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筹划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是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税收筹划的目标是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它来源于1935年英国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当时参与此案的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对税收筹划作了这样的表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这一观点得到了法律界的认同。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税收筹划的规范化定义得以逐步形成,即“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tax savings)的经济利益。
这个概念说明了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当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税收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所谓“税收利益最大化”,包括税负最轻、税后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等内涵,而不仅仅是指的税负最轻。
对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概念的探讨,首先是基于税收筹划概念的分析。税收筹划概念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叶由西方引入中国,译自 tax-planning 一词,也译作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税务计划等。税收筹划是一门涉及多门学科知识的新兴的现代边缘学科,许多问题尚不成熟,因而国际上对其概念的描述也不尽一致。
避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即表面上符合税法条文但实质上违背立法精神的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的筹划。纳税筹划既不违法也不合法,与纳税人不尊重法律的偷逃税有着本质区别。国家只能采取反避税措施加以控制(即不断地完善税法,填补空白,堵塞漏洞)。
节税筹划
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起征点、减免税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的巧妙安排,达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目的的行为。
转嫁筹划
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通过价格调整将税负转嫁给他人承担的经济行为。
实现涉税零风险
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税款缴纳及时、足额,不会出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的实现,虽然不能使纳税人直接获取税收上的好处,但却能间接地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而且这种状态的实现,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与规模扩大。
这样子做的意义便是:
(一)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1、有利于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
2、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
3、有利于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
4、有利于企业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
(二)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
1、有利于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
2、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3、有利于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4、有利于税收代理业的发展
需注意的就是: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事前筹划的原则。效率原则。
【第2篇】国外公司的税收筹划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正在鼓励企业“走出去”,尤其是加快海外业务的发展,因此,企业必须要重视海外税务筹划工作。对于外贸和跨境电商的从业人员来讲,除了日常企业税务以外,我们还面临着资金出入境带来的风险。所以,针对跨境行业及海外相关的税务合规问题就更加需要我们注意。
如果将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分为投资、运营、退出三个阶段,那么税务问题贯穿始终。如何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充分享受海外的税收优惠,从选择合适的企业组织架构、时刻了解所在国的税法变动,到退出时的协商机制,企业需要建立有针对性的税务理念。
1. 选择合适的组织架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首要问题是选择一个合适的组织架构,合适的法律形式能保护中国投资者规避法律风险,有助于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这是企业境外投资获得成功的基石。
2. 注重各国的税务变动:遵守各国当地的税法规定,并密切关注重要的税法变更和发展动向,及时调整税务方案;应选择最有利的法律形式,并充分利用东道国提供的地区和行业税收优惠,争取实现在东道国实际税负的合理化。
3. 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税务处理:集团母公司可以向关联方借款,从而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具体做法可以是境内的投资公司向境外的被投资公司提供借款,被投资企业因该笔借款支付的利息可以用来抵减被投资企业的利润。除了关联方直接跨境借款外,母公司也可以通过背靠背贷款、关联方担保或融资租赁等方式达到债权融资的目的。
4. 通过关联交易:转让定价是跨国供应链税务管理的核心问题,转让定价问题涉及更多不同税收管辖权下的利润分配。而关联企业间的利润分配主要取决于关联企业在集团内部承担的职能和风险。
5. 利润汇回的渠道:利润汇回的税务筹划有利于企业未来海外业务的拓展、境外自由资金的使用,同时,也可以降低境外投资收益汇回过程中的税务成本。
世界各国在政治体制、市场条件、社会分配制度及吸引外资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所以,各国政府制定的税收法律有一定的差别。因此,从事海外投资经营的企业,就可以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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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哪些
企业税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内,通过对了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以达到最大限度减少税款的缴纳!
税务筹划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合法性:指在税法许可范围内(至少不违反税法)进行
2.风险性:筹划目的是获得税收利益,但是有时候并不能够达成预期目的,而且可能引发损失
3.计划性:是纳税行为发生前进行,而不是事后改变
4.专业性:需要由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
5.目的性:税筹目的是减轻税负;一方面是选择低税负,另外一方面是迟延纳税时间
税务筹划的方法一般有:
1.顶层架构选择——企业形态、股东类型、纳税身份的选择;例如目前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等
2.经营方式选择——地域范围、经营方式、经营业务、经营期限等等。例如在企业销售端、采购端等选择
3.税收优惠选择——利用行业、区域、业务模式、阶段性优惠选择最适合企业的。例如目前的小规模增值税免税、高新技术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西部大开发优惠等等
4.税负转嫁——利用价格杠杆、价格浮动、价格分解等转移或减轻税负
5.业务拆分——利用业务拆分成不同主体、不同类型定价来实现税负降低。例如利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身份将不同地区业务拆分;将公司销售、安装、售后等拆分
6.转移定价——利用关联方的地区税负差异实现利润、税负转移
7.资产重组——利用企业并购、重组改变组织形式和股权关系,实现税负降低,例如收购亏损企业进行盈亏抵补、并购进入新领域、合并减少交易环节
纳税筹划并不是一些人想的多成立几个小规模、开几个个体户那样,而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去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案。当然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不要过度筹划,否则容易引发反避税条件,最后得不偿失!
