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
1、办理退税的纳税人除需报送涉税管理系统要求的相关资料外,还需要报送《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工商户在报送退税资料时必须另附银行存折的首页复印件;
3、纳税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4、所退的税款必须已入库而且以前未办理退库;
5、《退税申请书》上的签名、印章必须齐全、清晰;
6、《退税申请书》各项要素填写正确、完整。
【第2篇】企业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写
关于企业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后退税的申请报告
xx税务局:
我公司为××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类型为:xx,在××年度年终汇算中,弥补××年度亏损×元后,全年应缴所得税额×元,已预缴了×元,多缴×元,现申请退税。
以上妥否,请批示。然后写上公司落款及年月日。
【第3篇】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退税文件
一路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建筑企业,2021 年度汇算清缴计算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比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少 5000 多元,请问我公司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是否可以不申请退税?
一路解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综上,你公司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应及时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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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企业所得税怎样申请退税
企业所得税申请退税的方法如下:
1、办理退税的纳税人需要报送涉税管理系统要求的相关资料,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如纳税人没有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可凭银行电子缴税回单原件前往办税窗口换得。
2、个体工商户在报送退税资料时,必须另附银行存折的首页复印件,即有开户名称和银行帐号的复印件。
3、纳税人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5篇】收到企业所得税退税怎么处理
如果是汇算清缴收到退回的所得税,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第6篇】企业所得税退税资料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了,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已经开通线上办理退税功能,您如果有符合条件的应退税款,现在可以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中申请,无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现场办理,实现“非接触式”办税。今天就为大家带来企业所得税汇缴退税的操作流程,快来看一下吧!
操作流程
(一)申请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2)点击【电子退税申请】
(3)填写退税申请
受理税务事项”选择“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弹出提示“纳税人存在未确认的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金额为xxx,请核实!”,点击“确定”
1. 【受理税务事项】:选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会自动带出【提退税金类型】
2. 【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汇算清缴退库
3. 【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退税
4. 【银行名称】:选完会自动带出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行号
5. 【是否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根据实际情况选“是”或“否”
6. 【办税人身份证件类型】、【办税人姓名】【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
7. 【本次退抵税费额】:在“退抵税(费)明细”的“本次退抵税费额”列填入本次申请退税金额,金额会自动带入到下方“本次退抵税(费)额合计”
填写经办人信息,点击保存,再提交即可。
(二)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路径一: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
路径二:
【电子退税申请】主页,在办理中业务查看状态,表单状态为受理中即表示提交成功。
(三)退税申请失败,查看原因
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服务提醒】→【更多】
温馨提醒:自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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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
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在年度终了时会计人员都需要全面处理的关于汇算清缴的税务工作内容,但是汇算清缴在处理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关于会计知识的内容,因此为了能够让大家更加了解会计税务的相关知识,小编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处理的知识内容。
汇算清缴时退回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如下:
预缴所得税款50000元,
上缴时所做分录如下:
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00
结转:借:本年利润 50000
贷:所得税费用 5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
在税务局退回税款后,应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未分配利润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susi
【第8篇】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退税公告
有同学咨询:公司发生的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能否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现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一、政策规定
关于资产损失追补税前扣除,需要特别注意:
实际资产损失未扣除形成的多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只能抵扣,不能退税。
实际资产损失未扣除形成的亏损,先调整当年的亏损,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二、实务案例
案例01:2023年1月18日,m公司发现应收a公司购货款600万元,因a公司已于2023年3月注销,公司于2023年4月根据a公司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证明、销售合同及付款凭证,全额核销坏账,但m公司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并未税前扣除该项资产损失多缴企业所得税150万元。问m公司能否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3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
解析:m公司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3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600万元,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只能抵扣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
这里有必要提醒各位老师,资产损失申报扣除年度确认要准确,才能准确确定多缴企业所得税款年度或亏损确认年度。
m公司应收a公司600万元货款,a公司已于2023年3月注销,货款无法收回,资产损失已于2023年发生,但会计上在2023年才核销坏账,该项资产损失应于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扣除。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但由于m公司在2023年才发现该项资产损失未税前扣除,追补确认扣除期限已经超过5年,不能再追补税前扣除,多缴企业所得税150万元已成为真正损失,亏大了。
案例02:m公司系农产品深加工企业,2023年1月18日发现应收b公司拆借资金800万元,因b公司已于2023年3月注销,公司于2023年12月根据b公司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证明、资金拆借合同及付款凭证,全额核销坏账,但m公司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并未税前扣除该项资产损失多缴企业所得税200万元。问m公司能否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23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
解析:m公司发现应收b公司拆借资金800万元,不属于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资产,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项损失不属于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不能税前扣除,按规定2023年度并未多缴企业所得税,不能申请退税。
资产损失追补税前扣除非常复杂,纳税人需准确把握相关政策,正确申报纳税,方可有效防范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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