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工资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工资个人所得税算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工资个人所得税算法
个税起征点5000是什么意思?
你的月工资 - 五险一金 - 专项扣除,如果还大于5000,那么恭喜你,你获得了交税资格
我的总工资达到多少要交税?
假设你的五险一金扣除比例是10%,并没有专项扣除费用。那么就是月工资 - 五险一金(总工资*10)=5000,很容易得出月工资如果多于6000,那么恭喜你,你获得了交税资格
专项扣除都有什么项目?,别分扣多少?
个人所得税率表 ,下面会用到
个税如何扣除?按月工资10000,五险一金10%, 专项扣除1000,来举例计算
1月个税:(1月份工资10000 - 五险一金10000*10%- 专项扣除1000 - 个税起征点5000)*3% = 90
2月个税:(1,2月份总工资20000 - 1,2月份总五险一金2000 - 1,2月份总专项扣除2000 - 1,2月份总个税起征点10000 (1,2月份总免征额))*3% - 1月份个税90 = 90.
注意2月份还是*3%, 是因为总的要交税的部分不超过36000
每个月交税的钱是否一样
在累计应纳所得额没有达到下一个级数之前,每个月交税的钱都是一样的
奖金如何计算税率?
2023年底发的奖金是单独计算的,不加12个月要交税总额,以50000奖金举个例子
50000*10%*-2520=2480
2023年1月1日要加入累计应纳所得额,小编很惨,属于这一类。
【第2篇】工资6000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很多人领取工资时都只关注自己拿了多少,关心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并没有太多人会去关注税款的缴纳,其实交税也是我们工资里必须要拿出的一部分,如果工资是6000元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这个只要计算一下就知道了。
在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就对个人所得税的收取方法做了明确规定,只要工资大于5000元每月,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元的工资是肯定要交税的。
按照我国新发布的个人所得税标准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调整到了5000元,如果收入为6000元,减去起征点5000元的话那需要征收的部分是1000元,1000元在3%的档次中,1000元的3%就是30元,所以6000元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元。
个人所得税是达到标准就需要缴纳的税款,目的是作为个人对国家的教育、扶贫等公益慈善事业做出相应的经济贡献。同时个税也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
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利于防止隐匿收入,属于个人收入证明的一种,从某些程度上,可以提高贷款的额度,也能够变相的证明自己的财力水平。
偷税漏税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很多明星逃税的行为都为我们带来警醒,合理纳税,做一个合法的公民,才是我们应该做的。
【第3篇】工资个人所得税公式
一、工资税收怎么计算
起征点是50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四金”,是指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四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它也是适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二、工资税收起征点一般是多少
2018最新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新的个税税率表(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0;
(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105;
(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555;
(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1005;
(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2755;
(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5555。
三、工资个税怎么扣
工资个税怎么扣:个人所得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5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37.68元。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税法在2023年出台,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起征点还需要根据新的税法来定。
参考
工资扣税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2451-1.html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0047-1.html
【第4篇】退休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对于个人所得税,大家应该都不陌生了,前段时间不少人刚刚办理了个税年度汇算。
根据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的税率是3%-45%的七级累进税率,起征点是5000。
上班族的个人所得税,一般是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扣代缴。当然我们的工资收入所得,不是都需要缴纳个税。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时,工资收入不仅可以减去5000的费用,还能扣除五险一金,以及其他专项扣除。
那么很多朋友好奇,退休人员所获得的收入还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职工退休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根据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干部、职工的基本养老金、离休费、退职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安家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但是退休人员如果在退休后有以下4种常见的收入,那么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1.退休后再任职获得的薪资收入
劳动者退休后又重返职场工作的人不在少数,这类退休人员再任职时与用人单位会签订合同和协议,只要退休人员符合再任职的条件,并与单位构成了实质上的任职受雇关系,那么退休再任职的人员就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在我国有部分劳动者会因为身体原因,或工作性质等原因办理提前退休,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个税免征范围,所以提前退休获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然后根据对应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注意这里的实际年度数按整数计算,不足1年按1年计算。
3、退休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或奖金
退休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补贴、奖金不在退休人员免征个税的范围内,所以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4、退休后领取的年金
有部分劳动者在上班期间会缴纳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所缴纳的年金在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跟养老金一样按月领取。根据税法相关规定,退休人员退休后领取年金,那么不并入综合所得,将按照领取的全额单独计算因纳税税款。
以上就是退休人员需要缴纳个税的几种情况,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综编自:有钱花、虎说财税、康波财经。
康波财经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交流之用,不对您构成任何决策建议。
【第5篇】没交社保能扣工资个人所得税吗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有些员工没有缴纳社保费,请问支付给他们的工资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所以,企业工资薪金的扣除与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没有直接关系。
【第6篇】个人所得税倒算工资
个人所得税事关每个人!所以不管是作为个人还是财务人员,我们都应该知道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和征收方式,以及对应的税率!最近有人讨论起:临时工资个税如何申报个税?弄清楚这个问题还是很简单的,因为我们只需要知道个人所得税所对应的征收项目就能搞清楚临时工资个税怎么缴纳了!