纳税筹划
【第4篇】科创集团税收筹划
,甚至认为税收筹划是在走后门、找路子、钻空子、少交税;者,企业的会计核算不完善、帐单不全、会计信息不真实。企业也有过往偷税漏税的前科,或有过多的税务违法行为,导致税务筹划的根基不够牢固,因此,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具有极大的风险。这是中小企业在税务筹划中最主要的风险。
3、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
税收计划和避税行为的差别就是其正当性,并与合立法者的意愿相一致,但是实际情况下,其合法性仍有待于税务行政执法部门的证实。在确认过程当中,由于税务行政执法的不规范,可能会造成税务筹划的失败。因为不管何种税种,税法在纳税范围上都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只要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应税行为。由于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客观存在税收政策执行偏差的可能性。如此一来,企业合法的税收筹划行为可能因税收行政执法偏差而成为一纸空文,或被视为恶意。避税或逃税;或暂时忽视企业明显违反税法的税收筹划行为,使企业对税收筹划产生错觉,为日后更大的税务筹划风险埋下隐患。
4、税收筹划目的不明确
纳税筹划成本分为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两种类型,显性成本是指实施此项税务筹划时所产生的所有实际成本支出。其中显性成本是指在实施税收筹划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已经在税收筹划计划中考虑的所有成本。隐性成本即机会成本,是指纳税人因采用拟议的税收筹划方案而放弃的利益。例如,企业因采取获取税收优惠的计划而增加的资金占用量,本质上是投资机会的损失,这就是机会成本。在税务筹划实践中,企业往往忽视这种机会成本,导致筹划结果和筹划成本大于收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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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纳税筹划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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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既定的框架内,通过对其战略模式、经营活动、投资行为等事项进行事先规划安排以节约税款、延期纳税和降低税务风险为目标的一系列税务规划活动。以下内容从税收筹划的十大基本方法进行展开。1纳税人筹划法纳税人筹划法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为某类纳税人。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个体工商户 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人企业按照税法要求需要就其经营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法人企业对自然人股东实施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计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使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实行进项抵扣制。3.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对于房产界定为房屋,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产,若企业拥有以上建筑物,则不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将停车场、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并且把这些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和办公用房等分开,在会计中单独核算,从而避免成为游泳池等的法定纳税人。2税基筹划法1.控制或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1)税基推迟实现(2)税基均衡实现(3)税基提前实现2.分解税基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3.税基最小化合法降低税基总额3税率筹划法1.比例税率筹划法通过比例税率筹划法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2.累进税率筹划法防止税率攀升:注意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累进税制对税负的影响。4税收优惠筹划法1.税收优惠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2.税收优惠的形式(1)免税(2)减税(3)免征额(4)起征点(5)退税(6)优惠税率(7)税收抵免3.创造条件适用优惠政策【案例】霍尔果斯案例全民关注的电影《战狼2》,2023年票房高达54.6亿元,雄踞票房榜首。导演兼主演吴某在新疆霍尔果斯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即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企业。而霍尔果斯是目前为止税收优惠最全面的地方,最大的优惠就是好文化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五年之内全免。【案例解析】按照《战狼2》54.6亿元的总票房来算,根据协议,吴某分得18.4亿元,如果没有享受税收优惠,那么本例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7亿元。根据国家税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则为:(18.4-2.7)*25%=3.93(亿元)如果注册在霍尔果斯的企业应纳税款则为:(18.4-2.7)*0%=0吴某通过霍尔果斯的安排节省了3.93亿元的企业所得税。提示:通过以上安排,纳税人确实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实质与形式相吻合,否则将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5会计政策筹划法1.分摊筹划法无形资产摊销、待摊销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分配。2.会计估计筹划法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些项目不能精准计算,而只能加以估计,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对尚在延续中、其结果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需要估计入账。这种会计估计会影响计入特定时期的收益或费用的数额,进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6税负转嫁筹划法税负转嫁筹划的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而jiag诶桥面。 分解的手法不拘一格,则更为巧妙。1.税负前转筹划法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将其所负担的税款转移给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2.税负后转筹划法纳税人通过降低生产要素购进价格、压低工资或其他方式将其负担的税收转移给提供生产要素的企业。【案例】白酒厂商生产的白酒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白酒厂商为了保持适当的税后利润,通常的做法是相应提高出厂价,但这样做一方面会影响市场,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从价定率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攀升。有没有实现税负转嫁的筹划办法呢。【案例分析】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酒厂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环节的办法转税负。由于酒类产品的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计征,即按产品的出厂价计征消费税,后续的分销、零售环节不再缴纳。这种情况下,引入独立的销售公司,便可以采取“前低后高”的价格转移策略,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由销售公司以合理的高价进行层层分销,这样便可在确保总体销售收入的同时降低消费税负担。7递延纳税筹划法1.推迟确认收入不同的结算方式:委托代销2.提前支付费用需要支付的费用提前支付【案例】某造纸厂7月份向汇文文具店销售白纸板113万元(含税价格),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汇文商店10月份只汇来货款33.9万元。