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租金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金个人所得税计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租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整体来讲,个人出租住房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其中,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加税费方面。由于个人出租住房不涉及消费税,附加税费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增值税免征的,附加税费也免于征收。
那么,个人出租住房到底需要交多少税呢?
一、增值税
(1)基本征税规定
个人出租住房,属于有优惠政策的,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1.5%
自然人出租住房外的不动产,增值税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收入÷(1+5%)×5%
(2)免税规定
日前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简单说,就是个人无论出租住房,还是其他不动产,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于一年一收或者合法的任何一段时间一次性收取的,均可以折算成每个月的租金收入,然后看是否超过15万元。
因此,虽然增值税政策中有对出租房允许存在一定免租期,可以按照规定不征增值税,但是对于折算成月平均值在临界点附近的,需要综合考虑出租合同的租金与租期及免租期的协定,能够分摊后可以免税的,一般是划算的。
对于多数不是大量投资不动产、职业出租住房的人来说,现在的每个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基本是够用了。
但是,需要注意,对于承租人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虽然没有超过月租金收入15万元,在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时也需要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租金收入的4%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不属于住房的房屋,并不是用于居住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于住房之外的租赁合同需要缴税。
五、个人所得税
(1)适用税率: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但,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财税〔2008〕2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7号发布其有效)。
(2)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明确,有关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调整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对于前三项需要有效票据支撑。
(3)扣除标准: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修缮费用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在实务中,一般采用按照带征率的办法征收的比较多,各地的具体带征率也是有所区别,应以当地为准。对于月租金收入800元以下的,带征率一般为0。
六、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建税是随同增值税征收。财税[2016]12号规定,按月缴纳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单位和个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30万元以下)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19〕13号)指出,各省税务机关要配合财政部门积极研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和附加的政策方案,主动向省级人民政府请示汇报,按要求及时制发操作文件并抓好后续落实,相关情况要及时向税务总局报告。主要涉及‘六税两费’,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地在落实中。
综上,对于出租住房月租金少于15万元的,主要是房产税4%和个税。个税各地略有差异。
【第2篇】房子租金收入个人所得税
北京离婚律师张亚敏-婚后租金是个人还是共同的
最近接待一个客户咨询,我给他化名张三,张三在结婚前就有三套商铺,这三年租金总共收了九十来万,他认为这些租金是由婚前房子得来的,应该是他个人的财产。但是她妻子认为婚后得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两个人最近闹矛盾,谈到分财产,他们在这些租金上有了分歧。你认为他们谁说得对呢?很多人对婚后出租婚前房子所得的租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存在误区,我这里先不公布答案。你听完这节课就明白了。
一、租金到底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前房子在婚后的租金到底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所以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的时候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咱们先看两个有代表性的案件。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曾在2023年审理过一个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子。彭女和董男在2008年结婚,两人2023年7月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彭女婚前在朝阳区有一套房子,两人结婚后,董男负责管理和出租这套房子,2023年7月到2023年7月一共收取约25万元的租金。彭女认为婚前房产的租金是自己的个人财产,要求董男返还所有租金。董男认为,虽然房子是彭女的婚前财产,但婚后是自己出租,租金是双方的婚后收入,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法院认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取得的经营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朝阳区的房屋是彭女的婚前财产,但是结婚后一直由董男管理,董男为房屋的出租付出了时间、精力,房租的来源和董男投入的劳动和管理等行为密不可分。所以,法院判决,房子在2023年7月到2023年7月的房租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2023年7月离婚后,2023年7月至2023年7月的房租是彭女的个人财产。
上面这个案子是把房租认定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也有部分法院认为,房租属于法定孳息,夫妻一方婚前房屋在婚后出租的租金应该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定孳息是个专业名词,不好理解,你也不需要懂它是什么意思,您只要知道也有法院认为婚前房在婚后的房租是个人财产就可以了。下面我们就看这样一个案件。
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曾在2023年审理过一个离婚纠纷案件的再审案件。徐男和刘女结婚前都有自己的房子,两人结婚后住在徐男的房子里,刘女的房子一直在出租。结婚三年半后,两人就到法院诉讼离婚了。徐男认为刘女的房子在婚后出租,房租应该是共同财产,要求分一半租金。刘女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徐男和自己两个人在婚后都没有管理自己的房子,房租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同意徐男分割。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房租是房屋所有权人让渡房屋使用权所获得的对价,属于法定孳息。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徐男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在婚后对刘女的房子进行了经营和管理。所以,根据法律规定,刘女的房子在婚后的租金应该是她的个人财产,徐男无权分割。
通过上面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来,对于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出租的租金问题,虽然法院在认定上有一定的差异,但目前法院趋于使用同一个标准,那就是在婚后出租房子上有没有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管是一个人投入还是两个人投入。如果有,那房租自然就是基于婚后的劳动而来的,应该属于共同财产。
咱们回到最开始讲的张三的问题上,张三三套房子的租金每年有三十多万,同等品质的商铺租金一般到不了三十万,之所以张三能获得高租金,是因为张三很重视这几套商铺,他精心研究了商铺出租的门道,他知道哪些行业的租户利润更高,并且张三总能为租户提供周到、完善的配套服务。所以租金离不开张三婚后付出的大量劳动,他想不分给对方是不行的,虽然他认为对方出轨还闹离婚不应该分到任何钱,他即便再不甘心也得受法律的约束。
所以懂得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是非常重要的,每天用六十分钟想如何创造财富,就应该至少抽出六分钟的时间学习如何保护财富。不知道你是不是认同我这句话。
接下来就讲如果你希望房租属于个人财产,你应该怎么做:
二、如何操作让租金成为个人财产?
