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消费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包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包括
为了系统了解变名虚开是怎么回事,以及虚开可抵扣税款类发票在消费税领域的适用,我们应该对消费税有个大致的认识,从而清晰的了解成品油变名虚开是否涉嫌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本文也为了正在学习消费税的朋友能够迅速记忆和掌握消费税的相关知识,能够让读者朋友迅速记住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读者朋友在这里可以看到,成品油的消费税征收在炼油厂的销售,如果炼油厂在这个环节开具的不是成品油发票,而是其他类比如化工类发票,这个环节的消费税将予以逃避。但是能因此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一、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第2篇】烟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现予发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查看)
烟叶税纳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7月11日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以下简称《烟叶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公告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烟叶税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烟叶税法》规定,税务总局对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并重新发布,同时取消了《烟叶收购情况表》。
二、调整内容
对比《烟叶税暂行条例》,《烟叶税法》在内容上未作实质性改动,所以此次申报资料只涉及文字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烟叶收购金额”调整为“烟叶收购价款总额”。
二、删除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烟叶购买金额”一栏。
三、将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应入库税额”调整为“本期应补(退)税额”。
四、将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声明”和“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调整为“谨声明: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五、删除原《烟叶税纳税申报表》“代理人身份证号”一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3篇】消费税纳税申报流程
一般纳税人报税时间
一般纳税人每月1日必须进行防伪税控开票机的抄税工作,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报税时间前到办税服务厅1-10号综合办税窗口、11-12号企业发行窗 口或13-14号代开专票窗口中任意一个服务窗口都可以办理报税工作。
报税时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销项发票统计 表和增值税销项发票明细表,抄税不成功的纳税人还需要携带上月已开具发票的记帐联进行存根联补录。
一般纳税人抄税、报税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般纳税人抄税、报税时应当注意:
1、上月纳税人开具的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全部抄税、报税;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联漏采集;
2、一般纳税人 月度中间重新更换金税卡的要特别注意在更换金税卡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抄报税成功,否则要携带未抄税成功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到办税服务厅服务 窗口进行非常规报税并进行存根联补录;
3、纳税人报税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随便调整申报表数据进行申报。
一般纳税人报税程序:
1、月底前进项发票认证解密
2、报税前(至少在次月7日前)销项发票抄税(在中介机构代开发票的一般由中介机构代办抄税)
3、打印本月开票清单
4、网上报税:
a、如有开具普通发票,要导入
b、如取得可以抵扣的“四小票”(货运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海关增值税完税旁证),需要采集导入
c、主表自动生成后,根据开票清单,填列申报表中的“销项明细”
d、如有进项转出、已交税金(一般发生在小型商贸企业辅导期)等情况,需要填列
e、连同附报表格及会计报表一起网上申报、接收回执、打印盖章
5、确认纳税专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于交纳税金
6、网上打印的资料连同开票清单、金税卡(如开票由中介机构代理,则不需要你携带了)到税务局大厅窗口进行比对,如无误,ok!如有问题,金税卡锁死,转异常岗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时没有什么特殊注意的地方,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就在于: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税,要全额进成本,而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
一般情况下,办完登记证的当月就应该申报。如果登记证办完时是接近月末,也可能被要求次月申报。
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包括有收入而没开发票,虽然这样是不合规定的),则进行零申报。就是收入为零,应纳税额也为零。
做凭证时税金直接计提
小规模纳税人识别号填税务登记证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填主营项目
销售额填不含税收入金额
征收率填你公司适用税率:如为销售为主企业4%加工修理企业6%本期实际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应补退税额=本期实际应纳税额
必填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国税,我们这边全是网上申报,是用数字证书的,进去了网站后会有提示。
地税,也是在网上申报,不同的是有专门的软件报税,地税给的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 、《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和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
3 、《增值税发票使用明细表》
4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
5 、《增值税进项税金抵扣明细表》及电子数据
6 、财务报表
7 、《重点税源调查表》(列入重点税源企业)
