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工资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工资个人所得税公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工资个人所得税公式
一、工资税收怎么计算
起征点是50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四金”,是指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四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它也是适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二、工资税收起征点一般是多少
2018最新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新的个税税率表(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0;
(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105;
(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555;
(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1005;
(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2755;
(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5555。
三、工资个税怎么扣
工资个税怎么扣:个人所得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5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37.68元。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税法在2023年出台,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起征点还需要根据新的税法来定。
参考
工资扣税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2451-1.html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0047-1.html
【第2篇】10000元工资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消息早在去年就已经在网上传开了,基本内容大家也知晓得差不多了,就等正式发文。
2023年11月4日,人力资源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终于正式揭开了个人养老金的面纱,联合发布了《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全文共计八章52条,通篇阅读了《办法》,总结了几点干货与大家分享,“王五说说看”建议先收藏再看。
两类人没有购买的资格
个人养老金与大家熟悉的养老保险不同,后者属于社保,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前者完全由个人决定,没有累计年限限制,可以断缴,也可以连续缴纳;可以缴纳得多(有最高额度限制),也可以缴纳得少。
不过,两类人无法购买。
第一类是已经退休的人。都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了,自然不可能再缴纳养老保险。
第二类是没有参加社保的人。
《办法》第三条规定,“个人养老金的参加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
换言之,既没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无法购买个人养老金。
如果你没有参加社保,那么个人养老金确实不适合你,有这钱先把社保给缴了。
领取方式多样化,但领完就没了
养老保险的领取方式就一种,即每月领取一次。
个人养老金不同,有多种领取方式可供参保人选择,可以选择每月领取、分次领取或者一次性领取。
比如,张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60岁)时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共有30万元。
(1)按月领取
每月领取金额=30万元/计发月数=30万元/139=2158元(忽略个税,下同)。
(2)一次性领取
60岁时张三可以一下子领走30万元。
(3)分次领取
张三选择从60岁退休开始每一年领取3万元,在60岁至69岁期间的每一年能够领取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养老金是会领取完毕的,不论张三选择何种领取方式,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里的30万元余额领完后就不能再领取了,如果还未领完张三就去世的话,账户里的余额作为遗产由继承人获得。
社保养老金不同,只要活着就可以一直领下去,并且养老金每年会普涨一次,年龄越大每月领取得越多,这是社保的性质决定的,所以建议大家先多缴纳养老保险,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是否参加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以选择投资品种,选得好不好决定未来领得多不多
缴纳个人养老金后运营机构会拿着本金投资以实现资产增值,退休后领取得多与少同个人养老金账户余额的多与少密切相关,余额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参保人缴纳的本金、另外一部分是产生的投资收益。
比如,张三每一年缴纳1万元个人养老金,一共缴纳了10年,本金共10万元,十年下来的累计投资收益为2万元,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的金额就是12万元。
假设投资收益为亏损0.5万元,那么能够领取的总金额就只有9.5万元了。
累计存了10万元,十年后只能领9.5万元,这种事情可能发生吗?理论上是有可能的,因为个人养老金能够投资高风险高收益的公募基金。
个人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参保人的个人意志,除了前面说过的是否缴纳、每年缴纳多少完全由个人决定外,缴纳的钱如何使用也由参保人说了算。
根据《办法》第二条规定,“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换言之,参保人交完钱还要告诉个人养老金运营机构把钱投到什么样的金融产品里去,如果有人每年都选择投资公募基金且正好遇到资本市场行情不佳,本金是会亏损的。
这就是“王五说说看”提到的选得好不好决定未来领得多不多。
当然,考虑到养老金本来就是追求稳定的东西,设立的公募基金不太会是纯股票基金,所以收益波动不会很大。
“王五说说看”建议兼顾收益与风险,可以选择将50%的资金投入定期存款、30%投入理财产品或商业养老保险、20%投入公募基金,也已索性全部投入理财产品或者商业养老保险。
为何不自己存钱理财呢?因为个人养老金可以抵税
个人养老金不像社保养老金有补贴,这玩意完全是自己口袋里的钱,那么为什么要把钱交给运营机构打理,还不如自己理财呢?
