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年度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年度个税汇算清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年度个税汇算清缴
中新社北京2月6日电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6日发布公告,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今年的汇算清缴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2023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被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3月1日-20日,纳税人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记者 赵建华
【第2篇】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6日发布公告,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公告》共有十二条。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明确汇算的内容,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以及纳税人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税前扣除;第五条至第九条,主要明确了汇算的办理时间、方式、渠道、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受理税务机关等内容;第十条,主要对办理汇算退(补)税的流程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第十一条,主要围绕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服务、预约办税、优先退税等事项进行说明;第十二条,主要明确相关条款的适用关系。
与以前年度相比,《公告》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主要的变化有:
一是在第四条“可享受的税前扣除”部分,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等可以在汇算中予以扣除的规定。
二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预约办税制度,在维持预约办税起始时间(2月16日)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三是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今年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
今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务举措:
(一)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在2023年度汇算对“上有老下有小”和看病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优先退税服务范围,一是“下有小”的范围拓展至填报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二是将2023年度收入降幅较大的纳税人也纳入优先退税服务范围。
(二)预约办税期限进一步延长。为向纳税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使税收公共服务更有效率、更有质量、更有秩序,2023年度汇算初期将继续实施预约办税。有在3月1日-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三)推出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智能扫码填报服务。2023年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部分城市先行实施,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报享受2023年度税前扣除。纳税人使用个税app扫描年度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即可生成年度扣除信息并自动填报,在办理汇算时享受个人养老金税前扣除。
公告全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五、办理时间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六、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span>;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3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七、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八、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汇算,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材料等汇算相关资料,自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存在股权(股票)激励(含境内企业以境外企业股权为标的对员工进行的股权激励)、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等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备案。
九、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2023年向纳税人累计发放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金额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为方便纳税服务和征收管理,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为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其主管税务机关。
十、退(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3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 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个税app及网站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十一、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个税app及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为汇算做好准备。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同时,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理服务,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16日后通过个税app及网站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对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且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独立完成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
十二、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一条、第四条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2月2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3篇】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将开始
3月1日起,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间。退钱还是补钱?本年有哪些变化,来看看这些操作细则!
与以前年度相比,此次汇算清缴主要有哪些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总体上延续了前几次汇算公告的框架与内容。
据了解,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目前正在作出中。
关于需要补交的金额,纳税人要积极按要求完成补交。否则可能面临罚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布了一份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告知书对李某某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关于事项告知如下。
经查,李某某经通知申报而拒不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形成2023年度少缴个人所得税33796.31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六条及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李某某已被税务部门列入个税汇算清缴税收重点监管人员名单,如仍不更正申报、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追缴税款及滞纳金,并予以行政处罚、公开曝光。
青岛市税务局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时,察觉到纳税人李某某虚假填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截至公布之日,其仍未依法如实全部更正。
在第十一条“汇算服务”部分,新增了对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优先退税的规定。
本年汇算新推出了哪些优化服务举措?本年汇算在确保优化服务常态化的基础上,又新推出了以下服务举措:优先退税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该项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根据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如何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该政策?《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便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根据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根据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根据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1.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前提的大病医疗支出;2.符合前提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
【第4篇】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怎么算
原标题: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怎么算怎么办?国家税务总局完整解读来了
12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同时指出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可免于办理汇算清缴。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3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及2种需要办理的情形,将于2023年12月14日至26日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引入了个人综合所得及其汇算清缴的概念,明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将迎来个税史上的首次汇算清缴。
综合所得包括以下四类: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简单来说,个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平常每月按预扣预缴税率表计算,而年终按“综合税率表”计算个税,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李旭红表示,汇算清缴实行“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是新税制落地的配套保障措施,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汇算清缴怎么算?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汇算清缴的具体计算公式: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值得注意的是,年度汇算的范围和内容,仅指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不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
同时,依据税法规定,2023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个税app或网页端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若对预填结果没有异议,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
汇算清缴怎么办?
