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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查询(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8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第1篇】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的会计制度不太健全,规模比较小的企业,这样的一个企业,主要是会计制度不太健全,无法采取差额征税,只能选择核定征税的方式来缴纳增值税。那么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增加商品编码呢?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增加商品编码

答:增值税发票的编码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有10位代码,这10位代码是的含义,例如:3300044140。

前面四位3300是指地区代码(3300属于浙江省),与纳税人所在的行政区代码的前四位是相同的;

第五、六位是指发票制版年度(一般指年份,如上面的04);

第七位是指批次,如上面的3300044140是浙江省04年第四批;

第八位是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上述发票的代码的第八位是1,说明是中文发票;

第九位代表发票的联次,上面发票的代码的第九位都是4,说明是四联式发票;

第十位,是指发票的金额版本号(手写发票分别用1、2、3、4代表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上述两个代码发票都是电脑版发票。

ps:电脑版发票是有限额的,一般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审核以后报地、市、州,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分别可以核定最大开票限额万元、十万元版、百万元、千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内容。

小规模的在税收分类编码怎么选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分类编码按以下方法选择和检索:

(一)税收分类编码查询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检索”中可以输入要查询商品的名称(不要输入全称)。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和编码只能查看,不能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

(二)税收分类编码选择

1.税收分类编码部分编码税率和会计所需实际税率不一致,可以先调用出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商品编码编辑】界面再修改税率。

2.需要开具混合类商品,比如超市开具的商品名称叫食品,但是实际商品是面包,饼干,牛奶等一系列商品的统称。税收分类编码因划分的比较细致,所以无法多个编码一起调用出来,建议会计按照实际商品填写名称再选择相应税收分类编码,或者让会计咨询主管税局是否允许统称开具,应选择哪个统称类别来代替

3.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先要判断是销售商品,还是服务行业,这样有助于在类别里查找。建议先用检索搜关键字(不要输入全称)。例如:开具商品货架驻片,可以检索货架缩小范围;

4.如果需要开具的商品是统称,比如a单位开具的商品是固定资产,可以问下会计具体的固定资产是什么,车辆、办公用的电脑或者其他,然后根据具体商品名称搜索税收分类编码;

5.部分税收分类编码可能在最下级菜单目录找不到,但是在他的上一级菜单目录里有。例如:育苗这个商品。点“林业产品”下的3个子目录都找不到,但是点击“林业产品”就会出现.

本文详细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增加商品编码,也介绍了小规模,在税收分类编码怎么选。作为一名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商品编码的时候应该按照本文所示进行处理。

【第2篇】企业收入申报纳税

在平常的工作中,很多朋友问我总分公司的各项纳税申报是在分公司申报,还是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申报呢?就这个问题我也详细梳理下了,那今天我就关于总分公司相关的4个方面给大家进行分享:1.什么是总分公司;2,总分公司的关系?3.总分公司有哪些核算形式;4.如何进行纳税申报;5、总分公司的注销。

一、什么是总公司,什么是分公司呢?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分公司指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设立程序简单。

二、总分公司有哪些关系呢?

1.,总公司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而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总公司,我们可以把分公司类比为一个人,分公司则是我们身体的一个部分,比如手),分公司通常以总公司的名称后面加上第几分公司来命名。

2. 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而分公司不具企业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和资产,并分公司是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比如:总公司可以独立与客户签订商业合同,且风险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而分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其民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恶意合同除外。

三、总分公司有哪些核算形式?

总分公司的核算形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自己单独设置账套、开设银行账户、配备独立的会计机构进行全面核算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纳税申报时由分公司按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有很大的自主权。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把本单位业务经营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总公司由总公司进行核算,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单核算。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能自己报税而是把分公司整理税务数据,纳税申报时将纳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后统一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没有自主权。

四、总分公司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说到纳税申报,一般企业都避免不了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那么我们就依次来看看,总分公司要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

分公司能达到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独立计算盈亏这三个条件就是符合独立核算,可以带上税务登记证到当地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当地税务局自行申报。但分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在确定总公司的年度应税所得时不能抵减。

分公司一般是非独立核算的,所得税要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一般是办理了分公司手续后,总公司持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件到总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去开汇总纳税证明,将证明交分公司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即分公司可以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申报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且分公司的在经营期间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在总公司的年度应交所得是抵减利润。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现行所得税政策的规定,境外分公司如有亏损,是不能抵减境内盈利的。

