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计算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财税,始终是围绕着我们生活的一大主题,个人所得税更是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不论是专业的税务行业人员,还是各行各业的工作者,都需要加强对于个税知识的相关认知。
可以这样说,个税的改革,不仅仅是起征点提高了,更是个税计算体系的一个重新构建。
老账人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老账人
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每个月都需要进行预缴的,因此年度个人所得税应退或者应补税额=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 相应年度已预缴税额。
意思即是,个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有可能获得退税,也有可能需要补税,具体情况依据个人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
老账人
综合收入的具体范围
大家基本都知道,在进行个税计算时,个税税率是固定值,只要依据应缴纳税额查询即可。那么,个税中的综合所得收入,是怎么计算的呢?
首先我们得知道,个税中的综合所得税包括四项,一是工资薪金所得,二是劳务报酬所得,三是稿酬所得,四是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日常生活中大家最常见的收入所得类型。
若你的收入构成仅有工资薪金所得这一种,那么在预缴之后,基本上就不需要进行退税或者补税了。
随着自媒体的发展,自媒体从业人员激增,劳务报酬所得的收入形式也变得更加常见了。假如个人仅有劳务报酬所得这一收入,那么在个税汇算清缴时,将可获得相应的退税额。
剩下的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相对而言较为少见,老账人在此就不再一一展开说明了。
个税改革的趋势
目前,我国的个税征税方式,正在经历由单一税制向综合税改革的过程,属于混合制。
老账人
任何制度上的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虽然目前并入综合所得的收入仅有以上所讲的4种,但有专家认为,所有收入并入综合所得是一个不可逆的趋势。
另外,个人所得税在专项附加扣除方面,仍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就时代趋势来看,“三胎”相关政策的落地、老龄化社会老人赡养问题的配套政策等等,都具备很强的拓展性。
【第2篇】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去税务局进行申请即可。
【第3篇】山西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要求。
一、考前注意事项
1.严守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查看省招考中心和报考点官方网站、公众号发布的研考疫情防控公告信息,确保准确知悉并严格遵守报考点和报考点所在地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因不遵守报考点和报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前14天要认真做好自身健康管理,坚决杜绝非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免影响个人正常考试。考前14天内有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健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以及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及其他身体异常情况考生须于考前7天或按报考点要求主动向考试所在地报考点电话报告并说明情况,经卫健疾控部门综合研判,评估是否能正常参加考试。
如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拒不配合报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2.牢记考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为5xx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3.提前打印准考证。2023年12月10日至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要仔细核对准考证上考生信息及照片图像,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说明”“报考点说明”“招生单位说明”“考试地点”栏信息,按报考点要求提前掌握考点、考场信息。切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文字。
4.提前备好证件、文具。请妥善保管好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避免因证件不全无法入场考试。考生可以携带的考试文具为: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需要携带的用具(准考证上未注明的用具一律不准携带)。禁止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自命题科目需考生本人拆启和密封自命题科目试题袋,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小刀。
5.教育部关于携带计算器的有关规定
统考科目: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携带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自命题科目:考生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注明某科目须使用计算器,考生方可在该科目考试时携带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否则一律视为不允许携带。
6.加强自我防护。考生要提前准备好口罩等防护物资,做好食宿卫生和手卫生健康防护,提前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具体位置及周边环境。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如需入住宾馆或者酒店,在考点就近选择卫生防疫条件较好的酒店或宾馆食宿。考试期间全程做到食宿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聚集性活动。
二、考试注意事项
1.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入场均须接受严格的身份核查、违禁物品检查。请考生自觉配合入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工作,为方便快速检查,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并进行“考前14天健康状况监测表”“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以及报考点要求的核酸检测核验。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体温低于37.3℃且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异常情况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考点属地疫情防控体系管控。
3.严禁将手机随身带入考场,否则一律按作弊处理。考生入场后,在《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相对应的座位号位置签字并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备核验。