第一,将你的房子全权交由房屋中介公司管理,将收到的房租放入专用账户,一定与婚后收入分开管理,一旦与婚后收入混同,如果离婚,大概率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了,前面的一切努力白费。本专栏我有一节课专门讲怎样避免财产混同以保护个人财产,如果你有兴趣,可以翻找看看。
将房子交由中介管理,你选择中介公司,与中介公司进行日常沟通交流还是占用了个人时间和精力,还是相当于付出了婚后的劳动,所以依靠中介还不能算是完全保险。
第二,一个更好的办法是将房子全权交由父母,就当是把房子使用的权益给了父母,这样收到的租金当然属于父母的财产,父母可以再把租金转给你,相当于赠与给你,父母只需要在转账时备注赠与你个人,这些租金就属于个人财产了。收到钱后,你同样需要注意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
今天讲的是出租婚前房子婚后所得租金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你听明白了吗?如果还有问题,欢迎评论、私信。关注我,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第3篇】商铺租金的个人所得税
12月8日,烟台市税务局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直播间,就个税扣除、免征增值税等问题回答市民提问。
主持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具体应该如何扣除个税?
个人所得税科科长李翠娜: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夫妻共有住房只能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一旦选定谁扣除一年不能变。有一种特殊情况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贷款购买住房,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房子,由购买方按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0元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定额扣除。扣除金额根据城市情况分为三档,1500元、1100元和800元,烟台每月扣除1100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扣除,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扣除,反之也是一样的。
“烟台爆料”网友: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10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合同约定一年150万元,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王鸿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您在2023年10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个月的租金150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因此,可以按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吴女士: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区有两套房子,想卖其中一套,税应按一套收还是两套收?
财产和行为税科负责人周晓滨:对于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区有房子,按照各自行政区域,由购房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纳税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确定房屋数量,适用不同税收政策。根据吴女士所述情况,如想卖其中一套房,应按一套房征税。对于转让房屋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满二免征增值税和“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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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烟台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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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预收租金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应选择'不动产租赁服务'开具发票。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但个人出租住房和非住房缴税会有差异哟,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第一条第九款第六项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第八条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也适用)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1+5%)×1.5%
(二)出租非住房: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租金÷(1+5%)×5%
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文件规定:其他个人(自然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城建、教育费、地方教育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7%(城市)或5%(县)或1%(其他)税率征收;
应纳税款=缴纳增值税额×7%(5%,1%)
(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3%费率征收;
应交教育费附加=缴纳增值税额×3%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的2%费率征收;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缴纳增值税额×2%
税收优惠:
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三,房产税
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4%
个人出租非住房按照12%税率征收房产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房产税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12%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五,印花税
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非住房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印花税应纳税额=租赁金额×千分之一
税收优惠:
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六,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注: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但部分地方是核定个人所得税,直接按租金收入的1%或2%(各地不统一),具体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二)每次(月)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准予扣除的项目费用包括出租房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等。
个人出租非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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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房屋租金算个人所得税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家通过征税,将一部分社会产品由纳税人转变为国家所有,以此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大家都知道,单位发工资,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只不过税款都由单位代扣代缴,然后由单位统一交给税务局。不管你的工资水平是否达到缴纳个税的标准,都需要向税务局进行申报,只不过达不到纳税标准的人,纳税额为零罢了,所以大家领到手的工资是实发工资,也就是税后工资,而不是应发工资。换言之,应发工资在扣除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就是实发工资了。
除了工资之外,还有一种与大家关系密切的行为也是需要个人纳税的,而且涉及个人缴纳的税种比较多,并且还比较复杂,这就是个人出租房屋问题。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城镇化水平越来越高,许多人都在城市购置了房产。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我国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住房拥有率为96.0%,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占比为58.4%,有两套住房的占比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为10.5%,户均拥有住房1.5套。房子多了,又没有那么多人居住,许多人就想到了把房屋出租来挣钱。问题来了,如果个人把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费?又要交多少呢?这篇干货总结得不错,请收藏备用。
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住房,一种是非住房,这两种情况缴纳的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缴纳的增值税也不一样。