对此类销售业务,该造纸厂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案例分析】此笔业务,由于购货方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模式,即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该造纸厂7月份可以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收到代销单位的销货清单后确认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33.9/(1+13%)]*13%=3.9(万元)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以暂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则应计提销项税额:[113/(1+13%)]*13%=13(万元)因此,对此类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可以实现递延纳税。8规避平台筹划法在税收筹划中,常常把税法规定的若干临界点称为规避平台。规避平台建立的基础是临界点,因为临界点会由于“量”的积累而引起“质”的突破,是一个关键点。当突破某些临界点时,由于所适用的税率降低或优惠增多,从而获得税收利益,这便是规避平台筹划法的基本原理。1.税基临界点筹划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2.优惠临界点绝对数临界点、相对比例临界点、时间临界点【案例】李先生在北京市拥有一套普通住房,已经居住满1年零10个月,这时他在市区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需要出售该住房,李先生应该如何筹划呢?【案例分析】增值税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部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显然,如果李先生再等2个月出售该住房,便可以适用购买满2年享受增值税免征待遇,而如果马上出售,须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因此,最好是将住房在2个月后再转让。当然,如果这时遇到合适的买主,也可以出售,即变通处理,利用时间临界点筹划方法,可以采取和买主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远期合同(2个月之后正式交割房产);另一份是为期2个月的租赁合同。这样买主可以马上住进去,房主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9资产重组筹划法1.合并筹划法是指企业利用并购及资产重组手段,改变其组织形式及股权关系,实现税负降低筹划方法。(1)企业合并可以进入新的领域、行业,享受新领域、新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并购大量亏损的企业,乐意盈亏补抵,实现成本扩张;(3)企业合并实现关联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减少,合理规避流转税和印花税;(4)企业合并可能改变纳税主体的性质,譬如由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5)企业合并可以利用免税重组优惠政策,规避资产转移过程中的税收负担。2.分立筹划法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立的企业,被分离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实现企业的依法拆分。分立筹划法利用拆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变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降低企业整体税负。(1)分立为多个纳税主体,形成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群,实施集团化管理和系统化筹划;(2)企业分立将兼营或婚姻销售中的低税率或零税率业务独立出来,单独计税,降低税负;(3)企业分立使适用累进税率的纳税主体分化成两个或多个适用低税率的纳税主体,税负自然降低;(4)企业分立增加了一道流通环节,有利于流转税抵扣及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10业务转化筹划法业务转化筹划法手段灵活,注入购买、销售、运输、建房等业务,无形资产转让可以合理转化为投资或合营业务…… 【案例】科研人员张某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申请了国家技术专利。由于该专利实用性强,许多企业拟出高价购买。其中,甲公司开出了100万元的最高价。这种情况下,张某是否应该转让其技术专利呢?【案例分析】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转让专利技术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申请免征增值税合同须经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根据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于特许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综合所得,参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取得该笔收入是应预交个人所得税为:100*(1-20%)*20%=16(万元)如果采用业务转化筹划技巧,张某不转让技术专利使用权,而是将技术专利进一步开发,以技术服务的形式将专利技术应用于甲公司生产经营中。按甲公司的经营状况测算,张某每年预计可从甲公司获取10万元技术服务收入。若张某愿意采取技术服务形式,则其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实现递延缴纳:(1)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2)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个人取得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应于取得所得的当月按照20%的比例税率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并入综合所得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应预交个人所得税10*20%=2(万元)。这种筹划法主要好处在于可以递延纳税。若采用技术投资入股形式。技术投资入股的实质是转让技术成果和投资同时发生。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转让技术成果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根据[2016]101号文,个人技术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作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6篇】2023税收筹划案例集
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税收筹划一般有两个主要的应用场景,第一个是收购方可以结转并弥补被收购方的亏损。第二个是收购时双方可以递延所得税,我们通常把“特殊性税务处理”叫做免税收购,其实并不免税,税基没有变化,只是当时不交税,如果日后把股份卖掉还是要交税的。
我们先给大家分享一个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税收筹划的失败案例供大家学习思考。
2023年6月13日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股东作出决议,以挂靠于公司名下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东方家园b区项目部”整体资产、负债和人员,按账面价值3700万元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安陆市琪诚商贸有限公司”,其主要资产是14111.86平方米三层大型商场,作价依据是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账面实际发生成本。
2023年7月22日安陆市琪诚商贸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性质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股东为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00万元,出资方式为以实物(房产)出资,出资比例100%。
2023年7月,原告就该资产的分立投资事项向契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契税减免,2023年9月经契税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确认。
2023年9月28日将资产的房屋所有权变更到安陆市琪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
2023年10月10日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陆市琪诚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北大麒商贸有限公司。并于当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23年10月23日将土地使用权变更到安陆市琪诚商贸有限公司名下。
