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企业税收筹划的基本方法
纳税是每一个企业应有的义务,也是必须需要重视的义务,依法履行是非常有必要的,任何企业都不能随意地去进行逃税这种行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企业想要减轻自己的纳税压力,其实是可以通过一些正确的方法去合理的进行节税,但是一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下面,博度科创园为企业来分享几个合理节税的好方法。
让节税变简单 to 2021
1
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虽然纳税是一种强制性的义务并且纳税的要求是比较的严格的,但是中国也会有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压力,所以企业在税务筹划的时候可以充分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2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也是可以帮助企业合理的节税的,这种方法的节税效果很好。
3
转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是可以享受国家10%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实际政策为准),这些政策是可以帮助企业节税的,所以企业节税的时候转化成高新技术企业就可以了。
4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也可以直接使用这种方法来节税。
5
企业利用收入确认的时间然后再进行税务筹划
这种方法也是很好的筹划方法。
6
利用基本的扣除标准来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
这种基本的税收筹划方式也是非常好的一种方式。
7
找到避税天堂设立企业
节税天堂的节税是非常好的,在这里成立企业也很好。
8
转化成微小型企业
微小型企业也可以合理的节税,这种企业的必须效果个很好。
9
利用折旧的方法来进行税收筹划
这种筹划方法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极好的节税效果。
10
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来合理的展开税务筹划
企业税收筹划的时候掌握这种方法也很好。
11
进入到特殊的行业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进入到一个特殊的行业也是可以合理节税的。
12
降低企业的基本成本
企业的成本降低了就可以让收益也降低,这样就可以合理的节税了。
【第2篇】合伙企业税收管理办法
感谢您关注“度巴doba”,欢迎转发!度巴抖音号:“dobafw”。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红头文件,明确要求取消权益类投资的合伙企业享受核定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合伙企业有哪些妙用及主要有哪些涉税事项呢?只有充分了解后,才能对合伙企业进行合理运用。
一、合伙企业是有别于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属于契约型合伙关系,gp法律上具有绝对的控制权力,所以合伙企业常常被用来作为持股平台或股权激励平台,在资本市场上得到广泛的运用。
二、关于核定征收
合伙企业持有的股权进行转让后,会产生巨额的收益,所以都会选择在税收洼地成立合伙企业并进行核定征收,一般都采用3.5%的核定征收率,这样就大大降低了投资收益的税负成本。而与核定征收相对应的一种税收征收方法为查账征收。
三、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合伙企业都取消了核定征收
只是从事股权投资等权益类投资的合伙企业取消了核定征收的政策,其他类型的合伙企业仍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比如,咨询服务类合伙企业等。
四、合伙企业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
合伙企业仍是节税的一个有力工具,但在节税过程中,要注意业务流的合理性,避免出现盲目开票来虚增费用的情况,要做到“业务合理、合同完整、资金流规范、发票流合规。
资深的财税专家团队+多元化税收洼地选择,为大家的节税及财务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如:股权转让税收筹划、大宗减持税收筹划、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私募股权税收筹划、财务咨询服务等。
【第3篇】个人独资企业转让税收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蔡婧娴 包海燕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个人独资企业大量存在,投资人整体转让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况也较为普遍。本文结合基层实际,对该类情形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简要分析。
需要厘清的几个法律问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因此,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不是法人,它的民事权利义务由投资人享有和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能否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因转让或者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可向原登记机关提交转让协议书或者法定继承文件,申请变更登记。上述规定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允许整体转让,其实质为一种财产转让,转让环节按“财产转让”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后债务由谁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实行的是由投资人最终承担无限责任的制度,《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与投资人的最终责任一体化。
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是否需要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笔者认为,转让个人独资企业意味着纳税主体的变更,税务机关应当对前一纳税主体履行税收义务的情况进行清算。虽然转让个人独资企业在工商和税务上不是必须办理注销登记,但无论是从债权债务分割还是从税收管理的角度,转让个人独资企业前都应当进行清算。
计税步骤
整体转让个人独资企业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够明确。按照所得税法原理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根据不同时点确定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课税。具体如下:
(一)转让前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的通知》(财税〔2000〕91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第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根据上述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应当首先计算当年1月1日至转让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所得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清算所得按照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0〕91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清算时,投资者应当在注销工商登记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结清有关税务事宜;清算所得应当视为年度生产经营所得,由投资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在转让前应当就整个生产经营期进行一次清算,就清算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整体转让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经过清算缴税后,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获取的“剩余财产”,实际上属于其税后投资收益。再转让这些财产,属于一般的财产转让,应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为转让收入减原值及合理税费,适用20%的税率。
