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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3 18:20:03 查看人数:3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申报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

【第1篇】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

4月10日,北京正式开通了手机端汇算清缴功能。也就是说,对于北京地区的纳税人来说,4月10日开始,可以通过个税app汇算清缴功能,进行2023年度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上的汇算清缴业务仅对境内综合所得且需要办理汇算申报的纳税人,纳税人境外所得需要办理汇算申报的,须前往汇缴地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今天我们来聊一下个税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及几个注意事项,我尽量条理清晰,各位看官有不明白的可以留言。

第一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登录。

首先用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打开app后右下角点击“个人中心”,然后已经注册过用户直接登录,没有注册需要先注册再登录。如下图所示:

个人所得税app

“个人中心”在右下角

选择上方“登录/注册”

第二步:选择第四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查询2023年信息是否填报,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没有填写,需要填写第二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这一步注意事项:

1.两个名称有些类似,注意区别,第二项是填报申请,第四项是已填报的信息查询。

2.这两项都需要手动选择年份,请注意选择“2023年”。然后查看已填报信息是否正确?

3.第二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内容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注意要填写完整

4.已婚人士请注意第四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里,分摊方式分摊比例是否正确?

如果发现专项附加扣除没有填报,那么恭喜你,可以退税了!

第二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第四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

注意“扣除年度”选择2019,扣除项目填写完整

第三步:点击第三项“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2019”年度,点击“查询”,核对2023年个人“收入合计和已申报税额合计”以及各月度“收入和已申报税额”是否正确。

第三项“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选择年度“2019”,点击查询

第四步:最后是第一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所有准备工作做完,进入正式汇算清缴申报步骤。

1.选择第一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数据填写”点击“开始申报”。

第一项“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

2.认真阅读“标准申报须知”再继续操作(年度收入不超过12万或者年度应补税不超过400元,可以免于办理汇算申报)。

注意: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2万,有个税缴纳记录,就可以退税了!

认真阅读注意事项

3.按照标准申报流程,选择“受雇单位”,“个人所得税”app会自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如果与第三步查询的“已申报纳税额”有差别,那就需要补税或者退税了。

应纳所得税额

4.点击“下一步”,app会自动计算你的“应退税额”或者“应补税额”。

5.点击“提交申报”,提示“申报信息提交成功并已保存”,表示2023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完成。

6.应退税的,需按提示添加银行卡信息;应补税的,选择补税方式。按照app提示添加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

这里要注意:“银行卡添加成功”代表申报完成,点击“返回”。选择退税的银行卡,点击“确定”。

银行卡添加成功

7.最后出现“申请退税”完成界面,点击“完成”,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就完成了。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

恭喜各位看官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你是退税了,还是补税了呢?

还没有申报的小伙伴们,祝君好运~~

【第2篇】个体户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一、申报周期:

1、季度申报:每逢 1月、4月、7月、10 月进行申报;

2、年度汇算申报:每年 1 月 1 日到 3 月 31 日申报;

二、申报税种:

1、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

三、申报方式:

1、增值税

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或客户端申报

2、个人所得税

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申报

四、申报步骤(一)增值税

1、百度搜索(河南电子税务局)

2、进(河南电子税务局)网页,或下载客户端安装

3、《我的信息》可以看到核定的税种信息及申报频次(月、季、次)

4、《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带*号的表全部填写——保存

5、《申报扣款》——网上申报——勾选——申报数据提交——提示申报成功方可

6、《实时扣款》——勾选——实时扣款《实时扣款》——必须提示——零申报不允许扣款方可

(二)个人所得税

1、百度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下载服务——下载安装

3、安装后进客户端——录入税号——密码——验证码——登录

4、进客户端——选经营所得——预缴纳税申报——选“樊慧丽”单击

5、数据填报界面——有数填数——没数直接保存

6、关闭数据界面——提交申报——提示成功方可

7、通过左侧查询统计——申报记录查询——右侧显示申报成功即可

我是寡言少语,一个怀揣梦想的小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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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生产经营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a表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 app 注册并登陆

