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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5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返还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返还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返还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1篇】返还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类的手续费返还,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需要。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19〕11号):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简称“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与“三代”业务直接相关的办公设备、人员成本、信息化建设、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因此从税务机关取得“三代”手续费返还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品税悦补充1:

根据2023年9月7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关于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填列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一品税悦补充2:

事实上,手续费的返还不仅限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范围还比较宽泛,具体如图所示。

1、代扣代缴税款

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都可以申请手续费返还。比如,你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这些都可以按时实际入库的比例申请手续费。

2.代收代缴车船税

这张发票,备注了车船税1800元,这种发生在我们在保险机构购买车辆保险时候,保险机构会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关于营改增后落实好车船税征管中有关发票信息工作的通知》(税总财行便函〔2016〕46号)规定,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纳税人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以作为费用报销依据。

这种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也可以向税务局申请手续费返还。

3.委托代征印花税

这张发票含税价只有69870.90,备注上还列明了印花税29.7。怎么来的这个金额?

票面国内运输服务59468.31*万分之五=29.7,按照票面国内运输服务的不含税金额乘以印花税税目货运运输合同的税率万分之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规定了,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

这个就是就是委托代征。铁路部门也可以就此向税务局申请手续费。

总之,以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简称“三代”)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均计入本单位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因此享受减免税的增值税税款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额,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分情况。特殊情况下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因此除上述条件以外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税款,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品税悦补充:账务处理:

计算应退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收到退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即征即退增值税

说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

我们平时听的最多的其实就是软件行业的即征即退政策。

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现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四、增值税加计抵减进项税额部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由于增值税加计抵减形成的收益不属于不征税收入范围,因此应计入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品税悦补充:关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加计抵减平时做个备查台账就行,有了应交税款,需要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再用加计抵减。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按10%或15%加计抵减部分,直接抵减的是应纳税额)

银行存款

五、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税款,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不需要。退还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不需要计入收入总额,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税款属于对可结转抵扣的进项税额的退还,不涉及收入确认,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

一品税悦补充:

企业收到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款,账务上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影响企业利润总额,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实际取得留抵退税款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六、取得的出口退税款,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答:不需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企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品税悦补充:

根据财会2016 22号文件规定,实际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之前都是用“其他应收款”进行核算,大同小异,没有实质区别,都是不计入企业的收入,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会2016 22号文新增设了“应收出口退税款”一级科目。

本文内容参考:厦门税务、二哥碎碎念,由“一品税悦”归纳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2篇】代扣代缴税款的返还

财友们,

今年,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已经结束了,

我弱弱的问一声,你们个人拿到奖励了吗?

反正我没拿到

没拿到,没关系,

老板不仗义,咱不能没操守,

业务还得处理好不是,

别小看这个手续费返还,

涉及到几个税种处理,

想弄清楚还得掰扯一会儿

唉!干着会计的活,还操着总监的心

这是我们会计的死穴

大多企业账务处理是这样的

1、收到款,不想奖励办税人员: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或者挂个往来,直接转给老板了

2、想给办税会计分点: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这样做是否可行呢?

有很多人问,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否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财税问题,现将有关执行规定梳理一下供大家参考,以避免涉税风险。

一、先看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此款项作为奖金或者集体福利性质奖励给非相关人员则应并入非相关员工当期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单位取得的返还手续费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23年01月17日答疑,国家税务总局12366平台2023年增值税类(含营改增)热点问题汇总中也曾有个回复:“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具体依据哪个规定按什么税目交增值税,并没有明示。同时,实务也有个别税局认为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属于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的法定扣缴义务,不属于销售服务范畴,不征收增值税。总结:虽然总局明确了执行口径,但毕竟只是答复层面,还没有单独发文明确,建议纳税人还是要与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确认是否征税,避免涉税风险。

二、涉税部分归纳

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涉及三个税种:

一是个人所得税,如果奖励办税人员,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福利给非相关人员,需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企业所得税,并入年度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没争议;

三是增值税的处理有异议,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执行口径,一种认为征收,另一种认为不征收。全面营改增后绝大部分税务机关包括国税总局及各省市明确认为要征收增值税。总局虽然没有明确下文,但是12366已经答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建议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

三、账务处理

1、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代理服务6%,小规模3%)

2、奖励给办税人员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ok拉。

【第3篇】财政局返还的税款企业如何做账务处理

no.1:疫情期间可享受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的范围?

