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应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一、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使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四、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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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日常的财税业务中,经常出现许多抵扣、抵免、抵减名词。还陆续出现了加计扣除、加计抵减等业务。究竟有什么分别呢?小编带您一一攻破。
一、增值税方面
1、正常进项税额的抵扣
增值税抵扣是对一般纳税人而言的,是指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修理修配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以及其他服务时,可以将根据收入计算的销项税额,扣减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时取得的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进项税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这个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行为,就是增值税抵扣。抵扣凭据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2、抵减税额
增值税抵减是国家针对企业购买防伪税控专用设备以及支出的技术服务费,制定的一个专门的政策。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
3、增值税抵免,是专指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税控收款机”,对相应的税额进行抵免。
4、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文件,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购进时抵扣9%,领用时抵扣1%。
5、加计抵减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文件,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文件,指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
1、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财税〔2018〕55号规定,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其法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应纳所得税额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并且应当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抵免。
3、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居民企业可以就其取得的境外所得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可以就其取得的发生在境外、但与其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直接缴纳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进行抵免。
4、加计扣除
(1)财税[2018]99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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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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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下列关于样本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通常情况下,样本中所包含的样本量增大,相应样本估计量的抽样误差也会增大
b 要求的调查精度越高,所需要的样本量就越小
c 随着样本量的增大,增加同等样本量所增加的精度幅度呈下降趋势
d 调查的限定时间、实施调查的人力资源并不是影响样本量的客观因素
[单选题]2.关于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 一种商品有许多相近的替代品,则需求价格弹性大
b 时间越短,商品的需求弹性越大
c 生活基本必需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小
d 一种商品的用途越多,它的需求弹性就越大
[单选题]3.按照美国经济学家科斯的观点,关于交易费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节约市场交易费用或交易成本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
b 交易费用包括签订契约时交易双方面临的偶然因素所可能带来的损失
c 交易费用包含签订契约及监督和执行契约所花费的成本
d 交易费用包含了企业生产成本
[单选题]4.下列属于自然垄断情形的是( )。
a 两家企业共同控制一个市场
b 企业垄断某种自然资源
c 政府对重要自然资产实行完全垄断
d 一个企业能以低于两个或更多企业的成本为整个市场供给一种产品
[单选题]5.下列关于完全垄断企业定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需求价格弹性高,垄断者可以确定较高的价格
b 随着需求价格弹性绝对值的扩大,价格将非常接近边际成本
c 在边际成本上的加价额占价格的比例应该等于需求价格弹性倒数的相反数
d 一个垄断企业索取的价格超过边际成本的程度,受制于需求价格弹性
[单选题]6.对于钢铁厂来说,只有炼钢工人和炼钢炉结合起来,才有可能生产出钢,这说明生产者对生产要素的需求是( )。
a 本源需求
b 独立需求
c 复合需求
d 主观需求
[单选题]7.可用于计算资本形成率和最终消费率的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方法是( )。
a 支出法
b 收入法
c 生产法
d 综合法
[单选题]8.关于总供给和总供给曲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决定总供给的基本因素是价格与成本
b 长期总供给曲线是一条与横轴相交的垂直线
c 短期总供给与价格总水平无关
d 短期中,工资和价格具有黏性
[单选题]9.关于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经济增长比经济发展的含义更加广泛
b 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基础
c 经济增长等同于经济发展
d 经济发展制约经济增长
[单选题]10.奥肯定律描述的是( )之间的具体数量相关关系。
a 经济波动和就业
b 经济增长和通货膨胀
c 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
d 经济增长和失业
[单选题]11.下列政府对进出口贸易的干预措施中,属于非关税壁垒的是( )。
a 反倾销税
b 出口信贷
c 卫生检疫标准
d 征收高额进口关税
[单选题]12.下列生产方式中,属于公共物品典型生产方式的是( )。
a 特许经营
b 私人经营
c 社会组织生产
d 政府生产
[单选题]13.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中,小口径是在最小口径基础上增加了( )。
a 税收收入
b 债务收入
c 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d 纳入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
[单选题]14.关于房产税征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
b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
d 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单选题]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
a 偶然所得
b 财产转让所得
c 稿酬所得
d 劳务报酬所得
[单选题]16.根据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原则,一般应作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是( )。
a 流动性强的税收收入
b 收益和负担能够直接应对的使用费收入
c 调动功能比较强的税收收入
d 收入份额较大的主体税种收入
[单选题]17.关于财政政策乘数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当社会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政府应该扩大支出规模,保持一定赤字规模
b 购买支出乘数大于税收乘数,这表明增加财政支出政策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大于减税政策
c 边际消费倾向为0.8,则税收乘数为-4
d 平衡预算乘数始终为1,说明政府实行平衡预算政策对宏观经济既无扩张效应也无紧缩效应
[单选题]1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财政政策工具的是( )。
a 补贴政策
b 公债政策
c 汇率政策
d 税收政策
[单选题]19.关于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通常被作为经常性政策工具来使用
b 没有税收政策的配合,公开市场业务无法发挥作用
c 公开市场业务使中央银行能够随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经常、连续地买卖国债
d 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很小
[单选题]20.在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中,列入资产方的国外资产项目的是( )。
a 货币黄金
b 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
c 储备货币
d 政府存款
[单选题]21.下列贷款中,不属于担保贷款的是( )。
a 保证贷款
b 信用贷款
c 抵押贷款
d 质押贷款
[单选题]22.源于“金融不稳定假说”的理论是( )。
a 公共利益论
b 保护债权论
c 金融风险控制论
d 金融全球化理论
[单选题]23.关于金融危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金融危机指一个国家或几个国家与地区的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出现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
b 金融危机会使一国实体经济受到影响,但不会导致金融市场崩溃
c 金融危机的发生具有频繁性、广泛性、传染性和严重性的特点
d 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曾经遭受过金融危机的侵袭
[单选题]24.关于国际储备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实行储备货币多样化可以减少外汇储备风险
b 应当在考虑流动性和盈利性的条件下确定流动性结构
c 应满足在一定风险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高的预期收益
d 过多的外汇储备可以用来满足交易性需求,不会带来负面影响
