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公司无忧网
当前位置: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免税产品免的是什么税(1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3篇优质的产品免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免税产品免的是什么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免税产品免的是什么税

【第1篇】免税产品免的是什么税

当下,人们为了省钱,越来越喜欢去免税店消费。相比境内商场专柜和官方网站,免税店的单件商品小则可以省下几十元,多则可以省下几百元甚至更高不等。那么,免税店的商品为什么卖得如此便宜?免税店的“免税”到底免了什么税?

其实,免税店虽然统称“免税”,但并不是免去所有环节的所有税种。一般而言,免税店免的税仅仅针对“进口环节”,当其进入销售环节时,该交的税费还得照样去交。

那么,在“进口环节”免税店主要免的税具体包括哪些?在这里,“进口环节”免的税主要是进口增值税和关税。

第一是进口增值税。所谓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以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针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来说,凡是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都需要缴纳进口增值税。

计算增值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增值税率,其中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则组成计税价格中还要包括进口环节已纳的消费税税额,最终,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公式演变为 : 进口增值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率)×增值税率。

第二便是关税。所谓关税,是指一国海关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征收的一种税。关税在整个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尤其是随着国家开放大门越开越大,进口商品金额和种类不断增多,关税的重要性愈发凸显,甚至在某些国家,关税成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

计算进口关税税款的基本公式是: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比如,进口一台治疗骨科疾病的机器a,价值1万美元,进口关税税率是12%。那么,在计算关税总额时首先要换算汇率,将申报的外汇换算成人民币,比如usd1=rmb6.4,经换算,这台一万美元的机器a的进口价格=64000元,而这64000元也是计算进口关税的“完税价格”。如果关税税率为12%,只需用64000x12%便可得出关税的总额=7680元。

那么,一件进口商品如何计算整体的进口增值税和关税呢?仍以机器a为例,上面我们已经计算出了关税的总额=7680元,这时还需进一步计算进口增值税额。根据“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的公式,组成计税价格=64000元+7680元=71680元。然后,假设进口增值税的税率为17%,那么,最终的进口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增值税税率=71680x17%=12185.6元。最后,进口增值税加上关税最终=12185.6+7680=19865.6元。

19865.6元这一数字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字,高达19865.6的税费再分摊到进口商品身上,使得本来价格就高的烟草、酒水、化妆品、手表、珠宝等商品的价格进一步攀升。而且,化妆品、手表、珠宝等高档品按理来说还需要缴纳消费税,其中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为15%,高档手表为20%,烟丝更是高达30%。所以,总体来看,如果不免税的话,进口商品的价格将会大大增加,无疑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反观免税店,可以将上述税费全部免掉,难怪人们都喜欢去免税店购物,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

除了免税外,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商品还可以“退税”。退税和免税在流程上有所不同,在免税店,商品的购买价格即是不含税的价格;而退税则必须先购买商品、之后再申请退税。

具体来看,退税主要指的是退还增值税和消费税。这部分的税率一般集中在5%至20%,一般游客都可以享受。那么,为什么会有退税这项优惠政策的存在?这是因为,游客不是旅游目的地国家的居民,他们给旅游目的地带来了经济利益,但却无法享受当地税收部门提供的福利,因此花出去的钱有一部分申请退税是理所应该的。

那么,相比而言,免税和退税哪个优惠力度更大呢?其实,这要看一件商品适用的关税税率是否高于退税税率。一般而言,烟酒、化妆品的关税更高,因此适合直接在免税店购买。而其他大件奢侈品等物品,本身适用的关税税率相对较低,所以还是在商场或者专卖店先购买、再退税比较划算。

值得注意的是,退税的程序是需要自己去办理的。所以提醒消费者在购物前后,要主动寻找tax free的标志,以便了解此地是否可以办理退税,免去来回奔波的麻烦。此外,还要注意一些细节规定,比如退税手续是否在离境前90天内办理有效,或是必须在当天携带购物小票一起办理退税才可以,以此避免无法退税的损失。

