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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纳税人严重么(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3-07 15:49:01 查看人数:6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风险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风险纳税人严重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风险纳税人严重么

【第1篇】风险纳税人严重么

1、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为同一人时,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法人及财务到所属税务大厅,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然后找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需要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

2、企业注册地被例入“高风险地址”, 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法人到场,带着注册地和实际办公地的有效期内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各种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报表、合同、公章,配合税务查账,

3、税控器未升级为最新版本,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到所属税务大厅找税控商进行税控设备升级,解除风险纳税人。

4、税务系统申报收入金额与税控器不一致,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税控系统打印出的不一致期间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查找出不一致原因进行更改报表,补齐相应税费,解除风向纳税人。

5、税控器开具的发票税率与企业符合开具的税率不一致,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税控系统打印出的不一致期间的发票明细及汇总,查出税率是开低了还是开高了,开低了按照实际的补齐收入及税金,开高了税点的以高税点申报收入及税金,核实以后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

6、企业的经营成本太低,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

解决方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各种账、凭证、银行对账单、发票、报表、合同、公章,配合税务查账,并向专管员合理的解释成本低的原因,写情况说明,专管员认可后解除风险纳税人。

7、企业进行工商变更以后未及时的做税务信息的变更。

解决办法:带着公章和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企业带着税本副本)原件以及变更项的相关资料,到税务大厅做相应的变更,变更完成以后找专管员解异常。

【第2篇】纳税评估外部风险

战争风险评估表是一种用于评估国家或地区是否可能发生战争的工具。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战争风险评估表中的因素:

政治稳定性:政治稳定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在稳定的指示器。如果国家或地区内部存在社会动荡、政治不稳定、政策不一致等问题,那么该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的风险就会更高。

外交关系:外交关系的稳定性和发展状况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会发生战争的关键因素,例如与邻国的紧张关系和孤立状态。某些国家之间存在易爆发的主权争端和领土纷争,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战争爆发。

军事力量:军事力量因素是指国家军事实力以及军队规模、装备水平等。如果一个国家军事实力强,则有可能使用武力来解决争端;而如果一个国家军事实力过于薄弱,则有可能无法回应外部威胁。

经济状况:经济因素是评估战争风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例如gdp、失业率等。如果一个国家经济低迷,那么可能会有军费等问题,从而导致经济不平衡的状况,可能会导致战争爆发。

人口问题:婚姻家庭问题,人口密度等都会是因素之一,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的繁荣程度,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发展速度,从而对国家的政治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宗教、民族和文化差异:宗教、民族和文化的差异往往会导致冲突和不信任。如果一个地区存在不同种族或宗教之间的摩擦,或者一个国家国内存在政治派系和分歧,那么动荡爆发的可能性就很高。

媒体报道:媒体报道是一个国家发生战争的实时指示器。如果媒体上报道了暴力事件或政治冲突加强的情景,那么这个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的风险就会更高。

国际社会的关注:国际社会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关注度也是衡量战争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如果国际社会处于关注状态和强烈地干预状态,那么该地区发生冲突升级的可能性会降低,因为国际社会的重视会使得相关各方在谈判、协商中更加理性和克制,并寻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战争风险评估表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例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同时要了解,多个因素之间相互作用,也会带来不同的结果。评估的结果应该是一个大致的趋势,而不是绝对值。评估过程中也要注意客观公正,尽量排除任何主观因素的影响,以避免提供不准确或者误导性的信息。

【第3篇】纳税人通用风险指标

风险纳税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解除风险纳税人得几天?

成为风险纳税人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纳税人的风险会被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风险。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

1.企业实际经营场地与营业执照经营场地不一致,,或者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是同一个人,都很有可能导致企业成为风险纳税人。

2.与经营异常并与无法被税务机关查询到的企业有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票据。

3.企业纳税不规范,盲目纳税,长期未申报,逾期罚款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增大了企业风险。

4.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解除风险纳税人的办法及时间:

1、联系所属税局的专管员查询风险原因,根据税局要求提供对应的资料进行相关处理。

2、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税务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3、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第4篇】风险纳税人会怎么样

2023年,税务稽查也很严格哦!最近小慧收到不少企业反馈:在抄税清卡的时候,发现成了“风险纳税人”。建议老板会计严肃对待,并立刻对照自查,避免企业惹上麻烦!

