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纳税人识别号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个人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为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现就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是自然人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的唯一代码标识。
二、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其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三、纳税人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报送相关基础信息。
四、税务机关应当在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后告知或者通过扣缴义务人告知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并为自然人纳税人查询本人纳税人识别号提供便利。
五、自然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申请退税、开具完税凭证、纳税查询等涉税事项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六、本公告所称“有效身份证件”,是指:
(一)纳税人为中国公民且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的,为居民身份证。
(二)纳税人为华侨且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华侨身份证明。
(三)纳税人为港澳居民的,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四)纳税人为台湾居民的,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五)纳税人为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下简称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个人的,为永久居留证和外国护照;未持有永久居留证但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以下简称工作许可证)的,为工作许可证和外国护照;其他外籍个人,为有效的外国护照。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17日
【第2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
2023年个人所得税申报于3月1号开始了,3月16号之前申报要先预约,3约16号之后申报不需要预约…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首先我们需要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登录之后我们点击左下角的首页,然后大家在这里可以看到2023年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提醒事项
【第3篇】个人开具纳税证明需要什么资料
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劳动者平时没有保管工资单的习惯,而且有的企业根本不给你工资单,如果涉及工资证明,大多会叫你去银行打流水。可你知道吗?银行打出来的工作是扣扣了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及其它代扣费用比应发工资少多了。
除了工资单跟银行流水证明外,还有一种证明很多人想不到,法官也不会告诉你的,那就是个人纳税明细。个人所得税明细的工资比银行高多了。2005年7月到2023年12月体现的是应发扣除五险一金的金额,可以与从社保打印的社保缴费明细来佐证出应发金额。这部分可以到地税局的柜台或是自助机打印。2023年1月以后体现的是应发金额,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就可以查看截图(无法下载)。
明白了吗?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可以证明你的收入,用于贷款,经济补偿金,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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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个人独资企业如何纳税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是个人创业者可以选择的三种不同法律形式,那么,这三者的纳税区别,你了解吗?
01个体工商户
一、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对债务负无限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相关涉税规定
1.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第六条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对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税;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定期定额户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
3.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02个人独资企业
一、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该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资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相关涉税规定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03一人有限公司
一、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于一个股东,具有完全法人资格。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相关涉税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人有限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此外当公司进行利润分红,如果投资方为自然人,股东取得股息、红利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东还应就股息红利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如果投资方为法人,分得的股息、红利,属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可以作为免税收入处理。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5篇】每个人都是纳税人么
今天咱们继续接着昨天的讲一下第四种情况。
在地球上生活,无论你上不上班,有没有钱,喝酸奶舔不舔盖儿,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却永远也逃不开生活里的一个字------税!咱们每个人都是纳税人,都是需要缴税的。
有人问:我工资低,连税都没缴过,还算纳税人吗? 答:那肯定是算的啊。问:那对于个人所得税,具体要缴多少呢? 答:具体缴多少,要看你挣了多少了。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 = 收入额扣800或×80%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的应纳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预扣率 × 20%
案例四:
小甲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0元,那么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 = 8000× 80% = 6400
稿酬所得预扣预缴的应纳税额 = 6400× 20% = 1280
今天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税问题就分享到这里了,下次继续。
【第6篇】个人所得的担保收入纳税
【基本案情】
——来源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法院(2016)鄂10行终75号行政判决书
2023年11月26日,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湖北荆大精密钢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荆大公司)作出(荆地税稽处[2014]19号)税务处理决定,依法向湖北荆大公司下达税款追缴通知,湖北荆大公司应补缴(扣缴):1、营业税20587.04元;2、城市维护建设税115856.21元;3、印花税12035.20元;4、房产税14563.97元;5、城镇土地使用税160595.80元;6、企业所得税15585031.52元;7、个人所得税781215.44元;8、地方教育附加124160.98元;9、堤防维护费165541.44元;10、教育附加费49652.65元。同时告知湖北荆大公司若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然后可以依法在六十日内向荆州市地方税务局或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023年9月3日,湖北荆大公司向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邮寄《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人为湖北荆大公司的44名股东,担保形式为“股权担保”。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同年9月7日收到。2023年9月24日,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作出《对<纳税担保书>的回复》,不同意接受湖北荆大公司提供的纳税担保。
