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消费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消费税的税收筹划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消费税是一种古老的税种,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可以视为消费税的雏形。
也就是说消费税通常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某单一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大部分消费品是只在单一生产环节征收)、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某些消费品还在零售和批发环节征收)。
消费税税款全部归中央政府所有。在15个税目中主力税源是烟、酒、汽油和汽车四大类,其他产品占比很小。其中卷烟在生产或者进口和批发环节征收(比较特殊),小汽车通常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征收(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酒和油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征收。
2023年全国税收总收入17.27万亿元,国内增值税63519亿元,国内消费税13881亿元。企业所得税42041亿元,个人所得税13993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7316亿元(只有这4大税种是破万亿的税种,但是考虑到消费税通常只对特定消费品在单一环节进行征收,说明这个税种的税负是比较重的,有点奢侈税属性)。
下面来说下白酒消费税的特点和税收筹划。
白酒消费税分为两部分,合并征收。一是从价税,目前税率是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20%,二是从量税,目前为1元/l(或kg)。对高端白酒而言,主要影响是从价税。
由于白酒消费税只对生产厂家征收,所以各家酒厂都在进行各种税收筹划,一般的做法是自设销售公司,然后生产厂家用很低的价格卖给销售公司,减少从价消费税。
后来国家税务局打了补丁:从2023年8月1日起,如果生产厂卖给销售公司价格低于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70%,销售额将按照销售公司卖出价格的50%~70%计算,具体是50%还是70%由税务局核定(也就是把你销售价格的下限定死了)。
这意味着消费税=销售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10%~14%+从量税。
由于某种不便言说的原因,大部分酒厂都被“酌情”核定为50%下限附近(其中应该存在各种博弈)。但后来为了提高财政收入,国家税务局又出台了新政策,自2023年5月1日起一律按销售公司卖出价格的60%计算。
于是目前的消费税=对外销售价格*20%*60%+从量税
以茅台为例,说明下消费税怎么计算?茅台酒目前出厂价是969元,增值税率13%,那么目前从价消费税是969/113%×60%×20%=102.9元,然后加0.5元/500ml,即每标准瓶含消费税103.4元(考虑到茅台那么高的毛利,每瓶光交的消费税已经超过了它的每瓶营业成本了,也说明了买茅台的那些人对价格是不敏感的)。
【第2篇】消费税历年税收情况
在财政部刚刚公布的22年财政收支情况数据显示,22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703亿元,比上年增长0.6%,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9.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税收收入166614亿元,比上年下降3.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6%;非税收入37089亿元,比上年增长24.4%。
作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高达81.79%的税收收入直接关系到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的钱袋子是否鼓,那么22年各项税收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如下表是22年全国各税种收入情况统计表:
22年贡献税收最多的三个税种依次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消费税,其中国内增值税22年税收高达48717亿元、国内消费税为16699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金额为19995亿元、企业所得税为43690亿元。
22年作为第一大税种的国内增值税下降23.3%,扣除留抵退税增长为4.5%,在增速方面并不是十分的理想。而国内消费增幅则达到了20.3%,呈现出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这个增长与目前国内消费结构升级所带动的高档消费品消费增加有关系,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目前的消费能力的强劲。22年企业所得税的增长率为3.9%,增长并不是十分的高,这个增速也充分反映了22年在疫情的冲击下企业盈利能力承受较大的压力。在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方面22年增速达到了15.4%,这个增速充分反映了22年进口环节的增长背后也能够清晰的看到中国对世界经济的贡献。
从22年各个税种的增幅来看,也能反映出22年经济发展的现状,例如
与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契税、土地增值税均出现了一定的下降,其中契税增速为-22%、土地增值税增速为-7.9%,这些数据充分反映了在过去的一年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巨大的压力。又如车辆购置税相比较21年增速达到了31.9%,这充分反映了过去一年车辆销售的火爆,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2年中国汽车销售量达到了2686.4万辆,汽车销售量位居全球第一。
税收是经济的直接反映,相信在疫情全面放开的背景下,23年定会是全力拼经济的一年,届时各项税收定会在22年的基础上取得更大的增长!