从上述分析可见,在免税店购物确实优惠多多。此前,我国和国外的一些免税店不够普及,比如一款化妆品在过海关前的成本价也就5000元,但是过海关进口到国内就要交1000多元的税,此后还要从进口海关运输到国内仓库、再出库到商场售卖,在这个过程中商家还要加上各种成本费用,导致进口商品的售价大大增加。而在免税店模式得到更广泛的普及后,免掉了进口增值税、关税等流程,再加上一些降价促销等活动,使得进口商品价格向平价型演变,使得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有能力购买名牌手表、化妆品等,这大大刺激了国内消费需求,带动了经济快速增长。所以,免税店模式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但是,在火热的背后,也导致一些人对免税店产生一定的误区,认为既然是免税店,那么所有的税都应该一免皆免。实则不然,免税店免税,仅仅针对进口环节而言,当商品进入销售环节时,还是得照章征税。也就是说,免税店零售免税货物时还得必须缴纳增值税。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免税店好处多多,但也并不一定皆为福利,有些不法的免税店利用游客等化身“购物狂”,盲目“买买买”的心理,将一些“热销品”大范围降价,殊不知,商品里面可能充斥着以次充好的残次品,甚至是假货。所以,即使免税店的商品再便宜,我们在购物时也要多留一个心眼,多加一份警惕,多关注、多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基本情况,做好调研和攻略,在货比三家的基础上挑选喜欢的商品,避免陷入免税店商家设计的“免税陷阱”。

【第2篇】农产品免税备案后可以开专票吗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金额内可以免增值税啦,上元会计按最新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申报不超过10万,按季不超过30万,可以免增值税。但是前两天有朋友说,他们是小规模的,一个季度收入才15万,另外开了张7000(未含税额)的专票,是不是可以全免增值税啦?上元会计遗憾的跟他说,不可以全部免税的,因为他开了专票。下面上元会计就跟大家说为什么?

上元会计提醒的大家,开专票就意味着不免税。大家可以来跟上元会计君看两个文件:

(1)最新修订版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4号文件 第十条 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3篇】关于农产品免税的报告

专栏 | 农业产业互联网

农产品流通主要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农产品由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的过程,包括农产品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是促进农业再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按照农产品种类,农产品流通可以分为粮油流通、肉禽蛋流通、水产品流通、蔬菜流通、干鲜果品流通、棉麻土畜及烟叶流通及其他。按照组成环节分类,农产品流通又可分为农产品收购、运输、储存、销售。

农产品流通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农产品流通行业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萌芽阶段(1978-1984年)、发展阶段(1985-2023年)、转型阶段(2023年至今)。

农产品流通行业发展现状

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行业市场发展迅速,市场规模将持续保持上升趋势,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可实现23833.7亿元。其中,水产品、蔬菜、干鲜果品三类农产品市场成交额占比最大,占市场份额62%左右,蔬菜成交量又格外突出,市场摊位数达17.2万个,成交额达39723.3亿元。

尽管我国农产品流通市场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但流通效率较为低下。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农产品流通行业环节较多,虽然农超对接模式已经大规模的普及,但尚不完善。其次,农产品流通行业存在严重的供给性结构失衡,农户作为整个农产品流通行业供给的主要主体,尚不能做到与下游消费者有效的对接,造成了部分农产品过剩,部分农产品供不应求的结构性供给失衡的现状。最后,我国冷链物流技术尚不完善,与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运输过程中损耗率均值维持在10%的水平,阻碍了农产品流通行业的进一步扩张。

农产品流通行业供应链

农产品流通行业的上游主要是农产品供应商,中游主要是农产品流通企业,下游是零售终端。

上游农产品供应商主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场以及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农民生产合作社大多是以生产和销售农产品为主。农场则可分为国有农场和家有农场,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中可以看出,全国国有农场的数量在2003年达到峰值,高达1967家,此后国有农场数量逐年下降,到2023年已经降至1758家,虽然2023年国有农场数量有所回升,但整体呈下降趋势。

此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国有农场农业机械总动力逐年稳步增加,到2023年已达到316亿千瓦,国有农场中大中型农用拖拉机数也在稳定增加,说明目前我国国有农场集中度在不断提升,机械化程度在不断提高。农产品生产基地是经过集中投资并建成的农产品集中生产地区,多依据农产品种类进行划分,包含粮食生产基地、油料生产基地、渔业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等类型。近年来,农超直接对接模式兴起,有效的减少了流通环节,提高了农产品的流通效率,农产品生产基地已逐渐发展成为上游农产品供应商的主流模式。中游农产品流通企业主要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以粮油、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肉禽蛋等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为交易对象,为买方和卖方提供商品集散、信息公开、结算等服务的交易场所。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多采用b2b的模式,客户群体极为稳定,信誉度高,因此成为我国整个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核心,我国近七成的农产品均通过批发市场进入流通领域。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农产品综合市场数量在2023年达到峰值,全国共有715家农产品综合市场。虽然如此,但农产品流通企业极重视资产运营,具有很强的商业地产性质,盈利模式单一,导致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如今电商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数量逐年降低,业绩增长困难,预计未来市场份额将大幅下降。

