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企业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消费税注册公司必须使用corppass通过mytax portal,以电子申报的方式,提交其公司每个季度的消费税申报表(gst form 5),并在到期日之前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支付gst款项。
1. 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前,需要知道以下事项:
在每个规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一个月内,您必须将消费税申报表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iras)。通常每季度执行一次,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例如:2023年1月至3月为消费税第一季度,公司的第一季度消费税申报表必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给新加坡税务局;
每季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必须使用corppass通过mytax portal,以电子申报的方式;
即使贵公司在某个会计期间内没有新加坡交易(gst transactions ),公司也必须以零申报的方式提交纳税消费税申报表(file a nil return);
公司必须在提交纳税消费税申报表后的1个月内向新加坡税务局(iras)支付gst款项;和
在同一个季度,公司必须同时申报销项税(output tax)和进项税 (input tax)。
2. 提交消费税申报表时,公司必须将该季度公司的销项税(output tax)减去进项税 (input tax),得到的数额就是净消费税 (net gst)。销项税(output tax)和进项税 (input tax)之间的差额,是应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净消费税(gst payable)或是 由新加坡税务局退还给公司的的净消费税(gst refund)。
i)销项税(output tax)是公司从客户那收取的消费税项。
一间公司一旦成功注册了消费税后,公司必须按照现行消费税税率对您的客户的供应征收消费税。收取后的output tax是必须呈交给新加坡税务局。换句话来说,这个7%output tax是公司代替新加坡政府收的,是要还给新加坡政府的。
例如,您公司卖出某个商品价值为 1,000新币,那您就该向客户收取1,070新币的款项。多出的70新币就是您的公司代替新加坡政府收取的7%的消费税,过后是需要还给新加坡政府的。
ii)进项税 (input tax)是公司从供应商处购买或进口商品所支付的消费税。
如果一间公司满足索取进项税的条件,该公司可以就其公司的购买和营运费用索取进项税。
如果销项税(output tax)大于进项税 (input tax),那就是负gst净额,代表公司应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净消费税(gst payable)。反之亦然。
3. 如是由新加坡税务局退还给公司的净消费税(gst refund),通常新加坡税务局将在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后的1至3个月内退还给公司。但是,公司必须首先满足以下条件:
该公司已及时提交所有的消费税申报表;
该公司不得接受新加坡税务局的审核调查;和
该公司不得有未支付给新加坡税务局的款项或欠款。
4. 如果一间公司逾期提交消费税申报表(即是在规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1个月内),新加坡税务局将会对公司征收5%逾期付款(late payment penalty)。此外,新加坡税务局还将开具付款通知单(或称:缴款通知书/即期票据/demand note)以支付未付款项。如果公司自付款通知单发出之日起60天后都还未付款,新加坡税务局将可能每月另加2%的罚款。额外罚款总额最高可达到50%。因此,逾期提交消费税申报表的最高总罚款额为55%。
请注意,新加坡税务局非常严格看待消费税课题,确保注册消费税的公司在到期时缴纳消费税。凡是个人或公司试图逃税,他们将面临非常严重的罚款和监禁。
【第2篇】出口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收政策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的3个基本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范围: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应退消费税=购进应税消费品不含增值税价格×退税率。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范围: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范围: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二、出口业务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比较
【第3篇】企业消费税在哪里申报
一、个人所得税申报
1、自然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2、生产、经营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或者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
从境外取得所得的
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
二、消费税纳税申报
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2、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3、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4、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5、电池、涂料消费税申报
6、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申报期限: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三、企业所得税申报
1、月(季)度预缴申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期:在月份或季度终了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2、年度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据实申报)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及不构成常设机构和国际运输免税申报
纳税申报期: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申报
纳税申报期: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特殊情况下的纳税申报
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申报
纳税申报期:
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房产税申报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六、耕地占用税
在获准占用耕地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七、契税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八、土地增值税申报
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九、资源税申报
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纳税人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经核准可以按次纳税。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比照上述对纳税人的规定执行。
十、车船税申报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十一、基金(费)申报
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2、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娱乐业营业税或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申报
十二、代扣代缴申报
1、扣缴义务人申报
2、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申报
3、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4、扣缴车船税申报