4.考生领到统考科目答题卡、试题册和“考生信息条形码”后,首先应在试题册首页和每张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考生信息(姓名、考生编号等),并将“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在每张答题卡“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位置”区域。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信息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领到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试卷后,应在监考员下发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上正确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如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提供条形码,考生还须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将条形码粘贴到答题纸(答卷)的指定位置,并注意条码顺序。
5.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未入考场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6.统考科目考试时,作答选择题,须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如需改动,需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作答非选择题,考生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各题规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特别要看清各题题号,凡答题错位、超出本题答题区域作答造成无法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
8.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
三、诚信应考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特别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将直接被定性为“情节严重”。
2.考试期间,公安、无线电、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将会同教育、招考机构联合打击助考犯罪活动,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考风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请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通过自身奋斗和拼搏赢得人生出彩的机会,切勿铤而走险,误入歧途。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7日
【第4篇】宁波市个人所得税计算
我们公司有三个股东,实收资本500 万,净资产价值 2000 万。因某种原因,又有一个新的个人股东以增资形式进入,投资500 万,按比例应占 20%股份,但投资协议和工商登记约定享有股份 30%。请问这种情况, 该股东是否缴纳溢价的个人所得税?昨天问 12366 增资纳税问题,他们的回复是只有同步都增资才不用缴纳 20%。
回复:亲爱的学员,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先举个例子:假设一套房子市场价格 100 万,有人仅花了 70 万购得,那么是否要对这个差价 30 万征税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从来没有任何文件规定对“买便宜货”要征税。对该 30 万的征税要延后至该房产再次出售时。由于购买价格 70 万,出售时房产原始成本依然为 70 万,而不能是 100 万,所以 30 万的增值此时就有纳税义务了。但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7]13 号)确有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 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 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我们认为,这里仅指的是单位低价销售住房给单位职工的情形,属于个案解释,税务局并不能做扩大解释和适用。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概念。股权转让产生收益当然要征税,但用货币增资是一种投资行为,不产生应税收入,无论 是总局网站的答复,还是各位税收专家的专著,大家有着共同的认知。而对于不公允出资,由于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对此处理的情 况不一,大部分税务机关并没有把不公允出资纳入征税范围,这主要是因为对不公允出资征 税缺乏明确的征税依据,且计税基础难以确认。目前只有宁波市地税局专门发文对不公允出资征税(详见宁波地税个人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2014 年第一期第 8 条):问:企业增资,尤其是不同比例的增资情形,引起原股东股本结构发生变化,经咨询工 商部门,其认为该行为不是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答复如下:(1) 对于以大于或等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不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行为中其高于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对于股份制企业,该部分 资本公积在以后转增资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所有制企业,该部分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 对于以平价增资或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原股东实际占有的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转移的部分应视同转让行为,应依税法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 税。我们认为,宁波地税局这个答复貌似有理,实则强词夺理。因为没有任何依据支持该局 这种说法。
【第5篇】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
【总结】11个税目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应税项目
税率
应纳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收入-35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9月1日起)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4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
20%比例税率;但20000元-500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元;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000元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③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1-3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7.财产租赁所得
20%(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
①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10%)
8.财产转让所得
20%
(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每次收入×20%
10.偶然所得
20%
每次收入×20%
11.其他所得
20%
每次收入×20%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6篇】佣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问题描述
我公司是自营出口的制造企业,为开拓国际业务,聘请国外个人或公司帮助推销产品,支付佣金,请问如何操作才能规避风险?佣金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以什么作为凭证?佣金协议可以吗?支付国外个人需要代扣个税吗?所得税前扣除佣金的限额是多少?