警惕!16种行为

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任何一家企业,只要存在涉税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风险纳税人”。小慧总结了16种常见的情况,如下:

一、没及时向税局报送相关资料,或没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或技能不过关忘缴或少缴税,以及对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纳税款。

三、不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凭证,未能准确进行财务核算。

四、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和记帐凭证。

五、利用阴阳合同等手段设置内外两套帐,隐瞒收入少缴税款。

六、利用虚假交易人信息、身份证、账户设置多个银行账户实施偷税。

七、利用空壳公司转移资金和资产进行逃税,或利用虚假业务抽逃资金和逃逸税收。

八、不按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九、出口退税不按规定办理,及利用虚假手段骗取出口退税。

十、税负忽高忽低,纳税申报率偏低,库存率出现异常,成本率、费用率出现异常,利润率出现异常等。

十一、违规使用发票,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偷逃税款。

十二、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发票,或三流不一致等发票违规问题。

十三、税局要求企业开票软件必须升级的,企业没有进行升级,也会成为风险纳税人。

十四、通过申报表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十五、企业法人、财务、办税人为同一人。

十六、企业注册地址被列入“高风险地址”的。

十大惩罚措施!

成为风险纳税人后果严重!

一旦被税务系统识别为'风险纳税人”,将会受到重点监控!情节轻微的会受到税局的提醒,追究相关责任和要求拿出整改措施,而严重的将会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经营!

简单来说,税局的惩罚措施至少有以下10种!

一、对检查出的税务问题、疑点进行提醒,要求纳税人自查自纠。

二、将企业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领购和使用发票、抄报税都可能受限。

三、对企业进行重点监控,进行更深程度的数据比对,甚至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四、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从严审核、审批。

五、对于异常问题进行实地核查,严肃追究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

六、对验证、年检等报送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复核。

七、针对问题,要求纳税人拿出整改措施。

八、进行立案专项检查,重大问题移交公安部门。

九、对于企业的纳税业务实施跟踪监控。

十、列入黑名箪,纳税人将受到多方部门联合追查和制裁。

成了风险纳税人

如何补救?

被列入风险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及时解除税务异常,将自己从风险纳税人的名单中移除!具体做法如下:

1、跟税务部门相关人员联系,获知被列入“风险异常”原因。

2、了解原因后,配合税务机关调查,按税局要求准备需要提交的资料。

3、将资料提交给办税点后,办税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看看是不是齐全、有效。

4、税务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按要求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5、税务部门会根据反馈的情况,解除纳税人的税务异常状态。

对于企业而言,出现税务异常,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影响企业的信誉与形象,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19最严稽查!

还要小心这6种情况

除了上述的风险纳税人,2023年企业有任何可疑迹象都会被税务稽查!小慧整理了企业常见的6种涉税风险,老板会计务必对照自查!

1、不及时报税

未按规定时间向税务部门报税,或报税不完整,都会引起税务部门关注。

2、增值税小规模年度申报收入小于开票金额

无论是自开发票还是代开发票,申报的收入一定不能小于开票的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就会触发风险模型应对任务的提示、纳税评估和税务核查程序。

3、有税收优惠金额,但没有优惠资格

免税等税收优惠并不是随意享受的,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私自填写免税销售,税务将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免税这一栏,注意了,一定需要留存真实、合法的备查资料,否则这一栏永远空着。

4、总是徘徊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分界线的企业

因为很多企业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但是平时业务量确实大,于是便采取每到一般人纳税人临界线就停止开票,逃避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这种行为很难瞒过强大的税务信息系统,一旦被查,必然要补缴很多税款。

5、免税小微临界点发票作废的风险

小微企业季度末30万元免税额附近连续作废发票很可能是纳税人为了享受小微免税优惠而采取作废发票,下个月重开。

不过,作废需谨慎,税务监控很精准。

6、出口骗退税的企业

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启动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合作机制,对出口骗退税保持高压态势,对通过高报数量、价格或空箱假出口等手法骗取国家退税的企业严惩。

因此,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规范入账、合理报税,以减少在税务稽查时的风险,有些时候老板不是很清楚,要和老板沟通解释不规范财务的危害。

【第5篇】风险纳税人会怎样处理

风险纳税人首先需要去税局找到所属的管理员,确定被纳入风险纳税人的原因,询问解除风险纳税人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后,再向税局管理员提出解除风险纳税人的申请。

一般情况有一下几种:

1.因为进项发票被列为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将被监控的进项发票做进项税额转出后,向税局申请解除风险纳税人。