有关纳税申报的其他规定: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示例:2023年10月9日,某市国税局对本辖区内的经营者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某建筑材料商店2023年3月办理税务开业登记,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在其经营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既未建立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也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题:该建筑材料商店在纳税申报方面有何违法之处?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分析:该建筑材料商店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补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4篇】卷烟企业零售消费税
甲卷烟厂和其客户乙卷烟批发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卷烟厂主要生产a牌卷烟和雪茄烟,其中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为120元/标准条。2023年5月,甲卷烟厂和乙卷烟批发公司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甲卷烟厂: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烟叶,开具的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80万元,价外补贴8万元,缴纳烟叶税17.6万元,全部运往丙企业委托加工成烟丝,发生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万元。向丙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款15万元。丙企业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该批烟丝已入库,当月未领用。
2.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40万元,支付运费并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当月领用80%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3.购进其他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50万元。
4.销售本厂生产的a牌卷烟420标准箱,不含税单价120元/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60万元。
5.向当地举办的展览会无偿赠送本厂新研制的雪茄烟,生产成本18万元,无同类产品价格。
乙卷烟批发公司:
1.购进卷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万元。
2.本月发生购货及销货运费支出共计20万元(不含税),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乙卷烟批发公司销售情况如下表:
其他相关资料:雪茄烟成本利润率为5%,适用消费税税率36%;烟丝消费税税率30%;a牌卷烟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批发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0.005元/支。
要求:
(1)计算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卷烟厂202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甲卷烟厂2023年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包括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4)计算乙卷烟批发公司2023年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乙卷烟批发公司202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1)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比例税率
材料成本= (80+8+17.6)×(1-10%)+2=97.04 (万元)
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97.04+15)÷(1-30%)×30%
=48.01(万元)
(2)甲卷烟厂202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甲卷烟厂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0+8+17.6)×10%+2×9%+15×13%
=10.56+0.18+1.95
=12.69(万元)
甲卷烟厂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40×13%+8×9%
=18.2+0.72
=18.92(万元)
甲卷烟厂业务(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万元
甲卷烟厂业务(4)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260×13%=163.8(万元)
甲卷烟厂业务(5)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8×(1+5%)÷(1-36%)×13%=3.84(万元)
甲卷烟厂202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63.8+3.84-(12.69+18.92+50)=86.03(万元)
(3)甲卷烟厂2023年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包括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1260×56%+420×150÷10000+18×(1+5%)÷(1-36%)×36%
-140×30%×80%
=705.6+6.3+10.63-33.6
=688.93(万元)
(4)乙卷烟批发公司2023年5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应缴纳消费税=765×11%+180×250×200×0.005/10000
=84.15+4.5=88.65(万元)
(5)乙卷烟批发公司2023年5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60+765)×13%+56.5÷(1+13%)×13%=178.75(万元)
进项税额=800×13%+20×9%=104+1.8=105.8(万元)
应缴纳增值税=178.75-105.8=72.95(万元)
【第5篇】生产企业出口消费税
今天小伙伴们~又到周五啦,上一周我们刚学习完外贸企业账务处理,是否已经牢记于心了呢?今天我们要接着学习生产企业的账务处理咯~相比较与外贸企业,小财还是建议小伙伴们拿小本本记一下哦,涉及的情况还是较多的呢~~
例题
一阵风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退税率10%,以7-9月业务为例;
7月
① 7月购入甲材料100万元,乙材料5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票,已验收入库,款项已付,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甲 100万
原材料-乙 5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5万
贷:
银行存款-xx银行 169.5万
②7月发生内销收入90万元,并开具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 -内销-**客户 101.7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9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7万
③ 7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但是单证不齐,当月并未申报出口退税,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外销-**客户 9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90万
注:上月留抵税额为5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进项税额
=11.7万-19.5万-5万=-12.8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为12.8万元。
8月
8月无购进销售业务发生,但是报关单已收到,单证齐全,并且做进出口申报;
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金额=90万*(13%-10%)=2.7万元
借:
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2.7万