举例说明
2023年1月1日,自然人王某现金出资100万元设立a独资企业,当年实现生产经营所得30万元。2023年上半年实现生产经营所得20万元,7月1日王某以150万元的价格将a企业整体转让给张某。经第三方评估,转让时a企业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180万元,欠某公司货款30万元,账面净资产135.45万元,清算费用5万元,转让环节王某负担税费3万元。王某该行为应缴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王某就2023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0×35%-14750=55250(元)。
2.王某清算所得=全部资产的公允价值-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前年度留存的利润-实缴资本=1800000-50000-300000-354500-1000000=95500(元)。
清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500×30%-9750=18900(元)。
3.王某财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原值-合理税费=1500000-(1000000+354500+95500-18900)-30000=38900(元)。
财产转让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8900×20%=7780(元)。
通过上述三个步骤,王某转让a企业前后共需缴纳个人所得税=55250+18900+7780=81930(元)。
【第4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论财务未来发展
要么管理会计要么税务筹划
现在也有说要业财融合
选择了税务筹划
所以找工作的时候遇到很多财务经理聊税筹
都说增值税一般很难进行税筹
要在企业所得税下功夫
确实如此
我也曾花一万报班学习分享一二
若有不对
或者有更好见解
欢迎友友提出
共同进步!
老板私人买车的可以入公司名下,这个既可以抵增值税,固定资产折旧也可以抵企业所得税。
利用税收临界点。常见的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成立多家公司。
利用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洼地成立公司,区域优惠,如:西部大开发等等;高新技术企业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还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安置残疾人就业等等
缺成本票,供应商无法提供发票。可以自己成立个体工商户,由个体工商户采购设备,然后卖给公司,就是财务多做家公司账,但是可以有票入账了。
【第5篇】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大全
《税晓通》专注总部经济招商,帮助企业合理合法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企业为了减少税负都会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企业的税收压力,市面上也有很多财税公司,专门为企业做税务筹划方案。前几年税务系统监管还没有那么严格,很多企业都不重视税务筹划,通过一些不合规的手段操作来减少企业的税负,近两年随着税务系统更加完善,监管比以前更加严格,一旦有任何税务问题,税务系统就会进行预警,税务就会对企业进行稽查,企业要那么给出合理的解释要么补齐税款,严重的甚至会负刑事责任,所以企业合理进行税务筹划非常有必要。
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减费降税”的政策,帮助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助力中小企业度过生存发展期,帮助中大型企业扩大市场。同时还有一些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企业也是可以享受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是是可以叠加享受的。
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如下:
一、西部大开发政策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规定:符合西部大开发的产业对于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也就是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政策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资格,企业提交资料申请通过后就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指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三、双软企业政策
新办双软企业申请后,认定后双软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同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返。
四、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可以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不受行业地域的限制,只要在园区成立企业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有限公司返税政策:
企业在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就可以享受高额的财政奖励,从企业成立好,按时纳税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般是对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行奖励返还。奖励企业缴纳税款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进行返还,奖励返还比例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而定,企业纳税越多财政奖励比例越高,具体政策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
在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可享受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核定后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率不超过2.1%,总税率在0.5%-3.16%。
个人独资企业相关税法规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企业的开票额核定行业利润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或者是直接核定一定固定的税率1.5%,税率都不超过3.16%,完税后企业账户上的钱可以直接提现,也就是可以直接公转私。
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发展选择适合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帮助企业合理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高企业的实际利润。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6篇】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市场经济环境与国内税收政策改革在逐渐变化,使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需要面临更大的挑战和困难。投资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中之重。
合理可行的投资方案,不但能够帮助企业的取得收益,还能够大大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以及规避掉税收风险而不被税务部门处罚。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方式可以作为筹划方向吧!
