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成品油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成品油消费税抵扣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成品油消费税抵扣
涂料生产企业消费税如何抵扣?
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消费税的抵扣在税法上是采用列举抵扣法,即只有是税法列举规定可以抵扣的情形才可以抵扣.即: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
(1)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
(3)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9)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也就是说只有这9种是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的情况,其他的是不能抵扣的.另外消费税的抵扣只是在生产环节,在批发环节、零售环节交纳消费税时是不能抵扣已纳消费税的.
拓展知识: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征收范围:
1、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2、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第2篇】成品油消费税进项发票
今天内容是关于成品油发票合集,从成品油发票是什么到成品油发票的意义均有小述,为了大家在有限时间尽量读到多的干货,圈圈会尽量把内容控制在千字左右,食用愉快!
大家尽量看完,不要直接加入收藏不看系列哦。
成品油有哪些。成品油共有7种类别,分别是汽油类、煤油、柴油类、燃料油类、石脑油类、溶剂油类、润滑油类。其中免征消费税的有乙醇汽油、汽油(废矿物油)、纯生物柴油、柴油(废矿物油)、燃料油定点直供、燃料油(废矿物油)、石脑油定点直供、石脑油(废矿物油)、润滑油基础油(废润滑油)。
成品油的发票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增值税卷式发票。
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成品油专用发票不可作废,只能冲红;成品油普通发票可作废或冲红。
成品油盘点。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成品油的监控。对于生产企业实行“票表比对”,征扣一致。生产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系统“成品油专用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发票上传“税控系统”,与“金三”中的消费税申报表进行“票表比对”。同时“税控系统”将成品油发票信息推送“电子底账”,根据各个购进企业分别生成经销企业购销台账,为经销企业提供开出发票的“成品油品类”和“可销售数量”。
而对于经销企业来说,则是“以进控销”。电子底账”将“经销企业购销台账”中成品油库存信息推送给“税控系统”,成品油经销企业(通过勾选进项发票)在线获取成品油库存,使用成品油专用模块并依据库存量开具相应数量的成品油发票。同时成品油发票上传“税控系统”,“税控系统”推送发票信息,更新“电子底账”中经销企业购销台账。
通过成品油生产企业“票表比对”与成品油经销企业“以进控销”的实现了销项、进项、进销项、征抵比对全流程监控,防范了“变名销售”和“账外经营”。
小结:成品油发票以进定销只是一个开始,随着营改增,未来的增值税发票都会由新系统开具,而新系统在成品油经销企业对货物流实施监控成功后,势必会推向更多行业,对更多税种进行同样的管理。随着电子底账购销台账更加完备,采集的数据更加详尽,未来税局可能会达到自动生成企业的套账的能力。基于这样的套账,就能自动算出企业应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甚至应纳所得税。
想一想,圈圈不由得哆嗦了一下。今天关于成品油发票的内容欢迎大家畅所欲言,加入讨论,关注圈圈,企业财务人员聚集地,就差你啦~
【第3篇】成品油消费税怎么抵扣
导读:在我们的生产生活中,时刻都在消费,也就是说只要消费就会有消费税,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却不是消费者本身,而是生产销售的企业。下面,请大家和会计学堂小编我一起来看一下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
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如需办理消费税税款抵扣手续,除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资料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提供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的,除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和复印件外,还应提供随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原件和复印件。 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通知第七条规定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凭证按照不同行为分别规定如下: 1.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纳税人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凭证为主管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同时征收消费税。 根据上述规定,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符合以上抵扣条件的,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应税消费品基本内容
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已于2023年12月1日停止征收)。
哪些外购应税消费品可以抵扣消费税?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有明确说明,那就是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大家记住了吗?
【第4篇】国税成品油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自3月起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等问题。
公告称,为加强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布有关问题公告。
公告明确,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需要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应凭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以及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其他凭证不得作为消费税扣除凭证。外购石脑油、燃料油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应凭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所载明的石脑油、燃料油的数量,按规定计算退还消费税,其他发票或凭证不得作为计算退还消费税的凭证。
自税款所属期2023年3月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申报的某一类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大于或等于开具的该同一类成品油发票所载明的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申报比对相符后,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比对不相符的,待解除异常后,方可解锁。
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23年2月28日前(包括2月28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23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外购入库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附: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一、发布本公告的目的是什么?
为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生产、批发、零售的全流程税收监控管理,发布本公告。
二、如何开具成品油发票?