特殊情况下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分支机构就地预缴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9号):

固定业户的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区、市)范围内,经省(区、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省的,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增值税汇总缴纳认定有2种类型,分支机构应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总公司汇总申报时可以按分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摊预缴。

预征率预缴:分支机构按固定预征率或定额税率预缴;(可以和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确定)

分摊预缴:总分支机构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

个人所得税实行,谁发放谁申报。税法规定,税收管理是实行属地管理,加上个税法规定,工资个税是实行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所以不管你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放工资,只要发放工资和与工资相关收入的,都要代扣工资个税,并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税。因此,总公司发放工资,由总公司代扣个税,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同样,分公司发放工资,由分公司代扣个税,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缴税。

五、分公司如何注销?

1、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话,不用注销,直接并入总公司,毕竟不独立核算的,只有现金、银行存款、票据的进出,涉及费用,不涉及成本、利润。2、独立核算的走正常注销流程,先提交国税局审查增值税及所得税,缴销发票,附加税、个税,以上该补交税金的补交,完成后国税局出具清税报告,再注销开户行,持这两项注销存根联去工商,进行工杆商注销,上缴公章。以后就是公安上缴法人章、财务章,质量监督局注销代码证。

好了 ,今天就分享到这里,上面的观点仅限我个人的理解,希望可以给到大家一些帮助和启发。

【第3篇】合伙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引言

最近经常有一些会员咨询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缴个税,这个问题的关键是确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所得额。

合伙企业合伙人如何确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包括纳税人的确定、合伙企业所得的确定、亏损的结转、所得的分配、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优惠的享受等一系列问题,涉及到的文件规定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首先,先看一下一般规定。

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但是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其次,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的处理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文件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再次,合伙企业合伙人相关税收优惠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证监会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9〕8号)规定:符合规定并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类似的还有天津税务局(津地税所〔2008〕1号)的规定,对有限合伙企业中不参与执行业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在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地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残疾人员参与投资兴办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享受减征个人所得税。

最后,关于预缴和汇算清缴。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0〕91号) 规定,自然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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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天津企业纳税额落户

为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引导人口合理布局、有序流动,滨海新区公安局依据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起草了《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布的《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等六种情形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和申请流程。

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

符合条件的本市范围内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的毕业生、在校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直系亲属通过投靠方式落户。

(二)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承诺无异地社保记录);

2、《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含首页);

4、学校在学证明或毕业证;

5、学历认证(涉及毕业生);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户口在本市全日制高职及以上院校集体户的在校生、毕业生,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上材料,手续齐全,当场办理;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申请投靠的,按照天津市现行户口政策办理落户。

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该企业正常连续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提出申请,可在滨海新区落户,其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直接落户(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超过35周岁的须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1、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7、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附件3)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6、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7、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三、鼓励京津冀协同重点企事业单位员工落户(区商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经区政府或各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认定并签订框架协议的北京等外省市整体迁移企事业单位,支持随企业迁来的已在该企业工作满一年的在职职工在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落户,支持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通过投靠方式在滨海新区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2);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在外地总部上社会保险的提供异地社会保险凭证);

5、直接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附件3)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商促局或各开发区管委会对企业与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框架协议进行审核;

3、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就业认定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审核;

4、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商促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四、鼓励在“滨城”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持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上按规定实名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对申请人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4、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5、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6、经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五、鼓励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落户(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一)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在外省市同期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且该企业聘用5名以上就业人员(企业为其正常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费且同期无异地社会保险费缴纳),支持其落户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或人才市场集体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1);

2、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及5名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6、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及该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7、落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的需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8、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所在企业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按规定注册并填报企业正常运营保证书(附件3)后,网上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教体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当前存续状态、企业基本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滨海新区人社局、各开发区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员工在该企业就业及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5、滨海新区税务局、各开发区相关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进行审核;

6、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各开发区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7、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8、经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公安局、各开发区和泰达街相关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六、鼓励为“ 滨城” 贡献者落户(区工会、区团委、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

(一)申请条件

在滨海新区工作、生活的外省市人员,获得滨海新区区级及以上五一劳动奖章、五四青年奖章、技能大师、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可申请在滨海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市场集体户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荣誉证书;