一、投资地点的筹划
国家为了适应各地区不同的情況,针对一些地区制定了不同的税收政策。例如,现行税法中规定的享受減免税优惠政策的地区主要包括国务院批准的 “老、少、边、穷”地区、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千放城市、保矿区旅游度假区这些优惠的税收政策为企业进行注册地选择的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企业在设立之初或为扩大经营进行投资时,可以选择低税负的地区进行投资,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好处。
案例:
某投资者想在西部地区投资创办一个新公司,兼营公路旅容运输业务和其他业务,预计全年公路旅客运输业务收入为 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300 万元,利润率均为25%。
该项目的企业所得税额:(500+300)*25%*25%=50万元,如何筹划企业所得税?
建议:
可以选择分别投资两个企业,一个从事公路旅客运输业务,二个从事其他业务。从事公路旅客运输业务的收入为企业的总收入,占比为100%,超过了70%的此例,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应纳所得税=500×25%×15%+300×25%×25%=37.50(万元)
根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将企业业务进行调整从而达到节约税费的目的。
二、投资方向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是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作为税收优惠导向的。无论是初次投资还是追加投资,都可以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加以选择,充分享受产业的税收优惠率征收政策。
(1)选择减免税项目进行投资
第一,投资于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投资于高收益的农、林、牧、渔业项目,如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投资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及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2)创业投资企业对外投资的筹划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项目,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两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案例:甲公司属于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入资本2000万元,在某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a高新技术企业(小型),职工人数120人,a企业主要从事软件开发,已取得软件企业资质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a企业实现利润20 万元,2023年实现利润300万元。2023年1月,甲公司将a企业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为3500万元。
建议:
(1)甲公司工商登记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投资设立的a企业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享受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
(2)甲公司是a企业的投资方,享有100%的股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8号)的规定,我国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a企业在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共获利500万元,全部分配给甲公司,而甲公司从a企业分得的利润属于免税收入,不必缴纳企业所得税。
(3)2023年1月,甲公司转让了a企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3500万元,则股权转让所得=3500-2000=1500(万元)
甲公司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限额=2000×70%=1400(万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1500—1400)×25%=25(万元)
三、投资方式的筹划
按投资者能否直接控制其投资资金的运用进行划分,可将企业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不同投资所得会面临不同的税收待遇,比如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应综合考虑不同的业务收入类型所适用的所得税政策对税后收益率的影响,选择税后收益率最大的投资方案。
案例:甲公司有500万元的闲置资金,打算近期进行投资。其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选择年利率为5%的国债投资,另一种是选择年收益率为8%的其他债券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请问从财务角度分析,哪种方式更合适?
建议:
若选择投资国债,则 投资收益=500×5%=25(万元)
由于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后收益为25万元
若选择投资其他债券,则投资收益=500×8%=40(万元)税后收益=40-40×25%=30(万元)
因此,选择投资其他债券更有益。
【第7篇】煤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益税捷》专注于税务筹划,通过当地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法合理的节约税收!
我国的煤炭行业发展至今,随着社会的进步在不断的改革,很多大型的煤矿产地都施行了限量开采,但煤矿企业实际开采出来的量都会超过规定的量,所以也就出现了很多无法领取发票的煤,这也就是常说的无票煤,也是企业急需解决的部分。
国家为了规范煤炭行业的规范性,对煤炭企业的监管也更加严格,企业的税务就是国家重点关注的方向,而煤炭企业不仅需要缴纳13%的增值税,25%的企业所得税,20%的分红税,还有各种附加税,那么企业想要合理解决无票煤的同时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该如何做呢?
煤炭企业在业务真实,进销项合理的前提下,并且确保企业的上游下游,都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企业可享受以下两种税收优惠政策:
1、有限公司税收返还:企业最高可获得70%-80%的税收扶持奖励。以地方50%增值税和40%的企业所得税为基础。
企业可通过业务分流的方式,在有扶持政策的园区新设立有限公司,企业正常对接上下游,合理进行业务,并按时缴纳税收,当月纳税,次月获得地方的税收扶持奖励。
例:某煤炭企业一年纳税两千万,其中增值税1200万,企业所得税800万,企业获得税收80%的扶持后,实际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1200万*50%*80%=480万,企业实际缴纳720万的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800万*40%*80%=256万,企业实际缴纳544万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最终可获得736万的税收扶持奖励。
2、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增值税、所得税、分红税、个税,企业核定下来后,综合税负9%。
企业保持正常的业务经营,上游可以是各类煤炭贸易公司,也可以是散户,但下游必须是工厂才可以,企业申请的核定,主要就是对企业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进行核定,核定后企业无需再缴纳任何税收。
版权公告:本文自《益税捷》公众号转载,更多税务知识可移步《益税捷》详细了解!
