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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的形式有哪些(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9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检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检查的形式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务检查的形式有哪些

【第1篇】税务检查的形式有哪些

1.针对个人,随着数字货币的发现和无现金交易习惯的培养,从国家层面,可以查到你的收入具体情况,也可以查到你的固定资产和非固定资产情况。包括来源追溯。如果你觉得使用现金就好了,那就大错特错了。每一笔现金,在出atm或者现金柜台的时候,都会自动获取现金识别码,存入支取,一览无遗。

一时贪污一时爽,终身监禁跑不了

随着国家信息化系统发现,新版税控系统的出现,可以进一步防控个人和企业贪污腐败现象。

这是税务系统里,税务稽查最一种最常用的方式,这里也是大多数企业被杀的主要原因。金税三期、后期的四期,金融情报和各部门信息共享,这些词都是大家都知道,但是这些系统背后的大数据到底能有多厉害,可能大家没重点关注过。依法纳税,切勿违法避税。从简单的方面来说,大数据可以做到根据企业的各个报表甚至只是简单对比一下企业买卖商品的内容,就能自动分析出异常,给出风险提示!

贪腐必将受到严惩

不管是做企业,还是个人,在国家共同富裕的大环境下,在大数据研究的大环境下,每个人和企业都将暴露无疑。

对于那些动歪脑筋想怎样偷税的企业和想尽一切办法贪污腐败的人来说,只有税务局不想查的,只要想查就没有查不到的!无论怎样避税,不明财产无论怎么转移,都将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第2篇】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的区别

近日,某企业会计小李致电咨询,称其企业近日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对2023年1月至12月的纳税申报进行纳税评估。李会计说,他只知道税务机关有检查部门,可以依法对企业进行检查。他还没听说过税务评估。老板让他问,税务评估和税务检查是一回事吗?如果不是,又有什么区别?下面让小编给大家解释下:

税务稽查

纳税评估

一、定义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利用数据信息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定性、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的征管措施。

税务检查: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和涉税事项的检查处理,以及检查处理的其他相关工作的总称。

二、目的

税收评估:为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帮助纳税人防范涉税风险,减少税收损失,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税务稽查: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三、对象

纳税评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的所有税种。

税务检查:逃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不履行法定税法义务,侵犯国家税收管理秩序。

纳税评估

四、主管部门

纳税评估:主管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务管理人员,上级税务机关也可以对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进行评估。

税务稽查:由税务稽查部门负责。

五、手段方式

纳税评估: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收负担监测结果及相关数据设置评估指标及预警值,综合利用各种比较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筛选异常情况,通过税务访谈、调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定性定量判断。

税务稽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账簿资料、询问、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异地协查等方法。

六、结果处理

纳税评估:纳税评估中发现的一般问题或程序明确,无逃税等违法嫌疑,税务机关可督促纳税人纠正;在评估分析中发现税务违法嫌疑的,应当移交监察部门,定期反馈给税务管理部门;发现外商投资与外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规定的,移交上级税务机关国际税务管理部门。

税务稽查: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处以罚款、移送公安机关、提出管理建议。

【第3篇】税务检查证图片

近日,有不法分子冒充税务部门名义向企业发送邮件,谎称采取随机摇号方式选取企业为2023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将组织开展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企业准备齐全资料,通过加q群的方式发送相关“资料”。

经税务部门核实,此类邮件是虚假诈骗邮件,税务部门近期未向企业发送过此类邮件,也不会以加q群的方式要求企业提供资料。

今年3、4月间,花都区某外资跨国公司财务负责人接二连三收到一些陌生的神秘电话:“我是市地税第×稽查局的何科长,下周将到你公司查账,请你们做好检查前的准备。”“我是稽查人员王某,你在广州开办的公司没有正常缴税,我们要进行检查,如果给点好处费,便可以免予检查。”……该公司会计觉得事有蹊跷,遂向花都区地税局求证“检查”一事。

花都区地税局了解事情始末后,分析这极有可能是一起冒充税务稽查人员行骗的案件。经与广州市稽查局核实,该局确实有一位同名同姓的“何科长”,但“检查”一事纯属子虚乌有。于是,花都地税局建议该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过周密部署,花都公安、地税、企业三方联合行动,准备将计就计,抓住该“税务稽查人员”。

★还有不少网友说:邮箱里经常收到类似信息,让财务加微信入群啥的。

总的来讲,就是不法分子冒用税务部门名义,先是通过短信群发工具,直接向企业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相关人员群发带有链接的短信,诱使短信接收人点击非法链接,再继续实施下一步的诈骗活动。

