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零税率的运费发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零税率的运费发票
物流公司零税率发票是怎么回事?
答:物流公司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是免税,所以会有零税率发票。
物流公司的税种和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具体税率规定:
营业税按运输收入3%缴纳、其他服务收入按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交通运输业,是“营业税”纳税人,适用3%的营业税率。去地方税务局购买交通运输业发票。
因为它不是增值税纳税人,所以不存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问题。
不知道税务部门为什么还要扣你运输公司的7%?只有交增值税的企业取得与购进材料的运输费发票才可以扣除7%的进项税.
如果税务部门必须扣发票面额7%的话,就抵扣收入就是了,作如下分录:
1,购买发票时,借:应交税金-扣7%税金(面额*7%)
管理费用-工本费(发票工本费)
贷:现金
2,收到客户的运输费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发票面额*7%的费用)
贷:应交税金-扣7%税金(面额*7%)
关于物流公司零税率发票是怎么回事?物流公司税种和税率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如果你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向我们老会计答疑,我们将会为你解决问题!欢迎咨询互动哦
【第2篇】增值税零税率怎么开票
提醒大家注意:10月1日起,增值税开票有新变化!据商消费发〔2022〕92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手里收购二手车,可以进行反向开票了。
整个文件主要是从各个层面推动、激活、扩大汽车消费的。其中关于财税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两点:
1、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允许反向开票了。这是一项比较重要的突破,对比现在复杂的手续,反向开票的实行,将大幅简化交易流程,财务方面很多工作也好操作了。
注:汽车销售企业需已备案,且自2023年开始,对于自然人一个自然年度,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等企业不能反向开票。至于如何判断自然人是否触发了这个条款,税务部门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撑。
2、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进的二手车,用于销售的,按“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正常情况下,我们买卖东西,都是卖东西的给买东西的开票。所谓的反向开票,就是让买东西的给卖东西的开票。类似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主要是解决自然人开票困难的问题。
不过不得提醒一句,虽然开票方便了,但是作为企业而言,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反向开票属于高风险事项,相关的监控和管理会比较严格。
顺便在这里给大家聊一下发票开具的一些操作,发票开具上目前主要有自开和代开两种(全电发票开票尚在试点,未涉及全电发票):
1、自行开具
2、税务机关代开
在实际开票业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里,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一、购买方是消费者个人、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销售旧货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向其他个人出租、转让取得不动产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未发生销售行为、销售免税项目、出口货物劳务等
四、差额征税(扣除部分),有十几种差额征税的情形,诸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经纪代理服务等等。
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一般不可代开专票,但有特殊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大家在工作中,还会经常遇到作废、红冲专票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什么情况下需要开红字呢?一般而言,作废和红冲的操作如下:
最后,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发票丢失的情形,根据具体丢的发票联相应的抵扣操作如下:
不过,以后随着全电发票的普及,或不再存在丢失发票的事情了,这对财务人而言,也算是个好事。
以上就是增值税开票的变化,以及增值税开票操作的一些内容,文章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所用,具体以税务局口径为准,希望大家喜欢。
【第3篇】专票可以开零税率吗
各位老板们要注意了,这些情形不能开专票,一旦开错了就麻烦了。大家都知道,增值税专票不是想开就可以随便开的,还有很多情形是千万不能开专票的,如果非要开,不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还会引来税务部门的稽查,严重的甚至要被罚。这12种情形,千万不能开专票!
提醒!
这12种情形不能开专票!
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票
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一般情况)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不得开具专票
五、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
六、一般纳税人会计计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
七、商业企业零售消费品、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专票
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不得开具专票
九、钻石出口不得开具专票
十、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处理、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不得开具专票
十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专票
十二、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按照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不得开具专票
以上这些情形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老板们需要注意了,除此之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划重点!
开具增值税发票要注意这5大事项!