[单选题]25.关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贷款通常没有附加政策条件
b 该贷款种类单一且固定不变
c 减贫与增长贷款是最早设立的一种贷款
d 该贷款主要帮助成员国解决国际收支问题
[单选题]26.下列属于半结构化数据的是( )。
a 音频信息
b 视频信息
c 员工简历
d 办公文档
[单选题]27.关于标准差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用来测量数据的离散程度
b 与原始数据具有相同的计量单位
c 标准差越小,均值的代表性越差
d 能够度量数值与均值的平均距离
[单选题]28.关于离散系数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主要用于同类别数据离散程度的比较
b 不能直接用来比较变量的离散程度
c 可以表示为方差与均值的比值
d 能够消除观测值水平和测度单位对测度值的影响
[单选题]29.某厂共有职工1500人,其中管理人员300人,其他为生产工人,如果采取分层抽样方法抽取容量为200的样本调查员工薪酬,那么管理人员、生产工人抽取的人数分别为( )。
a 50,150
b 40,160
c 100,100
d 60,140
[单选题]30.下列回归模型中,属于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是( )。
a y=β0+β1x1+β2x2+ε
b y=β0+β1x1+β2x22+ε
c y=β0+β1x2+ε
d y=β0+β1x+ε
[单选题]31.下列决定系数的取值中,说明回归模型拟合效果最好的是( )。
a 0.983
b 0.125
c 0.764
d 0.836
[单选题]32.多元回归模型在实际应用中,随着自变量个数的增加,决定系数r2会( )。
a 增大
b 减少
c 等于0
d 等于1
[单选题]33.我国2005—2023年某些年份第三产业就业人数如下表所示:
我国2005—2023年平均每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是( )万人。
a 12480
b 12918
c 14000
d 14412
[单选题]34.如果以yt表示第t期实际观测值、ft表示第t期指数平滑预测值、α表示平滑系数,则指数平滑预测法的计算公式为( )。
a ft+1=αyt+1+(1-α)ft
b ft+1=αyt+(1-α)ft
c ft+1=α(ft+yt)
d ft+1=αft
[单选题]35.下列负债中,属于非流动负债的是( )。
a 应付债券
b 短期借款
c 应付账款
d 预收账款
[单选题]36.下列会计要素中,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是( )。
a 资产
b 费用
c 所有者权益
d 现金流量
[单选题]37.构成了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基础,也进一步构成了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基础的是( )。
a 会计凭证
b 会计循环
c 权责发生制
d 会计计量
[单选题]38.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的优点是( )。
a 详细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
b 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大
c 反映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d 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
[单选题]39.假设某企业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8200万元,发生营业成本4400万元,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451万元,发生销售费用1200万元、研发费用850万元、财务管理费用200万元;取得资产处置收益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00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40万元。则该企业2023年的营业利润是( )万元。
a 1199
b 1399
c 1359
d 3349
[单选题]40.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主要作用是( )。
a 提供企业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的信息
b 反映企业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构成情况
c 提供企业盈利能力方面的信息
d 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单选题]41.某企业2023年度的资产负债状况如下表所示(单位:元):
根据上表资料,该企业的速动比率为( )。
a 0.63
b 0.65
c 0.084
d 1.57
[单选题]42.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的,反映各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和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的报告是( )。
a 政府决算报告
b 政府财务报表附注
c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d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单选题]43.构成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调整经济关系的两大法律体系是( )。
a 行政法和经济法
b 宪法和诉讼法
c 民商法和经济法
d 民商法和诉讼法
[单选题]44.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不包括( )。
a 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b 是限制物权
c 具有使用的目的
d 标的物主要是动产
[单选题]45.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债权人必须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
b 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c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d 代位权行使的费用必须由债权人自己承担
[单选题]46.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 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c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d 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单选题]47.双方互相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这属于合同终止中的( )。
a 合同履行
b 抵销
c 混同
d 免除债务
[单选题]48.下列属于股东大会职权的是( )。
a 检查公司财务
b 修改公司章程
c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d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单选题]49.关于商标注册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注册商标
b 法律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
c 未经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但是使用人不享有专用权
d 我国商标注册采用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以自愿原则为主的制度
[单选题]50.下列有关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 专利权保护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b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
c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在有效期满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d 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单选题]51.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中,更具有弹性和优越性的是( )。
a 再贷款
b 法定存款准备金
c 公开市场业务
d 再贴现
[单选题]52.下列统计数据中,属于观测数据的是( )。
a 居民收入数据
b 新药疗效数据
c 电池使用寿命数据
d 轮胎使用寿命数据
[单选题]53.在抽取样本时,调查人员依据调查目的和对调查对象情况的了解,人为确定样本单元。这种抽样调查方法称为( )。
a 判断抽样
b 方便抽样
c 配额抽样
d 简单随机抽样
[单选题]54.下列理论中,把生产资源配置或要素储备比例上的差别视为国际贸易基础的是( )。
a 比较优势理论
b 绝对优势理论
c 要素禀赋理论
d 规模经济贸易理论
[单选题]55.税制要素中的违章处理体现了的税收的( )特征。
a 强制性
b 无偿性
c 自愿性
d 固定性
[单选题]56.关于外部性或外部影响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鼓励外部经济的主要手段是财政补贴
b 很多外部性的产生都是由于产权不清晰导致的
c 增税是解决外部不经济的主要措施
d 依靠市场机制可以完全矫正外部性
[单选题]57.货币需求理论中,剑桥方程式π=k·y/m,k代表的是( )。
a 为应付各种紧急情况而产生的持有货币的倾向
b 为进行日常交易而产生的持有货币的愿望
c 货币流通速度
d 总资源中愿意以货币形式持有的比重
[单选题]58.存款保险基金不能投资于( )。
a 政府债券
b 中央银行票据
c 公司债券
d 高等级金融债券
[单选题]59.在测度数据集中趋势时,与均值、中位数相比,众数的缺点是( )。
a 缺乏稳定性
b 易受极端值影响
c 不适用于顺序变量
d 不适用于分类变量
[单选题]60.以会计准则为主要依据,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确认、计量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记录营业收入的取得、费用的发生和归属,以及收益的形成和分配,定期以财务报表的形式报告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分析报表,评价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等的一套信息处理系统,称为( )。
a 财务会计
b 预算会计
c 政府会计
d 管理会计
[单选题]61.关于所有权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所有权,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
b 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c 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处分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d 所有权是最全面、完整的物权形式,在法律上不受任何限制
[单选题]62.收购本公司股份时,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这种收购的情形不包括( )。