个人养老金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假设张三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对应的个税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张三需要缴纳的个税金额=3万*3%-0=900元;张三参加了个人养老金,当年交了1万元,应纳税所得额降低至2万元,只要缴纳600元的个税就可以了。
通过参加个人养老金张三少缴纳了300元个税,相当于获得了3%的额外收益。
如果张三收入较高,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元的话,缴纳1万元个人养老金可以节省1000元个税,获得10%的额外收益;如果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的话,1万元个人养老金可以节省2000元个税,获得20%的额外收益;最多可以获得45%的额外收益。
上面提到的收益全部仅仅指的是抵个税产生的收益,并没有加上投资的金融产品本身产生的收益。
抵税是个人养老金最具吸引力的地方,为了防止有人利用个人养老金逃避纳税义务,现有政策规定了每人每年最多只能缴费12000元,有关部门未来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调整额度上限。
收入较高者务必积极参与缴纳个人养老金
“王五说说看”认为并非所有人都适合参与个人养老金,收入越高越应该参与,原因如下。
第一,养老保险有缴费上限,高收入人群退休后的养老金占其工作时收入的比例低于低收入人群,需要有额外的补充。
比如,张三退休前每月到手工资4000元,退休后的养老金为2000元,养老金占工资的比例为50%;李四工作是每月到手30000元,退休后的养老金可能为10000元,养老金占工资的比例为33%。
李四退休后的收入减少幅度更大,对其物质生活的影响大,更有必要在工作时缴纳个人养老金以弥补退休后的收入锐减。
第二,收入越高抵税带来的收益率越高。
前面分析过,个人养老金可以抵扣个税,高收入者的个税税率较高,税率越高获得的实际收益越多。
目前允许每年最多缴费12000元,税率为45%的人可以节约5400元,连续缴纳20年可以节税10.8万元。
相反,如果收入连个税起征点都没有达到,缴费无法抵扣一分钱个税,因为原本就用不着缴税。
这就是“王五说说看”建议收入越高越要参加个人养老金的原因。
另外一方面,低收入者暂时不用参加,先缴纳好社保再说,缴费后是不能取出来的,如果因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导致当下经济压力过大的话就没有意义了。
不建议通过大幅降低现在的生活标准为退休打基础,未雨绸缪的前提是当下有足够的能力和底气。大家一定要搞明白个人养老金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家庭收入情况后再决定是否参与。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
【第3篇】高工资怎么规避个人所得税
个税如何税务筹划,个人合理节税降费,税务优化个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好助手财税咨询专业纳税筹划师,为企业减负!个税如何税务筹划?
个税筹划应先分析相关法律。一方面可以保证规划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又能使规划行为更加科学严谨。第二分析自己的情况。因为个税筹划需要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所以在进行税收筹划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自己的基本情况。第三准备多个方案,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方法并不单一,所以可以多准备几个方案,方便选择。
个税如何税务筹划
一、个税筹划的方向
1、在保证实际所得不变的前提下,同时减少名义所得和名义支出,从而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比如把个人收入变为单位对职工的福利劳保支出,个人收入就可以在单位经营成本中税前扣除。
2、对可以减除一定费用的应税所得项目,应尽可能扩大减除费用额度。比如在房屋出租收入缴纳个税方面,若在房屋出租期间对房屋进行维修,那么维修费用就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从而扩大减除费用额度。
3、对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应税所得项目(如工资、薪金收入等),应尽量避免临界所得进入高档税率区。比如王先生3月份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5%的税率,再多发几十元工资,税率就变成10%了,那么这几十元就应尽量改期发放,避免“单位多发了钱,收入却减少”的尴尬。
二、个税筹划的原则
1、综合效益原则。纳税筹划不能孤立进行,如果某项纳税筹划取得了节税效果,却增加了其他方面的支出,这样进行纳税筹划就值得商榷。
个税筹划的原则
2、税收筹划前瞻性原则。任何一项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案的研发、选择、确定,都必须在该方案所涉及的纳税事项已成为既定事实之前。如果该涉税事项已成既定事实,再事后进行“筹划”,就是掩盖事实真相,伪造、变造、隐匿相关资料,纳税人将承担偷税的法律责任。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方法
1.合理规划月薪及年终奖
根据年终奖相应的税收优惠,如果员工当月工资低于税法规定的扣除金额,年度一次性奖金应减去员工当月工资收入与扣除金额的差额后的余额,确定年度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金额。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这一优惠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年终奖的发放时间和年终奖与工资的比例,以达到节税目的。
2.通过通讯费、交通费等发票实报实销进行节税
根据税法,以现金形式发放通信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只要是根据经济业务的本质,取得合法发票,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的,与收入相关的合理支出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3.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
国家也有一些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政策,如按照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的标准缴纳的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误餐津贴等。按过年规定发放。
综上所述,高收入人群在开展个人所得税筹划活动时,制定的方案必须合法、全面。不要超越法律红线,否则税收筹划就成了非法偷税漏税,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第4篇】工资12000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9月26日,国常会召开会议,明确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总方针是: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12000元,实际税负减少至3%,这样可少交多少钱?我们来详细列举下;一、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12000元/年这其实相当于我们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目又多了一项,除今年初,增加了一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外,如今,又多了这项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12000元,相当于每个月预扣1000元;二、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 7.5% 降为 3%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2023年,我国曾经在上海、福建(含厦门特区)、苏州工业园区使用过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当时按照规定,个人领取税延养老保险金时,免税比例是25%,余下的75%比例按照10%的税率缴纳个税,相当于领取时实际缴纳税率7.5%;而按照当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大家的工资薪金不超过 5000 元的部分,是免交个人所得税的,而每月收入5000元至8000 元的大部分人,减去每年6万的年免征额,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三、能少交多少钱假设小燕工资收入3000元/月,每月代扣社保515.92元,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9808.96元,此时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综合所得计算,以下同);
