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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消费税申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消费税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消费税申报

【第1篇】2023消费税申报

上一篇,我们讲了增值税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的事项,除了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的申报表也进行简并优化,原来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22张消费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是不是简洁很多?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下面的操作指引吧!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申报路径: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选择申报月份——填写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温馨提示:申报消费税前必须先申报完当期增值税哦!往期的消费税申报也要完成才可以!

以涂料消费税纳税人为例,系统会自动带出涂料消费税纳税人适用的附表:

若您本期有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和外购应税消费品需要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

若您本期符合消费税减免税政策规定则需要填写《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这里举例的是节能环保涂料免税政策。

若您本期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则需要填写《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

若当期附加税费有享受相关减免税政策,则必须填报《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哦。

最后返回主表,填写并检查主表的销售数量等数据,点击申报,即可申报成功,若产生税款,记得及时缴纳哦!

以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为例,系统会自动带出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适用的附表:

我们需要先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成品油纳税人适用)》。

若您本期符合消费税减免税政策规定则需要填写《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若您本期有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则需要填写《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

若当期附加税费有享受相关减免税政策,则必须填报《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填写完相关附表之后,返回主表,检查主表自动带出的销售数量等数据,点击申报,即可申报成功,若产生税款,记得及时缴纳哦!

二、“粤税通”小程序

微信右上方搜索“粤税通”——进入“粤税通”小程序——左上角登录——登录成功后右上角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未选择企业】(选择要进行申报的企业)——【全部功能】——【申报缴纳】——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申报界面,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等数据带出必填表单并自动归集部分数据,按照系统指引顺序填写并确认提交,即可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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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路径:右上角选择“企业业务”——【全部功能】——【涉税查询】——选择【申报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对应的税款所属期、申报时间段、征收项目即可查询到申报记录。

三、广东税务app

登录广东税务app——企业身份下点击“申报缴税”——选择“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税(费)种认定信息等数据带出必填表单并自动归集部分数据,按照步骤顺序填写并确认,即可申报成功。

查询路径:企业身份下点击“申报缴税”——选择“历史申报查询”进入查询页面——选择对应的申报时间段即可查询。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2篇】消费税纳税申报报告

消费税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消费税纳税申报要求,计算当期应纳消费税额,填制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资料,履行消费 税纳税申报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 曰、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根据纳税 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 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 15曰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 清上月应纳税款。

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代理相似,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根据委托人委托的服务内容不同, 包括消费税申报准备服务、消费税代理申报服务和消费税申报准备并代理申报服务等纳税 申报代理类型。其中,代理计算纳税人当期应纳消费税、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和办理消 费税纳税申报手续是消费税纳税申报代理的主要内容。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 消费税计算方法

消费税对不同的应税消费品,分别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 复合计税等三种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1. 从量定额计税方法

应税消费品中黄酒、啤酒和所有应税成品油,实行从量定额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 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2. 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方法

应税消费品中卷烟(不包括批发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 复合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

3. 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除上述实行从量定额、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的应税消费品外,其余应税 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计税方法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

(二) 应纳消费税计算相关要素确定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 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 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款项不包 括在内:

(1)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2)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 应税消费品的课税数量或销售额

(1)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属从价 定率征税的,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2)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门市 部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属从价定率征税的,为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 售额。

(3)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应 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属从价定率征税或复合计税办法的,为一定顺序确定的同类消 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属 从价定率征税或复合计税办法的,为一定顺序确定的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或组 成计税价格。

(5)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属从量定额征税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属从价定率征税或复合计税办法的,为组成计税价格。

3.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

下列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税时按当期生产 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1)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 用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用委托加工收回已税石脑油为原料 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6)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润滑油生产的润滑油;

(7)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杆头、杆身的握把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的一次性筷子;

(9) 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实木地板生产的实木地板。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①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x外购 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 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

②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x外 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当期购进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期末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 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 纳税款

4.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1)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 用于其他方面的,应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 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 -消费税税率)

5.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 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 -消费税税率)

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已税消费品后,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 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 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6.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 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 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消费税纳税申报包括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纳税申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代收代缴 申报。

1、自产应税消费品于销售环节纳税,自产自用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代理自产应税消 费品纳税申报应首先确定应税消费品适用的税目税率,核实计税依据,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办理代收代缴消费税申报。税务师首先应确定双方 是否为委托加工业务,核查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如为受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代收代缴申报表;如为委托方代理申报,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税款的完税证明。

