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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税务申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3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1月税务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1月税务申报

【第1篇】11月税务申报

十一月姗姗而来

忙碌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

请您提前安排好时间

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小编为您准备11月征期日历

快来查收吧!

附2023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审核:邢盟政

【第2篇】山东网上税务申报系统

1、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期增值税申报时,系统提示保存失败!(表格校验未通过)“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需大于等于第一栏 “(一)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减去“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专票的销售额)”乘以2%,并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怎么办?

遇到此类情况,请按以下办法处理:

第一步: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页面,点击右上角“自动获取发票数据”按钮,系统自动获取发票数据后,展示界面如下图所示:

按照获取到的发票数据,该纳税人开具的是3%征收率的货物及劳务类发票。

第二步:打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查看填报信息,如下图所示:

纳税人将申报数据填写在了“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系统校验不通过。因此,遇到此类情况,请确认发票开具信息是否准确,如目前没有所开具发票对应的税费种认定信息,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税费种认定信息。

2、我单位填写2023年4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数据无法保存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在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免税政策,无需预缴税款。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时提示:您在申报属期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月份按规定应享受房产、土地疫情减免政策。请变更相应月份房产、土地税源信息,进行房产、土地疫情减免税源信息维护。怎么办?

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享受疫情全免政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款应为0,如申报时产生税款说明企业税源信息采集时未维护减免信息,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说明:

第一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

第二步:点击“税源采集”进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功能。

第三步:点击“应税明细”按钮,选择有效的应税信息点击“变更”按钮,如申报2023年1季度,则变更时间选择2021-12-31,增加减免税信息,减免性质代码选择抗击疫情类减免代码。

第四步:点击“保存”按钮,保存采集信息。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竞拍土地成功后,保证金如何转为出让金?

竞拍成功后,由代缴单位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保证金通过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直接缴入国库,之后在电子税务局完成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开具。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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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税务印花税申报怎样申报

新政策下印花税申报步骤

1、我要办税

2、税费申报及缴纳

3、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4、点击新增申报(左上角)

5、点击印花税对应的税源信息采集

6、点击新增采集信息(左上角)

7、输入印花税所属期并点击确定

8、输入申报信息并点击 登记报送(左上角)

9、勾选所属期并点击上方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

10、再次点击新增申报(左上角)

11、勾选印花税并点击下一步

12、点击申报(左上角)一直到申报成功

【第4篇】税务如何申报

印花税法实施首个大征期!超详细申报指引请查收~

江苏税务2022-10-09 15:30发表于江苏

2023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印花税法实施后的首个大征期已到来,电子税务局如何办理印花税申报?苏小税备好了最新操作指引,快来学习~

我们先来学习一下

印花税法及相关政策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5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主要流程

(一)按期申报前置条件

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已完成印花税税种信息认定,如下图中的印花税买卖合同税收品目。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可查询税种认定信息。若不存在按期申报的税种认定,则需要先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税种信息认定,按次申报时,无需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

(二)申报流程

01

申报模块进入路径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功能模块进行印花税的申报工作。

进入“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后,在“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模块中,找到印花税税种,点击“税源采集”按钮。

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后,点击页面左上方按钮可以进行“查询税源信息”、“新增税源信息”、“作废税源信息”、“综合纳税申报”等操作。

02

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信息”按钮,进入“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

税源信息明细填写规则

存在按期申报印花税税(费)种认定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分别带出1条税(费)种认定对应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通过增行按钮新增税源信息,按次申报的税源信息可以自由添加。

【应税凭证税务编号】:不需进行填写。当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全部必填项目后,系统自动生成。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编号】: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可不填写。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如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借款合同、仓储合同等。如图所示。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申报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如图所示。

【税目】:填写对应的应税品目,按期申报的纳税人存在印花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系统会自动加载已经认定的税目。如图所示。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如图所示。

【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按期申报的,系统带出所属期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如图所示。

【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进行实际结算时填写。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结算金额。

点击【实际结算日期】或【实际结算金额】,系统弹出表格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和实际结算金额2列,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可以增行、删行,对填写内容进行保存和取消。如图所示。

系统会自动将实际结算金额列所有金额相加,填写进实际结算金额项,自动同步到计税金额中,实际结算日期自动取税款所属期止项的值。

注意:当录入实际结算金额时(金额大于0),自动将实际结算金额求和,带入计税金额中,不可修改。如果未录入结算金额(金额为0),则计税金额允许录入。

【税率】:系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根据税目及相应品目配置对应的适用税率。注意:产权转移书据不同子目适用不同的税率。