假设小雅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428.96元,按照2档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0428.96*10%-2520=1522.90元;而如果多了1000元/月的个人养老金扣除,相当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0428.96-12000=28428.96元,此时在1档税率,即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8428.96*3%=852.87元,少了670元/年;………以此类推,当然,假设阿华有百万年薪,106万减去6万年度扣除,且原有3000元的教育、房贷和赡养老人扣除,其他忽略不计,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第7档税率计算,(106万-6万-3000*12)=96.4万,缴纳个人所得税为:964000*45%-181920=251880元;而如果现在多了此项个人养老金扣除,即(100万-4000*12)=95.2万,按照第6档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为:952000*35%-85920=247280元,相当于每年省了4600元;因此,这项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12000元/年对高薪一族相对更加友好;
四、投资收益暂不收税这个很好理解,假如我们每年投入这个账户的个人养老金12000元,如果今年30岁,60岁退休,相当于一共投入36万元,分别按照4%、5%和8%的年化收益率计算,如下表所示,到时分别会有收益31万、44万和100万,而这些收益,都是不收税的;
五、将来如何取出因此,如果有闲钱的话,倒是可以考虑投资,因为会议也明确指出会区分投资产品,有稳健型的或者进取型的,根据自己的投资属性和需求,会分别在社保账户和银行/基金账户里开户,普通人不需要跑很多个地方,非常方便,至于支取,只能在退休后取出,在工作期间,是需要锁定的;综上所述,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12000元/年,可减少缴税近5000元/年
个人养老金的优点: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可以多一项养老选择,是社会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补充,相当于养老的第三根支柱;缺点;收益率暂时无法确定,且只能退休后取出。
【第5篇】苏州工资个人所得税
喜欢看我文章的朋友们,麻烦关注下,谢谢大家的支持!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10强城市情况
上海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1612.2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4.21亿元,同比增长12.9%。
北京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1334.2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9.04亿元,同比增长8.9%。
杭州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40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15亿元,同比增长1.3%。
广州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349.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5.12亿元,同比增长14.82%。
宁波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283.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68亿元,同比增长29.5%。
苏州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253.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6.47亿元,同比增长22.4%。
成都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203.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21亿元,同比增长8.65%。
南京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20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51亿元,同比增长7.2%。
天津
2023年1-8月个税收入为200.5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9.96亿元,同比下降13%。
数据显示,2023年1-8月上海个税收入为1612.21亿元,排第一;其次是北京1334.25亿元、深圳(未知)、杭州401.5亿元、广州349.6亿元、宁波283.93亿元、苏州253.9亿元、成都203.6亿元、南京201.2亿元、天津200.5亿元。
杭州逐步回升
2023年1-7月杭州个税同比增长0.1%,而2023年1-8月同比增长1.3%,较上个月增幅上涨1.2个百分点,逐步回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在2023年9月开始个税改革,主要调整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部分。而杭州占个税比重较低,影响不大,那年与厦门、湖州、宁波成为全国表现最好的城市,个税总额首次超过广州,位居全国第四。
而到2023年、2023年渐渐拉开广州差距(近100亿元),向深圳迈进;可惜2023年不给力,个税增长缓慢,按目前情况看,未来一、两年可能要回归全国第五。
当然,杭州个税收入远高于gdp,说明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工资收入高,是我国高端收入人群最多的城市之一。
苏州涨幅第二
2023年1-8月苏州个税为253.9亿元,同比增长22.4%,增幅在10强城市中排第二(仅次于宁波29.5%);说明苏州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企业效益好转,工资收入提升快,发展经验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其实,个税主要看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一定程度上可反映经济发展水平。苏州个税总额虽然低于宁波,但工资、薪金所得收入远高于宁波(宁波仅排第13名),说明苏州经济质量水平较高,在产业转移、转型及升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全国经济最好的城市之一,是大家学习的榜样。
以下是2023年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收入排名十六强情况(预计)。
前四:上海、北京、深圳、广州。
第五至第八名:杭州、苏州、天津、南京。
第九至第十六名:成都、重庆、武汉、宁波、东莞、西安、青岛。
注:
1-数据仅供参考。
2-数据日期:2023年1-8月。
3-深圳暂无。
【第6篇】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支付劳务费的一方在给提供劳务者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却没有为劳务者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劳务者个人是否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第三条规定,取得应税所得的纳税人,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其税款,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申报纳税:
如果是居民取得的个人综合所得,那么可以按照上述公告的第一条来办理。需要依法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四种: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在专项扣除后剩余金额超过6万元;居民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并且专项扣除之后余额超过6万元;纳税年度内企业的预缴税额比应纳税额多;纳税人申请退税。
如果是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或者其他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并办理纳税申报。如果是有两个以上的扣缴义务人,但是都没有扣缴税款,个人就需要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取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的纳税人,包括取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都应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之前,按照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总之,在税务机关通知的限期内,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期限内缴纳税款。如果纳税人收到了税务机关通知需要在限期内缴纳,那么在次年6月30日前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就可以了。
关于该问题,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7篇】工资达到多少扣个人所得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二、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14)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劳动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对应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自身的个税缴纳数额。在下发后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得缴纳,还应扣除相关当事人的免征税务项目,有相关的减免后的实际工资数额进行相应的缴纳。
【第8篇】工资5500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第一期)
来源:严颖
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23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23年3月从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从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一、预扣预缴
(一)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2023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23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2023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为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
2023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3、2023年3月: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3-5000×3-2500×3-3000×3=16500元,对应税率为3%。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6500×3%-165-165=165元
2023年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李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表。
2023年1—12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表(单位:元)
(二)其他综合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1、2023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3000-800元=2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200×20%-0=4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70%=(2000-800元)×70%=8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840×20%=168元
李先生3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40元;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168元。
2、2023年6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30000×(1-20%)=2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4000×30%-2000=5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2000-800元)=1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1200×20%=240元
李先生6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2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240元。
(三)扣缴申报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
③第10列“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各所得项目收入总额中,包含的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列。
(2)第11列“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如,2023年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申报时,填写5000元。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填写。
(3)第12~15列“专项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金额。
(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二、汇算清缴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二)汇缴事项办理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三)汇缴计算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6000×12+(3000+30000)×(1-20%)+2000×(1-20%)×70%+2000×(1-20%)=2211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21120-60000-(2500×12)-(3000×12)=9512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95120×10%-2520=6992元
预扣预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4080+(440+5200)+168+240=10128元
年度汇算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3136元,
汇算清缴应退税额3136元。
(四)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填写