经核实,上述情况为虚假诈骗信息。税务稽查部门正常开展检查工作时,检查人员将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现场出示税务局检查证,不会使用电话、qq、微信等方式通知纳税人。请广大纳税人提防此类诈骗电话,一旦发现被骗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并与本地税务部门联系。

如未当面出示上述相关证件和税收执法文书,仅电话、短信、微信、qq等途径通知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已经开展稽查工作,双方已熟悉,且处于整个稽查工作进行期间的不在此列),纳税人有权拒绝提供。

注意,如接到类似陌生涉税电话,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反映相关情况,也可以直接咨询相关税务稽查局。

【第4篇】超市收入税务检查

(阿根廷华人网6月23日讯 黄东)布省税收管理局(arba)局长克里斯蒂安·吉拉德(cristian girard)本周三表示,继上周对境内的大型超市进行了检查后,接下来将加强对华人超市等小型超市及市场的税收检查。

该官员表示,布省税务局将在未来几天内针对华人超市等社区超市开展“税收不一致现场通知行动”。“在这些检查中,我们将审查商家的税收状况、税收履行情况、发票开具方式等,将验证宣誓声明文件、销售及支付方式,以及所售商品的采购证明。”

他表示,就在上周,省税务局联合省生产科技创新部在省内及大布市地区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了大型超市及批发超市内的税收情况及“价格关怀计划”的执行情况。“我们开展了覆盖全省的执法行动,对占80%销售额的15家连锁超市的20个网点进行了检查。”

该官员解释称,“当下形势严峻,通胀进程处于非常高的水平。面对人们难以维持至月底或根本买不起果腹食品的情况,超市行业却有人以价格沾沾自喜。我们应审慎地检查物价和打击逃税。”

据了解,在对大型超市的检查中,当局发现商家在将商品从总部配送至分店的过程中存在大量违规。20%的运输货车缺乏相关文件,远超其他经济领域内发现的类似违规;此外还发现绝大部分大型超市内存在供应问题,“价格关怀计划”(precios cuidados)中的商品缺货。“我们检查3个方面:供应、标识及价格。价格关怀计划中所含的商品价格是固定的,从这方面来看,履行情况还是很好的。”

截至目前,执法检查已覆盖toledo、coto、nini、makro、cencosud、carrefour、 changomás、la anónima及cooperativa obrera等大型超市,接下来将对华人超市及小型商店进行检查。

【第5篇】税务检查的方法

税务稽查是由税务稽查局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实施的,对公司企业的正式的税务常规检查情形。税务稽查局依照法律规定对经营者经营管理情形展开常规检查处理,还有围绕常规检查进行的其他的工作。那么,税务稽查具体流程是什么呢?

税务稽查流程

税务稽查具体流程,主要是可分为选案、常规检查、审理、实施4个重要环节。一:选案重要环节

由税务稽查局选案科挑选要展开税务稽查的对象,挑选方式方法主要包括人工选案、计算机系统选案、检举、其他的等等这些。挑选结束后,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再将拟计划方案税务稽查的公司名录送至常规检查科展开常规检查。

税务稽查局必须科学安排常规检查工作,严格把控对经营者、扣缴义务人的常规检查的次数,不能够对公司企业展开过多太频繁的的次数常规检查。

二:常规检查重要环节

常规检查科再依据选案科的公司名录,安排稽查员实施税务稽查,通过采用有必要的稽查方式和技术手段,搜集案件的证人证言、书面形式证据,梳理制做了《税务稽查报告》后,将案件移送至税务稽查局审理科。

常规检查前,税务稽查必须告知公司企业常规检查时间、必须准备的材料等,常规检查必须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常规检查证件、出示或是送达税务常规检查通知书。

采用调取账簿材料、实地常规检查、询问、查询存款账户、异地协查等方式方法,对公司企业的财务材料展开税务稽查,寻找公司企业少交税金、晚交税金的线索,但针对多缴税金不属于其税务常规检查的范围。

常规检查科调取账簿、记帐凭证、财务报表和其他的相关材料时,必须向公司企业出示调取账簿材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材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

税务稽查常规检查科询问必须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施。除在被查对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办公场所询问外,必须向被询问人送达询问通知书。公司企业当事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是口头方式方法陈述或是提供证词。当事人口头陈述的证词时,工作人员必须以笔录、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方法展开记录,笔录的话要由当事人展开逐页签章、捺指印。

