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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有横杠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识别号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人识别号有横杠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纳税人识别号有横杠吗

【第1篇】纳税人识别号有横杠吗

见字如面,已是炎夏

好像都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铺垫

就这么猝不及防地热了一个城

2023年,也过去了一半

上半年,遗憾或是圆满,已成过往

下半年,努力还是懈怠,别留遗憾

你好,7月

让我们从关注生活新变化开始↓↓↓

全国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

7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发票无税号,以后不能报销了

根据国税总局通知,7月1日起,购买人开具企业发票,还需提供公司纳税人识别号(即“税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否则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

此外,“如实填报发票内容”是公告的另一关键内容。公告要求“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办护照、行驶本省钱了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下发通知,从7月1日起,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等标准降低,其中,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买商业健康保险可抵扣个税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通知规定,7月1日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抵扣个税!

《通知》指出,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即200元/月。

也就是说,如果你购买的保险每个月分摊下来超过200元,其实是相当于你的个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

河北社保卡替代就业创业证

7月起,我省启动社会保障卡替代就业创业证工作,社保卡与就业创业证合一后,社会保障卡成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和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凭证和资金落实渠道。劳动者个人享受的失业保险等相关补贴也将直接发放到本人社会保障卡关联的本人银行账户。

河北孕妇免费享受这项服务

7月1日起,我省所有孕妇(含流动人口)均可享受免费唐氏筛查服务(包括18-三体综合征及开放性神经管畸形)。孕妇只需持母子健康手册和身份证,就可到定点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唐氏筛查。

公积金全国联通,账随人走

按照住建部的部署,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通过超市、电商能买汽车了

7月1日起,《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实施,新规最大特点之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体制,实行授权和非授权两种模式并行。也就是汽车超市、汽车卖场、汽车电商等成为新的汽车销售形式。消费者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购买汽车的方式、选择服务网点,不再需要凡事必去4s店,哪里方便、哪里实惠、哪里服务好就去哪里。

汽车牌号允许终身使用啦

7月1日起,车主的汽车牌号可允许终身使用,换车时无需再申请牌号。

公安部交管局出台的十六项便民措施规定,今后车辆报废车主可向车管所申请继续使用原车牌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时限为6个月,即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并提出申请方有效。此外,为了防止有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车牌号,规定车主拥有原车牌号满3年的方可申请继续使用。

首部《中医药法》正式实施

我国首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综合性法律《中医药法》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中医药养生不能再任性,《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标准由国务院中医药主管部门制定。

《中医药法》明确提出,今后要成为中医医师,有两个主要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

这些银行卡将被销户

近日,招商银行公告显示,为了保护账户安全,今年7月15日开始,对不符合条件的长期未使用且余额为零的个人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虽然其他银行并未发布公告,但多家银行电子银行与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摸排工作已经展开,进行销户还是降低账户类别仍在讨论中,不过不管哪种结果,都意味着数亿张的沉睡卡将得到有效的清理。

七类银行卡将被率先清理:

1.卡片等级为 “一卡通”普通卡,且持卡人未持有“一卡通”普通卡以上级别的、未销户的借记卡、存折、存单;

2.“一卡通”普通卡账户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任何未结清利息,同时持卡人两年内(含两年)未使用该卡主动发起任何交易;

3.未处于挂失、换卡、冻结、预警等状态,未关联ⅱ类户或“一闪通”;

4.未关联该行信用卡还款或个贷还款,也未签订代发协议或无有效保险保单;

5.非该行住房公积金卡、企业年金卡、社保卡;

6.不存在关户限制;

7.未持有该行有效的或者未激活的信用卡,且在该行系统中不存在在途的信用卡申请。

手机预装软件必须可卸载

工信部下发《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预装的第三方应用应可由用户卸载,并禁止私自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捆绑推广其他应用软件,杜绝不明扣费。《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股民要分类管理了

7月1日起,证监会颁布的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施行。今后投资者将分为专业普通两类。专业投资者是没有任何限制,也就是说可以投资所有的投资品种和标的,普通投资者就必须严格按照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在投资标的和风险等级匹配的产品才能够进行购买。

全国81个机场开通军人优先通道

今后,军人乘坐民航航班出行将更加便捷。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与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81个民航机场开通“军人依法优先”通道,并鼓励其他机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开通,为军人在值机、安检、登机等环节提供周到高效服务,可带两名随行家属。

京津冀衔接高速改名啦

京津冀三地共同组织制定的《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11条京津冀衔接高速公路统一以“s”打头,其中包括5条放射线3条纵线3条横线。放射线按照由北京中心城向远端命名;纵线按照由北向南命名;横线按照由东向西命名。

京哈高速(河北段)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7月1日0时至8月31日24时,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实施交通管理措施。

在此期间,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上述车辆拟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的,广大驾驶员请选择绕行沿海、唐曹、唐港高速公路、g25长深高速公路及102、205国道。

北戴河区实行单双号限行

限行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每周六、周日8:00至20:00。

限行区域和道路:滨海大道山东堡立交桥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全部道路,以及海北路(205国道以南路段)、京哈高速北戴河引道(太平庄立交桥以东路段)。

限行规则: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双号限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暑运开始列车加开

2023年暑期运输自7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预计7月7日为客流高峰日。

石家庄站计划加开高铁列车1对:北京西-西安北的g4019/4020次。

石家庄站计划加开普速旅客列车4对:北京西-郑州的k4079/4080次、北京西-兰州的k4629/4630次、北京西-邯郸的k5211/5212次、石家庄-北京的k5202/5201次。

石家庄北站计划加开旅客列车1对:北京西-银川的z4277/4278次。

打飞的去草原

今年暑运期间,石家庄机场将新开7条草原游航线:

河北航空新开石家庄—呼和浩特—海拉尔航线,每天1班;

