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上海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上海税务三分局地址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上海税务三分局地址
[以2023年上海市税务局进面公示为例][其他省市、部门在之后更新]
注:在国考中有三套卷子,分别为副省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和行政执法类职位,本篇中所涉及到的岗位为行政执法类职位和部分市(地)级综合管理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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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情况:
本次上海市税务局招录人数共607人(其中综合管理类有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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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
国家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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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主要内容:
以本次上海市局的执法类岗位为主题,展示岗位的进面分数分布。
在之后文章展示其他省份税务局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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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解释:
每张图有两部分,分别是对同一个分数情况的两种展示(直方图和散点图)
直方图纵坐标为人数,横坐标为分数区间。
散点图纵坐标为分数区间,横坐标为人数。
本篇的图片部分主要有以下内容:
图1-1.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行政执法类](直方图)
图1-2.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行政执法类](散点图)
图2-1.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综合管理类](直方图)
图2-2.上海市税务局岗位进面分数分布[综合管理类](散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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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部分岗位招录不止一人,但只公布了进面分数,在本次统计中,对于招录不止一人的岗位,以招录人数来确定点数的个数,如招录两人,则该岗位在散点图中则有两个点,因此会出现连续几个点分数相同的现象。
上海市局行政执法类:
平均分:120.57
主要分布于110-130分,
最高分137.3分,为上海市虹口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十)岗位
最低分95.6分,为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七)岗位
全省130分以上的进面岗位有113个,100分以下的进面岗位有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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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图1-2
上海市局综合管理类:
平均分:121.99
主要分布于115-135分,
最高分136.3分,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四)岗位
最低分105.8分,为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一)岗位
全省130分以上的进面岗位有8个,100分以下的进面岗位有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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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图2-2
注:大家如果有想了解的考情(比如其他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可以在评论区留言,我会根据大家的留言情况进行之后的更新。
如果认为我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到位或者不妥的地方,也欢迎指出。
【第2篇】上海税务大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将整体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新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一楼中厅北侧)
二、新第一税务所启用时间
2023年7月25日
三、对外服务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四、按照“非预约、不上门”原则,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等预约通道提前预约,实现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
详情参见:办税服务厅“全预约制”操作指南
因服务场所搬迁,原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自2023年7月25日起停止对外服务。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3年7月21日
交通指南1.公共交通:可乘坐嘉定1路、嘉定6路、嘉定14路等至嘉戬公路迎园路站下车,步行约50米到达。2.自驾:行政服务中心嘉新公路东侧有一个公共停车场。
为缓解道路及停车压力,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来源:上海嘉定
【第3篇】上海税务代理
随着时代的变迁,互联网的透明化,信息也越来越公开化。
就说说代理记账这个行业,从2008年到2023年这个板块可谓之潜龙升天,行业保持着传统的理念,一分价钱一分货,随之互联网的巨大变化,各大行业开始内卷,当然其中也不乏有很多企业始终保持着最初的理念,但还是有很多小企业逃不过时代的淘汰,为了能够分一杯羹,市场最终开始爆发了,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市场更新迭代,行业开始以低价引流,其中不乏有很多客户被选中。
如今随着抖音、快手等各大平台的崛起,网络上纷纷起落,代理记账一年999,甚至还有免费代理记账。相信各大网友也看到了很多视频的推广,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距?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
个人兼职代理:成本低自己在家有电脑就可以实操,其实国家很早就宣布个人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为了考虑到企业财务及税务安全问题,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将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理念不精:为了能够低价引流,从而造成客户体验感极差,虽然客户是选择了,第二年很难再继续合作,一旦问题频频出现,客户会主动退出,后期发现了问题也与之没有关系。
空手套白狼:低价先让你进来,后期发生其他服务加价收费,服务价格不对等,相信不少客户也遇到过,这收费那收费为什么一开始不说清楚呢?
没有办公室外聘兼职做账:表面看似没有问题,随着长时间的合作,专业问题无法解决,办事效率比较低,很难联系上对接人等等
其实换而言之,你真的相信这个价格能买到你想要的全部服务吗?又或者你了解到的服务是不是全部的?按照一家正规的代理记账企业来说,在上海一家小规模企业收费至少在:2000-4000之间/1年。一般纳税人企业收费至少在:4800-8000之间/1年。主要取决于客户企业自身需要的服务。
欢迎体验优质财税服务,更多问题讲解敬请期待!!!