当事人、证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是口头方式方法陈述或是提供证词。当事人、证人口头陈述或是提供证词的,工作人员必须以笔录、录音、录像等形式展开记录。笔录可以手写或是使用计算机系统记录并打印,由当事人或是证人逐页签章、捺指印。制作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必须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内容。

以电子数据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当事人将电子数据打印成纸质材料,在纸质材料上注明数据出处、打印场所、打印时间或是提供时间,注明“与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并由当事人签章。

税务稽查工作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必须制作现场笔录,记载实际调查的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对现场实地调查取证情况予以记录,并由工作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章。工作人员还可以异地调查取证,也可以发函委托相关稽查局展开调查取证。

税务稽查常规检查相关部门一旦发现公司企业有明显转移或隐匿其应纳税的财产的情形,恐怕在作出正式的补税决定后公司企业已经无财产可以缴税,可以责成公司企业提供纳税担保,一旦不能够提供,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局长批准,可以采用税款强制措施,查封或是扣押公司企业的财产。

税务稽查常规检查结束前,工作人员可以将发现的税款违法事实和依据告知被查对象。被查对象对违法事实和依据有异议的,必须在限期内提供说明及证据材料。被查对象口头说明的,工作人员必须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章。

三:审理重要环节

税务稽查常规检查结束后,审理科对案件展开审理,针对工作人员的初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形成结论性文书。针对涉案金额比较大的,则必须报请税务机关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展开审理。

常规检查结论性文书,第一,针对有税款违法行为,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的,制作税务处理决定书;第二,有税款违法行为,必须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第三,税款违法行为轻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制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第四,没有税款违法行为的,制作税务稽查结论。

案件审理主要是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款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准确,材料是否齐全;适用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定性是否正确;案件审理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否存在超越或是滥用职权;税务处理、处罚建议是否适当。

审理中针对存在不合规情形的常规检查材料,必须要求常规检查科展开补正或是补充调查。

拟对公司企业或是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的,必须向其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其依照法律规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被查对象或是其他的涉税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或是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对当事人口头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必须制作陈述申辩笔录,如实记录,由陈述人、申辩人签章。

四:实施重要环节

税款实施相关部门依据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至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展开补缴税金,待实施结束税金入库后形成实施报告,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等材料交给案卷管理科室,展开入库保管。

针对经营者未按时缴纳税金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局长批准,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签字实施或是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可以延期或是分期缴纳罚款。

以上就是税务稽查的具体流程

【第6篇】税务检查人员变更依据

第一步: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点击右上角“三条线”的菜单栏,然后选择【在线变更】。

第二步:点击【在线变更】后,系统提示:'是否关闭开票软件打开在线变更程序?'点击【确认】。

第三步:选择变更类型,点击【获取】向服务器获取需要变更的信息。(最新版本的开票软件在线变更支持基本信息变更、票种增加变更、税号变更等功能。)

第四步:选择变更内容,点击【变更】进行在线变更。

系统提示:成功。说明写盘成功,结果已上传,点击【确定】即可。

第五步:检查是否在线变更成功,登录开票软件,点击【系统设置】-【税务ukey设置】-【税务ukey状态信息】。

在“税务ukey状态信息”窗口,选择发票类型,查看“单张发票开票金额限额(元)、离线累计金额(元)”等票种核定信息。

*注意:若在线变更不成功,企业需要携带税务ukey到大厅进行变更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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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税务检查通知书一和二

李刚

现行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兼具核定期间和征收期间的双重属性,被冠以“追征期条款”的俗称,在司法实践中反映出来的主要争议之一——税务机关从启动税务稽查、采取税收核定方式至作出处理决定的全过程中,应以其中哪个具体行政行为为准来判断是否超出了追征期。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通过对围绕第五十二条产生争议的司法类案观察,笔者将法院的裁判观点概括为两类三种:

第一类是少数案例,法院认为涉案情形不属于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范围,因而不予适用。例如,在征纳双方均知悉纳税人未予缴税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于2023年5月11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对纳税人2006年1月1日—2023年9月30日期间未缴税款予以强制执行,属于正常征税的行政强制行为,并非追征;再如,纳税人因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税务机关追征其应补缴税款,不受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追征期限制;又如,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情形不属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因此自纳税人取得房产权证之日起至税务机关送达被诉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止,虽已逾五年,但并无不当。上述各案未能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广州德发公司税案的再审判决类推适用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而是实际上等同于第三款的无限期追征,显失合理性。