其他领域企业主要包括大型商超以及新进入农产品流通市场的大型物流、电商企业。随着农超对接模式应用范围的扩大,在大型超市如沃尔玛、家乐福的带动下,预计将由越来越多的超市直接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除此之外,大型物流如顺丰,大型电商平台如京东、淘宝凭借其先进的冷链物流技术,庞大的用户基础,在农产品流通领域预计未来会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成为农产品流通企业未来主要的盈利增长点。下游涉及的零售终端则可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模式。线下主要包括大型商超、农贸市场以及餐饮行业。其中大型商超如沃尔玛、家乐福、华润万家等在主要城市已经形成销售网,且目前农超对接模式盛行,早在2007年,家乐福就开始开展农超对接项目,直接向农民或农业生产合作社采购瓜果蔬菜,截至2023年,家乐福已经与超过550家农业生产合作社,120万余名农民合作,预计未来合作会持续增加。相比之下,农贸市场则主要存在于乡镇,像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城市的城市商业规划中已经不再布局农贸市场。在乡镇农贸市场也正逐渐被超市所取代。接下来是餐饮行业,对于餐饮业来说,农产品的需求较为稳定,特别是在居民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对食品安全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对生鲜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目前,在农产品流通企业成功开展农超对接项目后,一些餐饮企业也在积极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对接,试图通过直接对接的方式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保障食品质量,提高收益。线上渠道主要包括垂直电商以及综合电商两大类。垂直电商包括每日优鲜、盒马鲜生等生鲜类垂直电商平台。2005年,易果网上线,我国垂直类生鲜电商平台开始发展。后来,随着综合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等上线生鲜频道,凭借其庞大的用户群体,加上“半日达”“次日达”的强大吸引力,我国生鲜电商平台的线上规模逐步扩大。但由于人们的消费习惯短时间难以改变,截至2023年农产品流通线上渠道市场份额仅占三成左右,远不及预期。不过,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居家隔离政策的实施,所有的物资必须实现“零接触”配送,用户群体增大,有助于培养用户形成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的消费习惯,进而促进农产品流通行业线上线下渠道的融合发展。

行业驱动因素

1. 人口消费的结构化转型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升级,生鲜已经从只面向少数人的奢侈品变成大多数家庭餐前餐后的必需品。而生鲜占农产品流通的绝大比重,生鲜市场的快速发展,必然带动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

2. 信息化建设

我国目前农产品流通依旧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结构性供给失衡的问题,农民作为农产品供给的主要主体,在整个农产品流通行业尚处于弱势地位。为此,商务部建设了“农村商务信息工程”,“新农村商网”等工程,这两项工程的建成可以更有效的实现产品供给端和需求端的对接,有利于农民及时掌握市场需求,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解决结构性供给失衡的问题,促进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快速发展。

3. 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税收优惠政策早在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曾印发《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开始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023年1月、2023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分别两次印发《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继续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针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推行的这些优惠政策一直延续至今,有效降低了农产品流通的运营成本,促进了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2. 乡村振兴政策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明确提出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的发展目标。2023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提出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等发展目标。这些政策的出台,促进了农业产业发展,从供给端发力,促进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

4. 新冠疫情的爆发

新冠疫情爆发以前,受制于农产品保质期短,尤其是生鲜易腐烂的特点,人们更倾向于线下消费,线上平台模式营业收入一直低于预期水平。但新冠疫情的爆发,居家隔离政策的实施,无接触配送的需要倒逼人们选择线上购买,线下配送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扩大了消费群体,推动了线上农产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发展障碍

1. 供给不确定因素多

农产品及时供给是整个农产品流通行业得以运行的前提,但农产品的生产又经常面临自然灾害风险,比如气象风险、病虫害风险、洪水灾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通常会直接导致农产品的歉收,供给不足。

2. 产品滞销

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行业还存在着结构性供给失衡,经常会面临部分农产品过剩的问题,影响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发展。