【应纳税额】:填完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

【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注意:六税两费减半政策代码不在此处选择。

【减免税额】:填写完减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

【对方书立人信息】:由纳税人选填,当“应税凭证数量”为1时,对方书立人信息栏次为可输入状态,可以录入相应信息;当“应税凭证数量”大于1时,对应行次的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置灰,不需填写。填写该栏目时,3项数据必须同时填写,否则不予保存通过。

税源信息采集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确认提示信息后,可以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查询已采集的税源信息或点击“综合纳税申报”。

点击“查询税源信息”按钮后页面跳转“财行税通用申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表”初始界面,点击页面“查询税源信息”按钮,显示已采集的印花税源信息的申报属性与申报状态,纳税人可以对税源信息进行“查看”或“修改”。

点击“作废税源信息”按钮可以作废已采集税源信息。

点击“综合纳税申报”按钮,页面跳转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印花税信息,若系统无法自动判断纳税人是否享受“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则需要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点击“税源信息同步”按钮,系统同步已采集税源的“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

确认税额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系统会提示您本次需要缴纳的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是”,申报信息提交至税务端。

如需查询申报状态、作废申报、缴纳税款或下载打印报表,可点击页面左侧“信息查询—涉税查询”。

点击“查询”按钮后,显示已申报报表信息,点击“申报状态查看”,可以查看申报状态。

点击“申报明细查看”可以查看申报状态及预览下载报表。

点击“作废”按钮,可以作废已申报报表,点击“缴款”按钮,可以缴纳相应税款。

注意事项

(一)税种认定的切换

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纳税期限为按季、按年、按次。纳税人若在2023年7月1日前有印花税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的,在2023年7月1日后,系统自动更新纳税人按月纳税期限税费种认定信息为按季纳税期限。在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后未缴纳税款时,按现行系统规则计算滞纳金。

(二)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的税源采集

目前电子税务局点击按期或者按次印花税后面的税源采集按钮时,只能采集对应纳税期限的税源信息。如纳税人发现无法采集按期或者按次的税源信息时,需检查是否通过正确的采集按钮进入采集功能。

(三)印花税子目的选择

印花税各税目中,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目前为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举例说明 1

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

举例说明 2

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举例说明 3

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8月25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3年10月12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100万元,2023年3月7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3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3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0元×0.3‰=0元

❖纳税人丙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0元×0.3‰=300元

❖纳税人丙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3000000元×0.3‰=900元

关于印花税其他更详细的事项,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有关公告,或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南京市税务局

审核: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江苏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第5篇】网上零申报税务操作流程

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企业所得税是每季度申报一次,不用每月报的。一般来说,企业有经济业务就不可能零申报,会要求你填写收入,支出,利润等项目的数据。每个季度完结后,要申报企业所得税,每年度完结,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可以几年正常零申报?

现在国地税的税收征管软件要求,只要是超过三个月的零申报或负申报,就会列为非正常状态,出现预警提示,要求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查处。所以企业长期零申报很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对企业造成风险。

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以做零申报吗?

不可以。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你做了零申报可就是给自己“挖坑”了,万一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你当年度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还是违反政策规定的哦!

怎样零申报企业所得税?

零申报和以前都一样,该交的表都交,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1、表2.上月结存填上,本月收入填零,去国税局,没什么区别。如果没有费用,在a类上都填零,税率0.25,要是有费用就填上费用利润也随之改动。

1·办理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基本程序之一。企业所得税的零申报,是针对纳税人的应纳所得税额而言的,即纳税人当期(月份、季度或者年度)的应纳税额为“零”或者“零”以下的情况,也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纳税申报表,而不是仅对“零”以上的数据办理纳税申报。在这里要把“纳税申报”程序和“税款缴纳”程序区别开来。

2·不管应纳税额是正数的情况,还是零和负数的情况,是仅就其计算结果而言的。并不代表应纳税额的形成过程,例如销售收入、成本费用支出、摊销等情况。如果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非正数的情况,仍然就其经营资金的增减变化和运动过程进行静态和动态反映,通过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的形式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申报表,没有收入,有费用吧,利润就为负数,也就是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为0,应纳所得税为0。

关于所得税,实际有利润可以零申报吗?