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一)销售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为成品油发票。
(二)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成品油的生产和经销企业分别使用相应的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
(三)纳税人应按照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发票:
1.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3.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原因涉及销售数量的,应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中填写相应数量,销售折让的不填写数量。
4.成品油批发和加油站等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某一类别油品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同一类别油品总量。
例如,某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已取得成品油专用发票载明的柴油100吨、石脑油30吨,取得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载明的石脑油50吨,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确认购入柴油和石脑油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下载上述已经确认的信息后,可开具100吨柴油和80吨石脑油的成品油发票。
三、纳税申报表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自税款所属期2023年3月起,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的申报表于2023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附列资料有:《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四、对纳税申报实行比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消费税纳税申报时,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内容包括: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填报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开具的成品油发票、取得的税款扣除凭证、备案的税收优惠、代扣代缴税款等。纳税人申报的成品油销售数量,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已开具成品油发票载明的同类油品数量;申报扣除的成品油数量,应小于或等于取得的扣除凭证载明数量。
五、关于具体衔接问题有何规定?
(一)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截至2023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二)成品油消费税纳税人外购用于连续生产的成品油,取得2023年3月1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符合扣除规定的,纳税人应于税款所属期2023年4月前申报,计入《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一、扣除税额及库存计算”第2列对应的油品数量中。连续生产耗用后,按规定计算扣除已纳消费税税款。
【第5篇】成品油消费税用于
哪些成品油需要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消费税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
成品油作为消费税15个应税消费品大项中的一项,税目项下还包括七个子目,即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那么,哪些成品油需要征收消费税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成品油税目项下七个应税子目有相应的税法解释。
1、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更多油品资讯油品信息调油技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油品圈。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2、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3、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4、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哪些成品油需要征收消费税?
5、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6、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7、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
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第6篇】成品油消费税发展
十年前,2008年3月20日,国际原油每桶147美元,国内油价6.3(元);十年后的2023年5月26日,国际原油每桶75.56美元,国内油价7.4(元)。可能是桶贵了。” 油价最近,上述调侃国内成品油的图片在朋友圈广为流传,很多人也因此吐槽为何国内油价在下跌时跟不上国际油价,但在上涨时却是跟得紧紧。