a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b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d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单选题]63.下列会计处理中,不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是( )。
a 企业设置秘密准备
b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确保会计信息口径—致
c 企业根据会计事项的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核算方式和不同的核算精度
d 企业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单选题]64.2023年1~6月我国财政支出为123538亿元,2023年1~6月我国财政支出为116411亿元。则2023年1~6月我国财政支出增长率为( )。
a -5.77%
b -6.12%
c 6.12%
d 5.77%
[单选题]65.甲和乙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该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该公司可以使用乙的姓名作为公司名称
b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约定为20万元人民币
c 甲和乙签订的设立公司的相关协议可以代替公司的章程
d 甲和乙可以将公司的住所设立在乙所有的某处商用居所
[单选题]66.关于公共劳务收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高价政策可以抑制消费
b 政府通过制定价格,以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c 政府通过制定收费标准来达到对财政支出备选方案的筛选,以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d 该方法只适用于可以买卖的、采用定价收费方法管理的公共服务部门
[单选题]67.关于数据挖掘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监督学习中的两大类典型任务是聚类和降维
b 无监督学习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结构
c 半监督学习中的两大类典型任务是分类和回归
d 半监督学习的成本高于监督学习,准确性又低于无监督学习
[单选题]68.下列关于公司营业执照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b 市场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c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d 电子营业执照和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是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不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单选题]69.先占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其构成要件不包括( )。
a 标的须为无主物
b 标的须为动产
c 受让人须为善意
d 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单选题]70.关于均衡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均衡价格是决定商品价格的基础
b 均衡价格是市场供给力量和需求力量相互抵消时所达到的价格水平
c 均衡价格是稳定的、相对的、偶然的
d 均衡价格能够说明市场价格与市场供给、市场需求之间的关系,也能说明价格的决定
[多选题]1.关于影响供给价格弹性的因素,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时间是决定供给弹性的首要因素
b 短期内供给弹性一般较小
c 在较长的时期内,供给弹性一般比较大
d 对农产品来说,短期内供给弹性几乎为零
e 用于生产某商品的投入品难以加入或脱离某种特殊行业,则供给富有弹性
[多选题]2.关于影响需求的主要因素,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 一般情况下,价格和需求的变动呈反方向变化
b 商品的自身价格是影响需求的最重要的因素
c 如果预期价格将下跌,许多消费者将提前购买
d 互补商品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会引起另一种商品需求随之降低
e 消费者的偏好支配着他在使用价值相同或接近的替代品之间的消费选择
[多选题]3.在经济社会中,整个经济实现一般均衡,并且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应具备的条件有( )。
a 经济主体是完全理性的
b 信息是完全的
c 市场是完全竞争的
d 经济主体的行为不存在外部影响
e 政府提供公共物品
[多选题]4.关于价格总水平变动的经济效应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实际利率是在货币购买力上升时的利率
b 在价格总水平上涨过程中,如果名义工资不提高或提高幅度低于价格上升幅度,实际工资就会下降
c 在名义利率不变时,实际利率与价格总水平呈反向变动
d 价格总水平的变动会在一定条件下影响汇率的变动
e 任何通货膨胀都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
[多选题]5.下列经济理论中,属于财政支出规模增长理论的有( )。
a 梯度渐进增长理论
b 非均衡增长理论
c 政府活动扩张法则
d 内生增长理论
e 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
[多选题]6.下列关于国债负担率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是指国债累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b 反映了一个国家的财政支出有多少是依靠发行国债来实现的
c 当国债负担率过高时,表明财政支出过分依赖债务收入
d 国际公认的国债负担率警戒线在15%~20%之间
e 发达国家的国债负担率警戒线不超过60%
[多选题]7.下列金融统计指标中计入我国社会融资规模的有( )。
a 非金融机构在我国a股市场获得的直接融资
b 金融机构通过表外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信托贷款
c 金融机构通过表内业务向实体经济提供的人民币贷款
d 房地产公司从地下钱庄获得的高利贷
e 保险公司向受灾的投保企业提供的损失赔偿
[多选题]8.关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商业银行不能办理财产信托业务
b 商业银行可以自主发行和兑付国债,无需财政部门委托
c 票据贴现不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d 商业银行办理中间业务时无需投入自有资金
e 购买有价证券属于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
[多选题]9.关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一种国际金汇兑本位制
b 布雷顿森林体系实行的是人为的固定汇率制度
c 布雷顿森林体系是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建立起来的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d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的货币与美元挂钩
e 根据布雷顿森林协定,一国国际收支短期失衡要通过调整汇率平价来解决
[多选题]10.下列统计处理中,属于推断统计的有( )。
a 利用圆形图展示某地区主要农产品构成
b 在某个城市随机抽取一部分工业企业对该城市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进行估计
c 利用条形图展示某开发区工业企业产业类型构成
d 利用统计表展示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逐年变化
e 利用样本数据判断对总体的假设是否成立
[多选题]11.某企业员工年收入数据分布的偏态系数为0.3,则该组数据的分布形态为( )。
a 右偏
b 左偏
c 严重偏斜
d 轻度偏斜
e 中度偏斜
[多选题]12.随机抽样的特点主要包括( )。
a 每个总体单元被抽入样本的概率都相等
b 以最大限度降低抽查成本为目的
c 调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抽取样本
d 总体中每个单元都有一定的机会被抽中
e 总体中每个单元被抽中的概率是已知或可计算的
[多选题]13.时间序列的速度分析指标有( )。
a 发展速度
b 平均发展速度
c 增长速度
d 平均增长速度
e 平均增长量
[多选题]14.下列业务中,不属于资金退出的情形有( )。
a 缴纳税金
b 偿还借款
c 银行借款
d 分配股利
e 固定资产折旧
[多选题]15.关于会计报表的概念,说法正确的有( )。
a 是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
b 是会计核算的一个起点环节
c 是以日常账簿资料为主要依据编制的
d 是企业对内提供信息的主要形式
e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
[多选题]16.政府财务报告包括( )。
a 政府预算报告
b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c 政府决算报告
d 政府决算报表
e 政府部门财务报告
[多选题]17.下列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有( )。
a 赠与
b 互易
c 先占
d 添附
e 买卖合同
[多选题]18.根据物权的分类,留置权属于( )。
a 从物权
b 他物权
c 担保物权
d 意定物权
e 有期限物权
[多选题]19.根据《民法典》,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
a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b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c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d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e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多选题]20.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a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b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c 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d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e 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多选题]21.下列关于公司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公司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
b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c 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d 公司股东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和处分公司财产
e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多选题]22.下列属于垄断协议的豁免情形的有( )。
