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清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清单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二、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三、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五、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31日终止执行。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发《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税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下简称减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为及时明确政策执行口径,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位,个体工商户应享尽享,我们制发了此项《公告》。
二、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
个体工商户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半政策,享受政策时无需进行备案,通过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相关栏次,即可享受。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
四、取得多处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如何享受优惠政策?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举例如下:
【例1】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五、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为了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政策,《公告》规定了减免税额的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举例说明如下:
【例2】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那么吴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实际上,这一计算规则我们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六、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缴税款的,还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为向纳税人最大程度释放减税红利,个体工商户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前,个体工商户已经缴纳当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来源:大众网临沂
【第2篇】企业所得税应计税收入
企业只要实现了盈利,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在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时,必然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企业在没有实现盈利之前,虽然也需要缴纳税款,但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当企业实现盈利之后,就需要贡献自己的力量了。
对于企业来说,获得盈利是终极目标。投资者开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当然,对于企业来说在最初阶段,肯定会赔钱的。对于处在这个阶段的公司来说,赚钱才是第一要务。
但是,当企业开始盈利以后,涉税问题就会上升到不得不重视的方面。特别是企业所得税,对于企业的税后利润,有较大的影响。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只要实现了盈利,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来说,在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时,必然会占用社会公共资源。社会公共资源虽然看似是免费的,但是一样会消耗国家的费用支出。社会当中存在的企业越多,国家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就需要花费更多的公共支出。
企业在没有实现盈利之前,虽然也需要缴纳税款,但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当企业实现盈利之后,就需要贡献自己的力量了。
毕竟,税收是国家收入来源的主要部分。而企业所得税在税收当中,也是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不等于年度汇缴清算时也需要缴纳税款!
对于企业来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基本的缴纳方式是季度预缴,年度汇缴清算。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白企业即使季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也不意味着企业必然需要在年度汇缴清算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季度预缴时,只是说明在这个季度,企业按照会计核算的方式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在年度汇缴清算时,并不是按照会计核算的情况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可能会出现企业在季度预缴时需要缴纳税款,但是到了年度汇缴清算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对于这一点,我们还是需要做到心中有数的。预缴只是粗略计算,而汇算清缴才是精密计算!
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企业所得税有两种计算方式。即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1、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适用于一些财务处理不规范的企业。对于这些企业来说,他们核算的成本或收入不严谨。为了更好地征税,才不得不依靠核定征收来征税。
核定征收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即定期定额征收、查验征收以及查定征收。
定期定额征收主要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对于个体户来说,在定期定额征收的情况下,每月需要缴纳的税款是固定。当然,税务机关也会定期对个体户的情况进行核定的。
查验征收和查定征收的规定基本差不多。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他们也有账本,但是可以准确计算的金额只有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如果企业的收入可以准确核算,就通过查验征收计算企业所得税;如果企业的成本可以准确计算,就通过查定征收的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
2、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就是企业自行计算应纳税所得税,根据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准确的计算会计期间内发生的各项收入和费用。这样企业根据自己计算的结果,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可。
在查账征收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税法的规定,进行年度汇缴清算。毕竟,企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会计核算的规则计算出来的。
【第3篇】属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之 收入的确认
会计口径:利润=会计口径收入-会计口径的扣除
税法口径: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税法认可的扣除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税法口径的收入:
【解释】收入总额确认四个要点:
收入总额内容
重难点分析
一般收入的确认
9项收入的实现时间是重点
特殊收入的确认
分期收款和视同销售是重点
处置财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和外部处置的划分是重点
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
售后回购、以旧换新、折扣、买一赠一(还要注意增值税的对应处理)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
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
3.转让财产收入(固定资产所有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注意免税的情况)
按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当天确认收入。
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国债利息免税)
6.租金收入(有形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跨期租金)。
【解释】跨年度租金收入的税务处理:
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案例】2023年7月1日a企业租赁闲置的机器设备给b企业,租赁期3年,总计租金600万元,2023年7月1日一次收取了3年的租金600万元。则计算a企业企业所得税时,计入2023年收入总额的租金收入为多少万元?
在税收上可以每年确认200万元收入,坚持了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但企业所得税按年征收。所以2023年当年可以计入的租金收入为200万元的一半,即100万元。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解释】总共有三类收入是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1)收入确认时间: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
(2)受赠金额的确认。
受赠资产相关金额的确定
①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非货币性资产:均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受赠非货币性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9.其他收入
指企业取得的除上述规定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提示】“其他收入”是税法口径,不同于会计上的“其他业务收入”,不要混淆。其他业务收入是以后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宣费税前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的组成部分。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
收入的范围和项目
1.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劳务等,持续时间超十二个月的,按照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
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4.企业视同销售的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是计算广宣费、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三)资产处置收入
分类
具体处置资产行为(所有权)
计量
内部处置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分支机构之间转移(境内)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外部处置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同期售价确定收入;外购的资产,符合条件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收入
【例题•单选题】2023年12月甲饮料厂给职工发放自制果汁和当月外购的取暖器作为福利,其中果汁的成本为20万元,同期对外销售价格为25万元;取暖器的购进价格为10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该厂发放上述福利应确认的收入是( )万元。
a.10
b.20
c.30
d.35
【答案】d
【解析】上述福利应确认收入=25+10=35(万元)。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4篇】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税负重,如何合规合理节税(三分钟前发布)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应该作出哪些改变?