湖北荆大公司对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作出的不同意接受其提供的纳税担保决定的行政行为不服,于2023年10月9日向荆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荆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受理。荆州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荆政复[2015]31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所作行政行为,并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湖北荆大公司对荆州市人民政府荆[2015]31号行政复议决定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观点】
股权是否可以用于纳税担保?作为本案争议焦点之一。法院经审理认为: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质押是指经税务机关同意,纳税人或纳税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税务机关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税款及滞纳金的担保。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可以质押。对于实际价值波动很大的动产或权利凭证,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机关确认,税务机关可以不接受其作为纳税质押”。这些权利凭证都是可以移交税务机关占有,但依法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股票、股份不在之列。也就是说纳税担保的财产必须便于变现,具有可执行性。而上诉人提交的《纳税担保书》载明,纳税担保人为该公司的44名股东,担保形式为“股权担保”,股权不是权利凭证,更不能作为权利凭证进行交付,不具有可执行性。因此,湖北荆大精密钢管实业有限公司请求判令荆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重新作出核定许可以其股权为涉及税款提供担保的行政行为,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件启示】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质押是指当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其要求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时,有权直接处置用于质押的动产或权利凭证以避免国家税款遭受损失。
可用于权利质押的权利凭证包括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而并未包括股权,根本原因就在于股权只有经过质押登记后,质权人才有可能处分股权,即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时无法直接处置股权。因此,股权并不能用于纳税担保。
【第7篇】个人利息所得如何纳税
公司向个人取得借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在小型企业中十分常见,而一些小型微利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对财务合规投入不够,对税法规定和实际操作把握不到位,对于其中的涉税处理不甚了解,引发涉税风险,还可能因为代扣代缴个税问题和借款人产生分歧和矛盾。本期,我们就来聊聊个人(本文个人指居民个人)从公司取得借款利息,居民个人该如何缴税?
一、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的个税: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扣缴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没有任何扣减)×20%。
二、增值税
纳税义务:职工取得利息收入,根据财税〔2016〕36号中规定的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应以利息收入为销售额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申报缴纳(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低于500元/次,免征增值税)。超过500元,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个人收取借款利息按次纳税,应在纳税义务发生时尽快申报缴纳,并到应税行为发生税务机关地申请代开发票并缴纳增值税,个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注:
企业支付个人利息,支付方是扣缴义务人,如果应该代扣代缴而未代扣代缴的,税务机关会按公司应扣缴未扣缴个人所得税有0.5-3倍的罚款。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对个人风险提示:
提示:如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对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税务机关将向纳税人也即个人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对扣缴义务人也即企业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期限:取得利息收入的次月15日内。
纳税地点:企业所在地。
申报方式: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扣缴规定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第8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进行纳税申报的
来源:http://lddljz.com
一、2023年1月1日起,应当依法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情形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申报规定详见下表:
三、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四、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年度的次月十五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非居民个人在办理申报纳税时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按照税收协定有关办法执行。
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时,申报规定见下表:
【第9篇】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
财务小张最近有点心累,好不容易请假在家放松放松,可是单位上百人的个税扣缴申报还没完成呢,又只能通过存有信息数据的单位电脑进行操作。
好消息!好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上线啦!
扣缴申报业务办理,
网上登录就能办到!
数据云共享!时间空间不再受限!
办税从此更加方便!
下面快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是什么?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是立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方便扣缴单位快捷办理扣缴申报等相关业务的一个新渠道,主要包含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扣缴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税款缴纳、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
小贴士
相较于扣缴客户端,web端扣缴功能最大的特点在于数据存储于税务局端,打破了办税人员仅可在安装了扣缴客户端的固定电脑上办理业务的限制。
办税人员可以随时随地使用任意一台电脑,通过网页登录后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数据会实时传输至税务机关,您也可同步获取税务机关实时数据,无需再对数据进行备份,再也不用担心数据丢失!
二、适用对象有哪些?
web端扣缴功能目前主要适用于当期在职(未填写离职日期或者离职日期大于等于当前时间)员工人数 300 人(含)以下的单位。
人员范围包括【任职受雇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对于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三种类型之一时,可办理经营所得业务。
三、如何进行登录?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或输入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进入登录界面,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
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取得授权的人员实名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后,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者输入app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时会有短信验证码确认。
登录 web端后,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web端扣缴功能页面,办理相关业务。
小贴士
1. 建议使用ie9及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或360浏览器等,若使用360浏览器建议切换到极速模式或兼容模式。
2. web端扣缴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本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
四、在web端扣缴功能里可以进行哪些申报?
web端扣缴功能目前支持扣缴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等操作。
其中扣缴申报支持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暂不支持限售股所得申报。
经营所得支持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进行申报,暂不支持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申报。
小贴士
目前web端暂不支持分期纳税和递延纳税等优惠事项备案功能,如需要使用相关功能的,仍需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报送。
五、web端扣缴功能支持哪些税款缴纳方式?
