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票据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样本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样本
近日,我市首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在红山区财政局开出,这标志着赤峰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
随着全市第一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诞生”,我市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进程已然开启,财政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将逐步告别纸质化。
全面推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是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有利于财政部门及时发现票据开具违规或不规范等问题;降低执收单位纸质票据遗失损毁风险;更让缴费人切实感受到“放管服”的便利、实惠。
红山区财政局将继续在全区范围内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强化票据监管水平和效率,着力构建起适应新时代下财政制度要求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机制,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财政非税收入票据监管效能。
【第2篇】财政非税收入票据可以税前扣除吗
来源:会计学堂 2019-05-14 10: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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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通过日常经营取得到了财政收入,正常来说取得财政收入后都应该要纳税,但按照有关政策要求,有些财政收入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那么,企业日常经营取得财政可以税前扣除的票据是什么?
企业日常经营取得财政可以税前扣除的票据是什么
企业发生非应税项目支出时,应取得相应的扣除凭证,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生以下事项,应取得凭据为:
1.企业缴纳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2.企业缴纳的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以完税证明为税前扣除凭证。
3.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以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4.企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5.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6.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为税前扣除凭证。
7.企业支付社会组织会员费,以开具该组织开具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8.企业发生行业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支出,以《行业协会自律性经济处罚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9.企业支付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以《专用收据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专用收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10.企业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取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能计入费用税前扣除吗
不可列支。这个只是往来性质的收据,本不应该有实质性的内容。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七条 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第八条 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行政事业单位受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的委托,代行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有关委托手续,使用委托单位领购的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代收相应的政府非税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社会团体收取会费收入,使用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公立医疗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收入,使用医疗票据;公益性单位接收捐赠收入,使用捐赠票据,均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五)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六)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企业日常经营取得财政可以税前扣除的票据是什么?只要是符合税前扣除的财政收入,就要将相关票据给保留下来,不然没有票据做支撑也是无法税前扣除的。更多税前扣除的知识,在会计学堂网也有详细的内容介绍。
【第3篇】非税收入票据属于发票
12月5日,我市第一张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在市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研究院成功开出。
据了解,市财政局于今年10月启动市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市财政局票据负责人介绍,财政电子票据与传统纸质票据相比,票据使用管理和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缴费人可以根据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票据信息及时掌握缴费情况,也减少了纸质票据的打印、传递、整理、保管、核销等冗长环节,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让缴费人线上缴费后,足不出户即可获取电子票据。
下一步,市县财政部门将逐步在各个领域全面推广财政电子票据,让纸质发票与电子发票实现无缝衔接,明年年底前电子票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带来的便利。
来源: 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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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非税收入票据盖什么章
枝江融媒(通讯员 雷婧)1月4日,枝江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为缴费人开出全市首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非税收入票据。
自2023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首张非税收入票据的开出,标志着国地税合并以来第四次批量性划转非税征收工作在枝江市平稳有序展开。
接下来,枝江市税务局将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持续优化缴费服务,创新缴费方式,拓宽缴费渠道,推动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增强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第5篇】新税收票据管理办法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为确保企业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可用来指导各营业部门销货时接收支票、退票操作等各项工作。
第2章 收受应收票据
第3条 各营业部门应依企业的相关规定办妥客户信用调查工作,并随时侦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况),签注于客户资信调查表相关栏内。