1、第2行“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16000×12=192000元;
2、第3行”劳务报酬所得“=3000+30000=33000元;
3、第4行”稿酬所得“=2000元;
4、第5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元;
5、第6行“费用合计”: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减除20%费用的合计金额=(33000+2000+2000)×20%=7400元;
6、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本年度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行=1600×30%=480元;
7、第8行“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60000元;
8、第9行“专项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2500×12=30000元;
9、第14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的合计金额=3000×12=36000元;
10、第21行“其他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等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本文由小颖言税 严颖 根据江苏省税务局12366案例改编,转载请注明来源。
【第9篇】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
案例
张女士在某企业任职,2023年1月-12月每月在某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五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无其他扣除。
请计算张女士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
在计算之前我们要了解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那么,现在就让我们开始计算吧——
一、2023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23年1月,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二、2023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
2023年2月,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三、2023年其他月份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张女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表,如下:
看了上述计算过程,你会计算自己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数额了吗?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
下方评论区留言:想要学习,并收藏本文;私信小编:学习
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会计课程15天!
因领取人数太多,不能及时回复,请大家耐心等待。。。。
【第10篇】事业单位工资个人所得税
导读:事业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企业中经常碰到,财务必须学会如何处理该类业务,尤其新手要注意其中细节,究竟需要如何处理,这需要提高财务的专业素养,学习相关会计知识了, 事业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详情请看会计学堂小编下面的文章。
事业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事业单位实行各项收入与支出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照非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支出计算的结余是“事业结余”;依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计算的应税收入与应税支出的结余是“经营结余”。其中对于材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间接费用,需科学选择分配标准,进行合理分摊。分清“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尤为重要,如果会计核算准确,那么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有关规定,事业结余就是非应税结余,经营结余就是应税结余,可以直接按照企业相同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纳税征缴的理想状态。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业务性质严格划分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体现税法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但是,对于大多数事业单位来说,实际操作具有很大困难。在考虑实施的可行性和成本效益性上,多数事业单位并未达到上述要求。
现行事业单位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的情况下,收入支出没有一一对应关系。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虽有经营性收入,但成本和费用无法按财务制度进行配比。“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不能严格区分, “非应税收入”占用“应税收入”成本现象普遍存在,致使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所得额得不到真实体现。因此,笔者在此会计核算基础上,分别对比例分摊法、核定征收法及参考其他国家规定的几种衍生方法优缺点进行分析。
(1)比例分摊法。
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规定,如果事业单位对于“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确实难以划分清楚,确定采取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支出项目金额。纳税单位将该核算方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执行。“分摊比例法”是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事业单位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占该单位全部收人的比重作为分摊比例,分摊其全部支出中应当由纳税收入分摊的部分,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税收入一应税支出)×适用税率;应税支出=支出总额×分摊比例;分摊比例=应税收入÷收入总额。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缺点是减弱了纳税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他不能准确反映纳税单位的实际应税收支情况,对于非应税收入较多且支出较大的事业单位,有可能多交企业所得税;同样,对于非应税收入较少且支出较大的事业单位,有可能少交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法。
对不能严格区分“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的事业单位,也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法计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法”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应税收入总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其中,“应税所得率”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处于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核定相应比率,也可以统一按照固定比例核定比率。