《企税家》专注于税务筹划,您的贴身节税专家,合规合法节税!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能力对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都尤为关键。创新可以保障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世界各国为鼓励企业创新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力度大、范围广,最具代表性。
我国近年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万众创新,制定了包括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 15% 的所得税税率、对研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部分地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数奖励返还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在西部发开发的地区中,有很多地区都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让企业头疼的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都有所包含。那么,政策是有了,企业应该如何去迎合政策,又应该如何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优化企业管理呢?
我们可以通过迁移或新办的方式,入驻一些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将原本主体公司的部分业务,分包分流给园区的企业,转移主体公司的税负压力。主体公司由于减少业务量,那么税负压力就转到了园区内的企业。而园区内的企业在园区内正常的经营、申报纳税,可以享受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
奖励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50%,园区奖励全额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
奖励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40%,园区奖励全额地方留存部分的70-90%。
企业纳税越多,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比例也就越高,纳税大户还可以和园区领导面谈,一事一议申请更高比例。并且,企业当月纳税,次月就可以收到园区对企业的扶持奖励金。、
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用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来对接部分无成本,无进项的业务。而且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个税在0.5-1%,企业可以开票450万。
当企业与个人发生业务往来,也可以去园区税务局代开发票,综合税负在3.5%,一人一年可以累计代开500万额度。
如果您企业有其他税务问题,欢迎您在评论区留言。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如有疑问或需要更加详细的税收优惠政策,欢迎您的留言与私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企税家》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移步公众号了解~
【第5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每一年5月30日之前收入总额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收收入特殊销售:商业折扣后,现金折扣前租金收入(有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无形资产)、转让财产收入(不区分有形/无形)
收入确认时间分期收款、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同约定日期)接受捐赠收入(实际收到捐赠资产日期)产品分成收入(分得产品日期)利息、红利收入(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日期)
不征税收入养老基金投资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入不征税收入vs免税收入(必须分清)不征税收入:是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扣除【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免税收入:是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期有可能恢复征税【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一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前扣除】
免税收入股息、红利收入【非居民企业取得(征税)】【补充】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居民企业取得:非上市(免税)/上市,持股1年以上(免税)但1年以下(征税)
税前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准予税前扣除的损失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刑事责任附加刑中的罚金、没收财产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时,应计入当期收入
三项经费(实发工资)职工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8%(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社会保险费四险一金(据实扣除)、补充养老和医疗分别工资总额5%(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不超过同期同类贷款利息准予扣除【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和借款利息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投资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企业对外借款利息,差额中应由投资者负担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公益性捐赠利润总额12%,先扣以前年度后扣当年的(超出部分3年内结转扣除)
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据实扣除)公益性捐赠(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分)
捐赠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凡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作为公益性捐赠支出在税前扣除凡未纳入票据记载数额中,作为企业相关费用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双限额)销售收入千分之五和发生额60%,二者孰低扣除筹建期间(实际发生额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销售收入15%(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宣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销售收入30%(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烟草企业一律不得扣除】
手续费及佣金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额18%(超过部分结转以后年度)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据实扣除)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所签订合同确认收入金额5%
其他准予扣除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据实扣除):提取后改变用途(不得扣除)保险费:财产保险(据实扣除)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据实扣除)
租赁费经营租赁:租赁期限均匀扣除融资租赁:计提折旧扣除
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总额1%(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项目【重点掌握】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务的损失(国家惩罚)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处以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第6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论文
要: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为了更好的适应激烈的经济环境,增加企业的经营收入,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纳税筹划作为企业重要的财务活动,可以为公司降低税收负担,促进公司的发展。企业所得税在任何企业的纳税总额中都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电力公司,因此大部分企业在考虑降低税负,建设纳税筹划体系的时候会首先考虑企业所得税,文章也选择了企业所得税作为纳税筹划的重点来探讨,从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的现状分析开始,重点介绍了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方案,如:固定资产的纳税筹划、捐赠的纳税筹划、技术开发费的纳税筹划、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等。并对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abstract:with the changing socio-economic environment, more and more intense competition among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better adapt to the economic environment, increase the company's income from operations, reducing the tax burden on businesses, tax planning as an important financial activity, can reduce the tax burden for the company, to promote the company's development. enterprise income tax in any enterprise of tax total in the are occupy with quite big of share, especially power company, so most enterprise in consider reduced tax, construction tax planning system of when will first consider enterprise income tax, articles also select has enterprise income tax as tax planning of focus to discussion, from power company tax planning of status analysis began, focus introduced has power company enterprise income tax tax planning of programme, as: fixed assets of tax planning, and donation of tax planning,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fee of tax planning, and tax planning of business entertainment. problems in tax planning and propose concrete measures.