1、企业所得税是不是零申报要看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利润,一般情况下有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是大于利润的,因为要调增招待费等,但也不排除有调减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其他免税收入,还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所以利润大于零并不一定应纳税所得额就大于零。

2、季度申报税务局查的不严,如果企业有合理的理由可以预提一部分费用,平衡所得税,季度预缴理论上应当缴纳实际应缴税额的75%以上,企业可以自行调控,税务部门一般不予干预,但年底汇算清缴必须全部缴纳。

3、企业所得税的调控空间是很大的,你可以向有经验的会计多学习一下,甚至可以向税务人员多请教一下一些合理避税的方法,多学习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很有意思,有挑战性!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6篇】宁波税务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3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1.12.13

尊敬的纳税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我市2023年12月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特此通告。

【第7篇】税务局规定的纳税申报期

因1月15日为星期日,2023年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提醒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错峰完成申报!

制图 刘耘

1月申报要点

1

高新技术企业,本月可申报享受这项优惠

2023年9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按季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月可申报享受这项优惠。

填报要点:

● 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操作指南

● @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新政这样操作↓

2

符合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纳税人,享受加计扣除和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规定,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预缴申报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相关加计扣除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名称及优惠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的优惠事项名称,并填报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填报要求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

填报要点:

● 两部门发文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

● 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来了

3

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纳税人申报缴纳消费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3年第33号),2023年11月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同时,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明确了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

填报要点:

● 计税价格如何确定?8个问题弄懂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新政

4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填报要点:

● 3月31日截止!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最全攻略

5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8篇】广州税务申报

2023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施行,10月纳税申报期,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迎来印花税法实施后首期申报。印花税申报都需要注意什么?我们已帮您整理好,快来一起学习吧~~

1.如何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申报?

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可以合并汇总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举例说明1: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

举例说明2: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2.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

(1)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

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3.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

4.纳税人如何享受印花税优惠?

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印花税纳税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1)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2)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

经济活动中,纳税人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来源:中国税务报 广州税务 四川税务 | 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9篇】四川地方税务网上申报

地方税零申报有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零申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计税金额的计算结果是零。要了解的是营业税零申报是收入零,企业所得税零申报是纳税所得额≤零,两者申报可能同时存在,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不一定是零申报。

成都薯片科技

地方税零申报流程如下:

1.登录地税局官网。登录分为ca用户登录和非ca用户登录。如果你是ca用户,需要插入智能税务终端,系统会自动弹出登录页面,自动输入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65,用户可以修改密码)。如果您是非ca用户,您需要使用用户密码登录。在弹出的登录模式选择界面,输入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已使用原电子邮件在线申报的用户,请使用原纳税人代码和密码登录。

2.选择账户后,输入用户密码登录。这里所说的智能税务终端密码是指智能税务终端登录时的密码。

3.登录后在网站上申报。

4.登录地税官网填写申报表:对于未在地税部门登记,无法在线填写子主表的税种,首先填写并保存所有明细表,然后打开主表直接编辑或保存。

5..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成功后,不允许填写或修改申报表。未经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其中所含税款应视为未申报。

6..增值税、营业税、附加税申报:进入系统>纳税申报>综合申报>初始化>如果有收款项目为空的记录,请重新点击”;初始化”;直到记录的采集项目不为空。

7.对于要申报的税种,请注意左边的勾号不能去掉,因为会直接影响申报税率。不需要申报的税额不需要填写。系统自动默认零申报(如有应纳增值税,系统不扣除,只计算附加税)。

8.按“缴税”,会有额外的税额>支票金额。如果金额有误,请点击“清空”并再次填写。

9.点击“保存”完成申报(点击保存的“耐心等待结果”页面)>“税务结算”>系统这一步需要很长时间等待结果页面出现。查询按钮可以使用>“查询”>“支票金额”>“扣款”>“扣款超时”来显示“扣款超时”。“不要立即申报扣除,如果你不能再次成功扣除。

10.错误陈述(零陈述除外)必须无效,否则将直接影响对报告率的评估。无效申报步骤如下:进入系统'>无效申报'>'无效申报'>'查询获取无效申报记录'>'查看申报明细',显示申报明细,确认要删除的申报信息>'无效申报'会使错误的申报无效。

1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包括零申报):进入“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初始化”>“填写相关信息(零申报,税额为0)>“保存”填写申报(如果已经完成零申报,则需要零申报,无需后续操作)(点击保存,耐心等待结果页面)>“缴纳税款”。>系统的这一步也非常耗时。当结果页面出现时,您可以使用查询按钮>“查询”>“扣除”来完成扣税。