三、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消费税纳税申报资料,加强消费税管理的基础工作,国家 税务总局制定了《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酒及酒精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成 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 表》,自2008年4月办理税款所属期为3月的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启用。

(一)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1)

(二)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2)

表1

填报说明

一、 本表仅限烟类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 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烟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三、 本表“销售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烟类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01〕91号)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一) 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定额税率+销售额x比例税率

(二) 雪茄烟、烟丝

应纳税额=销售额x比例税率

五、 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六、 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七、 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 末未缴税额”。

八、 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九、 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

税额

十一、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二、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报说明

一、 本表限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髙档手表、游 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 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和“适用税率”按照以下内容填写:

化妆品:30%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 ;金银首饰(钼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 ;鞭炮焰火: 15% ;汽车轮胎(除子午线轮胎外):3% ;汽车轮胎(限子午线轮胎):3% (免税);摩托车(排量> 250毫 升):10% ;摩托车(排量<250毫升):3% ;高尔夫球及球具:10% ;高档手表:20% ;游艇:10% ;木制一次性 筷子:5%;实木地板:5%。

三、 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计量单位 是:汽车轮胎为套;摩托车为辆;高档手表为只;游艇为艘;实木地板为平方米;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万双•,化 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纳 税人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写并在本栏中注明。

四、 本表“销售额”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收入。

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本表“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六、 本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按本表附件一的本期准予扣除税款合计金额填写。

七、 本表“本期减(免)税额”不含出口退(免)税额。

八、 本表“期初未缴税额”填写本期期初累计应缴未缴的消费税额,多缴为负数。其数值等于上期“期 末未缴税额'

九、 本表“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填写本期实际缴纳入库的前期消费税额。

十、本表“本期预缴税额”填写纳税申报前已预先缴纳入库的本期消费税额。

十一、本表“本期应补(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本期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合计栏金额)-本期准予扣除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预缴

税额

十二、本表“期末未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多缴为负数:

期末未缴税额=期初未缴税额+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缴纳前期应纳税额

十三、本表为a4竖式,所有数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一式二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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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其他消费税怎么申报

企业进行税务申报,填写数据时难免会出现操作不规范的时候,税务数据错了,那么可以更正,重新申报吗?通常情况下是可以的。发现过去的申报信息有误之后,可能是税率问题也可能是数据出错,不同的错误有不同的处理方法:

1、应税收有误:

如果企业申报表的数据和部分员工未申报的情况,会涉及到补缴税款,这个可能还需要看是否已经缴款的,已缴和未缴是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在更正之后,税收部分需要差额扣款,可能还会产生滞纳金。在这一步骤中,需要提供收入凭证等资料办理相关流程。

2、自然人信息有误:

如果企业再申报时填错了自然人的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等信息错误,职工信息录取有误的话,在没有扣款之前或许可以更正的,不过有的只能去税务大厅进行处理了。

企业申报信息出错的,要怎么样去更正?税务申报不规范要更正,具体要看税款是否已经缴纳了。

如果企业的申报信息提交之后,在还没有进行扣款的情况下,在操作页面中可看到有作废的操作提示。这样可以直接删除或更正原来的申报信息,作废之后还可再重新申报。

若税务申报是已经完成处理并且已经扣税款了,说明已经上报系统,就不能直接修正了。企业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申请退税,不过这需要提交修改申请。

有的申报信息可以通过系统内的更正功能去修正,系统可以根据纳税人前后的申报信息去判定应该补退的金额。

企业找到需要修改的申报记录,对需要更正的申报资料进行修正,有一点较为麻烦,就是每个申报表都要去更正,要注意了。确定没有错误之后再提交资料就可以了。

总的来说,税务申报出错了时可以更正的,处理的方法要看是哪方面出错了,一般的错误可以在电子税务上办理更正,有的只能通过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修改,也就是只能去办税大厅更正了。

【第4篇】消费税的申报注意事项

上期我们给大家梳理了出口退税申报时限相关注意事项,今天我们再来看看免税申报时限的相关问题。以下是三种常见适用免税政策情形下的处理:

一、未及时申报退税

出口企业(包含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并未按期限办理免抵退税与免退税的,应于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九条。

如:a企业(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于2023年9月出口一批货物,但由于企业原因并未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及时办理免抵退税或免退税,但出口的货物符合免税条件,还可以于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其增值税、消费税的免税申报。(若该出口货物已办理免税则无需再行办理)

二、已受理但不符合退税条件

税务机关已受理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但在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之后审核发现按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若符合免税条件,出口企业可在税务机关审核不予退(免)税的次月申报免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三条。