1、购买方信息要填全、填对
2、发票内容要如实开具,不得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相符的内容
变名开票行为,也属于虚开发票
3、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
4、发票备注栏填写有规范
5、发票盖章有要求
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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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免征增值税和零税率的区别
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力度大,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核算的时候,经常会碰到:零税率、免税、免征这些概念,可是很多会计人却傻傻分不清,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一一理清~
▎本文由税漫 原创发布,出品:高顿新媒体税务内容中心。部分素材参考自:二哥税税念、小陈税务、国家税务总局。
【第5篇】零税率发票提取公积金
身为hr,尤其是在小公司身兼数职的hr,最怕的就是员工时不时来咨询社保、公积金一类的问题。当然,问得最多的就是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等,对于多地区办公的hr来说,这可是难倒一大批hr。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2023年关于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新政,欢迎各位hr转发给员工,也可以自己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01
2023年这些地区
公积金提取有新变化
一、天津: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4月1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政策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
政策原文:
http://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18708
根据《通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西安:职工贷款未还清前也可提取公积金
4月26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该政策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zfgjj.xa.gov.cn/gzdt/tzgg/626b4027f8fd1c0bdc940a27.html
通知明确对于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三、四川、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不用再往返跑
4月27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暨住房公积金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发布会举行,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个事项可实现川渝通办、全程网办。
举个例子:比如,李某在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被公司派到重庆工作,原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需要回成都办理,现在可以通过重庆公积金中心直接申请办理提取,不再成渝之间往返跑。
租房提取公积金也一样。成都职工陈某,被派驻到重庆工作,原来也需要回到成都办理租房提取,现在同样可以在重庆直接办理。
四、四川达州:实行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提取互助
4月28日,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条措施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5182.html
通知明确了两点:
1、实行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互助。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2、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五、广东省惠州市:允许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30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
该通知4月30日正式施行。
政策原文:
http://zjj.huizhou.gov.cn/zwgk/jcgk/content/post_4637240.html
明确将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六、贵阳:允许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2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该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买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首付,款项转入购房人个人储蓄账户。
02
多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放购房补贴
2023年起,各地逐渐完善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购房补贴。
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河南省洛阳: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
洛阳市发布的《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同时,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2、四川省乐山市:实行“只认贷不认房
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则印发《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广东省梅州市: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
二、发放购房补贴、减免契税促进住房消费
1、江西省上饶市:明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4月30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饶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上饶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
同时,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100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明确,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税款(包含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
2、广东省江门市:发放购房消费大礼包
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江门市商务局曾于4月27日召开“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将对在江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前若干名购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发放9000套、总价值3700万元的购房消费大礼包。
3、湖南省岳阳市:补贴50%契税,给予购房补贴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则于5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另外,对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
因篇幅有限,大家可以查看下表查询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购房政策:
【第6篇】增值税零税率备案
一、纳税人发生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等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征增值税条件的,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办理材料包括:(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2份(二)1.提供除“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及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和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以外的跨境应税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申请免征增值税的,还应提供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合同复印件1份;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的,还应提供服务地点在境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3.提供国际运输服务的,还应提供实际发生国际运输业务的证明材料1份、关于纳税人基本情况和业务介绍的说明1份、依据的税收协定或国际运输协定复印件1份;4.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还应提供服务或无形资产购买方的机构所在地在境外的证明材料1份;5.纳税人发生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应税行为的,还应提供《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声明》2份、享受零税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申报时需报送的材料和原始凭证1份;6.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提供方派业务人员随同出境的,还应提供出境业务人员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1份;7.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在境外提供旅游服务,旅游服务购买方超过2人的,还应提供旅游服务购买方的出境证件首页及出境记录页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2人)1份。二、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一)纳税人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二)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三)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依据: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7篇】技术服务出口零税率