key words: power company; enterprise; income taxplanning
目录
绪论....................................................................................................................... 1
1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理论分析................................................................. 2
1.1 纳税筹划的内涵...................................................................................... 2
1.2纳税筹划的原则....................................................................................... 2
1.3电力公司纳税筹划基本思路................................................................... 3
1.4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背景分析................................................................... 3
2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4
2.1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方案........................................................................... 4
2.2捐赠的纳税筹划....................................................................................... 4
2.3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5
2.4存货计价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6
2.5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7
3 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7
3.1 纳税筹划成本较高.................................................................................. 7
3.2 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带来的纳税筹划风险.......................................... 7
3.3 纳税筹划缺乏系统性.............................................................................. 8
3.4 纳税筹划过程考虑不全面,仅仅重视降低税负问题.......................... 8
3.5 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8
3.6 公司与税收机关的沟通不到位.............................................................. 9
结论..................................................................................................................... 10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绪论
首先,在国际大环境的影响下,我国越来越多的公司重视纳税筹划,特别是一些大公司都有专门的税务筹划人员和税务咨询机构,企业所得税筹划是市场经济制度完善和公司发展和行业竞争的必然产物,对纳税人来说是一种合理的经济活动,是国家允许和鼓励的行为。
税收是国家公共财政的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来源,其本质是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需要,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税收实质上是对纳税人经营成果的无偿占有,不能给企业带来收入,所以企业都有减少税收的意愿。但是税收作为国家的主要财政来源,有国家法律保障,不能随意减少,因此作为最有效的减少税收手段,纳税筹划越来越受重视。
电力行业作为国家的基础能源行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电力公司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也与人民的生产生活,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而纳税筹划对电力公司来说,不仅可以相应减少应纳税额,减轻公司税收负担,还可以优化公司内部结构,所以电力公司要在税法规定的合法范围内,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使税收负担达到最小,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本文针对电力公司的税收政策进行研究,一方面可以对现有的纳税筹划理论进行补充,为电力公司具体的纳税筹划环节提供参考。另一方面,针对电力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更多的电力公司有指导作用。税收具有强制性,但对公司来说,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活动,能让企业更好的实现价值以及利益的最大化。
1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理论分析
纳税筹划已经成为财务和会计领域的热点话题,也是研究的新方向,电力公司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同时,要正确认识纳税筹划,在原有的税务筹划基础上探索发现新的筹划空间,根据公司每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合当前公司形式的纳税筹划体系。纳税筹划的过程,也是纳税方案的选择过程,选择合理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可以使企业更好的企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电力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活动时,要及时密切了解税收政策的改革和动向,适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与时俱进,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最大化。
1.1 纳税筹划的内涵
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内,通过事先的筹划安排,进行以减轻税负为目的的谋划和对策。纳税筹划不但是一种单纯的税务行为,而且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息息相关。把公司的应纳税额控制在最佳范围内,使公司的利益最大化。
1.2 纳税筹划的原则
1.2.1成本效益原则
在做纳税筹划时,不能只考虑税收成本的降低,而是要全面考虑筹划方案是否会引起其他方面的费用增加或降低,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因此在做纳税筹划时,要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保证筹划后所得大于流出。
1.2.2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相互兼顾的原则
在做纳税筹划时,既要考虑短期目标,又要考虑长期目标。如果不能同时兼顾,要以长期目标为重点。
1.2.3合法性原则
纳税筹划的合法性是指纳税筹划过程中,所有的纳税方案必须是合法的,凡是涉及违背税收法规的行为,都有触犯税收法律法规的风险。因此所有的纳税筹划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电力公司要跟随政策变化,学习新的税收政策和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保证所有的纳税筹划方案都符合规定,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
1.2.4有效性原则
电力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为公司争取到最大的经济利润,税收筹划目标要与公司价值最大化目标相一致。有效性原则的最直接表现是通过纳税筹划带来的收益大于纳税筹划的成本。另外,有效原则要求进行的税收筹划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匹配,当纳税筹划的预期结果与公司目标发生冲突时,应以公司长远目标为重。
1.2.5及时调整原则