在办理方式方面,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以下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12366自然人专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征求意见稿表明,税务机关将为扣缴单位提供申报软件,方便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职工集中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三是请人办,即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
在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将在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转账方式缴纳。
汇算清缴谁不用办?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3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况及2种需要办理的情况。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是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是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是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李旭红对此解读称,根据征求意见稿,并非所有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均需要汇算清缴,例如只在一个单位获得工资薪金,并且无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不需要汇算清缴。
她进一步表示,这类纳税人在我国占比较多,通过累计预扣法已经在预扣环节减轻了汇算清缴的工作量。但是如果以上类型的纳税人,有多退少补税款的,例如专项附加扣除没有扣除全年额度的,或有大病医疗支出未扣除的,仍需汇算清缴才能实现多缴纳税款的退还。
多位专家认为,《公告》有助于实现纳税人准确履行最终纳税义务,降低税收遵从成本,同时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
《公告》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李旭红认为,针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重点群体给予较高减免税额的优惠待遇,在维护纳税人切身利益的同时,有助于简化纳税人汇算清缴的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的个税负担。
汇算清缴谁可以退税?
征求意见稿明确,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情况是针对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通俗来讲,就是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一是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可申请退税。比如,某纳税人1月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纳税人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无须缴税,因此预缴的90元税款可以申请退还。
据悉,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将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二是2023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比如,某纳税人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预缴环节未填报,使得计算个税时未减除子女教育附加扣除,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其在年度汇算时填报了相关信息后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按规定其可以申请退税720元。
三是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比如,某纳税人于2023年8月底退休,退休前每月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假设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元;后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该纳税人仅扣除了4万元减除费用(8×5000元/月),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年度汇算足额扣除后,该纳税人无需缴税,因此可申请退税720元。
四是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比如,某纳税人每月固定一处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适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元;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10%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3480元。因此,可申请15720元退税。
此外,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等情况也需要通过汇算清缴进行相关退税。
汇算清缴谁需要补税?
征求意见稿明确,汇算清缴补税的情况适用于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
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国务院对年度汇算补税作出了例外性规定,即只有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比如,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的纳税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补税。
再如,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征求意见稿明确,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间进行补税。
李旭红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表示,汇算清缴制度的意义在于能够确保专项附加扣除予以准确实施,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可能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为了公平税负,应该予以汇算清缴。
同时她认为,汇算清缴有助于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培育增强个人的纳税意识。《通知》明确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这有利于引导个人依法诚信纳税。
【第5篇】2023年个税年度汇算3月1日开始,一文告诉如何计算退税
2023年度的个税年度汇算已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启,如果你在2023年度缴纳的个税不符合相关规定是可以退税的。结果有一部分人发现自己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还未进行退税的情况,就想知道当前时候,能不能顺带着将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了,那2023年能退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吗?
本文目录
1、2023年能退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吗
2、纳税范畴
3、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
4、2023个人所得税退税是怎么算的
5、个人所得税是一年一退的吗?
一、2023年能退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吗?
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2023年是不能退的。根据2023年2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次年申请上一年度的手续费返还,逾期视为放弃。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是不可以可以申请退2021个税。
二、纳税范畴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针对的纳税主体是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居民个人,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的范畴,不进行汇算。
已经依法预缴税款,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的无需进行汇算清缴:
①汇算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不足12万元的;
②汇算需要补税,但补税金额不足400元的;
③已预缴税款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
④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流程
1.首要条件就是在2023年度纳过税,且应纳税额已经预收预缴的税款金额。
2.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注册好之后,在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并添加银行卡,这张银行卡就是税款将要退回的地方。
3.查询2023年度的纳税明细。可以在首页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一栏中查询,里面有你2023年度和每个月的的收入金额和已申报税额。
4.在办税界面-税费申报-综合所得汇算申报处进行申报。默认的是简易申报,系统已经自动计算出退税金额。如果需要调整申报数额,可以切换到“标准申报”进行办理。确认提交后就可以申请退税啦。
5.等待。在服务界面-申报信息查询中,点击申报查询可以查看退税的进度。
按照目前的规定,汇算清缴退税的时间为从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账,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四、2023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算(附计算公式)?