手机在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 app 并安装---个人中心—登录注册— 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必须是法人,其他人不可以)后登陆手机 app

二、用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登陆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打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自然人业务办理--个人所得税--跳转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如果无法跳转,也可百度直接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打开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陆--我要办税--经营所得(a 表) ---申报年度--确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省 (市一级)--选择河南许昌--搜索--勾选店名--确认添加--“税款所属期 止”选择申报当月的上一个月(如2023年10月份申报选择2023年9月)--下一步--收入总额(据实填写)--成本费用(据实填写)--没有--下一步--下一步--提交--提交。

附:河南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申报流程

1.通过its系统web端

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第一步:打开河南省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根据提示注册并登录。

(its系统web端网址:https://itsweb.ha-l-tax.gov.cn:10003/)

第二步:点击“纳税申报”,选择“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a表)”,然后点击“立即申报”。

第三步:填报完毕后,进入缴费界面。

2.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帮助投资人代办经营所得申报。

第一步: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上下载软件“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安装包”,安装运行。

第二步: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三种类型之一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

第三步:点击“预缴纳税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按照提示填写完成后点击“网上报税”,将申报表报送。

第四步: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点击“税款缴纳”,选择适当方式按照提示缴纳税款。

三方协议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

银行端查询缴税: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后至商业银行缴款。

3.通过办税服务厅

投资人或者其办税人员可以前往被投资单位对应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注意事项

1、定期定额户经营所得的申报缴款仍按原方式和渠道办理。

2、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代投资人办理经营所得申报的,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投资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缴款;同时,也可以在办税人员代为申报后,由投资人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缴纳税款。

3、个人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web端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后,可以选择银联缴款、银行端凭证缴款,或者通过个人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缴款。

4、个人三方协议的签订需要本人持身份证、一张银联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个人三方协议是指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本人名义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同于以往以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单位名义与税务局、银行签订的三方协议。

5、纳税人2023年度以前(含2023年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补报、更正申报或者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仍通过原河南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

有人提问,为什么企业申报了b表或缴纳了税金,还要再自行申报c表?

举个例子(并请参考个税经营速算表):您在甲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10000,则个税=10000*5%-0=500元,在乙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60000,则个税=60000*10%-1500=4500元,在丙公司有生产经营所得400000,则个税=400000*30%-40500=79500元,以上3处经营共计个税84500元,而全年经营所得470000元,由此经营所得适用超额率计税率,即所得越高税率也越高。

据此,因此合并之后适用税率应该是30%,即汇总之后应该补税。则您的c表为所有收入汇总(10000+60000+400000)*30%-40500(速算扣除数)=100500元 所以需要您自行申报c表,有如下可能

(1)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并交纳税金,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84500=16000元;

(2)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但未交纳税金,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元;

(3)甲或乙或丙公司已帮您申报,丙公司已交税金,但甲和乙未交纳税金(或其他可能),则其应纳税额应为100500-79500=21000元。

参考资料来源:晓税学堂、河南税务、河南日报传媒,内容为知识整合,主要为知识分享,不做商业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后台删除。

【第4篇】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官网

各位旁友们!这个关系到你切身利益的大事得注意了!这次整理了详细操作步骤为您附上。

为确保各位职工能够自2023年1月起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需提交相关信息。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试行)》第九条“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特别提示:自2023年12月1日起,专项附加扣除的excel表格模板导入方式将取消,需要申报专项附加信息的人员,请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web端进行操作,我们推荐您使用“个人所得税”app。)

为确保纳税人2023年1月起能正常享受个税附加专项扣除,请申报人员尽快于2023年12月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对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和填写,详细操作步骤见下方流程:

进行“个人所得税”app的下载和更新

在手机端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原已下载注册的用户可直接登录进行版本更新。

进行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1.若2023年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发生改变,按图示流程点击即可完成确认

如提示信息已失效,需点击失效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删除操作后方可进行“一键确认”。

2. 若2023年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改变,则可通过下图所示进行修改,再点击“一键确认”。

3. 在“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界面进行“一键带入”

