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消费税的申报要求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消费税的申报要求
什么是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简易征税制度从减轻中小型公司报税负担的角度出发,不以实际发生的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而以销项消费税乘以认定采购率计算的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的征税制度。
使用简易申报的条件
适用简易征税制度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在基准期间内的应税销售额在5000万以下
b.需要向所属税务局提交「消費税简易征税制度选择备案书」。一但选择简易申报后2年内不得更改申报方式,2年后才可以再次选择标准申报。
举例
纳税期在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企业,如果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销售额在5000万日元以下,那么该企业可以在2023年12月31日前委托税务代理向日本国税厅提简易申报表,从而在2023年开始使用简易申报计算消费税。
适用简易征税制度的认定采购率
不同于标准申报的凭票据进行进项抵扣的传统记账方式,简易申报允许企业按照一个既定的采购系数进行申报,税局规定了不同经营品类的不同采购率,而跨境电商的卖家属于第2类中零售业,采购率为80%。
选择简易征税制度的优缺点
简易征税制度除可以减轻报税负担外,由于跟标准征税制度的计税差异,还可以达到节省税金的效果,我们可以通过下面一个案例来详细计算两种不同征税制度下的最终纳税金额的差别。
例:某a企业x年度课税收入1000万日元,销项消费税为100万日元,当年度实际发生进项消费税70万日元
a 标准征税制度下的消费税纳税额为:100 - 70 = 30 万日元
b 简易征税制度下的消费税纳税额为:100 - 100 * 80% = 20 万日元
以上的情况下,如上述计算,适用简易征税制度,将节省税金 10 万日元。
反之,如上述例子中,实际发生的进项消费税超过80万日元,那么标准征税制度将比简易征税制度更节省税金。
再加上一经选择两年内不能更改的限制,在选择简易征税制度时,需要提前了解企业的认定采购率,并预估企业近几年的收入跟采购的实际比例,从而进行合理的选择将利益最大化。
【第2篇】消费税申报表最新
一、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含义是什么?
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指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二、为什么要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附加税费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操作。
二是减轻办税负担。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全面梳理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
三是提高办税质效。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通过整合各税费种申报表,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三、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四、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可以使用吗?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五、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增值税申报也进行了优化调整。
(一)使用新申报表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39栏至第41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拆分为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和第23b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其中第23a栏专门用于填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情况,第23b栏填报原第23栏内容。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
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的变化主要是,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将按照规定本期应当作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
(二)使用新申报表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有哪些变化?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主要变化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加第23栏至第25栏“附加税费”栏次,并将表名调整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相关栏次名称调整为更准确的表述,即将第2、5栏次名称由原“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将第3、6、8、14栏次名称,由原“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调整为“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上述栏次具体填报要求不变。三是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涉及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和口径没有变化。
(三)2023年7月份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的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
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不为a级,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8号,以下简称38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应当在纳税人办理收到相关税务事项通知书对应税款所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如果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则可以按照38号公告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在税务机关出具核实结果之前暂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也不需要将对应专用发票已抵扣税额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但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
(四)2023年7月份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税务机关解除异常,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照现行规定继续抵扣。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处理?
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异常凭证转出进项税额”栏次,填写本期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的进项税额。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填入负数。
纳税人在2023年7月及之后税款所属期,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在解除异常凭证后,纳税人应先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相关发票再次进行抵扣勾选,然后在办理抵扣勾选税款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按照《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写说明的要求,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在2023年7月税款所属期之前已作进项转出处理的异常凭证,不需要再次进行抵扣勾选,可以经税务机关核实后,直接将允许继续抵扣的税额以负数形式计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3a栏。
六、申报表整合后,消费税申报有什么变化?
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也进行了简并优化。
(一)使用新申报表后,消费税申报表有哪些变化?
一是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增加了栏次和列次序号及表内勾稽关系,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期初未缴税额”等3个项目,方便纳税人平稳过渡使用新申报表。
二是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其中4张为通用附表,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
(二)使用新申报表后,适用不同征收品目的消费税纳税人需要填报所有主表附表吗?
