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1篇优质的时间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年度汇算清缴时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年度汇算清缴时间
在企业经营期间,其在一个经营年度结束后,都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企业汇算清缴工作。由此,对于那些新成立以及对汇算清缴相关操作不够了解的企业来说,其往往会对企业汇算清缴时间格外关注。那么,企业汇算清缴是每年的几月份?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把握!通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每年的1-5月份。不过,如若遇到特殊情况,汇算清缴的完成时限可能会有所延期,需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定。企业汇算清缴一般操作流程该流程具体为: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企业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以财务报表为依据,自行进行纳税调整,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包括纳税调整项目、减税项目、合营企业利润分成、股息所得税申报表等),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审核内容有: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是否齐全正确,计税是否准确,所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是否进行纳税调整等。然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确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或者退还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或者抵扣下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3、缴税。纳税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根据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退税额缴纳税款。至此,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基本完成。企业汇算清缴具体所需材料而有关于企业汇算清缴具体所需材料,其主要包括以下这些: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新办企业无需提供);4、增值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l旧计提明细表(盖章);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京企通致力于为广大客户提供:公司注册 财税代理 税筹规划 增值电信、人事代理等业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第2篇】汇算清缴截止时间
官宣!不延期!这项汇算清缴3月31号截止!哪些人应当办?什么时候办?在哪办?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更重磅的是......
不延期!这项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
以下汇算清缴已经开始,但结束日起不同,大家一定要分清,不要漏报漏缴!
1、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不是5月底,更不是6月底!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3、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6月底结束。
2023年经营所得个税汇缴必须要按这个来!
一、哪些人需要按照取得取得经营所得办理汇算清缴?
注意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汇算清缴:对于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需要进行汇算清缴;实行定额征收的纳税人,年终不再进行汇算清缴。
二、什么时间办理?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三、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1、算整体
计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纳税所得额。
2、算个人:
计算个人来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或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以第一步计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为经营所得。不重复算!
(2)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有约从约;没约定的平均。
3、算综合:
4、查找适用税率
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费用扣除标准是什么?
注意!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不得在经营所得税前扣除!
1、个体工商户
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
对于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五、如何纳税申报?
明白了个人经营所得如何汇算清缴,我们还给大家总结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汇缴大全!
变了!所有企业注意!这项工作!5月31日前必须完成!
所有企业注意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开始,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其中13张表发生了变化,会计必须搞清楚,弄错了有大麻烦!
划重点:本次共对13张表单进行了修订。其中,对表单样式及其填报说明进行调整的表单共11张,仅修改填报说明的表单共2张。
新表适用于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那么,2023年度具体哪些企业需要汇算清缴?如何计算?如何申报?有优惠吗?我们一张图给大家说清楚!
提醒!3月1日起个税汇算清缴开始!攻略来了!
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也需要汇算清缴,注意时间是3月1日到6月30日。
具体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哪些属于综合所得?有什么扣除项目?如何计算?如何申报?请看我们总结的思维导图:
【第3篇】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上海税务发了一则通告,明确: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至6月30日(这个好消息来得太及时了,让上海的很多财务人松了口气)。我们浏览了一下其他地方税务局的情况,并没有延期公告,所以除了上海之外,其他地区还是5月31日前,必须完成契税汇算。
本身上海税务的这个通告内容很简单,就是延期了2023年度契税汇算,同时还明确了2023年6月30日办理完成企税汇算仍有困难的,能申请继续延期,以及明确了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延期事宜。
我们对于通告不做太多解读,我们今天主要借这个事儿,给大家好好聊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干货知识。主要是会计需要注意的四个问题:
一、契税汇算清缴的流程
对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流程,我们先前曾给大家做过一个漫画版本的详细攻略,大家感兴趣可以看下:变了!2022汇算清缴申报表!今天起,这是最新最全的填法!
基本从申报表变化,需要汇算的企业,办理时间,税款计算,扣除标准,汇算流程,留存资料,以及账务处理都进行了说明。
大家一定要按时完成企税汇算,否则影响很大,除了行政处罚,可能还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如果按期完成申报确实有困难的话,建议申请延期。
二、跨年发票及税会差异调整
我们曾总结了一些会计企税汇算过程中的一些烦心事及处理方法,包括跨年发票处理、税会差异纳税调整等,大家可以看下:2023年汇算清缴扎心事,当个会计也太太太太太难了吧!