【第4篇】国家税务总局上海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前期在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负责相关演艺合同签订、片酬商谈、合同拆分、催款收款等事宜,并具体策划起草“增资协议”,设立“掩护公司”,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帮助郑爽逃避履行纳税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恒的违法事实以及有关情节等因素,对张恒处以郑爽在《倩女幽魂》项目中偷税额(4302.7万元)0.75倍的罚款,计322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向张恒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罚款,目前正在依法追缴中。
上海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文娱领域从业人员及其经纪公司、经纪人的税法宣传教育和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发现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等帮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计、策划、实施逃避税行为的,将进行联动检查、一并依法从严处理,切实促进文娱领域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第5篇】上海市税务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全文有效
2021.12.1
为进一步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制定的《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日
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机关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合理、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四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办案单位是指各稽查局和第三税务分局。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局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局审理委员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由市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市局分管法规、稽查工作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单位包括法规处、货物劳务税处、企业所得税处、个人所得税处、财产行为税处、社保非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科技处、国际税务处、督察内审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五税务分局、市税务稽查局。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市局审理委员会委员。
市局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办公室主任由法规处主要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二)制定市局审理委员会的具体议事规则;
(三)审查办案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
(四)指导监督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市局审理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工作职责如下:
(一)受理、审核提请审理的重大税务案件材料;
(二)向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分送书面审理所需的案件材料;
(三)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四)负责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相关事务,草拟会议纪要;
(五)草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
(六)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统计、报告和归档等日常事务;
(七)承办市局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根据部门职责,分工负责,参加案件审理,提出审理意见。
办案单位负责提交重大税务案件证据材料、拟作税务处理处罚意见、举行听证。
办案单位为独立执法主体,对其提交的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拟作出的税务处理处罚意见负责。
第十条 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参与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决定;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回避,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决定。
第三章 审理范围
第十一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包括:
(一)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
(二)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暂行办法》督办的案件;
(三)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
(四)拟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审理的案件;
(六)其他需要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
(一)公安机关已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的;
(二)公安机关尚未就税收违法行为立案,但被查对象为走逃(失联)企业,并且涉嫌犯罪的;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应监察、司法机关要求出具认定意见的案件,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后,应当将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5日后可以作出决定。
第十三条 各稽查局应当在每季度终了后5日内将稽查案件审理情况备案表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章 提请和受理
第十四条 对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重大税务案件,办案单位应当在内部集体审理程序终结后5日内,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
各稽查局需提交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应当经市税务稽查局重点案件集体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通过。
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
第十五条 办案单位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应当提交以下案件材料: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三)办案单位内部执法文书(稽查报告等);
(四)主管税务机关对案件处理的反馈意见(各稽查局提供);
(五)听证材料;
(六)相关证据材料。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应当写明拟处理意见,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应当标明证据指向。证据材料应当制作证据目录。办案单位应当完整移交证据目录所列全部证据材料,不能当场移交的应当注明存放地点。
第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案卷交接单上注明接收部门和收到日期,并由接收人签名。
对于证据目录中列举的不能当场移交的证据材料,必要时,接收人在签收前可以到证据存放地点现场查验。
第十七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办案单位提请审理的案件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
(一)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提交了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的,建议受理;
(二)提请审理的案件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但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建议补正材料;
(三)提请审理的案件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审理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第五章 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应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理决定,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理决定的,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日。
补充调查、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拟处理意见报国家税务总局审理委员会备案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应当重点审查:
(一)案件事实是否清楚;
(二)证据是否充分、确凿;
(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五)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六)拟处理意见是否合法适当。
第二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案件涉及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重点审核,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所出具的审理意见应当详细阐述理由、列明法律依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审理意见进行审核,对案件整体处理意见是否同意表明态度并签字。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阅案卷材料,向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第二十一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案件采取书面审理与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案件一般先经书面审理程序审理,对书面审理存在争议的案件以及特殊案件采取会议审理程序审理。
第二节 书面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批准受理重大税务案件之日起5日内,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及必要的案件材料分送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书面审理。
第二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应在收到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送的案件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审理意见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四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及时汇总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书面审理意见,按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一)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经书面审理一致同意办案单位所提处理意见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在书面审理意见中列明需要补充调查的问题并说明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召集提请补充调查的成员单位和办案单位进行协调,确需补充调查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案件材料退回办案单位补充调查;
(三)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程序违法的,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后将案件退回办案单位重新处理;
(四)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确凿,但适用法律依据有误,或案件定性有误,或处理意见有误的,应提出具体的适用法律依据、案件定性及拟处理意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将相关意见书面反馈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调整后再次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五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不应超过30日,有特殊情况的,经办案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办案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充调查,或者补充调查后仍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六条 办案单位补充调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不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及处理意见的,应将补充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提交给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继续进行书面审理。