【第8篇】残疾人安置企业税收优惠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4.
总结
综上所述,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
温馨提示:大家如果想在海南注册公司、注册商标,或需要公司财务代理,或是有关于海南落户的问题,欢迎咨询小博。
【第9篇】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首先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一、不征税收入包括如下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入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3.财政性资金: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等(一句话根红苗正,和财政相关)。
二、免税收入包括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非盈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免税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今日的学习总结分享。
【第10篇】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一下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发展,2023年国家也出台了不少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有9类收入都可以免税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小编也为大家汇编好了,给各位小微企业主参考参考!
九大类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所谓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所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符合条件的居民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机构场所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收入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与北京2023年冬奥会相关的收入
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能享受到的特殊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公告,进一步地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从今年起,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小型微利企业年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即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照5%计算税额,100万元以内的仍按照2.5%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应纳税所得为120万,应纳税额=100*2.5%+(120-100)*5%=3.5万元
注意: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按照2.5%计算应纳税额。
例如:应纳税所得为80万元,应纳税税款为80*2.5%=2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资格,从过去工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降低至50万元,商业企业年销售额从原先的180万元降低至80万元,小规模企业进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门槛相对会变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不论工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过去的6%和4%一律降至3%。
核定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降低。其中制造业由7%-20%调整至5%-15%,娱乐业由20%-40%调整为15%-30%,交通运输业由7%-20%调整至为7%-15%,饮食业由10%-25%调整至8%-2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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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西部地区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梅梅谈税》专注于企业股权转让税务筹划!助力企业合理、合规、合法进行节税税收筹划!
贸易行业的税收压力相较于其他行业来讲是最大的。各种针对贸易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贸易行业来讲有减税降赋的作用。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来合规节税,不是让企业偷税,逃税。而是让贸易企业在合法的框架之内,合规节税。
贸易行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贸易企业除了享受国家性的普惠性政策以外,比如: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税收优惠政策
还可以享受地方性的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小编平台对接的税收优惠园区,针对贸易企业有高额的税收奖励扶持
1、增值税产业扶持奖励:70%-90%
2、企业所得税产业扶持奖励:70%-90%
3、个人所得税产业扶持奖励:70%-90%
当月纳税,次月兑现,总部经济虚拟招商引资,不用实地入驻,全国各地有需求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享受
贸易企业通过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来合规节税,不仅有效而且完全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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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小型微利企业税收风险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经常遇到有些纳税人不能区别小规模纳税人与小型微利企业。往往在执行税收政策中,尤其在享受税收优惠过程中,无所适从。导致政策执行不准,形成税收风险,不该享受而享受,或应享受而未享受。
一、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管范围,是相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增值税适应范畴。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于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是从企业规模和年度应纳税税所得额的两个方面确认。是属于所得税征税范围。根据2007年12月6日出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以后指标随经济形势变化不断放宽。优惠内容不断加强、丰富,
2023年工认定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23年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优惠力度,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就是放宽认定条件。放宽后标准为,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13篇】企业税收筹划方法
大家好,这里是专注财经知识,解读财税政策,专为各大企业服务的湖北普拓管理咨询!
税收筹划,自然是从税入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税收中的三大巨头,对此,很多企业主以及财务人员绞尽脑汁都想从这三个方面入手,稍微减轻一下企业的税收负担。本篇将为读者介绍 12 种税收筹划方法。
今天湖北普拓管理咨询就和大家一起看看这些实用的税收筹划方法吧!
那么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这里是专注财经知识,解读财税政策,专为各大企业服务的的湖北普拓管理咨询,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干货!!
【第14篇】居民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梅梅谈税》专注于园区招商,利用地方性税收奖励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节税避税!
股权转让业务涉及主要的税种有两类、主要是印花税 、所得税,如果是个人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股东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或者个人在股权转让操作中,印花税金额不大,也没有办法进行税收筹划,所以股权转让的操作中、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是重中之重!常见的股权转让税收筹划也是以所得税为主。小编分享几种股权转让的筹划方法,希望企业能从中受益、找到适合自己股转操作的合规节税之道!