下面就给大家瞅瞅临时工资个税扣缴的问题,以及现在实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不清楚的一起看看吧!
临时工到底按什么交个税
公司雇佣临时工发生的支出如何计算扣除?
2022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看到这里,有关临时工工资个税的问题,大家这下就清楚了吧!后面还给大家补充了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这个要弄清楚了,毕竟每月发工资时,大家也要清楚自己的工资个税是怎么计算的!好了更多财税问题,关注我哦!
【第7篇】知道个人所得税算工资
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十一项个人所得项目中,对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最为普遍。那么哪些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它有别于劳务报酬,它属于个人非独立劳务。所谓非独立劳务,是指个人所从事的是由雇主指派、安排并接受管理的工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雇主除外)均为非独立工作者。除上述工资、薪金所得以外,以下所得均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住房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77]144号)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新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以免费旅游方式奖励员工
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作为奖励会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对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股票期权计划中购买价低于市场价的差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35号)规定,根据企业股票期权计划,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因特殊情况,员工在行权且之前将股票期权(指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转让的,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人,作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
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为员工支付有关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18号)规定,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五、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所谓“退休人员再任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规定,应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六、个人取得其他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收入
除上述列举的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外,企业和单位员工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实物、货币及其他利益)若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8篇】工人工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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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工资收入和年终奖收入的个税扣除是可以单独计税的,而且这个优惠政策还能持续两年。
这篇文章说一下工资是怎么扣个税的。因为我只有工资收入,所以只讲这一部分怎么算。
1 公式
应扣税额=(全年工资收入 - 五险一金缴费 - 免税额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括号里的部分是所谓的应纳税收入。下面说一下各个参数是什么:
1.1 全年收入
全年税前收入之和,这包括但不限于工资、除年终奖之外的奖金、过节费。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查询。
1.2 五险一金
每月个人应缴纳的“三险一金”的费用免税,这包括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查询。
1.3 免税额
目前该值是以起征点 5000 元而来的固定的 5000 * 12 = 60000 元。
1.4 专项附加扣除
这个需要自己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6 项专项附加扣除。
常见的,如在一线城市租房,那么租金的附加扣除额度就是 1500 * 12 = 18000 元。
1.5 个税税率表、速算扣除数
个税税率表
2 举例
小薛在一线城市租房,每月收入 15000 元,全额缴纳社保公积金,那么他的
•全年税前工资 15000 * 12 = 180000 元•全年社保缴纳 1560 * 12 = 18720 元•养老保险 15000 * 8% = 1200•医保 15000 * 2% = 300•失业 15000 * 0.4% = 60•全年缴纳公积金 15000 * 12% * 12 = 21600 元•全年免税额 5000 * 12 = 60000 元•全年专项附加扣除 1500 * 12 = 18000 元
2.1 应纳税收入
(180000 - 18720 - 21600 - 60000 - 18000) = 61680 元
适用税率为 10%,相应的速算扣除数为 2520 元。
2.2 应纳税额
61680 * 10% - 2520 = 3648 元。
2.3 最终到手收入
180000 - 18720 - 21600 - 3648 = 136032 元
这是小薛全年扣除了所有支出和个税的收入。当然,这不包括公积金账户的 21600 * 2 = 43200 元以及社保账户的钱。
都看到这儿了,不如关注每日推送的“科文路”、互动起来~
【第9篇】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工资所得的个税试行预扣预交和汇算清缴相结合的方式。首先先看预扣预交,我们每个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财务给我们扣除的个税,实际上就是按照预扣预交计算出来的,这种预扣预交方法叫做累计预扣法。
个税、个税,人人都要懂的税
累计预扣法不是按每月工资多少来预扣的税,而是在当年截止本月已获得的累计收入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减去之前月份已缴纳的税额得到的差额作为当月应缴的税额,以此类推,下个月也按这种累计预扣法来进行计算扣税。