专家回复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在支付国外公司和个人的佣金时代扣代缴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国外公司还有预提所得税,看这些国家与我国是否有无税收协定。
2、支付的佣金可以凭国外的发票等进行税前扣除。附件就是合同、国外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所得税前的佣金按照合同以销售收入金额的5%为限额。
3、国外个人取得中国公司支付的报酬,属于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税网
【第7篇】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新个税计算方法例子及公式
一、 税法规定
在新个税制度下,个税算法和之前真的不一样了。以前是每月单独计算个税,而2023年起采用每月预扣预缴、次年统算多退少补的计算方法。也就是说还是每月算一次缴一次,不同的是算法由根据单月数据算,修改为按累计数据计算。具体公式为:
本月应扣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5000*月份数
预扣税率表
是不是看晕了?还是举例子更清晰。
二、 计算示例
1、 张三2023年1月工资30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3000元
本月预扣预缴税额
=(30000-5000-3000)*3% - 0
=22000* 3%
=660
注:扣减过费用和扣除项的收入合计是22000,从上面预扣税率表中看出适用税率为3%
2、 张三2023年2月工资32000元,所有扣除项合计4000元
本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2000-5000-4000+22000)*10%-2520
=45000*10%-2520
=1980
2月应预扣预缴税合计 =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1980 - 660=1320
3、 张三2023年3月工资35000,所有扣除项合计6000元
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35000-5000-6000+45000)*10% - 2520
=69000*10%-2520
=4380
注:3月累计预扣预缴税合计 =本月累计-上月累计
= 4380-1980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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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德国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继上篇文章关于德国工资水平后,这篇文章讲解德国的工资和薪水中扣除了哪些税收和社会费用,以及如何计算净值(税后)工资。
德国工资税:总额/净收入计算
支付给德国雇员的工资,其数额由公司与雇员之间的雇用合同规定,即工资总额(税前/毛收入)(brutto-arbeitslohn) ,即尚未从中扣除税款和社会费用的数额。雇员收到的账户上的工资称为净工资(ger. : netto-arbeitslohn)。在德国(2023年) ,什么税收和费用是从工资中扣除的呢?
个人所得税(ger. : einkommensteuer (est)/lohnsteuer)-[14-45% ] ,请参阅下面的税率。
教会税(ger. : kirchensteuer)-[8-9% 来自 est ]-如果一个人属于向信徒收税的教会之一,例如天主教会。(通过正式离开教会,你可以避免缴纳这笔税款。)
团结税(ger. : solidaritätsuschlag)-[来自 est 的5.5% ]
强制医疗保险 [14.6% : 雇员占7.3% ,雇主占7.3% ]
强制性养老保险 [18.6% : 雇员支付9.3% ,雇主支付9.3% ]
强制护理保险/强制护理保险 [3.05% : 1.525% 由雇员支付,1.525% 由雇主支付]
失业保险 [2.4% : 雇员支付1.2% ,雇主支付1.2% ]
德国工资计算的例子:总额/净收入计算器
下面的表1给出了一个计算员工净工资的例子,该员工的总收入为3000.00,2000.00或1000.00欧元,有一个孩子,纳税等级为iii,居住在德国西部。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工资扣除是这样的:
额外收入, 在德国的附加福利
给雇员的额外款项
在德国,除了工资,公司还可以将一次性付款给员工,例如,圣诞节现金津贴(德语:weihnachtsgeld)或假期/休假奖金(德语:urlaubsgeld)等等。然而,是否支付这些款项以及支付的数额取决于企业本身和与每个具体雇员的合同。
附加福利
社会缴款(德语: sozialabgaben)是根据应付工资总额计算的,由雇员从其工资和雇主平分。在2023年,这些雇主支付的工资平均占雇员总工资的21.0% 。
然而,并非所有企业付给雇员的款项都要缴纳税款和社会费用。该公司不支付以下款项的社会费用:
支付托儿费用(幼儿园或 tagesmutter);
通勤交通补助,居住地和工作地点之间往返的费用;
健身房或健康课程的费用;
企业员工折扣(销售自有产品)。
德国个人所得税税率
与其他国家不同,德国对个人收入实行累进税率,也就是说,一个人收入越高,他/她缴纳的税率就越高。德国的初始税率是14% ,最高税率是45% 。因此,如果一个人在一年中开始赚取高于免税最低收入(德语: steuerfreibetrag)(例如,2023年单身人士的收入为9408欧元,请参阅页面下面的“税率档次),他/她开始缴纳14% 的税,收入越多,缴纳的税率就越高。但是,增加的税率不适用于当年收到的总税额;它适用于低税率与高税率之间的差额。在上面的例子中,如果一个人每年挣12000欧元,那么他/她将支付2592欧元的14% (12000-9408 = 2592)。
德国的个人所得税等级(税级)
在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者被划分为不同的税种。总共有6个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人们每月从他们的工资中支付或多或少的税(差异不是税率,而是非应税金额)。被归入哪一类人取决于他们的婚姻状况。税级设置了非应税工资。以下是各税级/税种的特点:
未婚、无子女者。
独自抚养孩子的父母。
收入差异显著的已婚夫妇。
收入无显著差异的已婚夫妇。
如果你身兼数职。
对于已婚夫妇来说,如果丈夫和妻子的收入有显著差异,则适用3级和5级税收是最有益的。
德国截至2023年的免税最低工资如下表2所示。该表还显示了它们所引用的税类。
【第9篇】个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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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服务工作的通告》,进一步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取得税务机关提供的《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税情况表》,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验后方可办理相关的股权变更记。