目前web端扣缴功能支持三方协议支付、银行柜台支付(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在线支付、扫码支付(仅适用于经营所得申报缴税)。
六、如何查询申报缴款记录?
扣缴申报的查询统计模块支持“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查询扣缴单位的扣缴申报记录)、“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查询单个员工的扣缴申报明细数据)和“缴款记录查询”(支持打印扣缴申报的完税证明)功能。经营所得的查询统计模块支持“申报记录查询”和“缴税记录查询”功能。
web端扣缴功能可查询使用所有渠道申报及缴税的记录,查询的是实时数据,不存在延迟。
web端扣缴业务其他注意事项:
1.web端扣缴业务不支持对2019及以前年度的扣缴申报表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操作;
2.针对存在异议申诉属实,但仍需为其办理扣缴申报的纳税人,扣缴单位需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发起确认邀请,并通知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
3.为多家单位办理扣缴申报的中介机构,在取得企业的扣缴业务办税授权后,可以在web端切换单位分别办理扣缴业务;
4.敏感信息脱敏。
出于对敏感信息的保护,web端扣缴功能将“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纳税人识别号”和“手机号码”几项敏感数据设置为“脱敏数据项”,因此在操作页面展示时将上述类别数据的部分信息用“*”进行代替。
如果要查看具体数据,需要点击“明文查看图标”,点击图标后,会弹出滑块验证界面,滑块验证通过后,在验证界面自动显示明文。
5.数据导出。
出于数据安全角度考虑,web端扣缴功能暂不支持导出功能。
6.扣缴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
适用web端扣缴功能的单位,可以同时使用web端扣缴功能和扣缴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二者互不冲突,但同一项业务不能两端同时或者重复办理。如: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已进行当月代扣代缴申报,那么在web端扣缴功能就不能重复进行当月申报。
温馨提醒: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大家可以浏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个人所得税专栏—扣缴申报政策及操作指引查看最新操作指南。
网页链接: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grsdsgg.html
【第10篇】个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吗
个人所得税可以核定征收吗?答案是可以的。
当然,个人所得税也很多种: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今天,鼎瑞优企的小编主要带大家了解一下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方法是什么。
什么是经营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六条(五)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什么是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与查账征收相区别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一般是根据收入来征收的,按收入来源不同,又分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个独、办理过临时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的经营所得,如果征税机关不能获取真实的收入数据时,就会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款。
核定征收的优势有哪些?
税种少、税率低:
核定征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仅需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1%,附加税为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在0.5%-2.19%之间,因此综合的税负率一般不超过3%。有效解决年终奖金、股东分红、股权转让个税高、社保费压力大等问题;
公转私不交分红税:
完税后,不用再缴纳其他分红个税,可以直接公转私到私卡上自由支配,解决股东借款不及时归还等问题;
解决发票难题:企业的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也可以核定征收,直接根据企业的开票额核定,不管企业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解决企业进项无票、回扣无票、物流票不合规等问题。
哪些企业适用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一般适用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如果企业想通过核定征收来做税筹,那么个人独资企业是比较适合的,个人独资企业是由经营者100%控股,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取而代之的是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再按照5%-35%五级超额累进制计算。
比如一家现代服务业的个人独资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是核定的10%应税所得率,再根据5%-35%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税大概在0.5%-2.19%,加上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在0.5%-3%左右。
经营者在缴纳完相应的税金后,可以自由支配剩下的资金,合理合法公转私。
核定征收——税收筹划方案优惠政策
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
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在0.5%-2.19%之间;
综合税负可低至0.25%。
【第11篇】个人股权转让纳税申报流程
股权转让流程是指股权所有人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或机构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到一系列的步骤和程序,下面将会详细介绍股权转让的流程。
第一步:确定转让意向及对象股权转让的第一步是确定转让意向以及转让的对象。股权所有人需要仔细考虑转让股权的原因以及目标,选择一个适当的转让对象,例如私募基金、风险投资机构、个人投资者等。
第二步:进行尽职调查在确定了转让对象之后,股权所有人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以确认该对象的资质和信誉。尽职调查包括了对转让对象的资产状况、管理水平、市场竞争力等方面的调查,以确保其具有稳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第三步:制定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格、转让方式、支付方式、股权转让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等。协议要清晰明确,对各方的权益要有充分的保障,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第四步: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在股权转让之前,股权所有人需要遵守公司的内部程序,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等。此外,如果转让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还需要向证监会申报,并等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转让。
第五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需要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将股权所有人的名字变更为新股东的名字。此外,还需要完成相关的税务手续和其他行政手续。
综上所述,股权转让流程包括了确定转让意向及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制定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公司内部程序和完成股权过户手续等多个步骤。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各方需慎重考虑,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公平公正,以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第12篇】个人纳税识别号
1、取消行政复议纳税前置
2、鼓励通过和解、调解解决与纳税人纠纷
3、罚款倍数降低,自由裁量面临合理性审查
4、扩大了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适用范围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以纳税人欠缴税款为限,对其不动产设定优先受偿权,并通知产权登记部门予以登记。
5、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税务机关执法力度
6、推出个人纳税识别号,利用大数据,全面、准确掌握取得纳税人涉税信。 征求意见稿确立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政府其他部门等第三方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明确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要求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赋予了税务机关更强的获取涉税信息的刚性权力。
7、在税款征纳中增加税额确认环节。
8、确立“预约裁定制度”以增加税法的确定性。
9、扩大了税务检查范围,以强化证据取得来源的合法性
10、偷税行为将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扩大了“偷税”行为范围 ,违法机会成本陡增,将对企业经营和个人的日常生活带来深远的影响。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纳税范围
《一周税》公众号,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信息!