2.因为公司法人名下其他公司异常,导致关联企业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先解除名下异常的公司,再向所属税局申请解除风险纳税人。

3.因为地址无法联系,不在实际地址办公导致风险纳税人的,需要先做工商地址变更,再提供场地证明或者红本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其中一种)、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最近月份的房租水电费发票,会有管理员下场地核实的可能,部分特殊情况的需要提供记账凭证进行检查。待税局核查通过后申请移除风险纳税人。

【第6篇】风险纳税人怎么处理

对于公民而言,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达到了一定的标准就要缴纳税费。企业作为纳税人也要根据国家的规定缴纳税费。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纳税分为无风险、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四个等级。那么,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1、什么是纳税人

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如产品税以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又如国营企业所得税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为纳税人;联营企业先分配所得的,以投资各方为纳税人等等。

2、怎么解除风险纳税人

联系所属税局或税局驻点人员查询原因,根据税局要求进行相关处理。

首要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你专票上抵扣的税额全部要转出。不要觉得冤枉,毕竟国税局没有收到开票方的申报税额,所以受票方自然也不能抵。

企业被列为风险纳税人,说明企业在税负率及相关财务指标上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加以整改,该补税的补税,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找专管员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3、成为风险纳税人和原因

企业盲目纳税;企业由于财务人员的工作疏忽或缺乏必要的税务知识忘缴或少缴了税,或由于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无知无故多缴纳了税款;

企业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

1、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而少纳税,这可能造成的后果有罚款,多交滞纳金,降低纳税企业的信誉等不良后果,不仅企业会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甚至相关财务人员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税法使用不当,盲目交税,多纳税款,增加不必要的税务成本,而导致企业利润的流失。

是企业可能和“走逃企业”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往来,取得了“异常凭证”(所谓“走逃企业”是指税务机关找不着这家公司了,也不知道这个公司的)

以上内容,希望对各位企业家有帮助。被纳入了风险纳税人的行列就需要积极的去面对解决,递交移出风险的申请,最后解锁,才能恢复正常。

佛山鼎立信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经市工商局、市财政局批准成立的财税顾问服务机构,并取得财政局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专业提供佛山工商注册、税务代理、进出口权、商标注册、各类许可证代办等一站式工商税务服务。

【第7篇】又升级了!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有风险

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

最近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勾选平台)又升级了,系统会自动监控一般纳税人勾选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并给予风险提示。

为什么一般纳税人勾选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平时会给予风险提示?

因为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抵扣凭证正常情况下是不能抵扣的。

01#

为什么不能抵扣?

二哥从原理上给大家分析一下。

能不能抵扣? 这个问题觉得难不倒大家。二哥的文章已经说过多次。

能不能抵扣怎么判断?

我给大家准备了一个流程图:

按照以上流程顺序判断后,能否抵扣一下就知道了。

1、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如果不是一般纳税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当然没有抵扣一说,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不存在抵扣进项税的说法。

但是这里的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进项税,转为一般纳税人后能否抵扣,所以这里的身份已经是一般纳税人了,是站在一般纳税人角度谈抵扣问题,所以第一个判断是可以通过的。

2、是否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

进入第二个判断,合法的抵扣凭证有哪些呢?常见的就是专用发票,当然现在的抵扣凭证也是多样的,不仅仅是专票,我们需要关注目前所有可以抵扣的凭证。

如下图: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自然是合法的抵扣凭证,那么第二个判断通过。

我们进入第三个判断。

3、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范围?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是不是就都能抵扣了呢?

当然不是。

我们还要看购进这项商品或服务的用途。

税法采取列举方式明确了不得抵扣的情况。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当然,还有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也不得抵扣。

所以,到了关键的一个判断点了,虽然你现阶段是一般纳税人,也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但是你的这个进项税的用途是什么呢?

你是自己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进项税,我是否可以怀疑你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的了呢?

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税方式都是简易计税,也就是直接按销售额乘以征收率计算增值税,不是按照购进抵扣法。

所以如果你的进项税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自然是肯定不能抵扣的。

但是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就一定是用于简易计税了吗?很显然不一定,比如我小规模期间购进的货物,但是一直没卖出去,我变成了一般纳税人后,才卖,这个时候按一般计税开13%的发票,但是你不让我抵扣这个货物的进项税,合理吗?