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合法范围内进行筹划。我国目前电力行业的税收法律体系还在不断的完善当中,政策也在发生变化,所以电力公司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要密切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正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
1.3 电力公司纳税筹划基本思路
1.3.1避免应税所得的实现
电力公司的主要收入来自销售电量,避免应税所得并不是说要靠压低销量来实现,是指尽量取得不被认定为应税所得的经济收入。
1.3.2推迟应税所得的实现
尽可能推迟应税所得的实现,对纳税者来说,可以利用这笔资金进行投资,从中获得利润。如果纳税推迟的时间较长,利率较高,那么带来的经济利益就更大。
1.3.3慎重选择筹资方式
公司筹资方式有两种形式,即权益筹资和负债筹资,但两种筹资方式在税法上的处理并不相同,这为企业在筹资决策中用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不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都存在一定的资金成本。公司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方式,实现两者的合理配合。
1.4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背景分析
在经济运行的规范化、法制化以及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前提下,市场主体逐渐完善,缴税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支出,纳税筹划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纳税筹划活动作为电力公司的财务活动之一,作为能够有效降低公司税收负担的合法手段,已经成为各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合理设计纳税筹划方案以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实现价值最大化,无论是对电力公司还是其他公司来说,都是一个非常迫切的课题。企业从长远利益出发,必将纳税筹划工作重视起来。
在公司的发展经营中,如果一味去追求降低税负而采取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不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好的影响,还会触犯法律。电力公司应当对公司的税收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降低企业税负,是一种科学的方法。一个科学的纳税筹划方案,从国家的立场看,达到了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目的。从企业的立场看,不仅提高了公司纳税者的纳税筹划意识,而且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税收筹划是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中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各行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净利润的竞争,在这样的背景下,税收筹划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2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案
2.1 固定资产纳税筹划方案
固定资产是电力公司各项经营业务开展的基础,固定资产折旧是电力公司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电力公司降低税负,实现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方式。不同的折旧方法折旧出的折旧额也不同,因此,折旧的量会直接影响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和公司当期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电力公司常用的折旧方法是平均年限法。
固定资产折旧是电力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重要项目,折旧额的多少直接影响到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金额的多少,对折旧方法的选择,应计提折旧金额不同,直接影响电力公司的利润水平,也直接影响电力公司企业所得税纳税金额的多少,这就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公司的折旧方法有多种可以选择,税法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因为技术进步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但最低折旧年限不能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例如:m电力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有电子设备,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大型机器设备等,按照最低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残值率是5%。m公司针对公司有更新换代需求和技术进步的电子设备和大型设备折旧年限进行缩短,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可缩短至6年,电子设备折旧年限可缩短至2年,m电力公司选择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加速折旧缩短折旧年限之后,公司当年可以多计提220万元,可少缴纳所得税33万元。
2.2 捐赠的纳税筹划
国家的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捐赠,并且推出了一系列关于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可以通过捐赠这种方式,对外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达到宣传的目的,又可以降低应税所得,降低企业的税负。
企业对外捐赠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有现金捐赠和实物捐赠,相应的税收也是不同的,电力公司将公司自产,委托加工的或者购买的产品捐赠出去,看作销售产品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捐赠现金不需缴纳增值税但要尽可能的将捐赠金额控制在利润总额的12%以内。还有一种捐赠是将企业捐赠和个人捐赠结合起来,将超过扣除限额的钱平均发放给职工,由职工以个人的名义向灾区捐赠,这样电力公司的捐赠支出就转变为工资薪金支出,职工个人的捐赠额不超过个人的应纳税额的30%的部分,可以在应纳税额中扣除,也不会加重职工的税收负担,达到双赢的效果。
电力公司在对捐赠进行纳税筹划时,首先是对捐赠方式的选择,现金捐赠或者实物捐赠,个人捐赠或者公司捐赠,或者两者均有。首先实物捐赠纳税成本最高,现金捐赠纳税成本较低。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捐赠可以全额抵扣,纳税成本最低,电力公司要对捐赠的方式进行合理选择。例:
某电力公司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公司,在2023年欲通过捐赠的方式为社会做一些贡献,捐赠目标为一山区小学,欲捐赠金额为400万元。假设该电力公司202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捐赠方案一共是三种。
方案一:直接捐赠。电力公司直接将现金捐赠给山区小学。直接捐赠属于救济性捐赠,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那么该电力公司2023年的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00+400)*25%=600(万元)
方案二:通过公益捐赠中介进行捐赠。该捐赠方案属于公益性捐赠,捐赠金额符合条件的且在年利润总额的12%之内的,可以在税前扣除。采取方案二的捐赠方式,可扣除的金额为:2000*12%=240(万元),超出的160万元超出扣除限额不能扣除,该电力公司2023年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为(2000+400-240)*25%=540(万元)
方案三:通过捐赠机构分两次进行捐赠。将捐赠分为两次捐赠,在该电力公司2023年的利润不2023年的情况下,可在2023年和2023年分别捐赠,捐赠金额可分成200万和200万来捐赠,两次的捐赠额都可以进行扣除,这样即达到捐赠的目的,又可以降低电力公司的税负。
通过以上三种捐赠方案的比较, 方案一没有为公司节省一点费用,没有起到任何纳税筹划的效果,方案二节约税额60万元(240*25%)=60(万元),方案三节约税额125万元(500*25%)=125(万元),由此可见,方案三是最合适的捐赠方式。在捐赠金额超出限度的情况下,可以将超出抵扣限额的部分转移到下一纳税年度,可以实现捐赠金额的完全扣除,为公司降低税负。