第二类是多数案例,又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征纳双方就应适用三年还是五年追征期产生争议,其中除了少数案例中法院认定不应适用五年追征期外,其他绝大多数法院都认可税务机关的观点。另外一种则是征纳双方争议应以税务机关的哪个行为为准判断是否超出追征期,法院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支持税务机关。在这些案例当中,有的纳税人仅是主张超出了追征期,有的纳税人则进一步认为应当以处理决定书作出之日为准判断。但法院对判断标准的认定则呈现多样化,包括:立案调查(或者稽查)时;发出税务检查通知书之时;通知检查时;送达检查通知时;检查时。税务稽查案件从立案到实施检查是一个过程,立案之时、发出检查通知之时、送达检查通知之时和实施检查之时是四个由先到后的不同程序时点,由此可以看出,法院在确定是否超过追征期的判断标准时,随意性较大。例如,“通知检查时”究竟是指发出检查通知之时还是送达之时?“检查时”指的是发出或者送达检查通知之时,还是具体实施检查之时?此外,在以追征期起算时点为争议焦点之一的某案例中,法院在支持税务机关认定的起算时点之后,却以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作出的时点为准,判断未超过五年追征期。

由以上观察可以获得两点认识:一是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如果规定了核定期间的起算时点和时间幅度,则必须就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超过核定期间的判断标准作出规定,以减少未来的争议;二是法院对于判断标准虽然不尽统一,但大体可以认为其遵循了“发现之时”的基本逻辑。在综合考虑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所称“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建议以“发现之时”作为一般判断标准。

笔者认为,应当以税务机关针对特定纳税主体作出外部具体行政行为的时点为准;从税务执法文书经送达才生效的原理来看,应以有关税务执法文书送达时作为认定“发现之时”的具体时点。

根据对前述有关司法案例的观察,绝大多数情形下是以税务机关发出或者送达检查通知之时作为判断标准,但也有少数情形是以税务机关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或者调取账簿通知书之时为准。为了今后执法的统一,亦为了减少实践中就此产生的争议,建议可以在税收征管法大幅修订后重新制定的实施条例中,明确以检查通知送达之日作为“发现之时”的一般判断标准,确有必要的,可以规定以税务事项通知书等的送达之日作为“发现之时”的例外判断标准。(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4月13日b3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8篇】税务稽查与税务检查

新一轮的税务稽查又要开始了,必须要注意,大数据时代,税务局查企业都查什么?这些风险一定要警惕,还有...

税务稽查时间一般都是在每年的5月份-12月份,2023年是税务监察最严格的一年,自从金税四期上线后,税务监察就进入了大数据时代,那么大数据时代,税务局是怎样查企业的?具体都查些什么?又有哪些风险是需要企业注意的?

为什么会被税务局稽查?

原因在这里!

正常情况下,税务局不会随便到企业检查税务,税务局到企业稽查,一般是发生这4种情况:

1、被抽查,税务局每年会有一个双随机抽查,这个就跟摇号一样,每个企业都有可能。

2、被举报,有举报就一定会被查。

3、被关联,这种往往来源于合作伙伴,当合作伙伴出问题时,也会相应到关联到你的企业。

4、被分析,企业被金三系统分析出来经营异常,就会形成派单,就会迎来调查

以上这4种情况无论是发生哪一种,都会迎来税务局的稽查。那么,税务局查企业都查些什么内容?

大数据时代

税务局查企业都查什么?

1、查发票,发票的使用情况是税务稽查查账的主要内容之一。

2、增值税:销项税提取情况,视同销售和混合销售的行为是否正确纳税,进项税抵扣是否规范正确,特别是构成固定资产的、为职工购买的东西、赠送给客户的实物等不应抵扣进项税。

3、企业所得税:主要查看支付的跨年度费用,工资、招待费等是否超出国家限定的标准,折旧方法是否正确,有无应进固定资产而计入成本费用等。

4、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诸人核对代扣代缴是否正确。

5、印花税:是否全额提取印花税。

6、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

遇到税务稽查

该怎么办?

遇上税务稽查时,要提前自查原因,且要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说明。如果是因为被人举报而被稽查的,也不用过于慌张,先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整理好相关的账册,包括纳税依据。若企业确实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的,更应该主动配合了,该补交的补交,以求得税务机关的从轻处罚。不要以为一句“我不知道”就可以把税务局糊弄过去,大数据查税,一查一个准。

税务局稽查都有哪些权利?