如:b企业(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2023年出口一批货物,因不能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完成收汇,随即向税务局提交延期申请,确定2023年7月份可以完成收汇,后该企业于2023年7月还未完成收汇,于是该企业申报的这批不满足申报出口退税的条件,但可以在税务局机关不予退税的次月申报免税。(若该出口货物已办理免税则无需再行办理)

三、涉及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未在期限内办理退税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财务作销售收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并未按期限申报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应于2023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免税申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8号】第三条。

如:d企业2023年10月提供了一笔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该公司财务做销售收入后并未在2023年4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的,但可以于2023年5月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办理免税申报。

【第5篇】消费税需要申报么

8月征期已经进入倒计时,不知道您的各项税种申报的怎么样啦?一起来看看消费税的相关知识点吧!

消费税是国家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而针对特别商品的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包括以下几类:

(1)对奢侈性消费品征收的,比如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具、高档手表、游艇。

(2)为了控制高能耗而征收的,比如小汽车、摩托车;

(3)为了保护身体健康征收的,比如烟酒;

(4)为了避免环境污染而征收的,比如鞭炮烟火、电池、涂料;

(5)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而征收的,比如成品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已纳消费税×扣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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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成品油消费税申报表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最新一期“税务讲堂”课程,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介绍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的相关内容。今天我们学习:申报表整合后,消费税申报表的两个变化。

相关问答

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表也进行了简并优化,实现业务场景全覆盖,与原申报表相比,变化较大。其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主表的变化。优化后的消费税申报表将原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适用15个税目,表格基本框架结构维持不变,包含销售情况、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三部分,表中增加了栏次和列次序号、表内勾稽关系以及3个附加税费应缴税额栏次,删除不参与消费税计算的“期初未缴税额”等3个项目栏次,方便纳税人平稳过渡使用新申报表。

二是附表的变化。优化后的申报表将原分税目的22张消费税申报表附表整合为7张附表。具体如下:

1.4张通用附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本期委托加工收回情况报告表》《消费税附加税费计算表》。

2.1张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适用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

3.2张卷烟消费税纳税人填报的专用附表《卷烟批发企业月份销售明细清单》(适用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人)《卷烟生产企业合作生产卷烟消费税情况报告表》(适用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纳税人)。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第7篇】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导读: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涉及到的细节问题有很多,新手朋友们需要特别注意分析.会计学堂的小编搜集了一部分相关的资料,大家可以作为参考进行阅读.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酒类应税消费品包括薯类白酒、粮食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5个子目.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办税服务厅地址、网上税务局网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算的?

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15%)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取得应税所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境内企业或者组织,就其生产、经营的纯收益、所得额和其他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

2.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3.独立计算盈亏.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

(四)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收入总额.

(1)生产、经营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债权人缘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逾期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第8篇】最新消费税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可以使用吗?请看权威解答↓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

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第9篇】消费税怎样申报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规定, 8月1日零时起,我省正式推行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合并申报,纳税人通过填写一张申报表,就可以一次申报增值税、消费税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次申报表整合,进一步优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办税质效,纳税人操作更便利。”河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董西娟说,此次整合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由30张简并为7张,减少23张。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惠及我省258.98万户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附加税费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这次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将以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整合后的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实现多税费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提高了办税效率。

新申报表适用于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董西娟介绍说,在正式推行新的申报表之前,税务部门已对相关纳税人进行了宣传和培训,并制作了政策讲解和填表说明小视频,纳税人可以在河北省税务局官网观看学习。纳税人在使用新的申报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

河北省税务局一级巡视员刘子剑表示,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是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的具体举措。

【作者 李文英 刘志钰】

【第10篇】消费税申报与纳税

6月已经结束一周了,会计伙伴们的纳税申报工作进行怎么样了?

7月15日前,我们要完成第二季度或是6月份的纳税申报工作

纳税申报像个闹钟,时刻紧绷着财会人的神经;月度、季度、年度报税工作则像读书时的月考、期末考,是财会人逃不出的“噩梦”。

但是单位的老会计们,对纳税申报这种“小考试”却不以为意。在他们眼中,想要按时无误的完成纳税申报工作,无非是紧密关注实时的免税优惠政策,并熟练掌握各个税种的申报流程

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3月31日,财政部发文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15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图片来源:财政部 税务总局

我们要注意的是,相较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优惠政策较少,企业普遍希望保留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但是,如果企业的年销售额超过100万,还没有自动转型为一般纳税人,就将面临严峻!的!惩罚!——即按照一般纳税人的13%纳税,但不得抵扣进项。

这样一来,还不如早早自动转成一般纳税人。

正所谓上有政策,上也有对策。财会人们,投机并不能取巧啊!