举个例子解释,比如张飞同志每个月在超市卖肉,超市按规定标准交三险一金(公积金12%、医疗保险2%、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2%),他没有其他优惠扣除项目,那么他一月份应该缴纳多少税呢?比如一月份税前收入1万,三险一金2220,基本减除费用5千。一月份缴纳税额是:1万-5千(基本减除费用)-2220(三险一金)=2780,这个2780对应的税率是3%,2780元·3%=83.4元,这就是他一月份的应缴纳税额;
比如二月份税前收入1.5万,二月份的三险一金是3330,基本减除费用5千。注意二月份就开始累计预扣了,二月份缴纳税额是:1万+1.5万(这是他的税前累计收入)-(5千+5千,基本减除费用也是累计的)-(2220+3330,三险一金费用也是累计的)=9450元,对应税率是3%,那么9450元·3%=283.5元。你以为就是二月份的缴税额了吗,不是。这个283.5是一月和二月累计的应缴纳税额。所以,二月份应纳税额是283.5元-83.4元=200.1元。三月、四月及以后…按照此计算方法以此类推。这是简化版是为了方便大家理解累计预扣的方式,现实生活中不同个人还有不同的优惠扣除项目,计算的时候需再减去。
下附不同工资所得对应的税率表,看完感觉自己是真穷,对应的是最低税率[笑哭]
工资税率表
其次,汇算清缴方式是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汇算清缴针对的是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简单理解汇算清缴是总结性的,在预扣预缴的基础上多退少补。汇算清缴的计算是在四项所得基础之上计算全年应纳税额b与之前预扣预交阶段已缴纳税额a进行比较,多退少补,一般是在次年3-6月份进行。汇算清缴的计算很麻烦,大家有需要话我再说明,或者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为了方便大家自己计算,附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计算逻辑是:工资薪金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该减除的费用)·对应的所得税率。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税小黑板,税你
【第10篇】工资5500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个税计算案例集锦(第一期)
来源:严颖
李先生在甲企业任职,2023年1月-12月每月在甲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为3000元,无其他扣除。另外,2023年3月从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6月从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00元。
一、预扣预缴
(一)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本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1、2023年1月:
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元,对应税率为3%。
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
2023年1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2、2023年2月:
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为3%。
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
2023年2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3、2023年3月:
3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3-5000×3-2500×3-3000×3=16500元,对应税率为3%。
3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6500×3%-165-165=165元
2023年3月,甲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
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李先生各月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表。
2023年1—12月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计算表(单位:元)
(二)其他综合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1、2023年3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元,稿酬收入2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3000-800元=22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200×20%-0=4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70%=(2000-800元)×70%=840元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840×20%=168元
李先生3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440元;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168元。
2、2023年6月,取得劳务报酬300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1-20%)=30000×(1-20%)=24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4000×30%-2000=5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2000-800元)=12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1200×20%=240元
李先生6月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200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240元。
(三)扣缴申报
1、“收入额计算”:包含“收入”“费用”“免税收入”。收入额=第8列-第9列-第10列。
①第8列“收入”:填写当月(次)扣缴义务人支付给纳税人所得的总额。
②第9列“费用”: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取得其他各项所得时无须填写本列。居民个人取得上述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费用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费用按收入的20%填写。
③第10列“免税收入”:填写纳税人各所得项目收入总额中,包含的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列。
