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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税率(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税率

【第1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税率

2023年的这个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什么变化,结合最新发布的政策依据,来对比一下在2023年前后这个所得税有什么变化。

图源网络,侵删

首先在2023年之前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年利润在100万以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在2023年之后呢?年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在100万以内的话,税率是5%。他的政策依据是国税总局的2023年的6号文。3月26日,官方文件下来了,小微企业优惠总算是尘埃落定。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文件内容如下:

1. 对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呢?按照5%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的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源网络,侵删

3. 再次定义小型微利企业约定的335原则,就是要同时满足联营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五千万。

4. 执行期限为2023年的1月1日至2024年的12月31日。

第二个档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在2023年之前,所得税税率是5%。2023年一月份之后呢,所得税税率还是5%,政策依据我们可以参考财税总局2023年13号文,这个文件中讲到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至300万的部分所得税税率。执行的是5%政策,执行的日期是2023年的1月1日至2024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在2023年这个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这个政策。

第三个档位就是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所得税税率是25%。在2023年之后,也是保持在25%这个税率不变

图源网络,侵删

那么这个就是2023年1月1日前后这个企业所得税的这个变化。

以上就是2023年企业所得税最新变化,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评论区留言,我们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创融哦!

【第2篇】2023企业所得税税率

都知道我国企业所得税常见税率为25%,但是相关行业有优惠政策,导致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是25%,分不清哪些行业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对应税率?那么就往下看看,捋顺它。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主体:小型微利企业

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主体1:高新技术企业

优惠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主体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主体3: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优惠政策: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主体4: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优惠政策: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主体5: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优惠政策: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二条

主体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主体: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优惠政策:该类企业,若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四条

这些都是目前关于各行各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当然若企业还是所得税压力大,也可以通过地方的优惠政策降低税负。

五、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将原公司企业所得税通过业务的形式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将原公司的税负负担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身上,而个人独资企业不要求成本票,即营业收入是多少,就直接按照10%的应税所得率进行核定计算个税,将原本的25%企业所得税转化为了个人所得税的0.5%-2.1%。企业的增值税3%和附加税0.18%照常缴纳,只要开票,就需要缴纳这三税,企业完税后的公转私不用另外再缴分红税。

【第3篇】企业所得税税率2

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至2%?怎么解释

税收问题千千万,《优税大大》懂一半

企业所得税高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缺少成本票,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难免会有无法获取成本票的业务,企业应该怎么应对?还在用不法行为获取成本票的方法不要再尝试了。

之前看到网上也在说用核定征收解决,税率2%即可完税,这个做法有没有问题。这就需要考究几个点了,首先,你的业务是否是真实的,存不存在虚开,偷逃税;其次,你的小规模是不是做的这个业务,开的是不是这个品目的票,是不是用来偷税的。

在一切基于真实的条件下,有个最重要的点就是小规模成立的时间,提前成立的小规模,主体公司分包的业务,开票纳税,这么做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如果仅仅是为了减少主体公司税负压力偷逃税,那么后果非常严重。

现在有园区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之所以税负低是因为个税是核定的,个税核定0.3%-1.2%,且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加上增值税1%,综合税负2%之内。

开票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0.06%

个税:450万*0.3%=1.35万

综合税负5.85万左右

注意:一定基于业务真实,三流一致的前提下。

【第4篇】小型企业所得税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1、利润不超过100万的,按2.5%征收;

2、利润大于100万不超过300万的,超过100万的部分按10%万征收;

3、利润大于300万的,全额按25%征收。

关于开会,大家的普遍反映都是效果不好。

常见的现象有:

1.老板一个人滔滔不绝,员工一言不发。

2.想起来好久没开会了,临时决定开个会。

3.会议没有主题,想到什么说什么,全凭发挥。

4.会议没流程。员工不知如何参与,你也不知如何控场。

5.开完的唯一感受,就是尴尬,不如不开。时间长了,自己内心也抵触,员工更是决定开会浪费时间。

6.老板觉得开会就是吹牛画饼,吹多了没用,不如实干。

7.老板以为所有的会,都要老板开。自己忙,不愿意开。

所以,对于开会,

无论员工,还是老板本人,都是持有一定的负面看法。

但是,做为管理,能不开会吗?答案是不能。

所有的管理动作里,都需要与人沟通。一对一沟通最低效率,人少还行,30-40人的团队,靠一对一沟通,肯定是不可行的。那就需要一对多沟通,那就是开会。

开会,是管理的基本动作。会开会,是基本功。

本质上,是老板以为开会靠本能,没有意识到会议是有知识体系的。

一共有多少种会议,每种会议解决什么问题。

每种会议的开会流程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把这些掌握了,开会就是一项技能。多种会议,就是一个工具箱。

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就安排开什么会。

另外,几个必须强调的点是:

1. 不是所有的会议,都是要老板参与的。老板要参与的会,是很少的。大部分会议,是员工可以自行解决的。

2. 按流程开会,其实是非常高效的。都可以可控时间内完成。

3. 设计好会议流程,从来都不是让老板多说话的。会议,是让老板少说话的。在大部分会议流程里,老板的发言机会是很少的。

4. 真正解放老板的,是掌握开会的知识和流程,按方法开会,按需要开会。而不是少开会,甚至不开会,回避问题,问题并不会消失。

【第5篇】节能企业所得税税率

各位小伙伴好!我是叶子与青荷,今天我们讲的知识点是:企业所得税税率

我们一般都觉得增值税税率复杂,因为多,是吧。反而企业所得税税率就少一点了。今天我们来聊聊企业所得税税率。

1.问题一: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多少种?

(1)25%的法定通用税率

几乎大部分的企业都是用这个一税率

(2)20%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注意:小型微利企业现行还有双减半的优惠相当于的税率不等于税率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税率2.5%。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当于税率10%。

(3)15%的特殊优惠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15%

西部地区鼓励企业15%

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15%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企业15%

大家看到,近些年,基本都是15%的税率在不断扩围,未来我们也希望这个特惠税率能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

(4)10%的非居民企业优惠税率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问题二:还有哪些比较特殊的优惠?

(1)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当然很难穷举税收优惠,且在这里把常见的列一列而已。

每天学习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今天的讲课就讲到这里。

【第6篇】民办非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主要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那么税率是多少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简单的说就是企业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准许扣除项目的金额,适用税率有两种,一种是正常25%,另外一种就是小微企业或者部分地方政府给予高新企业的扶持,他们的税率是15%,两种企业计算公式都差不多,简单的举个例子

(按正常25%计算)a公式一季度不含税营收1000万,成本500万,管理费用100万,销售费用50万,税金及附加1万,第一季度a公司应纳所得税金额为:

1000万-500万-100万-50万

=(350-1)*25%

=87.25万(应纳所得税金额)

如果是小微企业可以套用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如果是含税收入需要先除掉税率,已预缴的所得税需要减除。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以内减按25%,适用 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即实际所得税税率为 25%*20%=5%,

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适用 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即实际所得税税率为 50%*20%=10%

高新技术企业:15% 一 些自贸区的企业15%

注册在海南的企业:15%

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可以把企业注册在自贸区进行返税,或者核定征收有利于企业降低企业所得。

【第7篇】核定征收建筑企业所得税税率

【导读】:建筑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一般都是按照开发票的额度进行计算的,这点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不一样,查账征收是按季度进行预缴,然后在年末时进行汇算,多退少补,下文中对这两种征收方式都会有介绍,大家还是一起看看吧!