三、别忘了关联申报,也是5月31日前完成
有些企业(年度内与其境内或境外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可能需要进行关联申报,如何不进行的话,可能会有行政处罚的。这个很多企业容易忽视,我们在这里提醒一下。
需要大家注意的是,企业需要先完成企税的年度申报,才能进行关联申报。具体步骤很简单,在电子税务局上就能完成。
注意,关联业务往来主要包括:有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金融资产的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的转让、资金融通和劳务交易。虽然关联申报看起来有很多申报表,但是一般要填得不多,除了基础信息表必填之外,其他根据具体的关联业务填写相应的表格即可。
四、企税汇算需要关注的一些风险点
大家都知道税务局会重点关注各个企业的汇算清缴,但是具体重点关注哪些点呢?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些风险点:
1、申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是否一致,是否小于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以及申报表中有收入,但是职工薪酬账载金额却为0。
2、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跟财务报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是否一致,收入、成本不匹配甚至存在倒挂(比如收入很少,成本却很高)。
3、企业存在不少收入,费用方面却很少甚至是0。
4、期间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跟利润表不匹配,或者有较大收入的情况下,期间费用零申报,或者期间费用明细表“其他”栏占比很高,超过了50%。
5、企业经营多年,却长期亏损(长亏不倒),或者虽然不是亏损,但是利润明显低于同行业,或者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钩稽关系有问题等。
【第4篇】企业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什么?企业和所得税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本期众致君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文大纲: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企业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
一、汇算清缴时间为纳税年度结束后5个月(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例如,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二、汇算清缴对象:
1、实行会计核算和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无论企业是盈利还是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都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3、企业所得税核定定额征收的企业不得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
1、汇算清缴。在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天预付款的基础上,计算确定年度应付款。应补偿和应退税。
2、申报填写并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信息。
3、支付。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一些其他实施预付税法的汇算清缴工作。所得税和其他税种通常以纳税人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年底后,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为了确保及时纳税。平衡仓储,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分月。季度预付税款、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征收方式。分月。季度预付款,一般根据纳税人本季度(月)的税收基础计算应纳税款,往往难以与年度决算的税收基础完全一致。因此,年底后,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和计算,结清税款,并对预缴税款进行多退少补。
以上就是本期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什么时候的全部内容了,喜欢的朋友可以给众致君点点赞哦。
【第5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2023年是办理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止时间是在2023年5月31日!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知识要熟练了,这样在办理的过程中才不会出错!比如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计算方法、税率以及税前扣除项目及比例等,除此之外还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项目等等,在办理汇算清缴的过程中有疑问的,可以看看:企业所得税税收知识思维导图!
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知识思维导图
主要内容目录
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现行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4、企业所得税中收入总额
5、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6种情形)
6、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的确认
7、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的范围
8、企业所得税中的免税收入
9、企业所得税中的扣除项目
9.1扣除原则和办法
9.2公益性捐赠扣除
9.3工资薪酬扣除
9.4两费一利扣除(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
9.5党组织工作经费扣除
9.6保险费扣除
9.7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扣除
9.8借款费用扣除
9.9佣金手续费和准备金扣除
9.10长期待摊费用扣除和不得扣除项目
1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
11、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01资产-固定资产
02资产-生物资产
03-无形资产
12、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12.1抵免税额
1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13.1产业行业类税收优惠
13.2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13.3高新研发创新企业税收优惠
13.4特殊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13.5基础产业税收优惠
13.6绿色环保安全的税收优惠
13.7地区性的税收优惠
13.8管理的税收优惠
14、企业所得税的源泉扣缴
15、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好了,内容较多,还希望大家能够耐心看完。上述就是企业所得税的全部内容了,从征收到应纳税额的计算,再到税收优惠都有详细的说明,还希望对于大家处理企业所得税工作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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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从3月1日开始,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正式启动,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你是要退税还是补税?一起来听税务律师的专业指导。
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跨度4个月。3月1日至3月15日,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每天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办理时间。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那么,什么情形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国斌介绍,第一种情形是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缴税额可以申请退税的;另外一种情形就是预缴税额小于应缴税额,年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补缴税额超过400元的,需要办理汇算。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王国斌律师介绍,第一种情形是年度汇算需要补税,但是应补税的税额不超过400元的;第二种情形,需要补税,但是年综合收入小于12万元的;第三种情形就是预缴税额和他的汇算应缴税额恰好是一致的;第四种情形就是可以办理退税,但是当事人却放弃权利的。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是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
王国斌律师支招,在填报之前,要将自己年度发生的一些费用进行统计计算,以便准确填报。可以就五险一金、子女教育、自己的继续教育投入、赡养老人、房屋的租金、房屋贷款的利息等等费用进行填报,获得专项附加扣除。在相关信息填报后,国家税务系统会根据填报的信息进行综合计算,从而得出可以享受的退税金额。在填报子女的教育投入方面,如果涉及到夫妻双方填报的,建议对个人所得税缴纳需求较高的夫妻一方进行更多的填报扣除。夫妻某一方如果收入高于12万元,在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上就有更多的要求,建议这一方对相关费用的扣除设定比例高一点,或者全部承担。另外在涉及到赡养老人的费用方面,如果有兄弟姐妹的这样的操作也应该参照。
江苏台记者/方晨 徐授科 编辑/胡超
【第7篇】个税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将开始“多退少补”。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哪些人需要办?具体怎么办?详见下文↓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02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03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04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05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3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06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3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07
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08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附件2、3),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09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0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3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3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3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3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11
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12
其他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一条第二款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依照本公告执行。
附件:
1.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2.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3.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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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编辑 唐欢
【第8篇】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6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将截止!