纳税人还可以通过如图所示方式将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键带入至2023年度。

进行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填写

若2023年没有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以外的其他途径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但无法在app内带入信息的,可按图示流程填写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进行报送。

温馨提示:2023年就要来了,一个新的纳税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定要提前确认好,以便个税能及时准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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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综合整理自国家税务总局、诚通人力等

【第5篇】公司个人所得税申报

今天,就由我带领大家一起来学习怎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首先我们要下载一个“自然人税收管理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的app安装在你的电脑上。

每月月初到15号以前(遇节假日可以顺延,这个税局会发通知),我们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这个很重要,如果漏报或者迟报是要被罚款的,并且是按天收滞纳金。所以请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在桌面上找到该app的快捷键,左键双击进入

系统界面会跳至这里,这时需要输入企业相关信息,注意:新增用户首先输入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密码;如果是之前报过的老用户只需要输入密码就行,输完之后,检查你锁输的内容是否真确,在确保无误后左键单击“确定”按钮

系统进入录入主界面:

一、进入“人员信息采集”模块:

需要添加员工,在此界面单击“添加”,如图所示

带*号的必须认真填写,不能出错,填完后点保存

二、“专项附加信息采集”模块

按照各人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项目来填报,全部填报完后点保存

三、“综合所得申报”模块

点击确定后出面以下界面,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项中任意一项

例如-----“选择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右边“填写”

注意:选择第1项:那么系统会给你生成一张和上个月一模一样的工资表出来(连发的工资数都是一样的;

如果选择第2项:系统回自动生成一个标准的表格,有姓名、身份证号,但是没有工资数字,你可以根据工资表一一对照这重新填写进去;

如果选择第3项:那么系统只会生成一张空的表格,所有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要重新再填一遍

填完以后点击保存,待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待系统提示一下结果时,单击“保存”

篇幅有限,更多内容关注我,我们有讲解详细的视频带给你

【第6篇】申报个人所得税密码

为了方便扣缴单位重置申报密码

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的

申报密码获取和重置功能

将于5月31日正式开放

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不再需要联系税务机关

直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

就可以获取或重置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

这下再也不怕忘记密码啦~

一起来学习如何操作吧

功能描述

目前扣缴端申报密码的首次获取和重新获取都需要联系税务机关进行办理。为了方便扣缴单位重置申报密码,在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增加申报密码获取和重置功能。该功能开放后,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业务办理主体

该功能仅限于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使用。

业务规则

01

申报密码设置规则

申报密码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02

绑定手机后可重置申报密码

当账号存在已绑定的手机时,才可以直接进行申报密码的重置,如果没有,提示用户先前往安全中心绑定手机,绑定成功后才可以重置申报密码。

web端操作指南

01

重置申报密码触发页面

页面描述

1

用户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查看详情页面,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2

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02

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页面

页面描述

1

密码的格式要求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2

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

3

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

4

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app端操作指南

01

重置申报密码触发页面

页面描述

1

用户通过个人中心,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某个企业,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2

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02

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页面

【第7篇】取得两处收入个人所得税申报

小编最近有纳税人提问:不知道如何把这两笔收入寄到个税的申报中,那具体是那两笔收入呢?'公司在春节后新招入一批从其他公司离职的员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申报表中的累计减除费用是填写5000还是需要累积在上家公司的累计减除费用数呢?这个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很多财务人员都会存在一定的误区。下面将让小编通过案例及相关法规来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案例

小王、小李和小张原为a公司员工,(为计算方便,只考虑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均不考虑)每月工资都是6000元,春节后,3月份小王跳槽到b公司任职,工资涨到8500元每月,小李春节后工资仍为6000元每月,于是也于4月份到b公司任职,工资也为8500元每月。而小张因其他原因,春节后没有上班,直到2023年8月到b公司上班,工资也为8500元每月。2023年三人工资薪金所得情况如表所示:

那么,三人在a、b两家公司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申报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1号):

'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附件),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依据预扣率表计算出小王和小李在a、b两家公司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表所示:

那么,到这里,小王、小李和小张的个人所得税征缴工作是否就完成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二十五条: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本例中,小王、小李和小张均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另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两人全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如下表所示: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小王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缴7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无需补退税款,小张则需要进行退税。这是因为在每月预扣缴情况下小三人都是按照3%的预扣税率计算的个税,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小王的应纳税所得额已经超出了3%税率的临界值,按1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小李则保持3%税不变,小张则因为全年综合所得没有超过法定扣除费用60000,而在每月预扣缴时均预扣了个人所得税,则需要在汇算清缴时退税处理。

【第8篇】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好处

考证的八大好处

1

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

根据《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可以加20分(积分可用于申请积分落户、子女积分入医、积分入学等)。具体加分情况以审核结果为准。

2

人才落户政策

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3

享受政府政策激励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愈发重视技能型人才。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可申领补贴,同时取得证书后可纳入人才统计、高技能人才表彰、政府奖励津贴等范围。

4

职称认定(部分证书)

取得证书后,在职称评审上,更是快人一步。

技能证书虽然不能与职称证书直接对应,但可以申报相应的职称。在一些国有企业和央企单位,学历、工作年限、是否有职业技能证书都是职称评价的标准。

5

与薪酬、退休金挂钩(部分证书)

与薪酬挂钩:拥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对自己专业技术能力的肯定,在求职中会更有竞争力。不仅如此,在一些国企中,持有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最低等级)的员工,月工资涨幅在100-300元之间(等级越高涨幅越大,这与各企业的工资标准有关)。

与退休金挂钩:退休后能领多少退休金与退休前的工作年龄和工作工资有关,即有职业技能证书可以增加退休金。

6

全国通用认可

证书全国联网可查

证书由苏州人社局官方备案的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全国通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前处于有利时期,无论是入学门槛还是考试难度都比较宽松。同时,如果早报名,报名人数少,考试竞争小。

7

全国通用认可抵扣个税、办理营业执照抵税(部分证书)

个人所得税抵扣:在新公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纳税人在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可以在个税app上进行申请,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办理营业执照:各省市政策不同。在一些省市,个体户和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若董事、理事持有职业技能证书的,可以抵税。技能提升补贴

8

招投标项目要求(部分证书)

部分政府招标项目要求招标企业或单位必须有具有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且为中高级以上,可见拥有职业技能证书是镀金的有效方法。

报考所需资料

身份证

苏州市内户口或居住证

学历证书

2寸蓝底彩色照片

昆山总校介绍

工埔教育简介

gongpu education

江苏工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工埔教育,2023年,在苏州设立工埔教育智能制造实训基地,坐落于工业重镇昆山市。专注智能制造和新工科人才培养领域,为社会培训专业人才。院系设置六大专业:工业自动化,模具设计,cnc数控编程,工业机器人,ccd机器视觉,非标机械设计等热门课程。

工埔教育是一家专业智能制造人才培养综合企业,工埔教育拥有昆山总校,城南校区,吴中校区,常州校区,南通校区,徐州校区,宿迁校区,昆山职业学校八大实训基地。坚持“为学员找未来,为企业造匠才”的办学宗旨,在长三角地区进行品牌战略扩张,致力于打造智能制造高技能工业人才培养基地。

【第9篇】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申报密码忘了怎么办

随着营改增施行后,越来越多的商户开始接触税控系统和开票软件,尤其是一般纳税户开机打发票需要同时插上金税盘税控设备。金税盘是税务部门为了报税的方便而进化出来的一个系统,属于金税系统的安装盘,是用来在电脑上安装金税控制系统的。那么在登入开票软件时忘记密码了该怎么办呢?

一、金税盘主要用途是什么?

金税盘的用途是开票、抄税、清卡、领购发票。

金税盘是防伪税控系统配套使用的企业端专用设备,该产品基于usb接口,通过逐级发行后,可为防伪税控系统提供数据加解密、发票管理、抄报税资料监控等功能,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防伪和税控的双重功效。

二、开票软件登入密码要点有什么?

