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纳税申报的内容有哪些
记账和纳税申报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三点:
1、账本要符合要求的会计账簿。
2、没有经营或者零收入,也要报税。
3、报税不一定会缴税,也就是通常说的零申报。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正常合规运营情况下的纳税申报事项建议还是交由专业的人来负责。但一般来说,很少新公司会出于控制人工成本理由而没有专门聘请专业会计,另一方面,如果公司负责人也不懂财税知识,建议还是找代理记账公司处理财税问题有三方面优势:
1、会计工作不会中断;
2、纳报及时精确,紧跟政策;
3、公司成立前期相对节约成本。
【第2篇】2023年报纳税申报期限
@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2023年度年报,您报了吗?
年报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上一年年度报告。
本年度年报提报方式分为两种:
①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提报;
②关注“威海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手机提报。
年报4大诈骗套路
套路一:收费入口
套路二:短信诈骗
不法分子会给企业主、经营户发送诈骗短信,引诱其点击短信链接进入网页界面。一旦进入,就可能被划走钱财。
套路三:高仿网页
不法分子自己制作的非法网站,乍一看跟官方网站一模一样,但其实会通过“认证登记”的程序来进行诈骗。请认准年报唯一官方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
官方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套路四:不明来源的快递
有的企业会收到一些来路不明的快递,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企业支付运费后,就会发现,寄来的邮件是纸质版的《企业年检公告》材料,材料中写明企业年检已经过期,需要接受处罚(罚款)。如果企业负责人扫描了文件中的二维码,或者登录了文件中的网址,就有可能被骗,损失钱财。
年报常见问题解答
如何变更“企业联络员”?
1.知晓原企业联络员相关信息
请先点击屏幕中的红色字体的“工商联络员变更”按钮,根据屏幕提示信息,更新联络人信息。
2.不知晓原企业联络员相关信息
需到登记机关申请查询联络员信息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联络人变更即可。
从哪可以知晓年报是否成功?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查询”窗口录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基本信息”-“企业年报信息”栏目,页面如显示“2023年度报告”和“公示日期”,即可确认报送成功。
分公司需要填报企业年报并公示吗?
需要。
新成立的企业“存续状态”如何填写?
选填“开业/正常经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正常经营”(企业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的除外)。
未报以往年度年报的企业应当如何报送?
企业在补报了以往年度年报后,方可报送上一年度年报。比如,企业未报送公示2023年度年报,在2023年度年报报送时限内(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应当在公示系统上补报2023年度年报后,才能报送2023年度年报。
温馨提示
年报填写要及时、真实、准确;
年报期限为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
如逾期将会面临列入异常名录、信用惩戒、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等惩戒。
再次提醒
申报年报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凡是要交钱的年报入口
都!是!假!的!
来源 威海市场监管
【第3篇】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第几项
九月征期转眼来临,随着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出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也做出了相应调整,那么适用新的优惠政策该如何规范填写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呢?今天就针对不同优惠事项,跟小编一起梳理下相应的填报规范吧!
01
针对加计抵减政策
1.针对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申报表发生了些变化,如果适用该如何填写呢?
答: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及填表说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栏次维持不变,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若当期有可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以抵减后的应纳税额在第19栏“应纳税额”进行填报。具体公式如下:
主表第19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主表第19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其他纳税人仍按表中公式“19=11-18”填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6至8行仅限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填写,反映其加计抵减情况。
第1列“期初余额”:填写上期期末结余的加计抵减额。
第2列“本期发生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第3列“本期调减额”:填写按照规定本期应调减的加计抵减额。
第4列“本期可抵减额”: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写。
第5列“本期实际抵减额”:反映按照规定本期实际加计抵减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部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02
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2.适用旅客运输服务抵扣,增值税申报表该如何填写呢?