出口零税率
出口货物、劳务
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完全在境外发生的下列服务:
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研发服务
设计服务
转让技术
软件服务
离岸业务外包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信息系统服务
【第8篇】免征增值税和零税率
税收优惠政策《二十税》为您解答。
自然人代开每人每年代开2000万的额度已经成为过去式了,现在自然人代开一般在山东,重庆,湖北,云南等地方,可以享受自然人代开核定征收政策,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缴纳个税,个税核定税率为0.7%-1.5%,根据园区不同,税率也不同,年底也不会进入综合汇算清缴,出具完税证明,不需要再补缴个税。
个人跟公司发生业务之后,但是需要个人提供相应的发票,个人没有发票资格,就需要到当地的税务大厅做临时登记,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一般情况下,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40%,税率是比较高的,劳务报酬超过50000就需要按照40%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4月1日之前,自然人代开一年还可以代开2000万,但是4月1日之后,税务局发布了最新公告,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自然人代开的税率也有所调整,自然人代开不再需要缴纳增值税,个税核定税率为0.7%-1.5%一年可以代开500万,前提是需要保证业务的真实性,一般三天左右出票,出完票就出示完税证明。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二十税》。
【第9篇】免税和零税率进项区别
在增值税计算中,无论“非应税项目”,还是“免税项目”、“零税率”项目,实际上都不用缴税。但是,以上三者在税收运用中,还是有许多区别。
三者之间的关系
01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称“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限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比如“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二)列举了以下不征收增值税项目(当然,依据 “税收征管法第三条”之税收法定原则, “应税销售行为”之外皆属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02 免征增值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实施细则对此另有明确解释)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03零税率项目
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
需要注意以下几种特殊规定:
(一)可以放弃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二)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三者之间的区别
01 票据使用
1、非应税项目:发票以外凭证
2、应税项目(含免税项目、零税率项目):发票(但是免税项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九条、第十条: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除外)……不属于应税项目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普通发票;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零税率虽然并未完全限制开具专用发票(“《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七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但是由于开具发票须与适用税率相符,零税率专用发票即使开具,则票面税额依然为零,相当于可以抵扣税额为零,其实与开具普通发票是一样的。
开具发票时,免税项目税率或者征收率栏用“***”表示免税,零税率项目税率选择为“0”,其他征税项目依法填写税率或者征收率。
02 进项税额抵扣
1、非应税项目:直接不参加增值税计算(不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由于不属于发票开具范围,所以也不会产生进项税额予以抵扣)
2、免税项目: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为零,但是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3、零税率项目: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涉及“出口退税”另有操作规定)
03 关于申报义务
1、非应税项目不用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须申报,即使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
2、应税项目(包括免税项目、零税率项目)皆须纳入增值税申报。
案例: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取得政府补助200万元;销售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1000万元,其中转让技术收入100万元,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20万元,销售一般货物680万元,出口货物200万元。
解析:
(一)政府补助属于非应税项目;不计算增值税,甲公司应当出具收款凭证等票据,不用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无论是否纳税)。
(二)销售货物、服务及无形资产,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开具发票,并纳入增值税纳税申报。包括:
1、转让技术收入100万元
此属于免税项目,不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与此相关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二十六)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征税项目900万元,其中:
(1)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20万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三条(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一般计税项目
①增内销售一般货物68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6%;依法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②出口货物200万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销项税额计算为零,进项税额依法抵扣(当然具体操作上依照“出口退税”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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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零税率和免征增值税
相信作为会计人员,对于“增值税”一定是不陌生的,但同时大多数人却经常会混淆以下的几个概念: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不征税。
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几项的区别。
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即税率为零。目前国家对于出口产品、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等实行零税率。
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样企业实现了真正的零税率。就是不光不在出口环节不交税,还可以退税。
零税率意味着计算的销项税额=0,应交增值税=0-进项税额。企业不用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么退税,要么留抵,无需做转出处理,
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
发票的票样如下: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一般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项目)。
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法规定了18种免征增值税的情形,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
其中免税项目包括以下:
国家也规定,免征增值税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当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零税率是更加优惠的,免税只是免掉了该环节的税收,由于增值税是流转税,前面环节的税收是没有免掉的。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
1、增值税免税开票
发票开具过程中,以金税盘为例,在商品编码添加时,“享受优惠政策
”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栏选择“免税”,“税率栏“自动跳转为“免税”,示例如下:
实际开出的发票示例如下(“税率”栏不是“0%”):
注意: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免税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免税行为是不需要计算销项税的。
2、涉税风险
免税规定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优惠,对于优惠内容税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但是,实务中财务人员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全面导致做出错误的税务处理,从而引发涉税风险。
主要表现为核算不清,导致免税业务核算混乱,其次对于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未及时转出或者转出不准确。
注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之和÷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之和
增值税免征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要怎么区别免税跟免征呢?