很显然我觉得不合理,我亏大了,一头按13交税,另一头13的进项税又不抵扣,直接变成了成本,实际上是重复纳税了。

但是如果我让你抵扣,万一你这个货物不是变成一般纳税人后才卖的,你之前就卖了,按照免税开的发票,现在你又抵扣,这也不合理,你占了国家的便宜。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税务局可能无法知道你这个货物到底是用于简易计税了,还是一般计税了。

因为不好判断!所以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在小规模期间获得的专票,税务局都是一刀切,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你勾选了,会给予你风险提示。

02#

而目前只有一种情况,税务局可以让你抵扣,那就是很明确的自动你取得的这个进项税没有用于简易计税。

这种情况就是下面这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其实,你们看,这个条文的规定,其本质是什么,本质就是证明你小规模期间是没有按简易计税缴纳增值税的,也就变相证明了你小规模期间取得的进项税肯定是用于后期变成一般纳税人后一般计税的,这种情况让你抵扣自然人是符合原理的。

但是这个文件也是很严格的,要求的是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

这个条件的判断很严苛,假如你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申报过一次增值税,可能税务局都以此条文来不让你抵扣。

而实际上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转变为一般纳税人都是销售额达到标准后转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是无法抵扣的。

03#

所以,你如果有这种情况,你是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你就要清楚这个事情,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做个提前的筹划,比如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这种,是否应该有个提前的规划?

我该处理的存货是否及时处理一下。

比如能在小规模期间销售的尽快销售处理了,比如不能销售的,要等到一般纳税人期间才能销售的,进项票是否缓点开进来。

总之,如果你是销售额达标转的一般纳税人了,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你还在勾选小规模期间的专票,这种情况基本是会要求你转出的。

【第8篇】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及纳税筹划

根据当前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口径,结合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易发的各种涉税风险,针对企业销售合同签订、约定税金负担、代持股份协议、公司简易注销、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管理、个税的扣缴与申报、财政补助的获取与纳税、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融资及投资等经营环节和关键业务,梳理其中隐含的各项涉税风险,逐一解读风险背后的法理、法规,揭示引发风险的源头,并给予防范措施和建议。内容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核心税种的法律规范,将税收规定融入到企业经营环节,形成实用性强、结构紧凑的内容体系。

本期学习附带大量案例,以强化实用及落地操作的效果。同时就外部用工政策及票据获取渠道风险分析、个人津补贴及福利纳税争议、工程挂靠的税务管理、股东分红问题等多项热点话题展开分析,并且开设“现场答疑”以解决大家经营中独有的问题,协助大家做好企业经营风险评估与应对工作。

课程内容

一、销售(服务)合同涉及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一)“四流不一致”的问题如何解决

(二)合同中关于发票、税率等如何约定

(三)掌握价外费用计税规则,避免多缴冤枉税

(四)从折扣到代金券,企业营销措施中隐含的税金

(五)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联系与区别

二、法律外观主义引发的涉税风险

(一)约定所有税金由对方承担,是否可行

(二)司法拍卖引发的税收难题

(三)代持股份,是否会导致重复征税

(四)公司注销,税务问题并非万事大吉

(五)施工挂靠,五大风险点的识别与防范

三、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风险防范

(一)税务部门如何界定“虚开增值税发票”

(二)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免责范畴

(三)如何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追责

(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

(一)免税的保险费、免税的津补贴以及免税的福利费,实务中如何把握政策

(二)劳务报酬预扣个税的热点问题

(三)外部用工票据常见获取的五种渠道和风险管理

五、财政补贴的全税种处理

(一)财政补贴,需要纳税吗

(二)如何区分应税的财政补贴与不征税的财政补贴

(三)如何区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四)政府补贴、政府免税,政策风险大不相同

(五)财政补贴的增值税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的税务问题

(一)不予抵扣进项税金存在的税收风险

(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运用

(三)房抵工程款后二次处置未足额缴税的风险与纳税规划

(四)房产税的常见的税收筹划与涉税风险

(五)土地使用税常见的涉税风险

七、企业融资的涉税热点问题

(一)利息费用所得税扣除之利率限制

(二)利息费用所得税扣除之债资比限制

(三)无偿借贷的税收风险

(四)向自然人融资的税务处理

(五)明股实债的界定和税务处理

(六)非典型性担保的税务处理

八、投资行为内涵的税务问题与解决技巧

(一)货币出资,还是非货币出资的权衡

(二)非货币出资的税负与政策解读

(三)不公允出资是否可行

主讲专家

李刚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兼职);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专家团成员;北京财税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安财经大学特聘教授、西北大学、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税务学校等多所院校特聘教师;陕西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税务顾问;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研究领域多元化、教学经验丰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李老师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务实务经验。其讲授的内容逻辑严谨、结构合理;授课风格深入浅出、风趣幽默;授课态度认真负责,富有激情;善于将复杂的法条简单化、情景化,这一点深受学员认可。