2023年4月起,因群众举报,接受原省纪委驻省地税局纪检组交办任务,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转让资产的行为及相关事项进行初步调查。
2023年7月5日安陆市新瑞税务师事务所对独立核算的b区项目部出具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在该报告中该事务所认为企业所得税应当与土地增值税一样做视同销售处理,净调增所得额22282076.95元。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虽然并不认可,但是因担忧税法解释的不确定性,最终仍于2023年7月10日向安陆市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提交了该鉴证报告,并依该报告结论于2023年9月5日预交了100万企业所得税。
2023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正式立案,并向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委托湖北方联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商铺的评估价格为10203.66万元。环球置业自行委托湖北衡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河南飞达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的评估价格分别为4407.74万元和4305.53万元。之后委托双方认可的湖北玖誉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商铺的市场价格进行了评估。此后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并未公开,评估结果商铺市场价值65115000元。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据此评估报告认定原告环球置业少缴纳企业所得税7773543元。
2023年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孝感市税务局稽查局向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下达[孝地税稽处(2018)3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并于同日下达孝地税稽罚告(2018)3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上文案例,湖北环球置业有限公司的重组操作,对特殊重组的限定条件没有充分理解,以致在资产划转后12个月内股权转让,丧失特殊重组的条件;其次即便股权转让是资产划转12个月以后,以1元转让价值数千万的公司股权,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调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合并重组要适用于特殊性税务处理,享受递延纳税待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50%及以上)。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企业在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后,必须在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仍运营该资产,从事该项资产以前的营业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85%及以上)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我用一个小例子来让大家充分理解“特殊性税务处理”中递延所得税的应用。
为了方便解释,我们先假定买方全部都是股权支付,如果现在考虑买方部分股份支付,部分非股权支付,不利于我们现在对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学习和理解。
假设:b要用股权买下a的资产,且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
买方b股权的账面价值为1200万,公允价值为1500万;卖方a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公允价值为1500万。
1、假设现在没有特殊性税务处理这种方法,我们思考一下一般是如何交税的?
对卖方a来说:
得到:1500万(买到的价钱)
失去:1000万(付出的成本)
得到500万利润
对买方b来说:
得到:1500万(买到的价钱)
失去:1200万(付出的成本)
得到300万利润
总结:这500+300=800万利润要交税
2、那么现在符合了特殊性税务处理,那么是如何交税的?
对于卖方a来说:
得到:1000万(被收购资产原有计税基础)
失去:1000万(被转让资产原有计税基础)
对于买方b来说:
得到:1000万(被转让资产原有计税基础)
失去:1200万(股权支付的原有计税基础)
总结:a没有利润,而b可以确认200万的损失
3、我们看到,特殊性税务处理使得交易完成时国家不仅对800万征不到税,而且还让企业可以确认200万损失,那么真的这么好么?我们继续往下看
a是资产的卖方得到的是股权,总有一天要通过卖出股权来赚钱,b是资产的买方得到的是资产,可以继续卖出去,也可以留着折旧。假设过了一年他们各自要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因为时间比较短,所以假定卖出去时公允价值不变,也是1500万,为了方便起见,假设卖出去时用的是最为常见的普通税务处理。
这时候,对于原卖方a来说:
得到:1500万
失去:1000万
得到利润500万
对于原买方b来说:
得到:1500万
失去:1000万
得到利润500万
总结:两人得到利润500+500=1000万
4、我们用比较长的眼光看特殊性税务处理下a和b得到的利润:-200+1000=800万
也就是说,特殊性税务处理下国家还是对800万利润征税。
以前我们分享过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弥补亏损税收筹划的文章
《收购亏损企业到底能不能抵减母公司利润?
》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阅读。
见过这么多税务稽查案例你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99%的税务稽查都是源于举报,
《你可能不知道其实是销售和老板引来的税务稽查》
。
我们希望大家不要偷税漏税,合理税收筹划,增强风险意识。我们是一群热爱生活的匹夫。
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
财税佬炮儿,愿与君共同成长!
【第7篇】国际税收筹划案例
薇娅丈夫所说的企业税务筹划是什么?
每年企业税收都调整,如何报税最合理?
在薇娅出事后,这是每个财务人都关心的事情。
今天推荐的免费福利是
《180个企业税务筹划案例.pdf》
非常适合每一个计划税务筹划的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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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案例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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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企业公司税收筹划案例
现在很多财务人员对新人都是劝退的模式,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
主要还有因为财务人员薪资高低不平,大部分人都是工作好多年工资一直就几千!
那么那些工作轻轻松松就过万的财务人员是如何做到的呢?
现在的财务工作可以大致分为两个方面:一、基础日常工作,工作没有起伏,没有一丝亮点;二、高端财务工作,比如财务分析或者成本控制,或者是税务筹划等,通过这些为公司节省支出费用。
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13个企业的税务筹划案例,一起来看一下吧~
目录
一、物流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二、金融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三、餐饮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四、房地产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五、出版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六、商务服务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
七、税务机关反避税案例与应对策略
八、新企业所得税制度下企业的纳税筹划
九、个人所得税制度下企业的纳税筹划
十、增值税制度下企业的纳税筹划
十一、消费税制度下企业的纳税筹划
十二、企业营改增的纳税筹划
十三、其他税种制度下企业的纳税筹划
案例详细介绍:
利用货物进出的时间差进行增值税筹划
纳税筹划思路
法律政策依据
纳税筹划图
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进行增值税筹划
那说筹划思路
法律政策依据
纳税筹划图
纳税筹划案例
利用资产重组免税进行营改增筹划
纳税筹划思路
法律政策依据
纳税筹划图
纳税筹划案例
......