8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报资料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 、财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3 、消费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5 、所得税纳税人纳税申报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报送申报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2 、财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6 、扣缴义务人申报
相关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报送相关资料 →受理审核→受理申报
1 、《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
2 、《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3 、财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7 、延期申报申请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 →受理审核→审批
《延期申报申请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办结。
审批权限:
主管税务机关
8 、纳税申报方式审批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 →受理审核→审批
《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当场审批办结。
审批权限:
( 1 )省辖市局分局
( 2 )县(市)局
9 、延缴税款审批
相关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 →受理审核→市、县局审核→省辖市局审核→省局审批
1 、《延期缴缴纳税款申请审批表》
2 、当《月纳税申报表》及财务报表
3 、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在 20 日内办结。
审批权限:
省局
10 、企业所得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逐级汇总(合并)申报
相关纳税人
受理申报 - 受理审核 - 逐级上传到总机构所在地国税机关
①汇总后的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②所属成员企业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③本级纳税申报表、附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 3 日办结。
【第4篇】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包括
一、政策依据及往期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消费税文件汇集(1993-2019)
思维导图学习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成品油发票有关的16个问题
二、税目税率表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四、申报表
1.《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
3.《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4.《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5.《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本期准予抵减税额计算表》被15号公告停止使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23年第72号)
5.《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国税函〔2008〕757号)
6. (1)《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2)各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
(3) 卷烟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批发)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72)
来源:小颖言税
【第5篇】关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
日本jct消费税的申报方式分为标准申报和简易申报,选择简易申报是否会更有利减轻税务成本?哪些企业可以选择简易申报等卖家常见问题,今天重点讲讲。
1.什么是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是日本国税厅从减轻中小型公司报税负担的角度出发,不以实际发生的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而以销项消费税额乘以税局认定采购率作为进项消费税进行抵扣的征税制度。
2.哪些企业可以使用简易申报?
使用简易申报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过去连续两年的应纳税营业额为5000万日元以下;
在简易申报的纳税期开始之前提交《消费税简易税制选择通知书》。
举例:
举例:纳税期在2023年1月1日开始的企业,如果2023年、2023年你的销售额在5000万日元以下,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以向日本国税厅提交申请,从2023年开始就可以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计算消费税,在2024年申报2023年的税金。
注意:
a. 简易申报一旦提交,申请海关缴纳的进口消费税以及本土采购无法进行抵扣;
b. 如果企业在基准期销售额超过5000万日元,那么在该基准期对应的纳税期,企业将不能再使用简易申报。
c. 如果企业一直符合简易申报标准,那么在成为简易申报企业后2年内不得更改申报方式,2年后可以通过向税局提交申请回归标准申报。
3.简易申报的申报方式
标准申报下的企业消费税额 = 销项税 - 进项税
简易申报下的企业消费税额 = 销项税 -(销项税 × 税局认定采购率)
标准申报是凭票据进行进项抵扣,而简易申报是允许企业按照一个既定的采购系数进行申报。日本国税厅根据不同经营类型制定了不同采购系数,电商行业属于【零售类】,采购系数为 80% 。
(图源:日本国税厅)
举例:
某零售企业当年净销售额为1000万日元,消费税为100万日元,采购系数80%可以抵免。根据简易申报计算的消费税公式:销项税100万-(销项税100万*认定采购率80%)=需要支付的税金20万日元。
*如果企业经营两种不同的业务,则按采购系数分类核算,计算流程相对麻烦。
4.什么情况下使用简易申报划算?
如果你经营模式单一、企业进项税不多,在符合简易申报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该方式申报。
第一:如果是单一经营模式,只需要按一种采购系数计算一种业务,不用分类核算,申报流程会简单很多,整体上减轻企业财务工作;
第二:如果有效的进项单据不多,企业采用标准申报,可抵扣的金额会减少,选择简易申报更划算。当进项税超过企业营业额的80%,反之选择标准申报。
总之在申报前可以对比计算,简易申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企业合理节省税金。
5.使用简易申报还需要开进项发票吗?