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可以使一部分事业单位省去繁琐的税前调整过程,大大简化了所得税征纳手续,在一定程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证税源稳定。缺点是这种计算方法实际上是把所得税变成近似流转税的税种,使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仅仅取决于流转额大小和所适用的应税所得率的高低,而与纳税人本身的实际成本、费用及纯收益水平无直接关系。应税所得率依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在档次划分过于单一的情况下,实际收益水平存在较大差异的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往往采用同一应税所得率,缺乏税负公平性。
(3)其他方法。
一是全部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商业活动所得全面免税,而不考虑产生收入的活动是否与非营利目的相关。如在英国、澳大利亚、波兰等国,非营利组织的任何商业收入均可免除所得税,但前提条件是所有收入必须用于非营利目的。基于我国国情考虑,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区别对待,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小的事业单位,其所有收入用于非营利目的,可以参考国外“非营利组织”的有关规定,考虑全部免税。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很可能误导其投资选择,使大量资金流向营利领域,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助长逃税漏税风气。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可以在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深化的前提下,使
事业单位将营利业务剥离。如事业单位设立公司性质的下属单位,可将其“应税收支”业务转入下属公司运营,由下属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从体制上将事业单位的“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分开核算,分别计税,可以提高征缴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但是这种方式只适合具有长期稳定的大比例“应税收支”的事业单位:其设立下属公司单独运营才具有可行性。
二是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适用低税率。有的国家对“非营利组织”从事的一切经济活动生成的利润实行全面征税制。如在保加利亚、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从事所有商业活动生成的净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皆须缴纳所得税。该项规定虽然确保了国家税收的征缴,但他使非营利组织缺乏独立性和对外界变化的适应能力,抑制了组织规模的壮大。另外,有的国家对“非营利组织”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收入给予低于企业所得税率的税收优惠。这是考虑到非营利组织的应税收入不能使私人获利,从而获得税法优惠政策的倾斜。如日本法律规定,公益团体参与营利性活动有权享受低档税率。结合以上两种思路,我国可以考虑不再区分事业单位的“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而是直接将其全部收支相抵后计算结余,采用一个低于企业适用税率的档次征缴。适用税率由主管税务机关酌情核定。如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事业单位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为10%。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最为简单易行,可以保证税源稳定;缺点是规定较为机械,尤其对于“非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缺乏准确性与合理性。
三是允许部分应税收入免税,而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则需纳税。有的国家如匈牙利,财团法人由经济活动所得净收益中可获得1000万匈牙利币或总收入的10%的免税,取两者中较高的数额予以免税,其余部分则须缴税。借鉴这种做法,我国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事业单位收入比例调研情况,制定相应的纳税方案,既给事业单位一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倾斜,同时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进行一定纳税征缴,从而保证税源稳定性和征缴公平性。
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和账务处理?
答:①事业结余的核算内容。事业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事业结余=(财政补助收入十上级补助收入十附属单位缴款十事业收入十其他收入)一(拨出经费十事业支出十上缴上级支出十非经营业务负担的销售税金十对附属单位补助)
②主要账务处理。事业单位应设置“事业结余”科目,核算事业结余及结转情况。年度终了转账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会计期末,应将除经营收支类、专款收支类和结转自筹基建以外的收支类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
关于“事业收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看完了上文中小编的详细介绍后,你们应该已经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想必大家对于这个类型的知识点还有其他好奇的领域,学习更多使用的财务技能,就来会计学堂看看吧。
【第11篇】北京工资多少交个人所得税
税前工资27000元,税后工资多少钱,下面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下。
假设,小明税前月薪为27000元,日常需要还房贷,小孩5岁在上幼儿园,父母双方满60周岁需要赡养。
1. 由小明税前月薪为27000元,则其社保基数为21821元(南京市2023年1月-12月社保上限为21821元,月薪高于上限则按上限缴纳),公积金基数为27000元(南京市2023年7月-2023年6月公积金上限为34500元,月薪低于上限则按实际月薪缴纳)。每月个人缴纳社保比例为10.5%,个人月度缴纳金额为21821×0.105=2291.21元,全年缴纳金额为27494.52元;假设每月个人缴纳公积金比例为12%,个人月度金额为27000×0.12=3240元,全年缴纳金额为38880元。
3. 小孩日常需要还房贷,小孩5岁在上幼儿园,父母双方满60周岁需要赡养,则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房贷抵扣1000元、子女教育抵扣1000元、父母赡养抵扣2000元,合计每月抵扣4000元。
4. 小明全年收入为27000×12=324000元,减除费用为60000元/年,专项附加扣除抵扣4000×12=48000元/年,则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24000-60000-48000-27494.52-38880=149625.48元,则个人所得税全年总金额为149625.48×0.2-16920=13005.10元,平均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83.76元。
5. 由上计算个人每月税后工资=27000-2291.21-3240-1083.76=20385.03元。
【第12篇】5000元工资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新个人所得税法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而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23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第13篇】深圳多少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公布了2023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是10795元。比起2023年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基数,增加了4.2%。不过,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是按照全省的标准执行,是8682元,也是比上年度的8332元增长了4.2%。