一、利用递延纳税政策进行合规的税收筹划。
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合理利用递延纳税政策进行合规的税收筹划。
财税[2014]年109号《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要求规定:
1、关于企业或者个人股权、资产的转让。对于100%控制的企业之间、以及多数企业的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帐面净值转让股权或资产。 以合理的商业目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免除或推迟纳税的
2、分立企业取得的分权或资产的计税标准由分权或资产的原帐面净值决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转让资产,应按净值计算折旧扣除额。
股权转让双方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的,股权转让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政策处理,可以暂时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企业股东可以先增资,合理分配企业利润,再进行股权的转让、
1、企业的股份持有人在转让所持有的股份前,可以先将持股企业的盈余转换为股份,这一种转换行为、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再将未分配利润进行合理合规的分配,同样也不需要交税。
2、 上述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26条规定:“企业的下一笔收入为免税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入。”
3、上述操作后在进行股权的转让以及变更,可以合规合法的节约股转税的支出。
三、企业股东可以先转增股份,分配利润后、在进行股权的转让操作、同样可以合规节税、
依据政策《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五条规定:
1、投资企业撤销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投资企业在投资企业撤销或减少投资的资产中,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相当于减少缴纳资本比率的部分,应被视为股息收入。
2、剩余部分被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入。”转让方削减资金收回投资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盈余公积、期末分配利润的部分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但是这个股转税收筹划的方案的缺点是公司法对相关的操作有严格的要求,而且操作的程序也非常复杂。
四、股权转让操作是,利用股份转让时间、延迟、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3条规定:
1、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操作时:“企业转让股权收入,转让协议生效,在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收入如果得到实现。”转让股权所得扣除是扣除取得该股权的费用后的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向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扣除根据该股权可以分配的金额。
2、转让方必须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才能确认收入的实现,所以,如果分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格,则在清算大部分价格后,可以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实现所得税缴纳延期。
五、在有高额税收奖励返还的税收优惠园区、通过设立持股平台、享受税收奖励返还的方式来合规税收筹划
一些经济发展较为滞后的去,为了地方经济的增长,为了招商引资、出台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政策、比如小编平台对接的某税收洼地税收优惠园区、当地对于在当地注册的持股平台、会给予高额的税收奖励返还。
奖励入驻到当地的企业地方留存部分的:70%-80%、需要进行股权转让操作的企业、可以预先设置持股平台、在有高额税收奖励返还的税收优惠园区注册持股平台、转让股权缴纳税金的时候可以享受税金的奖励与返还,此种方法可以实现合规的节税,有效减轻企业的综合税负。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税务筹划请移步《梅梅谈税》!
【第15篇】对提高大企业税收遵从度的几点思考
平行威客——轻松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巡视员王春路做客税务总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巡视员王春路做客税务总局网站,以'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推进大企业税收遵从'为主题,就网民关心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王春路接受在线访谈
访谈现场
访谈嘉宾
在线访谈摘要:
1、什么是千户集团?
千户集团是指年度缴纳税额达到国家税务总局管理服务标准的企业集团。其中,年度缴纳税额为集团总部及其境内外全部成员企业境内年度缴纳各项税收总额,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扣减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
全部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不论年度缴纳税额多少,均纳入千户集团范围。另外,单一的法人企业,即,虽然不是企业集团,如果年度缴纳税额达到国家税务总局管理服务标准的,也可纳入千户集团范围。
2、 千户集团的范围是否会进行调整?
根据千户集团税收风险分析及税收经济分析工作需要,千户集团名单保持总体稳定、个别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当年新增符合条件的千户集团,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省税务机关”)提出,并组织集团总部按照要求填报集团名册信息,经省税务机关审核后于每年6月30日前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合并重组、破产、注销或年度缴纳税额连续五年未达到国家税务总局管理服务标准的企业集团,应从千户集团范围内调出。
3、千户集团名册管理范围包括哪些?
千户集团名册管理范围分内资企业集团、外资企业集团。
内资企业集团为纳入企业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或虽未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但为集团控制且办理了工商或税务登记的境内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控股的境外公司以及其他涉税组织机构。其中,集团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集团控制”的概念,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通知》(财会〔2014〕10号)及其应用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外资企业集团为全球总部控股并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或税务登记的各级分公司和子公司以及其他涉税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