答: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及填表说明,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1栏;
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对应进项税额,填入第4栏;
第10栏,作为统计栏,反映按规定本期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或按规定计算的金额和税额。本栏次包括第1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4栏中按规定本期允许抵扣的购进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其他扣税凭证。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03
税率下调后补开原税率发票
3.在税率下调后补开过原税率发票,该如何填写申报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及填表说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因此,纳税人补开16%或10%税率的专票,仍填列对应原申报表的第1-4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以上就是新的增值税纳税报表的正确填写方法,你掌握了吗?
end
来源:上海税务,节税宝整理发布。
【第4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一、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二、汇算清缴流程
1、下载个税app(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注册登记个人信息
2.1 注册个税app的方式有两种: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2.2 任选一种,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完成验证即可。
2.3 绑定银行卡:用于补税/退税
3、申报流程
3.1 简易申报方式
【适用人群】
1)未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2)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如图所示:
2)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已缴税额无误后点【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3.2 标准申报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标准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可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也可选择【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可以预先查看相关收入纳税数据,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
2)确认选择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算方式,大家可以参考上一篇文章,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报。
3)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或填报→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在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4、补税/退税
4.1 依据系统计算和提示申报金额,如果是正数,即为需要补缴的个税,如果是负数即为上个年度多预缴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
4.2 如果申报结果提示为退税,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记得要绑定一张借记卡,最好是一类卡),点击【提交】即可,一般在3-5个工作日会将退税款支付到绑定的银行卡。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怎么申报
为满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简易申报需求,网上税务局开发了增值税小规模简易申报功能。纳税人仅需填写“货物及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两列的不含税销售额,系统自动根据相关核定信息判断是否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自动生成税款,并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点击确认申报即可。
适 用 范 围
本功能适用于纳税人当前所属期“无差额扣除项目”、“无代开发票等存在预缴税款情况”、“无其他免税项目”、“无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适用5%税率的项目”。
填写申报步骤
报表数据填写及判断(一)
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
点击网上税务局左侧“我的权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2016新”—>“小规模纳税人简易申报”,填写数据点击“保存”按钮。如下图所示:
系统根据所填写数据及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相关核定信息,判断所填写数据是否满足小微企业优惠条件,如满足,数据自动显示到原申报表“免税销售额”行次及“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行次”,如下图所示:
报表数据填写及判断(二)
超过小微企业优惠标准
如填写数据已超过小微优惠标准,如下图所示:
确认申报
数据填写保存成功,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按钮,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认申报”继续提交。
【第6篇】未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后果
未在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后果?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于首次发生下列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
纳税申报流程:
1、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2、提交纳税申报资料,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等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所需材料: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7篇】纳税申报日截止15号下午6点吗
日前,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2023年11月征期已经到来,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5日。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应尽量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深税” 移动办税平台、邮寄等“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据介绍,11月1日至11月15日,可办理的涉税业务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等。
深圳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可拨打深圳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若办理发票业务、个税业务、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和城乡居民养老缴费业务等,可登录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查看。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第8篇】纳税申报时提示没有税费种认定信息
发票类问题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修理修配普票,点击提交时提示“没有查询到此用户的税费明细信息,请确认后再提交”,请问应该怎么处理?
答:该提示可能与您代开新品目的发票有关,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模块提交申请,可以将具体需求写在备注栏,受理通过后再次开具即可。
信息报告类问题
1.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迁移提示:请先办理市场监管部门的变更,再来办理迁移,怎么处理?
答:请核对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注册地址行政区划”是否已变更成功,如果已变更成功仍提示,请通过“在线导办”咨询。
2.办理完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在哪里查看?