上海市并不是第一个印发相关通告的地区,实际上,自2023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明确“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即 “先完税,后转股”,包括北京、深圳、广东、海南在内的20余个省市区都已先后印发类似文件,明确了“先完税,后转股”的要求(详见文末附录:各地已出台个人股权转让“先完税,后转股”文件汇总)。
为何规定“先完税,后转股”?
税收政策规定,个人股东转让股权应该在股权发生转移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税收实践中,个人股东一般不会主动向税务机关申报股权转让事项,税务机关如果不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信息交换也很难掌握个人股权转让的交易情况。因此,政策规定之初,未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提供完税凭证,导致个人股东股权转让交易成为国家税款流失的征管漏洞。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规定,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同时强调了,税务机关应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合作,落实和完善股权信息交换制度,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工作。但实践中,因为地方工商变更登记机构并未强制要求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提供完税凭证,导致很多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时,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并未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就完成了股权转让交易,税收流失情况严重。《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修订)》的施行,特别是上海等20余省市相继发布的通告,进一步明确的个人股权转让“先完税,后转股”的管理方法,从根源上堵塞了个人股权转让交易产生的漏税行为。
政策解读
1、“先完税,后转股”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
结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以下简称“67号文”)第二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先完税,后转股”的规定,不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上市公司和新三板上市公司,原则上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非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两部门交互,完税将成为个人股转的必经程序
目前各地出台的规定中,多个地区文件明确提出地方税务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启“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在金税三期时代,多部门交互的机制已初步实现,相信随着金税四期的上线,两个部门交互的信息将更加及时和完整,税务机关将能更加简便和高效地获取相关应税交易信息。可以看出,缴纳相关税费将会是个人投资者转让股权的一道必经程序。
3、各地对“完税凭证”的要求各有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修正)》中对“完税凭证”没有进行具体解释,各地对于“先完税”的要求也存在差异,部分地方要求提交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即可,包括《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纳税人自行申报)和其他相关材料;部分地方则要求提供完税凭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最近印发通告的上海则自行设计了 “先完税”需要提交的信息收集表格;部分地方甚至直接模糊处理,虽然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分查验完税情况,但材料清单中并不包括完税凭证或其他证明已完税的相关资料。
个人股权转让如何计算税款
个人转让股权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
根据67号文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小节引用的条文如无特别说明,均引用自67号文)。
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1)关于股权转让收入
第七条 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因股权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以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均应当并入股权转让收入。纳税人按照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取得的后续收入,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
需要注意,无论什么形式(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和什么名目(违约金、补偿金等)都属于股权转让收入。此外,股权转让收入应当合理,虽然从公式上看,收入越低,个税越低,但是股权转让收入并不能随意约定,若被税务局认定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主管税务局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2)关于股权原值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三)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五)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可以看出,股权取得的方式不同,股权原值的认定方法不同。