【第9篇】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

今天又有老板来向我诉苦“被税务稽查了,弄不好还会 被移送到经济犯罪侦查局,太可怕了。”

国地税合并以后,税务局实现了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发票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启动了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的稽查天网,金税四期无处不在,虚假发票无所遁形。

“税务稽查” “税务风险”这些专业术语对绝大多数的企业老板来说是十分陌生的,当税务风险、税务风暴真正来临的时候,老板们大‬多是一脸茫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知道如何应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按月采集各企业的纳税信用信息,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各纳税企业 实行信用等级分级管理。

纳税信用级别分为 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 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 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 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已经受到税务局、外汇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 工信部、社保部、国土部、环保部等所有政府部门的高度重 视。企业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很多时候需要向其出示 “企业纳税信用”证明,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将会享受政 府部门的各种优惠待遇。反之,纳税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不 但不能在相关机构申请办理业务,更得不到政府的各项优惠, 并且企业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特别关注,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现代人都知道,定期体检是保障身体健康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同样道理,企业透过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企业税务风险体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定期的身体检查能够达到对早期病灶或身体功能异常的早发现、早治疗的目的。健康体检是一种新的自我保健 方式,它可以变病发后才找医生看病为事先主动的早期检查, 变病重后才消极治病为主动早期积极防病。

企业定期聘请专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通过专业 的 it 技术、大数据分析、在线云端审核等程序对企业的财务 管理、税务控制、及企业在税务机关系统内的数据等进行“体 检”,并最终形成专业的《企业税务风险体检报告》。这将 帮助企业老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随时掌控税务风险, 及时了解自己企业在税务机关内部的纳税等级是 a 级、b 级 还是最差的 d 级;及时了解企业的纳税信用评分是多少,是40 分以下还是 90 以上。 “企业税务风险体检”有利于企业对自身潜在的纳税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有利于企业进行主动整改提 升纳税信用评分,提升纳税信用等级,防止被动而不自知地 被税务机关列入黑名单,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大家赶紧行动起来,马上做一次全面彻底的税务风险体检吧。

【第10篇】风险纳税人如何处理

为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我局电子税务局将不定期推送发票疑点信息,由纳税人配合主管税务机关开展自行判断应对反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或“跟票管”)。现发布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南,供纳税人参考使用。

一、在哪查看办理?

路径一

纳税人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后,在【我的待办】会看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的待办事项,点击“办理”。如图所示:

路径二

如果未在首页【我的待办】中看到相关信息(如纳税人之前点击过但未处理完毕),可在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在线交互--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中继续办理。

二、如何应对处理

0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跟票管”)

1、“跟票管”推送的疑点涉及具体发票的明细信息需逐张核查并进行发票明细录入。

在发票明细录入界面,拉动右侧进度条,可看到需录入的明细内容,包括发票问题情况、企业所得税补税及调整情况、发票税前扣除情况、应开票方信息等内容。

填写提醒:带红色*号的为必录项,其他项应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填写。

2、录入完毕点击“确定”。

3、全部发票明细均录入完毕后,点击“发票汇总确认”,进入发票汇总确认界面。该界面信息为发票明细录入情况的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提交反馈成功!

02、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发票)风险提示反馈(“按户管”)

1、“按户管”推送的疑点不涉及具体发票的明细信息,如示例中的“企业开具发票收入大于所得税申报收入”异常项目,纳税人在自查核实后录入反馈结果,如图:

2、点击“异常项目汇总确认”进一步填写明细,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即可提交反馈成功!