3. 食品安全风险

农产品尤其是生鲜类产品,最为重要的就是食品安全,质量,但农产品保质期短,且目前我国冷链运输尚不成熟,相较于发达市场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依靠冷链运输的水果损耗率高达10%以上,蔬菜损耗率高达20%以上,而发达国家的损耗率却已经维持在5%的低位。冷链运输环节的不足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直接影响农产品下游的销售。

【第4篇】农产品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企业在物资采购环节是否有筹划的技巧呢?答案是肯定的。经总结,采购环节中可以运用如下纳税筹 划技法。

一、发票管理力面。

①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 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即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如 产品收购凭证),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 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有关联次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采购物资时必须严格遵守《发 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法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规定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二、税收陷阱的防范。

避免在采购合同中出现诸如:“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此类条款。因为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付完全款,而根据合同这将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抵扣。 只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确定各具体的款项包含什么内容,税款的缴纳如何处理。例如, 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就没办 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通过谈判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价格压低一点。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的筹划。 自 2003 年 3 月 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 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 通知》(国税发[1995]015 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 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90 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 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 133 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抵扣进项 税额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购货对象的选择。 税收是进货的重要成本,从不同纳税人手中购得货物,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例如,一般 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认购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但由税务 机关代开的外)。因此,采购时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种方式付款(考虑资金时间价值) 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五、购货运费的筹划。

①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而购进材料的运费则可以抵扣。采购时应予以考虑。

②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采购时要予以考虑。

③购进材料物资等发生运费、售货方名称要求与运费发票开票方名称一致,否则,购货方不能抵扣运 费进项税。

六、选择合适的委托代购方式。 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购进各种原、辅材料。由于购销渠道的限制,工业企业常常需要委托 商业企业代购各种材料。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 算两种形式。

两种形式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其财务核算和纳税利益各异。 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业务是指:

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②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 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

③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 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 项税额。

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 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要垫付资金。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的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

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代购费用 视同正常购进业务,符合规定的抵扣条件时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而言,由于第二种代购方式支付金额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第一种 代购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从纳税利益的角度看,一般来说,第二种代购方式 优于第一种代购方式。 巧签投

【第5篇】农产品免税发票如何抵扣

案例一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请问:

这样抵扣是否正确?

答 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是错误的,这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 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 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案例二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自产自销蔬菜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请问:

这样抵扣是否正确?

答 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是正确的,这份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1. 自2023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限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提 醒:

关于农产品的抵扣有三种情况,给大家分享一下:

情况一:

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按发票上的9%的税额抵扣(注意:2023年4月1日后开具的发票为9%)。

情况二: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23年4月1日,按票面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情况三: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按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注明的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注意:

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既包括企业,也包括农业合作社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第6篇】农产品免税发票票样

免税发票是合法的凭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然可以用于公司报销。只是单位财务可能是源于内部规定,需要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免税发票也可以报销。那么免税发票是什么样的?如何开具免税发票?收到免税发票怎么做分录?在会计行业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今天悦报销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免税发票是什么样的

免税发票免税发票长啥样,说实话,我们日常实践中遇到的免税发票开具样式有点五花八门。

具体给大家举例看看。

1、税率栏显示:免税,税额栏显示***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实施细则》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上述发票属于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的自产农产品,所以适用免税政策。开具了免税增值税发票。

2、税率栏显示:***,税额栏***

有些没法自行开具发票,是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免税发票的,比如农民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

小编老家有大面积种植葡萄的,每年葡萄成熟时候,会有很多企事业单位到农户家批量采购。然而,葡萄种植户一般不具备自行开具发票的能力,正常情况下,农户销售自产葡萄都是免税的,需要免税发票,还得去税务局代开,当然麻不麻烦这里不讨论,有些地方麻烦,要带一堆资料,比如自产自销备案表、身份证、土地权证、土地租赁协议等,有些地方又有出台简便政策。

按理来说,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发票应该和第一种是一模一样的,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开出来的税率栏并不是显示免税,而是显示***。如下图:

这个应该是税务局代开系统的设置问题,就像现在代开的发票很多还不显示编码简称一样,软件的版本问题而已。

3、还有一种,用零税率开票,也就是税率栏0%,税额栏***,这种开票方式就是错误的开票方式,比如下面这种。

按照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3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税没有问题,但是开票却有瑕疵。

它混淆了零税率和免税的概念,但现在很多有免税业务的企业还是开的0%的发票。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零税率产品目前是增值税税种中最优惠的概念。零税率不仅仅是指销售环节免税,而且进货环节包含的进项税还给予退回。这个概念基本上就是指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时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而且,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充分享受零税率的福利。

所以,免税开票目前就第1、2两种方式是符合规定的。而如果自开请一定按第一种方式开具发票,也就是税率栏开免税,税额为***。

免税发票到底怎么开?