新申报表将原分税目的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进行了整合。系统根据纳税人登记的消费税征收品目信息,自动带出申报表主表中的“应税消费品名称”“适用税率”等内容以及该纳税人需要填报的附表,方便纳税人填报。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卷烟消费税纳税人需要填报的专用附表,其他纳税人不需填报,系统也不会带出。
(三)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扣缴义务人代扣税款后,如何开具税收缴款书和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
扣缴义务人代扣消费税税款后,应给委托方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委托方可凭该缴款书按规定申报抵扣消费税款。
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代扣的消费税时,不再填报《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应填报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附表,并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明细报告表》“实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栏的合计数,缴纳代扣税款。
(四)某企业是从事润滑油生产业务的,启用新申报表后还需要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吗?
不再填报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新申报表已最大化地兼容原有各类消费税申报表的功能,并与税种登记信息自动关联。申报时系统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专用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自动带出,成品油期初库存自动带入,纳税人可以继续计算抵扣税额。
七、《公告》实施后申报时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八、什么时候开始整合申报表?
在先期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试点基础上,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第3篇】消费税的申报注意事项
上期我们给大家梳理了出口退税申报时限相关注意事项,今天我们再来看看免税申报时限的相关问题。以下是三种常见适用免税政策情形下的处理:
一、未及时申报退税
出口企业(包含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并未按期限办理免抵退税与免退税的,应于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九条。
如:a企业(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于2023年9月出口一批货物,但由于企业原因并未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及时办理免抵退税或免退税,但出口的货物符合免税条件,还可以于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其增值税、消费税的免税申报。(若该出口货物已办理免税则无需再行办理)
二、已受理但不符合退税条件
税务机关已受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但在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之后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若符合免税条件,出口企业可在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
如:b企业(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2023年出口一批货物,因不能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完成收汇,随即向税务局提交延期申请,确定2023年7月份可以完成收汇,后该企业于2023年7月还未完成收汇,于是该企业申报的这批不满足申报出口退税的条件,但可以在税务局机关不予退税的次月申报免税。(若该出口货物已办理免税则无需再行办理)
三、涉及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未在期限内办理退税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财务作销售收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并未按期限申报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应于2023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免税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8号】第三条。
如:d企业2023年10月提供了一笔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该公司财务做销售收入后并未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但可以于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免税申报。
【第4篇】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注册公司必须使用corppass通过mytax portal,以电子申报的方式,提交其公司每个季度的消费税申报表(gst form 5),并在到期日之前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支付gst款项。
1. 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前,需要知道以下事项:
在每个规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一个月内,您必须将消费税申报表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iras)。通常每季度执行一次,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例如:2023年1月至3月为消费税第一季度,公司的第一季度消费税申报表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每季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必须使用corppass通过mytax portal,以电子申报的方式;