(3)关于合理费用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的其他税费,由于“先完税,后转股”不适用于上市公司,不涉及增值税,所以这里的合理费用主要是指印花税。
(4)关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股权交易行为中买方(受让方)应当代扣代缴卖方(出让方)的个人所得税。
(5)关于纳税地点
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6)关于纳税时间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需要注意,对于分期付款的股转交易,并非全部价款支付完成后才产生纳税义务,根据付款节奏和比例分期纳税是不被允许的;此外,纳税义务的发生不以款项的支付为必要条件。如果满足上述规定中除(一)之外的其他条件,就算股权出让方尚未收到任何款项,纳税义务也已经产生,需要及时申报纳税。
2、印花税
股权转让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立据人按价款的万分之五贴花。考虑到股权转让业务的偶发性质,应当按次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观察
此次,上海税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联合通告虽然只是进行重申或强调,但可以看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及其在税务领域应用逐渐深入,税务部门正慢慢打破与第三方之间的信息壁垒,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交互,将个人股转税务前置。
“先完税,后转股”从一开始的形同虚设,到逐渐落实至执行层面,这透露出了税务局重视个人股权转让税源,加强个人转让股权税收征管明确信号。
由于个人股权转让通常涉及标的金额较大,且涉税关系和场景复杂,为了提高个人股转的税收遵从度,规避纳税风险,需要注意:
1、按照主管税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合规申报,规避不必要的税务合规风险。
2、股权转让中较为关键的是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其中,对于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股转双方应当从商业实质出发,结合转让场景与定价方法,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降低涉税风险。
3、及时审阅和评估历次可能存在不合规的股权转让节税的税务风险,提前制定应对方案,以免造成后期被税务局认定为偷逃税款等情况。
来源刘学 颜湘红
【第10篇】长沙个人所得税计算
目前经济不景气,不少开发商频频爆雷,许多人将目光转向了二手房,那二手房交易的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哪些税费可以节省,你真的知道吗?
一般来说,房地产交易中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契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综合地价款、土地增值税等。
其中,卖方承担的税费有: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
买方承担的税费有:印花税、契税、土地收益金、登记费。
但真实情况下,根据大政策方向,有很多税种是可以减免的!接下来给大家整理出二手房不同情况下需要缴纳和可以减免的税费的表格!
在说税费计算前,有几个规则要先明确:
1、计税凡是涉及以家庭为单位的,包含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
2、计税价格并非成交价格,而是取税务系统评估价以及成交价的高者作为计税价格。例如交易一套房子100万,买方需要缴纳1个点的契税,税务评估价为120万,缴纳税费时系统会按照120万作为计税价格,也就是契税需要缴纳1.2万(120万×1%=1.2万)。
友情提示:在缴税时,如果觉得税务价格太高,评估不准确,可以在税务窗口免费申请一次重新评估,但重新申请后,不管新价格比现在的价格高还是低,都只能按照新价格进行取高了哟。
税费具体征收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住宅类:
个人(卖)对个人(买)
对于房屋产权证已满5年(或者契税发票满5年)且为房屋所有人家庭唯一一套住宅,简称“满五唯一”,则可免除个税。
房屋置换后的房屋在原产权证满4年的情况下是可以直接买卖的,但置换后的产权证没满2年就出售,会产生增值税,税率为5.3%;产权证满2年则免征。也就是说置换后的房屋再出售,在未满2年的情况下,卖方会产生增值税5.3%和个税2%。买方按照实际情况正常核算。
单位(卖)对个人(买)
二、非住宅类(商铺,有产权证的车位,公寓,写字楼等)
温馨提示:
1、非住宅税收不受产权年限的限制,所以非住宅是没有满五唯一的说法的;
2、申报增值税差额征收和发票加计扣除法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转让方应提供购房时取得的发票。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的部分,税率为 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的部分,税率为 40%;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50%;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0%的部分,税率为 60%。
3、提供购房发票的,扣除项目金额:
扣除项目金额合计=购房发票加计金额=[原购房发票*(1+5%×年限)]+原印花税金额+原契税金额+新印花税+新城建税+新教育费附加+新地方教育费附加;
4、如何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核定计税金额-扣除项目金额合计;
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5、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
(1)(增值额/扣除总额)×100%≤5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扣除总额)×100%>50%≤1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扣除总额)×100%>100%≤2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扣除总额)×100%>200%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看-扣除项目金额×35%
非住宅的计算公式比较复杂,各位在计算的时候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和税务窗口,或者后台留言也行,小汇汇会认真回复的哟!