不需要。简易申报按照税局认定的采购率进行申报,无需使用进项发票计算,也不能再抵扣进行税额,但建议卖家保存好进项票据。
欧税通作为亚马逊官方推荐spn服务商,有专属的税理士专家团队,并且和日本国税厅保持密切联系,可以为日本站卖家朋友提供日本税务指导建议。目前日本jct号注册服务包含:注册税号+首次申报+1年税号管理费。
(欧税通日本jct成功下号证书)
现在是日本jct注册高峰期,再加上日本站卖家数量庞大,税局处理能力有限,欧税通小o建议卖家趁早注册。
【第6篇】消费税的纳税人
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c.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d.甲运输公司无偿向乙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收入103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2年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80000元,当月购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元,增值税税额128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4050.10
b.3273.4
c.3000
d.4553.40
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的有( )。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b.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c.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委托加工白酒的酒厂
b.进口葡萄酒的贸易商
c.商场销售果酒
d.生产白酒厂商
5.(判断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解析:
1. 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税征税范围
解析:选项abc: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选项d:属于视同销售服务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2.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的计算
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03000÷(1+3%)×3%+80000÷(1+3%)×2%=4553.40(元)。
3.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交通运输服务
解析:选项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选项c: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选项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4. 正确答案:abd
考点:消费税纳税人
解析: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 正确答案:√
考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解析:无。
【第7篇】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人
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c.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d.甲运输公司无偿向乙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收入103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2年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80000元,当月购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元,增值税税额128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4050.10
b.3273.4
c.3000
d.4553.40
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的有( )。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b.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c.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委托加工白酒的酒厂
b.进口葡萄酒的贸易商
c.商场销售果酒
d.生产白酒厂商
5.(判断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解析:
1. 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税征税范围
解析:选项abc: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选项d:属于视同销售服务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2.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的计算
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03000÷(1+3%)×3%+80000÷(1+3%)×2%=4553.40(元)。
3.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交通运输服务
解析:选项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选项c: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选项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4. 正确答案:abd
考点:消费税纳税人
解析: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 正确答案:√
考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解析:无。
【第8篇】消费税的纳税人是
导读: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消费税的计算是很多会计新手都十分感兴趣的话题,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清晰的理解,小编在下文中罗列出了一部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会计学堂的整理得到启发。
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从价计征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征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怎样计算消费税税额?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额
一、消费税是'价内'税. 某应税产品售价为117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1.17*10%=10元.增值税和消费税最大的区别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本例中销售收入只有100元(117/1.17).消费税是用100元*税率计算的.
二、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综上所述,大家看完了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的介绍,不知道对这个问题消化吸收了多少
【第9篇】消费税纳税环节
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 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1、指定环节 一次性缴纳消费税;
2、除另有规定外,批发、零售环节一般不缴纳消费税。
3、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扣缴义务人是受托方。
二、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
1、批发卷烟的单位(加征消费税);
2、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3、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的单位、 进口自用超豪华小汽车的单位及人员(加征消费税)。
例1:下列单位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d )。(受托方只是消费税扣缴义务人,委托方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a.小汽车生产企业
b.委托加工烟丝的卷烟厂
c.进口红酒的外贸公司
d.受托加工白酒的加工厂
例2: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应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是( d)。(选项 ab,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选项 c,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a.连锁超市零售卷烟
b. 4s 店销售大型商用客车
c. 食品加工厂将自产啤酒用于生产熟食制品
d.百货公司零售金基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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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的是
导读: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我国流转税中的主要的两大税种,一般企业都会涉及到增值税,而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的物品征收,具有特殊性。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不一定需要缴纳消费税,而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往往也需要缴纳增值税。下面我们谈谈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联系和区别。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联系和区别
一.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联系
1.消费税和增值税特定环节同时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
2.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般是相同的。
二.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1.征税范围不同:消费税对15种列举货物征收,而增值税对所有货物征收。
2.征收环节不同:消费税指定环节一次性征收;增值税在各流转环节征收。
3.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根据应税消费品选择计税方法;增值税根据纳税人选择计税方法。
4.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税目有15个:
1.烟 卷烟、雪茄烟、烟丝
2.酒 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包括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翡翠、珍珠、宝石、宝石坯等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等7个子目
7.摩托车 轻便摩托车、摩托车(两轮、三轮)
8.小汽车 小汽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零售价格130万元以上)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机动艇)
12.木质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联系和区别,上面是我们的回答。现实中,增值税的计算较为普遍,几乎每家企业都会涉及,而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企业不那么多。但是缴纳消费税的同时,往往需要缴纳增值税,所以两个税种我们都要熟悉,都要会运用。
【第11篇】预收款消费税纳税义务时间
今天来谈一谈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以货款结算方式或行为发生时间来分别确定的。
比如: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应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则为应税消费品的发出当天。
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必为应税消费品的发出当天。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应为应税消费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款凭据的当天。
此外,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为移送使用当天。
纳税人委托加工的,为提货当天。
纳税人进口的,为报关进口当天。
特别提示:除委托加工外,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保持一致!
