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缴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缴纳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缴纳印花税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今天我们就通过5个案例来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案例一
甲商贸公司,由于经营扩大,急需资金支持,因此从建行借款10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
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1000万元*0.005%=500元
案列二
甲公司属于小型企业,由于经营扩大,急需资金支持,因此从建行借款10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0元
案列三
甲商贸公司,由于经营扩大,急需资金支持,因此从乙公司借款10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0元
案列四
甲商贸公司,由于经营扩大,急需资金支持,因此从自然人乙借款10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0元
案例五
甲商贸公司,由于经营扩大,急需资金支持,因此从小额贷款公司乙借款100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0元
提 醒
(1)并非银行跟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2)企业向各类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企业内部员工借款和向民间借贷等的借款,只就企业与各类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按照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其他 “借款合同”不缴纳印花税。(3)因此,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
参考一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11 号)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由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参考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 号)第二条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参考三
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和《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这些机构不需要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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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广告推广是否缴纳印花税
新印花税法下对“承揽合同”没做具体范围的规定,广告合同是不是不再征收印花税呢?
民法典对“承揽合同”定义、范围: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广告合同一般分为广告制作合同、广告发布合同和广告牌(位)租用合同。广告合同内容包括广告的制作、加工、委托发布、租赁场地等。对于制作和加工合同一般认为属于承揽合同,对于委托发布广告,则属于委托合同。对于仅租赁广告牌、租赁广告场地的合同,属于租赁合同。
根据新印花税并参考《民法典》的规,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
1、广告代理合同从法律性质上应属于委托代理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合同,不计征印花税。
2、广告制作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应按承揽合同计征印花税,
3、广告牌租赁合同,属于“租赁合同”,应按租赁合同计征印花税。
【第3篇】三证合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粘贴印花税票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13号)第五条规定,对因各种原因更换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的,均视为新领营业执照正本和商标注册证,应按规定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按件贴花五元。
因此,企业更换“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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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注册资本缴纳印花税吗
企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但实际收到的资金为0,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12.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因此,资金账簿中实收资本为0的企业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源于xiaochenshuiwu
【第5篇】广告业务缴纳印花税吗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帮人家在媒体上发布广告。请问我们签订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是看贵公司书立的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征税的范围。如果贵公司承接的是广告代理业务,签订广告代理合同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如果承接广告业务,签订广告合同则属于印花税税目中的“加工承揽合同”,应按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第6篇】金融同业借款缴纳印花税吗
印花税暂行条例: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印花税法: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对比《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法》的“借款合同”,即使经历了中国金融波澜壮阔的变化,审批设立和监管部门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银保监会的变化,由《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金融许可证》到《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 金融许可证》的变化,应该说“借款合同”的内涵并没有因此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证券业、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信托登记及相关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虽然银保监会主要职责之一为依法依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但不能因此推导出印花税法后,印花税借款合同自动扩充到了银保监会批准的所有金融机构比如保险公司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
有认为如果未来是银保证监会的话,证券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也应缴纳印花税,我们认为这个看法也是不对的。
《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印花税法》的“借款合同”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印花税的相关规定一直是和银行业监管规定一致的。
金融许可证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等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银行理财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银保监会官网定期公布最新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同时也提供金融许可证的查询,网址是https://xkz.cbirc.gov.cn/jr/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适用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务。
保险许可证适用于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保险中介许可证适用于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保险经纪集团(控股)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公司、券商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一直都不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包括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此类公司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同样不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或许这正是融资租赁合同从借款合同中拿出单独设立“融资租赁合同”税目的原因。因此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不需要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来源:云南百滇