12.网上申报扣款查询:网上申报查询,纳税人>“综合查询”>“申报信息查询”>“查询”网上扣款查询,纳税人>“综合查询”>“扣款情况查询”>“交易日期”和“交易日期”录入>选择查询类型“查询”(“扣款超时”和“扣款”“成功扣款”表示成功扣款和减税)。

13.未处理扣款:“扣款状态查询”结果,如“扣款超时”,银行账户24小时确认:查看扣款记录“交易状态确认”>“税务结算”>“税款缴纳”>“查询”>“扣款”>完成扣款。关于如何在这里提交地方税零申报的问题都回答了吗?

以上是成都薯片科技整理的有关地方税零申报网上流程,关于地方税零申报的更多信息,可留言给成都薯片科技。

【第10篇】香港税务申报

香港是距离内地最近的离岸金融中心,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在香港注册公司,享受香港优惠的税率和便捷的国际货币收付条件。那么在香港公司报税前需要哪些资料呢,要怎么报税呢?

香港公司报税需要哪些资料?

1. 公司的基本资料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申报表等等;

2. 香港公司的银行月结单和水单;

3. 账期内业务相关的合同供应商下达的采购订单、合同、发票等票据;

4. 非首年申报的需要提供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计税表;

5.公司运输费用、报关等业务有关的费用、投资相关文件,公司采购的各种设备、工具合同及票据。

香港公司要怎么报税?

1、准备相关税务年度的所有经营资料,包括与上下游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商品(货物)的物流单据、企业经营的正常开支单据(如水、电、房租、工资、差旅、办公用品等开支单据);

2、准备相关税务年度的企业银行对账单,包括公司所有银行账户的月结单和进出款项水单;

3、准备企业合规经营的相关凭证,即有效的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及公司章程;

4、整合以上资料,交由符合要求的会计师(必须为香港执牌会计师),进行公司账务审计,并依据公司所提供的资料形成审计报告。

5、依照审计资料显示的公司经营情况,据实填写香港税务局发出的税务申报表,与审计报告一同递交香港税务局进行评税。至此完成香港公司报税工作。

原文链接:https://www.amz123.com/thread-973076.htm

【第11篇】中国税务申报

企业在初创期,经常会遇到 “零申报”的情况!会计在日常处理中,也对零申报有些模糊不清!今天网校小编就带大家正确认识一下零申报!

如何判断自己所在的企业是否可以零申报呢?

关于2023年企业是否可以做零申报处理的判断标准!税务局是这样规定的:

1、增值税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收入为0,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项税额,且无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零申报:纳税人当期未经营,收入/成本基本为0。

3、其他税种零申报:计税依据为0时。

简单地说就是:在纳税申报所属期内,收入、成本和费用均为0,企业才能零申报。

零申报2大误区

误区一:长期亏损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做零申报处理

举个例子:甲企业2023年处于亏损状态,正常来说,甲企业的亏损是能够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但如果甲企业做了零申报,那么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

如果甲企业2023年做了企业所得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误区二: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原因:虽然已在代开发票的情况下缴纳了税款,但仍不能做零申报处理。

正确的方法:销售收入(包括代开发票销售额)应该是在指定的栏目中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已付税款并予以冲抵。

注意!这3种情况不能零申报

1、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

答:不能!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2、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答:虽然代开发票等情况已经缴纳了税款,但还是不能做零申报处理。正确做法应该是在规定栏目中填写销售收入(包括代开发票销售额),系统就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3、如果违规零申报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免税、无应纳税款和零申报,虽然最后结果都是应纳税额为零,但是在实务上的区别还是很大的。纳税人要正确进行零申报,违规零申报不仅会造成企业利润损失,更会影响企业信用,增加税收风险哦。如属于虚假的零申报,将按《征管法》等有关规定追征税款,并进行税务行政处罚,并影响到你的信用等级,企业一定要诚信经营,按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公司一直“零申报”岂不是就不用缴税了?

在文章第一部分也说了,税务局要求的零申报需要满足以下情形通俗一些理解就是:在纳税申报所属期内,收入、成本和费用均为0,企业才能零申报!

看到这,估计很多老板已经暗自高兴了:企业一直“零申报”下去,那是不是就不需要交税了吗?