a 为保障对外贸易中的正当利益而采取一致行动的
b 为分割销售市场和原材料采购市场而采取一致行动的
c 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而统一产品规格的
d 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助救灾而采取一致行动的
e 为个别企业利益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而采取一致行动的
[多选题]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情形中,属于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的有( )。
a 取得境外所得
b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c 取得转让不动产所得
d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e 取得偶然所得
[多选题]24.关于完全竞争市场中需求曲线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个别企业的需求曲线高于其边际收益曲线
b 价格是由整个行业的供给和需求曲线决定的
c 个别企业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平行于横轴的水平线
d 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和任何一个企业的需求曲线是相同的
e 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
[多选题]25.关于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互为倒数
b 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互为补数
c 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之和总是等于收入
d 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之和总是等于1
e 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中的一个确定,另一个也随之确定
[多选题]26.货币均衡具有的特征有( )。
a 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在长期内是一致的
b 货币供应量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
c 社会消费品零售价格水平不断上涨
d 货币供给与货币需求在数量上相等
e 在现代经济中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经济总体均衡状况
[多选题]27.下列业务中,属于中央银行业务的有( )。
a 发放工商贷款
b 集中存款准备金
c 充当最后贷款人
d 调拨人民币发行基金
e 保管外汇和黄金储备
[多选题]28.2023年巴塞尔协议ⅲ对银行监管国际规则进行了重大改革,下列属于其主要内容的有( )。
a 引入杠杆率监管标准
b 要求银行建立留存超额资本
c 引入流动性覆盖率监管标准
d 要求银行建立反周期超额资本
e 确立了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等“三大支柱”
[多选题]29.关于账簿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登记账簿必须以记账凭证为依据,并定期进行结账对账
b 账簿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
c 按照账簿的分类,账簿可分为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备查账簿
d 账簿是保存会计数据资料的重要工具
e 设置和登记账簿是编制会计分录的基础
[多选题]30.下列财务比率指标中,可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的有( )。
a 流动资产周转率
b 资产净利润率
c 现金比率
d 营业净利润率
e 资本收益率
[多选题]31.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特殊情况可列赤字
b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c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d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对重要企业补充资本金和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e 2023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多选题]32.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 )。
a 个体经济
b 私营经济
c 外资经济
d 股份合作制经济
e 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成分
[多选题]33.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以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为计税依据
b 房屋赠与的,以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c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以合同规定的总价款为计税依据
d 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
e 土地使用权互换的,以所换取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多选题]34.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政策措施有( )。
a 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b 积极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
c 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d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协调联动,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要有机结合
e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
[多选题]35.下列关于时间序列成分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一个时间序列可能只包含一种成分,也可能是由几种成分混合而成
b 长期趋势可能是线性的,也可能是非线性的
c 时间序列呈现出的非固定长度的周期性变动称为不规则波动
d 不规则波动往往是由一些偶然因素引起的,难以预测和控制
e 时间序列预测中通常把不规则波动单独考虑
【第4篇】年应纳税所得额
核心内容: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全文是在2007年3月16日通过并公布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额和税收优惠等内容。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page]
(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十二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二)自创商誉;
(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第十三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第十五条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七条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page]
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一)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十九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第三十一条 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page]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第三十五条 本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六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国务院可以制定企业所得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三十七条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第三十八条 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第三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纳税人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纳税人的应纳税款。
第四十条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四十一条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第四十二条 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四十三条 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附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税务机关在进行关联业务调查时,企业及其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第四十五条 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第四十六条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四十七条 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四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本章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四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page]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第五十二条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六条 依照本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九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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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应纳税所得额调增调减
企业所得税在税收目的方面差异比较大,因此每月超过标准的费用,企业所得税调增,反之道理也是一样的.我们可以根据这个问题一起来分析讨论一下,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下面由小哥来一一为大家列举出来,欢迎参考!
