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生产经营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生产经营所得税要报汇总表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生产经营所得税要报汇总表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现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注意:没有办登记,实质上属于个体经营性质的个人所得也适用于这个税目。
二、适用税率
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注明: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三、应纳税所得额
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3、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 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四、纳税申报
1、申报期限
(1)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经营所得,应当分别合并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可以委托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汇算清缴。
注:综合所得按月(季)预扣预缴,按年汇总计算,次年3月1日-6月30日汇算清缴;经营所得按月或按季预缴,下月或下季初15日内预缴税款,次年3月31日前汇算清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2、申报方式
(1)办税服务厅
(2)江苏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3)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版):网址(江苏)https://its.jiangsu.chinatax.gov.cn
个体工商户业主(定期定额户除外,下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投资人”)可以直接通过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web端自行办理纳税申报,首次访问需要先实名认证注册。
江苏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3、申报表
(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查账征收办理预缴纳税申报,或者按核定征收办理纳税申报。
(2)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
(3)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五、实例讲解
1、江苏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客户端申报表填写
(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填写:
(2)昆山市某某机械厂为内资个体,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份成立,2023年7月10日申报第二季度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截止2023年6月30日财务报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
(1)收入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总金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成
(2)成本费用: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及其他支出的总额。
(3)利润总额:填写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润总额,填写好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自动计算。
(4)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第2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别傻傻分不清
下面就由税税子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较为广泛且税率普遍偏高,当你不创业、不经营公司、不出售房产的时候,可能只有“工资、薪金所得”与你有关。而工资、薪资所得只是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的一种,而一旦你成为了创业者,你就不能再无视个人所得税中其他的征税项目了
征税范围
税率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45%
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5%—35%
劳务报酬所得
5%—35%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40%
财产转让所得
20%
偶然所得
20%
稿酬所得
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其他所得
20%
一、经营所得的含义?
经营所得属于分类征收的一种个人所得税,具体是指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
二、经营所得的表现形式?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如果按原本的税率来计算,费用肯定是很高的,但如果你是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那你可占到便宜了,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普票最低达到了0.75%,增值税、附加税都是免征,专票增值税在3%,附加税也在0.18%,个人所得税0.75%,个人独资普票增值税、附加税也是是免征的,个人所得税率在1.2%,票增值税在3%,附加税也在0.18%,个人所得税1.2%。税率都非常的低,都非常划算。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想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详情,可移步--《税税子》。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3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减免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来源:财政部微信
【第4篇】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c表
【导读】: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分为ab两个报表,今天,会计学堂的小编将告诉大家这个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b表年报怎么填,小编罗列了一些填制方法,大家有需要的可以运用起来,希望能帮助到您.
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b表年报怎么填
答: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中国境内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一、申报期限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的十五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在次月(季)十五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填写纳税人自本年度开始生产经营之日起截至本月最后1日的时间.
(二)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
填写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相关信息.
(1)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3)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公式说明
一、表内公式
一.本表行次3【三、利润总额】:当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时:第3行=第1行-第2行.
二.本表行次8【八、应纳税所得额】
四.本表行次10【十、速算扣除数】
五.本表行次11【十一、应纳税额】:公式:第11行=第8行×第9行-第10行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答:例:已婚人士小李在北京上班,月收入1万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每月租金4000元,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同时父母已经60多岁.
起征点为35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345元个税;
起征点为5000元的情况下,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缴纳(10000-5000-2000)×3%=90元个税.
根据新政策,小李就可以享受住房租金1200元扣除、子女教育1000元扣除、赡养老人1000元扣除(跟姐姐分摊扣除额),所以,个税=(10000-5000-2000-1200-1000-1000)×3%=0元.
上述关于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申报表b表年报怎么填的方法已经讲解完毕了,今后如果遇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大家可以根据这些方法填列.会计学堂每天更新精彩的财务知识,感谢关注.