其实,自2023年下半年国际油价暴跌以来,类似的段子就层出不穷。单纯从数值上看,今天的国际油价确实比十年之前低,国内的成品油价也确实比十年之前高。但中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并不是许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特别是在成品油消费税已经涨了近7倍的情况下,简单地进行数字对比并不合理。讨论2008年与今天的油价对比,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油品升级2008年,私家车喝的还是国三标准车用汽油,十年后的今天则是国五标准车用汽油,包括京津冀在内的“2+26”城市更是提前升级到国六标准。油品升级,价格自然上升。根据市场机构卓创资讯的统计数据,车用汽、柴油国三升级至国四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290元和370元;从国四升级至国五的加价标准分别为每吨170元和160元。也即:汽油共加价460元/吨,折合92号升价为0.36元。成品油消费税涨了近7倍 税收成品油消费税是指消费者在消费成品油时交纳的税费,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等起始环节由炼厂等主营单位缴纳,征收对象包括汽油、柴油、燃料油等7个子目,归属中央税种。中国从1994年开始对汽油征收消费税,2008年,国内汽油消费税仅在0.2元/升。2023年末至2023年初,国内成品油消费税在45天内迎来三次上调。彼时,财政部表示,中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做法。”对于选择的上调税率的时机,财政部解释称“选择油价下行时实施,不仅没有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还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三次上调后,汽油消费税为1.52元/升,维持至今。除了消费税外,中国消费者在购买成品油时还需要支付增值税、城建税等。粗略估计,流通环节的税负成本在整个成品油价格中占四成左右。“目前,国内成品油包含1.52元/升的消费税、16%的增值税以及12%的其他税费。由于国内不同地区油价不同,税费占比也有所差异。”卓创资讯成品油分析师徐娜对澎湃新闻介绍称,以广州为例,目前广州92号汽油价格为7.44元/升,其中包含1.52元/升的消费税,1.03元/升的增值税,以及0.31元/升的其他税费。因此,综合来看,广州92号汽油升价中包含2.86元的税费,税费占比为38.4%。此外,世界各国成品油中税负水平不同,并不具备横向可比性,因为税负与各国的政策、产油能力和人均收入水平及社会福利等都有关联。
【第7篇】成品油消费税开征时间表
近期,市场盛传中国即将开征成品油'周边'产品消费税,主要来自于进口的混合芳烃、轻循环油以及稀释沥青将成为重点纳入对象。有消息人士透露,早前海关曾与上述油品的主要进口商谈话调研,详细了解其贸易链及最终流向情况,结果指向汽油、柴油以及燃料油等应税油品,故此次再提征收消费税很可能是动真格的,铁板钉钉。
有消息称,消费税新政将可能自5月1日开始执行,这意味着自中国全额征收成品油消费税以来,留存多年的调和原料税收漏洞终将出现根本性的监管,调油玩家以及地方炼厂可能受到较大震动。
2023年年末2023年年初,财政部连续三次大举上调成品油的消费税税额,累计上调比例超过50%。此后,混合芳烃及轻循环油参与调和市场出现巨大的进口套利空间。据安迅思统计,部分大型调油贸易商混合芳烃在汽油中的调入比例高达30-40%。
有业内资深人士指出,随着消费税等重磅监管政策落地,加上目前国税总局正在推行的增值税发票监管系统,可能使得在成品油批发市场'夹缝中生存'的调油贸易商以及地方炼厂的合规成本进一步上升;此外早前中石化和中石油成品油外采政策收紧,再加上地炼无法获得畅通的成品油出口渠道,也很大程度上削弱调油贸易商和地炼的议价能力。社会资本成品油市场参与者的2023年开局实在艰辛。
据悉,已有大型国际贸易商紧急取消了来自韩国炼厂的混合芳烃和lco订单,以防止出现跳楼货风险。
2023年,混合芳烃和轻循环油(lco)进口达到巅峰,不过稀释沥青则大幅度被更具性价比的进口原油替代。当年中国分别进口混合芳烃和轻循环油超过1000万吨和400万吨,参与贸易商甚众,最终分头流向汽油和柴油调和市场。海关数据显示,混合芳烃进口中,有至少10%流入地炼。
根据两年前财政部最新的消费税税额政策,目前国内汽油和柴油的消费税分别达到约2110元/吨和1411元/吨,若计入增值税因素,则这部分税赋成本分别高达近2500元/吨和1650元/吨。混合芳烃和轻循环油税额可能相应参照制定,以堵住调油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漏洞。
【第8篇】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怎么报
导读: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入账?成品油用于不同部门或者不同的途径,相应的账务处理也是不同的。具体的会计分小编会在接下来的文章中做出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具体的内容详情请仔细阅读全文。
成品油生产企业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入账?
1、汽油用于生产经营的
借:制造费用(或营业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则不做)
贷:银行存款
2、汽油用于管理部门的
借: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汽油用于销售部门的
借: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4、用于职工福利的
借:管理费用(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
成品油发票报销新规!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从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
成品油发票是指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称'成品油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所谓新系统,是指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23年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即升级原来的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第9篇】成品油消费税的计算
消费税是个价内税,是对特定应税消费品的流转额(也就是售价)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应税消费品共有15类,但计税很灵活,既有从价定率计征,也有从量定额计征,更有两者结合的复合计征方法。
在征税环节上,虽然大部分都是生产销售、委托加工收回、进口(都是流通进市场的源头),但仍有部分特殊的在批发、零售环节征收。
因此,在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上,也要抽丝剥茧,且听我细细道来。
一、生产销售环节
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要发挥其价值,要么直接卖了,要么用于其他方面,如: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对外捐赠、自用、奖励职工等,那么这些行为都是要交税的!就在销售或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除非你不卖而是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那么允许你先不交,在最终应税消费品出售或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特殊情况:金银铂钻,使用从价定率计征,在零售环节缴纳。但是计算公式是一样的。
怎么计算呢?