【第12篇】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1、第一条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第二条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二、增值税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三)《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下列规定确定:
(1)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视同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视同发生应税交易完成的当天。
(3)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三、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四、消费税
(一)《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分列如下:(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三)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五、契税
(一)《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契税法》(草案)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六、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移合同签订的当日。
七、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八、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九、房产税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
1、第十九条
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第二十一条
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第二条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十、车船税
《车船税法》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十一、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法》第八条
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十二、烟叶税
《烟叶税法》第八条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十三、资源税
《资源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十四、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十五、印花税
《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十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
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七、城市建设维护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当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当日。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
1、第七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十八、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第13篇】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2022最新完整版消费税思维导图,附最新消费税税率,财务别错过
消费税涉及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涉及的税目种类比较多,很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是很难区分清楚的。不光是财务人员,作为消费者我们自己也要弄清楚。下面就是清晰全面的消费税思维导图,一起看看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费的税目、税率以及计税价格
2.1烟的税率和计税价格
2.2酒的税率和计税价格
2.3高档化妆品的计税价格
2.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计税价格
2.5鞭炮烟火的计税价格
2.6成品油的计税价格
2.7摩托车的计税价格
2.8摩托车的计税价格
2.9高尔夫的计税价格
2.10高档手表的计税价格
2.11游艇的计税价格
2.12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计税价格
2.13实木地板的计税价格
2.14电池的计税价格
2.15涂料的计税价格
2.16兼营
2.17包装物的计税价格
三、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四、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五、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六、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七、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八、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九、消费税纳税地点
十、消费税税收优惠
十一、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来源:思维导图学税法
好了,以上就是消费税的全部内容了,这下大家对消费税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了吧!
【第14篇】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制
一、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预缴纳 税申报,以及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
信息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者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 申报期限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纳税人应在次月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承包承租者如果在1年内按月或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在每月或每次取得所得后 的15日内办理预缴纳税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 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 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 月曰。 .
(二) 表内信息栏
1. 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经营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 伙人的相关信息。
(1)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 名称。
(3)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 纳税人识别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有住所的个人则不填。该栏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 18位纳税人识别号。如果税务机关未赋予,则不填。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2. 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 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载明的投资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号码。
(3) 征收方式:根据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在对应框内打“v”。
(4) 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v”。
(三) 表内各行的填写
1. 第1行“本期收入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取得的收人总额。
2. 第2行“本期成本费用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税金总额。
3. 第3行“本期利润总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第3行=第1行-第2行
4. 第4行“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其他则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伙企业
分配方案中规定的该合伙人的比例填写;没有的,则按人平均分配。
5. 第5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不同的征收方式填写。
查账征收
(1) 除合伙企业合伙人外的其他纳税人
① 按本期实际计算的。第5行=第6行=第3行
② 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计算的。第5行=第7行
(2) 合伙企业合伙人
① 按本期实际计算的。第5行=第6行=第3行x第4行
② 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计算的。第5行=第7行 •核定征收
(1) 除合伙企业合伙人外的其他纳税人
① 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5行=第1行x第8行
或 =第2行+ (1-第8行)x第8行
②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5行=第9行
(2) 合伙企业合伙人
① 税务机关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
第5行=第1行x第8行x第4行
或 =第2行+ (1-第8行)x第8行x第4行
②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第5行=第9行x第4行
6. 第10行“按上述内容换算出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10行=第9行x 12个月(或4个季度)
7. 第11行“税率”及第12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根据第10行计算得出的数额进行 査找。
8. 第13行“本期预缴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13行=(第10行x第11行-第12行)+12个月(或4个季度)