(二)需要修改原案件定性或处理意见的,修改后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重新提交材料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审理;不再符合本办法所称重大税务案件的,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终止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第二十七条 审理过程中,办案单位发现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书面告知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终止审理。
第二十八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相关事项超出本机关权限的,按规定程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节 会议审理
第二十九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书面审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经沟通或专题会议讨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向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报告,提请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
第三十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会议审理,将会议审理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成员单位,并分送案件材料。
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单位到会方可开会。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及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成员单位应当出席会议。
办案单位主要负责人、案件调查人员、案件审理人员、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必要时,市局审理委员会可要求被调查对象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参加会议。
第三十一条 会议审理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会议议程一般包括:
(一)办案单位汇报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二)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初审意见;
(三)各成员单位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
第三十二条 经市局审理委员会会议审理,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依据明确的,依法确定审理意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作《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经市局审理委员会副主任审阅后,报送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签发;
(二)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调查;
(三)案件执法程序违法的,由办案单位对案件重新处理;
(四)如因适用法律依据不明确,或者需要处理的事项超出本机关法定权限的,按规定请示上级机关或征求有权机关意见。
第三十三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审理情况制作审理纪要,由市局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签发。会议参加人员有保留意见或者特殊声明的,应当在审理纪要中载明。
第六章 执行和监督
第三十四条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终结后,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将相关案件材料移交办案单位。
办案单位应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意见书》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加盖办案单位印章后送达执行。
文书送达后5日内,办案单位应将相关文书送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五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对审理工作相关材料进行整理,一案一卷,保存归档。
第三十六条 市局审理委员会应当于每年1月31日之前,将本市上年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统计表报送国家税务总局。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各区税务局应设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辖区内重大税务案件,其中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具体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9号发布,2023年第4号修改)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1 17:21 来源 : 上海税务 字号: [ 大 ] [ 中 ] [ 小 ] 打印本页 【显示更多属性】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新浪微博
一、主要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1号),进一步提高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我局对《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制定目的
为了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等要求在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落到实处,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将制定目的进行了调整。
(二)修改保密规定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有关规定相衔接,落实《意见》关于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有关要求,在《办法》第四条规定“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工作纪律,依法为纳税人缴费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三)调整重案审理范围
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法》第十一条增加不属于市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规定。
(四)将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纳入《办法》
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本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范围的公告》(2023年第10号)中关于本市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规定纳入《办法》。在第十一条规定市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在第三十七条规定各区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审理标准为拟处罚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五)修改组织听证有关表述
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听证”的规定相衔接,在《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要求听证的,由办案单位组织听证。”切实保障税务行政相对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六)明确审理期限的执行口径
在《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办法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本办法有关‘5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包括法定休假日。”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6篇】上海税务网站
4月征期延长!4月为大征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申报!详细抄报流程来了,就按这个来!
4月征期延长!税务局通知!上海地区:
上海税局明确: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9日。
其它地区:
税务局明确: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税控盘版抄报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
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左右。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申报系统客服热线。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税务ukey版操作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左右。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金税盘版抄报税方法
操作方法①上报汇总
情况1:上个月开具的发票均已经上传成功,且与税局网络连接正常,则月初第一次登陆防伪税控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执行汇总上传并有成功的提示。
情况2:上个月开具的发票部分或全部未上传成功,则系统无法自动完成抄报税。可在网络连接正常情况下点击 发票管理-发票修复 修复一下上个月的发票,待发票上传完成后,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按钮。
②申报
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网站或办税大厅进行纳税申报。
③清卡
申报成功后再次登录软件自动完成清卡操作,提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代表月初清卡已完成。
查询抄报税完成状态所有性质的单位查询方式相同,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菜单,查看相应票种的锁死日期,锁死日期为下个月,汇总报送资料为“无”,同时符合这两项条件,则表示本期抄报税成功。
征期常见问题解答
1、进入开票软件填开发票提示:金税盘处于锁死期,不能开票!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计算机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软件,如果满足清卡条件系统会按月依次进行抄报清卡,直到将所有月份数据处理完毕,即可正常开具发票。如果不能自行清卡,可以到税务大厅清卡
2、进入开票软件填开发票提示:金税盘处于汇总期,不能开票!
解决办法:由于征期未汇总上传,汇总上传以后才能开票。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提示汇总上传成功后再开具发票。
3、汇总上传时提示:增值税专普票汇总上传失败,原因:存在离线发票,不能汇总上传!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原因:由于上个月开具的发票有未报送的,所以不能自动汇总上传。
解决办法:(1)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点击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右侧“测试”按钮,如果提示连接成功,再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月份选择上个月点击修复
修复成功后,进发票查询查看上个月发票,报送状态全部变为“已报送”后,再点【汇总上传】。
(2)如果测试失败,则证明网络不通,需通过以下四种方法检测:
①查看电脑日期时间是否正确。
②核对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是否为:https://218.57.142.46:7002(英文状态下输入),点击测试查看是否连接成功。
③如果有路由器,建议重启路由器。
④退出杀毒、防火墙、电脑管家、360卫士、金山毒霸类的拦截软件
4、汇执行远程清卡时提示:清卡失败,核心征管系统:未申报或未比对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请检查核对是否在“电子税务局”完成了申报扣款的申报工作,申报扣税款成功后才能执行征期清卡操作。如果申报成功了还这么提示可以去电子税务局尝试更正报表。
5、汇总上传时提示:增值税专普票汇总上传失败,原因:该版本非征期不支持汇总上传或者本期征期汇总信息已成功清卡!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如果已经清卡成功会有相应提示。具体需看状态查询判定。
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如有其他票种也需核实):
(1)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月,说明已经报税清卡成功,无需再汇总上传正常使用即可。
6、远程清卡时提示:增值税专普票清卡失败原因:无汇总信息或当前处于非征期,无法进行远程清卡!应如何处理?