1,从量定额计征,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后面涉及复合计征的,把这部分从量定额计征的应纳税额叫做定额税)
2,复合计税,适用于白酒、卷烟。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定率税+定额税)
3,从价定率计征,适用于除以上五种外的其他所有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要是没有销售额怎么办?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等方面,简而言之,就是视同销售。要按以下方法确定销售额:
①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一般情况按平均售价,投资入股、换取生产生活资料、抵偿债务三项用途按最高售价计税,简称投换抵)
②无同类消费税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价内税的本质)
如果不好理解的话,就列个方程式。以最广泛的从价定率计征方式示范,假设某个消费品,比如高档化妆品吧,成本为a,利润为b,消费税比例税率为c,求消费税应纳税额为x,则x=(a+b+x)*c
那么x-x*c=(a+b)*c
所以x=(a+b)/(1-c)*c
组成计税价格就是(a+b)/(1-c)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如果是从量定额计征,按销售数量×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不需要组价。
如果是复合计税,那么要先以从量定额计征方式计算出定额税,将定额税计入组价公式的分子中。假设计算出的白酒的定额税为d,则组成计税价格=(a+b+d)/(1-c)。
二、委托加工后收回
委托加工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部分辅助材料费用,加工成应税消费品。也就是对销售企业来说不是自产,而是他产。
那么,为了把控税源,要求委托加工完成时,受托方要代收代缴消费税,以堵塞委托方收回后出售不缴纳消费税的情况。除非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那么不需要代收代缴,而是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申报缴纳。
在确定计税依据时,也是有先后顺序的:
①先以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投换抵最高,一般情况平均)
②没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仍然是(a+b)/(1-c),a是材料成本,b是加工费,c是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税率。如果是从量定额计征,不需要组价。如果是复合计税,则组价=(a+b+d)/(1-c)
委托加工收回后,如果直接出售,是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的。但如果价高了,即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了,那么是要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的,同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最终交的是差额部分)
三、进口
进口环节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直接组价。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仍然是(a+b)/(1-c),a是关税完税价格,b是关税,c是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税率。
如果是从量定额计征,不需要组价。如果是复合计税,则组价=(a+b+d)/(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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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调整
进入2023年以来,成品油价格连续上涨,92号汽油已经涨到了8.7元左右!对广大车主和运输业主的影响更是明显!家用车以前每月油费5.6百,现在每月油费得七八百!家庭消费支出明显增加!疫情发生以来,对经济的冲击更是有目共睹。政府为提振经济,减轻广发中小微企业负担,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成品油消费税从2023年以来一直未有变化。成品油消费税从2023年年末到2023年年初。每升1元的成品油消费税暴涨至1.52元每升。2023年年末的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左右!截止今年五月份,国际原油价格翻了一番还多!无论是刺激经济发展还是减轻广大群众经济负担,消费税税率都到了该下调的时刻!
【第11篇】消费税成品油应纳税额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要比增值税小很多,而且消费税的计算也要比增值税简单很多。毕竟,增值税可以抵扣,而消费税不能抵扣。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消费税的计算方式。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及公式是什么?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分为三种情况,即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计算消费品的消费税时,大部分情况适用的就是从价税率。比方说,高档手表的消费税就是从价定律。
例如,“虎说财税”牌手表的不含税销售价是15000,表厂在2023年1月份一共销售了300块“虎说财税”牌手表。由于15000大于10000,所以“虎说财税”牌手表属于高档手表,需要缴纳消费税。根据高档手表的消费税税率是20%。
应纳消费税=15000*300*20%=900000。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际计算消费税时,啤酒、黄酒和成品油适用的就是从量计征方式。
例如,“虎说财税”啤酒厂在2023年1月份,对外销售了啤酒3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50元(不含增值税),另外还收取了包装物押金339元/吨。
判断啤酒的定额税率:
每吨出厂价格=2850+339/(1+13%)=3150。
3150>3000。即“虎说财税”啤酒厂出售的啤酒属于甲类啤酒,适用的定额税率是250/吨。
应缴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300*250=75000。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其实就是上面两种情况的综合,即计算消费税时既有从价计征部分,又有从量计征部分。比方说,白酒在计算消费税时,就是使用复合计征的计税方式。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具体规定可知,白酒消费税的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白酒的消费税属于复合计税的情况,即白酒的消费税既有定额税率,也有比例税率。
举例说明:
“虎说财税”牌白酒每瓶的出厂价是904。由于白酒的增值税率为13%。即“虎说财税”牌白酒的不含增值税出厂价=904/(1+13%)=800。
另外已知,“虎说财税”牌白酒一瓶的重量是一斤。计算一下每瓶“虎说财税”牌白酒,需要缴纳的消费税是多少?