如果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1.5%
如果出租的不是住房,比如大家所熟知的门面房,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这是缴纳增值税的原则性规定,不过,个人出租住房也有税收优惠。根据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如果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假如一次性收取租金超过了10万元,要不要缴税呢?别急,这也有规定。如果采取一次性收租取得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月租金低于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比如一次性收取租金100万,租赁期1年,平均每个月8.33万,没有超过10万,这种情况下不用交增值税。
城建税及两个附加
城建税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两附加指的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不是一种独立的税,两个附加不是税,而是费,但是两附加与税一起征收。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之和作为计税依据,然后乘以相应的税率来计算。其中市区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如果增值税、消费税免征,那么城建税也免征。
教育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大多数情况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再乘以相应税率依法计征,其中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比如缴纳增值税100元,如果出租的房子在市区,那么城建税就需要交7元,两个附加分别交3元和2元。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者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法定税率12%。
个人出租住房有优惠,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如果个人出租的是非住房,是享受不到优惠政策的。比如出租厂房、办公、商铺的税率仍按12%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假如个出租租房,是免征土地使用税的。
如果个人非住房,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全国不统一,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范围,各地每平方米年税额略有差异。
具体来说,大城市每平方米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印花税
目前执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将在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届时印花税暂行条例就作废了。
凡是属于印花税法中所列举凭证,都要缴纳印花税,租赁合同就是印花税法中所列举的凭证,税率是千分之一。
如果出租住房,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如果出租非住房签订的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的0.1%贴花,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比如住房合同租金1年5万,不需纳税,如果是非住房租金,那么就需要缴纳印花税500元。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以一个月内取得收入为一次。具体计算如下:
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用-800元)×税率
每次(月)收入4000元以上,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个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修缮费用)×(1-20%)×税率
其中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
如果出租住房,按照出租住房取得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如果是非住房,按照20%税率征收。
举个例子
由于个人出租住房缴纳的税种比较多,也不容易理解,下面就举个例子说明。
张三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3万元,那么张三需要缴纳的税费如下:
1、增值税,因为月收入不足1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城建税及两个附加,增值税为零,所以这个税费也为零,不用缴税。
3、房产税,3万元含税收入要换算成不含税收入,3万/(1+5%)*4%=1142.86元。
4、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
5、印花税,免征。
6、个人所得税,由于月收入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各种税费-修缮费)*(1-20%),税费中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为零,房产税为1142.86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也为零,所以减去的税费就是1142.86元。假如当月修理费为零。
所以,个税=(30000/1.05-1142.86)*0.8*0.1=2194.29元。
结语
综上所述,个人出租房屋,看起来是一件比较简单的事情,但涉及个人缴纳的税费却很多,涉及的税种有6个,费用有两个(教育费附加),建议大家收藏学习。如果你是包租公或者包租婆,也有必要全方位了解一下出租住房应该缴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等,否则有可能会吃亏哦!
【第6篇】租金收入个人所得税
今天收到了客户咨询出租房屋的涉税问题,这位客户出租的是新购买的商铺,已经对外招租了一段时间了,现在终于碰到一个能够达成意向的租户了,但是对方明确要求他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也不知道能不能开,也不知道要怎么交税,就让我给他讲一讲。
对于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个问题,要看租户是不是个人,如果租户不是个人而是企业,是可以给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是要按照开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租户是个人,就不能给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了,不过可以给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符合规定还可以免征增值税。
个人出租房屋,出租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承租方需要缴纳印花税。在具体缴税上,个人出租住房和商铺是有区别的。
增值税:如果个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的;如果个人出租商铺,是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的。税法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个人不管是出租住房还是商铺,如果符合这个规定,都可以免征增值税。
城建税及附加:城建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有7%、5%、1%三档,教育附加是3%的税率,地方教育附加是2%的税率,计税依据都是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城建税个人是可以减半征收的。个人如果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超过的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可以减半征收的。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商铺,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
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800元
如果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则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相关税费-修缮费用)×(1-20%)
其中,相关税费具体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包括增值税;修缮费用每月最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房产税: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是可以减半征收的,如果出租住房,税率是4%;如果出租商铺,税率是12%。
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出租房屋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可以减半征收的,如果出租住房,可以免征;如果出租商铺,需要照常缴纳,具体税额以当地规定为准。
印花税:个人出租房屋印花税是可以减半征收的,如果出租住房,承租方和出租房是个人的话,双方都可以免征;如果出租商铺,税率是千分之一。
这位客户是以个人的名义出租商铺的,地址是在市区,承租方也是个人,所以,他只能给承租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5%,增值税分摊到每个月并没有超过15万元,是可以免征的,相应的城建及附加的计税依据是0了,也是不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可以减半征收,税率是12%,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减半征收,具体税额以当地为准,双方的印花税可以减半征收,税率是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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