好了,篇幅有限,剩余内容就不再一一展示了。
【第9篇】税收筹划课后答案
税收筹划,对行家来说,很多具体的筹划方法其实很简单,不需要做什么方案,也就是一句话的事情而已。
但对不懂的人来说,却会觉得很神秘,尤其是在不知道答案而急需解决问题的时候,焦头烂额。但当行家把具体的税收筹划的方法公布出来后,很多人马上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其实很简单,我自己也会做。
就如曾经在某公司,针对他们每年的企业所得税税负都很高的情况,给他们口头做了个税收筹划的方案,当年就合法节税70万元,但后来该公司的财务总监却给老板这样说:蒋老师只是给我们出了个主意而已。
最近再次遇到一句话的税收筹划这种情况:
有个老板,开有一家制造业的公司,生产智能机器设备,最近提出了两个困扰他很久的税收方面的问题:
1、他的公司生产智能化的机器设备产品,里面嵌入有他拥有著作权的软件。根据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销售软件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的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但是买家不同意软件和设备分开开票,也不同意单独列出软件的价格。比如我们购买手机,我们是不管手机里面嵌入了什么软件,是多少钱,我们只认可我们买了整部手机,今后如果不好使了,就找卖家负责整体解决问题,而不会分开考虑手机机器怎样,里面的软件怎样。这样,就导致他的软件无法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2、他的这种智能化机器设备产品,销售给客户后,同样需要进行调试、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以及售后维护等。该产品售价高而成本低,毛利高,所以增值税税负高,他希望尽可能降低增值税税负。
很明显,他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说明他自己不知道解决问题的办法。
但是,当我最终把答案直接告诉给他之后,他却说他的公司早就在这样进行操作了。也就是说,因为税筹方案太简单了,一句话就能讲明白,所以一听就懂……
解决他的这两个问题的方法的确很简单,根本没有必要装模作样地做出几十页的 ppt 来,或十几张a4文档来,因为的确就是两句话的事情,知道方法后,就可以自己去进行操作了……
相信很多懂税收筹划的人都知道答案,但对不懂的人来说,看到答案或许也有启示的作用。具体筹划方法的确就是两句话而已,有想要了解答案的,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老蒋财税”,在同名文章《一句话的税收筹划方案》里面可找到答案……
【第10篇】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就其溢价转让而增值的金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为了规避这种股权转让的个税,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先后有很多人策划出了好几种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
第一种方式,是个人股东直接采取“平价转让”的方式转让股权。
但这种方式实质上是一种逃税的方式,也就是报送给工商和主管税务机关的资料是“平价转让”,但私下却是按实际转让价格进行交易的,实际上是采取“阴阳合同”进行逃税的方式。
针对这种逃税的行为,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对“平价转让股权”做了明确规定,由此就堵塞住了个人股东用“平价转让”的方式规避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其中,第十三条对平价转让甚至折价转让进行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也就是,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方面规定的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 才会被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是合理的,而不会被主管税务机关重新核定股权转让价格。
同时,第十二条对不合理的平价转让甚至折价转让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规定的情形的,都会被认定为“转让价格明显偏低”: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在上述六个方面规定的范围内的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都会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理,是属于“转让价格明显偏低”。既然如此,那么主管税务机关就要重新核定股权转让的价格。第十一条第一款就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特别提示一下,既然主管税务机关认定“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而要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那么就肯定是往高核定,而不要奢望会往低核定。
所以,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采取平价甚至折价转让的方式以规避个税,根本行不通,而且,如果主管税务机关能够查实私下交易的实际价格,还可能因此判定为“逃税”。
第二种方式,是“先增资、后减资”。
既然采取直接的“平价转让”的方式行不通,那么采取“先增资、后减资”的方式是否可行?
“先增资、再减资”是目前很多税收筹划机构普遍采用的方式,也就是公司的个人股东想要转让股权套现,买卖双方不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而是由购买方先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当然增资的价格很低,一般是原始的股权价值),之后,转让方股东再按事先约定的股权数量(或比例)进行“减资”,从而实现买卖双方的股权转让。
这种税收筹划的方式,是利用《教你一小时内学会税收筹划》课程中讲到的核心原理——对交易进行筹划。
由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没有对公司股东减资的价格做明确的限制性规定,也没有就减资的价格是否“合理”做出明确的规定,当然更没有做重新“核定价格”的规定,那么就可以按原始股权价格进行减资,从而最终实现“平价转让”,由此成功规避相应的股权转让的个税。
但这种方式,具有相当高的税收风险!
因为,这种“先增资、再减资”的方式和进行直接的“平价转让”的方式一样,报送给工商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资料是平价增资减资,但私下还是要按实际转让价格进行交易的,否则,转让方就没有必要费劲进行这么复杂的操作。如此,买卖双方的个人银行账户的交易,就很容易被“金四”的大数据查出来,而且,这种交易,公司其他股东必然全部知情,因为公司增资、减资的协议都需要他们全员签字……
一旦被“金四”的大数据查出来有私下交易,那么就可能会被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逃税”!