【第5篇】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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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问答
问: 请问投资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是不是填报填写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上海财政局)答:应当注意的是,合伙企业不征收所得税,合伙人是纳税人。所以,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分得”,不是指实际分得利润,而是按照“先分后税”原则按照合伙企业当年汇算清缴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与投资方的投资份额计算的部分,并将其填写a105000《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41行“税收金额”(相当于纳税调增);在实际取得合伙企业分配的利润时填写第41行“账载金额”(相当于纳税调减)。从有限公司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取得的投资收益填写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的相关行次。
来源:诸葛会税
【第6篇】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税率
个体工商户小王是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底申报个人所得税累计取得生产经营所得100000元,假定该个体工商户2023年9月底累计取得生产经营所得120000元,2023年10月底累计取得生产经营所得150000元,2023年12月底累计取得生产经营所得240000元(前11月已纳税40000元)。该纳税人9月、10月、以及2023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按照第9号主席令和《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文件规定,个体工商户自2023年10月1日后,按月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业主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税率按新《个人所得税法》“经营所得”税率表执行。因此:
一:9月属期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120000-3500*9)=88500元,税率30%,速算扣除数9750
应纳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8500*30%-9750=16800元
二:10月属期应纳税额计算
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150000-3500*9-5000)=113500元。
应纳税款涉及两个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分两次计算:
(一)按原税率表和月度权重计算前9个月配比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135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14750元
按原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13500*35%-14750=24975元
配比计算前9个月税款=按原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24975*9/10=22477.50元
(二)按新税率表和月度权重计算后1个月配比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135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
按新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13500*20%-10500=12200元
配比计算后1个月税款=按新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12200*1/10=1220元
综上:小王10月份属期应纳个人所得税=22477.50+1220=23697.50元,已纳16800元,应补缴6897.50元。
三:2023年度应纳税额计算
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40000-3500*9-5000*3)=193500元。
年度应纳税款,同样涉及两个税率和速算扣除数,需要分两次计算
(一)按原税率表和月度权重计算前9个月配比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93500元,税率35%,速算扣除数14750元
按原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93500*35%-14750=52975元
配比计算前9个月税款=按原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52975*9/12=39731.25元
(二)按新税率表和月度权重计算后3个月配比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93500元,税率20%,速算扣除数10500元
按新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93500*20%-10500=28200元
配比计算后3个月税款=按新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28200*3/12=7050元
综上,小王年度应纳税额=39731.25+7050=46781.25元,已纳税40000,应补税6781.25元。
【第7篇】生产经营所得税在哪个系统申报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已升级完毕,并于2023年4月1日上线。网上申报系统包括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客户端和@深税,您可选择使用任意方式进行申报。
本次系统升级,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的规定,对部分申报表表单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了调整。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期限内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3月31日
【第8篇】征期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税
2023年第一季度已经结束,对于企业来说,今年是特殊的一年,税收政策减免程度也相当大。第一季度大征期的来临,一般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借此汇总和摸底企业最终能够获得多少政策补贴和减免,具体申报工作分为以下六点:
一、月报和季报
对于月报,一般人企业要申报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小规模企业只申报个人所得税;而季报,一般人和小规模企业统一申报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个人所得税。
二、确认申报材料
一般人申报增值税需要的确认材料有:收入票、发票汇总表、进项专票认证抵扣汇总表;小规模申报增值税需要的确认材料包括收入票、发票汇总表。小规模季度累计开票不超30万可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免税额含增值税专票收入但不免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3月份发票增值税1个点,别算错税,一般人只有月开票不超10万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部分小规模企业因前期经营原因,是由一般人转为小规模的,申报方式默认为月报,申报流程与一般人一致,也可在电子税务局网上提交申请月报改季报并在下一申报期生效。所以,有企业核算开票不合适的可以申请改为季报,开票空间相对宽松一些。
三、成本费用比例
企业所得税需要提前核算一季度的收入成本比例,年累计盈利100万以下按照5%计提预缴企业所得税,盈利在100-300万的部分按照10%计提预交所得税,盈利超300万以上就要全额按照25%计提预缴企业所得税,所以,提前规划成本费用比例非常重要。
收入总额比较大的可以考虑提前做税收筹划,一般税收洼地企业税点比较低。
四、小税种附加税
对于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来说,很多企业都不了解,这个税属于小税种,主要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计算方法是增值税的10%-12%,简单理解就是增值税有数据产生才用交附加税。一般人月开票不超10万可减免两费,小规模是2023年开始施行附加税减半征收,不限开票额。
注意:小规模有专票收入时,申报时要记得及时填写附加税应交数据,避免漏报。
五、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必传的,现金流量表不是必传项,有的企业申报时如果没有带出财务报表,可以做会计准则备案,随后重置报表就能正常申报了。
六、个人所得税
要求申报人员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保持一致,联系电话入职日期要填写正确。自2023年开始施行汇总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也是采用预缴方式,年底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财税专家提醒您:以上税种只是常规必报税种,有的企业还需要申报房产税、工会经费、生产经营所得等,一定要注意查看自身应报税种,避免漏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9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
随着个税所得法的出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也越来越方便了。以前是需要登录网页电子税务局去申报,现在已经合并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里面了,那么在自然人电子税务扣缴客户端怎么填写?请跟我一起往下看。
要报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首先你得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然后登陆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看看有没有税种。
个体工商户:
常见征收方式为定期定额征收,个体户登陆电子税务局,纳税人信息中可以查看核定信息,如图:
图中,我们可以看见核定有效期,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等有效信息。
如果发现当年的核定信息,则我们可以进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表完成个税申报,根据不同行业,通常核定征收率有0%,0.3%,0.6%,0.8%等等。
如果查询不到核定信息,核定页面是空白的,则说明企业为查账征收,则应该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报工资软件),完成申报。
如果是首次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还需要先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在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中重置一下企业登陆密码,才能登陆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
查账征收企业登陆之后是这样的,需要根据企业收入,成本等实际情况,填写报表,如图:
在完成季报之后,每年还需要在3月31日之前进行汇算,点击左边“年度汇算申报”
计算方法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第10篇】生产经营所得税年度申报