故障图示:
解决办法:如果已经清卡成功会有相应提示。具体需看状态查询判定。
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如有其他票种也需核实):
(1)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月,说明已经报税清卡成功,无需再远程清卡正常使用即可。
7、领票一定要清卡,并且没有报税资料
领票前一定要保证已经完成了报税清卡,并且盘中没有报税资料,如果:
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
锁死日期:2023年05月**日
报税资料:无
这时候就可以领购发票
来源:税控小蜜蜂(侵删)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4月07号
【第7篇】上海财经大学税务硕士
一、择校原因
一方面是学校区位优越,就业率好,另一方面是税务专硕竞争压力不大且招生人数较多,每年考研除去推免人数大概可招60人。加之本人想在南方发展,上海开设税务专硕的较好学校只有复旦与上财,综合下两校的性价比,报考了该校。
二、报录人数分析
可以看出,上海税务专硕的报录比大概是5:1左右,每年分数线分数线在380左右波动且招生多,大大增加了上岸几率。
三、396经济联考
(一)数学(4月-6月学完第一遍):
教材:《核心笔记》、《800题》、刘玮宇老版网课、《数学精点》、《陈剑1000题》、市面上各种模拟卷
因为考试大纲变动的原因,所以先听了刘老师网课和核心笔记,自己做了笔记。然后用李永乐的书、赵鑫全数学精点作为知识点补充。听完一边课后就是在补充笔记,背诵笔记上的考点公式等等,再通过陈剑1000题和各种模拟卷提高熟练度。2023年刘老师又有了新网课,也可以听新网课,这样就不用费精力去补充大纲了。最后冲刺阶段就是在背公式、复习之前的错题和典型题为主,辅以做模拟题保持手感。
(二)逻辑(7月学完第一遍):
教材:形式逻辑、论证逻辑、综合推理
刚开始看了吕建刚的教材,没有看网课。根据老吕的讲义思路走,老吕形式逻辑讲的很好,后来感觉我的综合推理和论证逻辑部分一直正确率不高,且没有形成系统,就去mba大师上2倍速听了薛睿老师的这两部分课。然后在mba大师上刷199逻辑的真题。
注意:逻辑真的要大量做真题,模拟题重要程度远小于真题。其次,最近几年综合推理部分比例增多,建议多关注。
(三)写作(10月开始):
教材:《王诚写作高分指南》、《王诚写作真题》
写作分小作文和大作文。
小作文套路明显。根据王诚老师的书汇总各种常见谬误并且在每种谬误下列举出常用的批驳句式,从范文中整理常用的过渡句、衔接词、总结词以及巧妙的词句。自己有了框架之后,需要坚持练习,一周练习两篇小作文,并且对照各种范文批改并总结,刚开始是敲word,考前最后1个月就手写在答题卡上。
大作文套路不强,发散性强,但是王诚书里有思路引导,很有用,可以总结出各种思路框架,方便快速搭建写作框架。这个时候你可以多看看各种作文题,列写作提纲,然后看范文提纲,进行补充。框架问题解决后,要去解决语言问题,此时就需要你动笔写了。在写作的过程中去锻炼自己的语言。一周一篇的频率即可。
四、英语二
教材:《张剑黄皮书》、《红宝书》、《潘赟作文书》、周思成小作文讲义
4月初开始背单词,用的红宝书,一天2单元-3单元。。单词背快一半时候开始做黄皮书,英语一做完做英语二。如果做阅读有困难,可以看看唐迟的阅读书。黄皮书保持一天一篇或者隔一天做两篇阅读,并且做完精读。
英语作文是从10月中旬才开始。
小作文看起来灵活性很强,但是也可以找到套路。周思成小作文能帮你梳理小作文写作思路框架,也就是套路,黄皮书里有很多词组和情景语句以及补充模板帮助你拓展语句库。大作文套路性更强。就看了潘赟的作文书,整理了大作文写作模板,考试直接套模板+适度灵活发挥就行。
五、政治
教材:《肖秀荣精讲精炼》、徐涛强化班、《肖1000》、《肖4》、《肖8》、《腿姐冲刺课讲义》和视频、《徐涛冲刺背诵笔记》、《腿姐冲刺背诵笔记》
8月底开始听徐涛强化班,用精讲精练作为基础教材,搭配肖秀荣1000题。并且尝试去背可能是选择题的部分,特别是黑体字和1000题中出现过的东西,达到熟练。
11月开始,徐涛腿姐都开始公众号带背了,可以跟着他俩看重点考点。这个时候,如果8月9月基础打的好,选择题考点和整个政治大纲已经在心里形成体系了,跟着他俩复习考点会很轻松。并且建议从这个时候开始系统着重背政治的马原部分大题,如果复习时间紧张最后只背肖四也行,但是如果现在开始背后期背肖四压力会变小很多。