5、落户在滨海新区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6、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交单位集体户口首页,单位同意落户证明材料;

7、在滨海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落户在滨海新区人才市场集体户,无需提供落户地点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公安民生服务平台上按规定实名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及邮寄信息;

2、滨海新区总工会、团委、人社局、妇联、公安局对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分别进行审核;

3、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4、滨海新区公安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签注、亲属关系情况进行审核;

5、经区总工会、区团委、区人社局、市规资局滨海分局、区妇联、区公安局等部门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打印并邮寄《准予迁入证明》。

其他事项:

1、对弄虚作假骗取落户资格的人员注销户口并纳入“黑名单”;落户申请人不能有犯罪记录,对故意隐瞒犯罪记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骗的相关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并对本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3、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后期视运行情况优化调整完善。

来源:津云·津报观察工作室

【第5篇】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

如果企业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违规行为?

给不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违反规定,但由于非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没必要开专票,一般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那有没有可以快速查询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的方法?

有的。下面就让我来详细讲解一下吧。

申税小微

以上海为例:

一、查询本市企业

1.登录“上海税务”网站

(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查询”。

2. 点击“企业纳税人信息一户式查询”。

3.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不支持模糊字段查询,需要输入完整名称或代码)。

4.点击右侧箭头,查看详细信息。

5.在“登记信息”页面显示“一般纳税人资格状态”,此外还有“非正常户信息”、“未申报及欠税信息”等企业相关涉税信息。

二、查询其他省市企业

如果要查询的企业不是上海登记企业,则可以至企业所在省份的税务局网站查询,目前绝大多数地区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点击“涉税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

2.点击所需查询企业所在的的相应省市。各省市具体操作步骤基本相同,一般根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进行检索。

3.以“云南省”为例,点击“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税号或统一码和验证码,点击“提交”。

纳税人

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是否需要向销售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不需要。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申税小微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八条规定,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第6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在哪申报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分为季报和税务年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登录税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首页栏的我要报税→ 我要申”,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和增值税及其他税种一起申报的,在综合申报中进行。

3.先申报企业季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然后申报增值税,其次才是企业所得税。

4.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按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进行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系统会自动带出,第一季度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要先申报上一年度的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才能自动带出。

5.填写其他附表,对前面所填申报表正式提交申报 ,需要先提交财务报表,再提交其他报表,进行税款缴纳。

(企业所得税年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在每年的5月底之前进行申报首先进入网上电子税务局,可以直接在首页导航栏选择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也可以通过我要报税 → 我要申报,在明细栏选择年度申报。然后,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相应的表进行填写系统一般可以自动选定,只需核对是否有需要填报的其他报表,添加上去就行依次填报,再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确认提交申报.申报后,若发现有填写错误的地方,还还可以对已经申报的报表进行修改.选择更正申报对填写错误的表进行修改之后保存,再进行正式申报提交.

【第7篇】日照纳税企业排名

2023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1949.38亿元。

日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0.37亿元,同比增长6.6%,税收比重82.1%。

全市缴纳地方税收过千万元的企业达到140家,共缴纳地方税收93.36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66.8%,为全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第8篇】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吗

疫情期间,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5个点,减半征收2.5个点。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吗?

首先小微企业的定义是什么?小微企业只要符合3个条件就是小微企业: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0万。2.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3.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控制这3个指标,就是小微企业。是否是小微企业,跟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没有关系。

所以,一般纳税人是可以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

其次,一个企业有两部分业务。一部分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用一般纳税人的公司。另外一部分不要求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普票就可以的,就用小规模公司。这种操作,是允许的。也是一种常规的处理办法。

最后,代账是不是简单的报税?不是的,必须要有专业知识,专业能够帮助老板节省很多钱!