2022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期而至,我们陆续收到了一些客户关于该事项的问询。基于广泛的客户服务经验,本文为您整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提示、申报表变化、关注事项提示及优惠政策概述,希望对您的申报工作有所助益。
汇算清缴有关事项提示
一、汇算清缴范围
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时间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即2023年5月31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三、汇算清缴申报方式
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方式包括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网上申报是指纳税人通过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etax@sh3)或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上门申报是指由于实际情况,纳税人不能正常进行网上申报时可直接携带汇算清缴相关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四、汇算清缴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查账征收企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修订版本)并在封面上盖章、签字、装订成册;
核定征收企业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修订版本)加盖纳税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修订版本)并加盖纳税人公章。
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若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
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 纳税人使用ca认证且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汇算清缴申报的,上述第1)、2)项资料的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若纳税人为外省市总机构在沪二级分支机构,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盖章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
4)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若纳税人发生的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等资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8号)。
5)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
若纳税人发生的资产(股权)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报送《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等资料(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6)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若纳税人发生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且选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一条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的,应在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递延确认期间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申报表变化
一、《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新增:
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 500 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 2022 年第四季度 (10月-12月)购置单价 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 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
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相关优惠政策。
二、《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
增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部分,供纳税人填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税收政策有关情况。
调整《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与上级表单《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表间关系。
三、《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1)增加第 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 30.1 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2)将第 28 行中的“加计扣除比例%__”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__”,并相应增加创意设计活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 28.1行“第四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和第 28.2 行“前三季度相关费用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 2022 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创意设计活动相关费用加计扣除金额。
3)增加第 30.2行“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供高新技术企业填报2023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新购置设备器具加计扣除金额。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将第 50行“加计扣除比例”调整为“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并相应增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及计算方法代码表,供纳税人根据相关政策选择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和计算方法;增加第l1 行“本年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第 l1.1 行“第四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第 l1.2 行“前三季度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供纳税人填报 2022 年第四季度和前三季度研发费用金额。
五、《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在第 24 行下增加明细行次,对区域性优惠政策进一步细分,供纳税人分别填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南沙先行启动区相关优惠政策。
关注事项提示
一、提前申报财务报表
建议纳税人分步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汇算清缴申报表。在编制完成会计报表后第一时间申报,在梳理税会差异调整、核实享受优惠政策及金额等事项后再进行汇算清缴申报。
二、优惠政策事项办理
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对涉及多政府部门认定管理的优惠政策,请纳税人务必确认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同时对于应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者文件的一并确认,避免错误填报产生后续影响。
对存在争议的研发项目,纳税人可以提请税务部门帮助转请科技部门判断。
三、资产损失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更正申报
汇算清缴期内,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不加收滞纳金。
汇算清缴期后,纳税人如发现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有误的,可以进行更正申报,需要补缴税款的,应自汇算清缴期后起按日加收滞纳金。纳税人应根据更正项目认真核实确认,及时进行更正,履行如实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五、申请退税
根据政策变化,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准备相关资料按需配合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将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在汇算清缴申报期,系统智能识别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并发送办理提示界面,纳税人选择“立即办理”即可一键发起退税流程。对于有特殊原因选择“暂不办理”的纳税人,即时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受理暂不办理退抵税通知),并登记在册,后续定期持续跟进提醒服务。对于符合智能审核条件的纳税人,经系统比对相关指标通过后可即时办结。
在完成汇算清缴申报后各个征期,对于未申请办理退税纳税人,系统自动推送提示办理退税事项。针对仍不办理的纳税人,统一纳入异常退税管理系统,纳税人无特殊原因应及时办理退税。
优惠政策概述
一、2022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优惠政策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关税收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2 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 10 月份预缴申报第 3 季度(按季预缴)或 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75%的企业,在 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 100%。
二、2022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优惠政策篇 )——投入基础研究有关税收政策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2022 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优惠政策篇)——高新技术企业购置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第11篇】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自去年爆发的几起税务检查案件以来,主要内容是企业利用个人便利,从审批逃税为自身利益的调查开始,国家审批征收政策受到了很大影响。国家还发布了关于个人独立和合伙企业从之前核定征收全部改为核算征收的通知。
然而,如果个体经营者不受此公告的影响,他们仍然可以继续享受批准的征收政策。那么问题来了,个独和个体户有什么不同和相同之处呢?