个税退税的全称是“个税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是指一个居民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内,把他的所有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做一次清算,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额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
2023年退税办理时间: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五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x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① “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② 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五、个人所得税是一年一退的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每年都会做,退税/补税以后每年都会有,但是得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退税,也有不少人是要补税的,很多人对此都有一些误解。不要总想着国家给发红包。
退税的原因有很多,但是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预扣预缴的个税比汇算清缴的个税多,所以要退税。因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按照不同的计算方式,在你取得收入的时候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而年度汇算清缴时,是把这四项收入合并,按照统一的方式计算全年应纳税总额,然后跟之前预缴金额相比,多退少补。
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度的个税退税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结束,要办理的赶紧办理,别拖。
【第6篇】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具体变化有哪些、如何办理个人退税补税
个税又有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公布,明确: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要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完成。同时相较往年,一些办理流程和办理事项也有一些较大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简单来说,就是跟税务局算算你去年一年的综合所得收入是多少,在扣除完相关费用后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补税就交钱,退税就领钱。具体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注意,这里只是综合所得的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不涉及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
二、今年(2023年度)的具体变化有哪些?
我们仔细看了文件内容,相较以往年度而言,变化主要有3个:
1、增加了两项税前扣除: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和个人养老金。
依据国发〔2022〕8号,2023年1月1日起,家里有3岁以下孩子的,可以享受孩子每月1000元的定额扣除。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个人在缴纳个人养老金的时候,可以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12000元/年限额内据实扣除。
顺便给大家总结一下,2023年度大家可以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
(1)固定减除费用(也就是起征点):6万元,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但不可重复扣除。
(2)专项扣除:即三险一金,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和失业)和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3)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共计七项,具体见下表。
(4)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负担部分,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
(5)公益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公益捐赠,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30%限额内扣除,特殊情况可以全额扣除。
(6)个人养老金:本质上也是属于递延型的养老保险,12000元/年限额内据实扣除。
2、预约办税结束时间延长:
大家在2023年2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需要预约办税。预约方式很简单,在手机或电脑上都能实现。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可无需预约,随时办理。
3、新增优先退税规定:
对于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且有退税的群体,采取优先退税。
三、每个人都需要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吗?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需要办理2023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