2.3 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每个公司在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中,都会产生招待费用,电力公司也不例外。业务招待费用仅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招待费用,在计算电力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的时候,要将业务招待费和公司的差旅费,业务宣传费等费用分开来,但是可以将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之间进行合理的转化进行纳税筹划,比如可以将一部分的业务宣传费用改成宣传公司的赠送礼品,这样可以降低公司的业务宣传费用。
如:f电力公司在2023年对外销售电力产品的收入为100000万,过程中产生的业务招待费2000万,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8000万,假设公司税前利润总额是1200万。公司的业务招待费用按发生额的60%扣除即2000*60%=1200万,公司营业收入的0.5%为100000万的0.5%即100000*0.5%=500万,按照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0.5%与实际发生费用的60%孰低原则,税前可抵扣金额为500万,则剩余的1500万不能抵扣。公司在2023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是18000万,超过收入的15%即1500万所以只能扣减1500万。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200+2000-500+1800-1500=300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为3000*25%=750万。
f电力公司成立一个独立的对外销售产品的y公司来承担各项费用,先将f公司的电力产品以80000万元销售给y公司,y公司再以100000万元销售给其他公司,f公司和m公司发生的宣传费共12000万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共1200万元,y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共有6000万元。f公司的税前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当年可抵扣的业务招待费是80000*0.5%=400万元,业务宣传费并没有超过当年收入的15%,f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是500+1200-400=1300,y公司的税前利润为700万元,当年可扣除招待费用100000*0.5%=50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并没有超过收入的15%,当年应纳税额为700+800-500=1000,两个公司当年应纳所得税总额是575万元,可为公司节省税额750-575=175万元。
电力公司在业务招待费列支过程中还需要注意,把握好业务招待费列支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电力公司要充分利用会议等各种形式与客户积极沟通,减少客户的零星接待。电力公司要想业务招待费用可以被税务机关认同,得到顺利的扣除,首先要保证业务招待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其次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将筹划风险降到最低。
2.4 存货计价方式选择的纳税筹划
在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上,企业有多种选择。存货计价方式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计划成本法等。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公司的期末存货成本,销售成本的影响都不同,从而对企业的应纳税额产生影响。公司的折旧方法有多种可以选择,税法规定公司的固定资产因为技术进步需要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但最低折旧年限不能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企业的存货计价方式是否合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只有选择适合企业的存货计价方法,企业才能在原有基础上更好的发展。。
电力公司在对存货计价方式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考虑相应的风险。比如,存货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则需在下个纳税年度向税务机关报备。如频繁变更存货计价方法会引起税务部门的注意,接受税务部门的检查。存货计价方式不同,对公司纳税影响也不一样,从而影响电力公司的应税利润。存货计价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力工具,电力公司在纳税筹划时,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选择最有利最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2.5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政策为电力公司纳税筹划提供了最好的纳税筹划空间。公司可以从官方网站报纸,机关工作人员处了解信息,从多种渠道获取有利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的各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为节税的实施提供更加健康的保障和法律环境,使税收筹划制度健全起来,更加有利于纳税筹划的进行。
现阶段来说针对电力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较少,目前来说,电力公司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对于设在西部地区的电力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征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风力发电的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产业则可享受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如:a电力公司意识到这个问题,通过加大科研力度,加大成本投入,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积极申报,最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来征收,因此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是很有优势的,其他电力公司也应该理解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税收筹划工作,争取申请成功。
电力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尽可能结合税收优惠政策,将公司资源和政策结合起来,获得更大的优惠。电力公司在采购设备时,相关部门可提前收集整理设备信息,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尽可能选择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设备。电力公司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活动,可以降低电力公司的税负,促进电力公司的发展。
3 电力公司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1 纳税筹划成本较高
从目前电力行业的税务筹划现状来说,纳税筹划成本还比较高,税务筹划人才缺乏,税收政策变动,公司跟进不及时,不能很好的掌握政策变化。电力公司要做到控制企业的纳税筹划成本,注重公司的内部优化。比如光伏电力企业,虽然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关注,但因为在发展经营的过程当中,税收成本还较高,要想继续维持良好的态势发展,必须采取一些措施,比如企业内部的优化,纳税成本的控制。
3.2 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带来的纳税筹划风险
目前,电力行业的竞争激烈,经济环境也比较复杂。国家关于电力行业的政策法规也在不断完善变化,因此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会给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带来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因为政策变化纳税筹划人员不能按照原定计划进行筹划,原来的目标不能实现,为公司带来一定的纳税筹划风险。
电力公司要做到在合法的前提下,随着税收政策的发展不断完善筹划体系