【第3篇】消费税电商税收征管
全球现有税收征管模式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具有价值低、频率高的特点。目前,在一些国家,海关征收和管理税收的成本可能超过征收的金额。因此,有必要简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税收征管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023年1月25日,在达沃斯,瑞士电子商务部长级非正式会议上,包括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共76个wto成员签署了关于电子商务的联合声明,启动了有关电子商务问题的贸易谈判,成员国同意审查其简化的进口手续,特别是税收征收和管理方式。
全球快递协会(gea)为低价值货物梳理出了三种相互不可替代的简化税收征收模式。
1、综合税制
采用统一的税率制度,而不是关税和其他税费。税收征管方法简单,可预测,但缺点是不能保证外国供应商和国内供应商的平等待遇。该模型的基本要素如下:一是最低征税门槛,低于最低征税门槛则不征税;二是阈值,适用于简化过程;第三,技术解决方案,如用于检索阈值等税务信息的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使外国供应商能够获取目的地或原产国的税务信息,并将税款汇给目的地政府的税务机关。
2、在边境征收关税
设定价值门槛,实行简化的分类和税率制度,允许供应商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进行简单的分类和征税。这种模式得益于基于hs协调制度的简化商品分类清单。每个国家可以自由决定任何数量的类别、每个类别的税率和适用简化制度的门槛。加拿大认为,这种模式不会削弱海关识别非法或侵权货物的能力。相反,海关使用比hs税则码更有效的参数来识别高风险货物,如收货人、发货人、地址、货物描述等。
3、以消费税或增值税为重点
设定最低关税豁免门槛意味着,边境海关只需要关注安全风险,企业无需正式申报。简化外国供应商的注册程序。当货物进口时,供应商将注册号通知承运人,承运人向海关报告。设定单一统一合理的税率,管理简单,避免失误,效果最好。可以通过应用程序接口(api)提供更新的税率表,允许外国供应商在销售点对作为销售一部分的货物征税,并让终端消费者知道销售点的成本。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分别从2023年7月和2023年7月开始使用该模型。他们认为,从长远来看,这种模式效果最好。
若一个国家同时征收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模式二和模式三中的要素可合并采纳。
税收征管模式的典型做法
阿根廷
阿根廷邮政包裹采用买方/消费者电子支付方式缴税(包括服务费)。对快递公司,采用中介收款方式纳税。只有在缴纳税款后,快递公司才能向消费者“追回”税款。虽然对邮包和快递的征税在许多情况下都很有效,但阿根廷认为有必要在销售点建立关税征税机制。实践证明,税收环节越深入,问题就越多。
阿根廷的税收制度由其他政府部门制定,并由海关执行。2023年4月,阿根廷将最低门槛从每年25美元修改为12套每年50美元的套餐,这些套餐将在销售阶段征收。消费者需申报“包裹运单号”、“产品说明”、“数量”、“单价”、“运费”。同时,系统会提醒消费者他们需要缴纳的税额。消费者可以选择信用卡或网上银行支付。
在实施方面,阿根廷认为,在销售过程中建立消费者与海关之间的直接渠道,简化申报流程,有利于提高数据质量,减少价格欺诈和虚假申报,确保税收的充分征收。
澳大利亚
自2023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根据供应商征税模式对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商品和服务税(gst)。该模式要求年营业额在7.5万澳元以上的平台、商家等供应商进行注册,并负责在销售环节而不是进口环节(烟酒产品除外)对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税务局管理低价值进口商品的商品及服务税,作为一种税收(非海关)措施。如果货物抵达澳大利亚,价值超过1000澳元,供应商可以选择在边境支付商品及服务税。
生产力委员会审查了几种可能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模式,并得出结论认为,供应商征收模式对澳大利亚来说是最适当和最具成本效益的,并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据统计,2018-2023年,澳大利亚低价值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3.48亿澳元,远超预期的7000万澳元。1000澳元以上的进口商品消费税由澳大利亚边境部队(abf)在边境征收。
澳大利亚认为收集销售税的销售而不是在进口减少中断贸易流动的可能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海关合规和管理成本,帮助边界力集中其资源保护边境安全、促进公平竞争的国内和外国公司。然而,挑战在于调整业务流程,收集商品及服务税信息,并识别b2c和c2c模式,以区别对待商品及服务税。
这一举措体现了澳大利亚对低价值进口货物税收征收和管理模式的新思路。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与商界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包括全球会计师事务所、运输公司、报关公司和电子商务企业。虽然这种模式并不要求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负责征收消费税,但澳大利亚税务局认可所有利益相关者在供应链中的地位,并认为有必要与他们建立广泛和信任的关系。二是通过第三方财务与海关数据对比,筛选违规行为。第三,制定一系列简明的技术指南,帮助供应商、货主和报关商了解新法律。第四,简化非本地居民的商品及服务税登记制度,并引入法律条文,在首12个月内暂停罚款及利息收费。第五,利用澳大利亚签署的国际税收条约进行税收追缴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澳大利亚税务局未来的重点将是确保其商品及服务税的全面征收。
加拿大
自2023年以来,加拿大对500美元以下的商品实行了统一的简化税收制度,根据简单的描述列表,将其归为三个hs商品关税编号,以取代适用于500美元以上商品的近5400个商品关税编号。每一类商品的税率取决于商品是否来自与加拿大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该解决方案使得外国供应商计算关税和消费者在销售点了解成本变得容易。事实上,它避免了分类错误,方便了企业和海关。加拿大将低价值商品分为以下三类:
大类1
hs税则号9825100000
商品包括:床上用品/家庭日用纺织品/毛巾/窗帘/衣服/鞋子以及配件(不包括溜冰鞋)/纺织品。
税率按最优惠税率20%和自贸协定税率0%计征。
大类2
hs税则号9825200000
商品包括:汽车零件(不包括引擎/点火器)/美容辅助工具/化妆品/洗漱用品/旅行套装/自行车/三轮车/刷子/糖果/巧克力、零食/cd/dvd(预录音乐)/陶瓷/清洁用品/抛光用品/润滑产品/钟表/咖啡/茶壶/炊具/厨具/餐具/高尔夫球杆/球/手袋/钱包/帽子/书法用具/绘画/珠宝(成品/仿制品)/皮革及其制品/行李箱/杂项/乐器(吉他、键盘乐器、鼓等)/塑料制品/纱丽/运动设备(不包括滑雪板/球拍/曲棍球棒/足球)纺织地板覆盖物/工具,手持式(非电动)/雨伞/手杖/庄稼。