目前来说,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在全国是属于第三名,仅次于上海市的11396元和北京市的11082元。全国其他地区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还普遍停留在6000~8000元的水平上。
养老金的计发基数这样高,是不是意味着退休老人的养老金都能领到这样的水平呢?并不是的,也不是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够领取100%计发基数。
养老金计发基数实际上是源自于过去的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现在正在按照国家要求逐渐过渡到全口径(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像上海市现在已经完成了有关过渡,11396元既是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平工资,又是计算养老金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各个地方也会实现这样的变化。
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相对复杂。平均工资的统计,主要是依据1996年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确定的,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大部分,实际上这属于应发工资。包含了社保、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所有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在内。如果考虑平均每月到手工资的话,有关待遇能降低1/3左右。
所以说,使用社会平均工资作为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养老金待遇的保值增值,而不是说明确规定达到一定的条件就能领取这样的养老金待遇。
普通人几乎不可能领到养老金计发基数这样的退休待遇。按照深圳市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公式,养老保险待遇实际上包括了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地方养老补助、过渡性养老补助等多项待遇。跟养老金计发基数挂钩的部分,实际上只有统筹养老金(多数地方称为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
如果说个人按照300%基数缴费40年,基础养老金我们能够领取80%的养老金计发基数,再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的话,差不多每月领取的养老金能够达到10,795元。可是40年按照300%基数缴费有多难?很难有人一工作就能按照300%的基数缴费的,更何况还要持续不断缴费40年。
2023年7月至2023年6月,深圳市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930元,职工本人按照缴费基数的8%缴费,单位按照16%缴费。这样算起来一月需要缴纳6000元左右,一年需要缴纳7.2万元。40年如果各种因素都不变的话,需要缴纳288万元。这样的缴费方式,退休以后每月能领取1万多元的养老金,真的不算高。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够这样缴费呢?
所以说,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养老金待遇计算中的一项重要因素,并不意味着人们都能够领取这样的养老金。能领到这样高的养老金,很难很难。
【第14篇】退休人员返聘工资交个人所得税吗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取得个人收入,按照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公民有些收入属于免税的范围,比如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退休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费、基本养老金、离休生活补助等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的人员,其所得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下面就请大家听听“小强财艺”的分析。
如今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退休时吃饭倍香身体倍棒的人不在少数,女同胞最迟55周岁、男同胞最迟60周岁就退休了,退休时精力都还比较旺盛。
有些人退休后闲不住,去外面找些临时工作来做,对于专业能力比较强的人,会被原单位返聘或者被其他单位挖走,单位给他们开工资,享受各种补贴,这是除养老金之外的额外收入,如果不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就需要按照规定依法进行纳税申报,依法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如果退休人员从原单位取得了退休工资或者养老金之外的收入,就需要按照职工薪酬缴纳个人所得税。换句话说,退休后返聘所得收入,不是退休工资或者养老金,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并不是所有退休人员从原单位取得的工资性收入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退休人员达到了高级专家的级别,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及补贴视同离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什么样的人才是个税法规定的高级专家呢?根据《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这个标准其实蛮高的,绝大部分人都不符合。
即使退休人员符合高级专家的条件,也并不是所有收入都能免税,免税仅限于从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发放的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如果高级专家是从原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取得的收入,比如培训费、讲课费、稿酬、顾问费等,不属于免税范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张某符合高级专家的条件,60岁后办理了退休手续,然后被原单位返聘重新建立了劳动关系,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原单位给他开工资,这样的工资被视同退休工资,免缴个人所得税。如果张某又被另外一个单位聘用了,也取得了报酬,因为不是从原单位取得,不属于免税范围,所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被原单位返聘,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并不是说到原单位上班就是返聘了。根据《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再任职需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签订一年及以上合同;二是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等原因不能上班时,仍然享受固定或者基本工资收入;三是与正式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综上所述,退休返聘人员所得收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退休人员返聘所得工资补贴收入需要缴纳个税,高级专家被原单位返聘所得工资补贴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高级专家从其他单位取得劳动报酬需要缴纳个税。
【第15篇】工资7000应扣多少个人所得税
自从2023年开通个人所得税app自行申报纳税。我想我们每个纳税义务人都要对税法,尤其是个人所得税,必须有所了解。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也维护自身利益。
第1个问题:个人所得税是怎么个交法?