纳税筹划首先应是合法的,所有的税收活动都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其次,随着经济发展等因素,国家的政策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电力公司应密切关注国家关于电力行业的税收政策的变更,及时了解动态,及时调整公司的纳税筹划思路和方法,随政策为公司制定完善最新的纳税筹划制度,与国家引导倡导的政策相一致。
3.3 纳税筹划缺乏系统性
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需要公司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各部门的配合,只有系统的进行纳税筹划才能达到好的筹划效果。但是目前有些电力公司还没有专门的文件和制度去规范,也没有调动所有的部门人员去参与进来,缺乏一定的系统性,电力公司应该做到把纳税筹划变成公司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使各部门的人员都参与进来,且不断提高公司人员的筹划意识和参与意识。
3.4 纳税筹划过程考虑不全面,仅仅重视降低税负问题
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不能综合考虑,仅仅考虑降低税负问题。纳税筹划在降低公司税负的同时也有可能提高公司的整体成本,降低总体收益水平。比如,负债经营就可以提高电力公司的财务杠杆,并且可以降低公司的税收负担,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并且会增加电力公司的财务风险。
电力公司在考虑纳税筹划方案时,不能仅仅把降低税收负担作为唯一的目的,要综合电力公司的各种情况,将各种可能因素都纳入公司的纳税筹划当中,为整个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考虑。另外,纳税筹划的目的是降低税负,使得公司利益最大化,在筹划过程中。要注意筹划成本与效益相结合。
3.5 缺乏专业的纳税筹划人员
电力公司的纳税筹划水平与效果取决于纳税筹划人员的素质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电力公司要注重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对专业纳税筹划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的培训,全面提高公司的纳税筹划工作水平,此外可以定期聘请税务专家对电力公司的纳税工作进行指导。在整个纳税方案执行的过程中,需要电力公司各部分各人员主动配合,各部门人员也应树立正确的纳税筹划意识,掌握一定的纳税筹划技巧,对公司的纳税筹划制度有全面深入的了解认识,并且能贯彻落实到日常的工作当中去。
3.6 公司与税收机关的沟通不到位
电力公司在制定纳税筹划制度的时候,
与税收机关的沟通不到位,导致有些纳税筹划方案的制定与税法机关相关法规不一致,不能达到预期的筹划效果。
电力公司要与税法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必须要有遇到相关涉税问题向税法机关寻求帮助的意识,在相关纳税筹划制度上与税法机关达成一致,在有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向税法机关上报了解, 通过交流,税务机关可以更好的了解公司的税务情况,能及时的对公司的筹划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公司的纳税方案也能更容易被税务机关认可,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纳税筹划得以进行的重要保证,税务机关的一些管理制度,政策变化时公司也能够第一时间了解,这对公司灵活实现纳税筹划方案很有帮助。保证优惠政策额的享受和实施效果,达到降低公司税负的效果。
电力公司要想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良好的发展下去,就要做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工作,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在发展经营过程中,不断完善电力行业的税收筹划政策,合理运用纳税筹划理论,把电力行业推向更高的层次。
结论
公司的税收筹划目标是根据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的变化而变化的,税收筹划的目的不仅仅是纳税金额的最小化,最重要的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处理好纳税筹划与公司战略目标的关系,最好的筹划结果应该是公司,征税机关,社会三赢的局面。
面对现阶段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电力行业面临各方面的压力比较大,市场竞争也是越来越激烈,如果没有完整的纳税筹划体系,不可能在经营中长久立足。电力公司要想在这样的环境下持续发展,要不断创新纳税筹划思路 ,完善纳税筹划方案,合理筹划为电力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在电力公司纳税筹划的过程中,要以国家规定的税收法律为基础,以降低税收负担为原则,不断创新新思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避税,不断优化筹划方案,最大力度的减少税负,提升电力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做好纳税筹划工作对电力公司来说,可以减轻公司的税收负担,提高公司的经营收入和公司的竞争力,促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另一方面,对国家来说,电力公司做好纳税筹划工作,有助于促进国家关于税收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优化电力行业整体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国家的经济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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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转眼就到了毕业季,到了要写论文的时间了,心中多了很多感慨。回想大学四年,从刚走进大学校园的青涩懵懂,到逐渐适应大学校园,到现在走出校园,走上工作岗位,四年的大学生活,有迷茫,有开心,有苦有甜,所有的这些构成了我精彩的难以忘怀的大学生活。
在这里,我想发自内心的对我的老师和我的同学们说一声谢谢。在我的大学生涯中,我的老师们除了传授了我学业上的知识外,对我的价值观,生活观也产生了影响。我的同学们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一直在我身边,开心的时候一起分享,低迷的时候互相扶持,给我的大学生活带来了太多精彩难忘的回忆。
我想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刘丽老师,从开始定论文题目到写论文大纲,到完成论文初稿,我的论文导师在她自己上课之余,给予我耐心的指导,在整个过程中,给我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使我顺利完成论文的定稿,老师,谢谢您了。即将毕业,虽然离开校园,但在之后的工作当中,各位老师的教导一定谨记在心,继续努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7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
就从企业的税收来说,如今企业面临比较大的税种主要则是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两个税种,相较于其他税种来说,这两种税种的税负要高不少。因此对于许多的企业来说,如何合理地去减少这两种税种的税负就成为了企业的问题,这里小编就为各位朋友介绍3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在税务筹划里,最为常见的筹划方法就是利用优惠政策,我国根据不同的地区,不同的行业是有许多的不同的优惠政策,因此对于企业税务筹划这方面,可以多多的从优惠政策的方面来考虑,具体的一些优惠地区选择方向如下。
1、产业投资优惠政策
对于优惠政策来说,产业投资优惠政策最为常见,比如说高新技术企业,是有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在农林牧渔行业也是有优惠政策,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是有许多的所得税减免政策。
2、地区性优惠政策
还有许多的地方也是有优惠政策, 部分地区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会设立不少的优惠政策条件,也常常被称为税收洼地,比如北京前海地区的现代服务业,是享有许多的优惠政策,还有西部大开发政策,在西部地区的生产企业都是可以享受到优惠政策。
二、合理的公司控股结构
对于许多的公司来说,都是以公司控股合伙企业在控股公司进而获得一系列的税收减免,在如今的一些企业结构是非常的常见,当然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有公司控股公司、企业控股公司、自然人控股公司控股企业控股公司这类的情况,经过不同的企业情况,设计不同的企业结构,从而获得一定的税收优惠。
当然也有分支机构企业的选择,在企业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决定,也是可以决定公司后期的收益,因此在建立分支机构的时候,就需要对公司的情况具体的分析,选择合适的分支机构。
三、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