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
答:企业所得税需要调增调减的具体项目有以下三种:
一、是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试点期间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这一规定减轻了此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是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扩大,将动漫企业和提供经营租赁的企业有条件地纳入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范围,适用3%的征收率.其中动漫企业简易计税的时间为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试点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此外,原政策规定,试点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三、是船舶代理服务归入港口码头服务子目录,一并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原政策规定,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现在这项旧政策作废,相关企业税负明显降低.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月末怎么处理?
一、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增值税借方余额叫做'留抵税额',体现在'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科目下,因此,在根据原始凭证做账以后,月末,应将当月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等作如下处理.
二、将销项税转入未交税金.借: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三、同理,将应交税金其他明细科目借方余额也转入未交税金.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优缺点:
一、有利于贯彻公平税负原则.
二、有利于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
三、有利于扩大国际贸易往来.
四、有利于国家普遍、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五、增值税是向最终消费者征收的,从而抑制了国内需求的增长,进而抑制经济的长期均衡收入,增加了个人的税收负担,挤出了消费和投资,而增大了gdp中政府购买的部分,使政府购买在其中占有过大的比例,不利于经济运行.
在经过小哥的介绍之后,企业所得税调增调减项目有哪些?具体调增调减项目有三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答.
【第6篇】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项目
科研项目是否为不征税收入,政府补助如何核算等若干问题的解析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
收录于合集#财税知识167个
某企业财务有如下疑问:
取得的科研项目补贴收款是否可以理解成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的具体界定方法是什么?
一、政策规范
根据财税〔2008〕151号,不征税收入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
2.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文件描述,其中涉及国务院批准,行政级别较高,企业在收到时需要认真核实是否满足要求,不是所有的科研项目补贴收款都可以理解成不征税收入。确认为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形成的成本费用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另外,根据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可见,企业收到的科研补助很多难以满足不征税收入的要求。
二、符合不征税收入时怎么办
如果企业所收到的补助的确满足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也可以选择作为征税收入,在某些情况下,作为征税收入可能更有利。如前所述,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购置资产后形成的成本费用不得税前扣除。如果作为征税收入,则可以享受到比如加计扣除的额外成本费用抵扣,这时更有利。
当然具体如何处理,还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果资金宽裕,作为征税收入有一定的额外好处,如果资金紧张则作为不征税收入更有利。
三、常见的一些错误及规范核算方法
对于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由于已经于当期计入收入,并计算所得税,一般企业会缴纳所得税,多数企业不存在错误。
但是,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实务中,很多企业会存在问题。在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很多企业是按照由递延收益转入其他收益之时缴纳所得税。
实际在企业收到补助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就应该缴纳所得税。这又会产生税会差异,应该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核算。
例如,甲企业收到了100万的固定资产补助,是应税所得,固定资产是按照10年计提折旧,摊销的递延收益也按照与固定资产同样的期限分期计入其他收益。
假设2023年12月甲企业某固定资产转固,并收到了当地政府的固定资产补助: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这时就产生了纳税义务,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会调增100万,假设税率是25%。这时提前缴纳了25万所得税,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
2023年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递延收益开始摊销,全年合计:
借:递延收益 10
贷:其他收益 10
由于计入其他收益增加了会计利润,但是以前年度已经缴纳了该笔收入的所得税,应该纳税调减,并通过递延所得税调整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核算具有广泛的错误,包括很多上市公司,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7篇】什么叫做应纳税额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应纳税额通过计税依据乘以税率计算得出,其中计税依据包括合同金额、产权转移金额等,税率包括比率税率和定额税率。
一、印花说在我国的发展
印花税发源于17世纪的荷兰,我国开征印花税较晚,最早可追溯到晚清时期,印花税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具体如下:
1.清朝时期
随着晚清财政危机的加剧,开始仿效西方开征印花税。
例如:李鸿章提出开征印花税以筹措海军经费,伍廷芳等提议开征印花税用于支付向列强的赔款。1902 年,袁世凯奉旨在直隶尝试通过征收印花税以筹措练兵经费,不过以从缓办理而告终。
2.民国时期
民国政府仿照清政府实行的印花税制,于1912年制订《印花税法》,征税范围包括各类商事凭证和产权凭证,共26个税目。
3.新中国时期
自1950年至1958年,印花税征税范围不断缩减。
1958 年,我国进行工商税制改革,在“简化税制”的指导方针下,印花税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不再单独征收。
直至 1988年《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颁布,才重新开始征收印花税。
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
1.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结合我国税法设置的13个印花税税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1)经济合同(借款、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技术、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经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2)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营业账簿(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其他账簿以凭证或账簿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4)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以证照的件数作为计税依据。
最后,对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如还不能确定,依次按照市场价格、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来确定。
2.税率
印花税实行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其中比例税率分为4个档次,分别是0.005%、0.03%、0.05%、和0.1%;定额税率是按件贴花,每件5元,具体如下:
(1)比例税率
税率0.005%:借款合同
税率0.0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税率0.05%: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税率0.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2)定额税率
