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截止日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截止日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纳税截止日期
原标题:每周要文 | 09.10-09.16重要法规辑要
税收每周要文是华盟·税纪云推出的特别栏目,定期汇总财税相关的热点政策法规、助力了解最新政策动态,掌握财税业内的前沿资讯。
01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7号)
文件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同)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3年9月1日起,上述企业已按2023年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上述企业2023年11月和2023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3年9月1日后至本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本公告规定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
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2 关于印发《广州市跨境电商行业合规指引(试行)》的通告
文件概要:
该《指引》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等八个部门根据跨境电商行业发展情况,结合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中发现行业内存在的普遍性、体制性问题,并吸收借鉴金杜研究院相关专家研究成果,共同制定发布,为跨境电商行业依法合规经营提供参考。主要内容如下:
市场主体:分为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和其他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五类,从正面引导和反面禁止两个角度,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提出针对性指引。
合规申报:对跨境电商业务合规管理体系方面提出要求,指出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应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来防范合规风险,通过对合规风险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建立并改进合规管理流程,从而达到对风险的有效应对和管控。
禁止性规定:明确跨境电商企业不得从事“推单”、“刷单”、伪报、二次销售、骗取出口退税、逃汇等行为。
税款代收代缴:作为跨境电商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时,如实申报跨境电商商品的税收征管要素,向海关提供税款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补税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由其他经营者承担代收代缴义务时,平台定期查验并归档跨境电商商品相关的进口纳税凭证,如发现有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海关报告。
外汇合规:支付企业在办理跨境电商平台和跨境电商企业付汇事项时,应当对其原始订单、支付数据、海关申报材料等基础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必要审查,并确认付汇主体与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的身份一致。
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3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 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文件概要: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研究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意见建议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3日前。
【第2篇】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截止日期
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2023年05月31日截止,还未申报的企业大大们,赶紧看过来、看过来......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里的表单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选择。一般情况下,大多数企业涉及到的有:《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等等。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注意表中的“3资产总额(填写平均值,单位:万元)”、“从业人数(填写平均值,单位:人)”、“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必填项目)”。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此表中的数据大多数是附表自动带出。
4、《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期间费用明细表》、《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根据年度科目余额表填列,可跟年度财务报表效验填写是否正确。
5、《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注意“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支出”会涉及到纳税调整。
6、《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注意:“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会涉及到纳税调整。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涉及到就填写,扣除金额自动带出,超过限额结转到以后年度扣除。
小贴士:
职工福利费支出:工资薪金的14%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资薪金的8%
工会经费支出:工资薪金的2%
补充医疗、养老保险:工资薪金的5%
业务招待费:营业收入的0.5%,发生额的60%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营业收入的15%
捐赠支出:年度利润总额12%
【第3篇】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虽然假期已经结束
但贴心的小当家一直都在哦
关于征期顺延这件事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征期:1日-2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二、征期:1日-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十月征期因黄金周
顺延至10月25日
但申报时间还是妥妥足额
建议大家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错峰申报哦!
新政速览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1、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3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2、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17号) 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四、《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第4篇】2023年5月份纳税申报截止日期
1月5日,2023年海南省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7:00,请各位人才抓紧时间申报。申报方式:https://www.zmgrc.gov.cn/show-19208.html。
据悉,此次选拔培养对象共计300人,其中南海创新人才50人,南海创业人才100人,南海工匠100人,南海乡土人才50人。
南海育才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实行“五年两次(期中、期满)”跟踪考核,期中考核合格以上的继续培养,期中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项目计划。
在培养周期内,分别给予南海创新人才、南海创业人才、南海工匠、南海乡土人才每人50万元、30万元、30万元、15万元人才支持经费,并分别享受多项培养支持举措。上述人选经培养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重大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的,直接纳入省委联系服务重点专家,加强联系服务。
省委人才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启动南海育才项目第三批申报评选工作,旨在选拔培养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潜力的优秀人才,并带动全省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开发利用海南省人才资源,持续提升我省人才队伍整体质量,为人才成长成才搭建平台。
第三批选拔将更加聚焦海南自贸港建设现实需要,重点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和三大未来产业等发展需求,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据了解,南海创新人才应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或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相关行业中具有较高声望,学术成就突出,为行业所公认,科研学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能够发挥领军作用;具有成长为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的潜力;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南海创业人才应是在海南创办企业且企业实质性运营,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拥有本企业的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本企业技术与产品属于我省重点支持发展领域,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成长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南海工匠应长期坚守在一线工作岗位,并技术高超,或有被社会公认的绝招绝技,在传技带徒、组织攻关、培养人才等方面业绩显著,在参加或指导技能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立足岗位,在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出贡献;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
南海乡土人才应立志奉献乡村振兴事业,扎根农村基层,从事乡村产业发展3年以上,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带动当地发展,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
作为我省本土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截至目前,南海育才项目在培对象共967人,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袁宇
通讯员:张文
编辑:祁夏
校对: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