石家庄—乌兰察布—二连浩特航线,每周二、四、六执飞3班;

石家庄—呼和浩特—满洲里航线,每天1班;

满洲里—石家庄—杭州航线,每天1班;

石家庄—承德航线每天2班。

春秋航空新开通石家庄—张家口航线,每天1班。

7月份,东海航空计划开通昆明—石家庄—乌兰浩特航线。

秦皇岛铛铛车来了

北戴河旅游观光巴士,是无轨绿色能源车,仿老北京的铛铛车。今年7月1日起正式运行,每日早7时至晚12时(以后每年执行日期为5月1日至10月10日)。

线路首末站为:海滨汽车站至海滨汽车站,双向对开,途经北戴河区多个景点。

票价:20元(24小时内不限次数乘坐)

(河北日报)

【第2篇】美国纳税人识别号码

只要在美国有收入或有经营活动就必须要申请报税,一般来说,在报税时需要提供的识别号或税号有三种,ssn、itin和ein。那么,哪个是公司报税时使用的税号呢?让我们来了解一下。

美国联邦税号(ein)

美国联邦税号(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简写:ein ),也叫雇主识别号。注册美国公司后,每个公司都要申请,具有唯一性,是美国公司实际经营,报税必须申请的号码。

图片来源:360图片

在美国,除了没有雇佣员工的个人所有公司之外,所有其他的公司机构都必须向税务局(irs) 递交 s s-4 表格,申请雇主识别号码 ein。联邦税号ein既是美国国税局用于识别每个公司纳税人的编号,也是美国国税局派发给企业的报税身份号码。用来辨认美国公司,也用于今后申报税务之用。ein的格式:xx-xxxxxxx

如果没有企业联邦税号, 将无法在当地银行开户,无法存款借款, 更无法雇佣员工及开展一系列的经营活动。

社会安全号码(ssn)

社会安全号(ssn)是最常见的税号。ssn是发给美国公民,永久居民和某些临时居民的,类似中国“居民身份证号码”的作用,并与个人的信用绑定也可用于个人在美国银行开户追踪纳税情况。需要ssn来确保在美国合法就业,并获得社会保障福利和其他政府服务。ssn的格式为:xxx-xx-xxxx

图片来源:360图片

个人税收标识号(itin)

itin (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 个人税号,是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针对没有资格申请ssn,但是有报税要求的人士而专门设立的号码。原只能用来报税,后部分信用卡公司允许用itin申请信用卡。itin的格式:9xx-xx-xxxx

图片来源:360图片

以上,我们了解了美国公司在报税时使用的是联邦税号(ein),如有其它问题,可咨询耀天下集团。

耀天下集团官方网站:www.ytxip.com

【第3篇】上海交通大学纳税人识别号

上海交通大学

园林景观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

【课程背景】

当今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遇之大变局,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发展,中国园林景观领域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在这个新的时代,商业模式发生着颠覆式的变化,所有园林景观企业都感受到了巨大冲击和前所未有的危机。兼并收购、跨界整合、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互联网+,众多标杆企业纷纷做出了转型和创新之举。您是否需要学习前沿知识,借鉴先进经验,规划实施路径,掌握有效方法;黄金时代,利润微薄,您是否需要建立企业系统有效的运营体系,并通过有效的实施,实现内部运营绩效的提升,特别是运营效率与质量的提升……

《上海交通大学园林景观高级管理人员研修班》(以下简称《高管班》)依托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多年园林景观学术背景,迎合国家生态文明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特色⼩镇战略、文旅融合战略等一系列政策红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园林绿化、生态治理、文化旅游等关联行业从业⼈员的能力综合提升教育产品。

《高管班》依托系统性、实战性和前瞻性并重的课程体系,培养大批具有全球化视野、战略性思维、卓越领导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现代园林行业领导者与布局者。

《高管班》旨在为学员建立行业一流学习交流平台,帮助学员洞悉园林景观行业发展趋势,掌握园林行业发展规律,提升卓越领导力和竞争力,构建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推动中国园林行业更加健康发展。

【课程设置】

专为园林景观行业高级管理者量身订制,从综合素养、经济管理、行业视野、信息技术四大模块,共20天课程,按管理50%:专业50%比例,全面讲解经营管理精髓,提升行业视野与专业能力,另外有4天游学研修课程。

(一)综合素养模块(20%)

1、人文类

国学与商道、哲学与人生、易经与园林、中国文化概览、匠心塑造与自我修炼……

2、艺术类

领导力与领导艺术、企业家的演讲艺术、管理心理学与谈判艺术、园林美与园林艺术……

(二)经济管理模块(30%)

1、管理类

企业战略与管理、企业转型升级、理念变革与创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企业文化管理、品牌策划与传播、科研政策与管理……

2、经济类

宏观经济形势、产业结构调整、规范化财务管理、企业风险管控与成本管理、股权合伙人设计、资本运作与企业上市……

(三)行业视野模块(40%)

1、行业类

行业政策与趋势、美丽中国与人居环境建设、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风景园林设计思潮、园林景观新材料与新技术、园林epc工程项目实践、国际工程承包与建设项目管理、花卉苗木生产与经营、家庭园艺产品与商业模式……

2、特色类

全国各派系传统园林发展与传承、各派系园林基础理论、方法与经典案例……

(四)信息技术模块(10%)

互联网思维与企业升级、园林植物电商与运营、园林企业自媒体建设与运营、数字景观方法与技术、5g时代园林企业的机遇与挑战……

【课程特色】

◆名家课堂:为了能使学员追踪业界最新发展动态和研究成果、领略大师风采,拓展全新视野,全部课程均由行业专家和行业大咖授课。

◆园林景观私董会:行业专家带领学员讨论现实行业难题,一对一深度把脉,零距离全程服务。

◆卓越企业家经验分享:定期邀请行业大咖或者政府领导解析行业大势,引领行业发展。

◆创新的教学模式:本课程采用咨询式案例教学、沙盘实战模拟、案例研讨、移动课程、海外游学等丰富的教学形式,帮助学员梳理经营管理思路,拓展视野、激发灵感;以提高学员商业决策敏感度、决策能力及战略规划能力。