大约11月底,腿姐出冲刺押题班,肖四也会出版。这俩书基本能押中考研其他所有主观题,因为其他主观题都非常时政化,在精讲精练里是背不到的。同时,时政选择题基本也在腿姐冲刺班和肖四肖八中,个人认为不必再看别的,把更多时间留给其他课。
六、433税务专业基础
参考教材:《中国税制》朱为群、《税收学》胡怡建、《税收学原理》王玮、《税收征管》吴旭东、《国际税收》朱青、《轻松过关1》刘颖。
选择判断题主要考轻1内容和基础原理内容;简答题基本是课后题;计算分析题基本是轻1计算题;论述题是基本原理和热点问题的融合。今年计算题不让带计算器,注意考前一定要手算做计算题练手。大家如果在考研复习过程中有困难的话,也不妨报一个辅导班,比如新祥旭考研全科一对一私人订制vip辅导课程,针对性强,上课时间可以灵活协商,课下还可以免费答疑解惑,对考研初复试应试备考这块的帮助是非常明显的。
实务部分:听轻1网课+做轻1课后题。5-8月看完轻一所有网课,把轻一学了一遍,一边学一边滚动复习,一定要复习,内容真的很多,不复习就很容易忘!
理论部分:从7月开始看书,一直看到10月。要总结各种税种的历史、现状、问题以及未来改革方向,还有国际税收和税收征管的热点问题,其实上财专业课要求掌握税收热点问题,要求对前沿问题有所了解,个人感觉这也是为啥感觉上财专业课比较难,得分比较低的原因。最后的冲刺阶段就是不断背书并且反复做轻1的大题,把自己容易错的地方牢记在心。
tips:最重要的参考教材是朱为群的《中国税制》。并且当不同教材内容出现冲突时,以朱为群老师《中国税制》中的内容为权威参考。
关于复试:
2023年上财复试占总成绩30%,100分制。所以对于初试成绩靠后的学生,尤其是分数拉不开的情况下,复试是十分重要的。总的来说,复试分为政治问答、英语口语和专业课问答三个部分。
政治问答题一道,主要考察政治立场,不侧重内容,在分数构成中不占比。
英语考察一道口语题,以生活向、口语向为主,与老师对话时常约三分钟。
专业课问题数量没有限制。以回答时长为依据,老师会把复试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采用抽题的形式,抽到的题一般为原理题,但是接下来老师会根据你的回答内容和相关原理对应的热点进行拓展提问,这就是复试与初试的不同之处,需要掌握更丰富的前沿知识。
最后,希望我的这些经历能给即将参加考试的学弟学妹们一些参考,祝大家平衡学习和生活,放松心态,成功上岸!
【第8篇】上海税务申报软件下载
本文目录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如何下载安装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从2018.6起开始使用“网上税务局”软件,可以在网上搜索进入你所在省份的国税总局网站-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下载,找到“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
以河南省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进入官网。
2.在税局官网的首页点击进入“资料下载”。
3.在“资料下载”页面点击进入“涉税软件下载”。
4.在页面中点击进入“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
5.在弹出的新页面里点击“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程序。
6.下载完成后,打开压缩程序,点击安装即可。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1、首先你要登录所在地的网上税务局,在页面的右下角,可以看到“客户端下载”。
2、点击“客户端下载”,进入下载界面,在界面上可以看到下载的链接。
3、选择完整安装包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进行安装。
4、安装过程也很简单,只要点击下一步和我同意,即可完成安装。
5、安装完毕后就可以直接登录了,输入公司的税号和密码,完成登录,就可以开始申报了。
如何下载安装注册网上申报系统?