每件5元:营业账簿中其他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三、案例分析
a企业于2023年10月开业,领取了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公司成立首月发生3笔销售业务,与客户签订了3份产品购销合同,所载金额合计为300万元。同时,当月向银行借款5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
(1)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4×5=20(元)
(2)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3000000×0.0003=900(元)
(3)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款=500000×0.00005=25(元)
总结
虽然印花税属于小税种,就单个事项而言,征收的税金也不高,但是其征税范围已基本覆盖了所有的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和企业密切相关。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伴随着近年来代理记账行业的日益规范化发展,很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为了减轻账务处理负担,会选择将企业的记账报税工作交给正规代理记账公司来打理。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代理记账有哪些服务内容?如果您不清楚也没关系,下面企顺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介绍。
代理记账公司可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有以下这些:
1、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代理记账公司的核心业务。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将财务工作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公司会在与企业确定正式合作关系后,为企业提供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全程代办服务,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只需招聘一位出纳人员,负责在企业日常运营中的货币收支业务以及财产的保管工作即可。具体来说,在账务处理方面,代理记账公司可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
(1)审核原始票据和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
(3)登记会计账簿;
(4)编制会计报表;
(5)编制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
(6)日常财税问题答疑;
(7)财税政策传递等。
2、核定税种
核定税种小规模由公司的税务专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行业特点、范围,核定公司应该纳税的税种和税目。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将财务工作交给代理记账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的专职会计也会帮助企业代为完成该项事务。
3、财税答疑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经营期间,会遇到一系列财税问题,如若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很有可能会为企业经营埋下财税风险,但正规代理记账公司都拥有一支资深财会服务团队,而且团队内部各类人才配比也十分合理,所以,其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提供记账报税服务,便能够凭借自身拥有的丰富财税工作经验,为企业提供财税答疑服务,进而以帮助企业弄清财税政策,规避税务风险。
4、汇算清缴
此外,除上述服务内容外,代理记账公司还会帮助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纳税年度结束前的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帮助企业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按要求专业完成汇算清缴相关工作。
【第9篇】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为,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而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是企业在应纳所得税额基础上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举例说明一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区别。比如,某企业2023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800万元,管理费用50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缴付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福利费3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不考虑成本费用税前扣除比例和标准,以及调整因素)。
应纳税所得额=5000万元-3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5万元-30万元-10万元=555万元
2023年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55万元*25%=138.75万元。
应纳税额。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应纳税额是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多少,主要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应缴纳的所得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得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有两种方法,即直接计算法和间接计算法。
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和允许弥补的亏损后余额。
间接计算法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加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税法规定范围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项目需要调整的金额;二是税法规定扣除标准与会计规定不一致的项目需要调整的金额。
总之,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区别,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而应纳税额是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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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
【第10篇】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对困难行业进行了阶段性减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进项税加计10%抵扣,政策一直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对于此阶段性减税的账务处理,我们需要有一先了解一下知识:
1、此次阶段性减税属于政府补助范围;2、此次减税是减需要缴纳的增值税。而不是增加进项税;3、政府补助只有在确认能够享受的时候才进行账务处理;4、此次减税是阶段性的,逾期未享受则作废;5、综上原因,此次减税收益应当在实际发生减税是入账。
案例:甲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现代服务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39号)相关规定,该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因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增值税项目应进项税额转出200元,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
1、计算实际享受的政府补助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9000*10%=900元
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200*10%=20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0+900-20=880元
本期纳税人抵减前应纳税额为700元,所以本期可实际抵减额为700元,结转下期抵减额为180元,本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
2、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0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700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700
ps:结转到下期的抵扣额180元,只做备查,不必进行账务处理。如果政策到期仍未抵扣,直接作废即可。
【第11篇】兼职律师收入8000元的应纳税额
❉附录:法官、检察官、律师收入对比大数据(2023年数据,供参考)