当然不是。

好好想想。如果一家公司有经营,即使没有业务,也必须有基本的开支,如员工工资、办公室租金、水电和通讯费。怎么可能总是有零申报呢?毕竟,如果你填写的费用为零,那么费用都填0才算零申报的。

即使你运气好了一两个月,你还能一直运气好下去吗?况且,这样做的后果真的很严重!长期零申报的后果了解一下?

长期“零申报”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

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

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纳税人,承担d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

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企业零申报只是暂时的解决办法,但不是长期的解决办法。如果公司没有应税收入,建议仔细考虑是否继续经营,而不想经营的公司必须及时注销,以避免税收风险和信用降级的风险。

如果你想零申报,你还必须按时记账,并按时填写纳税申报单。如果你经常忘记申报,当心被列为“非正常户”。

违规零申报风险真的不小

零申报7个错误操作会计人马上要自查

案例1:取得免税收入只需零申报?

不久前,某企业的会计来到办税服务厅,咨询零申报的问题。问:“我们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经按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蔬菜收入10万元,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零申报吗?”

已经进行减免税备案的企业可以零申报么?不少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

答:这种情况是不可以零申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减免备案的纳税人应纳税额为零,但并不代表该纳税人可以零申报,而是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将当期免税收入10万元填入增值税申报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完成当期申报。

案例2:月销售额未达3万元只需零申报?

“我们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20000元,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可以零申报吗?”某公司向税务人员提出了纳税人经常会遇到的问题。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容易陷入“月销售额未达3万元只需零申报”的误区。实际上,按照相关规定,在享受国家税收优惠的同时,应该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方式是计算出不含税收入,再用不含税收入算出应缴纳增值税,填入申报表相应栏次享受免税。

案例3:当期未取得收入只需零申报?

“我们公司刚刚开业,这个月购买设备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5份,进项税额8500元,已经做了认证,但是没有取得收入,请问可以零申报吗?”

答: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但是存在进项税额,如果该纳税人因未发生销售办理零申报,未抵扣进项税额会造成逾期抵扣而不能抵扣。正确方式是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把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8500元填入申报表的进项税额栏次中,产生期末留抵税额在下期继续抵扣。

案例4:企业长期亏损,企业所得税可零申报?

“我们公司长期亏损,没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吗?”

答:企业的亏损是可以向以后五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的,如果做了零申报,则第二年盈利就不能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了,会造成企业损失。如果当年做了企业所得税零申报,却将亏损延长到以后年度扣除,是违反税法规定的,所以亏损企业要慎重零申报。

案例5:已预缴税款只需零申报?

前不久,某企业的张会计给办税服务厅打来咨询电话说:“我们平时给客户提供建筑服务,也销售一些建材,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这个季度我们提供建筑服务取得不含税收入5万元,已经到办税服务厅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1500元税款,是不是就可以做零申报了?”

答:虽然代开发票已经缴纳了税款,依然不能简单地做零申报处理。应该在规定栏目填写销售收入,系统会自动生成已经缴纳的税款,进行冲抵。

案例6:取得未开票收入只需零申报?

某企业是一家新成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00万元(未开票收入),销项税额17万元,当期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0份,进项税额17万元,未认证。最近,公司刘会计打电话到办税服务厅咨询是否可以因当期未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而进行零申报。

答:如果纳税人违规进行零申报,不仅要补缴当期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正确方式是该纳税人应将当期收入100万元填入未开票收入中,按规定缴纳当期税款。

案例7:筹建期可做零申报?

“我们是筹建期的新办工业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仍在筹建中,当期未发生销售,也未认证增值税进项发票,可以进行增值税零申报吗?”

答:筹建期的纳税人2023年1月申报增值税时可以办理零申报。如果当期该纳税人有增值税进项发票,且已在当期进行认证,则不能进行零申报,需按规定填写当期进项税额。

最后提醒:免税、无应纳税款与零申报,虽然最后结果都是应纳税额为零,但是区别很大,纳税人要正确进行零申报。违规零申报会造成企业利润损失,更会影响企业信用,增加税收风险。

关于“零申报”大家有什么想法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觉得文章不错 帮小编收藏转发下呗!

来源:中国税务报、上海税务、锦泰融丰、税台、税务师、税务经理人等;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第12篇】出口退税税务申报表

出口退税过渡期截止6月30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23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附最新增值税思维导图↓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大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同时废止。

新纳税申报表该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删除第3栏“13%税率”;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本公告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

(一)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税率调整后加计抵扣、发票衔接怎么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

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发票?