不同点:
个体户是经有关部门批准、医疗、咨询、办学、服务、安装等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体户;取得个体户营业执照的个体户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户。在工商、税务、银行,不受公司性质的监管,涉税风险极低;你可以自由选择不开公司账户、开户或使用法人自己的银行卡来收取和支付资金。
个人:根据公司的经营性质,必须在工商、税务、银行和公司的性质下开立公司账户。涉税风险系数远高于个体经营者。
相同点:
个体经营者和个体经营者可享受批准的征收政策;他们都需要记账、申报和纳税;申报和纳税,税收制度相同;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股东股息个人所得税。
注:以上还总结了个体户与个体户的相似性和差异,个体户占优势更大,涉税风险更小。
注册个体户已成为纳税人“节税宝典”的首选!有六个优势。
1、注册、记账、申报、纳税、注销等,流程简单,由专人处理,无需法人亲自到场;
2、个体户经营范围广,发票项目无限制,如建筑业、中介服务、技术服务、可再生资源业、贸易业等,以满足各行各业纳税人的需求;
3、个体经营者可申请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1%优惠政策,无需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法定股东股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率有效降低。
4、个体经营者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只缴纳个人营业所得税。
5、年可开票500万元,无进项要求,也可设立多个,满足开票金额大的需要,纳税后,可自由支配;
6、无实体办公,可异地办公。
【第12篇】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
2023年新政策(3月27日):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注意:
注:这里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是指个体工商户(层面)核算的应纳税所得额。而是指(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经营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的第18行“八、应纳税所得额”或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的第62行“十二、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可是一般纳税人,也可是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有两大变化,个体工商户也适用这些变化,具体如下:(新政策的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免税额度从45万降到30万:对于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征收率从免税变为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附加税费
1.个体工商户减征“六税两费”
(政策的执行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
1.核定征收
(1)定期定额征收:这种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根据附征率(具体以各地实际政策为准)进行核定征收。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营业(销售)收入额×附征率
(2)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通常适用于自行开票的小规模纳税人)
如:某地的个体户个税核定(定率征收方式的计算)
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按月)
序号
月度经营收入
征收率(%)
1
10万元(含)以下的
0
2
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含)以下
0.8
3
30万元以上的
1
2.查账征收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规模比较大,经常给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个体工商户。
查账征收是经基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5%到35%的五级累进制来计算缴纳税费的。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需要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
个体户报税知识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也就是说,纳税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要选择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c表自动提取几处b表(查账征收)或者a表(核定征收)和b表(查账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合并,然后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内容知识整合|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祥叶招商,如有侵权,后台联系我们删除。
【第13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6日
【第14篇】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流程
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到现在还差一个月的时间就结束了,一般申报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都是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那申报流程是什么呢?怎么填写?看看下文。
操作步骤:
1、 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并实名登录。
2.点击我要申报-【经营所得(b表)】,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6.填写捐赠项目信息
7.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申报】,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这些是经营所得税汇算清缴所填写的报表说明,上面还有填报流程,但其实申报的地方可以是app,也可以是网页版,也可以去大厅,这都要看自己选择。
【第15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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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一系列原因的影响,我国的小规模企业受到了一系列的影响,一部分的企由于扛不住压力,都纷纷注销.
因此,国家对于这一情景,出台了许多针对小规模企业的扶持性政策。去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由原本的3%下调至1%;从今年4月份起,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利润不超过500万的,开普票,免征增值税,开专票由原来的1%回调到3%。
个体工商户是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不仅能够享受国家推出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还能享受地方政府所推出的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种种税收优惠政策,能大大的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压力。
在山东,河南,重庆等地区都有税收洼地,这些税收洼地都是由地方政府所打造出来的税收优惠园区。在园区内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经过核定后,核定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为0.75%。
例如:企业一个月销售额为200万,需要缴纳的税费
在园区内的个体工商户:
增值税:不需要缴纳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200万×0.75%=1.5万
个体工商户是依法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因此,企业有200万的利润需要纳税,在园区的个体工商户就只需要缴纳1.5万的税。相比较于其他而言,这个能大大的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园区内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全程不需要法人到场,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基本信息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