其实在税务筹划中,企业内部合理的会计核算也是可以帮助公司大大地减少税费的产生,往往在许多的企业中,因为自身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的核算并不重视,所以对许多细节上的一些处理不够重视,比如说就业务的拆分计算,因为不同的业务与服务税率不同,而企业在计算收入的时候,统一计算,那么在核算税费的是根据其中最高税率服务或业务计算,也就导致企业的税费成本的增加。所以企业在内部会计核算的时候,注意采用一些合理的方法,也是可以帮助企业减少税费的支出, 比如固定资产折旧、企业递延缴纳等等,都是对企业税费支出的帮助。
以上就是小编为各位朋友准备的3种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的方法,对于企业来说随着自身的发展,完全可以考虑多方面的进行税务筹划的活动,特别是企业的一些会计核算方面,在企业的长期积累中,往往给企业带来过多的一些税费支出。
【第8篇】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首先不征税收入不属于征税范围,而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
一、不征税收入包括如下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入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
3.财政性资金: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等(一句话根红苗正,和财政相关)。
二、免税收入包括如下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非盈利组织的下列收入免税
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今日的学习总结分享。
【第9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对所得税筹划大体有三个方向:一是成本费用进风向,二是应纳税所得额变方向,三是企业所得税税率方向。接下来就这三个方向分别展开,用案例说明,到底如何让企业所得税交少一点。
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
一、 通过成本费用筹划企业所得额
成本费用的纳税调整有四种类型:
1.不许扣。如发票不合规的费用,与经营没有关系的费用,违法违规费用,比如少交税,滞纳金,罚款等。
2.部分扣。成本费用不允许全额扣除,比如业务招待,广告费,市场推广费等。
3.延后扣。费用发生后,税务不允许在当期立即扣除,但延后可以扣除。如超过标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资本化的费用。
4.加计扣。这是税务给的优惠,并不多见,主要有研发费用,残疾员工工资,企业为环保做的投资等。
对于成本费用,所得税筹划思路是,突出加计扣除,避免不许扣除和延后扣除。
二、 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筹划企业所得税
通过应纳税所得额筹划企业所得税,思路有三个:在公司形式上考虑,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通过关联交易平滑利润;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合理利用公司形式。
母公司打算在外地设立一个机构来经营,有两种选择:一是设立子公司,另一是设立分公司。如果预计新公司短期内不会有盈利的话,设立分公司更合适。因为分公司可以与总公司合并在一起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对公司前景没有太大期望,还可以选择合伙企业形式。合伙企业只需交个税,没有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交税是先分后税,只有分到个人手里面才交,不分不交,显然比较有利。
第二,如何利用关联交易。
在关联公司搞利润调节,一是在收入上调节,就是把收入切换到另一个实体里面去做,二是在费用上面去想办法,把a公司费用想办法入到b公司。收入的确定要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考虑进去,费用要想得更早,不能等事后找发票。关联公司间调节利润的最核心因素就是要及早规划,事先动手。最好的状态就是让所有的关联公司都盈利或都亏损,数据上都能做到合理解释,切忌让人明显察觉到是在人为调节利润。
利用关联交易去筹划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双刃剑,这种做法很容易引起税务关注。做好关联交易时,定价策略是很重要的,定价一定符合常理。
第三,用足税收优惠政策。
常见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2.残疾员工的工资加计扣除;
3.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
4.安全环保、节能、节水设备抵免税额优惠。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的,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据实扣除,另加计100%扣除。前提是要签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持有残疾人证。
环保设备投资税额抵免,企业在环境的保护,节水,节能,安全生产方面购买专用设备,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三、 通过税率筹划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第三个方向,在税率上面可以考虑的方向有:
第一,小的就是美的。
目前税务对于小微企业放水养鱼,优惠放得很宽,年纳税所得额30万以下的,交10%的所得税(先把应纳税所得额减掉一半,再按20%交所得税)。
第二,拆分公司。
对于做不大但又能赚钱的企业,可以考虑有意识地把企业维持在小微企业的规模。一旦企业销售大起来,就把企业拆分为二继续维持小微企业的身份。拆分的好处有两点,第一,所得税税率少,第二,增值税的征收率也比较低。
第三,用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资质。
对于创新型的企业,特别是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要利用好高新技术企业这个资质。
对于企业所得税筹划,重在平时去积累经验,平时做到位了,做规范了,降低税负是自然而然的过程。不能等到后面去想办法,实际上是为时晚己,税务筹划的决窍的就是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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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企业的非税收入免企业所得税吗
缴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企业也是一样的,企业有哪些需要缴纳的税呢?最主要的是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两种;其中25%的企业所得税是最主要的,有什么合规的政策避免吗?当然有,今天和大家聊下科技企业的两免三减半政策;
软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是指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8号)第1条规定,依据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务减免,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企业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软件企业认定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开发及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以及企业主营业务中拥有软件著作权或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材料;
4、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登记证》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与用户签订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等信息技术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6、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上一年度和当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收入、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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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税收优惠
重磅!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税率低至2%
税收问题千千万,《无忧节税》懂一半