温馨提醒

请纳税人熟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文件,提升取得发票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意识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涉税风险。

【第11篇】纳税人申报表涉税风险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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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产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五、土地增值税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契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七、印花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十、车船税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一、资源税

78、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

1、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 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4、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5、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 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6、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7、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8、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9、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 、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11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企业所得税

13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

14、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15、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6、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

17、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18、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9、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0、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未做纳税调增

21、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2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24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5、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 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27、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2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29、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 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2、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

33、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34、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35、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36、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37、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38、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39、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六、土地增值税

40、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1、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2、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43、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44、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4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7、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4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49、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0、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1、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八、印花税

52、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53、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54、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5、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56、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7、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8、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59、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0、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1、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62、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63、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64、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十、车船税

6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6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十一、资源税

6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6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三、残疾人保障金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7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第12篇】风险纳税人怎么解除

无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已经成立了有些年头的公司,都必须依法每月或每季度都要缴税,但是很多新企业在成立之后没有经营,也没有按时报税,这很容易导致自己的公司税务异常从而被税务系统拉进“黑名单”。那么,公司的税务异常原因通常有哪些呢?

公司税务异常常有哪些原因?

1、纳税人逾期未申报

当期逾期未进行税务申报且未获取延期申报审批的,应尽早进行补申报,否则将影响下期的正常申报。况且,根据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无故逾期申报将会被处以罚款且补交相应税款滞纳金。另外,主管税务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程度,可以责成相关纳税人整改,整改期间纳税人将无法开展领购发票等正常业务工作。

2、纳税人拖欠税款

对于拖欠税款的纳税人,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对其故意损害国家税收的行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以防止税收流失,保障税收收入,捍卫税收制度。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税务机关不能直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而是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通过人民法院行使。

3、纳税人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企业被列入风险纳税人后,将是税务机关重点监控的对象,不仅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罚款,而且还会将企业的异常情况记录在册存入档案、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的经营发展!总之,只要企业出现任何涉税方面的问题,税局都可能将其设为风险纳税人。

出现税务异常的处理方法:

1、企业提供税务异常情况说明和解除税务非正常状态的正当理由。

2、若未清缴,可通过申报表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进行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税人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前后申报信息判断应补退金额。

①应补退金额为正,系统会自动产生应补差额税款,纳税人在缴款期限内通过缴款功能补交税款即可,但如果超过缴款期限,则需要到大厅缴款。

②应补退金额为负,即出现多缴纳税款情况,则请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流程。

③应补退金额为零,则系统自动进行应征数据调整,纳税人不需补交税款或者办理退抵税流程。

3、办税服务厅接收申请材料,核对纳税人报送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驳回,并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者补受理的原因(部分区域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凭证或者场地使用证明及近3个月的水电费单据)。

4、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

5、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

6、办税服务厅根据管理部门反馈情况,在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7、对已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的纳税人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件,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大家一定要按时申报纳税,不要拖延,更不要逃避,否则最终受到影响的也只会是自己和公司,如果公司经营不下去也要及时按法律规定去注销,否则拖得越久就越难办理。如果嫌麻烦,可以寻找专业的代理公司来办理。

【第13篇】风险纳税认定依据

增值税作为我国目前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占中国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显而易见的,是税务征管及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阶段,税务机关更多的运用信息化手段与指标,通过其行政网络捕捉到经营信息和涉税信息,对企业的增值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监控、判断。增值税是什么,企业应如何自查增值税税务风险,和小税官一起学习一下吧。

增值税是什么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

增值税申报表风险比对

企业可通过以下6点自行比对增值税申报风险

1.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开票收入对比

正常来说,企业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应等于开票收入。若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大于开票收入,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未开票收入。若增值税申报表小于开票收入,说明企业存在开票为纳税申报问题,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失控发票,涉嫌虚开发票。

2.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对比

正常来说,企业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值不应超过10%。若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超过10%,说明企业存在少报、瞒报收入,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若增值税申报表收入小于企业所得税收入超过10%,说明企业存在少计、瞒报增值税收入,涉嫌偷逃增值税

3.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应纳税额对比

正常来说,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应纳税额应同步增长,可用弹性系数指标测试。两者增长不一致,说明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未及时确认收入,从而致使销售税额变小或增大抵扣范围而多抵扣进项税的行为,涉嫌偷逃增值税。

4.增值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结构分析

进项税额结构分析的指标较多,常见的有'四小票'(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占比分析,由于'四小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增值税抵扣的凭证,当占比过高时,涉嫌偷逃增值税。

5.增值税申报表中进项转出额分析

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正常来说因为正数。进项税额转出出现负数,企业可能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

6.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分析

正常来说,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应大于等于0。若增值税申报表中未开票收入填报负值,企业可能存在以前月份虚开发票的行为;或故意填写负值,减少销项税额,以达到少交增值税。涉嫌偷逃增值税。

小税官为企业免费提供专业分析税务风险服务,通过智能ai系统自动识别记账报税中存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等风险,并提供相应视频分析及专家解释,为企业税务安全保驾护航。

【第14篇】风险纳税人不处理行吗

深圳公司税务异常有哪些原因?