解答: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具体减免措施如下:

目前各地区陆续发布了对于社保的征缴开始暂停的公告,具体如下:https://news.17win.com/views/details/76518企业社会保险免征开始了!这些地区已经落实了!

提醒:(1)本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只是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同时,执行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政策的地区,减征的也是职工医保的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都不享受减免政策,还得和以前一样正常缴纳。(2)并不是2月份缴纳的社保费都可以享受减免政策,只有属于2月份正常缴纳范围的社保费才可以。例如:杭州的公司2月份缴1月份社保费,虽然社保费是2月份缴纳的,但费款性质是1月份,是不能享受减免政策。(3)如果是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户,是可以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的,具体来说就是可以免征2-6月份的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户,则不能享受此次社保费减免政策。(4)不管是自收自支还是非自收自支的机关事业单位,都不属于企业,都不可以享受阶段性减免医保的优惠。

参考政策:《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

no.2:减免社保如何做账务处理?

解答:减免社保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已征收2023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退费,单位缴费部分的社保根据退费金额冲回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2)没有上交的社会保险费,减免征收,不做计提和上交分录,或者按照减半征收的数额做计提和上交分录,分录参考如下: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包括个人承担社保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个人承担部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半之后的金额入账/免征不涉及该科目)贷:银行存款(3)已经缴纳的,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如何处理:①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自然抵减即可;②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做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

no.3:社保费减免期间是否会形成断缴?

解答: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还是正常缴纳的,所以并不存在社保断缴的问题。政策明确“单位缴费”减免,本次“免征或减半”是国家支持企业度过困难,为企业减负。员工缴纳的这部分,本就是计入员工个人的养老和医疗帐户,属未来个人使用。申请缓缴或延缴期间不影响个人社保待遇享受和权益记录。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热点问题解答(第一期)。

no.4:社保费的减免是否会影响将来的养老金待遇?

解答:根据医保发[2020]6号文中提到“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因此社保费的减免不会影响将来的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是“现收现付”模式,我们今天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用来给现在已退休的老人发养老金的。这次减免落实后,全国预计将减收5000亿左右,还是可以承受的。而且,国家也是充分考虑了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可以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所以对于职工福利来说,是不受影响的。

参考政策: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

no.5:社保费减免是否会影响购房资格认定?

解答:社保费的阶段性减免是政府决策、政府行为,且各地社保减免政策中也有提到“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因此,不会影响到普通职工连续缴纳社保的计算期限,减免期间也应当计算到购房资格的认定期限中。延长缴费期间,不影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不会影响参保人的购房、购车以及积分落户等需要参照社保权益记录的资格审核。

参考政策: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北京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养字[2020]29号)。

(完整版详见《亿企答税》电子期刊)

本期亿企答税群友问题精选

问题:【亿企答税群友问题精选,qq:102****016 】国家最新出的政策有社保返还,请问要怎么操作呢?

解答:国家出台的社保政策是阶段性减免,并非返还,具体可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文件,上述第一个问题也有详细介绍。对于已缴纳的符合减免条件的费款,将优先选择直接退费。对于多缴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如果您是中小微企业,各地人社、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无需您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资料。如果您是大型企业,会根据您的选择,直接退费或者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对于多缴的职工医保费,各地医保、税务部门会根据当地实际直接发起退费,或者根据您的意愿冲抵以后月份的缴费。

参考政策:《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

返还税款缴纳企业所得税(3个范本)

一、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类的手续费返还,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答:需要。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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