最后,附加一张税务稽查流程图,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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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税务检查通知书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等72户企业税务事项通知书)

穗税二稽告字〔2021〕0002号

发布时间:2021-07-14 15:13: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广州×××贸易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40101ma5cy4x×××)等72户企业(详见附件:被查企业名单):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文书内容如下:

事由:责成提供文件、材料和资料通知。

通知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现责成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2023年5月27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有关记账凭证及账簿资料等。

逾期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文件、证明材料和资料的,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4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被查企业名单(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7月14日

【第10篇】税务检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税务合规性检查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纳税缴款、发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以验证纳税人是否合法合规纳税的过程。税务合规性检查是保障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对纳税人合法权益和税收政策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探讨税务合规性检查的方方面面。

一、纳税申报情况

纳税申报是企业合规纳税的基础,纳税申报情况也是税务合规性检查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纳税申报准确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纳税申报的准确性,包括所得、税额等方面是否准确。

(2)纳税申报完整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纳税申报的完整性,包括所得项目、纳税主体、纳税期限等方面是否齐全。

(3)纳税申报时限: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义务。

二、纳税缴款情况

纳税缴款是企业合规纳税的关键环节,税务合规性检查也会对纳税缴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纳税缴款准确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纳税缴款的准确性,包括缴款金额、缴款时间等方面是否准确。

(2)纳税缴款时限: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缴款义务。

(3)纳税缴款方式: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的纳税缴款方式是否合法、合规,包括缴款账户、缴款渠道等方面是否规范。

三、发票管理情况

发票管理是企业合规纳税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合规性检查也会对发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发票开具准确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发票开具的准确性,包括发票内容、开票时间、开票金额等方面是否准确。

(2)发票使用完整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发票使用的完整性,包括发票领用、使用、作废等方面是否规范。

(3)发票存储管理: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发票存储管理的规范性,包括发票归档、保存时间、保存方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

四、企业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核算是税务合规性检查的重要方面,税务部门会对企业会计核算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会计账簿准确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会计账簿的准确性,包括账目记载、核算方法、计算公式等方面是否正确。

(2)会计核算基础: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会计核算基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方面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3)会计核算程序: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会计核算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包括会计处理程序、账务处理程序等方面是否规范。

五、税务档案管理

税务档案管理是税务合规性检查的重要方面,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税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税务档案保存准确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税务档案保存的准确性,包括档案内容、保存时间、保存方式等方面是否规范。

(2)税务档案调阅便捷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税务档案调阅的便捷性,包括档案存放位置、档案查询、调阅等方面是否便利。

(3)税务档案存储安全性:税务部门会检查企业税务档案存储的安全性,包括档案存放的安全措施、档案保密等方面是否得当。

总结

税务合规性检查是税务部门保障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涉及到企业纳税申报、纳税缴款、发票管理、会计核算、税务档案管理等方方面面。企业应该加强对税务合规性的重视和实施,建立健全税务管理制度,规范税务操作流程,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税务合规意识和能力,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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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税务机关检查职责范围

税务检查制度是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审查制度。通过税务检查,虽然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纳税监督,但是查处偷税、漏税和逃骗税等违法行为,会给企业带来税务危机。

税务检查细分为三种:税务自查、税务检查和税务稽查。三种税务检查均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税务危机。

1.税务自查

税务自查是指税务机关的建议检查方式,企业在税务机关的要求下,进行自我检查,检查力度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于税务稽查。

企业做事按照制度或政府要求,但是不等于没有差错,如果复审或再次按过程操作一遍,你会发现绝对结果不一样。因为现代企业的业务越来越复杂,任何人任何时间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都在变化。

2.税务检查

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检查纳税人执行国家税收政策和税收法规的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的情况;检查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经济核算情况;检查纳税人遵守和执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情况,查其有无不按纳税程序办事和违反征管制度的问题。

企业与税务局表面上看矛盾,但全面的看问题,正是企业与税务局的这种关系,才维持着一种社会和谐关系。理清这种关系,检查就是一个手段,如果抵抗只会加大企业税务危机,让危机提前降临。

3.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税务稽查的依据是具有各种法律效力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及各种政策规定。具体包括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保障税法,贯彻执行,规范税务,强化监督是新《规程》的目标,重新定位税务稽查,使得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任务明确,职责扩大,添加了检查处理和其他相关工作。新《规程》原则增加,维护法律尊严,强调回避制度和信息分类稽查。选案、检查、审理到执行四个环节呵护一体,加大对企业的管理力度,也加大了企业违法被查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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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减少税务检查

绝大部分企业,都是以开票的时间来确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我们来学习下正规的确认时间:

《增值税条例规定》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产生?