1、纳税人逾期未申报;

2、纳税人拖欠税款;

3、纳税人被列为风险纳税人;

4、公司没有按时记账报税;

5、公司登记的地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

6、关联企业税务异常;

7、企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8、企业真实信息与税务机关登记不符,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而被列入经营异常;

9、在工商部门的公示限令期内没有公示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

(图片来源于网络)

税务异常不解除的后果

1、影响正常报税;

2、无法领取发票;

3、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4、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d级;

5、相关责任人被列入异常企业名录,无法再成立新公司、无法进行股权转移;

6、无法办理出口退税;

7、企业信息将被公示,联合追踪管理;

8、工商、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9、如果企业涉及到的税务金额过大,企业要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深圳公司税务异常如何处理

1、企业提供税务异常情况说明和解除税务非正常状态的正当理由;

2、若未清激,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原有申报,再重新申报;若已清缴纳,纳税人可通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更正。申报错误更正后,系统会自动根据前后申报信息判断应补退金额;

3、办税服务厅接收申请材料,核对纳税人报送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

4、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后,解除纳税人非正常状态;

5、税务机关解除对纳税人认定的非正常户,并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注销税务登记的原因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

3、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第15篇】风险应对纳税评估

6.1 应对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措施

1、改变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以获取更可靠和更相关的审计证据或获取额外的佐证信息,例如,更多地通过企业外部的独立来源获取审计证据(例如:通过函证),或者增加某些资产的实物观察或检查程序。

2、调整实施实质性程序的时间安排,尽量在期末或临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3、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例如,扩大样本规模或实施更为广泛和更为深入的分析程序,计算机辅助技术可能有助于我们对电子交易或会计文档实施更广泛的测试。

4、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上升,我们可以向具有发现和评估舞弊风险经验的人员寻求帮助。

6.2 对认定层次的考虑

针对我们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可能因识别出的舞弊风险因素或条件的类型及其组合,以及可能受影响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披露及认定的不同而不同。

以下是具体应对措施的示例:

1、出其不意地或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实地查看或执行特定测试。例如,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观察某些存放地点的存货,或出其不意地在特定日期对现金进行盘点。

2、要求在报告期末或尽可能临近期末的时点实施存货盘点,以降低企业在盘点完成日与报告期末之间操纵存货余额的风险。

3、改变审计方案。例如,在发出书面询证函的同时口头联系主要的客户及供应商,或者向某一组织中的特定人员发出询证函,或者寻求更多或不同的信息。

4、详细审阅期末调整分录,并调查性质或金额异常的分录。

5、对于重大且异常的交易,尤其是在期末或临近期末时发生的交易,调查其涉及关联方的可能性,以及支持交易的财务资源的来源。

6、使用分解的数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例如,按地区、产品线或月份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与我们的预期进行比较。

7、询问涉及识别出的由于舞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的人员,了解其对该风险的看法,以及所实施的控制能否应对和如何应对该风险。例如,在和企业会计部门人员会谈以获取或更新我们对交易流程和相关控制的了解时,我们可以询问员工是否在常规交易处理、对交易处理中异常情形的解决或控制的应用中发现任何异常(例如:跟踪和解决输入编辑错误报告上的项目),或管理层在发起、记录、处理或报告交易时的异常参与。

8、当其他注册会计师正在对被审计单位的一个或多个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与其讨论所需执行工作的范围,以应对评估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这些风险是由在这些组成部分中,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进行的交易和活动中产生的。

9、如果专家(包括管理层的专家和我们的所内专家)的工作对于某一财务报表项目(其由于舞弊导致的错报风险被评估为高水平)格外重要,应针对该专家的部分或全部假设、方法或发现实施额外程序以确定该专家的发现是否不合理,或聘请其他专家实现该目的。

10、实施审计程序以分析所选择的以前已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账户的期初余额,从事后的角度评价涉及会计估计和判断的特定事项(如销售退回的准备)是如何得以解决的。

11、对企业编制的账目或其他调节表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包括考虑期中执行的调节。