编辑:沐林财讯
【第7篇】境外企业国内签订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本篇文章主要讲解2023年7月1日《印花税法》实施后,相较于《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的几项变化,包括对印花税纳税人的重新定义、新增境外单位和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印花税计税依据重新明确、并特别强调税基中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印花税税目和税率的增减、调整变化,印花税纳税期限的调整、以及纳税人如何选择印花税纳税申报时间,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
政策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6月16日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同时明确新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1988年8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相较已经实施35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法总体上维持印花税原有的税收征管机制,但同时也对印花税纳税义务人重新定义并分为两类,对税目、税率及企业申报纳税时间做出相应调整。印花税法明确了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和计税依据,新增两项税目(融资租赁合同和证券交易)、简并原两项税务为一项、降低四项税目的适用税率、缩减了征收范围,明确了纳税期限、以及减、免征收印花税的范围。
为配套印花税法的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6月底发布了以下公告:《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税(2022)22号公告、《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税(2022)23号公告、以及《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14号。以上公告针对企业经济业务发生频繁、交易众多、合同众多,导致合同归类、纳税义务判断、合同涉税事项分类及印花税合规遵从等真实业务场景中企业面临的工作难度、痛点给出了征管范畴的解答,解决了过往税收征管中一些争议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也于2023年6月30日颁布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以及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的解读,明确了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纳税人在《印花税法》实施后,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期限。
纳税义务人的重新定义
《印花税法》清晰定义了纳税义务人,并明确境外单位或个人也具有印花税纳税义务: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因为印花税是对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
注意①: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无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
注意②:企业财务在审阅合同或交易事项时,应参考印花税法中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并重点关注合同涉及的交付商品或服务、结合企业自身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来具体判断该合同是否属于印花税应税范畴,以及在合同书立时是否触发了企业的印花税纳税义务。
计税依据
《印花税法》明确规定:
1. 印花税应税合同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合同或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如果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综上,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此顺序确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公允市场价格。
2.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3.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税目及税率变动
《印花税法》实施后,对税目、税率做出相应调整,新增两项税目、简并原有两项税目为一项、降低四项税目的适用税率、免除2项税目缩减了印花税征收范围,提升1项税目的适用税率。具体情况如下:
1. 新增了2项税目:
① 新增融资租赁合同税目,以租金作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是0.005%;
② 新增证券交易税目,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是0.1%。
2. 拆分了2项税目:
① 将仓储合同1个税目拆分成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2个税目,适用税率保持0.01%不变;
② 将产权转移书据1个税目拆分成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3个税目。
3. 简并了1项税目:
简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2个税目为建设工程合同1个税目。
4. 调整降低了6项税目的适用税率:
① 建设工程合同的适用税率从0.05%降低到0.03%;
② 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从0.05%降低到0.03%;
③ 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的适用税率从0.05%降低到0.03%;
④ 资金账簿(实缴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适用税率从0.05%降低到0.025%;
⑤ 免征其他营业账簿(除资金账簿以外的其他账簿)的印花税;
⑥ 免税权利、许可证书的印花税。
5. 调整提升了1项目税额的税率:
将财产保险合同的印花税适用税率从0.003%。
印花税税目、税率的变动调整可以查阅参考下图:
印花税税目及税率新旧对比表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申报期限调整
1.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2. 印花税按季、按次、按年申报、缴税。
3.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4. 相较《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法》实施后,调整了印花税纳税期限:
① 取消按月申报。《印花税法》实施后,之前按月申报统一调整为按季申报;纳税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按季、按次或按年缴纳印花税;
② 无印花税核定信息的,纳税义务发生时可以按次申报,且纳税人在申报前无需做税种核定,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或etax申报即可;
③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申请调整为按季申报(为避免按次申报可能出现遗漏申报的情况,纳税人可以选择按季申报);
④ 营业账簿实缴注册资本金增加、资本公积增加,纳税人可以按年申报、纳税;
⑤ 纳税人如何选择按季申报还是按年申报?可以参考下图:
印花税按季申报和按次申报的区别
优惠范畴
印花税法明确了以下八种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2. 依法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3.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4.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5. 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6.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7.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8.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总结
综上,《印花税法》的颁布和实施,明确了关于“计税依据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所列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公允市场价格,纳税期限”的征管口径,解决了纳税人对于税法口径上的理解歧义和在以往办税执行过程中的困惑,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但是,此次出台的《印花税法》及一系列配套公告仍未能找到部分办税实践中需要指导和解决的少数问题。比如:征管口径要求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应提前进行印花税核定,但却没有明确给出印花税核定的具体操作办法。那么有意愿选择按季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如何进行税种核定并确定相应的税目可以按季申报?纳税人是否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印花税核定?还是纳税人去到属地税务服务大厅申请核定?又或者某些地区选择按季申报的纳税人无需核定,直接在某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在电子税务局或etax选择按次申报即可默认是按季申报?如果需要核定印花税,一旦选择按季申报,那么印花税对应的十多个不同的税目是否都需要进行核定?