税率按最优惠税率8%和自贸协定税率0%计征。
大类3
hs税则号9825300000
商品包括:汽车发动机用零件/点火装置/自行车零件/照相机及其零件/cd/dvd΄s(空白/未记录)/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及其零件/下坡滑雪板/曲棍球棒/球拍/足球器材/电器(开关/插头/插座等)/健身自行车/爬梯车及其零件/眼镜(太阳镜等)/机械零件、电子设备/显微镜/摩托车零件/乐器配件/新奇/节日用品/电话/手机/耳机/电动工具(手持式)/宝石/金属发现物/印刷品(印刷品/书籍/小册子等)/安全帽/软件/玩具/卡片/工艺品/电子游戏机和电子游戏/数码相机/手表/钟表配件。
按最优惠税率 0%和自贸协定税率0%计征。
通过相关税收,跨境电商企业可以提前做好安排,降低税收成本,增加利润。通过设立公司(如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做好财务安排和税务筹划,更好地拓展国际市场,获得更多利润!
【第4篇】消费税税收收入总结
1.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
2.果啤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3.对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4.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不包括镀金首饰
甲白酒生产厂,2023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薯类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品牌使用费5万元,包装物押金0.8万元。(2)生产粮食白酒80吨,8月10日销售给a商贸公司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8月20日销售给b商贸公司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元,余下30吨用于抵偿所欠乙企业的债务。(3)委托丙厂加工10吨粮食白酒,甲厂提供粮食等原材料成本共计22万元,当月丙厂将加工好的白酒交付给甲厂,开具的专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消费税20%
60*0.2+(5+0.8)/1.13*0.2+20*2000*0.5/10000=15.03
180/3=6
130/20=6.5
抵债消费税用最高单价
30*6.5*0.2+30*2000*0.5/10000=42
22+5+10*2000*0.5/10000)/0.8*0.2+10*2000*0.5/10000=8
5.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
某市的甲企业委托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实木地板。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5万元,乙企业收取的不含税加工费为2万元,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1万元。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
15+2+1)/0.95=18.95
18.95*0.05=0.95 消费税
6.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除卷烟、超豪华小汽车外,一次课征制。
7.酒(除外购、进口葡萄酒可抵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摩托车,不抵税
8.成品油特殊:以外购、委托加工的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为原料连续生产的应税成品油,可以扣除,其他的不允许扣除——航空煤油暂缓征税;溶剂油不得抵扣;
某汽车生产企业主要从事小汽车生产和改装业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份经营如下业务:(1)将生产的800辆汽车分两批出售,其中300辆专票注明金额4500万元,税额为585万元,500辆专票注明金额6500万元,税额845万元。(2)将生产的100辆小汽车用于换取生产资料,以成本12万元每辆互相开具,专票注明金额1200万元,税额156万元。(3)将生产的10辆小汽车奖励给劳动模范,以成本价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4)从其他企业外购5辆小汽车进行改装,取得专票,注明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改装完成后进行出售,并开具专票注明金额60万元,税额7.8万元。
消费税5%
4500+6500)*0.05=550消费税
585+845=1430 增值税
换去生产资料消费税用最高单价计算
4500/300=15
6500/500=13
100*15*0.05=75 消费税
4500+6500)/800=13.75
13.75*100*0.13=178.75 增值税
但是开票只开了156,因此只能按156抵税
13.75*10*0.05=6.88 消费税
用于职工福利进项税不得抵扣
60*0.05=3 消费税(小汽车不得抵扣以纳消费税)
卷烟 消费税56%,定额税率150元/箱 烟丝消费税30%
卷烟批发消费税11%,定额税率250/箱
120+90)/0.7*0.3=90 消费税800*1.2*1.1*0.1=105.6
800*1.2*1.1*0.9+50+10)/0.7*0.3=433.03 消费税
90+433.03*0.8=436.42 可抵扣的消费税
300*0.3=90
433.03*0.2=86.606
90-86.606=3.39 剩余20%需要缴纳的消费税
1200*0.56+400*150/10000=142 =678
90+433.03*0.8=436.42
678-436.42=241.56 销售给批发企业的消费税
1000*0.11+280*250/10000=117 消费税(卷烟批发到批发部缴纳消费税,销售给其他零售企业缴纳消费税)
9.消费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
10.委托个体工商户进行加工,消费税由委托方回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缴纳,不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11.消费税总分机构在同一地级市,但是不在同一县市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第5篇】出口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收政策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的3个基本政策
(一)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范围: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应退消费税=购进应税消费品不含增值税价格×退税率。
