【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纳税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期限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期限
一、2023年的申报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23年具体申报期限如下:
一、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三、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六、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七、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二、纳税期限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延期申报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逾期申报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2篇】抄报税与纳税申报
十月国庆节给企业报税、交税和清卡造成了必定的困扰,许多交税人有相同的疑问:是不是有必要15日之前完结抄报税和申报、清卡?而之所以会有此疑问,是因为许多朋友在网上看到相关10月抄税未延期的文章。今日,小编就相关内容重新整合剖析,期望能够帮各位交税人消除疑问。
一、不存在国庆原因导致的征收期和抄税期不延期的说法。
相关机关,为合作国家节假日对征收期延期的方针,税控体系一般会相应的调整税控盘锁死期,就拿10月份来说,因为节假日原因,征收期会延期,相应的税控盘也会调整锁死期。但税控盘的锁死期调整规矩都是在上月申报完结之后,所以两个之间就会存在必定的差异。例如,9月申报期往后,税控盘依据8天长假计算得出15+8=23日,然后会把锁死期设置为10月23日,可是放完假后,税务局告诉征收期为25日,这个时候差异性就会显露。意味着假设你23日没完结申报清卡,税控盘就会被锁死。可是,税控盘锁死并不代表不能进行抄报税和清卡了。只要在征收期内完结抄报税并清卡都是能够的,可是清卡需要到大厅处理,比较费事罢了。
二、抄税不等同于抄报税+交税申报+清卡。
许多网上文章中将抄税等同于抄报税+交税申报+清卡。按照许多文章的意思完结抄税,就能够避免税控盘被锁死。因而,许多交税人都会理解为15号先抄税,25号前去申报。可是,依据相规则,假设15日之前抄税但不在15日之前申报清卡的话,税控盘相同会被锁死。可是需要清楚的是,只有完结清卡税控盘锁死期才会跳到下个月!这里小慧给我们展现一下抄税后和申报清卡后金税设备状态你就很清楚了。这张是只抄税后的配图抄税后的几个状态
1.锁死期不会改变,仍是上个月清卡后的体系设定的时刻,不会跳到下个月去。假设锁死期是文章说的15日没延期,那你抄了税也是15日。如果锁死期是24日,抄税后仍是24日。
2.报税材料,显现有,证明材料现已抄到盘里,抄税成功。
3.抄税开始时刻变成下个月1日。申报并清卡后,锁死期主动调整为次月16日,因为下一个没有节假日,主动调整为16日,报税材料也被清掉,显现无,说明清卡成功。其他信息和抄税后相比没变化。
三、抄报税+交税申报+清卡正确做法
先打开开票体系,看看自己税控盘锁死期到时刻,一般情况下金税体系会调整为23日到26日之间,那在23日之前完结抄税,申报清卡都不存在问题,若超过期限,只能去税务局进行清卡。
四、抄报税等同于抄税和交税申报吗?
许多交税人会问抄报税是不是便是抄税和交税申报。很清晰的告诉我们,抄税能够理解为抄报税,但不等同于交税申报,交税申报是一个独自的进程。之前网络不发达的时候,交税人需要先把信息抄到卡里,再送到税务局,填写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后,税务局帮清卡。网络发达后,进行网络报送,抄和报基本是一起经过网络进行的,所以抄报税和抄税能够理解为同一个事项。
综上所述,交税人10月份在进行税务签到和清卡时,必定要做出正确判别,不要将抄报税+交税申报+清卡混为一谈。
【第3篇】保姆式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实操全流程,手把手教你报税,不会出错
现在财务人员做账报税啥的,都有专业的软件。做账就是常用的金蝶用友财务软件,报税是在电子税务局上报税的!不过现在电子税务局的各个功能也会不断更新,还是有一些新手会计或者是老会计还是对电子税务局上报税的操作流程不是很流畅!所以,今天也在借助春节在家休息的时间给新手会计和财务人员整理了: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实操全流程,十分全面详细,真的是手把手教新手会计掌握纳税申报实操了~~
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实操全流程
常见税费的纳税申报实操流程主要内容目录
一、首先是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实操流程
二、小规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实操流程
三、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实操流程
财务人员日常财务工作中,对电子税务局是再熟悉不过了,如果日常报税工作对于电子税务局上的各个功能操作流程不熟练,那就会影响日常的财务工作效率了。也希望今天给大家带来的各种税费的报税实操流程能够让大家对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更熟悉。
【第4篇】抄报税和纳税申报
做账、报税可谓是会计的工作的基本功了,不会可不行,可对于很多刚毕业的小会计来说,没有实操经验,遇到报税期完全是头懵的,老会计也不能时时刻刻教,该怎么办呢?
