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编码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纳税编码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纳税编码是什么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近段时间以来十分受人关注。每个企业对于发票的应用可以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涉税问题有哪些吧!
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涉税问题解析
增值税专票政策:
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疑问:
我是自然人,将商业房出租了,租金10.5万元,客户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复:可以的。
由于你是商业房,需要按照征收率5%缴纳增值税。也就是租金10.5万元,需要缴纳0.5万元的增值税。
提醒:
若是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财税〔2016〕16号)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同时,第八条对适用税率做了明确规定。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参考二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进一步补充解释到: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九大涉税风险:
1、取得的财政票据类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2、取得的预付卡发票不得在企业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企业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4、取得的未按照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以及未正确选择对应税收分类编码开具的发票将被严查;
5、取得的应该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相关内容但是未按规定注明的属于不合规发票;
6、取得的票款不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
7、对于汇总开具专用发票但是未提供《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的专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8、取得的适用增值税税率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9、取得不得抵扣但是却抵扣了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专用发票常见涉税问题就是这样,如果您还想多了解一些,那么请您持续关注我们丰和会邦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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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纳税人编码是哪个
我们知道,4月1日之后,我国增值税税率有13%、9%、6%、0%;增值税征收率有5%、3%,正常情况下,我们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栏次,都是显示税率和征收率,如下图:
「显示13%」
「显示5%」
当然,我们还知道税率栏有免税、不征税的显示。
「显示免税」
销售方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出的发票税率栏显示:免税。
「显示不征税」
对于不征税项目收到的款项一贯的认识是不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的出台改变了惯性思维,增加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
目前,发票开票系统已将编码6“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增加到13项。
以上的情况,税率栏要么是数字,要么是汉字。
但是下面我们要说的就是税率栏是符号*的,而且还是个数不同的*,这种发票你如果见到了,可千万不要惊讶。
1. 有一颗星星*的税率栏
实际上,这是电信行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一种特殊开票方式。
电信行业的业务是多税率的,而且在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在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时候,电信运营商的收入结构还尚未确定,也就是说多少金额适用多少的税率他们也不知道,很简单的例子就是你充值电话费开票,别人没法给你区分那些是6%,那些是9%,也就没法给你价税分离的开具发票。
这种*号的运营商电子发票符合国税总局相关业务及技术规范,可以通过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验,是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为“*”是由于国家税务局特许运营商电子发票不做价税分离,不是免税业务,不影响收票方正常使用。
这些电信运营商企业是会按照最终实际计费的收入结构来相应按照不同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你也别担心别人少交税。
还有你可能会问,这个规定有具体税收文件支持吗?这个还真没有,只是部分税务局12366答疑有提及,但是就目前运行来看,应该是默许认可的,不然也没法实施。
2. 有3颗星星***的税率栏
差额功能开票
税额栏有数,备注栏显示「差额征税」,比如劳务派遣公司适用差额计税且选用差额功能开票的,税率栏会显示***,税额栏有数字,因为差额功能开票,金额和税率没有比例关系,所以用***表示。
个人出租住房
备注栏显示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纳税人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属于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情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16号文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现在都是税务局」。
具体如下图:
「注:现在都是税务局」
免税
税额栏也显示「***」,对方适用免税政策。
你可能要问前面不是说了免税发票,税率栏次是免税两个字,税额是***嘛。
确实,但是目前确实存在系统选择免税开票,票面显示税率栏***的情况。比如税务系统代开的免税发票。
实际工作中可能有朋友还见过免税发票,税率栏开0%的,其实严格意义来讲,属于错误开票行为。
按照财税[2016] 36号文附件3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免税没有问题,但是开票却有瑕疵。
【第3篇】纳税人国税编码
大家在进行商品编码选择时,应先按照关键字进行查找;无法直接查找的,根据政策进行行业、大类的划分;在进行小类细划分时,无法清楚界定、归类的:货物类可以按照商品的材料或用途选择最近似的编码;劳务或服务类按照交易实质选择最近似编码。
1税收分类编码简介
1、税收分类编码是什么?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 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也能使税务机关统计、筛选、分析、比对数据等,最终目标是加强征收管理。
我公司可以选定一个或几个编码就不再变动了吗?
答:不是的。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商品编码是可以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新增的。但是注意,不能创造编码。所有的编码都在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中有。(见后文)
我现在要开清单发票,销售的货物比较多,都是类似的内容,我可不可以选一个编码来开就可以了?
例子:我公司是从事水果销售的纳税人,水果的品种比较多,比如有苹果、梨子、葡萄、香蕉等等,我开票的时候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水果的编码开具吗?