(二)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范围: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三)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范围: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二、出口业务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比较
【第6篇】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方法
消费税的六大筹划方法都有这些,快来看看详情!
一、消费税征税环节和范围
(一)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税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消费税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卷烟例外)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二、消费税税务筹划方法
(一)销售环节税务筹划法
(1)税务筹划逻辑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金银首饰、卷烟例外),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消费税大多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大多不纳税,因此,若能减少生产环节销售价值增加销售环节的销售价值,只要定价合理,就可以起到节税效果。
比如生产加工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公司,由于涉及消费税,可以通过设立单独的销售公司就可以降低过高的消费税负担。
具体筹划思路:注册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卖给经销商或者客户。由于这些应税产品消费税在生产环节纳税,销售环节不纳税,因此,销售公司在销售环节就不用缴纳消费税,只要卖给销售公司的定价合理,就可以少交部分消费税。
(2)税务筹划注意事项
在实际运营中,营销部门作为企业经营价值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企业将一部分利润留在销售公司符合企业实际。企业在税务筹划中,要合理划分生产环节的利润和销售环节的利润。
根据市场规律,一般制造环节的利润是很低的,所以估计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比如30%-40%的利润分配到销售公司是一个合理的划分。但是绝对不能把超出正常范围的利润都转移到销售公司,这样有违常理,会导致税务核定,只要适当调配,还是有一定的税务筹划空间的。
(二)包装物出售变为收取押金方式的税务筹划方法
税收筹划逻辑:
包装物随货物出售是否收取押金因为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导致计算消费税的结果不同,若企业采取包装物不作价出售产品时,押金不作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金额就可以降低消费税。
(三)全部委外加工的税务筹划
消费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
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销售环节不再征收。消费品委托加工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委外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但如果委托方即甲方不将委外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由委托方用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而是全部让受托方加工成最终可以售卖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售卖,那么由于省去了甲方自己生产加工制作的环节,由于方式转换,产生不同的计税依据,即:
委托加工产品的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率)
而通过委托方连续加工后的产品的计税价格是产品的售价,产品的售价一般会高于委托加工的计税价格,两种不同的计税价格的差异导致了消费税计算结果的不同,从而有了税务筹划的空间。
(四)消费品直接换取方式变为先销售后购买的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五)兼营业务分别核算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逻辑:对于有兼营业务的应税消费品公司,应分别核算适用不同消费税率销售额,否则将会从高适用税率,增大企业税负。
(六)减少费用降低计税价格税务筹划
销售费用中的业务宣传费、赞助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占有相当比重,可以将上述费用转移到关联企业(比如设立关联的销售公司)去消化。或者与经销商签订销售合同时相关的管理运营费用等有经销商承担,公司会给经销商一定的返利补贴等或价格优惠,以降低计税价格,达到降低消费税的目的。
该方法只要在税法规定的限度范围,操作风险很小,可以达到节税的效果。
【第7篇】增值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目前正值9月征期,纳税人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应该如何进行填报呢?今天,大华为您梳理:享受减免增值税、消费税优惠如何填报?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
【 优惠内容 】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报表填写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优惠内容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报表填写 】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 优惠内容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 报表填写 】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无偿捐赠疫情防控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附加
【 优惠内容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报表填写 】
纳税人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
经销二手车减征增值税
【 优惠内容 】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 报表填写 】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