【第9篇】中小企业纳税标准

优惠政策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2.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②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00万元<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

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具体可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加以判断。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注意事项

1.征收方式:无论按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主体判断: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预缴申报所属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进行判断。

3.享受方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总局公告2023年23号)规定,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部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预缴或汇缴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补退税款:

(1)年度中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当年度此前期间如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抵减。(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优惠政策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② 优惠内容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说

享受条件

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

④ 注意事项

1.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

2.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⑤ 减免税额计算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⑥ 纳税申报

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① 优惠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② 享受主体

本公告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上述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计算口径与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一致

③ 适用客体

④ 注意事项

1、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或在汇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

2、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酸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3、中小微企业通过手工申报的,填报预缴申报表时,根据实施条例的最低折旧年限,在《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

第2行“二、一次性”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相应的优惠事项及固定资产优惠情况。

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

① 优惠内容

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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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

导读:在中国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每一个企业的纳税地点是不一样的,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对这个内容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下文阅读,希望能帮助大家!

居民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问: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所称企业登记注册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非居民企业的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1)主要机构、场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对其他机构、场所的生产经营活动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②设有完整的账簿、凭证,能够准确反映各机构、场所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亏情况。

(2)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是指经各机构、场所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共同上级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述规定办理。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手续

申请。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合格办税人员证书,年度销售(营业)额等有关证件、资料,分支机构还应提供总机构的有关证件或复印件,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一式三份。

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于十日内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报送主管国家税务机关.报批。纳税人报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审核、报有权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领取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

【第11篇】甲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视同销售实务处理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以下分享几种常见的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什么是增值税视同销售?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视同销售销售额的确定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案例1】

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2023年2月将自有货物向a公司投资,占有其30%股份,甲公司当月同类货物的含税销售价格为113万元,成本为8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13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万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库存商品 80万

【案例2】

甲公司将自产的货物耗用原材料1000万元,对外销售价2000万元分配给股东张某,其成本是1000万元。

借:应付股利 226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万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万

贷:库存商品 1000万

【案例3】

丙公司是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购进商品一批,市场价格含增值税为113万元,3月份某地发生自然灾害,该公司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将该批商品全部捐赠给灾区。

借:营业外支出 113

贷:库存商品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案例4】

某制药企业2023年1月份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130万元,当月销售货物100万元,为抗击疫情通过公益性社团捐赠药品550万元,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如果该企业放弃享受免税政策:

1月份应纳税额=(100+550)*13%-130=-45.5

当月不需要缴税,且留抵税额45.5

如果捐赠享受免税政策:

则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130/(100+550)]*100=20

当期应纳税额=100*13%-20=-7

同样当月不需要缴税,但享受免税政策让企业留抵税额只要7万元,将会减少以后各期可抵扣进项税额。

温馨提示:企业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哦!

【第12篇】企业纳税申报流程

转眼间已经十月份了,又要纳税申报了!如果你到现在还不清楚流程的话,来看看这篇文章,准能解决你的问题!

一起来看看吧!【文末获取完整版

纳税申报流程如下:

一、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二、营业税申报

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四、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

五、逾期申报应纳税款的处罚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 表的,国税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一般纳税人可抵扣票证有哪些?

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以上内容是今天分享的知识,想要学习的伙伴来找我吧!

关注我,评论:111;点击头像进入主页,私信我:111;

无偿分享完整资料哦!

【第13篇】企业纳税多少可以摇号

2023年深圳企业车牌竞价网站网址多少?企业参加摇号竞价条件是什么,本文提供详细的企业车牌竞价流程。

深圳企业车牌竞价保证金

问题:企业竞价车牌,用手机支付保证金时忘记填写申请码了,这种情况可以正常参加企业竞拍么?

是否需要重新支付保证金?

没有写申请码支付的保证金会正常退回么?

车管所回复:您好,有关竞价保证金问题,您可以拨打竞价咨询热线:86660555进行咨询。

深圳企业车牌竞价网址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网站http://www.bitenews.cn/

深圳企业车牌竞价条件

企业如需申请号牌,需要在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达到3万元的可以获得1个。税款总额每增加1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申请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当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的,可以增加1个。

深圳企业车牌竞价流程咨询

我报名月份竞价,进入“调控竞价平台”获取“保证金账户”报错,报错内容:您输入的申请编码并未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或申请编码输入错误。

您好,根据细则第十四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每月8日之前提出的,纳入当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如果您参与的是当月配置,此问题建议您拨打竞价咨询热线:86660555进行咨询。

【第14篇】企业纳税查询

①关心企业收入,根据企业成本和费用,检查企业利润是否异常。

②企业成本,根据企业的每一笔费用、商品和匹配税票,判断是否有异常。

③企业库存量,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定期起伏数据信息。供应链管理上、中、下游企业的数据信息可以根据检查来检查是否有异常。

④企业银行账户,根据应收账款的金额,判断是否有异常。

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与企业毛利率不匹配,企业期末存货与留底税不匹配;

企业缴纳的地方税务局附加税与国税增值税核对不一致,可根据互联网大数据识别异常。

最严税务稽查,全面来袭!