2023年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这两项改革措施对法官、检察官来说是利好消息。
本报告结合以上背景消息,通过筛选全球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职业人员的工资情况,进行横向数据对比;通过对我国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三类法律职业群体的收入进行纵向数据对比,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可以深入了解法律职业收入的全新视角。
一、法律职业概况
(一)全球法官、检察官、的收入情况
1.全球部分国家法官的收入情况
2.全球部分国家检察官的收入情况
3.全球部分国家律师的收入情况
如上述三份统计图表显示,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收入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较低水平。
尤其是在法官、检察官层面上,收入差距更是明显。据统计,我国法官、检察官的年平均收入为6.5万元,而在世界范围内,意大利、法国、德国法官检察官的年平均收入则分别达到了45.1万元、36.5万元及36.9万元,平均起来是我国法检工作者收入的6.08倍。
单从某一国家法检收入情况来看,各国对法检收入的差距并不太大,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和检察官的收入基本持平。英美法系中,除美国之外,各国的法检收入差距较小。
美国检察官收入与法官收入差距之所以明显最主要的原因是检察官的工作隶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其收入与普通公务人员收入一样,并无特殊之处。而尽管我国律师平均收入远高于法官和检察官,但在世界层面来看,我国律师的收入仍处于较低层面。
(二)我国法律职业概况
1.2023年法官、检察官及律师人数
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全国检察官人数突破15万人,法官人数则20余万人,注册执业律师人数为29.7万余人。
虽然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人数在不停增加,但随着近几年经济疲软导致的各方纠纷案件的急剧增加,案多人少成了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共同面临的问题。尤其是对法官而言,固定的工资与成倍积压的工作量之间出现严重断层,收入与付出之间差距逐渐拉大,更有因公牺牲在一线岗位上的法官事迹被报道而出……
在诸多因素的合力影响下,不少法官辞去公职,转而进入律师行业。
2.2023年不同从业方式的律师人数比
据统计,截止到2023年,全国注册律师人数达到29.7万人,但在律师队伍中,因从业方式的不同,各类型律师的数量也有所不同。具体而言,专职律师的人数达到总人数比重的90.98%,兼职律师则占3.73%,公职律师占2.54%,法律援助律师占2.2%,军队律师占0.56%。
3.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不同年龄阶段的人数比重
如图所示,当前我国法律职业共同体在各类具体履职年龄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
据统计,在35岁以下的年龄段,检察官人数占据的比例最大,有51.33%。在35-50岁的年龄段,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人数分布最多,法官为47.91%,检察官达到了44.31%,而律师则高达50.27%。在50岁以上年龄段,三种职业人数分布最少,多数情况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的返聘。
4.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人均办案数量
如图所示,法官的人均办案量最高,大约有107件,截至到2023年,我国法官人数大约20万,2012-2023年法院立案案件26809177件。法官任务繁重,工作量大是我国的现状。
同时,我国检察官人数接近16万,2012-2023年检察院共受理案件113364件。检察院主要负责刑事案件的公诉和行政监督,一般不涉及民事诉讼,因此人均办案量仅有0.71件。
最后,我国律师在2012-2023年的人均办案量为30.49件,其中,代理最多的是民事诉讼。
二、我国不同法律职业的收入情况
(一)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月平均工资对比
如图所示,在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月平均工资对比图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检察官与法官的月平均工资是持平的,而律师的月平均收入远远高于检察官和法官。
检察官和法官作为公务员体系的一员,一直都是按照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行工资发放,所以两者在月收入上基本持平,而律师的收入则是根据其所承办的案件的情况来决定的,由此造成了巨大的收入差距。
如检察官、法官、律师的月平均工资对比图所示,我们可以看出,月平均工资在6000元以内的法官和检察官的比例远远多于律师,而月工资6000元及以上尤其是8000元及以上的律师的比例远远多于检察官和法官。
根据以上两张月收入对比图我们可以看出,在法律这个行业当中,律师的收入要远远多于法官和检察官的收入。
虽然,会给予法官和检察官一定的补助和奖金,但是这些补助杯水车薪,不足以改善所有法官检察官整体收入偏低的事实。补助和奖金与地域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法官、检察官的补助自然就高,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法官检察官的补助也是寥寥无几。相比于律师来说,一个法官每年处理的案件成百甚至上千,远远多于一个律师,巨大的工作量与较低的薪资形成反差,近年来,大量的法官流失,尤其是基层法官离开法院的很多,薪资较低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二)律师收入的具体情况
如图所示,专职律师的月均收入是最高的为12010元,公职律师的月均收入较高为8007元,而实习律师和律师助理的月收入则非常低,分别为2770元和3342元。不同律师的收入差别是很大的,甚至是几倍的差距。
在上图中则可以看出律师在不同收入档次所占的比例,约一半的律师收入是低于5000元的,而月收入在1万以上的律师占总数的1/5还多,从图中可以看出,律师的收入差距很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很多,而律师的资历则成为影响律师收入最主要的因素。
律师是个需要丰富社会阅历和广泛社会关系的职业,初入行的“小律师”往往因为资历不足、案源少收入并不高,而在业内有名气或从业时间长的“大律师”则由于经验丰富、社交圈广,这些律师往往有较多的案源,代理费也较高,所以他们的收入差距很大,但就总体来说,律师的收入是相对较高的。
目前我国的律师数量大概有29.7万,但是因为工作区域以及经济发展现状的差异,他们的收入差距较大且发展极度不平衡。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律师收入最高的城市是北京、深圳和上海这些经济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而二线城市包括福建山东江苏等城市律师的收入虽然不是很高但总体差别不是很大。对比一线城市而言,我国的西部地区例如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律师的年收入很低。
导致这种差异的最为主要的原因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经济发展比较好的东部城市的案件来源比较丰富且标的额比较大,所以收入相对而言就高点。而西部地区经济落后案源较少,故而收入也就不是很多。这种不平衡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律师业务水平的参差不齐,从而影响到了法律服务的质量和各自的收入水平。
三、法律职业收入差异的影响
(一)专业人才流失
在与律师收入形成巨大反差的情况下,很多办案法官辞职进入律师行业,导致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数量下降。案件多、人员少就成了法院、检察院的通病所在,而且律师转行进入司法机关工作不像法官转行进入律师行业那样简单。案件多、人手少的压力导致了司法机关办案难、办案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滋生司法腐败
在低收入的前提下,法官难免会运用自己手中的权利与律师进行“合作”,为律师提供有效的案件资源后从律师手里得到一定的“回报”。
离职法官当律师有两个腐败的“优势”,一是通过以前的资源揽案源,二是通过以前的关系影响判决。这些法官进入律师行业后,特殊的工作经历和人际关系背景,使他们不自觉地介入到诉讼中并且和现在任职的法官老同事、老朋友进行各种沟通,难免影响案件结果的公平公正。
要想减少出现以上问题,首先应该保证法官、检察官有合理的收入。从目前来看,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建立健全工资增长制度是最有效的办法。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个最优秀的法官与一个最优秀的律师相比,在收入上总会相差甚远。
我们不可能仅仅只通过工资待遇去扭转法律人才逆向流动的局面。所以我们不能简单的拿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两者的收入作对比,而是要通过检察官、法官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量、责任大小去给他们提供一个合理的待遇。
其次要给法官、检察官提供一个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当司法体制改革能够为有良知、有正义感、有法律专业水准的法官、检察官提供广阔的职业舞台,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一次次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时,职业的荣誉感就可能高于物质上的工资收益。比如美国,法官的年薪也远不如律师,但做法官依然是律师心中的“梦”
【第12篇】什么叫应纳税所得额
问:如何理解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中的“应纳税所得额”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的“实际利润额”概念?