即使贵公司在某个会计期间内没有新加坡交易(gst transactions ),公司也必须以零申报的方式提交纳税消费税申报表(file a nil return);
公司必须在提交纳税消费税申报表后的1个月内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支付gst款项;和
在同一个季度,公司必须同时申报销项税(output tax)和进项税 (input tax)。
2. 提交消费税申报表时,公司必须将该季度公司的销项税(output tax)减去进项税 (input tax),得到的数额就是净消费税 (net gst)。销项税(output tax)和进项税 (input tax)之间的差额,是应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净消费税(gst payable)或是 由新加坡税务局退还给公司的的净消费税(gst refund)。
i)销项税(output tax)是公司从客户那收取的消费税项。
一间公司一旦成功注册了消费税后,公司必须按照现行消费税税率对您的客户的供应征收消费税。收取后的output tax是必须呈交给新加坡税务局。换句话来说,这个7%output tax是公司代替新加坡政府收的,是要还给新加坡政府的。
例如,您公司卖出某个商品价值为 1,000新币,那您就该向客户收取1,070新币的款项。多出的70新币就是您的公司代替新加坡政府收取的7%的消费税,过后是需要还给新加坡政府的。
ii)进项税 (input tax)是公司从供应商处购买或进口商品所支付的消费税。
如果一间公司满足索取进项税的条件,该公司可以就其公司的购买和营运费用索取进项税。
如果销项税(output tax)大于进项税 (input tax),那就是负gst净额,代表公司应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净消费税(gst payable)。反之亦然。
3. 如是由新加坡税务局退还给公司的净消费税(gst refund),通常新加坡税务局将在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后的1至3个月内退还给公司。但是,公司必须首先满足以下条件:
该公司已及时提交所有的消费税申报表;
该公司不得接受新加坡税务局的审核调查;和
该公司不得有未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款项或欠款。
4. 如果一间公司逾期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即是在规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1个月内),新加坡税务局将会对公司征收5%逾期付款(late payment penalty)。此外,新加坡税务局还将开具付款通知单(或称:缴款通知书/即期票据/demand note)以支付未付款项。如果公司自付款通知单发出之日起60天后都还未付款,新加坡税务局将可能每月另加2%的罚款。额外罚款总额最高可达到50%。因此,逾期提交消费税申报表的最高总罚款额为55%。
请注意,新加坡税务局非常严格看待消费税课题,确保注册消费税的公司在到期时缴纳消费税。凡是个人或公司试图逃税,他们将面临非常严重的罚款和监禁。
【第5篇】消费税纳税申报要求
消费税纳税期限:
1.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是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是1个季度。纳税人具体的纳税期限,由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合同纳税的,可以按照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是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满期当天起15日内纳税申报;以1日、3日、5日、10日或是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满期当天起5天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天内纳税申报并结清上个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在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当天起15天内缴纳税费。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教育事业建设费,还有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城市的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正常情况下实施按季申报。纳税人需要不实施按季申报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其应纳税额的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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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消费税纳税申报步骤
一、新成立的纳税人何时需要进行首次纳税申报?
2023年7月1日起新成立的纳税人发生纳税申报义务时,应该办理首次纳税申报。具体发生以下事项时,应该办理首次纳税申报:
1、领用(代开)发票;
2、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3、核准增值税、消费税汇总申报纳税;
4、核定个体工商户(含个人独资企业)定额;
5、列入专业市场委托代征。
除上述业务外,如纳税人实际已经从事生产经营,发生纳税申报义务,也应该申报纳税。
二、新成立的纳税人进行首次纳税申报的具体税种范围: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不包括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费。
三、新成立的纳税人首次纳税申报后,是否需要一直办理纳税申报?
是的。纳税人进行首次纳税申报后,就需要连续按期、不间断地进行纳税申报。
四、什么是零申报?
零申报主要是指企业在注册完成之后在本该纳税的情况下,因为公司没有业务而未发生财务往来,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成为零申报。
请注意,关于纳税你可能存在这样的误区,认为公司只有盈利了才需要纳税,这是错误的。比如说增值税就是只要有营业额就要交的,哪怕利润亏损。
一家得力的财务公司会助力企业的发展,同样,一家劣质公司会给企业带来无尽的麻烦。在挑选合作的代理记账公司时,纳税人一定要擦亮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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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其他消费税申报表如何申报表
最新全税种申报表梳理!