答: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套餐】,输入申请时间、编号查询;也可以通过首页【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事项进度管理】查看已办理事项相关信息。
【第9篇】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8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的解读
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23年1月,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有关征管问题进行了明确。为了确保在纳税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能够及时、准确计算享受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相应修订。
二、修订内容
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本次共修订5张表单及填报说明。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修订了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修订了填报说明。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落实政策要求
在表a200000、表b100000中设置“按季度填报信息”项目,满足精准、便捷识别小型微利企业的需要。同时,对表a201030、表a000000、表a107040中有关项目的填报说明,按照实施后的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减轻计算负担
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等需要计算的指标细化为“季初资产总额(万元)”“季末资产总额(万元)”“季初从业人数”“季末从业人数”项目,由企业依据会计核算、人员管理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既有的数据直接填列,无需再为享受税收优惠而特别计算。
三、填报服务
税务机关将根据本次申报表的修订情况,进一步升级和优化税收征管系统,通过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等功能,提高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提升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便利性。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a201030,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四、实施时间
修订后的申报表将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第10篇】一般纳税人季度申报
国家印花税法修订后,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有关印花税征管的公告,一个重大的调整及时,对于印花税的纳税期限由原来的按月,普遍调整为按季度。这个与小微企业的申报期限一致了。对纳税人来说真是个好事。
另外对印花税来说,还新增加类按年度申报的纳税期限,对于营业账簿的申报期限统一规定为按年申报。并且还授权各省按照实际情况具体明确各地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比较人性化的是,还规定如果对于产权转移数据等按次申报的纳税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按年度申报。
最后总结一下,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变化,原政策:按月、按季度、按次,一般纳税人需要按月填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季度申报,对于个人转让财产等按次申报。新政策:纳税期限为按季度,按次,按年。所有企业都可以按季度申报,营业账簿可以按年申报,个人应税行为可以按次申报,特殊情况申请按年申报。注意从7月份实行。
河北省进一步明确: 一、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偶然发生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个人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四、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第11篇】纳税申报系统
随着金税四期的启动,以数治税大幕拉开,对照税务机关监管端的数字化能力发展,各企业纷纷加快智慧税务、以数治税的建设步伐,深入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数据有机贯通,建立一个适应自身业务特点、管理特点的智能化、个性化涉税服务平台。
针对企业在税务管理数字化实践中的需求痛点,远光软件推出智能纳税申报系统,助力企业实现与税务机关的业务互动,涉税业务集中化管理,整体把控涉税风险。
根据企业的规模及业务特点,远光智能纳税申报为大型集团企业提供通道服务,将企业内部erp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报送至电子税务局,实现一键式申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平台服务,支持对各税种开展在线取数、填报、申报、缴款、完税证明下载、查询等一系列基础服务,同时内置规则引擎自动生成报表并进行规则校验,降低企业纳税申报风险。此外,系统还建立了全方位的任务监控机制,解决企业在线申报“最后一公里”问题。
目前,远光智能纳税申报已在多家企业成功应用。例如,某大型集团多个下属省级公司于近日上线了远光智能纳税申报系统,完成了首次线上纳税申报,真正实现了企业内部“智慧税务管理平台”一键纳税申报。该集团经理表示,原申报模式以手工统计数据、手工填报为主,工作量大,一般申报完成需2-3天。上线远光智能纳税申报系统以后,实现了报表自动取数及一键式申报,可在1天内完成所有税种申报,同时可以通过系统全方位掌握各单位申报进展情况,极大提升了申报效率和质量。
远光软件专注于企业管理信息化逾30年,在核心技术方面始终坚持自主创新、安全可靠,应用“大云物移智链”等新兴技术,持续致力于前沿技术与实际业务的深度融合,在税务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除了纳税申报,远光软件针对企业税务数字化管理,打造出以智税云为基座的新型税务管理saas产品体系,从业票协同、进项管理、销项开票和整体发票风险管控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覆盖、全业务智能、全流程管控的产品支撑,对内推动业财一体化融合、对外实现税企银联互联互通,实现企业税务管理风险应防尽防、业务深度洞察、管理标准统一,提升企业税务管理数智化能力,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第12篇】小个体定期定额纳税申报表
2023年1月这个大征期已经快要接近尾声了,但是,作为会计的我们已经快要疯掉!这两天税务局人头攒动,人满为患,朋友圈、qq群不停闪动着来自纳税人各种申报问题:申报不成功,税款缴纳不了,清卡比对失败等等,一到征期,我们会计人就要马不停蹄的赶工作,这个月更甚,加之国地税合并,新个税法的实施,国地税系统不稳定,对于会计人来说,时间就是金钱!真心觉得时间不够用,强烈希望税务总局延期,延期!