9. 第14行“减免税额”:是指符合税法规定可以减免的税额。
10. 第15行“本期实际应缴税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15行=第13行-第14行
11. 如果税务机关采取核定税额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将核定的税额直接填人第15行“本期实际应 缴税额”栏。
一、 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 算清缴。纳税人在办理申报时,须同时附报附件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者的,应分别填报本表。
二、 申报期限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 报,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
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者应纳个人所得税的年度纳税申报,应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 纳税人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的规定办理延期申报。
三、 本表各栏填写如下
(一) 表头项目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取得所得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款的所属期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曰。
(二) 表内信息栏
1.投资者信息栏:填写个体工商户业主、承包经营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 伙人的相关信息。
(1) 姓名:填写纳税人姓名。中国境内无住所个人,其姓名应当用中、外文同时填写。
(2) 身份证件类型:填写能识别纳税人唯一身份的有效证照名称。
①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填写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证件名称。
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证照 名称。
(3) 身份证件号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件上的号码。
(4) 国籍(地区):填写纳税人的国籍或者地区。
(5) 纳税人识别号: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填写。有住所的个人不填写。该栏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 18位纳税人识别号。税务机关未赋予的,不填写。
税务机关赋予境内无住所个人的18位纳税人识别号,作为其唯一身份识别码,由纳税人到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初次涉税事项,或扣缴义务人办理该纳税人初次扣缴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赋予。
2.被投资单位信息栏:
(1) 名称:填写税务机关核发被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上载明的单位全称。
(2) 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 类型: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在对应框内打““”。
(三) 表内各行的填写:
1. 第1行“收入总额”: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本期内取得的收入总额。
2. 第2行“成本”:填写该投资单位在期内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
3. 第3行“营业费用”:填报该投资单位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4. 第4行“管理费用”:填报该投资单位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5. 第5行“财务费用”:填报该投资单位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
6. 第6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该投资单位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 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7. 第8行“利润总额”: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8行=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
8. 第10行“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被投资单位超过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 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9. 第24行“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规定不允许扣除,但被投资单位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
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10. 第35行“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免于纳税、但已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债而取得的利息。
11. 第37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以前年度发生的多计或少计的应纳税所得额。
12. 第38行“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 ..根据相关栏次计算。
第38行=第8行+第9行-第34行-第37行
13. 第39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 应纳税所得额。
14. 第40行“分配比例”: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填写本栏。分配比例按照合伙企业分配方案 中规定的该合伙人的比例填写;没有的,则按人平均分配。
15. 第41行“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规_可以税前扣除的其他费用。没有的,则 不填。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的事项。
16. 第42行“投资者减除费用”:是指按照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 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生产经营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可在税前扣除的投资者本人的生计减除 费用。2023年9月1日起执行42000元/年标准;以后标准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17.第43行“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不同情况,按相关行次计算填写。
(1) 纳税人为非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第43行=第38行-第39行-第41行-第42行
(2) 纳税人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
第43行=(第38行-第39行)x第40行-第41行-第42行
18.第44行“税率”及第45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第三条规定填写。
19.第始行“应纳税额”:按相关栏次计算填写。
第46行=第43行x第44行-第45行
20.第48行“全年应缴税额”:按相关栏次计算填写。
第48行=第46行-第47行
21.第51行“应补(退)税额” .•按相关栏次计算填写。
第51行=第48行+第49行-第50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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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消费税如何网上纳税申报
一、登录方式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登录。
方式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
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
2.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以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入路径
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三、操作步骤
对存在消费税税费种认定信息的纳税人推送该类申报表,如纳税人进行了多项不同类型消费税税费种认定,则系统对应推送多份消费税申报表。
(一)报表填写
1.在首页屏幕下方查看“我的待办”,电子税务局会提示您当前未申报的税种及申报截止日期。点击待办区的“申报”按钮或“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2.点击“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自行填写报表数据。
3.纳税人选择该申报表对应的申报表菜单后,即可看到申报表填写列表页面。
4.报表中白色底纹项目需据实填写,灰色底纹的单元格为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结果且不可修改,“—”符号代表不可填写项目。点击申报表对应的“填写”按钮进入该报表。核实《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的“保存”按钮。
5.消费税和附加税费进行整合,纳税人一并申报主附税。
纳税人通过《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15.16.17行链接至申报附加税费信息。
依次将推送的申报表填写完成并保存后,申报表后面对应功能发生调整,出现“查改”和“删除”按钮,点击“查改”按钮可对相应的申报表进行修改,点击“删除”按钮可将对应的报表删除后重新填写。
(二)报表申报
纳税人填写并保存报表后,系统会显示出已填写完成,但尚未申报的报表,点击“申报”按钮。
信息核实无误后,点击申报表对应的“申报”按钮,自动弹出声明提示,点击确认按钮后完成申报表提交,如图
点击右上角“刷新”按钮,当“申报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则表明您填写的申报表已传入税务局核心征管系统。完成了本期消费税申报。
(三)申报作废
报表申报错误的,可通过“申报作废”功能作废申报表后重新申报。
(四)税费缴纳
1.对于产生应纳税额的,点击左侧的“税费缴纳”按钮进行缴款。
2.缴款方式可选择三方协议缴税或二维码缴税。
点击【获取待缴款信息】按钮自行选择缴款方式后点击确定,获取缴款信息,选择消费税点击【缴款】按钮确定缴款。
(五)完税证明
缴款完成后,可在【完税证明】下选择缴款日期及税款所属期打印缴款凭证和开具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