《印花税法》实施后,首个印花税税款所属期是2023年7月至9月,选择按季申报的纳税人也将在10月完成首次申报,在此期间我们会持续跟进税务机关后续的政策、公告,一旦获取到最新的关于印花税核定的政策、要求或操作指南也将于第一时间按属地税务局要求操作、执行,并将相关信息进行分享。
【第8篇】股权变更缴纳印花税
导读:企业股东变更如果注册资本不变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股东股权转让需要按照转让协议的金额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关于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账务处理的具体相关内容小编已经一一整理在下文了,欢迎阅读,希望对你们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会计知识能有所帮助。
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根据我国印花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产权转移涉及到的书据或者合同都应该进行贴花,所以企业发生股东变更的时候也需要进行缴纳印花税。
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并未发生变化,只是股东发生了变化,此行为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印花税“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股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按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年度“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增加的,就其增加部分补贴印花。上市公司发放股票股利,应按“股本”账户增加的金额按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不需要缴纳按印花税“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项目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缴纳方式及对应账务处理
1、按合同自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由合同书立人在合同书立或领受时自行贴花。
纳税人在购入税票时作账,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书立合同贴花时作账,
借:税金及附加
贷:预付账款
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此时,作账: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印花税,每月计提印花税时,作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
3、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每月计提印花税,作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实际缴纳时,作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关于“股东变更缴纳印花税账务处理”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了
【第9篇】注册资金缴纳印花税
【导读】: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哪缴纳?通常情况来说,企业在收到实收资本的时候当月就需要一次性的缴纳企业的印花税。后期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的话,还需要追缴对应的印花税,具体的税率和内容介绍都可以参考下文。
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哪缴纳?
企业印花税是收到注册资金(实收资本)的当月就应及时一次性缴纳,如有增加,增加部份还应缴纳,其税率是按注册资本金的万分之五计算的.
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什么是企业的印花税以及税目的税率?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证券交易印花税,是印花税的一部分,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现行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出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买入方(受让方)不再征税。税率仍保持1‰。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个人买卖房地产按交易合同记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对买卖双方征收印花税。
印花税(stamp duty)是一个很古老的税种,人们比较熟悉,但对它的起源却鲜为人知。从税史学理论上讲,任何一种税种的“出台”,都离不开当时的政治与经济的需要,印花税的产生也是如此。且其间有不少趣闻。
税目税率
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一般地说,列入税目的就要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就不征税。印花税共有13个税目。
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所以,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公司注册资金印花税在哪缴纳?如何进行缴纳印花税?其实看完上文资料后,小伙伴们应该都已经知道在企业收到实收资本时,就需要一次性的按照印花税税率缴纳企业的印花税。当然后期企业如果需要增加注册资本一样需要追缴对应的印花税,通常税率都是万分之五的。如果你还有什么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来会计学堂或者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第10篇】土地评估收入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2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34号)第二条规定: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根据上述规定,资产评估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且资产评估合同也没有在印花税列举范围内,因此资产评估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第11篇】销售合同谁缴纳印花税
问:4s店销售汽车给个人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要缴纳买卖合同印花税?
回答1: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印花税法相关热点问题解读》(2023年7月22日)
问:我公司7月1日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要交印花税吗?
答:根据《印花税法》第二条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之“买卖合同”规定,动产买卖合同印花税应按价款的万分之三计算缴纳,但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您公司与个人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合同订立双方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
回答2: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2022-08-01
答: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印花税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买卖合同”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签订主体包括个人,因此在备注中明确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订立的动产买卖合同,遵循了印花税立法税制平移的原则。具体来说,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回答3:陕西省12366中心答复:2022-07-29
问:我们是汽车4s店,销售汽车、零配件、精品附件,和个人客户签署的销售合同,是不是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合同的范围内,即对于这部分的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
答: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1《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因此,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不征收印花税。
总结:
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1、4s店把汽车、零部件、装饰件卖给单位(公户、关联方、二网等),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2、4s店把汽车卖给个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4s店向单位(原厂、关联方、4s店等)采购汽车、零部件、装饰件,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4、4s店在对个人客户的车进行维修保养时,工时收入按照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
【第12篇】认缴制下的股权转让如何缴纳印花税
问题描述
我们是认缴企业,进行了500万的股权转让,转让价格为0元,需要交印花税吗?