一、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1)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附表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5)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背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背景:配合营改增试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背景: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明确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确定其是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同时,明确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口径。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通用
1.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其填写说明
背景:保障营改增实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2.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背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消费税
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
3.《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4.《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5.《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被15号公告停止使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
5.《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
6. (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
(3)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
三、企业所得税
(一)编号规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实行统一编号规则,表单编号由字母和数字共同组成,共7位。其中,首位为字母,后6位为数字。
第1位为字母,表示申报表类型,其中,a代表查帐征收方式;b代表核定征收方式;
第2位为数字,表示一级表。其中0代表基础信息表,1代表年度纳税申报表,2代表季度纳税申报表;
第3、4位为数字,表示二级表,按照01,02,03,……的顺序排列;
第5、6、7位为数字,表示三级表,按照010,011,012,……的顺序排列。
(二)季度预缴申报表及核定征收申报表
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修订,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1)目前最新表单:《免税收入、减计收入、所得减免等优惠明细表》(a20101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b100000)。
(2)目前最新填报说明: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填报说明。
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修订,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的表单样式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目前最新: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表单样式;a20200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1. 架构说明
(1) 从填报内容看,全套申报表由反映纳税人整体情况(2张)以及反映会计核算(6张)、纳税调整(13张)、弥补亏损(1张)、税收优惠(9张)、境外税收(4张)、汇总纳税(2张)等明细情况的“1+6”表单体系组成。
(2) 从表单结构看,全套申报表分为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1张)、一级明细表(6张)、二级明细表(25张)和三级明细表(4张),表单数据逐级汇总,环环相扣。
(3)从使用频率看,绝大部分纳税人实际填报表单的数量在8张~10张左右。《企业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等,为常用表单。除此之外,纳税人应当根据行业类型、业务发生情况正确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表单。
2. 有效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目前最新:
①表单及填报说明: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a107011)、《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②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的填报说明
③其他
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不再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由企业留存备查。
(2) 2023年3号公告修订填报说明,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说明
(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
①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封面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
《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20)
②仅填报说明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a108000)
(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简化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纳税申报,适用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①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②《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发布,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
目前最新: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1020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2010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2020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300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4000 期间费用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010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020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030 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40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100 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110 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7030 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7050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8000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a108010 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a108030 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9000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a109010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及填报说明
3. 必须报送的申报表
(1) 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报送的申报表有两张:
《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和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 但是,为全面搜集涉税信息,收集数据用于比对,有6张纳税调整项目表,只要有相应发生额,就必须勾选报送的申报表(发生即填报),无论其是否存在纳税调整事项:
a105050 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 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 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3. 凡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即使在亏损年度不享受税收优惠,也必须填报《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1)。
(四)其他申报表
1. 重组类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2)《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3)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
①《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特殊性处理报告表》、《债务重组报告表》、《股权收购报告表》、《资产收购报告表》、《企业合并报告表》、《企业分立申报表》
②《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资料一览表》
③《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统计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2. 非居民企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23年版)》及填报说明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3年版)》及填报说明
(3)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4)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5) 《对外合作开采石油企业勘探开发费用年度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6) 《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汇总缴纳所得税税款分配表》及填报说明
(7) 《非居民企业机构、场所核定计算明细表》及填报说明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2023年版)》及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3. 关联业务往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3年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23年版)》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填报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5.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和《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
四、个人所得税
(一)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b表)》
2.《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3.《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5.《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b表)(c表)》
6.《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表》
7.《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其他申报表
1.《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依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
3.《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依据:财税〔2017〕39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4.《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商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依据:财税〔2018〕22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21号
五、其他税费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1.《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及填表说明
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3.《文化事业建设费代扣代缴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4.《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及填表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与申报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4号)
(三)《资源税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2.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减免税明细申报表》3.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五)印花税
《印花税纳税申报(报告)表》及填表说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六)土地增值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税总函〔2016〕309号)
(七)契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抓紧贯彻落实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32号)
(八)环境保护税
1.《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
2.《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
3.《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九)车辆购置税
1.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2.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3. 车辆电子信息单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
(十)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附件
【第8篇】消费税网上申报流程
如何使用网上税务局进行主附税申报呢?
别担心,
小编已经整理出简单易懂的操作手册,
还在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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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纳税人申报
(一)咋进入申报界面?