贷: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7万
增值税纳税申报,计算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2.7万元-12.8万元=-10.1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为10.1万元
当月免抵退税额=90万*10%=9万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10.1万>当月免抵退税额9万;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9万;
当月应免抵税额=0
下期留抵税额=10.1万-9万=1.1万
9月
① 9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退税金额9万,并收到退税款,作如下分录:
借: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9万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9万
借:
银行存款-xx银行 9万
贷: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9万
② 9月出口销售收入20万元,单证齐全,做出口退税申报,作如下分录:
借:
应收账款-外销-**客户 20万
贷:
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20万
上月留抵税额为1.1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金额=20万*(13%-10%)=0.6万元
借:
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 0.6万
贷:
应交税额-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6万
增值税纳税申报,计算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0.6万元-1.1万元=-0.5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为0.5万元
当月免抵退税额=20万*10%=2万
当月期末留抵税额0.5万<当月免抵退税额2万;
当月应退税额=当月期末留抵税额=0.5万;
当月免抵税额=当月免抵退税额-当月应退税额=2万-0.5万=1.5万
(注:免抵税额需要缴纳附加税。)
10月
10月收到退税机关审批的上月《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确认退税金额0.5万,免抵税额为1.5万元,并收到退税款,作如下分录:
借: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0.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5万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万
借:
银行存款-xx银行 0.5万
贷: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0.5万
可以再来回顾一下生产企业免抵税额计算公式哦~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边啦~持续关注哦,后期关于外贸与生产申报也会陆续上线哒
【第6篇】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不得办理消费税退税的有
为了鼓励出口,国家有了出口退税的奖励措施,但并不是所有出口的货物都可以享受退税政策,需要满足出口退税条件的才可以。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注意: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流程
1、下载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和出口退税网,安装后通过系统维护进行企业信息设置。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8、预审通过后,进行正式申报,把预申报数据确认到正式申报数据中。
9、打印出口明细申报表、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申报汇总表各2份;并生成退税申报软盘,软盘中应该有12个文件,并在生成好的退税软盘上写上企业的名称和海关代码。
10、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科正式申报退税;(需要在出口日期算起90天内进行正式申报)。
11、税款的退还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
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三、国家明确不予退税的出口产品类型
1、出口的原油;
2、援外出口产品;
3、国家禁止出口的产品;
4、出口企业收购出口外商投资的产品;
5、来料加工、来料装配的出口产品;
6、军需工厂销售给军队系统的出口产品;
7、军工系统出口的企业范围;
8、对钻石加工企业用国产或进口原钻石加工的钻石直接出口或销售给外贸企业出口;
9、齐鲁、扬子、大庆三大乙烯工程生产的产品;
10、未含税的产品;
11、个人在国内购买、自带出境的商品暂不退税。
【第7篇】企业销售实现时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分录为
消费税的设立目的主要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对消费方向形成引导、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生活常常见的烟、酒都需要征收消费税。那么视同销售的消费税会计分录怎么做?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视同销售的消费税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如下:
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交消费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
'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
'应付工资'、'营业费用'等科目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
案例分析
b公司生产一批白酒用于出售,采取从价计税的方法计算消费税,获得了800万的销售额,假设应纳消费税为80万的情况下,请问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
借:税金及附加 8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0
知识拓展:计提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消费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消费税纳税人:指的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及个人。
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指的是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进行再征收,是一种间接税。其征税项目具有单一性、征收方法相对灵活、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消费税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了:烟、酒、鞭炮、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实木地板、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涂料、摩托车、小汽车等。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8篇】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税率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局:
我是经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某酒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申请查询以下内容,望回复:
1.白酒生产企业自己通过发酵等方式生产的原酒(浓香型,65度左右,半成品,无法直接饮用),现该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在处置该原酒时,如通过网络拍卖成功,税务局是否征税以及怎么征税?(特别是消费税,管理人认为此行为不视为消费)
2.虽然该酒业公司是生产企业,但有大部分从其他酒厂购买的原酒,用于转卖或生产成成品酒进行销售,但在未转卖或生产前就破产了,现就其购买的原酒,通过网络拍卖成交后是否征税以及怎么征税?
3.管理人通过网络拍卖无法成交的,采用以物抵债方式抵给担保债权人,此时,税务局是否征税以及怎么征税(管理人认为此种行为不能视为销售行为,特别是是否缴纳消费税)?