1、先到国税局网站下载网上申报安装包,进行解压,解压出来的是一个文件夹,如图所示
2、点击打开文件夹,选择:install,运行打开,弹出对话框,点击:快速安装,安装大概要3分钟左右
3、安装完成后,会有提示,如图,点击立即体验
4、进入到了登陆界面,用户名不用管,按默认的,密码默认输入:123456,然后点:登录
5、输入姓名,手机号码,点获取验证码,输入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再点击:下一步
6、输入:税务登记号(纳税人识别号)及注册编码,再点:下一步,弹出对话,选择“否”
7、注册成功,进入网上申报页面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并开通网上报税权限,取得网上纳税申报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1、下载要登录官方网站 2、下载时要注意下载最新版本 3、下载使用前详细阅读申报规定 4、遇到困难或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联系当地税务局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是否需要下载安装软件取决于网上报税的类型,如果是申报地税则无需下载软件,直接登录当地地税官网进行申报。如何是申报国税,则需要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
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的方法:
1、首先在搜索中输入国税申报,在搜索结果中可以点击国家税务总局的连接。
2、点击后即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
3、在上方的导航栏中点击“纳税服务”选项。
4、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可以点击网上申报和进入平台申报,并下载相关软件。
5、如果需要办税指南,可以点击下方对应的“申报纳税”的按钮。
6、找到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下载申报指南进行查看。
【第9篇】上海税务注销流程
吊销是指发生法定的严重违法行为或不接受管理后,由主管机关依法依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正常情况下,公司被吊销之后都会选择吊销转注销。但也有很多老板认为,公司都被吊销了为什么还要注销,注销那么麻烦,就那样放着呗。结果突然某天发现自己坐不了高铁、不能再新注册公司了,才意识到吊销的严重性。
哪些情况容易造成公司被吊销?
1.不参加年检公告,或者逾期之后仍然不做年检的。
2.公司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成立后无特殊原因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
3.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经营过程中超出登记经营范围。
4.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其中不参加年检公告以及逾期不做年检是比较常见的吊销营业执照情况。
什么叫做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常见的原因有哪些?
1.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2.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3.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4.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或者吊销转注销。
公司被吊销不注销有哪些影响
1.工商黑名单限制三年,法定代表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2.税务方面会限制终身,税务不仅仅限制法人和负责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名下其他公司也不能正常报税,并且不能参与国有企业招投标。
3.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纳入征信系统。限制高消费,甚至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限制出行。
由此可见,并不是公司被吊销了就万事大吉了,被吊销之后转注销才是一劳永逸的方法。
公司被吊销执照之后还能恢复吗?
如果公司是工商部门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吊销的,那么就不能恢复。但是如果认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错误,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如果行政行为撤销,那么营业执照就可以恢复。
如果您的名下有公司被吊销,也可以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公司执照被吊销了怎么办理注销呢?
执照吊销后,办理注销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公司被吊销后应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2.注销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办理税务注销。公司被吊销之后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税务注销程序
4.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税务注销回执单、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前往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5.公司公章注销。携带、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前往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章。
6.工商注销。在登报公告期满后,可办理工商注销程序。携带刊登公告的报纸、清算报告、税务注销回执单、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填写注销申请单,在工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出具准予注销通知单,完成工商注销。
更多工商财税知识关注:上海中亿侬企业服务小帮手
【第10篇】上海税务软件
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近期推出了全新发票管理功能,运用icr智能识别和发票信息鉴真识别,为用户提供更加快捷高效的发票管理工具。
对企业用户来说,在费用报销过程中会遇到各式各样的发票,往往占用了大量的输入、整理、核对的时间,而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新推出的发票管理功能模块,通过识别、鉴真、去重等步骤,实现发票的数字化管理,不仅解决了发票管理的诸多难点,也为费用报销工作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工具!
一、发票全票种icr智能识别
互软umis的icr智能识别能轻松识别机打发票、电子发票、火车票、出租车票、定额发票、通行费等各类发票(票据)的照片或者扫描件,精准识别出发票类型、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金额、税率、税额、买方卖方名称、税号等多种信息。
二、发票真伪快速鉴真
互软umis的通过快速采集发票代号、发票号码、发票校验码,并对接税务部门的发票鉴真数据接口,在用户通过pc端或移动端进行发票上传的同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的鉴真识别。
三、发票使用情况去重
互软umis在发票使用过程中进行数据比对,判断该张发票是否已经存在、已经被使用,并提示使用者,避免发票被重复报销,并有效减少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四、发票归档
互软umis对所有上传至系统的发票进行归档,用户能自行配置归档规则,以适应用户各自不同的内控规则制度。
互软umis的发票管理模块与费用报销模块无缝对接,一次识别,全过程应用。同时,结合umis平台的流程在线审核、审批,整个报销流程迅速、高效完成,大大提升用户整个费用报销流程的效率。
什么是icr智能识别?
icr(intelligent character recognition)智能字符识别是在ocr(optical character recognition,光学字符识别)的基础上,植入了计算机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icr智能字符识别采用了语义推理和语义分析,对于ocr未识别的字符,可根据该字符上下文语句信息并结合eai的语义网络的知识库,进行未识别部分的字符信息补全。在语义推理的过程中,只有当未识别字符上下文片段中的变量节点与语义知识库中语句匹配完全成功时,才将匹配结果输出,解决了ocr技术的缺陷。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的发票管理功能采用上海互联网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自行研发的多特征融合的图像超分辨率重建算法优化文字识别技术,形成了独有的icr智能识别功能,实现各类票据全部结构化字段的精准识别,支持模糊、高光、印刷错乱、不清晰等多种场景,让报销更简单、更高效!