专家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如果贵公司计税依据合理,交易金额确实为0,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贵公司股权转让价格过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那就需要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缴纳印花税。
政 策 依 据
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规定,对申报的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第13篇】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这些情况不用缴纳印花税
彭怀文
有人问:
国内的甲公司把境外m国的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给了国内的乙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在境外m国签署的。股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把股权转让协议带回了国内。
请问: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针对该问题,马上就有人给出了如下答复。
外企股东在国外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问:外资企业中的一位外国股东要把其所持股权转让给一家外国公司,在国外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合同的双方均隶属国外,并且股权合同签订地点也在国外。请问,这种情况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由哪一方缴纳?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规定,《暂行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暂行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另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91〕国税发155号)规定,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贴花,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据此,只要是在中国境内既具有法律效力,又是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无论其在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规定贴花。如果合同在境外签订的,应在境内使用时予以贴花。在境内贴花时,由单方使用的则单方贴花。若双方使用的,则双方同时贴花。
根据上述的权威问答,似乎甲公司和乙公司也是需要缴纳印花税!
但是,如果不加分析的套用,或者过分迷信权威问答而不注意差异,就可能导致犯错误而多交冤枉税。
总局问答的中股权,是指属于境内外资公司的股权。境内外资公司,是以中国法律成立的,是需要在中国政府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
而甲公司和乙公司虽然都是中国公司,但是交易的标的公司,却是在境外m国注册的,并不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规定: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上述规定中的“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显然是指中国政府的“管理机关”,并不包括境外国家(地区)的政府管理机关。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没有在中国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不属于“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文章开头问题中的甲公司和乙公司,并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同样道理,我们可以得出下面情况下的交易也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境内单位或个人,签署协议交易位于境外且在境外登记注册的汽车、房屋、建筑、矿山、草原、土地等。
单位或个人,签署协议买卖或转让不具有产权的地下停车位。
总之,没有在中国政府的“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
【第14篇】股权投资缴纳印花税
随着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正式施行,一些朋友对于印花税新旧条款的适用产生了疑问,其中有一个问题我认为比较有意思,就是企业的投资行为到底征不征印花税?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案例:戊公司持股a公司20%股权,由于企业业务调整,现戊公司拟新成立一家全资控股的子公司b,用持有的a公司股权进行出资。请问,戊企业就该股权投资行为,是否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戊公司出资后,股权架构如下:
解析:我们先来看一下《印花税法》税目税率表中对于“产权转移书据”的名录列举,备注栏很明确的说明,转让行为包括买卖、继承、赠与、互换、分割,没有投资!(见下图)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税目税率表规定:
鉴于此,所以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之前在《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范下不明确的内容,新法做了明确的说明?
为此,小编特地查找了各地的税务机关官方答疑口径:
可见,不管是《暂行条例》还是《印花税法》,部分地区的主管税务机关把该项投资行为都划为不征税范围了,动产和不动产投资都包含在内。可能与我们常规理解的,不动产投资需要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的惯性思维不符。这个问题,其实在实务中是有争议的,部分税务机关官方口径是不征税,也有部分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是要征税。但是小编认为,由于印花税是正列举税目的一个特殊性税种,如果在产权转移数据名录中并没有明确提及,是可以不征税的,有沟通空间。
总结: 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建议企业在遵循税法条文的同时,也要积极获取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执行口径,印花税要尽量做到不多交、也不少交,执行口径能够有据可依,切实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
来源:焦点财税(石羽茜)
【第15篇】购货需要缴纳印花税
导读:印花税税目多,税率也不一样。一般企业可能会涉及到税目中的几种,需要按照各自的税率和计税依据,缴纳企业的印花税。转口贸易涉及的合同缴纳印花税吗?转口贸易都有哪些税需要缴纳呢?
转口贸易涉及的合同缴纳印花税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对于转口贸易所签订的购货和销货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转口贸易都有哪些税需要缴纳呢
转口贸易业务主要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等。
(1)无增值税,无关税。境内贸易公司代理转口贸易的行为并不会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中国企业代理他国企业转口贸易行为,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都不在中国境内,所以中国企业代理他国转口贸易属于在境外销售货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由于货物未实际进出境,因此也不征收关税。
(2)个人所得税。除贸易公司内部员工须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销售业务发生时支付给中间人(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个人)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向境内外提供代理服务的个人支付佣金支付者应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出口贸易企业发生的转口贸易收入应按规定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向境外代理机构支付的佣金,如果境外代理机构在我国构成常设机构则应该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无需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4)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口贸易所签订的购货和销货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