答复机构:四川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2-06-20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联系您,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致电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四川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3年6月15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服务平台
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039a3d0f34045db8229d04b45c5f238
简析:
破产环节的税收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不但涉及个别业务的涉税处理,而且涉及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的整体清偿顺位,以及税收优先权的行使等,所以税务机关通过电话方式了解情况,回复问题到也在情理之中,单就破产管理人提出的以上个别问题来说,涉及的税收政策都是比较具体明确的。
1、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别消费税,是在单一环节(生产、进口以及零售)对特定的消费品按照特定的方法(从价、从量或者复合)计算缴纳的一种价内税,不是对消费行为的征税。
白酒、酱香型、65°,半成品、不能直接饮用,这些描述还是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白酒”税目,95°以上的才按照“酒精”税目纳税,白酒适用复合计税方法,从价税按照20%税率,从量税按照0.5元/斤,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除缴纳消费税外,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
2、外购原酒生产白酒仍然需要缴纳消费税,但外购原酒已缴纳的消费税不能抵扣,外购原酒转卖则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3、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销售,是指有偿转让应税消费品的所有权。因此,以物抵债属于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销售行为,
4、处置上述白酒以及其他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等,还有所得的,按照清偿顺位,可能还涉及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人在处置破产财产时仍然要以白酒企业名义开具发票、申报纳税,因为在破产程序中,白酒企业的法人资格和纳税人身份在注销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前依然是存在的。
【第9篇】石脑油消费税企业名单
后市能不能涨?
我想说,亲,别着急卖货,好吗?
下面一张图足以让你感受到石脑油市场的风险,看罢此图,是不是觉得风险已经够低了?
图1、国际原油、亚洲石脑油、中国石脑油走势对比图
1、2023年1月至今,国际原油的第一个峰值远远高于亚洲石脑油,而亚洲石脑油在国际原油的第二个峰值实现赶超,并在此后持续上扬,且高点刷新纪录。石脑油裂解差连续八个交易日上涨至近一年来高点110.33美元/吨。
2、纵观国内主营炼厂石脑油互供价以及地方炼厂石脑油挂牌价整体走势平稳,震荡在百元以内。目前地方炼厂的石脑油价格与中石化石脑油互供价格价格差在300元/吨左右,创下历史新低,考虑中石化石脑油互供价不含消费税完税证明,以及各炼厂的税务成本,中石化外采供货商利润丰厚,且亚洲石脑油市场继续上行,预计2月中石化石脑油互供价将突破4000元/吨大关,相比之下,地方炼厂石脑油价格明显偏低。
3、国际原油在经历第三峰值后呈现弱势下滑,而亚洲石脑油、国内石脑油市场继续走高,主要原因在于需求的回暖、前期价格偏低以及欧洲到亚洲石脑油数量减少,笔者认为,2023年二季度,石脑油下游的需求将集中释放,新建重整装置进入准备投产阶段,届时石脑油外销量减少,部分地方炼厂将由现在的外销石脑油转变为外采石脑油,市场将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亲,看罢此文后,你还着急卖货吗?
或许会说,库容太小,只能做短线市场,何不自己计算一下仓储的费用跟销售利润呢?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经营状态 | 地区代码 | 省份 | 地区 | 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 |
---|---|---|---|---|---|---|---|---|---|---|
2023-05-23 |
|
存续 |
622901 |
甘肃 |
临夏市 |
甘肃省临夏州临夏市南龙镇尕杨家华通公司园内 |
92622901MACJT8MW8J |
|
||
2023-05-08 |
1,000(万人民币) |
在业 |
130223 |
河北 |
滦县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金瑞国际S1号楼 |
91130223MACFPQCKXG |
|
||
2023-03-17 |
600(万人民币) |
在业 |
620402 |
甘肃 |
白银区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长安路68号-2幢(01)2幢1-01室 |
91620402MACBYLGN1W |
|
||
2022-12-30 |
500(万) |
在业 |
445224 |
广东 |
惠来县 |
惠来县华湖镇碧桂园钻石郡商铺9号 |
91445224MAC6RTM947 |
|
||
2022-12-28 |
|
存续 |
650502 |
新疆 |
伊州区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星星峡鸭子泉G7高速公路南侧 |
91650500MAC5TWJ931 |
|
||
2022-12-28 |
|
存续 |
650502 |
新疆 |
伊州区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烟墩收费站140米处(连霍高速K2925处南侧) |
91650500MAC5TWGP5A |
|
||
2022-12-28 |
|
存续 |
652201 |
新疆 |
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烟墩收费站140米处(连霍高速K2924+700处北侧) |
91650500MAC4XLLH2C |
|
||
2022-12-28 |
|
存续 |
652201 |
新疆 |
哈密市 |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星星峡鸭子泉G7高速公路北侧 |
91650500MAC7D2H855 |
|
||
2022-11-24 |
26(万人民币) |
存续 |
440882 |
广东 |
雷州市 |
湛江市雷州市英利镇金瓜园开发区207国道依东向西一间铺面 |
92440882MAC4AFQ2XK |
|
||
2022-11-16 |
150(万人民币) |
存续 |
1302 |
河北 |
唐山市 |
唐山海港开发区王滩镇王滩村 |
91130294MAC2D5X483 |
|
||
2022-11-11 |
3,000(万人民币) |
存续 |
131126 |
河北 |
故城县 |
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里老乡皮婆屯村国家粮食储备库北邻 |
91131126MAC1Y5UG04 |
|
||
2022-11-04 |
3,000(万人民币) |
存续 |
520123 |
贵州 |
修文县 |
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久长街道东屏村新民五组19号 |
91520123MAC2CM8C5D |
|
||
2022-10-25 |
2,000(万人民币) |
在业 |
130910 |
河北 |
任丘市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渤海路北侧泰山道西侧万丰嘉园2-506铺 |
91130982MAC0PHWEXF |
1860055**** |
||
2022-10-21 |
100(万人民币) |
在业 |
140109 |
山西 |
万柏林区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千峰南路融创壹号20号楼底商0204号 |
91140109MA0LU2TG0C |
|
||
2022-10-13 |
1,000(万人民币) |
在业 |
130982 |
河北 |
任邱市 |
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新华路办事处渤海路北侧泰山道西侧万丰嘉园2-505铺 |
91130982MAC0XTUY7M |
|
||
2022-09-22 |
1,000(万人民币) |
存续 |
131124 |
河北 |