今天就说到这啦,需要了解更多二手房政策可以后台留言免费咨询哟!
【第11篇】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器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二种情况,本文介绍2023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年终奖个税扣除计算器的用法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二种情况,本文介绍2023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以及excel公式算法和年终奖个税扣除计算器的用法等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一)】
当扣除五险一金后不包含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低于3500
这种情形,我们需要从年终奖中抽出部分填补扣除五险一金后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的缺口,剩余部分再除以12,然后再计算剩下来的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
下面一例子可作为参考:
周先生当月发放年终奖24100,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是3400元,不足3500元,用其取得的年终奖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3500-3400),再将剩余部分24000元除以12个月为2000元,按适用税率10%和速算扣除数105计算,(24100-100)×10%-105=2295元;总计应缴个税0+2295=2295元。
ps:工资部分不纳税(没达到3500)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二)】
当扣除五险一金后不包含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
如果月收入≧3500,用年终奖除以12,用此结果匹配上图得到适用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下面一例子可作为参考:
小杨年终奖金是24000元,而且当月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为3600元(超过了3500).我们先确定税率:24000÷12=2000元 ,那么对应税率表应该是10%的税率和105的速算扣除数。则小杨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3600-3500)*3%=3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 ×10%-105=2295元
【2023年终奖个税扣除计算器】
点击或文字图片即可进入》》2023年终奖个税扣除计算器
【excel公式计算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1个公式搞定】
g2输入如下公式后向下填充
=lookup(max(0.0001,(f2+min(d2-3500,0))/12),{0;3;9;18;70;110;160}*500+0.0001,max(0,(f2+min(d2-3500,0)))*{3;10;20;25;30;35;45}%-5*{0;21;111;201;551;1101;2701})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纳税人在一个月度内分次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可以将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023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相关阅读
年终奖缴个人所得税可分月计算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什么时候调整
企业支付职工补偿金代缴个税,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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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新版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2023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全面施行。如果不想费心去计算的话,今天分享这个捷径可以帮助你,根据新的税法计算税后工资,而且还能显示新旧税法相比工资增减
使用方法很简单,打开捷径后,选择城市,输入工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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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全年一次性奖金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大家该选择什么样的计税方法对自己有利呢?以及如何操作呢?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计税,一种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其中:
(1)单独计税是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单独计税。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是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全年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方式
二、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
(一)单独计税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即(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计算应纳税额
(1)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将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即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采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是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全部计入到全年的收入中,根据3%至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全年应交的个税。
应纳税额=(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当月取得的一次性奖金-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
案例分析
小王2023年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万元,专项扣除(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个税起征点5000元/月执行。
(一)单独计税
情形1:若当月工资为1万元,高于费用扣除额8000元(5000+2000+1000)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选取税率:36000/12=30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3%-0=1080元
(3)全年每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0000*12-8000*12)*3%-0=720元
(4)应纳税额=1080+720=1800元
情形2:若当月工资为50000元,低于扣除额8000元(5000+2000+1000),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选取税率:[36000-(8000-5000)]/12=2750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6000-(8000-5000)]*3%-0=999元
(3)全年每月工资应纳税额=0元
(4)应纳税额=999+0=999元
(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情形1:
(1)应纳税所得额=36000+10000*12-8000*12=60000元
(2)全年应纳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情形2:
(1)应纳税所得额=36000+5000*12-8000*12=0元(2)全年应纳税额=0元
(三)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差异对比
情形1:单独计税的应纳税额为1800元,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应纳税额为3480元。
情形2:单独计税的应纳税额为999元,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应纳税额为0元。
由此可见,全年一次性奖金到底是选择单独计税,还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主要看哪种方式对纳税人有利。如果全年的综合所得少,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就更有利;如果全年的综合所得多,选择单独计税更有利。
案例分析
三、全年一次性奖金怎样操作?