◆多边资源平台共享:百年交大资源共享,通过运营模式的创新,打造助力学员企业实现多边共享资源的平台,促进行业资源整合,实现共同发展。

【研修对象】

园林景观、花卉苗木、文化旅游、生态环境、房地产、金融和互联网等行业相关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资深高管,拥有行业高管5年以上经验,企业年营收1亿以上,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总裁联谊会】

《高管班》学员联谊会,由地产商、知名园林景观高管、园林景观界大咖组成,旨在为学员搭建资源性平台、互通信息、联络感情的非盈利性组织。

联谊会通过世界名校游学、国内商务考察、高尔夫友谊赛、标杆企业参访等一系列活动,让同学们的交流延伸到课堂之外,跨班级交流,碰撞出更多的智慧火花。

【师资阵容】

拟邀请授课院校名师与行业专家

刘滨谊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系教授、博导、博士,风景园林学科学术委员会主任、风景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树华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绿色疗法与康养景观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景观学系教授、博导,亚洲园艺疗法联盟主席

包志毅 浙江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旅游与健康学院名誉院长,博导,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

许先升 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获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博士学位,海南大学林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海南省“515人才工程”人才

韩 锋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系主任,博士、教授、博导

吴 伟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系教授、博导、博士

金云峰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副系主任,教授、博导

胡运骅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第三届副理事长,前上海市绿化管理局局长、市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市人大环保委副主任、世界盆景联盟主席

周如雯 高级经济师,上海市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

朱祥明 上海市园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刘志诚 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

刘春江 上海交通大学生态农业研究中心副主任,博士、教授、博导

车生泉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博导

申晓辉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教授、博导

姚 雷 上海交通大学芳香植物研发中心主任,教授、博导

周武忠 上海交通大学创新设计中心主任,旅游与景观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国际设计科学学会(isds)主席

王 云 上海交通大学设计学院园林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风景园林研究所所长,风景园林学科负责人,博士、副教授

蒋五一 上海交通大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规划三所所长,博士、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城乡规划师

赵少宾 北京培训师联合会(京培联)副会长,北大博雅特聘高级讲师,原东方园林投资控股集团企业大学执行校长

钟惠城 美国康奈尔大学景观设计学硕士、北京林业大学城市规划硕士,美国洛杉矶lab d+h联合创始合伙人

丁先云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复旦大学法学院硕士、管理学院硕士,具有律师资格、管理咨询师资格

卢 山 浙江理工大学风景园林系教授、硕导,浙江省风景园林学会常务理事,2019北京世园会浙江园总设计师

陈 波 浙江理工大学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浙派园林文旅研究中心主任,博士、副教授、硕导

赖齐贤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研究员,农业农村部创意农业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李寿仁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园林景观技能大师,浙江大学风景园林专业客座教授

李俊杰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生态工程院执行院长、教授级高工

胡高鹏 苏交科华东(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园林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胡优华 双硕士学历,华艺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会长

黄敏强 杭州凰家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花卉协会花园分会副会长,广州华南农业大学笨鸟文化高级培训师

朱维生 知名国学专家,华东师范大学涵静书院研究员,安徽师范大学等两所高校客座教授

刘纯青 江西农业大学园艺与艺术学院副院长,江西省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博士、教授、博导

胡晓鹏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导

方强华 江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硕导,cida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西省室内装饰协会设计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金丹娜 (窈慕颜),景观kol(意见领袖),百锐讲师,资深行业从业者。知乎专栏作者。事园主笔。曾服务绿城、万科等多家知名地产公司。曾任无锡拈花湾小镇特邀顾问。主持操盘杭州西子湖四季酒店、万科良渚文化村等优秀项目。

汤 岩 华宇集团江苏区域公司景观总监,房地产景观管理经验丰富,对高端住宅、展示区建设管理有完整的管理经验和深入的研究

排名不分先后,更多名师持续更新中---------

【学制安排】

学制1年,每月集中学习1次,每次2天,共10次课程,授课期间安排行业相关高端讲座。

上课地点:上海交通大学七宝校区

【颁发证书】

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获颁:《上海交通大学园林景观总裁研修班结业证书》

如需进修相应学历者,可另行提供选修课程。

【研修费用】

研修费:29800元,含学费、教材费、讲义费、教务费、证书费等,交通费、食宿费自理。(国内外游学参访考察等费用自理)

团购价:82800元,同一企业每次参加4人以内,每年限招3家企业学员。

缴费:学员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将学费汇至上海交通大学账户,并把汇款底单传真至招生办。

账户:上海交通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500615x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交通大学支行

账号:439059226890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报名联系:13570810643 张老师(同微信)

【第4篇】怎样查纳税人识别号

首先打开软件,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如下图:

其次在商品编码界面,查询条件-名称中输入商品的关键字,进行搜索。(以大桶水为例)

通过开票商品名称规范检测小程序,搜索商品的税收分类编码。

再次从右侧菜单栏下出现的查询结果中选择符合的商品,点击名称后左侧商品分类树形结构展开到对应分类,选择最末一级的子分类。

最后点击右上角的增加,填写商品名称,选择税率,点击确定即可。

【第5篇】2023年纳税人识别号

201771日实施的财税政策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72

2023年7月1日(含)以后,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对资管产品在2023年7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743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

财税〔201744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4.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73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

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37

自2023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为11%。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9