各税种的申报流程

纳税申报是各个企业月度、或是季度必须的环节,可以说是财会人的基本功,然而这基本功也能一招分高下。

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增值税申报、消费税申报流程,均发生变化。

图片来源:纳税申报训练营课程讲义

税收政策和申报流程,是纳税申报工作的核心两环节,一个是依据,一个是规则,我们需要学习的是如何跟进最新政策,以及如何掌握申报流程。

掌握这两点,能突破的会计实操问题就不局限于此了。纳税申报的学习看似是“鱼”,其实是“渔”—钓鱼的杆。

从后台的投票也可以看出,大家对纳税申报训练的需求非常高!

纳税申报是新老会计们进入企业都必须面对的课题,如果你想进入财会行业,再在财务部站稳脚跟,现在还不会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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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

一、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到底什么时候进行增值税申报呢?

相信一定有企业对货物出口后,何时进行增值税申报有疑问,这还真是值得说一说~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生产企业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二、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增值税申报到底怎么填呢?

(一)我们先来仔细看看填报说明吧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第16栏“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7栏“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主表填报

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注意:本月的主表第15栏的“免抵退应退税额”是上月的审核系统核准通过的退税额。举个例子:2023年5月核准通过所属期202104的退税额100万,则在2023年6月申报所属期202105的增值税申报表时,15栏会自动跳出100万。

(二)我们举个例子

厦门某企业为生产型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2023年5月出口货物fob价为100万美元,退税率为13%,当月内销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税率13%,当期进项税额610万元,发票通过认证。出口业务当期收齐单证,5月美元换人民币记账汇率6.50,上期无留抵,2023年6月申报增值税和免抵退税。

五步法:

(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税率-退税率)*fob*汇率=0

(2)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上期留底税额

=2600000+0+0-6100000-0=-3500000

即:本期期末留抵=3500000

(3)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fob*汇率*退税率=1000000*6.50*13%=845000

(4)确定当期应退税额

比较(2)和(3)即本期期末留底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相比较,孰小按孰退

本期期末留底>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845000

(5)确定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845000-845000=0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增 值 税 及 附 加 税 费 申 报 表》主表填报

【第12篇】消费税是否按增值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新申报表。

也就是说,继海南、陕西、大连和厦门试点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正式开始全国实行。

增值税报表是大家最常用的报表之一了,那么整合后的新申报表有哪些变化?以及如何申报?今天和小五一起来了解下吧。

以上内容便是增值税报表的新变化。整合多种税种申报,提高了申报效率和准确率,减轻了企业纳税申报的负担。与此同时,企业会计也要及时了解具体变化内容,以便更好地完成申报工作。

【第13篇】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

从2023年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的整合工作,全面开始啦!

近年来,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企业的纳税负担得到了实打实地减轻。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国家的这些财税举措,都让企业的财税工作更加简便。

不过一开始面对新的税收政策,企业可能会不太适应,在申报时遇到下面几个问题:

一、8月1日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能用吗?

不能再使用了。

因为这次的整合,不仅改进了申报表,也优化了申报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的功能,过去的申报表已经不适用了。

二、都整合了哪些报表?

是将过去的七种申报表(包括附列资料)整合成了四种: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和其附加资料整合成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和其附加资料整合成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成新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4、《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成新的《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三、8月1日后,申报流程有了哪些变化?

8月1日后,企业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能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的申报。并且基于智慧财税服务,现在申报表的信息都可以由系统自动填写了,大大节省了企业的申报时间。

四、申报表整合后,企业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果是按月度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企业,在缴纳2023年7月之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时应使用新的整合申报表。

如果是按季度申报的企业,那么应该从今年第三季度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开始,使用新的整合申报表。

关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的整合的问题,我们就先说到这。如果您想更及时、全面地了解企业税收政策,欢迎咨询“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印心”拥有专业的财税团队,不仅能为您提供最新最全的政策资讯,还能帮您理清企业税务筹划思路、理清人员配置、提高资金周转率等,让企业经营变得更简单!

【第14篇】关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日本jct消费税的申报方式分为标准申报和简易申报,选择简易申报是否会更有利减轻税务成本?哪些企业可以选择简易申报等卖家常见问题,今天重点讲讲。

1.什么是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日本国税厅从减轻中小型公司报税负担的角度出发,不以实际发生的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而以销项消费税额乘以税局认定采购率作为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的征税制度。

2.哪些企业可以使用简易申报?