建筑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缴纳分两种情况:

1、查账征收。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利润总额为整数时,按季预缴,年末汇缴,多退少补。

计算如下:

季度应纳所得税=(1季度利润+2季度利润+3季度利润+4季度利润)*所得税税率(25%)

2、核定征收。一般按照开发票额度计算,目前我们是按照收入额乘以9%,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税率(25%)

计算如下:

应纳所得税=开发票金额*9%*25%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通常情况来说,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计算都是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25%的,但是建筑公司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开发票金额*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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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金融企业企业所得税率

在实际中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与增值税计税收入是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的,按照理论化的会计假想勾稽和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国际通行的法理基础理想构成,理论上两者的比对勾稽关系应该是相等的。而现实中由于增值税计税收入覆面一般小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覆面的,通常出现的情况是: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大于等于增值税计税收入是比较常见和正常的情况,除特殊原因外很少会出现一个核算期间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小于增值税计税收入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企业就要注意核对了。现实中,一方面,出现这种相对涞水比较反常的情况,有可能是企业核算出现了差错;一方面,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也会提取增值税年度累计计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收入进行比对,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小于增值税计税收入是税务机关一个重要的税务管理风险点,会要求企业做出应对和处理。总体来说核算期间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小于增值税计税收入问题分析,存在一定的工作需求和应对风险。再这里分合理出现和理解失误两个方面加以简单分析和归纳。

一、就金融企业来看,在正常且核算无差错的前提下,出现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小于增值税计税收入这种情况,一般涉及以下方面状况:

(一)、增值税价外费用,在计入收入和企业所得税计入收入的差异,产生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增值税法规定:增值税的销售额是,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差异就出在这个价外费用上,增值税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是: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滞纳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纳税人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如何核算,除了代政府和相应机构等收取的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纳税人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外,都要按规定计入增值税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但这些价外收费在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计算收入是存在差异的,有相当一部分增值税价外费用,并不计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如收取的延期利息费用应冲减财务费用,收取的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应冲减销售费用,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代收、代垫款项应计入往来项目等。虽然最终并不影响会计核算结果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在两税申报收入数据对比时却会形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情况。

(二)、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值税计税收入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计入差异,产生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的某个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转让行为,在增值税法的规定中,均应按照出售价格对应适用税率或对应的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但在会计核算准则的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中,是把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资产净值)和固定资产、不动产处置的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对应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对应营业外支出,由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核算不同,在现实中形成增值税申报计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计税收入。

(三)、财政补贴核算,增值税计税收入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计入差异,产生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相关的,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要计入增值税计数额。但在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计税中,纳税人取得的各种财政补贴,是在营业外收入或补贴收入等项目中核算。如果纳税人取得了上述性质的财政补贴,也会形成增值税申报计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计税的情况。

(四)、增值税免税业务,增值税计税收入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计入差异,产生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增值税法和相关规定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但可以开具税率栏注为“免税”的普通发票。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免税业务纳税申报时,应以含税的销售额填报在申报表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应栏次。会计核算上,由于法律规定尚不明确,仅有的财会字【1995】6号关于增值税免税会计处理的文件也随着会计准则新科目设置已经作废,现在存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以价税合计的方法将免税销售额全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一种是以价税分离的方法将免税销售额还原成不含税销售额,计提的销项税额计入补贴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若纳税人采用第一种方法核算,不会出现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问题。若采用第二种方法核算,则会形成增值税申报计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计税收入的情况。

(五)、收入确认原则不同,增值税计税收入规定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计入差异,产生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都是以收入为起点计算应纳税额,在收入确认上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一些差异。这种收入确认上的差异势必要对两税申报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就金融企业来看:现实中一般会遇到的是,预收租金业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增值税按照“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按照“跨年度,提前一次性支付,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的税法规定分期确认计入不同纳税年度收入(国税函【2010】79号)。这样,预收租金跨年时增值税要先于企业所得税确认收入,则会形成增值税申报计税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计税收入的情况。