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书面向国税机关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国税机关按规定确认印有该单位名称发票的种类和数量。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8.关于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14

9.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修订并公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50条,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规则、制定程序、备案审查、文件清理等方面做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确保各级税务机关税收执法依据的合法、规范和统一。

10.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1631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附表所列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继续实施首次降税,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次降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23年7月1日起,将实施进口商品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调减至805项。

【第6篇】部队纳税人识别号

案例

税务稽查部门在某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将给员工发放的福利品和其他集体福利支出开成“办公用品”、“住宿费”发票,金额有80万元之多。

经检查人员调查核实。原来是因为集体福利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会受到扣除比例的限制,因此要求将集体福利支出开成品名为“办公用品”、“住宿费”的发票。这样既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又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检查取证结果,税务机关要求企业补缴少缴的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对企业进行了罚款。

有部分财务的小伙伴,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实际上!税务检查人员早已看穿了一切!!

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是否觉得很惊讶呢?这种变名开票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属于虚开发票吗?

根据规定,变名开票属于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且上述案例中的变名开票行为是以少缴税款为目的,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这种开票行为可能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机关将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要求将虚开发票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所以,各位粉丝朋友一定注意了,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开具或收受发票,发票内容应如实反映业务情况。依法诚信纳税,避免因小失大。

以下10种情况也属于

“变名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的情况有很多,而且很多人虚开了发票还不知道,下面这10种情况属于“变名虚开”发票,你有出现过吗?

情况一:开具发票时酒店将“餐饮”变更为“住宿”“会务费”“服务费”等项目;

情况二:开具发票时将“借款利息”变更为“顾问费”“服务费”“手续费”等;

情况三:开具发票时将“礼品费”变更为“办公品”;

情况四:开具发票时将“月饼”“粽子”变更为“纸张”“耗材”;

情况五:开具发票时将“佣金”变更为“服务费”;

情况六:建筑安装公司发放劳务工资不做账,用开具的材料发票抵顶劳务费用,编造经营支出成本;

情况七:购买a商品,取得的却是b商品的进货发票;

情况八:将购物卡开具成办公用品的发票;

情况九:将招待礼品的发票开具成宣传礼品的发票;

情况十:将销售货物等高税率的增值税项目开具销售服务等成低税率的增值税项目。

提醒:

1、 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2、 营业税时代的“玩票”到了增值税时代就是在“玩命”;

3、 企业经营中财务人员的底线:切记虚开虚抵发票;

4、 我们始终牢记三句话”开好票“、“做好账”、“报好税”。

发票不知道怎么开?看了这10个问答你就会了1、购买商品或服务项目较多,发票开具时必须开具明细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2、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3、餐饮发票还需不需要开具菜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因此,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4、定额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5、购买方为企业,取得7月1日后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作为税收凭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文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员工7月份之后拿来报销的发票,开票日期是5月份的,上面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可以?

可以,以开票日期为准。

7、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栏次怎么办?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及手工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8、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情况是否一定需要填写购买方纳税识别号?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9、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给军队、非盈利组织开具发票,也必须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军队、非盈利组织不在16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内,不需要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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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纳税人识别号大小写

提醒:无论是纳税人自行开具,还是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需填写的內容都有明确规定,若没按要求填写则属不合规发票不能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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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开始:

2023年发票备注栏填写指南

1

纳税人自行开具

2

税务机关代开

1、备注栏内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2、税务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3、税务机关为纳税人代开建筑服务发票时

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5、税务机关为出售或出租不动产代开发票时

备注栏填写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金额”栏填写不含税计税价格,备注栏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差额征税代开发票

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7、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

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依据: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

提示:以上列举备注栏应填写的信息,也是取得发票的纳税人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根据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这六种发票收到时

一定要检查备注栏

在什么情况下开具发票需要填写?如何填写?下面一起来看看发票备注栏的小奥秘吧~

1. 提供建筑服务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

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3、销售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6.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

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小结: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也包括票面的备注栏,企业取得未按规定进行备注的发票属于不合规票据,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一图详解备注栏填写

文字太多看着累?记不住?

不要紧,我们做了一张思维导图,方便你直观了解。

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的风险

1.增值税:根据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土地增值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今天起,备注栏一定不能随意了。大家一定要注意!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哦!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台、税务大讲堂、国家税务总局、小陈税务08、税务经理人

【第8篇】厦门大学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3 17:13 来源:厦门税务

厦门市***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5020***3231j):

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某,生产经营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区)***室)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3年8月2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已走逃失联,于2023年1月未支付货款,无实际货物交易取得并认证抵扣广州国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1份(涉及金额2021965.86元,税额343734.14元,价税合计2365700元),上述发票你公司于2023年1月认证抵扣税额343734.14元,后于所属期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表中进行进项税额转出343734.14元;于2023年3月未支付货款,无实际货物交易取得并认证抵扣上海亮典实业有限公司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涉及金额2241811.95元,税额381108.05元,价税合计2622920元),上述发票你公司于2023年3月认证抵扣税额381108.05元。

你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申报抵扣,造成少缴增值税724842.1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738.96元,构成偷税。

证明以上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1)开票方税务机关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发票清单;(2)查询金三税收管理系统、税源管理一体化系统业务平台金税信息你公司增值税发票明细信息;(3)税务登记表;(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6)你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招商银行:59290********601)交易明细;(7)税务检查通知书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鉴于你公司你公司逃避税务机关检查,拟对你公司所偷增值税724842.19元、城市维护建设税50738.96元处以2倍罚款合计1551162.3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8月3日

【第9篇】台湾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二款“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何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办理各类涉税业务的唯一代码标识。税务机关对自然人纳税人涉税数据进行“一人式”归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人一码、一人一档。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原则上一经确定,不再改变。

如何获得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自然人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办理的,扣缴义务人核实其有效身份证件后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按规则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并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该纳税人。

自然人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选择自行办理的,税务机关核实其有效身份证件后按规则赋予并告知其纳税人识别号。

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用?