根据规定,有4类人不用办理:
如果纳税人有退税且申请退税的,以及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12万且补税超400的,则必须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四、如何办理?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般而言,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己办理,也可以让公司给办理,还可以委托其他人或单位给自己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公司不知道的收入,建议不要让任职的公司代办。根据规定,如果员工没有让单位代办,单位不能代办。
另外,无论是怎样办理,个人都对自己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行负责,同时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等证明材料,需要留存5年。
最后,税务局对于个税汇算抽查的比较严,建议大家重视自己的个税汇算事宜,确保依法及时准确进行个税汇算。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所用,不作为实务操作依据。
【第7篇】2023年度个税申报工作
昨天发了一个关于自己退税的情况请教网友,讨论比较多,收到很多网友提出了很专业的建议该如何操作,经过网友指点后,可以少缴纳1500. 甚是感谢,但也有关于部分网友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要少缴,你都赚这么多了,还想要逃税。” 谢谢关注及提出质疑,回复如下:
1. 赚多赚少只是相对而言,一个月工资几万也不少,月工资几千的也很多,大家所在城市,各自家庭都不一样。工作在一线城市生活的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及车贷,加上今天环境不好,公司也在考虑缩减规模,随时可能裁员,谁的钱都是幸苦挣来的。
2. 需要补缴的,也已经安排补缴了,没有谁想去逃避,为国家做贡献,纳税光荣哈。
翻看网友的回复及查询资料,只要去年有更换工作的情况,那么一般是要补税的, 查询资料跟大家分享如下,评论区也有很多专门给公司员工个税筹划的专业人士,欢迎大家交流沟通。
(一)退税,顾名思义,就是多收你的个税,现在退还给你。为什么会多收呢?不是因为真的多收你的个税了,而是说因为你有个税减免的福利在,所以减免部分的收入是不需要补税的,这些个税自然就要退还给你。所以也就有了个税退税的情况。
至于说退多少税,大家根据自己免征的部分算一下就行了。用你的年度总收入,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然后减去每年6万的基础免征额,三险一金的免征额度,还有六项专项附加扣减,就是你实际需要缴纳的个税收入了,再根据实际需缴纳的个税收入除以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纳税税率,就是你实际缴纳的个税金额。
(二)补税,就是应该缴纳的个税,少缴纳了,所以要补上。为什么会少缴纳了呢?因为按照我国的个税缴纳规则,如果你没有换工作,那个税的缴纳就是按照月度累计对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走就行了,不会出现少缴税的情况。
也就是从第一个月开始,个税缴纳都是先按3%缴纳。然后等几个月的收入累计超过了3万6,就上升到按10%比例缴纳。然后等再过几个月的收入累计超过了14万4,就上升到20%的比例缴纳,以此类推。
但是如果你跳槽了,不管你的薪酬有没有增加,之前缴纳的个税已经在第几阶梯上了,新单位帮你缴纳的个税都是从第一阶梯的3%开始重新爬楼。因此,这也就导致了,新公司缴纳的个税比例是远低于你实际上需要缴纳的个税比例的。少缴纳的这部分个税,就是现在个税申报的时候,需要你补上的。所以半开玩笑地说,为什么金三银四和金九银十是跳槽的黄金期。这也是因为三月四月的年初和九月十月的年尾,都是相对来说需要补缴金额较少的年份。如果实在年中跳槽,等到年底需要补税的时候,就要傻眼了。
举个具体例子你就明白了。下面是我们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假设某程序员2023年每月工资30000,减除费用5000,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情况。
1月预缴:(30000-5000)*3%=750
2月预缴:(30000*2-5000*2)*10%-2520-750=1730
两个月累计应缴纳个税为2480。如果他工资不变,换了新工作单位,重新计算,他2月预缴个税为:(30000-5000)*3%=750,
这种情况下,这个程序员两个月本应该缴纳个税2480元,但新旧两个单位只扣缴了750+750=1500元,所以就少交了980元。
总而言之,换了新单位后因为重新计算,适用税率变小了,所以要补税。
友情提醒:2023年申报和补税的截止日期是2023年6月30日,想等股票基金回点血的朋友,注意别错过截止日期了。
【第8篇】个税年度汇算热门问答
22年12月,进行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抵扣申报,不知道宝子们你们都填报了么?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工作现在已经全面开始,需要各位小伙伴特别注意的是,经营所得个税年度汇算截止日期在3月31日结束(一般指个体户)。
除此之外,还涉及到了综合所得年度个税的汇算,这个是截止到六月底的。在处理个税年度汇算中存在问题比较多……比如如何计算收入额,综合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何确定……这些都是关乎最后我们是该补税还是退税,可能很多问题做财务工作的宝子们都不太了解,今天库宝带来了:个税年度汇算常见问题100问,这个是税局整理汇总的个税常见问题答疑,需要了解参考学习的宝子们往下看吧~
个税年度汇算常见问题100问
一、 综合类
二、 工资薪金
三、 劳务报酬
四、 稿酬
五、 特许权使用费
六、 专项附加扣除
七、 捐赠
八、 税收优惠
九、 境外所得抵免
......个税年度汇算常见的100各问题答疑就先展示到这里了,库宝已经整理成电子资料,需要的宝子们看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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