关于互软umis:
互软umis智能协同管理平台,是一款标准化的智能协同管理软件产品,秉承以人为中心、以流程为主线、以知识为基础的设计理念,为企业、政府、医疗和教育机构等各类组织创建高效沟通、紧密协作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利器,其在打破信息孤岛、整合管理信息、协同管理流程、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都能为客户带来实质性的提高与全新的体验。
【第11篇】上海税务热线电话
发票告急、税控设备锁死、更正申报无法完成……疫情封控期间,众多企业遇到棘手的涉税问题。一个多月来,宝山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党员干部通过一条热线咨询电话架起了税企顺畅沟通的桥梁,为企业纾难解困。4月以来,这条特别的热线共接听各类咨询电话3409个,涉及保供企业107个、复工复产企业76个,解决各类涉税难题1097个。
4月13日,为了咨询年度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和发票领用事宜,宝山某公司财务人员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宝山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咨询电话,电话第一时间接通。因计划上市的发展需要,这家企业依法依规需要更正4家系列公司2017、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急需领用1.5万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接线员了解情况后,通过所长室协调科室和相关税源管理所,商讨解决方案。
最终,税务部门通过邮件收取企业审计报告、先办后补承诺书,开辟“线上申请+上门取票”绿色通道等方式,为企业成功解决涉税难题。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十分感激:“真的没有想到,在疫情特殊时期,税务局办事效率这么高。”
“你好!太意外了,这个点也能打通你们电话……”4月30日,热线专班居家接线员张美娟接到宝山某餐饮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咨询电话,得知该公司是为多个隔离点供餐的重点保供企业,现因纸质发票告急造成资金回笼困难。通过热线电话协调,根据“一次不用跑”发票核定、领用方案,两小时内为该公司解决了发票领用问题。
自4月1日热线建立以来,办税服务厅人员隔离不隔断、停工不停摆。随着复工复产逐步推开,电话量从封控初期的零星咨询激增到单日150余个,宝山区税务局积极协调电信公司,开通了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呼叫转移功能,将接线专班由先期“吃在电话旁、睡在工作间”的4名驻守干部,扩大到两个办税服务厅10名居家办公人员,最高峰时可以9人同时呼入、同时接听。他们专业细致解答每一个纳税人、缴费人的问题,坚持做到“一个电话管到底”。
同时,宝山区税务局还集结了税务专家导师、业务骨干、驻守干部以及居家办公人员,组建了一个对外咨询专家团队微信工作群。作为咨询热线的专业“后援团”,咨询团队涵盖所有业务领域,确保企业咨询的问题有响应、能解决。
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是特斯拉上海工厂的二级供应商,疫情封控前,公司财务转移到苏州分公司办公。近日,因其税控设备1张已开具发票无法上传,导致后续无法开票,因疫情原因又无法携带税控设备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补录业务,严重影响到该公司复工复产进度。
居家接线的宝山区税务第二十二所沈海虹,接到该公司财务的电话求助后,第一时间在咨询微信工作群发布具体问题,所长室、驻守干部、居家办公人员、居家税收管理员、税控设备供应商代表等,各方迅速联手响应。
在查询印证企业发票等相关信息后,工作群及时作出系统原因导致开具未上传的准确判断,制定了手工退票、“网上领取”重购+远程下载、开票端空白作废、实体票作废拍照回传办税大厅印证的解决方案,在不违反办理要件、纳税人足不出户的前提下,成功解决了税控设备无法开具发票的急难问题。“可以正常开发票了。这么多部门、这么多人为我们公司一起想办法解困,坚持制度又有热度,我们真的非常感谢!”电话那头传来该公司财务的连声感谢。
来源:上海宝山
【第12篇】上海税务咨询电话
6月1日,上海进入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区内各办事窗口有序开放,不少市民一早儿便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地办理所需业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也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居住证、公租房等事务。
据了解,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各区域之间减少人员流动穿梭,降低人员交叉接触:在等候区,区政务服务中心把好“入口关”,座椅则设置了间隔,采用物理隔断方式,确保座椅等候区域人员间距,所有办事人进门必须落实健康核验“数字哨兵”、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随申码、行程码、核酸阴性报告。对不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办事人,工作人员会登记其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协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和核酸阴性报告情况。取完号进入大厅前,保安及工作人员将协助办事人做好手部及相关物品消毒工作。
引导市民线上办理业务
同时,在服务区,窗口、自助机及中心正门口排队区域均设置了“二米线”,工作人员会随时提醒办事人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能够线上办理的业务,工作人员也引导办事人通过“随申办”或“一网通办”自助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针对自助区管理,为避免办事人在大厅脱下口罩使用自助机进行人脸识别,产生防疫风险,办事大厅内自助机在疫情期间全部暂停使用,将人脸识别功能移至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事人可在自助服务区开展身份认证等相关业务。自助服务区采取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
据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线下服务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国定假期及周六、周日停业。需要注意的是,6月1日至6月中下旬大厅仅接受线上预约后到现场办事,办事人可以提前一天通过“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随申办”app、“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等方式进行预约进行线上预约。
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
上午8:45,市民周女士走进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等了两个月了,今天终于能办过户了。”在“数字哨兵”上完成扫码核验,测完体温,周女士赶紧拿出材料,领号等候办理。
引导窗口接待咨询
大厅里,包括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及税务三所在内的17个受理窗口全线开启,接待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我们目前实行预约制办理,遇到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出示本人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健康信息,并登记身份信息后,也可现场取号等候办理。”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受理大厅因地制宜设置了单向流动的出入口,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工作人员对大厅内办事人员总量采取限流措施。“当场内人员较多时,我们会人工控场,实行场外等候,做到出入动态平衡。”据了解,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从6月1日恢复线下业务办理起,并提供延时服务,将原工作时间延长调整为8:45至12:00,13:00至17:00(12:00至13:00大厅消毒),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