(2)第11列“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如,2023年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月申报时,填写5000元。纳税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填写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填写。
(3)第12~15列“专项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三险一金”)的金额。
(4)第16~21列“其他扣除”:分别填写按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
二、汇算清缴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纳税人申请退税;
5、纳税人在注销户籍年度取得综合所得的;
6、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二)汇缴事项办理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三)汇缴计算
1、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称综合所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2、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稿酬所得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16000×12+(3000+30000)×(1-20%)+2000×(1-20%)×70%+2000×(1-20%)=22112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21120-60000-(2500×12)-(3000×12)=9512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95120×10%-2520=6992元
预扣预缴税额=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4080+(440+5200)+168+240=10128元
年度汇算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预扣预缴税额=-3136元,
汇算清缴应退税额3136元。
(四)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填写
1、第2行“工资、薪金所得”:填写本年度应当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收入总额=16000×12=192000元;
2、第3行”劳务报酬所得“=3000+30000=33000元;
3、第4行”稿酬所得“=2000元;
4、第5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000元;
5、第6行“费用合计”: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填写减除20%费用的合计金额=(33000+2000+2000)×20%=7400元;
6、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填写本年度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减计的30%部分,填入本行=1600×30%=480元;
7、第8行“减除费用”:按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填写=60000元;
8、第9行“专项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合计金额=2500×12=30000元;
9、第14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费用的合计金额=3000×12=36000元;
10、第21行“其他扣除合计”:填写按规定本年度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等其他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
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本文由小颖言税 严颖 根据江苏省税务局12366案例改编,转载请注明来源。
【第11篇】年薪制怎么发工资及个人所得税
一、原则
1、薪资制定原则:以企业经营规模定编制,以流程定岗位,以岗位职等级定绩效比例,以业绩考评绩效;
2、符合法规原则:遵照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员工福利,健全相关的制度规定,建立与员工良好的劳资关系,降低或减少劳资纠纷;
3、保密原则:任何人员不得过问和泄露自己及其他员工的薪酬。
二、管理组织
1、常委会:审批公司年度整体薪酬规划的制度、方案及标准(包含公司组织架构确定、人员编制总数、薪酬和福利标准等);
2、人力资源事业部:编制或修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方案,依授权审批后组织实施;每年调研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提出公司薪酬调整建议;负责在公司政策及制度基础上组织制定、审定各分支机构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并指导实施;公司人力成本预算控制;监督和指导分支机构制度实施的规范性、合理性;审核月度薪酬数据;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及授权管理制度,并对人工成本进行预算和控制;接受公司总部的监督考核。
三、薪酬模式及结构
1、模式
1.1年薪制
员工的年度绩效与工作业绩挂钩,进行年度指标考核;业绩及指标达成直接影响绩效的增减。
1.2提成制
1.2.1销售型岗位采用此模式;
1.2.2按项目确定佣金的岗位采用此模式;
1.3分红、期权等薪酬模式,另行规定;
2、结构
2.1工资结构
年薪制: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补贴+绩效奖金(月度、季度)+福利补贴;
提成制:
基本工资+月度绩效奖金+提成奖金+福利补贴;
2.2试用期薪资: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补贴+月度绩效)*80%;
2.3月度绩效奖金:员工转正后开始计发,不足月的按“月度绩效额/21.75(天)*转正后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2.4季度绩效奖金:员工转正后开始计发,自入职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足月的按“季度绩效奖金月平均额/21.75(天)*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发;试用期内离职员工,季度绩效不予发放;
2.5其它:指应计入工资总额项、本表未列明项,具体内容应批注说明;
2.6与考勤有关的核减参照公司《考勤与请休假管理规定》执行;
2.7其它核减:指此前多发工资、绩效奖金核减、赔偿等可以在工资中扣减的;