办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网上申报
增值税页面(或办税服务)
(二)功能详解
1.一键零申报: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当期申报数全部为零的申报表报送;
2.增值税申报数据准备:用于企业下载发票数据;
3.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主要用于自动提取下载的发票展示在申报表中,方便企业进行数据确认;
4.填表申报:用于有税申报的税种填写;
5.税款缴纳:用于已申报过的报表需要缴税时操作;
6.报表查询:负责查询经过本系统保存的已填写的申报表和已发生的申报、缴税、作废的申报结果信息查询;
7.营改增台账采集:用于采集建安和房地产行业项目信息;
8.房地产开发企业台账采集:用于采集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信息;
9.财务报表一键导入:用于通过将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格式导入税务财务报表中进行财务报表申报。
(三)申报步骤
01
数据准备(开票明细数据传输)
一般纳税人进入“增值税申报数据准备”页面后,可下载发票汇总数据并保存确认,若要查询发票明细需正确连接开票盘,点击'发票明细查询'。
用户确认已下载的发票数据是否有误,若无误则点击“保存”;若需重新下载发票数据,则点击“重新下载发票汇总数据”,重新下载;
点击“保存并确认报表”,则可打开报表确认页面,提示将发票汇总数据,自动带入申报表中,进行报表数据确认后,点击“保存”,可直接进入报表填写页面。
注:
若下载汇总数据有误差,可以先点击“清除已保存的汇总发票数据”,再“重新下载汇总发票数据”。
02
一表集成申报
进入“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页面后,申报报表自动获取一般纳税人发票数据,企业不需自己填写发票数据。
注:
用户可自动获取数据的报表有:增值税主表、增值税附表一、增值税附表二、本期进项结构明细表。
数据确认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完成报表申报;
03
需要填表申报怎么办?
用户进入“填表申报”页面后,选择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立刻填表”,进行报表填写。
用户可填写的税种申报有:增值税月季报、所得税月季报、消费税、财务报表等。
保存:用于保存已填写完成的报表;
打印:用于打印已填写完成的报表;
申报:用于申报所选择税种的当期申报数据;
缴税:用于缴纳已完成申报的税种的当期税额;
返回税种列表:返回到税种选择列表界面,重新选择需要填报的税种进行填写申报;
我的常用报表维护:用于勾选当期所需填报的报表;
◆1.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2.申报成功后,提示如图;
◆3.若企业申报有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则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将会提示企业是否需要申报附加税;
◆4.点击提示信息中的确认按钮,在系统提示的页面顶部,将显示需要申报的红色字体提示链接;
◆5.点击红色字体部分,打开城建税、附加等税申报界面,进行城建税、附加税申报;
注:
若申报失败,请查看申报后详细的提示语,并进行相应修改,再重新申报。
(四)税款缴纳
1.申报成功后,用户可直接在申报页面点击“缴税”,也可在税种列表的操作列中点击“缴税”按钮,进入缴税界面;
☞1.缴税
·三方协议缴税:适用于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
·银行端缴税凭证:适用于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纳税人。
注:
·请您再税款缴纳前,务必确认申报数据正确无误,一旦缴税成功,则申报无法作废,缴税无法撤销。如缴税成功后确需更改申报,请到主管税属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方协议需在税务系统中记录并有效;银行端缴税凭证可多次打印。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一)咋进入申报界面?
办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申报
增值税页面(或办税服务)
(二)功能详解
1.一键零申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申报数全部为零的申报表报送;
2.免税申报(小微企业):针对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填写;
3.填表申报:用于有税申报的税种填写;
4.税款缴纳:用于已申报过的报表需要缴税时操作;
5.报表查询:负责查询经过本系统保存的已填写的申报表和已发生的申报、缴税、作废的申报结果信息查询;