40多个部门将提供税务管理帮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部、金融企业、市场管理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局、法院、价格部、高新技术部、出入境管理部等40多个部门为税务机关提供税务管理帮助和税务相关信息共享资源。

举个例子:

1、人社部:

税收帮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时,应当在劳动关系、机构人事关系、缴费年限确定等方面给予帮助。

资源共享信息:学籍档案、职业资格证书、继续再教育、个人社会保障、学生就业下岗等相关信息。

2、金融机构

税收帮助:帮助经营者、付款人、义务人和相关被告设立账户、储蓄、冻结储蓄或扣除税费。

共享信息:提供账户、账号、投资收益以及账户利息、期末余额、单笔资金往来达到一百万元或者一日内提取现金一百万元以上等信息。

三、税务机关向其他部门提供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对行政处罚法、欠税信息、重要税务违规黑名单信息、异常家庭信息、、异常家庭信息、税务信用等级信息、税务数据统计分析。

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无死角监管时代来临!

事实上,除深圳外,一些地区已经实施了多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体系。对企业实施多部门信息共享资源代表什么?

1、摆脱信息堡垒,控制无死角

过去,税务机关只能根据税票、税务申报等信息掌握经营者的税务相关信息,不可避免地由于缺乏信息、不平等,使逃税等违反企业安全规定。

以后,税务机关不但根据税收层面把握信息,还能够利用别的部门把握经营者很多的经济指标信息,完全摆脱了信息堡垒,企业再想偷漏税早已难以实现了。

二、监管效率高,逃税肯定会被发现!

多部门创建涉税信息共享资源,所有违纪行为都会立即发现,而不是等两三年才能翻出旧账。

三、监管范围更广,所有违纪行为都无处藏身!

过去,税务机关主要集中在一些经营者身上,并没有全面启动某一领域,特别是在新领域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领域。

税务机关在与多个部门创建涉税信息共享资源后,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核对,所有违纪行为都无处藏身。

四、联合处罚,增加违规成本!

违规成本的增加不仅体现在缴纳处罚、滞纳金和追究法律责任上。税务机关向其他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后,也可能影响相关责任人的交通、购房和留学。

金税四期+互联网大数据+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资源,最熟悉你的人很可能只有税务局

中国的税收自然环境极其复杂,无论是老板还是自己,虽然不是会计,但一定要有财务观念。

说到避税,你可能会问:纳税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你怎么能说有效的避税呢?避税不是一种违法犯罪吗?你能做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该区分它。避税不同于逃税。避税是为了有效地降低税收支出,而逃税并不是为必须纳税的新项目。

合理合法的避税是指经营者在重视税收法律、依法纳税的条件下,采取适当的对策,避免纳税责任,减少纳税费用。有效的避税不是逃税,而是一种常规的法律法规主题活动。有效的避税不仅是财政部门的问题,也是销售市场、商业服务等部门的相互合作,从合同签订、资产收支等领域开始。

用案例告诉你税务大数据到底分析了个啥?

一、税务机关数据

(一)税务登记数据风险分析

(二)申报数据风险分析

(三)发票数据分析

(四)新办企业综合分析

二、企业财务数据

(一)会计科目数据分析

1.其他应收款。

2.营业外支出。

3.会议费支出。

4.其他应付款。

(二)会计指标风险分析

(1)存货周转率。

(2)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

(3)增值税税负和成本利润率

(4)成品油抵扣进项税额比例

(5)企业所得税贡献率(企业所得税占营业收入比例)

三、第三方数据

财政部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财政奖励信息;政策性拆迁补贴;政府招标采购信息;房地产项目土地返还款信息;政府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等。(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核准、备案信息;基础建设项目投资信息等。