做好个人业务受理的同时,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还设立绿色通道,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依托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我们对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相关业务办理,提供专人专窗服务,同时压缩办理时限,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转移登记当场办结、抵押登记时限减半、其他类别登记根据企业需要压缩办理时限。”史喆表示。
此外,中心还为企业提供帮办服务,专人对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预审、受理服务。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快递或传真的方式,预先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进行预审,避免因缺少资料重复往返。
快递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注明:企业预审资料复印件)
传真电话:52660121
咨询电话:52661161
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在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火红色的背景墙装点着喜庆的氛围,几对新人已在等候区里翘首以盼。
办理婚姻登记
毛女士和周先生居住在同一个社区,在参加本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相识相恋。尽管工作中两人都戴着口罩与面罩,看不清对方的容貌,平时的对话内容也常常离不开志愿工作,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感受对方身上热忱友善、踏实肯干的精神品质,也未影响他们进行深入交流。61个并肩作战的日日夜夜里,无数个相偕配合的瞬间让他们决定共度一生,并相约一解封就来办理婚姻登记。
“我们跳过了当代男女恋爱过程中许多试探的过程,交往过程中都坦诚相见,所以我们认识的时间虽不长,但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毛女士介绍,“6·1”既是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第一天,也是他们参与志愿服务、有缘相识的天数,选择今天前来登记,是巧合,亦是他们为生活所建立的小小仪式感。
同样,中心里还有更多如王先生和王女士这样的新人,他们在疫情暴发前便计划在6月1日登记结婚,原本都做好了延期准备,没想到城市加速恢复让他们得以如愿。“我们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特别幸运在网上预约到了名额。”王女士和王先生在完成登记后,微笑着接过结婚证书,并表示他们等会还将在市区里拍些照片,记录这座城市重焕的生机以及他们此刻的好心情。
开放期间,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门处张贴“场所码”,划定排队等候区域和2米标识线,定时进行消杀保洁工作;同时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市民需提前线上进行预约,收到预约凭证后,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材料办理现线下业务。
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结婚、离婚、收养等业务的受理时间均略有差别,可通过普陀区民政局官方公众号了解详细时间,或拨打咨询电话获取详情。目前,中心暂停结婚登记颁证环节、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暂停开放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预约登记渠道:“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随申办”app和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
咨询电话:
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62441118*3002
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62441118*3009
收养登记:62441118*3010
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根据普陀区政务服务窗口有序逐步开放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同普路602号2楼)也从6月1日起逐步恢复线下服务,并采取限流措施。市民如需办理业务,可以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办税服务。
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1日上午,记者在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看到,所有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须完成“数字哨兵”或“场所码”健康核验,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健康码呈绿色方可进入。而每日11:30-14:00期间,大厅将进行全面消毒工作,该时段暂停办理业务。当日,大厅的主要业务涵盖了发票代开、发票领用、税控盘清卡解锁等,批发零售业申领发票需求较为集中。
据介绍,办税服务厅实施“全预约”办税缴费,一般不办理现场取号。对于市民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窗口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等渠道进行预约后至线下办理,实现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此外,普陀税务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纳税人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便捷办理。
黄蓉、易雯、熊迎、张成妍
【第13篇】上海税务网厅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最大力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青浦区办税服务厅实施“全预约”办税缴费新模式。
如您确需来厅办理相关业务,请务必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等渠道进行预约。
预约渠道
(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二)“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
来自:青浦税务
【第14篇】上海国家税务总局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23年至2023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第15篇】上海税务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说,根据有关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肖飏等375人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拟录用公务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2023年6月28日-7月2日)如有问题,请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21-64736756;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邮政编码:200030,详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度拟录用公务员名单(第一批)
(点击看大图)
资料:国家公务员局官网
编辑:徐悦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