6.营改增台账采集:用于采集建安和房地产行业项目信息;
7.房地产开发企业台账采集:用于采集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信息;
8.财务报表一键导入:用于通过将企业财务报表数据格式导入税务财务报表中进行财务报表申报。
(三)
小规模纳税人填表申报操作步骤参考一般纳税人填表申报操作步骤;“货物和服务”列,需分别计算是否未达起征点。
(四)
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缴纳操作步骤参考一般纳税人税款缴纳操作步骤。
(来源:税来税往)
【第9篇】日本消费税延期申报
8月23日消息,日前,有卖家透露,亚马逊已发送通知告知卖家亚马逊日本站的“日本消费税金额分开表示规则更改”的系统升级时间将会延期。
消费税金额显示规则实施延期
亚马逊方面表示,最终升级日期确定之后,亚马逊将重新发送邮件以及在卖家中心通知卖家。而由于2023年8月30日系统不会发生任何更改,如果卖家因使用感受自己内部的软件、或者使用第三方软件且已经进行修改者,需于系统更新日期确定之后在进行相关对应。
此前,不少亚马逊卖家收到亚马逊日本站点关于消费者事宜调整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方便卖家,以及应对未来的税费改革,亚马逊将进行网站规范开始展示消费税金额,当时定向的调整系统日期为8月30日。
推进速度没想象中快
针对本次“日本消费税金额分开表示规则更改”,海豚日本仓的事业合伙人向东海认为亚马逊本身一直希望能帮卖家规避日本消费税。但如果亚马逊日本把消费税税项显示出来,消费者购买跨境电商卖家产品需要缴纳消费税时,相当于买家成本付出更多,这时卖家利润也会下降。
对此,日贸通的ceo吴铁冰则表示,日本本土一项规则的出台一般需要较长时间,这也是亚马逊日本内部系统没有升级的原因。“当然,对于海外商家来说,这个税是亚马逊代收的,然后交给日本政府。如果是日本本土商家,本身在采购和销售中就已经交了税,而且还有营业税和各种决算费用。交税是趋势,早来晚来的问题而已。”他说道。
日本消费税究竟是什么?
实际上,日本作为没有设置vat(增值税)的国家之一,消费税就是该国的主要税务。众所周知,在日本线下购物要向消费者收取一定的消费税,税费会直接在价格后面备注。但海外商户在电商平台上给用户销售产品的情况可能复杂得多。
据了解,正常情况下,中国企业入境日本申报两种税,一是关税,二是消费税。
举例说明,如果申报的商品价格是100美金,关税按照2%收取的话,消费税需要缴纳8美金,关税需要缴纳2美金,一共缴纳10美金就可以进入日本境内销售了。如果以200美金出售商品,收取消费者16美金的消费税,那么卖家上交给日本政府的将是中间的税差8美金。而这部分实际是由消费者来承担的。
但是,一般而言,如果销售主体是在境外的话,是不收取消费税的。速贸天下ceo林雅志表示:“境外消费是不需要产生税的,因为是进口。但是由于这几年跨境电商产生的金额越来越大,日本政府开始关注税费问题。”
对此,向东海则表示,日本政府在这方面存在一个漏洞。“亚马逊属于境外平台,经营主体主要是境外企业或者个人,亚马逊平台上面的一口价是含税价格,而且消费者也缴纳了税费,但是这部分钱是并没有交给日本政府,去向是不得而知的,政府也无从下手。”他说道。
“当然,如果是日本当地的企业或者个人入驻了亚马逊日本站点,面向日本市场销售,当销售金额进入了其日本银行账户时,就必须向日本政府交纳消费税。而本地的电商平台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遵守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利于日本本土电商平台发展的。”向东海补充说道。
但是一位花名为大兵的深耕日本亚马逊多年的跨境电商卖家强调,这个新政最终导致卖家们必须规范自己的日本消费税问题。
在此新通知出现之前,大兵曾说:“在政策正式调整之前(8月30日前),亚马逊平台上面的标价确实是含税价格,但是这个税费是零。政策正式实施之后日本政府会开始收取消费税,税率为8%。目前还不清楚缴税流程。”
当然针对消费税缴纳这个事情,吴铁冰认为,随着国外电商平台越来越规范,交税是趋势,本土化运营是趋势。这是无法更改的。
“其实也没什么大影响,因为日本亚马逊的大玩家没有那么多,有语言的壁垒摆在那里。很多大卖家也都做好了这个准备的。” 吴铁冰向亿邦动力说道。
但不管如何,因为系统仍未进行调整,因此此前由于消费税分开表示规则新政二对成本结构以及价格体系进行调整的卖家则需要调回过去的状态了。
【第10篇】关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日本jct消费税的申报方式分为标准申报和简易申报,选择简易申报是否会更有利减轻税务成本?哪些企业可以选择简易申报等卖家常见问题,今天重点讲讲。
1.什么是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日本国税厅从减轻中小型公司报税负担的角度出发,不以实际发生的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而以销项消费税额乘以税局认定采购率作为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的征税制度。
2.哪些企业可以使用简易申报?