我整理了抄报税的全套流程,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模板,大家一起看看吧,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文末可领取完整版)
网上申报
首先,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对应省份电子税务局:(不知道的小朋友请百度xx省电子税局)
登陆后—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我要申报
第二步:一般纳税人网上报税流程
1. 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2.选择按期应申报
3.点击申报--一表申报
4. 核对一下进项税额以及税额
5. 默认需要填报的表,共六个表,分别是:主表、销项表,进项表,扣除表、抵减表、优惠表
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流程
特别提醒,在开始季报前,先查询企业的利润表,看看本年累计金额是多少,根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率25%,减免优惠20%,实际税率5%计算应预交所得税额,小朋友切不可直接申报扣税,因为老板不想交的,所以申报前要上报领导拍板,找棵大树挡挡风。
申报表模板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
..........因为申报界面长不能截全图,所以下列流程里只能看到局部图,为了全面系统学习,特意将完整的报表申报流程整理了出来,用心的朋友可以保存图片打印出来对照着申报。,篇幅有限就展示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5篇】2023年各月纳税申报税款缴纳期限
个人所得税---其他申报纳税规定:
一、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
1、6 项扣除标准
2、纳税人报送给扣缴义务人的《扣除信息表》,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年起留存 5 年。
二、违法违规处理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1、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2、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3、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反避税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a、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b、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c、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2、补税及加征利息
a、税务机关依照前述规定情形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b、依法加征的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申报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税款纳税申报期满次日起至补缴税款期限届满之日止按日加收。
四、自然人纳税识别号:
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1、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
2、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五、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管理机制
1、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
2、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3、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4、对个人所得税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和机会;
5、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6、强化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7、建立异议解决和失信修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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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个税纳税申报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按照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完成了地方授权事项工作,明确了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减免优惠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的具体范围。国家税务总局近期陆续发布公告,明确相关服务与征管事项,同时完成了表证单书和征管信息系统的调整工作。这意味着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施行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税率平移:地方授权事项彰显立法原则
2023年8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两部税法均对地方授权事项作出规定。
契税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在3%~5%的范围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可以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对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等情形进行减免优惠。地方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记者梳理各地授权事项决定后发现,对于契税适用税率,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为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即3%;湖南省确定为4%;河北、辽宁、河南3个省确定了3%和4%两档税率,其中河北和辽宁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河南对住房权属转移适用3%税率。
“总体来看,与现行契税税率相比,全国多数地区在税法施行后保持税率平移,黑龙江、河南、湖北等8个省略有下调。”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确定税率与现行税率保持一致,体现了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的立法原则,而降低现行税率,是为了落实减税降费要求,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记者了解到,据测算,湖北省将契税税率由4%下调至3%,此举预计可为全省市场主体每年释放政策红利近40亿元。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县城、镇和不在上述区域的,分别适用7%、5%和1%的税率。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目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陆续发布通知,明确纳税人所在地的具体范围。
“在纳税人所在地方面赋予地方更灵活的管理权限,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一个重要特点。”财产和行为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基本税制要素全国统一的基础上,各地结合城市维护建设税征管实际,确定纳税人所在地具体范围,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优化申报:征管准备聚焦办税便利化
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施行在即,税务部门征管准备工作进展如何?有何特点?
财产和行为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总局陆续发布了税法配套操作文件,调整了相关表证单书和征管信息系统,征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我们按照税法要求,聚焦办税便利化,完善和优化了征管和服务内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简并申报环节。契税法将纳税申报、缴纳税款两个环节合并为申报缴纳一个环节,并统一明确了期限。税务总局据此调整了纳税申报表和征管信息系统,增加了填报办证日期的选项,在规范业务办理的同时,主动简化其他表单选项,涉及税目的选项由原来的25个删减为12个,进一步方便纳税人。
整合纳税申报表。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税务总局于今年8月1日起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度。
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在《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中要求,纳税人办理契税过程中提交的资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能够通过信息共享即时查验的,可公告明确不再要求纳税人提交。
各地税务部门也在紧锣密鼓地为两部税法施行做足准备。青海省税务系统组织征管一线税务干部进行培训,确保税务干部熟练掌握征管规定。安徽省税务局通过办税服务厅、税收宣传公告栏等平台,向纳税人详细介绍新税法与原暂行条例的变化和区别。宁波市税务局安排业务骨干对关键流程环节进行针对性测试,对申报压力和各类突发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应急预案,确保税法顺利施行。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按照深化税务“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要求,持续做好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管和服务工作,为广大纳税人打造更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确保两部税法规定落实落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8月30日a1版。
原标题:
契税法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9月1日施行
地方授权事项全部完成 征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