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日以后因履行跨期销售业务合同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说一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志,在税率调整前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调整前的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以该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在税率调整即新税率施行之日起,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新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以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

二是,原则上是以发票开具日期来确定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税率调整前已经做了“未开发票收入”的纳税申报,只是没有开具发票的,则在新税率实施之日以后开具发票时,对于已申报的无票收入部分对应的业务仍可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因种种原因非要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但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前,相应的销售额又没有作“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的,则等于是延期缴纳了税款,在以原税率开具发票后,该部分增值税需要加收滞纳金。

三是,至于履行合同的问题,关键还是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是签订的以含税价格还是以不含税价款交易。如果是以含税价格交易又未约定税率调整对交易价格的相关影响事项,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那就是以原含税价款按新税率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按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是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交易,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则应以新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再以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加增值税为价税合计价款。

总之,对于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的发票(税率),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决定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再以此来决定发票开具的税率及计算销项税额,也就是该项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如何适用税率计税就如何开具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但还应满足相关条件,否则将面临滞纳金的问题。

此外,提醒注意,4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跨期销售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总之,这个4月,应该是会计人忙且充实的一个月了!且忙且珍惜吧!

【第13篇】四川税务网上申报

我为群众办实事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搬迁到益州大道中段999号已运行一个月,截至11月30日,新政务服务中心已接待了12万余人次,窗口办件量达6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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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项目占地28.39亩,建筑面积5.3万㎡,设置对外服务窗口260个,入驻16个部门,提供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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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中庭30多米的采光天棚光照效果自然,让空间更加大气。地面柔性材料隐藏脚步声,给予行人舒适的行走体验。

二至四楼还根据每层业务板块的不同,进行了主题颜色的区分,分别采用了黄、绿、蓝作为主色调。简洁温馨的色彩搭配让群众办事一目了然,视野更加开阔。

一层:

展示大厅和自助服务区

展示大厅设有“成都高新区智慧政务大数据”平台,办事群众可直观了解到“办件量实时分析”“当日业务办件量top10”和“办事满意度”等信息。

成都高新区智慧政务大数据平台

为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24小时智能自助政务服务超市配置了智能ai综窗、智能文件柜、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代开机、定额发票机、自助取证机等设备。

24小时智能自助政务服务超市

智能机器人——新妹儿

二层:

窗口服务区

a区 企业开办一站式综合服务

b区 综合窗口(工程建设)服务、社保医保综合服务

c区 综合窗口(社会事务)服务、人事代理综合服务

二层主要提供企业开办注册登记、工程建设、社保医保、人力资源服务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需要办理这些业务的群众,可乘坐扶梯到第二层。

企业开办一站式综合服务区

综合窗口(工程建设)服务区

医保服务区

三层:

窗口服务区

a、b、c区 税务综合服务

三层为办税服务厅,是集税务信息确认、优惠办理、发票办理、申报纳税、宣传咨询、社保缴纳等功能为一体的全职能大厅,可一厅通办所有涉税费业务。一共分为a、b、c三个区域,a区办理纳税申报业务,b区办理综合服务类业务,c区办理发票类业务。

税务综合服务区

四层:

窗口服务区

b区 公安出入境服务、户政服务

c区 婚姻登记服务

四层主要提供出入境服务、户政服务以及婚姻登记服务。公安服务区由智助受理、人工受理、24小时自助服务区组成;婚姻登记区还设有婚姻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婚检咨询室、更衣室及办证厅,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婚姻登记及拓展服务。

公安出入境服务区

公安办证服务区

婚姻登记咨询台

婚姻登记服务区

颁证厅

婚姻家庭辅导室

另外,对外服务窗口分布也亲民化,全部采用交互式体验,所有服务窗口以及咨询台没有玻璃做隔断,让办证人员与办事群众沟通无阻碍。每层楼还配备母婴室、开放式茶水间、无障碍卫生间等便民区域,配置直饮水机、适老化设施、医疗箱等便民设施,打造有温度的政务服务。

打造政务服务智慧+

群众办事更高效

新政务服务中心秉承“规范、专业、高效、便民”的原则,全面上线全新智慧政务新体验,助力建设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全流程智能化服务

中心搭建智能导航导办一网通办平台,整合排叫号系统、室内导航、预约取号、好差评系统、自助服务终端等系统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和自助集成服务、融合服务、智能服务。