先看最新的一些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支持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问题解答》(日期:2023年02月12日)中以问答的方式明确:

问:纳税人发生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纳税人发生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视情况开具不同类型的普通发票。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收到免税发票怎么做分录?

比如一般纳税人免增值税项目(税率为13%)含税销售收入680000元: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1769.91[680000÷(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8230.09(601769.91×13%)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8230.09

贷:营业外收入 78230.09

其中,销售额601769.91元,填入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一)'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明细'的第16栏的'销售额'中,同时反映到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9栏'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征增值税,仍然按不免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月末确认减免税额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所有计税项目均为不含税'销售额',不是含税销售收入,因为增值税是价款(金额)与税额是分离的。

一般纳税人开的免税增值税发票怎么做帐?

现将免税货物按照正常货物销售处理。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或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应缴税费-增值税

然后减免税税额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缴税费-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338524.html

以上就是本文介绍的免税发票如何开?收到免税发票怎么做分录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的财务知识,尽在悦报销网站,感兴趣的就来关注吧。

【第7篇】鲜活农产品免税申请

收购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怎么计算?按照国内目前的税法条例规定,企业收购农产品,符合条件的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那么购进免税农产品的税额是可以通过购买价格乘以扣除率公式来处理.小编老师已经整理好很多关于免税农产品方面的资料给你们,建议你们可以来阅读下述文章.

收购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怎么计算

购进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

1、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农业项目免税规定都有哪些?

1、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或个人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比如农场、农民个人.

2、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3、"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4、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5、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收购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怎么计算?综合以上内容所述,其实我们按照小编老师阐述的相关资料解读,学员们应该知道一般企业购买免税农产品就按照发票上的税额来申请税前扣除的,相关的扣除税率可以选择9%或者3%税率来计算.如果大家对此上文解读的资料还有其他的疑问,建议你们可以来这里试试.

【第8篇】销售农产品免税文件

导读:免税农产品如何开票?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结合搜啊一下,自去年7月1日起农产品税率调整,自产的农产品是免税的,就不存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有增值税普通发票,这个发票是的税率为0,详细的注意事情请看下文的介绍!

免税农产品怎么开票?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的免税农业产品、收购废旧物资等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以销项税额扣除.

在会计核算时,一是按购进特殊产品有关凭证上确定的金额(买价)扣除10%的进项税额,作为其成本;二是扣除的10%部分作为进项税额,待以后用销项税额抵扣.

销售自产农产品

根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

1、哪些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何为农业生产者?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既包括企业,也包括农业合作社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3、如何开票?根据规定,销售免税农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免税'.如果购货方是企业的话,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否则对方无法抵扣进项税,成本也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 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第9篇】饲料产品免税增值税

增值税的减税、免税

一、法定减免:7项

(一)销售自产农产品:指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包括:制种、“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畜禽饲养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自2023年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出版物进口单位为科研院所、学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资料等,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动产):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个人销售不动产不是一律免税。

二、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除经营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口粮之外,其他粮食企业经营粮食一律征收增值税。 2.自2023年5月1日起,上述增值税免税政策适用范围由粮食扩大到粮食和大豆,并可对免税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饲料 免征增值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 单一大宗饲料,配合饲料,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混合预混料。但是,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10项

(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

1.优惠内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同时符合的条件:如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发改委规定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等。 (二)医疗卫生行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税。

2.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自执业登记起3年内对自产自用的制剂免税。 3.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的服务收入:按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卫生服务收人,免税。

4.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免增值税。

5.供应非临床用血:简易办法3%计算应纳税额。

(三)修理修配劳务的增值税优惠 飞机修理,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即征即退。

(四)软件产品的增值税优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五)供热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人继续免征增值税。 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人的比例确定免税收人比例。

(六)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

1.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注意: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税范围。

2.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制种行业增值税政策 制种企业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八)新增:“十三五”期间进口种子种源増值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种子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九)新增: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优惠政策 1.对纳税人从事大型客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项目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2.对纳税人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并对其因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而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 3.纳税人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十)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政策 继续对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

【第10篇】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

案例一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请问:

这样抵扣是否正确?