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不管单位采用怎样的预扣预缴方式扣了个税,只要我们在每年3-6月份的个税年度清缴时,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式,就可以对预缴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具体操作需要在个税app进行,具体如下:
(1)如果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在进入申报个税时,“工资收入栏”会显示“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
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
(2)点击“存在奖金,请在详情中进行确认”,进入“奖金计税方式选择”页面。然后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奖金计税方式选择
由于个税系统可以自动计算两种不同方式应纳税额,所以我们可以进行两次操作,比较后选择有利的方式。
【第14篇】合肥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四部门发布深化车检改革新政策,推出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政策。自10月1日起,10年内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次数由3次调整为2次,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5年的,由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其中,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为便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公安部已在全国推广应用电子检验标志,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申领,不需要再申领、粘贴纸质检验标志。新措施实施后,广大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本人名下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同时,为便利群众查询检验日期,公安交管部门设计了“车检计算器”小程序,车主可按照车辆注册登记时间查询检验周期。合肥交警提醒,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新措施受到社会各界和车主们广泛关注和欢迎在此,对大家比较关心的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有关问题进行集中答疑
01 此次推出优化检验周期新措施主要有哪些调整变化?《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设立机动车强制检验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保证车辆安全和环保性能,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汽车产品质量不断提升,私家车车主车辆保养意识也不断提高,社会各界普遍呼吁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为积极回应群众期待,适应汽车产业发展、交通安全和大气污染防控形势,此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第6年、第8年、第10年),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10年内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新措施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并向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需要提示的是,为便利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公安部已在全国推广应用电子检验标志,广大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检验标志,不需要再申领、粘贴纸质检验标志。
02 此次推出优化检验周期新措施适用于哪些车型?此次改革推出的优化检验周期新措施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和摩托车。有两种情形不适用新措施:一是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较多,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二是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需要提示的是,车主在车辆免予上线检验期间,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通过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故障隐患,及时维修,保障车辆安全性能。擅自改装机动车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还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路检路查的力度,一旦发现车辆违法改装的,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原状。
03 如何查询车辆是否享受优化检验周期改革政策?新措施实施后,广大车主可以登录“交管12123”app,查询本人名下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同时,为便利群众查询检验日期,公安交管部门设计了“车检计算器小程序”,大家可以登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按照车辆注册登记时间查询检验周期。需要提示的是,如果您的车辆已经逾期未检验,应当及时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逾期不检验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违法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处罚。
【第15篇】外国人个人所得税计算
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税收是在美国买房最主要的考量因素,不论是投资房产用于出租还是以公司名义买房都会产生大量的税,那么如何才能合理的避开这些税收,使得房产投资更为合理呢?