2.8养老保险: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9失业保险: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0工伤保险: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1生育保险: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2住房公积金: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3补缴养老:补缴/补差中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4补缴失业:补缴/补差中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5补缴工伤:补缴/补差中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6补缴生育:补缴/补差中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7补缴住房公积金:补缴/补差中当月由个人支付的金额;
2.18应税工资:应发合计减社会保险个人扣减合计;
2.19个人所得税:按国家规定执行累进税率;
2.20实发工资:应税工资减个人所得税。
四、薪资核定及调整
1、核定原则
以岗定薪,职级薪级对应;
2、新入职薪资核定
2.1入职:对应职位,确定其薪酬范围,确定入级薪档;
2.2特别核准:为激励、吸引优秀人才及特殊需要的人才,可以根据能力和贡献进行评估,按照职等级表给予特殊政策和待遇;
3、薪资调整
3.1学习晋升:如员工利用闲暇时间自学考取更高一级的学历时(限本科考为研究生及以上),即可作为提升一个工资层级或作为晋升的依据;
3.2考核晋升: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符合工资晋升条件的;
3.3员工因公司需要,发生工作岗位变动导致薪酬增加或减少不属于劳动合同条款变更,无需员工签字即生效;
3.4下列情况者,无资格参与薪酬调整:
3.4.1病假、事假、产假、个人申请脱产培训进修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4.2当年度受到公司口头或书面警告者;
3.4.3员工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绩效考核成绩出现b及以下的;
3.4.4薪酬调整实施日前离职者;
3.4.5公司认为无资格参与薪酬调整者。
五、薪资计发
1、周期:自然月;
2、流程:人力资源事业部每月25日后统计汇总上一个计薪月度考勤、社保、公积金情况,并制作上一个月度工资表,由财务计划部进行复核,审核完毕后报常务领导进行审核,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每月15日由财务计划部发放工资;(如遇周末、节假日发放日期顺延)
3、绩效奖金:转正员工执行绩效奖金;
3.1月度绩效——每月考核,在当月薪资发放时兑现,但鉴于部分考核结果的延后性,可以对月度考核结果在次月薪资中进行追溯;
3.2季度绩效——季度绩效于本季度结束后进行考核,下季度初计算并发放;
3.3考核细则: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4、离职结算:
4.1员工离职需完成工作交接或清理完成遗留事项、办结完相关离职手续后,,再发放离职当月工资;
4.2离职月份非整月出勤的,当月离职工资=月薪标准/21.75*(实际出勤天数);
4.3员工离职日期未到月度/季度绩效考核日期的,当月/季的绩效奖金不予发放。
5、新入职计算:
非整月出勤的,当月入职工资=月薪标准/21.75*(实际出勤天数)。
六、薪酬管理
1、考勤:依据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2、薪酬政策制定:所有涉及员工薪资及福利的制度、规定、通知等,原则上均应由公司人力资源事业部发出,部分财务涉及文件,原则上也应抄送人力资源事业部;
3、薪酬政策决策:所有政策的决策权归于公司常委会及董事长;
4、薪酬政策调整:所有已发布政策的调整/修改的建议由人力资源事业部提出,并报常委会审批;
5、保密:公司执行背靠背的秘薪制,任何探听他人薪资数据、透露本人/他人薪资数据给他人的行为,均按严重违纪处理。
七、附则
1、年度探讨:公司每年度进行整体薪酬探讨,并依据公司整体发展要求,提出整体薪酬建议;
2、对所有涉及员工薪酬制度、计算、执行结果等事项,除有特别规定的外,均由公司人力资源事业部负责解释;
3、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原同类制度均停止执行;
4、本规定公示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公司已使用电子化办公系统(oa系统),员工在oa系统中所办理、执行的各类表单均等同于本人签字;
6、此文件由公司人力资源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12篇】退休工资个人所得税
近几年国家对个税的征缴管理越来越严格,很多人在个税问题上“翻了车”。那么,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是不是退休以后,就不需要缴纳个税了?实际上,并非如此。首先,我们要搞清楚退休人员的收入来源;然后,才能根据收入来源,确定是否需要缴税。
一、退休人员的收入来源,有哪些?
退休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以下3种:一是养老金;二是退休返聘的劳务报酬;三是其他所得。具体如下:
1.养老金
对于累计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即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是国家为保障退休人员生活,为符合申领条件的群体,由社保机构发放的一种养老保险待遇。
2.退休返聘的劳务报酬所得
退休以后,由企业或者机构返聘到相应岗位,继续为企业或机构提供劳动。企业或者机构会根据退休人员提供服务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劳动报酬。
比如:退休人员为某公司提供教育、艺术、文化等服务,由某公司根据劳动的时间或者质量,为退休人员支付劳动报酬。
3.其他所得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二、退休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收入来源不同,缴纳个税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差异。具体如下:
1.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养老金或者退休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2.退休返聘的劳务报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退休人员取得的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他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
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不能简单地说:交个人所得税或不交个人所得税。还应根据退休人员取得收入的来源,确定哪些收入该交个人所得税,哪些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退休人员交个税等有关问题,欢迎留言!
我是,每天分享你最关心的职场和社保问题!