二、至于为了少纳税款故意隐瞒、造假产生的差异,就我国金融企业现实状况来看,基本都是国有和省属集体(国有)企业,核算上故意错误的很少,但非主观故意,在政策解读和核算上失误产生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小于增值税计税收入这种情况,还是存在的。纳税人对国家税务总局23号公告规定的规定理解有偏差,金融企业逾期90天未收回的当期应收贷款贷款利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中,其规定是抵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但纳税人解读不准确直接抵减收入,将金融企业收入与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中的其他金融业务收入与其他金融业务支出按净额进行了填报,而金融企业逾期90天未收回的当期应收贷款贷款利息,增值税按规定在当期完税,即计入年度增值税计税收入中,由此产生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小于增值税计税收入情况,虽然不涉及税款,但形成成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会引发税务机关疑点下发核查,另一方面严格来说这也算是一种违法,有一定税收风险。

【第9篇】2023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和税务人员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供纳税人参考学习。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作了明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纳税人对相关政策的执行口径比较关心,主要集中在以下20个问题。

1.“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答:“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如果要找一个比较接近的解释,那就是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23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而“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谨记税法上的“小型微利”四个字,并按照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去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2.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答:原有政策对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两项指标分别设置了条件,今年新出台的政策对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指标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因此,目前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是一样的,即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都是300万元,资产总额上限都是5000万元,从业人数上限都是300人。

3.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如何判断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答: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可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2023年修订)》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修订)》中规定的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举的产业加以判断。

4.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答: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答: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主要涉及以下4个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2023年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6.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答:和以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比,这次政策可以概括为“一加力”“一扩大”两个特点。

“一加力”: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分别降至5%和10%。

“一扩大”:进一步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将年应纳税所得额由原来的不超过1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万元;将从业人数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统一提高至不超过300人;将资产总额由原来的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统一提高至不超过5000万元。调整后的小型微利企业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人,其中98%为民营企业。

因此,无论是符合原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还是符合新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都会从这次普惠性政策中受益。

7.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8.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答:有影响,而且是利好。假设纳税人2023年符合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税所得额和2023年一样,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的实际税负将从原来10%降到5%,税负比原来降低一半;如果纳税人的效益越来越好,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了,按照原来的规定是不能再享受优惠政策的,但现在只要不超过300万元,仍然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9.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规定,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劳务派遣单位的从业人数,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答:如果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已经计入了用人单位的从业人数,本着合理性原则,劳务派遣公司可不再将劳务派出人员重复计入本公司的从业人数。

11.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答:从2023年开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已经不再受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限定了,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如何计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13.“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年中设立的公司,8月取得营业执照,11月开始有营业外收入。问小型微利企业按规定计算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时,财税〔2019〕13号文规定的“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中的“实际经营期”应该从何时起算?是8-12月,还是11-12月?

答:企业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应为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成立日期

14.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实际利润额”概念如何理解?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定义。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上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主要在企业纳税申报时使用

“实际利润额”是会计上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15.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16.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1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答:《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考虑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小额零星经营业务可按以下标准判断: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

18.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什么,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答:按照税务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全面取消了对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同时,税务总局在申报表中设计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限制或禁止行业”等相关指标,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征管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表单,为企业减轻计算、填报负担。

19.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为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数据项,并升级优化税收征管系统,力争帮助企业精准享受优惠政策。在填报预缴申报表时,以下两个方面应当重点关注:

一是关注“应纳税所得额”和“减免所得税额”两个项目的填报。“应纳税所得额”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和分档适用“减半再减半”“减半征税”等不同政策的最主要指标,这个行次一定要确保填写无误。“减免所得税额”是指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减免所得税金额,这个行次体现了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直接成效。

二是关注预缴申报表中新增“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有关项目的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整合了除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指标,其数据填报质量直接关系着小型微利企业判断结果的准确与否。按季度预缴的,应在申报预缴当季税款时,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的全部项目。

20.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从业人数的情况;

(3)资产总额的情况。

【第10篇】15年日本企业所得税率

最近有个重要的消息刷屏,关于全球最低企业税15%。查阅了在oecd官网发布的报告130 countries and jurisdictions join bold new framework for international tax reform,基本意思是目前已有130个国家和地区同意加入“两支柱”税改计划。计划税改中“支柱一”将确保大型跨国企业向实际取得利润的地区纳税,税收全款将重新分配,其中包括大型互联网公司,不论公司是否在该地区拥有实体。支柱二就是设立15%的全球最低企业税,各国可以利用该税率来保护其税基。