第三种方式,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这种方式,在以前是完全合法合理的,但自2023年1月1日起就行不通了,因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公告2023年第41号《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使得这种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案彻底作废!具体不再详述,需要了解的请查看本公众号文章《个独企业和合伙企业持有股权的个税筹划方案从此作废了》。
更多财税实务文章,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老蒋财税”。
【第11篇】增值税税收筹划论文
一、税收筹划概述
我国采取的个人所得税种类较多,适用于多种税率,所以需要多种计税方法,这种情况决定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如果纳税人没有了解税收筹划的具体内容,或者了解到的资料存在错误,就可能违反法律法规,甚至需要负责法律责任。目前税收筹划常见误区包括:认为除工资、奖金外,其他收入并不计入缴税范畴;认为奖金、工资合并进行缴税。但实际上实物、分红、津贴均应纳入税基之中,而且奖金与工资应分开计税。
二、税收筹划成本
在计算税收筹划成本时,主要以企业为筹划目标,其中包括的成本为:筹划方案设计、额外支付成本、相关费用、损失费用。将税收成本根据货币进行计算,可以将成本分为有形与无形两种。
(一)有形成本
有形成本是税收筹划时需要花费的所有支出费用,具体包括设计成本与实施成本两种。
设计成本根据筹划主体的差别,可以采取自行、委托两种税收筹划方法。自行筹划由纳税人设计具体的筹划方案,或纳税人所在企业进行方案设计;委托筹划则是由纳税人向专业代理机构委托,由代理机构进行筹划方案设计。如采取企业设计方案,需要花费的成本包括人员培训、设计人员薪资等;如采取委托筹划,则成本为纳税人向委托机构缴纳的咨询成本。
实施成本税收筹划实施成本包括:违规、组织变更、救济等成本。组织变更成本为纳税人筹划方案变更,以企业形式支付的税收成本,其中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支付的注册或筹建成本。由于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结构不同,所以在计算纳税人缴税额度时,需要选择其他的计算方法,在变更计税方法时,必然会产生额外的成本费用。违规成本为纳税人税收筹划工作存在错误,经税务机关判定,纳税人筹划方法属于偷税漏税,需要缴纳的罚款与滞纳金称为违规成本。救济成本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产生涉税纠纷,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支付的成本,其中包括谈判与诉讼两种成本:谈判成本,在进行税收筹划措施时,为了协调税务,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交流与沟通需要花费一定成本,这种成本即是谈判成本。
(二)无形成本
无形成本代表税收筹划过程中,无法使用货币进行计算的成本费用,其中包括时间、心理、信誉成本。
时间成本时间成本代表纳税人设计与实施筹划方案时,需要花费的时间。时间成本作为衡量税收筹划总成本的重要内容,但是时间无法通过货币进行计算,受到这种特点的影响,时间成本容易受到人们的忽视。
心理成本心理成本代表纳税人在设计与实施筹划方案时,心理担心失败付出的精神成本。心理成本根据纳税人精神状态不同,也会出现较大变化,虽然这只是纳税人的主观心理感受,并不属于实际支出费用,但是心理压力较大的情况中,纳税人工作效率也会受到影响,所以也将心理成本纳入无形成本之中。
三、税收筹划成本收益
将税收筹划的收益与成本进行对比,从经济角度分析纳税人设计与实施筹划方案时,应选择何种投入、产出比例,尽量以最少的成本换取最大的利益,才能确保税收筹划方案符合纳税人自身利益。如果筹划成本小于筹划收益,则判断为本次筹划成功;如果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收益,则判断为本次方案失败。税收筹划工作受法律、政策、纳税人、筹划者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在设计与开展筹划方案时,必须从多角度对筹划方案进行分析,考虑筹划方案能否为纳税人提供充足的收益。根据税收筹划理论,如果筹划方案完全成功,则可实现少税或无税的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阶段,却无法满足预期效果,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就是设计筹划方案与成本效益原则不符导致的情况。所以,在设计筹划方案时,不能将税收负担降低为首要目的,而是通过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决定最终筹划方案。税收筹划成本可以分为有形与无形成本,在计算成本的过程中,也需要计算有形与无形的收益,将两者进行综合对比,才能设计出最优秀的税收筹划方案,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免个税方案
(一)保险费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及工伤险,均属于免个税保险。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保险金额,根据省、市级政府制定的缴费比例,为员工缴纳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费用,使员工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则可以根据国家法律从应纳个税中扣除。
(二)住房公积金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与个人每月可以缴纳年度平均12%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金额也可以在应缴个税中扣除。一般而言,单位与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不超过城市平均月工资的3倍以上,根据城市具体规定,采取相应的缴纳方案。
五、结束语
我国税收筹划属于近年来发展的新型理财方法,由于发展时间较短,所以许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税收筹划的重要性,而且税收筹划属于专业较强的工作,在缺少人才的中小企业中,受到管理水平落后的影响,经营策略仍然会出现波动。为了提高税收筹划的效果,使税负降至最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避税,研究税收筹划成本收益内容,已经成为税收筹划工作发展的重要方向。税收筹划的基础就是合理合法,在这种基础上,采取适合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第12篇】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
税务筹划是专业人员利用税收法律、法规和最新的税收政策,结合企业的营运实际,为企业在税收方面做合理、合法的节税规划。
税务筹划得先从我国制度说起,我国《会计法》、《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收入、费用核算上存在差异,从而导致税会差异的产生。从而出现了当前企业存在两套账(俗称内账和外账),企业股东和管理层殊不知这两套账存在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一味只知道会计只要能少缴税,就是一个好会计。
节税
如《会计法》、《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的所有收入、费用都须纳入会计核算,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费用,在有500元以内的白条可以所得税核算前扣除,其他费用都必须有税务发票方可在企业所得税核算前扣除。