答:在企业所得税中,“实际利润额”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各自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在企业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因此,“实际利润额”概念主要在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企业在预缴申报时使用。
【第13篇】烟叶税应纳税额
一、城建税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二)税率
市区的7%;
县城、镇的5%;
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1%
(三)计税依据
1.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2.查补的增值税、消费税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五)税收优惠
根据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六)纳税环节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环节
(七)纳税地点
一般与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相同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九)纳税期限
1、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期限一致。
2、无固定期限的,按次计征。
二、烟叶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二)征税范围
晾晒烟叶、烤烟叶
(三)税率
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四)计税依据
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购价款×(1+10%)×税率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七)纳税地点
向烟叶收购地申报缴纳烟叶税。
(八)纳税期限
按月计征,月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
三、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二)征收范围
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
(三)计征依据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征依据
(四)纳税期限
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五)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征收比率(3%或2%)
(六)减免规定
1.海关进口的产品,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2.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3.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教育费附加。
4.自2023年2月1日起,月度10万,季度30万的,免征教育费附加。
四、关税法
(一)征税对象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个人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3.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所有人(携带人、收件人、寄件人或托运人等)
(三)税率
一)税率设置
1、进口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暂定税率、配额税率。
2、出口税率
二)税率适用
1.常规进出口:申报之日税率。
2.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税率。
3.进口转关:指运地申报进口之日税率。
4.出口转关:启运地申报出口之日税率。
5.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每次货物进出口时申报之日税率。
6.违规需要追征的,违规行为发生日税率,
7.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移作他用的;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进境的;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再次填写报关单之日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2、从量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3、复合计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
4、滑准税应纳税额
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说明:滑准税税率随价格反向变动,计算方法与从价计税一样。
(五)税收优惠
一)跨境电商
1、纳税义务人-买方。
2、代收代缴人-电子商务企业、交易平台或物流企业。
3、优惠:限值(单次交易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26000元)以内关税零税率(增消均减按70%征收),超过全额征收。
4、退货: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二)法定减免
1.关税税额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征。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征。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征。
4.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免征。
5.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免征。
6.放行前损坏的货物,由海关考虑减征。
7.按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的。
三)特定减免
1.科教用品、2.残疾人专用品。3.慈善捐赠物资。4.重大技术装备。
四)暂时免税
1.展览会、交易会等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
2.文体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比赛用品。
3.新闻报道、电影电视摄制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4.科研、教学、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及用品。
5.以上4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6.货样。
7.供安装、调试、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工具。
8.盛装货物的容器。
9其他非商业用途货物。
(六)征收管理
一)申报时间
1、进口: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起14日内。
2、出口:运抵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二)纳税期限
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特殊情况延期需担保,延期不超过6个月。
三)强制措施
1.滞纳金:关税税额×0.05%×滞纳天数。
2.强制征收:期限届满之日起3月都不交,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
四)多缴退还:
1.海关发现:随时退,无利息。
2.纳税人发现:1年内退,加算利息。
五)补征追征:
1.补征:(纳税人没违规)放行之日1年内。
2.追征:(纳税人违规)放行之日3年内,加滞纳金。
六)纠纷复议:填发缴款书日起60日内向征税地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
本文由“寡言少语006”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第14篇】应纳税所得额可直接扣除的税费
综合所得(适用3%至45%超额七级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年度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年表换算为月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超额五级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比例税率20%)【提示】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扣除金额-减免税收入因为项目不同,费用扣除金额不同,需要按不同的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稿酬折上折56%)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据实扣除)+劳务报酬所得 x(1-20%)+稿酬所得 x(1-20%)x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x(1-20%)
专项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满3岁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每个子女1000元/月【提示】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400元/月x48个月;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父母可选择一方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年
大病医疗:15000以下个人负担,限额80000元/年,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最长20年,可选择夫妻一方或各50%扣除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1500元/月,其他城市人口100万以上,1100元/月,人口100万以下,800元/月
赡养老人:以家庭为单位,2000元/月
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 x(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x20%
其他费用扣除标准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个人捐赠的扣除规定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30%全额扣除:捐赠给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教育事业【记忆:老少爷们搞学习干公益】
其他扣除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限额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6万=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2023年7月1日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三级预扣预缴适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折上折56%)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70%x2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70%x20%(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2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20%(预扣率)
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以前年度亏损)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限额800-800)x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限额800)x(1-20%)x20%
个人取得房屋转租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第15篇】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章要求
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2.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定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思路
(四)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类型
(五)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六)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定
以旧换新
2.各类“折”
3.“买一赠一”
(七)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八)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不符合规定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具体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九)税金的扣除
(十)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的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三项经费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十一)保险费的扣除
(十二)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扣除项目
1.业务招待费
(1)基本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销售(营业)收入的确定
销售(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货物收入(包括视同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包括视同提供劳务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基本规定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特殊规定
①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②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公益性捐赠
(1)界定
①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②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23年新增)
(2)限额扣还是据实扣?
①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②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4.利息费用
(1)据实扣除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②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
③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限额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5.资产损失
(1)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2)存货损失时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
6.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十三)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十四)其他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十五)减免税所得
(十六)低税率优惠——小型微利企业
(十七)加计扣除
1.研发费用(或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1)基本规定
①一般企业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②制造业企业(2023年新增)
制造业企业 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①烟草制造业;
②住宿和餐饮业;
③批发和零售业;
④房地产业;
⑤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⑥娱乐业;
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十八)减计收入
1.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十九)抵免应纳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二十)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二十一)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
1.基本规定
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特殊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十二)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
1.{5年}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用每年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2.抵免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上述方式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
(二十三)源泉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