众所周知以往的离岸避税天堂是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群岛、卢森堡,而其他国家企业所得税率基本在20%-25%左右,企业所得税率高的国家如日本30.62%、墨西哥30%、德国30%、巴西34%、澳大利亚30%、阿根廷25%,中国25%,中国香港则是香港对企业实行两级制所得税,利润低于200万港元的情况下,不同类型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8.25%或7.5%,超过200万港元的部分按16.5%或15%征收。根据估算,香港有效公司税率不超过10%,落实“全球最低企业税率”将会削弱香港的低税率优势,直接终结众多离岸避税天堂。

【第11篇】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几个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本期众致君就给大家带来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收几个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现行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法定税率为25%,无起征点。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二十九条具体意见。其中,根据税收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计入。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计入。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国内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内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

(一)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私营企业;

(四)联营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组织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目标是纳税人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捐赠等收入。

以上就是本期关于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征收几个点的全部内容了,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不明白的朋友可以私信众致君哦

【第12篇】小微企业的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率

前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出了公告,其中包含了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免征优惠,那有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工信部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这你弄清楚了吗?

下面我就具体整理了 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工信部小型企业与微型企业之间的区别,可别再傻傻分不清楚了哟。

小规模纳税人和税收认定上的小微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存在重合的可能,即小规模纳税人同时也极有可能是小微企业;但反过来,小微企业因其年营收超过500万元,却不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工信部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标准所划分的大中小型企业,则多数基于统计需要而为。

这三个企业形态,由不同的部门进行标准认定,可对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不相同:

注1:国家限制及禁止行业

此处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产业指导目录》所规定的限制及禁止行业,具体可至工信部网站进行查实,企业在所得税汇缴时,只要注意不要选填成限制或禁止行业即可,有《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为06**至4690的企业,即为限制或禁止类。

注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企业税前利润基础上,考虑纳税调整后的金额。税前利润即为企业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增-纳税调减。

纳税调增/调减,如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际发生额的60%可扣除,且不超过企业收入总额的千分之五。当然,企业纳税调整的项目还有很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超过300万,可以请会计师进行测算。

注3:从业人数及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

根据财税[2019]13号文,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并非某一时间点的数值,而是以平均值来计算,先计算季度平均值,再计算年度平均值。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如:某企业1月1日员工人数290人,3月31日员工人数302人,则季度平均值=(290+302)/2=296人,则第一季度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当然,这里应注意,员工人数包括派遣员工。

资产总额的计算方式与员工人数一致。

注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需要特别提示的一个概念,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仅仅是增值税法的概念,与企业所得税无关。与小规模纳税人相反的则为一般纳税人,两种在增值税计税方式上有根本的差别,简单来讲,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额的3%(或5%)缴纳增值税,且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开票税率为6%、10%、16%,但是可以抵扣进项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仅为一项,即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500万。这里特别提醒,有些企业申报的销售额并非计算500万的范围,标准公式如下:

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未扣除之前的征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税款申报当期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查补税款申报当期销售额

这里应该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公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年销售额未超500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可以至税务机关申请转为小规模纳人,至于明年是否还可以转,目前尚不明确,故若企业有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意愿,则应在年底前办理。

非常值得提醒的是,从缴税及税收筹划来看,并不是只有小规模纳税人才节税,毕竟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此外,对于出口型企业,还有出口退税的问题,故具体问题应具体分析,尤其涉及到集团企业间的税收总体筹划时,更应该全面统筹后才有最佳的节税方案!

注5:工信部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你学会了吗?