这个月个体工商户的定期定额为啥迟迟未扣,,这可急坏了个体业主和会计们,'我们个体工商户上个月定额没有扣款是什么原因?''我们也是个体工商户,从系统里查不到定期定额申报成功了没有?'今天去税务局发现好多人都在咨询这个问题。我也是因为这种情况去税务局咨询过两次了,一般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扣税在10号以前都会从三方协议的对公账户或个人卡扣除的,这个月已到了14日,有的还没有扣款,而有的收到扣款短信了,但是扣除的金额跟之前的定额税额不一样,而且是比之前少。你是不是也遇到同样的情况了呢?根据我的分析,现在个税改革,很有可能是税务总局给咱们个体工商户减免税啦!
1.首先我们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查询
2.先来看一个月核定销售额为33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4%。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28%,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3.
4. 再来看月核定销售额为31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7%。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7%,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9%,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5. 4.再来看月核定销售额为28000的个体工商户,原适用定额税率0.4%。界面显示:2018-1-1至2018-9-30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4%,而2018-10-1至2018-12-31核定的定额税率为0,税额相应的也有变化。如下图
大家对比这三个个体工商户的定额查询状态,发现了什么规律呢?
月核定销售额3万以上的税率是原税率的70%,月核定销售额3万以下的税率为0,那就是免征啦!
基于这个分析,回到我们的定额扣税问题,如果你的核定销售额在3万以下,那么这个月就不用交定额个税啦,所以就会出现没有扣税的情况,如果你的核定销售额在3万以上,那么这个月你收到的扣税短信显示的金额比之前的定额少了30%,也就是这个原因啦!
最后温馨提示大家,如果你确定扣税了,那说明税务局后台已经帮你申报了,如果你没有扣税,还是要到税务局咨询窗口咨询一下,看这个月的定期定额申报表是否申报了,预期未申报可是有罚款和滞纳金的哦!
以上观点均是我本人分析得来,到底事实是不是如此,我们翘首以盼,期待着税务局的优惠政策的出台哦!
【第13篇】9月份纳税申报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唐山市部分区域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年第5号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纳税申报(缴费)等事宜,现将唐山市部分区域延长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唐山市路南区、遵化市、玉田县、汉沽管理区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缴费)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预计2023年11月份申报期内,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前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建议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缴费)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15日
来源:唐山税务
【第14篇】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
1月份是大申报季,也是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第4季度申报期,练练不但要忙于主职,还要忙于大量的咨询,导致练练微信咨询几乎都发语音回复了。
这段时间被问到最多的问题就是a表的填报,有好几位同行咨询(包括已从业两年的同行会计),问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收入、成本费用要如何填写,其实练练觉得对于会计来说这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但是就有很多会计就是没有理解核算口径,当然有个别会计觉得心里没有底,所以要与练练再讨论确认。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如下图(数据为测算数据):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各数据核算:
1、收入总额包括:申报增值税销售额的收入(已开票收入及无票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2、成本费用总额包括:财务报表中的 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
3、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
4、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明细详见a表)-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5、20行税率(%)公式:
练练写的公式:
=ifs(g27<=30000,0.05,g27<=90000,0.1,g27<=300000,0.2,g27<=500000,0.3,g27>500000,0.35)
6、21 行速算扣除数公式:
练练写的公式:
=ifs(g27<=30000,0,g27<=90000,1500,g27<=300000,10500,g27<=500000,40500,g27>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g27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7、应纳税额=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8、附chatgpt写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公式:
=if(a2<=30000,0.05,if(and(a2>30000,a2<=90000),0.1,if(and(a2>90000,a2<=300000),0.2,if(and(a2>300000,a2<=500000),0.3,if(a2>500000,0.35)))))
=if(a2<=30000,0,if(and(a2>30000,a2<=90000),1500,if(and(a2>90000,a2<=300000),10500,if(and(a2>300000,a2<=500000),40500,if(a2>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a2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2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第15篇】成功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本月申报期20号截止,务必记得按时完成申报和纳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记得向主管税局申请延迟申报。
不按时纳税申报纳税的企业注意阿,纳税信用登记马上下降,如不幸落到d级,影响退税,甚至影响购买发票,如果不能给客户开发票,企业还怎么活?当下的税收征管体系下,对企业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格外重视,企业要重视这些容易的小事情,以免因此产生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