饶阳县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王同岳镇马长屯村华富国际12号 |
91131124MABYMAP47W |
|
||
2022-09-21 |
50(万人民币) |
存续 |
130223 |
河北 |
滦县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王家花园村北500米 |
91130223MAC0D63Y32 |
|
||
2022-09-09 |
200(万人民币) |
在业 |
140109 |
山西 |
万柏林区 |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16号万国城MOMA16号楼5层 |
91140109MA0LT9N3XW |
|
||
2022-09-08 |
500(万人民币) |
在业 |
130223 |
河北 |
滦县 |
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滦城街道办事处皓盛物流园B11-1 |
91130223MAC062MJ2M |
|
||
2022-08-29 |
5,000(万人民币) |
存续 |
130427 |
河北 |
磁县 |
河北省邯郸市磁县时村营乡陈庄村北(磁县煤化工产业园区) |
91130427MABXLQ |
【第10篇】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怎么报
导读: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入账?成品油用于不同部门或者不同的途径,相应的账务处理也是不同的。具体的会计分小编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做出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具体的内容详情请仔细阅读全文。
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入账?
1、汽油用于生产经营的
借:制造费用(或营业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则不做)
贷:银行存款
2、汽油用于管理部门的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汽油用于销售部门的
借: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用于职工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
成品油发票报销新规!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从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谓新系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即升级原来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第11篇】小规模企业免征消费税
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吗?报以下税种: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3%。(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2城建税
城建税的税率,与所处的位置和省份有关。这里城建税适用税率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水利建设基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计税的基础是增值税,消费税等。计算金额也是依据这些税种的金额乘以对应税率而得。也就是说,这些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率息息相关
6企业所得税
一般为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但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也会有不同的税率。例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相关工商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关注
【第12篇】小微企业消费税减免策
今年针对中小微企业出台了很多减免税费的政策,今天给大家简单聊聊关于小微企业的六税两费的减免政策,这项政策只有小规模、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才能享受优惠,从22年的一月一日起,到24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这期间各地根据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的需要,来进行调整,可以对上述符合规定的企业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等一些附加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小型微利企业,则需要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百万、从业人数低于300人、资产的总额不超过五千万这三个条件才行。如果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企业,满足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三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五千万这两个条件,就可以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第13篇】非消费税企业变名销售
案情简介:
a公司是某省甲市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同时兼营销售不应税的芳烃类化工产品。b企业是某省乙市的炼油生产企业,生产销售成品油,同时生产芳烃类化工产品。2023年3月-2023年1月,a公司从b公司购入汽油2100吨,柴油1600吨,芳烃类化工产品1900吨,然后再销售给用油企业。
b公司为了避免缴纳成品油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提出给a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把销售给a的成品油的汽油和柴油的品名写为不用缴纳消费税的芳烃,合计每吨汽油和柴油比原价格少收102.9元,a公司同意后,从b公司购入的汽油和柴油都写为芳烃,然后再销售给用油企业,按实际货物汽油柴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用油企业。
2023年3月,国税局对成品油消费税风险防控范围内的企业进行随机分类排查,发现了a企业同名货物的进销存不符合“期初库存+当期购进-当期销售=期末库存”的逻辑关系,涉嫌变名销售。
处理结果:
主管税务机关责令a公司补缴汽油消费税4430496元,柴油消费税2257920元,合计补缴消费税6688416元,并且移交公安机关继续查处。并向乙市b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通报了相关情况,b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继续依法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
案例欣赏:
会计核算及绿色证据链角度: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2221---应交税费规定,“应交税费”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消费税,借记“税金及附加” 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交纳消费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1.计提需补缴的以前年度消费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88416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88416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688416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688416
绿色证据: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
2.实际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6688416
贷:银行存款 6688416
绿色证据: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银行付款凭单