面对这场需要面面俱到的“大考”
多而复制的报表如何着手、怎么填?
政策变化快,怎样吃透政策享受合理优惠?
金税四期监管下如何填报才能避免潜在风险?
#今日福利!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训课】
✅报表填制 ✅吃透政策 ✅风险规避
⬇从前期准备到风险自查全包含⬇
#课程内容
01
申报前——前期准备
1️⃣哪些企业需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期
3️⃣如何为汇算清缴提前规划
02
申报中——报表填报
1️⃣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申报技巧
2️⃣汇算清缴年报报表(纳税调整明细表)
3️⃣汇算清缴各表单填报逻辑关系
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战
03
申报后——风险管控
1️⃣票据的涉税风险
2️⃣汇算清缴的涉税风险
#直接领 直接学
【第9篇】19年汇算清缴时间
即将进入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同时进入新个人所得税法的首个汇算清缴期。小编为您梳理了以下时间节点,请您收下。
温馨提示
一、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包括:
①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②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③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④ 纳税人申请退税。
三、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四、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第10篇】17年汇算清缴时间
在企业的经营中,也是有许多的事情是必须要去办理的,否则也是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的。一般来说,在企业的经营中,除了记账、报税、年报,企业还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的办理,也就是在每年的纳税年度完成后,企业对自身上一年度的所得税缴纳情况的一个清算,核实清缴的税款是否完成,采用多退少补的方式,那么企业每年的汇算清缴的时间都是什么时候呢?
一、企业每年的汇算清缴时间
一般来说,企业每年的汇算清缴的时间都是在一个自然的纳税年度完成后的五个月内进行办理,一般时间都在每年的1月1日到5月31日,就需要企业按照相关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算企业的应退缴税款。
二、汇算清缴需注意
1、企业如果是按照月或季预缴所得税的,那么应该在企业最后的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该注意在年度终了后的15日内进行申报,一般就是在1月15号之前申报上一个月或季度的税款,是不可以拖延到汇算清缴时缴纳的。
2、如果纳税人因为不可抗力不能按期限办理企业的纳税申报的, 是可以延期办理的,但是是需要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向主管税务部门进行申报,在查实后,就可以得以获准。
3、企业如果已经按照规定预缴税款,但是因为某些特殊原因不能在正常的企业汇算清缴期限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延期,经过主管税务部门核准后,在延期的期限内进行汇算清缴的办理。
4、如果企业在纳税年度内破产或停止经营的,需要在企业停止经营的30日内向主管的税务部门办理企业的所得税申报,60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以上就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的时间,以及一些汇算清缴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尽量不要逾期进行企业的汇算清缴,有情况需要延期,注意及时的延期。
【第11篇】2023年地税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是一个新规频出、优惠不断的一年,国家全方位的大力帮助各行各业的兴盛,为不同类型的企业不断谋求福利。
接下来,西格小编就新的一年企业的汇算清缴进行了整理,大致分为十九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出新规
非营利组织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注销时,剩余财产处置违反本通知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追缴其应纳企业所得税款。
二、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可以结转了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认定范围扩大了
2023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2023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四、取消了企业资产损失报送资料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五、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更加便利了
自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六、集成电路企业备案更严密了
享受《目录》第30至31项、第45至53项、第56至57项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优惠事项的,企业应当在汇算清缴后按照《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目中列示的资料清单向税务部门提交资料,提交资料时间不得超过本年度汇算清缴期。
七、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了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八、部分固定资产,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了
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九、创投企业的投资额可以抵扣应纳税额了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十、预缴申报表简化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优化:
(1)简化表单设置。简化,将数据项由185项减少至30项,精简84%。综合统计,修订后的表单数据项将减少65%以上。
(2)优化报表结构。
(3)完善填报内容。
十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规定更明确了
自2023年7月1日起,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根据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来源,将其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根据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发生支出时,自行填制的用于核算支出的会计原始凭证。如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工资表等会计原始凭证即为内部凭证。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取得的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分割单以及其他单位、个人出具的收款凭证等。其中,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也包括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十二、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可以扣除了
自2023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十三、小型微利企业范围扩大了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了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十五、境外投资者取得分配利润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的范围扩大了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十六、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相关的行政处罚问题明确了
十七、企业责任保险可以税前扣除了
自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十八、企业所得税年报修订了
十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报简化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3)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可以看出,国家为了能够促进各个行业的繁荣费尽心血,真正说的上是优惠不断。如果您还有其他疑惑,欢迎您到西格集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