使用简易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过去连续两年的应纳税营业额为5000万日元以下;

在简易申报的纳税期开始之前提交《消费税简易税制选择通知书》。

举例:

举例:纳税期在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企业,如果2023年、2023年你的销售额在5000万日元以下,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向日本国税厅提交申请,从2023年开始就可以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计算消费税,在2024年申报2023年的税金。

注意:

a. 简易申报一旦提交,申请海关缴纳的进口消费税以及本土采购无法进行抵扣;

b. 如果企业在基准期销售额超过5000万日元,那么在该基准期对应的纳税期,企业将不能再使用简易申报。

c. 如果企业一直符合简易申报标准,那么在成为简易申报企业后2年内不得更改申报方式,2年后可以通过向税局提交申请回归标准申报。

3.简易申报的申报方式

标准申报下的企业消费税额 = 销项税 - 进项税

简易申报下的企业消费税额 = 销项税 -(销项税 × 税局认定采购率)

标准申报是凭票据进行进项抵扣,而简易申报是允许企业按照一个既定的采购系数进行申报。日本国税厅根据不同经营类型制定了不同采购系数,电商行业属于【零售类】,采购系数为 80%

(图源:日本国税厅)

举例:

某零售企业当年净销售额为1000万日元,消费税为100万日元,采购系数80%可以抵免。根据简易申报计算的消费税公式:销项税100万-(销项税100万*认定采购率80%)=需要支付的税金20万日元。

*如果企业经营两种不同的业务,则按采购系数分类核算,计算流程相对麻烦。

4.什么情况下使用简易申报划算?

如果你经营模式单一、企业进项税不多,在符合简易申报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该方式申报。

第一:如果是单一经营模式,只需要按一种采购系数计算一种业务,不用分类核算,申报流程会简单很多,整体上减轻企业财务工作;

第二:如果有效的进项单据不多,企业采用标准申报,可抵扣的金额会减少,选择简易申报更划算。当进项税超过企业营业额的80%,反之选择标准申报。

总之在申报前可以对比计算,简易申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企业合理节省税金。

5.使用简易申报还需要开进项发票吗?

不需要。简易申报按照税局认定的采购率进行申报,无需使用进项发票计算,也不能再抵扣进行税额,但建议卖家保存好进项票据。

欧税通作为亚马逊官方推荐spn服务商,有专属的税理士专家团队,并且和日本国税厅保持密切联系,可以为日本站卖家朋友提供日本税务指导建议。目前日本jct号注册服务包含:注册税号+首次申报+1年税号管理费。

(欧税通日本jct成功下号证书)

现在是日本jct注册高峰期,再加上日本站卖家数量庞大,税局处理能力有限,欧税通小o建议卖家趁早注册。

【第15篇】消费税如何纳税申报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三、操作步骤

对存在消费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人推送该类申报表,如纳税人进行了多项不同类型消费税税费种认定,则系统对应推送多份消费税申报表。

(一)报表填写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自行填写报表数据。

3.纳税人选择该申报表对应的申报表菜单后,即可看到申报表填写列表页面。

4.报表中白色底纹项目需据实填写,灰色底纹的单元格为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结果且不可修改,“—”符号代表不可填写项目。点击申报表对应的“填写”按钮进入该报表。核实《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的“保存”按钮。

5.消费税和附加税费进行整合,纳税人一并申报主附税。

纳税人通过《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15.16.17行链接至申报附加税费信息。

依次将推送的申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申报表后面对应功能发生调整,出现“查改”和“删除”按钮,点击“查改”按钮可对相应的申报表进行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对应的报表删除后重新填写。

(二)报表申报

纳税人填写并保存报表后,系统会显示出已填写完成,但尚未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按钮。

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表对应的“申报”按钮,自动弹出声明提示,点击确认按钮后完成申报表提交,如图

点击右上角“刷新”按钮,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完成了本期消费税申报。

(三)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四)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点击【获取待缴款信息】按钮自行选择缴款方式后点击确定,获取缴款信息,选择消费税点击【缴款】按钮确定缴款。

(五)完税证明

缴款完成后,可在【完税证明】下选择缴款日期及税款所属期打印缴款凭证和开具完税证明。

2023消费税申报(15个范本)

上一篇,我们讲了增值税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的事项,除了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的申报表也进行简并优化,原来分税目的8张消费税申报表主表整合为1张主表,22张消费税申报表附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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