1.一般开票软件都有设置用户名,密码以及安|全口令。密码和口令两者缺一不可,需要全部输入正确才能打开,初始密码和口令都会在办理金税盘登记的时候国税部门或者航天信息公司直接会提供给你。

2.开票软件的密码错误登入只有3次,3次输入错误后系统便会自动锁死。所以切记,千万不要输入超过3次错误。否则锁死了只能去税务局重新激|活了。

三、金税盘密码忘了怎么办?

开票软件登录分为用户密码和证书口令:开票软件登录分为用户密码和证书口令。

1.用户密码

开票软件登录分为用户密码和证书口令,如果是管理员密码遗忘则需要重装开票软件,用户密码恢复成123456,登录之后重新设置;如果是开票员密码遗忘则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开票软件,把开票员删除后重新添加即可。

2.证书口令

如果是证书口令遗忘,则需携带金税盘、代办人身份证去税局窗口进行证书口令重置,恢复到税局初始密码,再到开票软件内修改登录即可。

四、金税盘口令忘记,每天都可以重试么?

1.税控盘口令默认为:88888888(8个8),口令一般不需更改。

2.如果不小心忘记了口令、或连续五次输错导致税控盘被锁定,需带税控盘去税务机关进行口令解锁,解锁成功后税控盘口令恢复为默认的88888888(8个8)。所以,建议修改为建议容易记住的密码,或者修改密码之后及时写在备忘录上,以防遗忘。

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忘记密码怎么办?

开票软件登录时,有两个密码,一个是金税盘的证书口令,如果这个口令忘记,到税局重置证书口令即可,另外一个是开票软件的登录密码,这个密码如果忘记,可以重新安装开票软件,密码重新设置即可。

六、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的密码和证书口令忘记的怎么办?

1.试试初始密码,一般是123456或者12345678或者88888888。

2.给税控盘服务商打电话,告诉他开票软件的情况,他会指导你怎么操作。

3.开票软件的密码错误登入只有3次,3次输入错误后系统便会自动锁死,锁死了只能去税务局重新激活了。拿着税控盘去税务局解锁、重新设置密码。

以上就是联贝为大家讲解的内容,如果您遇到了难点问题或者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或者您还想了解相关资讯可以与我司取得联系,不论您是要进行公司注册、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业务都可以咨询联贝,我司有一批经验丰富的团队,将为您提供贴心的服务,让您放心且安心。我们能给创业者完善的服务和疑难解答,在您的经营道路上,我们一路同行。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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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个人所得税金税三期申报

最近,随着年底临近,企业家对于税务变化的关注度又开始升温。这主要还是因为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局局长王军在一次公开论坛上谈到,“金税四期将在年底基本开发完成。”

只要一牵涉到税,就一定会触动企业家和高收入群体那根敏感的神经。

这次金税四期带来的变化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关于该问题,王军在公开讲话中透露的最重要信息是,“我们在金税四期建设过程中,推进云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深度交互,与系统底层架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ioe架构改造升级为适应大数据时代的全云化技术架构,实现征管系统海量数据存储和高并发响应、高可靠运行、高性能算力、高安全防护,更好服务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显然,金税四期的关键词是“数字化”。目前,全国各地通用的金税三期财税体系将从明年开始逐渐被金税四期替代。

金税四期与现在的三期主要区别在于,金税三期实现了国地税数据的合并与统一,通过互联网将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打通了,是税局对税务系统以及业务流程的全面监控,实现以票控税。而金税四期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的监控,再加上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

简单来说,现在的金税三期的数据互通是纵向打通国地财税通道,而金税四期是在三期基础上进一步横向打通全国各地的财税数据通道。

再说明白点,金税四期是全方位、全业务、全流程、全智能的监管系统。

那么,金税四期有什么作用呢?

