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一次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次收入畸高而要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一次收入畸高而要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比例税率是20%,减征和加成征税的规定都是针对比例税率项目,那么有哪几项收入可以减征、免征和须要加征的呢?
⒈稿酬收入,稿酬所得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可以减征30%,实际适用税率为14%(20%-20%×30%),即减征了纳税额;
⒉财产租赁所得,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⒊储蓄存款利息,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⒋劳务报酬所得,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规定: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所得税额超过20000元的要加成征收,即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不超过两万元的按比例税率20%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加征5成,按税率30%征收;超过50000元的,加征十成,按税率40%征收。
加成征收举列:
某演员应邀参加某次个人演唱会,一次获得演唱收入30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多少元?(不考虑其它税费)
答: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适用税率30%,加征五成,速算扣除数2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该演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元。
【第2篇】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实务中常遇到企业因人事制度改革而与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妥善安置,同时考虑到被解聘员工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企业会给予被解聘员工一次性收入补偿,这部分收入由于数额较大,所以税法规定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给予一定优惠(财税[2001]157号),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企业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给予员工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可以扣除按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
员工从企业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生活补助和其他补助等费用。企业给予员工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低于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3倍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要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时,就员工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可在规定期限内平均计算,公式如下:
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按规定缴存的三费一金-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数×3)÷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3500]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例:2023年10月,某公司因人事制度改革,与员工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在公司工作已经15年,取得公司补偿收入23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年均工资48000元),张某按国家规定向相关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共计30000元。李某在公司工作10年,因身体原因也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补偿收入80000元,实际按规定缴存“三费一金”5800元。张某和李某应缴个人所得税:
1、张某:[(230000-30000-48000×3)÷12-3500]×3%×12=420(元);
2、李某:由于一次性补偿收入扣除实缴的“三费一金”后80000-5800=74200(元),没有超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48000×3=144000(元),所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补充规定
(一)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任职、受雇的,对员工已扣缴个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一起重新计算补缴个税。
(二)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员工从该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3篇】劳务报酬一次性收入畸高的如何加成征收
导读:个人所得税,指的是我们个人取得的收入所缴纳的税费,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我们一定要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一次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吧!
一次性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3)对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1、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2、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速算扣除数 2000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速算扣除数 7000
劳务报酬所得因其一般具有不固定、不经常性,不便于按月计算,所以,规定凡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由谁来缴纳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包括“劳务报酬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授课费、评审费和咨询费等劳务报酬支付时,劳务报酬所得者没有自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劳务报酬所得者的行政事业单位也没有依法尽到代扣代缴的义务,使得国家应得的税款流失,更有损于国家税法的严肃性,有必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给予纠正。
【第4篇】一次性补偿收入允许税前扣除吗
近几年疫情原因对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影响,有的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得不用裁员的方式减少人工成本,但是裁员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相信很多财务人员对辞退补偿的性质、个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处理都不清楚。一起来学习辞退补偿的财税处理吧!
举例:a公司在2023年1月因经营不善与员工甲协商沟通,予以辞退员工甲,并支付甲20万元辞退补偿费,请问支付给员工甲20万元的辞退补偿费如何税前扣除?如何申报个税?如何做账?(假设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0000元/年)
一、企业所得税如何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3年修订)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给与的一次经济补偿金,属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管理需要发生的合理支出,可以按规定申报税前扣除。因此,一次性离职补偿,只能作为“合理性支出”进行税前扣除,而不能作为“工资薪金”进行税前扣除,也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职工教育支出等税前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二、如何申报个税?
根据 财税〔2018〕164号 第五条: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40000*3=120000元,免征个税,超过3倍的部分,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税率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应纳税额=200000-40000*3=80000*10%-2520=5480元。
三、如何做账?
1.计提:
借:管理费用 20000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费 200000元
2.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补偿费 200000元
贷:银行存款 194520元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5480元
【第5篇】劳务报酬一次收入畸高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 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计算。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闪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第6篇】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申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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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已经开始了,很多公司和老板,都是习惯在年终或者年后给表现优异的员工发奖金,表彰员工在往年的辛苦付出。
2023年已经结束,大家的年终奖都拿到手了吗?下面就和湖北普拓管理咨询一起看一看,你的年终奖应如何计税及申报吧!
那么今天的内容就到这里,这里是专注财经知识,解读财税政策,专为各大企业服务的的湖北普拓管理咨询,关注我们,了解更多干货!!
【第7篇】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税计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举例:2023年12月,a公司给张三发放了12万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给王五发放了2.8万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两人选择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行纳税。
第一步:用年终奖除以12个月后得到的数额,去找对应的税率(月度税率表)
张三:120000/12=10000元 适用第二档:税率:10% 速算扣除数:210
王五:28000/12=2333.33元 适用第二档:税率:3%
第二步:年终奖应纳个税=年终奖数额*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张三年终奖应纳个税:120000*10%-210=11790元
王五年终奖应纳个税:28000*3%=840元
注意: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使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单独计税)时,应选择月度税率表进行计税,并不是年度税率表。
【第8篇】租金收入是一次交税
同样是一次性收取租金,
有的税种要求一次性缴纳,
有的税种要求分期缴纳!
很多新会计表示一脸懵~
为此,小编围绕下面的例题,梳理了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中关于一次性收取租金的规定,有需要的小伙伴们快来围观~
例:a公司将房产对外出租,双方签订3年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且一次性收取租金60万元。
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因a公司签订的合同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对60万元租金,应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即2023年、2023年、2023年分别确认租金收入20万元。
增值税
政策依据:
1、《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53号)第二条规定:“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a公司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应该在收到60万元的当天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实现。
打个比方,如果出租上述房产的不是a公司,而是自然人甲某,则可以对取得的60万租金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为1.67万,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甲某无需缴纳增值税税款。
房产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厦门市,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的房产税为按月缴纳,申报期限为次月的1日-15日。因此,a公司出租房产所收到的60万元租金,应在正常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算租金收入,并逐月进行纳税申报。
印花税
政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在上述的例子中,a公司应当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