答: 不可以。要一一选择对应编码。
2、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时间及适用范围?
答:自2023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2023年5月1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应于8月1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错对企业的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纳税人不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的,属于发票栏目填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处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并公开处罚情况。
4、被锁盘的原因(匹配度低&专业人员筛选)
(1)编码选择错误,与实际的业务不相符;
(2)选对编码了,但是开票的内容与所选择的编码有差异,或者开票内容表述不规范。
5、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税率是否可以修改?
答:如果选择的商品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税率与实际不符,可以更改税率。如小规模纳税人选择餐饮服务,系统带出税率6%,可自行更改为3%。“享受优惠政策”项选择“是”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税率”项中选择优惠税率。
2税收分类编码查找技巧
1、直接输入开票内容,检索关键字
如果要开具餐费、香蕉的发票,可以直接分别搜索“餐饮”、“香蕉”,就可以找到编码,方便快捷。这是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建议您在开票时优先选择此方式。
2、缩短关键字,找准切入点
当我们遇到开票内容特别长的时候,选对关键字是关键。应将开票内容化繁为简,化难为易,不要一次性输入全称,多尝试不同的侧重点。
举个例子:“医用植入钢钉”如果在商品编码表中,输入“钢钉”,最终的落点是归属建筑材料,是错误的。正确的切入点应该是“植入”两字,在此大分类下查找确定。
3、更换名词、应税服务名称
税收编码的意义之一是为了统一企业开票商品信息。由于世界纷繁,物品丰富。就是同一货物,名称各地都有所不同。但是在编码表中只有一个名称,所以我们可以尝试更换关键字为同义词或近义词。
4、根据开票软件的推送作为参考
开票软件中的“智能编码” (“智能赋码”)功能,可以根据您以前的开票内容推荐相对应的商品编码,能帮助企业快速获取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当匹配度为100%,表示与国税总局编码库完全匹配。
5、按用途、按材料
根据用途、材料来确定关键词,搜索出结果后可通过“说明”栏目确认该商品是否包含在此分类中。找准分类后,如果在“说明”栏目中也没有一一对应的编码可选,可以在找到同类商品后选择其他
我不清楚公司销售的这个东西是用来做什么的,以及材料是什么,怎么办?
答:可以看产品说明书,服务合同,或者咨询企业的生产及销售部门的员工,以及上网百度。
6、分类太细的,可以往上层分类选择(前三层结构图)
如汽车保养服务和电梯维护服务在编码表中都没有直接的细分,但是他们都属于其他现代服务,输入“其他现代服务”就能马上找到该编码。
7、巧妙使用备注栏,避免开票风险
应避免在开票内容里面出现不常见的名词或者表述模糊的应税服务。建议在开票内容里填写常见名词以及准确清晰的业务描述。如果有其他说明的可以在备注栏注明。
1开票要求及编码选择常见错误
开票要求
1、票面销售项目名称应能够反映所售货物劳务、服务的客观实质,并包含能够识别门类、位置等的辨识信息,不应仅列俗称、简称、货物或服务的商业名(如“伟哥”、“缉毒特工”等)、统括名称(如“货物”、“工程”等)。
2、选择商品编码应详细认真查找,选择与实际销售货物、服务相匹配的类别项目,或在相应类别下自编编码。选择编码类别时应尽可能选择编码表有列出的相应项目,如没有可查找选择编码表中相应类别下的“其他xxx”选项。
编码选择常见错误
1、票面销售项目名称属货物、劳务,所选商品码属服务;票面销售项目名称属服务,所选商品码属货物、劳务。如住宿费、咨询费等选择大米等等。
2、票面销售项目属机械整机、整车,所选商品码属机械零配件、汽车零配件或修理修配劳务,或反之。
3、票面项目及所选商品码均为货物劳务或均为服务,但门类(1、2级)选择明显错误。如机械汽车的维修费选货物;销售机械选择谷物类、蔬菜类;提供建筑服务选择咨询服务;医疗器械和药品试剂类混淆;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维护等选择专利技术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研发服务;租赁类选择不动产、动产销售大类,或反之等等。
4、票面项目与所选商品码大类方向选择相匹配,但3、4级子类型选择错误。如维修维护选择安装服务(应选修缮服务);广告宣传类印刷品选择书报期刊类印刷品;农产品与农副食品、农副食品与食品类别混淆等等;工程、安装、修缮、装饰服务相混淆;贷款服务与金融商品转让混淆,同业往来与客户贷款混淆;餐饮与住宿混淆;住宅与商业用房混淆;研发与信息技术服务混淆。
5、未正确区分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如卷纸选择纸浆,纸箱选箱板纸,谷物与大米、谷物制品等混淆。
6、选择明显不符合本单位实际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的商品编码。如水电站或代收电费单位选择核能发电;农用机械器械生产销售单位选择航空器类。
7、大部分主要商品选择正确,小部分辅材或辅助工具设备未正确选择相应编码。如部分医疗试剂销售单位开具器皿、清洗液随主要商品选择检测试剂。
开票建议和特别提醒
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要选到最末一级编码,否则是不会出现税率;
选择税率时注意选择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区分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
货物名称尽量与税收分类编码一致,提高匹配度;
巧妙使用备注栏。
【第4篇】纳税人编码是什么
税务登记证号是发证机关给出的一张税务“身份证”,按行业类别不同,有国税税务登记证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国税的税务登记证是有一定的规律的,比如320102136160586, 320102是单位的的行政区划,136160586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地方税务局在2001年以前与国税是同样的规律,自2001年以后地方税务局的登记证号就是由电脑自动按顺序生成的了。如今是与国税同号了。
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是:纳税人识别号是指税务登记号(分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注册):
1、税务登记证号由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加九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九位数字,这个数字组合是唯一的。
2、个体经营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由:旧的身份证15位码加5个0或新的身份证18位码加2个0; 如果同一身份证办多户税务登记的,则第二户的税务登记证后两位改为“01”,第三户改为“02”。
办理所需资料