按月预缴,年度汇算清缴。
什么叫按月预缴?
每个月我们都会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现行的法律制度中是由公司代扣代缴。首先大家看一下这一个月度个人所得税税目表。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5000元。也就是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不纳税。超过5000元的扣除5000元后纳税。
举个例子,如果本月收入7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就是7000-5000=2000元,对应税目表,不超过3000元,对应的税率是第1档3%。本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3%=60元。本月的到手工资就是7000-60=6940元。
如果本月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总额1000元。那么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7000-5000-1000=1000元,对应税目表,本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就是1000×3%=30元,本月到手工资就是7000-1000-30=5970元。其中减掉的那1000元是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
再举个例子:
如果本月收入1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5000=7000元,7000对应的税率是第2档10%,本月应交个人所得税7000×10%-210=490元。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速算扣除系数是可以直接减掉的税额。同理,如果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金额为1000元。那么本月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5000-1000=6000元,本月应当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10%-210=390元,本月到手工资为12,000-1000-390=10610元。
这里每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其实就是预缴的。所谓预缴就是先交着,到年底了再统一算全年工资,最终算一下,本年到底应该交多少税。那么还有一个问题,谁去交了呢?交到哪里了呢?这里面就涉及到一个词汇叫代扣代缴。公司在发工资之前,计算好本月的应纳税额,向税务局申报,然后把这个税额交到税务局。
接下来就是年度汇算清缴。我们再来看一下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税目表。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6,000元。税率是3%。
还是举个例子说明:
假如今年我的全年收入是8万元。因为每月少于5000元不征税,那按全年算5000×12=6万元。也就是说年收入低于6万元应该是不用交税的。那我今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8万-6万=2万元,对应上面的税目表,税率是3%。那其实我本年一共应该交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万×3%=600元。速算扣除系数和前面是一个道理。
第2个问题:那为什么会产生退税呢?
还是这个例子,我的一年收入是8万元。没有其他扣除项的话,我本年应该交的个人所得税是600元。但是假如我11月份收入25,000元,2~12月每个月收入都是5000元,那么我2~11月份都不用交税。但是1月份的时候我应该交多少税呢?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是25,000-5000=2万元。按照第1个表可以知道,税率是20%,速算扣除系数是1410。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是20000×20%-1410=2590元,也就是说我1月份已经向税务局交了2590元的税。但实际上,一年到头我应该交的是600元。汇算清缴的时候,税务局应当退给我2590-600=1990元的税。这个时候只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面点一点就可以到手1990元。
这时候大家应该明白为什么会产生退税了吧。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对老百姓也更加公平。
当然也存在补税的可能性。但是并不特别常见,大家可以想一想,会有哪些情况下可能出现补税的情形。而且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如果你的工资越不平稳,越参差不齐,越容易出现退税的可能。尤其是某个月收入极高,某个月收入极低。
小然提醒大家一下。偷税漏税是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而且还会被罚款。但是合理避税却是被允许的。那么如何合理避税呢?下次再说。
《周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