(1)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的当天

(2)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合同之类约定书款的)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产生?

(1)有书面合同约定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产生?

(1)合同或合同性质的凭据中有发货的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产生?

(1)双方以代销清单确认代销业务的,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2)双方以实际结算支付代销货款确定交易业务的,为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3)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4)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修理修配),增值税纳税义务何时产生?

(1)双方以实际提供劳来支付款项的,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当天

(2)双方以实际提供劳务来结算的,为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协议、签收验收凭据)

7、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40号对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下的已发货、收款、开票进一步明确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1、取得销售款当天

2、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3、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财税【2016】36号对租赁和服务和提供服务的视同销售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进行了规定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以预收款方式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为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服务业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1)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其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为合同约定付款日的当天

(2)未签合同或合同未明确日期,其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为为服务完成的当天

3、视同销售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

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降低企业因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间判断错误的风险

1、认真学习增值税条例及40号公告36号文件,对营改增前的销售货物行业和两项服务业(修理修配)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以及营改增后对销售服务销售不动产销售无形资产等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的时间的规定

2、在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中,要明确收款、开票、发货等,因为这些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间的判断标准

3、不能再一律以开票作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时间的唯一标准,以减少税务检查加收的滞纳金,滞纳金日万分之五,折合成年为18.25%,相当于2分的利息,因增值税纳税义务判断不准纳税成本上升是相当不划算的

【第13篇】税务稽查检查环节流程风险

国税地税合并以来,实现了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发票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启动了“互联网增数据、云计算”的稽查天网。而且随着税收优惠政策的不断变化,对会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会计人员要不断学习适应会计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会计人员如果不扎扎实实地学习一些基础知识,很容易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如果企业有税务风险,会被税务机关稽查。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一些麻烦,也会给会计人员带来麻烦。企业该如何应对如此强烈的稽查?

税务机关将利用大数据进行涉税风险控制。如果老板还是用以前的思维做事,作为会计当面反对肯定不合适,但老板叫你做假账,就把以下案甩给他看!

一、看案例!

1、经营活动是否真实?

你的企业是否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账外经营部分!

税务机关的手段:

2、扣除凭证是否符合规定

税务机关的手段:

3、成本列支是否真实

税务机关的手段:

4、是否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

所以真正亏损的企业也要按照进项银行的要求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不进行调整,会导致以后年度利润弥补亏损时需要弥补更多的“亏损”,从而少交所得税。

此外,会计制度和税法之间存在巨大差异。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年度汇算清缴中有很多纳税调整项目,但实际情况未调整或不完整,就不要怪税务机关把你列入考核重点了。

二、在金税四期大数据下,企业要注意的大数据比对:

税务稽查越来越严格,就怕税务局打电话过来!这难免让会计觉得忧心!

三、给大家准备了9个税务查账关注点。

希望大家能从容自信面对!

四、常见且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

挑选出了常见且容易被忽视的风险点。

1、增值税方面的税务风险

取得不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入账。

有人说,这个提示过分简单了。现在,我们对面值的检查非常严格。我们一次填好,填在备注栏里。不缺少发票专用章,也不冒领。这些都是知道的。是的,发票的基本面值不会有错误。但税收中的风险就是这样防不胜防。

有这样一个案例:

普通发票的货名具体,票面都没有问题,填的也很规范。河南省某商贸公司是买方,广西省某建材公司是卖方。

河南公司说:混凝土买来是用于盖办公楼的。

检查人员问:货物是直接从广西发往河南,还是广西的企业在当地有临时生产场所?

回答说:从广西买来,直接寄过来的。

检查人员断定该业务为:假的!