使用简易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过去连续两年的应纳税营业额为5000万日元以下;
在简易申报的纳税期开始之前提交《消费税简易税制选择通知书》。
举例:
举例:纳税期在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企业,如果2023年、2023年你的销售额在5000万日元以下,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向日本国税厅提交申请,从2023年开始就可以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计算消费税,在2024年申报2023年的税金。
注意:
a. 简易申报一旦提交,申请海关缴纳的进口消费税以及本土采购无法进行抵扣;
b. 如果企业在基准期销售额超过5000万日元,那么在该基准期对应的纳税期,企业将不能再使用简易申报。
c. 如果企业一直符合简易申报标准,那么在成为简易申报企业后2年内不得更改申报方式,2年后可以通过向税局提交申请回归标准申报。
3.简易申报的申报方式
标准申报下的企业消费税额 = 销项税 - 进项税
简易申报下的企业消费税额 = 销项税 -(销项税 × 税局认定采购率)
标准申报是凭票据进行进项抵扣,而简易申报是允许企业按照一个既定的采购系数进行申报。日本国税厅根据不同经营类型制定了不同采购系数,电商行业属于【零售类】,采购系数为 80% 。
(图源:日本国税厅)
举例:
某零售企业当年净销售额为1000万日元,消费税为100万日元,采购系数80%可以抵免。根据简易申报计算的消费税公式:销项税100万-(销项税100万*认定采购率80%)=需要支付的税金20万日元。
*如果企业经营两种不同的业务,则按采购系数分类核算,计算流程相对麻烦。
4.什么情况下使用简易申报划算?
如果你经营模式单一、企业进项税不多,在符合简易申报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该方式申报。
第一:如果是单一经营模式,只需要按一种采购系数计算一种业务,不用分类核算,申报流程会简单很多,整体上减轻企业财务工作;
第二:如果有效的进项单据不多,企业采用标准申报,可抵扣的金额会减少,选择简易申报更划算。当进项税超过企业营业额的80%,反之选择标准申报。
总之在申报前可以对比计算,简易申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企业合理节省税金。
5.使用简易申报还需要开进项发票吗?
不需要。简易申报按照税局认定的采购率进行申报,无需使用进项发票计算,也不能再抵扣进行税额,但建议卖家保存好进项票据。
欧税通作为亚马逊官方推荐spn服务商,有专属的税理士专家团队,并且和日本国税厅保持密切联系,可以为日本站卖家朋友提供日本税务指导建议。目前日本jct号注册服务包含:注册税号+首次申报+1年税号管理费。
(欧税通日本jct成功下号证书)
现在是日本jct注册高峰期,再加上日本站卖家数量庞大,税局处理能力有限,欧税通小o建议卖家趁早注册。
【第11篇】消费税如何纳税申报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三、操作步骤
对存在消费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人推送该类申报表,如纳税人进行了多项不同类型消费税税费种认定,则系统对应推送多份消费税申报表。
(一)报表填写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自行填写报表数据。
3.纳税人选择该申报表对应的申报表菜单后,即可看到申报表填写列表页面。
4.报表中白色底纹项目需据实填写,灰色底纹的单元格为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结果且不可修改,“—”符号代表不可填写项目。点击申报表对应的“填写”按钮进入该报表。核实《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的“保存”按钮。
5.消费税和附加税费进行整合,纳税人一并申报主附税。
纳税人通过《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15.16.17行链接至申报附加税费信息。
依次将推送的申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申报表后面对应功能发生调整,出现“查改”和“删除”按钮,点击“查改”按钮可对相应的申报表进行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对应的报表删除后重新填写。
(二)报表申报
纳税人填写并保存报表后,系统会显示出已填写完成,但尚未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按钮。
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表对应的“申报”按钮,自动弹出声明提示,点击确认按钮后完成申报表提交,如图
点击右上角“刷新”按钮,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完成了本期消费税申报。
(三)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四)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点击【获取待缴款信息】按钮自行选择缴款方式后点击确定,获取缴款信息,选择消费税点击【缴款】按钮确定缴款。
(五)完税证明
缴款完成后,可在【完税证明】下选择缴款日期及税款所属期打印缴款凭证和开具完税证明。
【第12篇】消费税的纳税申报申报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纳税申报渠道调整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建设的工作安排,现将纳税申报渠道调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以下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二)以下使用“天府e税”、“12366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天府e税”手机app: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
“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三)以下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四)以下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属于上述调整范围的纳税申报事项将在2023年8月1日起停止服务,将全面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home/)新的申报模块,请纳税人、缴费人自2023年8月1日起统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其他的纳税申报渠道及涉税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
二、注意事项
(一)主管税务机关将会以网页、微信、微博、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通知纳税人、缴费人。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相关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将在7月27日至7月31日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新的申报模块进行操作培训,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提前熟悉新申报模块的系统操作。
(三)为避免办税大厅拥堵,请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四)本次纳税申报渠道调整事项,如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五)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遇到的操作类问题,请通过在线咨询渠道(“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的“办税咨询”模块)或拨打400-711236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四川税务