税务处理角度:
1.消费税
为了防止销售成品油行业利用贸易企业不缴纳成品油消费税的漏洞,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案例中b公司给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把销售给a的汽油和柴油的品名均写为不用缴纳消费税的芳烃,a企业按实际销售货物汽油和柴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用油企业,应按47号公告规定补缴消费税,b企业因此少缴了消费税,但a企业却将应该由b企业承担的消费税转嫁到自己头上,多缴了消费税,增加了税收风险。
2.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a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属于虚开,不能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需要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因此会多缴增值税。在查补当月的纳税所属期内通过填写附表二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应纳税额”转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第二条规定,在新的司法解释颁行前,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数额标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0号)第三条的规定执行,即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案例中b公司为a公司开具的是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b公司也会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依法查处而补缴税款、滞纳金甚至罚款。
3.附加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征收教育费附加暂行规定》的规定,凡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人,要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依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因此,a、b公司均应就被税务机关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加税。
税务稽查角度:
1.石化企业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由于石化贸易行业属于大宗商品贸易,交易模式多样且呈现出复杂化特征。在涉及“变名销售”的石化产品贸易活动中,石化贸易企业首当其冲面临税务检查的风险,虚开发票及消费税的涉税法律风险尤为突出。应当看到,对于“变名销售”的行为,由于其自身交易的特殊性,存在较大的涉税风险。石化贸易企业应当结合自身交易实际情况及早排查潜在的涉税风险,有效应对税务稽查检查,制定和实施化解及防范涉税风险的方案。
2.严格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开具发票。2023年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要求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且需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由此可见,国家税务总局对成品油发票的管理愈加规范,在管理上杜绝手动开票事后追验造成消费税逃漏的现象。
3.避免不应由自己缴的税替上下游企业缴纳。本案中本来贸易公司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规定,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从而造成多缴税款。
管运业财税角度:
本案例中,如果两个企业都能够有规范的业务及运营流程控制,必然会将此类事件的发生率控制到冰点,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企业受到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和相应的法律处罚, 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双方业务合作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互惠互利,确保双方的合作基础是合法的。企业应当设立内训专题,提升业务骨干的财税常识,避免因占小便宜而吃大亏。企业一定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各个部门协调配合,才能保障企业的经营正常、高效发展。
【第14篇】生产企业消费税退税
你好,大白菜。
请问一下,生产企业超期申报免税的,进项税需要做转出吗?怎么做?
跟大白菜一起,学学出口退税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4条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企业应在次年5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如已认证并抵扣,应做进项税转出。如果不能区分内外销的进项,可以按全部进项*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其中全部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15篇】生产企业出口消费税吗
问题描述
老师您好!我想请教生产企业直接外购产品,是否可以参与出口退税。
专家回复
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适用免税政策。但是,也有2种特殊情形:1、对列名生产企业外购的产品实行免抵退税政策,目前列名生产企业的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5;2、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目前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见财税〔2012〕39号文件附件4。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附件4: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
一、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可视同自产货物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二)已持续经营2年及2年以上。
(三)纳税信用等级a级。
(四)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五)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购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二)与本企业所生产的货物属于配套出口,且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货物组合成成套设备的货物。
(三)经集团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国家税务局认定的集团公司,其控股(按照《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口径执行)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以及集团公司与其控股的生产企业之间收购的自产货物。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1.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再委托深加工的货物。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3.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且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用于本企业中标项目下的机电产品。
(六)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的货物。
(七)用于境外投资的货物。
(八)用于对外援助的货物。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来源:中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