工商部门:股权转让信息;关联关系信息;注册资本变动信息;股东信息等。

民政部门:安置残疾人就业信息;福利彩票销售、奖励信息等。

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出让信息;耕地占用信息;土地权属变更信息等。

住建管理部门:工程竣工验收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等。(作者:当地造价站会公布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这个对审核价格非常重要,工程造价也会参考这个价格。)

公安部门:入住信息;通讯信息;微信信息;支付宝信息;车辆登记信息;车辆检测信息等等,个人信息最全的部门。(

2023年底,某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某驾驶学校进行检查,该驾校主要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因学员为个人,不需要发票,该驾校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学员费用,少记收入。检查人员通过外调车管所学员报名情况、教练车备案情况、学员考试名单等资料,与驾校账列学员名单匹配,查补税额300万元。

运管部门:客货运公司信息;运输车辆gps信息等。

海关部门:进出口设备信息;报关单信息等。

审计部门:工程项目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作者:财政部门如果对工程审计踢皮球的话,我还打算去审计部门碰碰运气,呵呵,总要抓到一个免费劳动力。)

科技部门:高科技企业登记信息;技术转让信息;科研项目立项信息等。

人民银行:存款、贷款、资信、流水信息;反洗钱中心分析信息等。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个人账户,2023年5月至2023年5月,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2023年6月,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情报。最终核实,黄某通过控股甲公司取得股息、红利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转让专利权名单信息等。

供电、供水、燃气公司:能源、资源耗用信息等。

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证发放统计信息;企业安置残疾人信息等。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危化品检验、管理信息等。

城管执法部门:广告工程信息;户外广告登记信息等。

人民法院:动产、不动产、股权处置信息;裁定书;判决书;企业破产信息等。

专业涉税机构:资产评估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土地增值税清算报告等。

四、互联网数据分析

(一)专业网站

1.aoogle earth (谷歌地图)。利用卫星照片查看建筑物过去每天的具体情况,也许可以发现些奇奇怪怪的事情。

2.当地的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了解新开楼盘信息,包括:开发商、项目信息、楼盘出售情况、限购房源、平均价格、广告宣传信息等。

3.当地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查询土地招拍挂信息、土地转让信息等。

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各省市都有这样的网站,可以查询建筑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等。

5.裁判文书网。涉税诉讼都可以在这上面找到,有时候看法官怎么说的相当提升自己的谈话水平。

6.巨潮资讯网。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市公司公告都在这里第一时间发布。

7.当地的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当地造价站每个月都会出一份,工程量、材料价格、人工成本都在里面,相当好用还免费。

(二)专业软件

“爬虫软件”。简单说就是可以对关键信息进行快速检索和分析的软件,有钱的地区已经在试点与互联网公司合作了,税务加计算机双料人才一定是发展趋势,不知道我来得及不?

某省税务局开展专题性涉税风险信息采集,委托浪潮公司对本省上市公司股东股票减持信息进行数据抓取,共计798条。下发各市局核查,取得良好效果。(作者:看着别人家的,口水流一地。)

五、大数据分析测算

(一)能耗测算

某企业主要生产高强度瓦楞纸,2023年产成品入库11000吨,煤、电为主要能源,按行业平均标准,每吨产成品耗煤量0.69吨,每吨产成品耗电量400千瓦时。2023年耗用煤10300吨,耗用电600万千瓦时。

根据耗煤量测算产成品数量10300/0.69=14900吨,根据耗电量测算产成品数量6000000/400=15000吨。按14900吨计算实际产量,与入库产成品差14900-11000=3900吨。(作者:如果制造产品单一,工艺有行业标准,我建议还是照章纳税吧,别折腾了。)

(二)工时(工资)测算

某造纸机械厂主要生产复卷机,库存极少。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660万元,每台复卷机需要喷漆280个小时,生产工人100人按保底工资+工时工资计算工资,保底工资800元每月(合计96万元),工时工资1元每小时。该企业计提生产工人工资106万元。复卷机平均市场价格2万元每台。

根据生产工人工资计算总工时(106-96)/1=10万工时。根据测算工时计算总产量100000/280=357台。根据测算生产数量计算销售收入357*2=714万元。(作者:如果将目标集中在原材料发票上,不如多在人工费用上想办法。公众号正好有篇文章,讲劳务费虚开的,了解一下?)