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一)纳税人为中国公民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的,为居民身份证。

(二)纳税人为华侨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华侨身份证明。

(三)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四)纳税人为台湾居民的,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纳税人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个人的,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护照;未持有永久居留证但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工作许可证)的,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护照;其他外籍个人,为有效的外国护照。

如何查询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方式一:手机app

打开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客户端,点击页面下方“查询”

点击“公众查询-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选择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时,录入证件号码、姓名进行查询。

选择证件类型为非居民身份证时,录入证件号码、姓名、国籍(地区)、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国家(地区)进行查询。

方式二:web端

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its.tax.sh.gov.cn/,点击页面上方“公众查询”

进入查询页面,选择“纳税人识别号查询”,选择证件类型并填写对应信息,点击“立即查询”。

【第10篇】华中科技大学纳税人识别号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又吵翻啦!每每高校推出“限外令”,社会舆论都要一波激起千层浪。

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自1952年启用以来,正面临一大转变——启用门禁。

根据学校公示的一则《南京大学鼓楼校区行人门禁管理办法》及相关通告,门禁系统将实行分时段管理,在上下课高峰时段免刷卡通行。

对于来校办事人员,则需出示有效证件,经门卫核实登记后从访客通道进入。

图片来源:微博截图

南大此举在公立高校中并非首例,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山大学等知名高校,都有“限外令”。

清华、北大明确要求,上课期间不开放,节假日要凭身份证登记入内,且对游人开放的门有限定。此外,北大还规定,团体参观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不接待电话预约或现场预约。

武大等已成热门景点的高校,则针对性推出了游人限流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校园秩序。

那么,大半个世纪过去,如今南大为何要开始管理这扇门了呢?

根据南京大学保卫处出具的《情况说明》介绍,南大鼓楼校区地处市中心,周边流动人员众多,“为制止各种扰乱教学、科研秩序的行为”。

“校园门禁”也一连数日,成为南京大学小百合站上的热门话题,支持“门禁”的声音认为,这是维护教学秩序和安全

要说秩序,大学应该是念书的地方,现在越来越像你家门口的菜市场。

在杭州,有市民大白天在浙大草坪上支起了桌子,涮火锅!谁家的熊孩子不小心走丢了,浙大保卫处还得满校园捞娃,这都是义务。

在成都,川大食堂成了大众饭馆儿,馒头、花卷、肉包子,勤俭持家的大爷大妈,带着塑料袋儿过来装。

在武汉,武大樱花闻名全国,每年三月的“樱花节”,简直就是“樱花劫”,一曲凉凉送给你。

大学熟视无睹吧,就越来越像个菜市场;大学说不吧,反对的声音音浪很强,“如果草坪不让躺,还不如改种仙人掌。”

除了公共秩序失控,校园资源被挤占,更扰乱了大学教书的秩序。最醒目的要数全民运动广场舞,早就打破了社区与大学的边界。

在贵州理工学院,由于大学校园没围墙,广场舞大妈来攻占,学生只能从马路上走。

图片来源:资讯中国视频截图

在海南师范大学,大妈霸占球场的事件再次上演,而且是跑到大学校园内的篮球场,跟正在打篮球的大学生抢场地。

图片来源:梨视频截图

在江苏某大学,大妈们甚至跑到了自习室旁大跳广场舞,学生只好发微博求放过。

图片来源:北京电视台视频截图

要说安全,大学也早不像座象牙塔。

就在南京大学,2023年6月15日下午,一位南大女生在仙林校区教学楼内遭到不明人士的性骚扰,午睡醒来在裤裙上发现了疑似精斑的残留物。

同在2023年6月,东北师范大学出现意图不轨的性骚扰嫌疑人,在路上拦截在校女学生。

而且,你或许没注意,在你上厕所的时候,正有偷窥摄像头盯着你。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著名高校,均发现偷拍狂在女厕内进行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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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既然秩序和安全都这么让人操心,关于大学是否该敞开大门,反对的声音便越来越多。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2023年的调查结果显示,81.38%的受访大学生认为学校应该限制非校内人员出入。

大学声联合全国学业发展联盟在2023年的调查也显示,支持体育设施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学生比例,仅占17.8%。

像南京大学这样的公办大学,是由政府用纳税人的钱设立或营造的公共资产,理应对所有纳税人开放,同时,大学开放包容的精神荟聚鸿儒,也不拒绝白丁。

关键在于,大学应该怎么开放呢?

在澎湃新闻官方微博关于“南大启用门禁”的话题下,网友@悬铃神木的评论获得了最高点赞:开放是指学术自由,思想开放,不是校园开放。

他说:“校园的本职是提供教学科研场所,而不是市民公园。我不反对校园开放,我也喜欢到附近的大学转转,但当开放的校园正常秩序被扰乱的时候,校园的附属功能就应该向本职让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秦惠民教授也表示:假如要求大学有序地向社会开放,那么前提必须是,履行其特定社会职能所需的基本秩序不受妨碍。

其实,人们对于大学开放问题的争议点,一直以来就存在偏差,应该关注校外人士怎么进校园,而不是大学怎么把人拒之门外。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教授表示,“学校实施限行管理的初衷可以理解,但具体制度可以更加灵活和人性化。大家最关心的是,游客和访客怎样进出校园?”