对企业而言,金税四期投入使用后,企业数据更加透明。

金税四期打通了全国各地的数据通道,对于企业财税的监管将从以往查票溯源变成双向验证。由于金税四期的开票数据需将详细交易信息上传,这意味着企业很难再隐藏真实信息。

举个例子来说,以前企业从多个渠道进货,要了解该企业库存就需要收集所有进货渠道的信息,而这种操作需要耗费巨大人力和时间,即使有遗漏或私底下交易也很难被发现。但是,在金税四期系统下,由于银行数据也接入金税四期监管数据库,一个企业所有的进货渠道以及进了多少货都是立即就能查到的。而且,私下不开票的交易也会因为银行数据对接而无所遁形。

此外,一些企业工资显示都保持在5000元以下并且长期不变。在金税四期投入使用后,所有非税业务都会保存在云端中,试用期不入社保、社保挂靠或代缴社保等行为都是行不通的。

对于个人而言,个人信用的价值将会进一步显现。

金税四期投入使用后,以往个人名下多张银行卡偷税、漏税的做法就行不通了。因为金融部门的数据已经穿透式联网,个人名下财产流水都会纳入监管范围。如果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5年内不能开新户,同时计入征信,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车贷。

尤其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金税四期会进一步健全以高收入、高净值为重点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全面摸清需要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底账。全程跟踪汇缴申报,实现个人所得税数据质量监管与服务,实现个人所得税重大事项监控管理,对个人股权转让、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股权激励分期纳税、转增股本分期纳税登事项。

说白了,就是以后个人隐形收入和通过一些手段得到的未纳税收入都会曝光于阳光之下。

总而言之,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进化版,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全覆盖监管。以前很多该收没收上去的税都很难逃了。

不过,大家也不用慌。国税局也知道现在大家都不容易,在严查税收的同时,也在延续减税政策。

今年1月1日至9月20日,制造业退税5818亿元,占比26.3%,是受益最明显的行业;交通运输业退税3360亿元,占比15.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退税1978亿元,占比8.9%;批发和零售业退税1666亿元,占比7.5%;建筑业退税1190亿元,占比5.4%;科技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和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退税1166亿元,占比5.3%。

国税局的意思其实已经很明白了,以后逃税、漏税的事别干了。相对的,会给出减税措施以弥补企业的支出压力。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申报显示密码不正确

号外!号外!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有新功能啦!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升级后的操作手册吧!

申报密码在线获取和重置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税收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

功能描述

目前扣缴端申报密码的首次获取和重新获取都需要前往税务大厅进行办理。为了方便扣缴单位重置申报密码,在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增加申报密码获取和重置功能。该功能开放后,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业务办理主体

该功能仅限于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使用。

业务规则

1. 申报密码设置规则

申报密码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2. 不存在已绑定手机不能重置申报密码

当账号存在已绑定的手机时,才可以直接进行申报密码的重置,如果没有,提示用户先前往安全中心绑定手机,绑定成功后才可以重置申报密码。

web端操作指南一

重置申报密码触发页面

①用户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查看详情页面,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②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web端操作指南二

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页面

①密码的格式要求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②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

③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

④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app端操作指南一

重置申报密码触发页面

①用户通过个人中心,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某个企业,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②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app端操作指南二

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页面

①密码的格式要求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②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

③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

④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温馨提示

此次升级仍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扣缴单位的办税人员,在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授权下,可前往办税大厅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

【第12篇】个人所得税零申报

问:新公司还没有员工,没有工资发放,怎么申报个税?

答:零申报

具体怎么操作呢?

1、打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填写企业信息后登陆

2、登陆后,在常用功能这里选择“人员信息采集”

3、在点击“添加”

4、在弹出的“境内人员信息”框里填写法人的信息,其中打*号部分为必填,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此时会有刚才保存的人员信息,点击“报送”

5、添加完了人员信息之后,点击左侧的“综合所得申报”——“填写”——连着两个“确定”——选“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立即生成数据”——“确定”

6、点击“返回”,然后截图的1、2、3、4,按顺序都点一遍,然后“发送申报”——最后“获取反馈”

7、得到“申报成功”的结果就可以了(申报期有时候系统繁忙,需要多发送几次的)

新公司除了个税申报,还要注意etax系统也要申报哦,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还有生产经营所得需要申报,都不要忘记了哦,这些等小编下次整理好了在分享给大家吧!