(三)设备产能测算

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的生产。2023年开始试生产,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10.54亿元,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10.87亿元,2023年申报销售收入11.1亿元,2023年上半年申报销售收入3.15亿元。该公司2016-2023年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生产设备增长较大,留抵大量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的增加并没有带来销售收入的增加,买来的设备不使用吗?经询问会计,新建生产线迟迟没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一直在调试。检查人员外调了机器设备制造商,得知该生产线早就安装调试完毕,产能每年增加1.1万吨商品,按平均单价11212元计算,新增产品市场价值12332.2万元。2016-2023年销售收入并无明显变化,存在隐匿收入的风险。

(四)人工智能

深圳市税务局利用人工智能搭建ai风控平台,结合税务登记数据、个人征信数据、风控模型、涉税指标,利用机器学习的算法进行建模,为企业画像,根据画像结果精准识别税务风险,风险识别命中率高达90%。截止2023年6月底,深圳市税务局已经画了“虚假注册”“虚开发票”两张企业画像,下达任务177批次,涉及36916户纳税人,风险命中率分别为89.64%和86.18%

【第15篇】新办企业纳税申报流程

公司注册成立流程是什么?如何处理新注册企业首次纳税申报?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首次处理有关税务事项的批准》(国税发〔2015〕419号),现批准如下1.新成立的纳税人需要在什么时候进行首次纳税申报?具体税种的范围是什么?答案:1。新成立的纳税人从2023年7月1日起有纳税申报义务时,应当办理第一次纳税申报。如果有以下具体事项,应进行第一次纳税申报。公司注册成立流程1.代表收件人发行收据2.申请注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3、审批增值税和消费税汇总申报。4.经批准的个人工商店(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定额。5.纳入专业市场委托收集。除上述业务外,纳税人实际从事生产经营的,还应申报纳税。2、具体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不含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二、新成立的纳税人需要在第一次纳税申报后进行纳税申报吗?答:是的。纳税人在进行次纳税申报后,需要按时、不间断地进行纳税申报。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报废电器电子产品处置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零申报取消吗?答:不,对于2023年7月1日后新成立的纳税人,如果一直没有纳税申报义务,就不需要申请零申报。但是,如果他们产生纳税申报义务,申请下一次纳税申报,他们必须按时、持续地申报。4.新成立企业有纳税申报义务后,如何进行第一次纳税申报?答:纳税人可在国税网站纳税服务区启用税收。税务生效后,可在报税区申请报税和缴纳。纳税人也可以在纳税处申报税务激活和纳税。如何注册新公司一、注册新公司的基本流程。单核名称:企业名称查询。1.申请人必须提供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应提供3-5个公司名称,说明经营范围。3、申请人应提供办公用房的房产证和租赁合同。法律快递小编提示:行业名称要规范。公司注册的步骤是检查名称,通过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名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局综合审查注册,发行按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注册专用印鉴的《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二.批准。如果经营范围内有需要特殊许可的经营项目,必须审查。如果有特殊经营许可事项,有关部门需要批准盖章,办理特殊行业和许可,根据相应部门的行业条件和规定,可分为预批准和后批准。三枚雕刻印章。企业在工商注册和未来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公司相应的印鉴,印鉴由公安部门刻制:印鉴、财务印鉴、法人印鉴、公司名称印鉴。第四,向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工商局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企业注册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并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宣布企业成立。5.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必须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交申请办理,经审批批准,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6.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办理税务手续需要提供的资料: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住宅房地产证明复印件。二、注册新公司所需资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申请名称注明中国、中国、全国、全国、国际的,提交国务院批准文件复印件。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4.全体股东签署的《委托代表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书》。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的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必须按印鉴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必须注明具体的委托事项、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5.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是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的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必须盖印章。6.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7.董事、监事、社长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原件。8.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资料。股东会决议应由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应由股东签署;非自然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签署。9.法定代表人工作文件和身份证原件。10.居住使用证明书所有房地产提交的生育票原件必须由部门提供的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以及租赁人的生育票证明书复印件或原件以上不能提供生育票复印件或原件的,提交其他房屋的生育票复印件或原件。11.企业名称预批准通知书。

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查询(15个范本)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的会计制度不太健全,规模比较小的企业,这样的一个企业,主要是会计制度不太健全,无法采取差额征税,只能选择核定征税的方式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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