今天我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外国人在美国买房的四大税项以及如何合理的节税。
首先,房产税。
在美国买房,每年都要缴纳房产税,税率由当地政府根据房子的情况进行评估,不同的地区税率不同,大概在1%-3%之间。
第二,个人所得税。
房子出租所获得的收益,这部分需要缴纳的所得税分有两种:一种是主动出租,另一种是被动出租。
如果是被动出租,税率一概是收入的30%,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如果是主动出租,那么它就是一个很大的调整范围,要根据房产持有人当年的总收入来确定税率。
第三,房产出售的利得税。
这个税率分为短期持有和长期持有,如果短期持有,那么税率在10%-39.6%之间。
如果长期持有,税率将会在0%-20%之间。
但是如果是外国人出售美国的房产,会有一个15%的预扣税,这15%的预扣税会在今后的报税中根据实际情况多退少补。
第四,房产的赠与税和遗产税。
对于持有美国房产的外国人,赠与税有1.4万美金、遗产税有6万美金的免税额,但这点额度对于高额的赠与税和遗产税来讲,也只是杯水车薪。
以上就是外国人在美国置业所要面临的所有税务问题,那如何规避这部分费用呢?
针对一般购房者来说,在投资者购置住宅以及商业地产的时候,如果直接购买,那么可以通过房子的地税(房产税)、保险费、房子的折旧费、装修折旧费、分类折旧费、房子的维修费、房东到美国来往的机票,餐旅费、房地产公司的管理费、房地产经纪的中介费、寻找租客的广告费等来进行合理的避税。
而如果是以公司的名义进行房产投资的话,那么除了上面提到的避税方式,还有如下更优惠法则:
1、美国可以租用门面开公司,所有公司的租金、电话、日常维持、日常管理所需要的所有费用;美国公司可以请雇员,员工的所有工资、福利全部可以抵税;为美国员工发奖金,礼品,也可以抵税。
2、以公司名义去投资,只要是在年终结算之前为止的,所有投资费用都可以抵税。
3、招待客户,请客吃饭,飞机费用,汽油费,旅馆费,甚至衣服的购买费用,都可以称作公司的运营费用。
4、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电脑,家具,电器等,可以称作办公用品,购买或是租赁豪车,这也可以抵税。
5、甚至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购买豪宅,度假屋,可以说成是给员工旅游度假用,这也可以抵税。
对于房产出售的利得税,还能利用1031置换条款。
举例说明,如果你卖掉了一栋投资房,在45天之内找到另外一栋投资房,并且在180天之内过户,那么第一栋房子的增值税可以递延,直到第二栋房子卖掉,才要交增值税。
至于遗产税与赠与税,要分几种情况。
在美国买房,投资人没有绿卡,但子女有,又想将房产赠与子女。如果投资人想要将房产赠与子女,千万不要直接赠与,因为外国人的赠与免税额每年只有14000美元。
正确做法应该是将房产卖掉,将存款赠与子女,由于存款是无形资产,外国人把无形资产转赠美国人是没有赠与税的。
对美国纳税居民来说,如果房子一直不卖,过世后赠与子女,子女可以免交增值税。
例如父母买了一栋房子,花费50万,过世的时候,房子涨到了200万,如果孩子拿到这一栋房子以后,马上以200万卖掉,中间的150万都不需要交增值税。
但是这栋房子的200万会算在父母的遗产里面,所以我们避了赠与税,同时要特别注意一下遗产税的问题。
外国人在美国遗产税的免税额只有6万美元,而美国的遗产税高达40%,如果在9个月内没有补齐这40%的遗产税,房产将在9个月内被迫卖掉,以缴纳增值税和遗产税。
这里有个解决方案就是,在购买美国房产的时候,同时购买一份美国的人寿保单,如果有人不幸过世了,用人寿保单的赔付去缴纳这些增值税和遗产税,房产可以留下来从容处理。
美国房产虽然交税,通过合法的避税手段,也能节省不少。
而且美国土地是私有的,并且是永久产权。就算是1%的房产税,也就是你交100年的房产税才相对于你的房价。100年后你的房子会增值多少呢?历史已经回答了一切。
更何况,在美国买房投资出租,通常还是会有2-5%的净租金收益。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移居、留学和商务相关的人群会在美国买房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