【第13篇】韩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1. 自行申报系统

公司税是一种自行申报体系。有纳税义务的公司, 应当在其营业年度结束前三个月内,向相关税务机 关缴纳税款。

2. 结转亏损

从2023年1月开始,结转亏损可在十五年内扣除 。对于中小型企业(“ sme”),结转亏损的年度 扣除额没有限制。但是,对于非中小型企业纳税 人,一年中最高扣除额为该会计年度应税收入的 60%。对于中小型企业,特定年份的亏损可以追 溯到前一年的税基。

3. 统一税收制度

国内公司和其他完全由国内相应公司控制的国内公司(或完全控制的子公司),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 的批准,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完全控制的子公司的情况下, 所有相应的公司都应采用统一的税收制度。 “完全控制”意味着拥有100%的股份。在全部发行 股票的5%以内,通过员工持股的员工被认为是“完全控制”的。

4. 外国公司的税收

外国公司子公司的收入一般以相同的方式评估, 其税率也与当地注册的子公司的税率相同。并且 分支机构和总部之间要秉持着公平的原则进行交 易。

5.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与交易归算人相关的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纳税义务受实质归算人的约束。与业务内容相关的实质原则:根据实质内容,不论其业务名称或形式 , 遵守相应的税法。

6.利息减免限制

如果韩国子公司向其外国控股股东借入的贷款额是其股本的两倍以上(一般债务与股本之比为2:1,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为6:1),则借款超出部分的应付利息被称为股息。 这些股息须缴纳预扣税,并将被视为以公司所得税的不可扣减费用(资本弱化规则)。

随着税制改革立法引入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a)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韩国子公司对外国关联方的利息减免将限于采用固定比率规则(即30%的ebita)或者资本弱化规则。

7.预扣税

随着税制改革立法引入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 bita)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韩国子公司对外国关联方的利息减免将限于采用固定比率规则 (即30%的ebita)或者资本弱化规则。 对于非居民,可从来源扣除税款。每个在韩实体在支付或将某些类别的收入给任何非居民之前,都必须扣缴税款。

当韩国与非居民所属国签订双重税收协定时,上述预扣税税率可以减少。非居民所得之代扣税款,必须于 所得之月次月十日前汇缴给税务机关,否则将处以罚款。

【第14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是多少

一、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税率:20%

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三、高新技术企业:15%

1.《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15%

1.《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五、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服务贸易类),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六、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化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第一条规定,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上述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 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财税〔2017〕75号)第一条规定,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内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统一按《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版)》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财税〔2019〕63号)第一条规定,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横琴新区内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鼓励类产业企业,统一按照《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9版)》执行。

七、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以下称第三方防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第三方防治企业是指受排污企业或政府委托,负责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包括自动连续监测设施,下同)运营维护的企业。

八、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所称实质性运营,是指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不得享受优惠。

九、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规定,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一、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二、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9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十三、非居民企业:10%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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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最新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财税小侦探》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企业所得税太高,一直是很多企业的通病,不管是财务和老板都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块的问题,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一个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那就是通过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低至3%。

相信大家对核定征收政策已经耳熟能详了,因为很多企业都通过这个方法解决税负压力,但是小编还是在这里啰嗦一下,核定征收政策即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0.5%

假设某某软件开发公司,以小规模利润500万开票举例增值税:

享受优惠政策前:

企业所得税:利润*25%=125万;

股东分红个税:(利润-所得税)*20%=75万;

应纳税总额:200万

享受优惠政策后:

增值税:500万*1%=5万;

附加税:5万*12%=0.6万;

个税:500万*0.5%= 2.5万;

应纳税总额:8.1万

筹划后可省税金达189.9万

对于一些利润比较高的企业,也可以通过在税收园区成立服务类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比如某某营销策划中心,某某信息技术中心,某某广告制作中心等等,通过和主体公司发生业务,把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上面来,享受核定征收以后,缴纳了3个点左右的税金以后这笔资金就可以直接提现了,并且这笔资金是不必再缴纳分红个税的!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财税小侦探》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税率(15个范本)

2023年的这个企业所得税有没有什么变化,结合最新发布的政策依据,来对比一下在2023年前后这个所得税有什么变化。图源网络,侵删首先在2023年之前应纳税所得额,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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