答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是错误的,这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 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 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案例二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自产自销蔬菜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请问:

这样抵扣是否正确?

答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是正确的,这份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1. 自2023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限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提 醒

关于农产品的抵扣有三种情况,给大家分享一下:

情况一:

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按发票上的9%的税额抵扣(注意:2023年4月1日后开具的发票为9%)。

情况二: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23年4月1日,按票面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情况三: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按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注明的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注意:

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既包括企业,也包括农业合作社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11篇】销售初级农产品免税吗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物业公司,我们将两年前购入的一批苗木进行栽培后销售是否可以作为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其中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贵公司购入苗木栽培后销售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智墨机构

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税务、法律、会计等咨询和培训

北京智墨税务师事务所

智墨国际公共管理

坚持“走出去”

与“引进来“相结合

促进国际商业、文化、

金融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第12篇】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17%

案例一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请问:

这样抵扣是否正确?

答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是错误的,这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1. 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 财税【2012】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案例二

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自产自销蔬菜的农民合作社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

借:原材料-蔬菜 9.1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万元

请问:

这样抵扣是否正确?

答复:

以上抵扣增值税的处理是正确的,这份免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1. 自2023年5月1日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规定:“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限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提 醒

关于农产品的抵扣有三种情况,给大家分享一下:

情况一:

收到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专用缴款书,按发票上的9%的税额抵扣(注意:2023年4月1日后开具的发票为9%)。

情况二:

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2023年4月1日,按票面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

情况三:

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农产品,按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注明的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

注意:

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既包括企业,也包括农业合作社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企业财税问题欢迎咨询贵州芒果财税~

【第13篇】农副产品免税发票抵扣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程序是怎样的?财务人员了解这个问题吗?如果你也不清楚的话可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一起学习!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程序是怎样的?

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通知》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值得关注的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农产品收购凭证发票抵扣注意事项】

从2005年4月1日所属期起,一般纳税人开具收购发票(包括有抵扣联和无抵扣联)必须通过企业电子报税管理系统采集收购发票信息并生成《收购统一发票清单》,连同其它申报资料每月申报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不按时报送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单位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进的免税粮食,可依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国税明电[1999]10号)

对于农民个人按照竹器企业提供样品规格,自产或购买竹、芒、藤、木条等,再通过手工简单编织成竹制或竹芒藤柳混合坯具的,属于自产农业初级产品,应当免征销售环节增值税。收购坯具的竹器企业可以凭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国税函[2005]56号)

通过会计学堂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内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清楚呢?不太明白的也没关系,你可以在线咨询我们老会计答疑,我们将会针对你的问题作出解答!欢迎咨询哦!

免税产品免的是什么税(13个范本)

当下,人们为了省钱,越来越喜欢去免税店消费。相比境内商场专柜和官方网站,免税店的单件商品小则可以省下几十元,多则可以省下几百元甚至更高不等。那么,免税店的商品为什么卖得如…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产品免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如何抵扣(4个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如何抵扣(4个范本)96人关注

    案例一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更多]

  • 关于农产品免税的报告(15个范本)
  • 关于农产品免税的报告(15个范本)81人关注

    专栏|农业产业互联网农产品流通主要是指通过买卖形式,将农产品由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的过程,包括农产品收购、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是促进农业再生产的一种经济 ...[更多]

  • 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17%(15个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17%(15个范本)74人关注

    案例一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更多]

  • 农副产品免税发票抵扣(3个范本)
  • 农副产品免税发票抵扣(3个范本)67人关注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程序是怎样的?财务人员了解这个问题吗?如果你也不清楚的话可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一起学习!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程序是怎样的?自2017年7月1 ...[更多]

  • 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4个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4个范本)67人关注

    案例一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更多]

  • 农产品免税发票票样(15个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票样(15个范本)49人关注

    免税发票是合法的凭证,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然可以用于公司报销。只是单位财务可能是源于内部规定,需要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免税发票也可以报销。那么免税发票是 ...[更多]

  • 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15个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抵扣(15个范本)43人关注

    案例一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更多]

  • 农产品免税发票如何抵扣(15个范本)
  • 农产品免税发票如何抵扣(15个范本)31人关注

    案例一我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酒店,今年4月份从一家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金额10万元。借:原材料-蔬菜9.1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