【第13篇】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
8月1日起,按照《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的规定,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那么,申报表整合具体是指哪些报表?怎样申报?申报需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已帮您整理好,快来一起学习吧。
一、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具体是指哪些报表?
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
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是指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二、报表整合后,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三、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需注意哪些事项?
1.《公告》适用对象
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2.增值税申报表主要变化
(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3.消费税申报表主要变化
4.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不再使用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第14篇】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下载
某企业是从事润滑油生产业务的,启用新申报表后还需要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吗?
不再填报原《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新申报表已最大化的兼容原有各类消费税申报表的功能,并与税种登记信息自动关联。申报时系统将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专用的《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自动带出,成品油期初库存自动带入,纳税人可以继续计算抵扣税额。
【第15篇】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问题
纳税申报填写方法——主表结构
按会计制度填写1~13行
(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
【例题·综合题】
要求:
(1)填列答题卷给出的《企业所得税计算表》中带*号项目的金额。
(2)针对《企业所得税计算表》第13~17行所列项目需作纳税调整增加的情况,逐一说明调整增加的理由。
说明:该企业生产的小汽车适用消费税税率为9%、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率2%;12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借方无余额;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增值税34万元,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假定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
基本情况
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45800万元,应扣除的税金及附加925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费用3600万元、管理费用2900万元、财务费用870万元。另外,取得营业外收入320万元以及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收入55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1050万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50万元。
2023年2月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2023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以下相关问题:
(1)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1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贷: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业务1解析
收到代销款及清单时应该确认收入,由于没有确认收入:
①少计140万元收入;
②少结转成本100万元;
③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23.8万元;
④少计消费税=140×9%=12.6(万元);
⑤少计城建及教育费附加=(23.8+12.6)×10%=3.64(万元)。
(2)管理费用中含有业务招待费280万元、新技术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
『答案解析』
①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16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68140×5‰=340.7(万元),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112万元。
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60万元,纳税调减60万元。
(3)营业外支出中含该企业通过省教育厅向某山区中小学捐款800万元。
『答案解析』
公益性捐赠最后调整
(4)成本费用中含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费用3000万元、职工福利费48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9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70万元。
『答案解析』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0×14%=420(万元);纳税调增60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0×2%=60(万元);纳税调增30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0×2.5%=75(万元),无须调整。
(5)7月10日购入一台符合有关目录要求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支付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当月投入使用,当年已经计提了折旧费用11.7万元。
说明:购买专用设备支付的增值税34万元,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条件:假定购入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使用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
『答案解析』
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计提的折旧=(200+34)÷10÷12×5=9.75(万元)
多计提的折旧=11.7-9.75=1.95(万元)
营业成本应减少1.95万元。
可以抵免的所得税额=(200+34)×10%=23.4(万元)
利润总额:5425.71
应纳税所得额:516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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