【第13篇】12万申报个人所得税

是的,个人年收入超过12万需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但申报不等于重复缴税,而是对高收入人群一年纳税情况的事后稽查,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申报12万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建立自觉申报的纳税信息

如果单位代缴了个税,申报时不会重复缴纳

12万政策强调的是自觉意识,而不是缴纳

12万申报与单位代扣代申报不同,而是有自己申报,单位没有带申报的义务,有的单位代员工处理了,但不是单位的义务

关于12万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问:12万申报的截止日期?

答:截止到3月31日。202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需在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及时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问:对不按期进行12万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如何处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不按期进行12万自行申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给予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

不履行12万自行申报义务的纳税人还将被列入征信系统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

问:如何进行12万网上申报?

答:具体网上申报操作参见园区地税微信“办税服务”栏目下“12万申报操作指南”,或园区地税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问:“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什么?

答:一、“年所得”,指的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取得的所得总额。比如:2023年的年终奖在2023年发放,那么,应算作2023年取得的收入额。

二、“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未减除费用扣除标准(每月3500元)及附加减除费用(每月1300元)的收入额,包括正常按月取得的工资、按年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实行查账征收的,按照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计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按照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或者按照其自行申报的年度应纳税经营额乘以应税所得率计算。个体工商户按照征收率核定个人所得税的,将征收率换算为应税所得率计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照收入总额计算,即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时不得减除纳税人在提供劳务或让渡特许权使用权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

(五)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的收入额。同时也不得减除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有关税费。对于纳税人一次性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所得。

(六)财产转让所得:是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个人转让房屋所得采取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实际征收率(1%、2%、3%)分别换算为应税所得率(5%、10%、15%)计算。股票转让所得以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此项所得按“零”填写。(注: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而言,虽然其取得股票转让所得也要自行申报,但仍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按照收入额全额计算。

注意:许多工薪阶层认为自己的收入就是工资,其实年所得不仅包括工资收入。例如,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所得,也是纳税人实际取得年度的所得。

三、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问:我每月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第二年年初还要再申报一次?这不是重复纳税吗?

答:12万自行申报并非让纳税人再缴纳一次个人所得税,不会由此增加纳税人的税负。自行申报的纳税义务人,在申报纳税时,其在中国境内已扣缴的税款,准予按照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12万申报也起到了查漏补缺的作用,补缴欠缴漏缴的税款减少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多缴的税经税务机关确认可以办理退税,也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问:已离职的人员是否需要申报12万?

答:12万申报是个人的纳税申报义务,已离职的个人上年年所得收入超过12万需要进行自行申报。

问:哪些收入不计算在年所得内?

答:12万中的年所得不含以下所得: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问:12万自行申报的地点如何规定?

答:(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这里的主管机关是指主管的地方税务局)。例如某甲受雇于a公司,a公司的注册地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甲就在园区地税进行12万申报。

(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例如某乙在南京的b公司和苏州园区的c公司两处正式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那么某乙可以自行选择在南京或是苏州园区的地税局进行12万申报(但两处的各项所得要合并),且以后就要固定在该处,任职情况不变就不能任意变动申报地点。

(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我上半年在苏州新区任职,下半年在苏州工业园区任职,向哪里报送?

答:请您到园区地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现在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问:关于12万申报我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如何获取帮助信息?

答: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一、微信:微信搜索“苏州园区地税局”或扫描本资料首页标题右方二维码,关注园区地税微信。

二、网站:关注园区地税网站http://szyq.jsds.gov.cn。

三、电话:拨打12366-2-2纳税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第14篇】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

为保障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顺利实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现将部分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便于纳税人理解,省(区、市)税务局可以根据当地情况,补充、修改申报表提示、说明信息。

二、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纳税人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填写免税收入时,暂不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23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生产经营所得及减免税事项有关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23年第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23年第7号)附件4以及附件5中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文末“了解更多”下载附件)

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3.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4.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5.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31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帮助纳税人更好理解并办理纳税申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申报表的总体情况

本次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修订,结合税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申报内容、规范数据口径、引导鼓励网络申报,旨在确保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称“年度汇算”)顺利实施和个人所得税重点政策有效落地。主要情况如下:

(一)根据税法年度汇算有关规定,对没有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为便于其更好地理解并办理年度汇算,根据不同情况,将原《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细分为《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以便各类纳税人结合自身实际选用申报表,降低填报难度。

(二)根据税法及境外所得有关政策规定,制发《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能够较为清晰地计算、记录和填报抵免限额,并办理纳税申报。

(三)根据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完善了原《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填报内容和说明,以便纳税人填报享受捐赠扣除和税收优惠。

(四)根据税法以及“三代”手续费办理的有关要求,设计了《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以便扣缴义务人能够较为便捷规范地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二、修订后各申报表的使用

《公告》发布的修订后的表证单书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且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该表通过提问的方式引导居民个人完成纳税申报,适用于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同时,办理境外所得纳税申报时,需一并附报《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以便计算其取得境外所得的抵免限额。

(三)《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税法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

(四)《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该表适用于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发生减免税事项,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时或者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时填报享受税收优惠。

(五)《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该表适用扣缴义务人申请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

三、修订后申报表的启用日期

修订后的申报表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

【第15篇】个人所得税未申报罚款

近日,深圳市税务局发布通告:李某某因未完成年度汇算清缴被定性为偷税!补税3万多!罚款50%!

违法事实:

经查,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2023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 元。

处罚:

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16898.16元。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已经进行了3年了,很多人还是不以为然,不加以重视,特别是当税务局通知时候还是不及时处理,总觉得无所谓。

结果拖到最后你还是得交,而且还会被定性为偷税,进行处罚,再不交就要移交公安机关,千万别因小失大,要对法律心存敬畏,不要觉得拖拖就能解决了。

看到这里很多人估计就嘀咕了,我好像也没做汇算,怎么没事呢?这个嘛,大概率可能是你不需要汇算,那哪些人该汇算,哪些人不该汇算呢?

其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第1号有明确规定。

这几点如何理解,二哥从综合所得计算公式为出发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上面就是汇算的公式,这个公式前面就是综合所得的计税公式,口径当然是按年来的,按年算出应交个税后减去平时扣缴义务人已经扣缴的就是应退或者应补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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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公式中专业术语的口径问题

综合所得收入额

就是指的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

1、工资资薪金的收入额=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3、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

4、稿酬收入额=稿酬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再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纳税人同样取得10000的收入,不同的所得,最后计入收入额的是不同的。

工资薪金收入额=10000

劳务报酬收入额=10000*(1-20%)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10000*(1-20%)

稿酬收入额=10000*(1-20%)*70%

专项扣除

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

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其他扣除

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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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公式中的术语及其口径,接下来二哥就和大家学习一下,怎么从公式出发判断是否应该进行汇算。

[(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只有三个结果。

1、大于0(涉及补税)

2、小于0(涉及退税)

3、等于0(不补不退)

记住一句话,等于0不汇算,大于或小于0除豁免情况外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换种说法就是凡是涉及退税或者补税,除个别豁免情况外,都需要进行汇算情况。

那么接下来就是看看那些情况是豁免的。

1、涉及退税,你不想退,当然就可以不汇算。

2、涉及补税,如果你全年收入不超过12万,不管你补多少都不用汇算。(注意这里的收入口径,具体看文章开头)

3、涉及补税,如果你补税不超过400元,不管你收入多少都不用汇算。

所以如果你想知道自己到底需要汇算不,就按照这个思路看。

凡是涉及补税或者退税的都需要汇算。

但是你是土豪,不想退那就不需要汇算。

你需要补税但是你收入太低(不超过12万),或者补税额度太小(补税不超过400),也是不需要汇算。

可能你会问,我咋知道我具体是什么情况呢?其实这也是一个矛盾之处,很多人觉得我不汇算,就是连app都懒得操作,但是你不操作app你可能又不知道你是否需要汇算,因为你要看看你的收入数据,补税数据。

所以,最稳妥,最简单,就是你还是打开app看看吧,就点几步而已,不管是否需要汇算,弄完至少安心点。

个人所得税申报方式(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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