1、免税针对特定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在发票开具时,注明“免税”。
2、免征是针对应税收入达到免征条件时免征增值税,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
大家最为熟识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政策。
像疫情期间征收率减按1%,只要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就满足免征增值税的条件。给大家举个例子~
案例
假设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1月开票50500元,2月开票10100元,3月开票20200元。第一季度累计销售收入80000元,按季度申报小于45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那么申报纳税应该怎么填写呢?
注意:本表隐藏了前8行栏目(即前三项计税依据),因为不需要填写。
针对免税、免征,整理了表格方便小伙伴们对比
增值税减征
增值税减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而少征,具体或者是先征后返,或者是直接减征,会计处理跟增值税免征基本一样。
当然,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略有不同。
1、直接减征
小编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案例
公司处置的叉车原值10万,累计折旧9.5万,处置变卖收入0.2万
账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累计折旧 95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
(2)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41.7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25
(3)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借:资产处置损益 3058.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58.25
(4)减免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9.42
贷:其他收益 19.42
(5)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83
贷:银行存款 38.83 (2000/1.03*0.02)
2、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
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一起来计算下吧
案例
某嵌入式企业2023年2月随计算机硬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综合性含税收入324万元(其中硬件产品取得进项税16万,软件产品取得进项税8万),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成本为200万。
来算下,企业2月份增值税退税额是多少?
【解析】
计算机硬件组成计税价格=200×(1+10%)=220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300-220=80
软件应纳增值税额=80×13%-8=2.4
软件产品实际增值税税负=2.4/80=3%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2.4-80×3%=0
增值税不征税
不管是零税率,还是免税,本身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只不过不征收销项税额。不征税,则意味着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压根儿不用考虑增值税的事情。
按照规定,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征收增值税。
全面营改增实现了全行业、产业的全覆盖,但是并非全部业务都覆盖了,有些业务还是属于不征税范围的,比如股权转让(不含股票)就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要强调下:
免税业务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是不一个概念,简单来说不征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即非应税品),免税则是本身属于应税范围,但也属于国家的政策优惠。
跟小编一起来看下不征税发票长啥样?
对于不征税收入是否需要纳税申报,小编这里给予肯定的答复是不需要的,哪怕你开了不征税收入的发票,也不需要申报。
(1)由上可见,零税率时的进项税因为可退税或留抵,免税时的进项税只能转出,因此,零税率比免税更有利。企业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建议优先适用零税率。
(2)企业适用免税或零税率的,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企业可以选择放弃适用免税或零税率,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或适用零税率
所以开了不征税发票不申报,各财务小伙伴们不用担心增值税申报表比对不通过的问题。
【第11篇】零税率的发票真伪查询
我是做会计工作的,平时主要负责公司里面各类资金的收支记录、做好收支现金的结算、一些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存取工作,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支票的管理工作,利用各类支票负责公司里面大小各类费用的报销工作,比如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费用等等这些费用的报销都需要用到支票,他是最原始最有效的会计凭证。
前一段时间,我们主任让我把一位同事的出差差旅费进行报销,然后我就联系了那位同事,让他把各类收据、支票拿过来,就简单的把手续流程办了,但审核的时候被我主人发现了,这个支票有问题,让我去税务局网站上去查查真伪,不差不要紧,一查还真是假的,幸亏被我主任发现,不然事情就闹大了,有可能我们会被税务局罚款,我主任把我严厉的批评了一顿,告诫我做会计工作一定要小心,发票这类东西一定要查查真伪才能报销,然后告诉我一个用手机查询发票真伪的好办法:使用手机支付宝搜索发票查询,进入之后直接扫码就可以查询,方便快捷而且不容易出错,哈哈,确实学到了!