需要注意的是,白酒的消费税要在出厂时缴纳。即按照白酒的出厂不含税价计算消费税。
每瓶“虎说财税”牌需要缴纳的消费税=800×20%+0.5*1=800*20%+0.5*1=160.5。
当然由于白酒在计算消费时可以核定计税依据,实际需要缴纳的消费税要比上面计算得少很多的。
【第12篇】成品油的消费税如何申报
3 月 1 日凌晨 2 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大连销售分公司成功开出第一张税额为 300 元的成品油增值税普通发票。3 月 1 日上午 8 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辽宁大连石油分公司成功开出第一张税额为 9202.71 元的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此举表明本市两家最大的成品油零售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升级成功,标志着市国税局对消费税的管理进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此次升级工作是在维持现行消费税政策不变、不增加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的前提下,借助信息化手段消除油品市场存在的因个别企业的偷漏税造成的不正当竞争。具体措施为:一是将以往各种油品通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变为'成品油专用发票',有效防止手动开票带来的变票问题;二是由'人管'变为'模块化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成品油消费税管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要求,今年 3 月 1 日起,销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的企业,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模块开具发票。市国税局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调取分析成品油消费税税种鉴定信息,经过核实筛查后确定了本市成品油生产及经销企业名单,为后续企业升级培训提供依据。目前,本市已完成系统升级的成品油生产及经销企业 2703 户。
启用和推广成品油开票模块是'互联网 + 税务'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利于企业提高管理效率,也有利于税务部门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和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下一步,市国税局还将继续做好成品油企业开票与消费税纳税申报培训及后续管理等工作,让政策全面落地。
【第13篇】1994年成品油消费税
成品油消费税贯穿着中国成品油行业的发展,消费税率是怎么调整的?与成品油相关产品是否受影响?本文将为您解析从1994年到2023年,这二十年间中国成品油消费税发展的历程。
1994年分税体制改革,成品油消费税确立
1993年底,国务院及国税总局发布消费税相关的通知,其中规定消费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归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汽柴油的单位需要交纳消费税,其中汽油交纳0.2元/升,柴油交纳0.1元/升;出口汽柴油免征消费税。
1998年鼓励无铅汽油,确立汽柴油征收范围
1998年底,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从2000年1月1日全国所有汽油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车用含铅汽油,改为生产无铅汽油,并要求国家质监局等制定了无铅汽油的标准。更多油品资讯油品信息调油技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油品圈。为减少生产无铅汽油,加大对含铅汽油的消费税征收税率。
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标准在政策引导下制定出来,en590-1998《车用柴油》,gb17930-1999《车用汽油》。
另外对汽柴油征收范围有调整,规定“辛烷不小于66的各种汽油,用其他原料、工艺生产的汽油,以汽油组分为主,辛烷值大于50,经调合可以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品”等属于汽油范围;“倾点在-50号至30号的各种柴油,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合精制可以用作柴油发动机的非标油品”等属于柴油范围。
2006年油品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
2006年3月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文调整和完善消费税,其中涉及油品的是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另石脑油针对用途消费税征收有额外规定。
2008年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率,完善定价机制
国务院、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文规定成品油进行税费改革,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等,与此同时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并调整各税目涉及范围,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等规定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汽柴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并根据国际原油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2023年-2023年消费税征收对象扩大
2023年国税总局出台2023年第47号公告,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也可征收消费税;(2)非应税产品以应税产品销售;低税率产品以高税率产品销售均需要交纳消费税。
2023年国税总局出台2023年第50号公告,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通过引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等等来区分产品是否需要交纳消费税;(2)对已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根据公告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可申请退款或抵减后期应纳消费税。
2023年消费税使用二维码发票,征收税额提高
2023年国税总局出台2023年第33号公告,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成品油经销企业从2023年8月1日起使用带有二维码的增值税发票。
2023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93号“关于调整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及从2023年12月1日起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2023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96号“关于停止征收成品油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起,各地区停止在成品油批发、销售环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023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局总局发布“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2023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10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第14篇】成品油消费税征收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3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3年5月12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明确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3年6月12日起,对部分成品油视同石脑油或燃料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公告主要涉及三种成品油。一是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混合芳烃”;二是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轻循环油”;三是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主要包括“稀释沥青”。
“轻循环油”、“混合芳烃”、“稀释沥青”通常含有较多芳烃或沥青成分,一般不用作燃油。近年来,少数企业大量进口,加工生产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流向非法经营渠道,危害成品油市场公平,存在较大社会安全隐患,造成环境污染。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内已将有关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现三部门发布公告,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公告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不涉及其他贸易管理政策。
企业购进并使用上述产品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适用燃料油或石脑油现行消费税退(免)税政策,不会增加合规生产经营企业的税负。
【第15篇】偷逃成品油消费税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被查处】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部分企业偷逃成品油消费税案件进行查处。辽宁省盘锦市部分企业存在数额巨大的涉嫌虚开发票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随后,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人民政府的指导督办下,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
经查,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宝来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篡改生产设备名称等方式为掩护,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通过将应税成品油变名为非应税化工品销售等方式,偷逃成品油消费税。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查处,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相关人员涉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逃避缴纳税款罪,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另据中新经纬1月16日电,据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16日消息,1月15日13时30分许,辽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截至目前造成5人死亡、8人失联。
涉事化工厂曾8次被环保部门处罚,历次处罚累计金额60万元。其中,2023年3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化工厂连续开具三张罚单,处罚事由未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