办事群众可登录“高新服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事项搜索、情形化选择、办事指南推送、线上预约、室外导航、室内蓝牙引导,实现全流程智能化导办。

同时,中心通过智能化的综合管理平台,能够实现大厅、人员、事项管理自动化,实时动态感知办事群众、窗口人员及待办事项的状态。新中心打造24小时智能自助政务服务超市,为企业和群众提供24小时智能自助政务服务。

办事停车更方便

为进一步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新中心还通过楼宇自控、数据可视化、北斗室内导航、智能机器人、户外智壳、移动app等,实现智慧化、科技化楼宇管理。其中,创新智慧停车系统,将新中心周边部分停车场约2000个泊位接入系统,整合泊位资源、高效集约使用,实现停车场内外路径导航、停车动态信息实时掌握,提升便民服务和智慧化管理水平。

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水平

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政务服务中心升级搬迁是成都高新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举措之一。

近年来,成都高新区充分发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以企业和群众为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致力于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推进政务服务创新改革

成都高新区大力推动流程再造,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覆盖20个热点行业,通过减环节、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实现“一单告知、一表申请、一标核准、一窗出证”,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节约企业群众的办事成本。

推进“跨域通办”,实现区级权限内180余项事项跨区域通办。强化信用审批,通过信用审批服务近2500次,容缺办理审批时长最大从30天缩短至5天。

打造高新特色智慧政务体系

今年,成都高新区推出区块链授权证明、区块链印章服务,办事群众可无需开具纸质授权证明材料,解决授权证明开具和传递的麻烦,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创新推出全域智能导航导办平台,加载政务服务地图,实现群众办事“智能引导、就近办理、一次办结”。此外,整合街道网办平台,实现区级、街道平台用户数据同步共享,真正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让企业和市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未来,成都高新区将坚持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为“第一标尺”,以新中心“一站式服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智能化、便利化水平,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交通提示

成都高新区新政务服务中心位于天府二街,益州大道中段999号。

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位置: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

自驾前往的市民可扫二维码导航

东门入口

信息来源:成都高新区网络理政办

【第14篇】企业税务申报

对于很多创业者来说,刚开始创建公司,多数都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因为这样在税务上,会有很多优惠政策,等到公司发展一定规模后,再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但小规模纳税人也同样需要记账报税,否则公司也会被惩罚,那小规模纳税人的报税流程是什么呢?本文给大家整理了一下,仅供大家参考。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报税方式

a.直接申报(上门申报)

b.电子申报

c.邮寄申报

二、小规模纳税人报税的时间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觉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流程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都需要使用税控设备登录后系统自动抄报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也要申报对比,所以在季报月份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必须 先抄报税后,方可正常申报,未进行税控设备抄报税的纳税人无法网上申报。

(2)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应准确填写申报表,符合系统对比规则后方可正常申报。对申报比对不通过的,网报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比对不通过的原因,并引导纳税人修改申报数据。纳税人须按系统提示准确修改申报数据,符合系统比对后方可正常上传申报数据。

(3)纳税人正常比对通过后,可正常清卡解锁。若纳税人申报时反复核对仍无法正常申报,则可按照系统提示正常申报但暂不扣缴税款,携一证通、税控设备、增值税申报表、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申报事宜。

四、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不按时报税有哪些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的报税流程的介绍,建议大家找专业正规的代理记账公司,提供记账报税服务,这样能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享受专业正规的记账报税服务,而且成本相对于共用专职的会计要低的多的多,北京地区的企业,可以直接咨询在线顾问,获取更多的帮助。

【第15篇】税务网上申报印花税怎么报

如何网上申报印花税。

答:1、进入申报系统,找到印花税申报。

2、印花税申报表填写,选择所属期,点击确认。

3、填写申报表,选择应税凭证,可以选择某合同的金额来申报。

4、正式申报成功后,去缴款。

哪些凭证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

(1)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购销合同、货物运输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借款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技术合同等。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

如何网上申报印花税,上面已经给你详细的介绍了。印花税是一个清税重罚的税种,希望上面的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对于税务上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与我们的金牌讲师在线提问。更多会计知识尽在会计学堂。

11月税务申报(15个范本)

十一月姗姗而来忙碌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了请您提前安排好时间按时完成申报工作小编为您准备11月征期日历快来查收吧!附202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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