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扫一扫,扫描电子发票上的二维码,一秒钟就能知道发票的真伪了。
【第12篇】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零税率发票
这些年来,融资租赁业务在我国发展迅速,已成为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并列的金融业务形式,成为了我国企业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
企业在发生融资租赁业务时,应当特别注意其涉税事项,尤其是在“营改增”之后,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融资租赁相关的税收知识吧!
科普:融资租赁指的是什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
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不论出租人是否将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按照标的物的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一、增值税
(一)销售额确认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融资租赁服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温馨提示:
进行差额扣除时,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销售额不含本金,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
(二)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16%,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适用税率10%,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按照“贷款服务”适用税率6%。
(三)税收优惠
(1)即征即退。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不能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老合同可选择适用政策。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温馨提示: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
(一)承租方的税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八条规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承租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租赁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二)出租方的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三、房产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3年128号)规定: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四、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规定:
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来源:翰利租赁
【第13篇】住宿费发票零税率
住宿发票抵扣处理,在会计实务中十分常见,但其中诸多情形,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尤其有长期出差及驻外职工的企业,报销发票情形多、频次高,处理起来更头疼。
这不,某公司会计小王刚参加工作不久,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工作,今天他收到了几张住宿费发票,就把他难坏了。
发票能否抵扣,必须先看对应的相关规定,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政策如此规定,那具体到实务中,如小王这些发票能抵扣吗?
1、行政部接待来公司考察的客户发生的住宿费2000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属于交际应筹的费用不能抵扣。
2、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约定审计人员的食宿费由企业负担,审计人员产生的住宿费属于审计费,不属于交际应酬,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销售部经理王总去成都参加商品交易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4、人力资源部报销组织员工春游活动费用,发生的住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属于集体福利,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员工正常外出考察和学习,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6、公司组织员工去外地参加岗位技能鉴定,发生住宿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汇范围,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7、公司总部组织全国各分子公司总经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北京某酒店召开述职会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8、软件项目组,本月承接了本市某客户的一项软件开发项目,因为项目开发工作量大,周期短,在客户公司附近为加班员工安排酒店住宿,发生的住宿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在实务中住宿费发票报销的情形各种各样,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纳税人交际应筹的费用,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另外住宿费发票能否抵扣要看最终用途;取得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抵扣。
开票提醒:
在索取住宿与餐饮费发票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将两者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对于一般纳税人,因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餐饮、娱乐等不可抵扣,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娱乐等分别开票,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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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增值税零税率
一、适用零税率情形
1.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2.国际运输服务(含航天运输服务、取得经营许可的港澳台运输服务);
【注意1】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注意2】航天运输服务参照国际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注意3】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港澳台的交通运输服务以及在港澳台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也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4.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程租、期租、湿租服务,程租、期租、湿租的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出租方可申请零税率。
【注意】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和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5.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技术转让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 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合同标的物在境外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适用增值 税零税率;
6.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注意】从服务角度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不等于境外 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
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以及在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载运旅客或货物,不属于国际运输服务。 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二)放弃零税率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
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注意】零税率不等同于免税。
【例题 多选题】以下项目中,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有()
a.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
b.航天运输服务
c.境内单位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
d.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答案】abd
【解析】选项 c,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
【第15篇】增值税零税率的项目
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业务
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发票都不用缴纳增值税,那我在开发票的时候该如何区分它们的税率呢?
零税率:增值税的法定税率,非税收优惠。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相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是0%。
如:1.出口企业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
2.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如 :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免税: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做进项转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是免税。
如: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不征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用于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税率选择是不征税。
如:1.存款利息
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3.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5.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