企业所得税高是企业正常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遇到的问题,很多业务无法取得相应成本票,导致利润虚高,也有很多企业本身行业利润高,所以企业所得税税负很重。
国家为了鼓励大家创业,在税负方面减轻了很多税负,如下:
也就是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所得税仍按5%进行缴纳,但是超过300万企业所得税就要按照25%进行征收,缴纳完企业所得税,若要提现到自己的账户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税,即100万到自己手上只有接近一半了。
现在很多园区都有核定征收政策,企业可以合理利用政策,在税收园区设立小规模个体户,将主体公司业务分包给个体户,个体户无需进项,且个税可以核定,个税0.3%-1.2%。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无忧节税》订阅号,关注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
开票450万为例:
增值税:450万*1%=4.5万
附加税:4.5万*0.06%
个税:450万*0.3%=1.35万
综合税负5.85万左右
个体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但是一定要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第12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条例
01: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产品发生退货时,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02:买一赠一组合销售商品,如何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03:企业的租金收入如何进行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04:企业发生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进行确认?
答:根据《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05: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06:企业处置资产,如何区分是属于内部处置资产,还是属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一)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二)用于交际应酬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对外捐赠
(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07:企业发生改变资产所有权属视同销售行为时,应按什么价格确认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0号)的规定。“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发生《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第三条规定的股权、资产划转行为的,应按照财税〔2014〕109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规定,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08: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款项,什么时间确认收入?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六条,“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09:企业取得财政性资金,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进行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上述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是否应计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来源:沈阳税务
【第13篇】企业所得税收入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收入来源: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企业为20%。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税法规定费用调增调减。
如:企业销售收入10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成本4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6.3万元;费用30万元,其中招待费用5万元,职工福利费用2万元,受洪水淹没商品损失12万元。其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100-40-30-12=12万元,加上其他收入50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62万元。税法允许扣除执行费:5×60%=0.3万元,实际发生额:100×0.5%=0.5万元,选择孰低原则,允许扣除0.3万元,职工福利费用6.3×14%=0.88万元。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额=62+4.7(招待费用调增)+1.12(职工福利费用调增)=67.82万元。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67.82×25%=16.96万元。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很复杂的,其中涉及减免、自然灾害损失,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资产损失等诸多因素,企业财务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财务制度,还要具有一定的税法常识。
企业法人应加强对税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尤其是国家出台的有关涉税方面的文件,避免给企业带来资金周转困难,同时做到企业应交尽交,利己利国。
我国十八大税种,今日已分享完毕,感谢各位关注。
【第14篇】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丨来源:财政部微信
【第15篇】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包括:
一、财政拨款
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其他不征税收入
1、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财政性资金,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 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 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3、财政性资金,会计核算“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递延收益”,需区分征税与不征税。不征税的财政性资金,如果已计入会计损益,做纳税调减。
4、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具体规定:有特定的来源和具体管理要求,单独进行核算。
a、 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b、 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c、 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6、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5 年内(60 个月)未发生支出、也未缴回的, 计入取得资金第 6 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例:甲企业 2021 年获得当地政府财政部门补助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500 万元,已取得财政部门正式文件,并从中支出 400 万元。
解:
会计做收入的50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
会计做支出的40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
理由:符合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其形成的支出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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