如果借鉴国外大学的经验,我们就会知道,大学开放是一种应有的姿态,大学校园的管理,则是一门学问。

即使是在国外高校,也无法做到绝对的开放性,牛津、剑桥虽然整体上没有围墙,但每个学院都有围墙,而且大部分是不对外开放或是收费的。

哈佛、斯坦福等大学同样游人如织,但哈佛大学一到校庆、毕业典礼等重要日子,核心校园就会有佩戴手枪的校警站岗,以确保安全。

江苏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副院长李新朝老师曾经去美国20多个高校调查,他表示,即使没有物理上的围墙,外国大学也有心理上的围墙。周边的民众对学术和教学是非常的敬畏,附近老百姓根本不可能在上课时间进入教学区,这似乎是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好的经验值得借鉴,但落地就要考虑中国国情了,有网友说得直白:“本来应该开放,但是在咱们这里不现实!”

首先,是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的短缺问题。

以体育设施为例,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全国169万个体育场所有66万个集中在教育系统,也就是各大高校和中小学。

就面积而言,“落户”在中小学校园里的体育场地,占全国体育场地面积将近一半。难怪广场舞大妈要去学校抢占篮球场了,这可不单单是国民素质问题。

根据《中国群众体育发展报告(2018)》的数据,截止2023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才达到1.66平方米。

而在2023年,美国人均场地面积就达到了16平方米,人口密度比中国还大的日本则达到了19平方米。

其次,是中国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划问题。

相当数量的城市规划对营造城市公共空间的关注度不够,一边是土地资源的浪费,一边是大量的土地资源被转化为商业用地。

在中国,许多城市在城市中央纷纷兴建巨型广场,然而实用性能并不强。

与此同时,城市公共空间的开放时段,与人们的休闲需求在时间上完美错开。场馆开着,人在上班,人下班了,场馆也关了。

而且城市公共空间大多集中分布在城市中心区、政府办公区以及商业中心区,与居住区配套的则相对较少。

在现实国情下,大学校门的敞开问题,就要考验管理者的智慧了。

大学的开放,不是拆掉围墙,取消门禁,让人们在物理空间上自由进出,而是把大学资源对外开放,让人们在精神空间上自由穿梭。

北大图书馆馆长朱强曾提到北大的借书政策:“如果你是首都图书馆的读者,你发现首图没有你要的资源,可以通过馆际互借,将请求发过来,我们将资源传递到首图去,你看完后再还回来。”

南京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胡小武认为,在大学校园社会化、公共空间化的时代,校园管理事实上有助于公共利益最大化和个人安全的有效保障。

话说回来,毕竟大学是开放、自由、包容的,并不是封锁啊。但这考验的是公民素质和社会管理水平,这不是一道门禁能解决的问题。

封面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图虫创意 x 正版图片联盟 x 中国新闻周刊

文:《中国新闻周刊》新媒体记者 俞杨

值班编辑:李阳煜

【第11篇】重庆大学纳税人识别号

编者按:近日,上市公司大连天宝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因涉嫌虚开发票被拘的新闻进入大众视野,在一般人看来,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法务团队具有良好的风险识别及预防能力,虚开与上市公司似乎并不会产生太多的联系。然而,随后又爆出上市公司康得新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业务收入,虚增利润总额119亿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虚构公司繁荣假象,必将损害投资者的基本利益,导致投资者投资信心受损,引发股票市场的信誉危机。不仅如此,上市公司自身也面临着巨大的虚开风险。本文将以上市公司渝三峡a先后发布的三则公告为素材,分析其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所遇到的涉税问题以及对石化行业变名销售行为发表几点看法。

一、事件引入:上市公司渝三峡a(000565.sz)税务事项处理始末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2023年4月)

渝三峡a(000565.sz)于2023年6月29日就公司所遇到的税务事项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2023年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的主要内容。《000565渝三峡a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2018.6.29)详细披露如下:

1、税务事项通知书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工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事由: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

通知内容:你公司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证实为虚开,所涉及发票132份,金额131,225,144.26元(详见附件),按照相关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涉及具体事宜联系稽查局。”

2、税务事项情况介绍

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收到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协查通知,据初步了解,系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下游商品品名不一致,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造成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认为化工公司取得的、已认证抵扣的、由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证实为虚开,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中涉及化工公司2023年8月及12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2份,发票金额131,225,144.26元(不含税),涉及增值税22,308,274.81元。

3、税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接通知后,公司将会同律师、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沟通,并研究处理方案,评估该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由于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第二阶段(2023年4月—2023年7月)

2023年4月24日,渝三峡a发布补充公告,披露鉴于目前税局审理核查尚未最终出结果、且未强制要求公司将上述不能抵扣的进项税转出,暂不按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转出处理、待正式文件下达后按文件要求处理。

公告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对《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及核查,就相关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发布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自2023年6月27日收到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现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后,公司及化工公司人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律师对涉税事项于2023年7月13日走访福州市经济开发区国税稽查局,据福州市经开区国税稽查局介绍,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传祺公司)是在有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涉及偷逃消费税,福州市经开区国税稽查局已经向福建传祺公司出具涉案处理决定书和处罚决定书(下称两书),该两书已下发至福建传祺公司,两书主要内容包括:(1)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罚款50万,并移交公安机关;(2)追缴消费税。化工公司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涉的增值税已完税。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于2023年1月、2月分别向化工公司相关人员再次询问相关情况并调取交易过程中的资料。2023年3月重庆市江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人员前往山东、江苏,化工公司的下游贸易合作企业调查取证,补充调查资料,目前相关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形成补充资料上报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审理科目前正对补充资料以及原有调查材料进行审理核查,截止目前审理核查工作尚未有结果。

(三)第三阶段(2023年7月)

2023年7月4日,渝三峡a再次发布公司涉税事项的报告,公布了其子公司涉税事项的稽查结论。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7月3日化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渝税五稽结〔2019〕100046号],税务稽查结论如下:

“重庆渝三峡化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00116345980067t):经对你(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与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往来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2、税务稽查结论对公司的影响。按照税务稽查结论,化工公司与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往来中不存在涉嫌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因此化工公司所获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已经认证并按规定进行抵扣,出具的稽查结论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二、受托方税务机关收到《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后应对企业涉税事项展开调查,不得直接依据通知单对纳税人作出处理

《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管理办法(试行)》(税总发[2013]66号)第九条规定,“已确定虚开发票案件的协查,委托方应当按照受托方一户一函的形式出具《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及相关证据资料,并在所附发票清单上逐页加盖公章,随同《税收违法案件协查函》寄送受托方。通过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发起已确定虚开发票案件协查函的,委托方应当在发送委托协查信息后5个工作日内寄送《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以及相关证据资料。”

从文书类型的角度看,《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属于异地税务机关之间的协查文件,仅供税务机关内部使用,并不直接送达行政相对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并不产生直接的影响。受托方税务稽查局在收到《已证实虚开通知单》后不得依据该通知单直接对涉案企业作出税务处理决定,而应对涉案企业展开调查后,在确认下游企业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时,再结合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企业作出处理。从本案重庆市江津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江津国税稽通〔2018〕8号]可以判断,税务机关之所以会对化工公司作出税务事项通知,让其做进项税额转出,就是直接依据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协查通知作出的处理,此种处理方式明显不当。由于化工公司通过合法途径,充分行使陈述、申辩权。后经税务机关调查核实,确认化工公司与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贸易业务往来中不存在涉嫌接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因此化工公司所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才得以认证并按规定进行抵扣。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下游商品品名不一致,不必然导致进项转出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按照我国增值税法的规定,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采用的一般计税方法是间接计算法,即先按照当期销项税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将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当期增值额部分的应纳税额。

根据增值税的征税原理,增值税属于流转税、价外税,其实际税负通常会由商品的销售方转嫁给购买方。购买方在整体承担了商品的增值税税负后即取得对国家的税收债权,对未增值部分可以继续向后手购买方转嫁,实际上仅对商品在流转环节的增值部分纳税。就商品流通而言,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为首先计算出应税货物的整体税负,然后从整体税负中扣减法定外购项目已纳税额。只要上一环节的企业已就销售货物中的销项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企业就取得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就不会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的流失。增值税税额的计算根据的是商品交易中货物的不含税价格,和发票上所载货物名称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整个交易链条中,只要企业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根据实际交易的数量、金额开受发票,就不会造成虚抵增值税税款的后果。本案中,福建省传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下游商品品名不一致,但是传祺能源公司就其这一环节的增值额申报缴纳了增值税税款,下游企业也就取得了正当的抵扣权益,不能因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下游商品品名不一致,而让企业作进项转出处理。

四、石化行业“变名销售”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变名销售行为的本质是偷逃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暂行条例》(2008修订)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该条款明确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即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环节需要缴纳消费税。石化贸易企业的变名销售行为究竟对国家的税款存在何种危害?实质上,变名销售的交易链条主导方不是参与变票或过票的石化贸易企业,而是在链条上的最终受票方——石油炼化企业。在变票交易链条中,地炼企业毫无疑问地确实是采购了石油半成品,并意图对其实施加工和调和生产为成品油再对外销售。通过增加中间贸易环节让贸易企业变更发票品名,地炼企业便可以隐瞒其加工和调和石油制品的行为,其账面上将会呈现购进成品油、销售成品油的结果,从而逃避其在生产加工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税款。这是变名销售对国家消费税税款的危害实质。

(二)变名销售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在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石化企业“变名”销售,开具“货品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石化企业普遍比较关心的问题。不仅如此,无论是在学术界还是司法实践中,对于“变名销售”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都是颇具争议的问题。结合刑法关于虚开犯罪的认定以及多年实务积累,笔者认为,开具“货品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不满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1)行为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骗抵国家增值税税款的目的;(2)行为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的后果。

石化企业在发生真实的油品购销交易的情况下,具有真实的货物和收付款行为,石化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即便存在发票品名上的瑕疵,但发票所载货物的金额和数量与真实交易保持一致,在货物购销交易价值方面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货物在流转环节的增值税税负情况,下游企业取得品名不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增值税税款的行为也不会给国家增值税税款造成任何损失。石化企业在“变名销售”过程中,主观上并不具有积极追求危害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意志,不具有骗抵增值税税款的目的,客观上未造成国家增值税税款损失,就不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三)司法机关对变名销售类案件的处理开始良性转变

结合石化企业变名案件的司法实践情况来看,全国各地司法机关对于该类型案件的查处思路经历了几次良性转变。石化企业变名案件爆发之初,司法机关基于中间交易环节未发生实际的物流运输从而认定各主体之间“不存在真实货物交易”,进而将案件定性为“虚开”。但是,随着此类型案件爆发数量的增多、侦办经验的积累,各地司法机关对涉案交易特征、是否造成增值税损失、货权转移方式、是否存在真实货物交易等几个重要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对石化企业变名案件的办理思路逐渐产生良性转变,逐步修正对“是否具有真实货物交易”的判断标准,不再仅以中间交易环节未发生实际货物运输而否定交易真实性,而是更加注重查实交易链条中是否有真实货物;更加注重从税收原理角度把握涉案交易是否会造成增值税税款损失;认识到变名交易中若购销交易真实发生,各交易主体据实申报缴纳增值税税款的,不会造成增值税税款损失,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在认识到变名交易案件的本质在于交易主体可能存在偷逃消费税的问题后,部分司法机关将案件转由税务机关处理,还有一部分司法机关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刑法权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本批案例共6个,其中首个案例即为“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最高院在本案例中明确指出:张某强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高院这一权威意见明确了本罪的主观目的要件和危害后果要件,对该类案件的办理具有明确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第12篇】部队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no.1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的规定:“一、自2023年7月1日起,企业开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no.2定额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定额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no.3电商成品油行业开具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6号公告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行业,如电商、成品油经销等,可暂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企业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

no.4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栏次怎么办?