【第13篇】工资达到多少扣个人所得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二、减免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 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4)国务院《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利息所得以及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蓄存款或者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字(1999)267号文件进一步规定,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9)180号文件也进一步规定,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教育存款专户,并享受利率优惠的存款,其所取得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5)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指国家对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颁发的一项特定律贴,并非泛指国务院批准发放的其他各项补贴、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目前仅限于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①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②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津贴;
③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7)抚恤金、救济金(指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8)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9)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0)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指个人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标准领取的退职费)、退休费、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我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2)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其超过规定的部分应当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13)按照国税发(1999)43号文件规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对其取得的营业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从事独立劳务服务的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第1年免税期满后由县以上主管税务机关就免税主体及范围按规定逐年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免征1至2年。
(14)按照国税函发(1997)087号文件规定,对于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征地单位支付给土地承包人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5)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劳动者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的对应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自身的个税缴纳数额。在下发后相关的当事人应积极得缴纳,还应扣除相关当事人的免征税务项目,有相关的减免后的实际工资数额进行相应的缴纳。
【第14篇】工资个人所得税扣款表
泓升会计导读:
最近有个朋友问了小编一个问题,把小编问的哭笑不得。她说现在新个税实施,员工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她不知道怎么做工资表了。
以前的工资表挺清晰的,员工的各项工资性收入「工资、奖金、各种补助等」列个明细,然后扣除三险一金「其他两险是由单位承担,不扣个人的」,再扣除个人所得税,最后应发减去扣款就是员工实得「下图的实发合计」
现在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难不成还要在工资表上加上这些?还有,本来工资就不多了,再把这些扣了,我实发不就更少了吗?
好嗨
她觉得专项附加扣除
是从应发工资里面扣钱呢!
记住!
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从你工资里面扣钱,仅仅是算个人所得税时候,税法允许从你收入基数里面扣减的项目。
它直接影响的就是你工资表上的个人所得税的金额,不会直接影响你的实发工资数。
简单的说就是它的出现就是为了算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这个其实你看看工资薪金个税算法公式就明白了。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免税收入-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里的减除费用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免征额,或者通俗的,大家叫的很习惯的起征点,目前是5000。
专项扣除是对税法允许扣除的由个人负担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简称“三险一金”)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比如税优商业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年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就是,赡养老人、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住房租金。
所以,你看,不管是减除费用,还是各项扣除,其实就是公式里面的一个减项,直接影响的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最终影响的就是个人所得税的金额。
而工资表上主要体现和资金有关的信息,包括应发,扣款,实发等。
所以,在工资表的制作上,是否添加专项附加扣除,小编个人觉得是没有必要的,就像你也不会把减除费用5000加到工资表上去一样,工资表需要一个个人所得税实际代扣代缴数就行了,而至于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这些明细,那是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体现的。
三险一金一般单位在发工资时候就代扣代缴了,这个数据一般不用我们员工自己去填写提供,所以以前个人所得税感觉和我们每个员工离的很远,我们拿着工资条看看上面的个人所得税,仅此而已。
而现在不一样了,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我们自己不向扣缴单位或者税务机关申报,那么我们就没法享受扣除,所以这种转变更大的意义是一种观念的改变,为以后的税制深化改革做铺垫,让每个人都发挥主观能动性,去主动了解适应个税申报。
其实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实质是很简单的,就是纳税人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无非就是你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收集纳税人这些信息,方式大致有4种。
1.填写纸质表
填写纸质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然后提交。