12、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例如数据采集以测试总体中的异常项目。

13、测试计算生成的记录或交易的完整性。

14、从企业以外的来源获取额外的审计证据。

6.3 具体应对措施——由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导致的错报

针对我们评估的由于编制虚假财务报告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具体应对措施举例如下:

6.3.1 收入确认

1、针对收入项目,使用分解的数据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例如,按照月份、产品线或业务分部将本期收入与具有可比性的以前期间收入进行比较。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可能有助于发现异常的或未预期到的收入关系或交易;

2、向企业的客户函证相关的特定合同条款以及是否存在背后协议,因为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适当,往往会受到这些合同条款或协议的影响,并且这些合同条款或协议所涉及的销售折扣或其相关期间往往记录得不清楚。例如,商品接受标准、交货与付款条件、不承担期后或持续性的卖方义务、退货权、保证转售金额以及撤销或退款等条款在此种情形下通常是相关的;

3、向企业的销售和营销人员或内部法律顾问询问临近期末的销售或发货情况,以及他们所了解的与这些交易相关的异常条款或条件;

4、期末在企业的一处或多处发货现场实地观察发货情况或准备发出的货物情况(或待处理的退货),并实施其他适当的销售及存货截止测试;

5、对于通过电子方式自动生成、处理、记录的销售交易,实施控制测试以确定这些控制是否能够为所记录的收入交易已真实发生并得到适当地记录提供保证。

6.3.2 存货数量

1、检查企业的存货记录,以识别在企业存货盘点过程中或结束后需要特别关注的存货

存放地点或存货项目;

2、在不预先通知的情况下对特定存放地点的存货数量盘点,或在同一天对所有存放地点实施存货告知的情况下执行某些地点的存货监盘,或在同一时间执行存货盘点监盘;

3、要求企业在报告期末或临近期末的时点实施存货盘点,以降低企业在盘点日至报告期末之间操纵存货数量的风险;

4、在观察存货盘点的过程中实施额外的程序,例如,更严格地检查包装箱中的货物、存货堆放方式(如堆为中空)或标记方式、液体物质(如香水、特殊的化学物质)的质量特征(如纯度、品级或浓度)。利用专家的工作可能会在此方面有所帮助。

5、按照存货的等级或类别、存放地点或其他分类标准,将本期存货数量与前期进行比较,或将盘点数量与永续盘存记录进行比较;

6、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进一步测试存货实物盘点记录的编制。例如,按标签号进行检索以测试存货的标签控制,或按照项目的顺序编号进行整理以检查是否存在漏记或重复编号。

6.3.3 管理层估计

1、聘用专家作出独立的估计,并与管理层的估计进行比较;

2、将询问范围延伸至管理层和会计部门以外的人员,以印证管理层完成或作出会计估计相关的计划的能力和意图。

6.4 具体应对措施——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应对措施因企业具体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在通常情况下,对评估的由于侵占资产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将针对特定的账户余额和特定类别的交易。尽管上述两类应对措施中的部分措施也可能适用于这种情形,但其工作范围应针对识别出的与侵占资产风险相关的特定信息。

应对我们评估的由侵占资产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举例如下:

1、在期末或临近期末进行现金或有价证券监盘;

2、 直接向企业的客户询证所审计期间的交易活动(包括赊销记录、销售退回情况、付款日期等);

3、分析已注销账户的恢复使用情况;

4、按照存货存放地点或产品类型分析存货短缺情况;

5、将关键存货指标与行业正常水平进行比较;

6、对于发生减计的永续盘存记录,复核其支持性文件;

7、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供货商名单与企业的员工名单进行对比,以识别地址或电话号码相同的数据;

8、利用计算机技术检查工资单记录中是否存在重复的地址、员工身份证明、纳税识别编号或银行账号;

9、检查人事档案中是否存在只有很少记录或缺乏记录的档案,如缺少绩效考评的档案;

10、分析销售折扣和销售退回等,以识别异常的模式或趋势;

11、向第三方函证合同的具体条款;

12、获取合同是否按照规定的条款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

13、复核大额和异常的费用开支是否适当;

14、复核企业向高级管理人员和关联方提供的贷款的授权及其账面价值;

15、复核高级管理人员提交的费用报告的金额及适当性。

风险纳税人严重么(15个范本)

1、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为同一人时,导致税务专管员将该企业列为风险纳税人。解决方法:法人及财务到所属税务大厅,进行纳税人信息采集,然后找专管员解除风险纳税人需要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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