《会计法》、《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核算上存在差异,从而出现了纳税筹划空间。现在的企业财务基本上全是外包,加上股东及管理层对财务、税务知识一窍不通,即便知道一点,但未必能说出个子丑寅卯来。税务筹划就是结合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利用税收政策,制定企业合理、合法的节税。如一家企业收到财政拨款50万元,财务账务处理后,向管理层汇报,这50万元的财政拨款可以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所得税,老板一听大喜,殊不自己吃了个大亏,如果将这50万元纳入企业收入合并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其50万元的支出,可以加计抵减100%。5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5万元,费用加计100%抵减后也许企业并不缴纳企业当年度所得税。
税务筹划就是专业人员,利用税收政策,结合企业经营情况,为企业做出纳税的合理规划,让企业达到合理、合法纳税,最终达到企业节税的目的。
合理节税解决后顾之忧
【第13篇】企业税收筹划培训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几场秋雨后,清透的秋风荡漾着丰收的喧闹与喜悦姗姗而来。9月16-18日,税务筹划实战专家叶建平老师为总裁55班带来《税收筹划与风险防范》精彩课程。
叶建平
新商界高级管理主讲专家
税务筹划专家
执业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
课程回顾
在课上叶老师带领我们站在决策层和管理者的角度,从企业税收、征管改革趋势;了解税收筹划、提高管理水平;公司创立阶段和生产经营环节的税收管理;实用税务稽查应对技巧等几大要点做了精彩讲授。通过企业运营、业务模式、合同签订等方面作税收的筹划,更前端更安全的降低税收负担,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和实际操作技巧,从而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
01
了解税收筹划,提高管理水平
在目前经济规模越来越大、各国税制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企业税务筹划工作已经在全球范围内变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专业。管理者如何管理财务、如何站在企业战略的角度管控企业财税风险,拥有正确的税收管理意识,已成为企业的决策者、管理者与财务人员的必备素质。
企业税收管理现状存在六大管理缺失,需要根据企业现状与背景深化企业税收管理做好企业税收筹划,利用一切合法和非违法的手段来减少税收支出,以达到企业利润最大化。
一般来说,每一家企业的存在都会有多种纳税方案可供选择,对税收进行筹划是为了找出税收法律中的税负下限,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以达到税后财富最大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就征管改革趋势来说,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上体现在税负上,对不同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如果以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可以避免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率,从而促进企业成长。另一方面,营改增对个别行业影响很大,因为企业增加值大,抵扣少,增加了企业的税负。中国的税收制度是基于财政中立、公平,效率和适度原则设计的,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有许多好处,而且个别行业增加负担是不可避免的。
02
如何加强税务风险防范,建立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制度
首先,企业可以从制度上着手,针对当前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策略加以完善,设置涉税风险控制点,以构建新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税务管理工作获得新的发展空间,取得更大的突破。同时,把税务风险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全程,并建立相应的信息交流传递制度,达到风险的自我防控。
其次,提高决策管理人员税务风险意识,作为企业的'领头羊',领导人员要高度重视税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对税务风险的关注力度,并针对企业发展实际制定相关的税务管理条例,对有可能引发风险的控制点做好事前、事中控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把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阶段。
然后,要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素质的培养。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独到的时代认识和较高的专业素养,才能满足时代的发展需要,才能满足国家对税法政策调整的发展需要。为此,一方面,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升人员的能力和素养。
03
税收筹划与风险防范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企业税务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希望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对自身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进行合理的投资、统筹,进而达到资源优化、合理配置,减少税收成本,降低税收风险,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一般来说企业税收风险种类包括三大类,多缴风险、少缴税款风险以及发票管理风险三种。
课上,叶建平老师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让同学们了解到,在很多公司,税收往往是产品构成成本以外的第二大成本。现在虽然有很多税务优惠政策,但落实下来很难,过程很长,而且肯定也降不了太多。而合理、成功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国家政策动向,帮助企业减少纳税支出,还可以更好的帮助企业了解行业发展动向,帮助企业创造一个稳定良好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到内部成本外部成本双管齐下,共同收缩。所以作为创始人和企业家,在税收管理上一定要有认知和筹划。
很多创始人和企业家都不太懂财务,也不懂怎么跟公司的财务沟通,觉得也没必要管,所以往往只瞄两眼结果,可是如果财务不懂筹划,给出来的结果就是几张密密麻麻全是数字的报表,不懂也不会分析这些数字背后的问题和逻辑,老板更加看不懂。通过税务筹划的学习,认识税、面对税、会交税,最终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管理最优化。
新商界高级管理
图片 | 立志 文/责编 | eva
【第14篇】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市场经济环境与国内税收政策改革在逐渐变化,使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面临更大的挑战和困难。投资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中之重。
合理可行的投资方案,不但能够帮助企业的取得收益,还能够大大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以及规避掉税收风险而不被税务部门处罚。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方式可以作为筹划方向吧!