办理税务登记证应在办理营业执照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并提供以下资料:
1、登记申请2、营业执照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 4、代码证书 5、公司合同、章程、协议书 6、银行开户许可证
办理一般纳税人
1、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人员会计证 3、税务登记证 4、营业执照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验资证明 7、经营场地证明 8 、代码证 9、职工成员名单 10、书面申请
【第5篇】三证合一后纳税人编码
近日,“购物发票能否再开食品办公用品”的问题热议,今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并明确其自2023年7月施行。该公告规定了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单位都需提供。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2023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据了解,《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了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个人消费者、个体工商户以及非企业性单位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也就是说,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此,购买人为非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非企业包括以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政府、事业单位。另外,购买方为国外客户时,以及卷式普通发票等情形,也无法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不适用此公告。
延伸:纳税人识别号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什么区别?
三证合一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工商营业执照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去税务局办业务时提供的税号,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个号码,去哪都通用。
【第6篇】纳税人编码是什么意思
发票专用章是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发票专用章的几个常见问题,供大家学习参考!
1. 发票专用章的样式要求是什么?去哪里印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样图)
发票专用章的刻制只要是公安机关备案的刻章点都可以刻制。
2.申领发票时,发票专用章印模需要留存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
3.发票的哪些联次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特殊情况】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4.电子发票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的规定:“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消费者从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后,收到的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5.企业取得的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又重新加盖了一个,票面存在二个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可正常使用。
6.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也需要加盖发票章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因此,专用发票记账联不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7.公司名称变更,按照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开发票,但用原来公司的发票章盖章,可以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收款方在收取款项时,应如实填开发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不得开具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
因此,如果您公司名称变更,发票专用章也需要变更,否则发票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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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国税纳税编码在哪里查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以说是继金税三期系统上线之后,税务风险管控最强有力的抓手了!如果你还不知道什么是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那真得听小编科普科普了。
税收分类编码
税收分类编码由国税总局更好地统计应税商品和服务的流通,统一编制和维护,为每件应税商品服务增加一个编码。纳税人在使用税控新系统开票前,需要现在开票系统商品编码库中设置商品的“税收分类编码”才能正常开具发票。近期,各地税务要求企业开票系统必须更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很多地方税局要求5月31日之前必须完成开票系统的升级。税控新系统要求每个商品需要有对应“税收分类编码”,没有商品无法开具发票。
税收
这个税收分类编码并不是升级个软件那么简单,税收分类编码可以说是继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税务风险管理最强有力的抓手!基本上,商贸企业虚开的漏洞被堵死了。商贸和零售企业不存在生产和加工环节,购进和销售的商品肯定一致,也就是进项和销项一致,比如进项取得发票商品是土豆,开出的销项发票是电器,税局通过一品一码进校比对,一眼就能看出来企业存在虚开或者开票不规范的行为。所以说,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可谓是堵死了商贸零售企业虚开发票的漏洞了。
开票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落实主要还是针对商贸和零售企业,加工企业的进项和销项肯定不一致,所以加工企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开具发票就行,不用担心编码不一致税局会查。每一次税务动作都给财务带来一定学习的新机会,比如现在的税收分类编码,开票时需要找到产品对应的编码,还需要保证和进项一致,无形无中会增加一些工作量。我要做的就是适应这个变化,熟能生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