年底将近,纳税人们就开始变得忙碌,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希望能够尽量减轻自身的纳税压力,该如何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都是需要做好纳税筹划的,今天来盘点一下今年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 自然人代开政策
自然人代开政策针对的是个人经营者,自然人代开发票一般来说需要缴纳20%-40%的个税,税负非常重。全国各地经济发展地方园区,针对需要开具发票的自然人,降低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不限制行业,全国范围可申请,比如河南、湖南等地税率仅0.75%-1.5%。
二、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企业经营者年底成本票缺失、股东分红个税高等问题,个人经营者开票税率高的问题,都可以通过成立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核定税率0.75%-1.2%,山东、重庆、河南等税收园区可申请。
三、 税收奖励
一般纳税人的核定征收全面取消,企业不再享受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优惠,但是仍然可以申请税收奖励,税收奖励也叫税收返还,企业先申报纳税,政府通过补助的形式将企业已经上缴的税费按比例返还给企业,比如在山东园区成立有限公司,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一级留存的50%-80%。
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可以说是对个人经营者以及小规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给予非常大的税收扶持,不仅能享受到增值税减免,还能减轻所得税税负。而一般纳税人享受税收奖励也能减轻增值税、所得税压力。
最合适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最好的纳税筹划方式,移步《一周税》了解更多~
【第14篇】个人出租房屋缴纳税费
乐居买房讯 依法纳税,人人有责。众做周知,不仅买房、卖房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等税费,出租房屋也会涉及相关税收。
那么问题来了,个人出租商铺、住房需要缴纳哪些税、税费多少、有些优惠政策。乐居海口整合了海口税务发布的相关科普,一起来涨知识!
个人出租商铺
个人出租商铺涉及以下税费种:
一、增值税: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优惠政策: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优惠政策: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房产税: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五、印花税:租赁合同,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六、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另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琼财税[2022] 167号)规定:“……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个人出租住房
一、增值税
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x1.5%
优惠政策: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房产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印花税
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五、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税费的扣除次序为:(一)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二)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三)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四)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是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会计会在3月20日之后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那么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应该注意什么,如何核算。
假设李律师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广东**律师事务所收入成本费用如下:
一、收入总额包括开票收入、无票申报收入、营业外收入,合计为:3237600元
二、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详见下表明细),合计为:2,503,280.71元,其中营业成本包括李律师本人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工资收入120000元。
三、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734,319.29元
四、纳税调整增加额:123600元(注意在未先分后税前调增合伙人的工资薪金)
五、纳税调整减少额为0
六、纳税调整后所得:734319.29+123600=857919.29元
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5623.62元
八、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138756元(详见下表明细)
九、专项附加扣除:54000元(详见下表明细)
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12000元
十一、(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35%)- 纳税调整减少额
十二、(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后的金额= 857,919.29-15623.62=842295.67(申报表中无这一步计算)
十三、应纳税所得额=(857,919.29-15623.62)*35%-138756= 156,047.48
十四、应纳税额=156,047.48*20%-10500=20709.50元
其他详见下表。
上述步骤为帮助计算过程,公式部分为自动计算,收入总额、各成本费用金额、专项扣除金额、费用减除金额、分配比例为手工填写。专项附加必须由合伙人在个税app中填报后,以自行申报方式提交。同时填报b表时可以自动拉取可抵减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税率(%)公式:
=ifs(g27<=30000,0.05,g27<=90000,0.1,g27<=300000,0.2,g27<=500000,0.3,g27>500000,0.35)
速算扣除数公式:
=ifs(g27<=30000,0,g27<=90000,1500,g27<=300000,10500,g27<=500000,40500,g27>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g27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表详见下表的填写: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2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