一、投资地点的筹划
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況,针对一些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例如,现行税法中规定的享受減免税优惠政策的地区主要包括国务院批准的 “老、少、边、穷”地区、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千放城市、保矿区旅游度假区这些优惠的税收政策为企业进行注册地选择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在设立之初或为扩大经营进行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负的地区进行投资,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好处。
案例:
某投资者想在西部地区投资创办一个新公司,兼营公路旅容运输业务和其他业务,预计全年公路旅客运输业务收入为 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300 万元,利润率均为25%。
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额:(500+300)*25%*25%=50万元,如何筹划企业所得税?
建议:
可以选择分别投资两个企业,一个从事公路旅客运输业务,二个从事其他业务。从事公路旅客运输业务的收入为企业的总收入,占比为100%,超过了70%的此例,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应纳所得税=500×25%×15%+300×25%×25%=37.50(万元)
根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将企业业务进行调整从而达到节约税费的目的。
二、投资方向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作为税收优惠导向的。无论是初次投资还是追加投资,都可以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加以选择,充分享受产业的税收优惠率征收政策。
(1)选择减免税项目进行投资
第一,投资于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投资于高收益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如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2)创业投资企业对外投资的筹划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项目,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案例:甲公司属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入资本2000万元,在某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a高新技术企业(小型),职工人数120人,a企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已取得软件企业资质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a企业实现利润20 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300万元。2023年1月,甲公司将a企业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为3500万元。
建议:
(1)甲公司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资设立的a企业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
(2)甲公司是a企业的投资方,享有100%的股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8号)的规定,我国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a企业在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共获利500万元,全部分配给甲公司,而甲公司从a企业分得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23年1月,甲公司转让了a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500万元,则股权转让所得=3500-2000=1500(万元)
甲公司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限额=2000×70%=1400(万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1500—1400)×25%=25(万元)
三、投资方式的筹划
按投资者能否直接控制其投资资金的运用进行划分,可将企业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不同投资所得会面临不同的税收待遇,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应综合考虑不同的业务收入类型所适用的所得税政策对税后收益率的影响,选择税后收益率最大的投资方案。
案例:甲公司有500万元的闲置资金,打算近期进行投资。其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年利率为5%的国债投资,另一种是选择年收益率为8%的其他债券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请问从财务角度分析,哪种方式更合适?
建议:
若选择投资国债,则 投资收益=500×5%=25(万元)
由于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后收益为25万元
若选择投资其他债券,则投资收益=500×8%=40(万元)税后收益=40-40×25%=30(万元)
因此,选择投资其他债券更有益。
【第15篇】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就行业特点而言,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本身具有复杂性,需要房地产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
而房地产开发的建设周期长,并且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需要考虑诸多税种的影响,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的印花税等。
税收筹划则是指企业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做安排与筹划,达到降税负的目的,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意义重大,值得关注。
房地产行业与国家财政挂钩的费用,主要有两项:一是土地出让金,二是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
目前来看,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2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8.4万亿,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84%。
不过,从长远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放缓,新房成交逐步萎缩,未来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势必也会随之减轻。
那么,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税费,将成为财政要抓的重点。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中,土地增值税是最主要的税费。
房地产企业该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筹划思路。
利用土地临界点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话,免征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的标准为: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 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各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浮动。
因此,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进行出售的话,如果增值额略超20%这一临界点,就应当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以达到免税标准。
增加可扣除的项目
上一条说到,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如果企业的增值率超过20%临界点较多的话,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利用不同的利息扣除方式
虽然现行政策限制贷款流入房地产,但只要是房地产开发,就肯定会涉及到大量贷款。关于利息支出的扣除,我国税法规定了一些限制。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也就是说,要么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要么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限度内据实扣除;要么与其他费用一起,按税法规定在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扣除。
这两种不同的扣除方式,给了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说,所发生的能够扣除的利息支出占税法规定的开发成本的比例,如果超过5%,则提供证明比较有利;如果没有超过5%,则不提供证明比较有利。
政府代收费用的处理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企业是否将该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对于企业的增值额不会产生影响, 但是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成本,也就会影响房地产的增值率,进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数额。
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除了这些法定的政策以外,还有很多政策性的减免。
开发多处房地产时的核算方式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以分别核算,也可以合并核算。这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如果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别计算增值额的收益会更大。
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降低税率
房地产销售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而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的价格,从而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
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以从简单装修上做文章,将其作为单独的业务独立核算,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
.转换房产税计税方式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两种方式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有时候存在很大差异。企业可以适当将出租业务转变为承包业务,从而避免采用依照租金计算房产税的方式。
来源:今日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