因为,混凝土从生产到使用,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小时左右,否则会凝结,从而无法使用。从广西采购的混凝土怎么可能在河南还有呢?该公司辩称,它确实购买了混凝土,但它是在当地购买后获得这张发票的。

所以最后,不管怎么处理,该案的意义在于提醒,不仅仅是面子问题,还有涉及的常识。朋友听了感叹,说,照你这么说,做金融还是要学天文学地理。月薪不高,要求还挺高的。

2、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的税收风险

属于房产税范畴的所有产权是否免税,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除免税规定外,质押财产是否按税法规定申报缴纳;

或者除对产权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免税外,是否按税法规定缴纳房产税;企业签订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误按“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税目少缴印花税,有关合同或合同凭证在销售商品(产品)和采购商品、原材料、辅助材料、资产时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以电子形式签署的各类应税凭证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3、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

有人说这个风险点不用提醒我了吧。我们刚完成汇算清缴,很了解情况。既然如此,那就简单说几句吧!罚款是指行政罚款。比如交通罚款,环境罚款等等。滞纳金有定语,税收。也就是说,也就是说,除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的滞纳金外,其他滞纳金均可抵扣。

此外,需要区分哪种赞助支出属于广告性质,哪种赞助支出属于非广告性质。广告支出必须为企业达到宣传效果,广泛宣传。如果有曝光,会有提高知名度的后果,可以判定为广告。否则可能会被认为是赞助支出。。

4、不注意纳税信用致使进入黑名单的风险

企业发生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纳税信用将直接评为d级,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先来普及一下,什么是税收违法“黑名单”?

将企业的纳税信用与法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纳入失信系统,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件信息,并通报人民银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严格监管和联合惩戒。企业失信不同于企业破产,破产仅限于公司财产份额,信用涉及经营企业本身的个人。法人代表和财务一样的,高铁星级酒店限制的这些都还是小事!

只要公司信用是d级,那么无论原法定代表人新成立多少家公司,所有新成立公司的纳税信用都会被评为d级。但无论财务负责人跳槽到天涯海角,只要作为财务负责人被监控,跳槽后的新公司纳税信用也会降为d级。

但也不要瞎操心。一般来说,只有重大税务违规,或得分低于40,才有可能成为d级。但如果你得了b或者c,会有很多麻烦。银行一起特别注意这个,不是a级纳税人,贷款也不容易。

总结:

税负高?享受国家、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嘛!

目前,我国西部大开发或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利用税收政策在税收优惠区注册企业,不仅节税,而且合理合法。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是投知界一直秉持并坚定不移坚持的初心和理念。

我们一直提倡税务规划,是让企业认清风险,看清形势,绝不能胡搞。只有正确运用国家和政府的优惠政策才是当前形势下,唯一正确并持久的方式。

税务规划与税务筹划的区别:

个人浅见:税务规划不同于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侧重于短期、暴力,且大多通过不合规的手段达到偷漏税的目的,那真是税务不查一时爽,一查爽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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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税务检查通知书

我局依法对下列纳税人开展税收检查,分别制作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因无法以直接或委托等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税务检查通知书》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公告所涉纳税人见公告后,立即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点领取纸质文书并接受税务检查。联系地址:余姚市南雷南路1号金融中心大楼714室,联系电话:62626023。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务检查通知书文号

1 91330281ma282pqn0h 余姚市鹏辰贸易有限公司 甬税稽二检通一〔2019〕321号

2 91330281ma282xkl87 余姚市腾迪贸易有限公司 甬税稽二检通一〔2020〕590号

3 91330281ma2826n445 余姚市得杰贸易有限公司 甬税稽二检通一〔2020〕591号

4 91330281ma28239q7k 余姚市巨银塑化有限公司 甬税稽二检通一〔2020〕161号

5 91330281ma2830nk41 余姚市向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甬税稽二检通一〔2019〕1096号

6 913302810749028594 余姚市同凯电器有限公司 甬税稽二检通一〔2020〕587号

7 92330281ma291m1354 余姚市超远塑化商行 甬税稽二检通一〔2020〕4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蒋佳彦)

【第15篇】2023年税务重点检查

案情一 两名网络主播偷逃税被罚

西安市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贾亚亚、加婵婵涉嫌偷逃税款,依法对其开展税务检查。经查,贾亚亚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9.81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偷税9.26万元。加婵婵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从事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0.28万元,其中偷税9.89万元。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贾亚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7.67万元,对加婵婵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57万元。

案情二 个人所得税虚假申报

重庆市税务部门发现重庆市某代理公司员工刘晓珊未依法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经查,纳税人刘晓珊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刘晓珊仍进行了虚假申报。

在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刘晓珊更正申报并补缴了税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庆市税务局第七稽查局对刘晓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8.90万元。

案情三 涉税虚假宣传

河南省鹤壁市税务局根据互联网数据监测线索,对鹤壁启程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涉税虚假宣传信息进行处理。经查,该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个人车辆出售公司,少缴纳税款”等涉税虚假宣传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误导社会公众。

鹤壁市税务局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约谈,责令其删除违规视频内容、及时消除影响,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暂停受理其所代理的涉税业务,将该公司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等级予以降级,扣减其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

案情四 虚开发票骗取退税

辽宁省盘锦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盘锦某商贸有限公司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66.68万元,税务机关依法追回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同时,检查发现该公司采用“票货分离”等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3060.33万元,成功阻断下游2家企业利用接受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4.9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各位会计小伙伴们,大家想过没有,为什么现在这些税务违法行为这么容易别发现,而且很快地球人都知道了?