第4条 各营业部门最迟应于出货日起日内收款。如超过上列期限,财务部就应依查得资料,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告各营业部门主管核阅以督促加强催收,并将其转为呆账,自当月营业奖金中扣除,待日后收回票据时,再行冲回。
第5条 各营业部门所收的票据,自业务发生日起算,至票据兑现日止,以天为限。如超过这一期限者,财务部即依查得资料,就其超限部分的票据所编列明细表,通知营业部门加收利息费用,利息概以月息的%计算。
第6条 各营业部门赊售商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查明支票有效的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3.注意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4.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的期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形(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5.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越小,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期间越长,信用越可靠(可直接向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6.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鉴章,如有背书人时应同时盖章。
7.注意支票上文字有无涂改、涂销或变更。
8.注意支票是否已逾期1年(逾期1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日期是否超过第8条的规定。
9.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10.注意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的信用。
第7条 本企业所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最迟应于到期日后日内予以办理。
第8条 本企业所收受的支票“到期日”与“兑现日”的计算如下。
1.本埠支票到期日当日兑现。
2.近郊支票到期日2日内兑现。
第3章 票据的兑换、换票与退票
第9条 所收的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各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部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商品,或新开支票,才能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述规定办理。
第10条 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或发生销货退回时,应依下列两款办理。
1.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并呈营业单位的相关主管批准后,方可送会计人员办理,其折让部分,应设销售折让科目,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2.遇有销货退回时,应于出货日起日内将交寄货运收据及原始统一发票取回,送交会计人员办理,其退回部分,应设销货退回科目,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第11条 财务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订对策处理,并由营业部门填送《呆账(退票)处理报告》,随附支票正本(副本留营业部门供备忘催办)及退票理由单,送财务部依规定办理。
第12条 营业部门对退票申诉案件送请财务部办理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发票人及背书人户籍所在地(先以电话告知财务部)。
2.发票人及背书人财产。
(1)土地,应注明所有权人、地段、地号、面积、持分、设定抵押。
(2)建筑物(土地改良物),应注明所有权人、建号、建坪持分、设定抵押。
(3)其他财产,应注明名称、存放地点、现值等。
3.其他投资事项。
第13条 财务部接到《呆账(退票)处理报告》,经呈准后2日内应依法申诉,并随时将情况通知各有关部门。
第14条 应收票据的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相关营业部门应专案列表送财务部,并附原《呆账(退票)处理报告表》存根联及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凭证(如法院裁定书、当地派出所证明文件或邮政信函等)呈企业总经理核准后,才能冲销应收账款。
第15条 依法申诉而无法收回的应收票据款项,应取得法院债权凭证,交财务部列册保管,事后发现债务人(利益偿还请求权,时效为15年内)有偿债能力时,应依上列有关规定申请法院执行。
第4章 附则
第16条 各营业单位的营业人员不依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办理或有勾结行为,致使企业权益蒙受损失者,依人事管理规则议处,情节重大者移送法办。
第17条 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6篇】应收票据的税收风险
别把人家应收票据跟应收账款比,人家可比应收账款利索得多(号称票据在手,吃喝都有),人家可以贴现,可以背书,比应收账款牛多了。
1、商业承兑和银行承兑
这两者实质都是银行付款,只是商业承兑是客户自己的钱,银行不垫资(因此就存在无法承兑的风险),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先垫钱(银行垫钱是因为客户有资金质押在银行)。
2、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太简单了大家都懂的。
3、应收票据分析性程序
大家知道商业汇票的期限大多都是6个月,也就是说期末应收票据的账龄都是半年以内,如果一个客户期末应收票据余额大于当年这个客户发生的收入金额,那就可能存在企业把长账龄的应收账款转到了应收票据,通过操纵坏账准备粉饰报表的小可能。
4、票据与现金流
(1)不附追索权的票据贴现,扣除贴现利息后的计入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附追索权的属于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流。
(2)收到票据背书给供应商,一般不模拟现金流(除非你们全是票据结算,没有银行转账)。
5、大票换小票
大票换小票实质是用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银行给你开出应付票据。即用收到的大额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银行在该票据的额度内给企业授信开出若干张较小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
会计处理方法:应收票据不终止确认,只是权利受限了(作为受限资产披露就好了),应付票据正常确认。
【第7篇】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森林植被恢复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缴纳流程肯定有所变化,正当我们疑惑不解时,税务局工作人员就主动联系了我们,耐心细致地讲解政策变化和缴纳流程,一步步指导我们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缴纳,办理过程既省心又快捷。”新井渠村党支部书记边凤明对杭锦税务的贴心服务连连称赞。
1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为锡尼镇新井渠村民委员会成功开具了全市首张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标志着林草两费征管职责在杭锦旗率先实现划转,为全市有序开展划转工作“充分预热、打好头阵”。
据了解,按照《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以下简称林草两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为进一步做优做细林草两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整合资源、提早谋划,组织非税业务骨干成立“保划先锋”工作小组,通过分析税收大数据,主动筛选符合征收林草两费的纳税人,依户制作“非税征收备忘录”,顺利完成首月费源调查,切实做到“宣传到位、底数清晰、入库精准”,为做好划转工作充分蓄力、打牢基础。
“林草两费征收划转完成后,我们会持续跟进,广泛收集纳税人征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细致做好林草两费非税收入征缴入库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杭锦旗税务局社保非税业务骨干田佳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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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卢怡 通讯员:梁晓芳 贺子轩
编辑:丁泽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