就是这样一张表,这个具体可以登录税务总局或各省、市税务机关官网,下载表格电子版并自行打印出来填写提交就是了。
单位收到后,如实录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将纸质表留存备查。
2.报送电子模板
这个模板,你可以去个税申报软件扣缴客户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选择任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导入】-【模板下载】
这个填写后报送给单位,单位直接导入申报软件就可以为你算个税时候进行扣除了。
3.第三方软件,比如薪税保
不管是纸质还是电子模板,其实在收集信息时候非常散乱,而且资料容易发生错误,丢失等,通过一些第三方信息采集平台来收集,效率会很高。
但是,经过小编实操,目前薪税保仅仅是采集信息,纳税人通过手机微信界面录入信息后,企业端还是需要把纳税人的信息导出,导出的个税就和我们第2条报送的电子模板是一样的格式。
然后,在申报个税时候把纳税人的信息再导入,所以通过薪税保收集的信息,最终还是体现为电子模板。
4.个税app
2023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这个可以在主流的各大手机应用平台下载。
下载后实名认证注册即可,身份证信息是和公安部信息联网的,需要通过人脸识别,身份证信息验证方可注册成功。
纳税人也可以通过这个app进行信息的采集。
小编以子女教育为例给大家采集一下看看。
第一步、注册好后,首页就有采集界面信息,点击子女教育进入采集
第二步、进入之前会提示你准备相关信息,这些信息都是在填写过程中必须要填写的,所以提前准备好,包括子女、配偶的身份证信息,子女教育相关信息「学校名称、受教育时间等」,还有扣缴义务人信息,这个主要就是指的你发工资的单位,一般情况下,你实名注册后,受雇单位都会自动显示出来。
第三步、补充完整个人基本信息
第四步、子女信息首先要补充子女基本资料,不然无法选择。
第五步、点击添加子女信息进去补充子女基本信息
第六步、补充完整后保存,然后就可以添加该子女进行其他信息补充填写了
第七步、填写完成后就涉及到和配偶的比例分配选择填写
第八步、这步完成后,就可以提交了,在申报方式上,可以自由选择,这里小编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可以选择你受雇的单位。
这里还会提醒你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扣缴义务人是不能改动你的信息的,扣缴义务人会按照你填写的信息在个税申报扣缴端进行下载,下载后直接在你当期个税申报时候导入扣除,所以,务必如实填写。
好了,上面就是一个专项扣除的填写步骤。
其他的也类似,这里小编就不一一展示了,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涉及所有的扣除,只选择你涉及的填写即可。填写后提交,你的选定的扣缴义务人就会在申报计算个税时候下载来用。
个人所得税app和前面的方式比,就不需要再导出导入表格了,直接是关联了申报系统,可以自动下载纳税人的个人信息,从这点上来说,其无疑更加方便了。
当然,纳税人自身也要积极落实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信息是否被如实扣除了,这个就需要自己和单位及时核对,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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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工资7500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15万,很多人都已经能实现了,但年收入15万,可能需要交几千元的个税,具体需要交多少,如何能实现0缴税。
我是银行理财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计算一下,年薪15万,正常需要缴纳多少税收。
南京一家企业的职工,小张年薪15万元,单位给缴纳五险一金,平均月薪1.25万。
江苏社保缴费基数为4250元,社保缴费上限为4250*300%=12750元。
所以小张的社保可以按照其平均月薪为月缴社保基数
专项扣除
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工资的8%,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为12500*8%=1000
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工资的2%,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为12500*2%=250
失业保险,职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为工资的1%,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为12500*1%=125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为工资的12%,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费为12500*12%=1500
整理完以上信息,我们来计算下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60000-(1000+250+125+1500)*12=55500
适用1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55500*10%-2520=3030
3030元的税费不算低,我们看一下如何进一步节税,分为两种情况
无专项附加扣除
在小张入职时,将个人的工资待遇签订成,工资薪金12万,年终奖3万。
那么小张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000+250+125+1500)*12=25500
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25500*3%=765元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30000*3%=900元
年度个人所得税=765+900=1665元
个人所得税节省了1365元
有专项附加扣除
育有一子,已满3周岁,子女抚养每月1000元定额扣除
独生子女,父母已满60周岁,赡养父母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有住房按揭贷款,每月房贷利息10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60000-(1000+250+125+1500)*12-(1000+2000+1000)*12=750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7500*3%=225元
个人所得税节省了1365元
那还能不能进一步节税呢?
可以,能从三个方面着手
1.参加继续教育,提升自己的学历,对自己未来的发展也有帮助,这样可以每年3600定额扣除或每月400的定额扣除
2.参加单位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计划,这样个人每年按4%缴费,可以税前扣除,不过参加年金计划的属于递延纳税,在未来领取年金的时候,如果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还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
3.所在单位能够提高社保缴费基数,这样专项扣除金额会提高,从而降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当然也可以响应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生育二胎来享受生育津贴,提高专项附加扣除,
通过以上一些操作,我们就可以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额降为0了。
像通过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将个人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这种方式并不适合我们普通工薪阶层,另外也容易被认定为偷漏税。
税收是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我们要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