那是因为,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广泛运用,当下正在开启以数据的深度挖掘和融合应用为主要特征的税收征管智能化改造,计划通过 1-5 年的努力,基本建成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流程全方位创新变革,打造“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

到2023年,将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那么问题来了,当下“智慧税务”稽查的重点在哪呢,有没有规律可行?笔者结合最新的税法政策、《意见》、《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一些案情进行分析、剖析,归纳总结出当前税务稽查的重点,与大家一起分享,不足之处请不惜赐教。

1.国家针对公转私、个人卡收款不入账、隐匿收入等加大监管力度。

根据银发〔2018〕163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a、个人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额 5 万以上的

b、公转公超过 200 万元以上的

c、私户转账金额境内超过 50 万的

d、私户转账金额境外转账超过 20 万的

以上认定为大额交易,需要提供大额交易的报告,不能任性随意打款了。因此打款转账前要做好准备,如写明转账的摘要、做好附件准备、自查情况说明等。

另外,像小规模纳税人,却常发生上千万的流水;资金转入转出异常情况,分批集中转出或者分批集中转入的;企业的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无关联;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无关的个人汇款;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常年亏损且屹立不倒的企业等等,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完善,监管将更加严格。

2.虚开发票包括自然人代开等仍然是税务稽查的重点。

2023年3月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推出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2〕32号),明确提出要加强精准监管,开展虚假代开发票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虚假代开发票行为。

实际工作中,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四流不一致(如只有发票流、资金流没有货物流)、企业开具的发票存在进项销售品名不一致的情况、发票备注栏未按照规定写全、存在大额异常发票等,都将认定为虚开发票,我想虚开发票的后果就不用再赘述了。

3、对部分重点行业进行业多维度、多角度的稽查比对

1、律师行业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6月14日通过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对异常稽查对象实施了随机抽查程序,共有30家律师事务所被抽中。根据工作要求,此次调查采取先自查后实施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有的律所补税高达上千万,其实就是税务不合规!

2.教培行业

3.医美行业 自2023年9月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医美行业专项治理行动。

4.税务局加大对涉税中介机构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企业检查力度。

5.网络电商、直播带货、娱乐业等。

4、税务局从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和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定期选案稽查

(1)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稽查局于2023年3月16日通过“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取定向与不定向相结合的抽取方式,在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了612户企业,对其2023年至2023年的纳税情况开展抽查。

(2)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2023年度第一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抽取结果公示 200家文化广告传媒企业被定向税务稽查!发布时间:2022-03-10 11:26 来源:西安市税务局

(3) 深圳税局:2023年省级异常稽查对象100户被抽中。

5、其他敏感问题

1.商业回扣问题

商业回扣,是指在交易活动中,一方交易人为争取交易机会和便利的交易条件,在按合同价成交后,除了交付货物或货款以外,还在暗中从账外向交易相对 人或有影响、有决定权的经办人员秘密交付钱财及其他利益的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商业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同时涉及个税所得税的偷税漏税风险。

2.大额应付账款无法支出问题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大额应付账款长期挂账,可能潜藏税务风险。常见风险有:购买发票被查处、隐瞒收入被补税、无法偿付被调增补税、虚列成本费用被补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34 号文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暂估需要有真实业务基础、合同等相关暂估入账资料,“应付账款”科目挂账也会有对应的供应商信息,如果纯粹为了降低利润暂估成本费用入账,没有真实业务、没有合同等资料,甚至连应付账款明细都没有明确,可能被纳税调增补税。

3.存货账实不符问题

账实不符是指库存账面记录数量、金额与仓库实物数量、金额不符。账实不符的表现有:盘亏:账上有存货,仓库没有或者极少;盘盈:账上没有存货,仓库里有。形成账实不符的原因主要有:购买虚开发票、存在两套账、虚列成本、其他原因。而这些不合法、不合规的账务处理都是随时可能被引爆的地雷。

本文为柠檬云课堂原创文章,作者许博涛,欢迎分享或转载,转载请留言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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