16号公告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通用机打发票(卷式、冠名发票或者定额发票)及手工发票,无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填写栏的,可不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现有方式开具发票。

no.5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开票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向企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13篇】纳税人识别号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纳税人识别码,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14篇】事业单位有纳税识别号吗

一:资料准备:

1、一个未注册公众号或者小程序的邮箱(推荐:163邮箱注册3个新邮箱(分别用于服务号、小程序、开发平台):网址:https://email.163.com/)

2、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对公账户(账号、开户行、个体户提供法人账号)

3、法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手机号、常用邮箱、公司的座机号

4、微信名称与微信号,如百度:baidu

二:服务号申请:打开公众号网址:https://mp.weixin.qq.com/

1、进入官网后,点击“立即注册”,进入类型选择页面,选择“服务号”

2、填写邮箱激活-到邮箱查看验证码-填写基本信息-提交。(该邮箱为公众号的登录账号)

3、选择主体类型“-服务号-”

4、根据提示填写信息,注意:验证方式选择法定代表人验证(认证速度快),需要法人微信扫码-填写管理员信息(法人最佳)-

继续-确定

5、填写服务号名称、服务号介绍和选择区域。(其中服务号名称只有在认证的时候才能修改,服务号介绍每月可以更改5次)-扫码登录

三:服务号认证:扫码登录-点击右上角图标-认证详情-开通-开始申请-(管理员扫码)-开始认证

1:同意协议-下一步-:

2:选择企业-企业法人-填写资料-法人扫码-

3:点击“下一步”,确认填写信息,在此处可以更改刚才的公众号名称,确认后需要等下次年审的时候再更改。4:扫码支付,填写发票-输入纳税识别号-下一步-扫码付款-等待腾讯审核-注意电话接听(以下案例10分钟完成认证)

【第15篇】香港有纳税人识别号吗

“低税率、鼓励营商”是香港政府一贯奉行的政策,香港除了拥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不能比拟的优点外,还在税务方面为企业提供最理想的营商环境,助投资者拓展业务。

香港税务的特点

香港实行”避税港”式的税制格局

长期以来,香港政府一直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盈余、税收轻简的财政原则,基于此税收原则,香港确立了税种少、税负轻、征管严、易操作的税制格局,促成了香港作为国际避税港的地位。

“低税率”的香港税务

香港始终把税种限制在少数范围内,有些国际上普遍开征的税种如增值税、社会保险税等都未开征。已开征的税种的税负也很轻,从主体税种看,利得税的税率分别为16.5%(适用于有限公司)和15%(适用于非有限公司),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税率相比都是相当低的。由于利得税是对公司、企业的纯利征收,计算纯利时原则上纳税人为赚取利润所付出的各种费用均可以作为成本费用扣除。另外,为了推进技术革新,企业的固定资产除正常折旧外还可对机器设备成本的60%、工业楼宇成本的20%提取首次折旧,所以,实际税负更低。香港薪俸税基准税率为15%,同时规定了较高的免税额,因此,大多数工薪收入达不到起征点,据报道,在香港500万人口中,缴纳薪俸税的只有20万,约占总人口的4%。物业税的税率也为15%,按租金计算,计算时可扣除20%的维修费。

由于香港实行收入来源管辖权,对来源于香港之外的所得不征税,境内实际税负又很低,且纳税人在境外从事经营活动赚取的利润汇回香港不必缴纳利得税,因此,一方面投资者在香港的投资收益一般高于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逃避国外的高税负提供了条件,形成香港典型的避税港地位。但与一般避税港有所不同的是,香港对税收的管理严格。纳税人负有申报纳税责任,并由税务局进行评税,如果纳税人短报收入,税务局可罚款1万港元,并可加罚相当于少缴税款3倍的罚款;有意瞒报收入经定案后,最高罚款为5万港元,还可加罚相当于少缴税款3倍的罚款。

海外收入税务豁免

香港税务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如果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的地点不在香港,则无须在香港纳税,但需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税务豁免或事先裁定。

避免双重征税

当两个或以上的地区对某一纳税人的同一项收入或利润征税时,便会产生双重征税的情况。香港政府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明确划分协定双方的征税权,以降低香港居民或法团及协定方居民或法团被双重征税的机会。

退还税款

如有多缴税款,税务局会以支票形式退还给你。退款支票会以平邮寄往你最后提供的通讯地址。若通讯地址有所更改,你应尽早通知税务局,以免延误。

退款支票须于支票发出日期 6 个月内存入你的银行户口。逾期未领的款项可用作抵销你应付的税款。

遗失/未能收到退款支票

如欲补领退款支票,你须以书面提出申请,并列明姓名、档案号码、退税号码或有关课税年度及联络电话。你可邮寄申请书或致电。

更改退款支票抬头人名字

若抬头人名字与身分证明文件不符

请邮寄申请书连同退款支票正本及你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分证或护照)副本或你亦可携同退款支票及你的身份证明文件,亲临税务大楼办理。

更改退款支票抬头人名字至第三者名字

为防止支票被盗用及保障纳税人的利益,税务局一般不会接纳纳税人要求把退款支票抬头人更改至第三者名字。

提出特殊申请的人士应提供下列文件供本局考虑:

退款支票正本

纳税人身分证明文件副本

纳税人授权书(如适用)

经新收款人填妥及签署的偿还税款保证书

有关更改收款人名字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副本

纳税人识别号有横杠吗(15个范本)

见字如面,已是炎夏好像都不需要什么特别的铺垫就这么猝不及防地热了一个城2017年,也过去了一半上半年,遗憾或是圆满,已成过往下半年,努力还是懈怠,别留遗憾你好,7月让我们从关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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