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需要年报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印花税需要年报吗
年报常见的问题有哪些?注意这些年报常见,年报得满分!
每年1月1日-6月30日是各类市场主体履行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时间,为避免企业因填写错误造成相关法律后果,根据对以往年度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蜀黍对年报填报中比较集中、常见的错误现象进行了归纳,并给出正确填写的指导意见,供企业在填报年报时进行参考。
年报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企业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将会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并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进入。
1、错误:股东及出资信息无变化就不再填写。
指导意见:年报填报页面中包括股东及出资信息在内的所有内容每年都必须填报,即使无变化也要填写,并非前一年度填写过的就不需要再填。
2、错误:认缴出资时间错填为公司成立时间或章程制作(落款)时间或股权转让时间、
指导意见:认缴出资时间应当填写年度报告所属期在登记机关备案最新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中约定的出资到位期限。
如存在股权变更的,应分两种情况,一是股东出资未增加的,受让股权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为股权转让前章程约定的原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章程对认缴出资时间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时间填写;二是股东出资有增加的,股东认缴出资时间为当前股东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的认缴时间。
3、错误:实缴出资时间错填为认缴出资时间;有股权转让情形的没有区分具体情形,一律填写为股权转让时间。
指导意见:实缴出资时间以进入公司账户时间为准。年度内有多次实缴到位的,仅填写年度内最后一次到位时间。
报告期内存在股权转让的,如实缴出资额没有增加,出资时间应当填写股权转让前的实缴出资时间;
报告期内存在股权转让并有实缴出资额增加情形的,出资时间应当填写股权转让后增资部分进入公司法定账户时间。
注:2023年3月1日以后,没有材料可以证明款项用途为投资款的,没有注明投资人的,有关款项不能认定为实缴出资额。
4、错误:没有实缴出资信息而错填实缴出资额、实缴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指导意见:不添加任何信息,直接保存。
5、错误:生产经营信息数据四舍五入进位错误
指导意见:系统支持数据填写到小数点后六位,尽量不要四舍五入。如采取四舍五入方法填写的应严格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填写。且不需要考虑资产状况信息各数据之间的平衡关系,只考虑一致性。
6、错误:纳税总额错填为应纳税额或计提金额。
指导意见:纳税总额应当填写报告期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额,不含应缴未交。不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含滞纳金、罚款等。
常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消费税、印花税、农业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关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具体缴纳税种以税务机关核定的税种为准。
7、错误:净利润为负数的错误填写为“0”
指导意见:净利润可填写负数。为负数的不能填零。
8、错误:不注意填报数据单位,导致错误
指导意见:年报填报中设计金额的信息项均以万元为单位,注意换算单位
9、错误:误将当年12月份的数据填写为全年数据
指导意见:仔细核对数据来源和所属期。
【第2篇】土地出让合同印花税
1.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 对国际货运,凡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分程运输,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计算应纳税额;
3. 技术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4.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甲企业2023年度发生部分经营业务如下:
(1)1月取得国有土地4000平方米,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的出让金额为4000万元,并约定当月交付;然后委托施工企业建造仓库,工程4月竣工,5月办妥了验收手续。该仓库在甲企业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原值为9500万元。
4000*0.04=160 契税
4000*20/12*11=73333.33 城镇土地使用税
4000*0.005=2 印花税
9500*(1-30%)*0.012/12*7=46.55 房产税
(2)3月该企业因为生产规模扩大,购置了乙企业的仓库1栋,产权转移书据上注明的交易价格为1200万元,在企业“固定资产”科目上记载的原值为1250万元,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其他相关资料:已知当地省政府规定的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契税税率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20元/平方米,产权交易印花税税率0.5‰。
1200*0.0005+5*10000=6005元 印花税
1250*0.7*0.012*9=7.88万元 房产税
1200*0.04=48 契税
某企业2023年8月开业,领受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专利证各一份。公司实收资本500万元,资本公积300万元,除资金账簿外,启用了10本营业账簿;同年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易货合同,合同约定,以价值420万元的产品换取38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补差价40万元。2023年该企业应纳印花税
5*5+500+300*50%*0.0005*10000+(380+420)*0.0003*10000=4425
5.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
6.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7.合同的鉴定人和担保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第3篇】注册资本认缴制印花税
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
自2023年3月1日起,公司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此次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税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菅业账簿按照实收资本(股本)、资 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税率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并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前面规定的优惠政策。
列举北京发布的相关文件:京财税[2022]721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10号)授权,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六税两费”减征比例明确如下。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股本”科目。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股东(发起人) 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按照收付实现制,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期间将与现金收支行为的发生与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换言之,现金收支行为在其发生的期间全部记作收入和费用,而不考虑与现金收支行为相连的经济业务实质上是否发生。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第4篇】印花税的计税金额是否含税
【导读】:印花税属于行为税,有税法规定的行为,就需要缴纳印花税.实际企业操作中,对于印花税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很多人不清楚.我们就印花税实际缴纳过程中的问题之一,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
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
建筑安装合同印花税是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合同印花税一年交一次吗
一、印花税是每个月份都要缴纳的,而不是每年缴纳一次就可以的,每月都要计提的.
二、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三、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四、印花税包含很类型:
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印花税的申报按照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申报
印花税按照含税金额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建安合同缴纳印花税金额是含税金额吗?印花税是按建筑安装合同不含税金额缴纳,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第5篇】个人股权转让需要缴印花税
关于公司的股权转让,在会计工作中总会遇到那么几次的。那么如何纳税,需要交哪些税就是我们会计所关注的焦点。近几年由于公司股权转让案例屡有被税务机关查处曝光,下面我们具体看一下股权转让到底是什么意思。首先看一下个人股权转让中的情形:
国税2023年第6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股权转让是个人将股权转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看到这里,各位看官一定开始头大了,其实我们会计最常见的是公司股东变更为另一个股东,也就是第一种情况下怎么交税的问题。上面的七种情形的后面几种情形,大家看看即可,发生的概率不是太大。那么说到正题,股权转让到底如何纳税呢?交哪些税?
首先,股权转让应交纳印花税,关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交纳印花税,按照股权转让金额 * 万分之五计算应纳印花税。转让股权的转让双方都是纳税义务人。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税率另有规定。
如果转让的股权属于非上市公司,目前根据《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规定还可以减半征收印花税。
第二 股权转让还应交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股权转让方交纳,股权受让方可以代扣代缴
国税2023年第67号公告中《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平价转让或溢价转让股权时取得的收入,那合理费用如何计算呢?《管理办法》第四条中规定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主要是指印花税,以及自然人股东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比如资产评估费、律师费等等 。
根据上述条款可知,个人之间转让股权时按”财产转让“交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我们也可以适当延伸一下,如果是股权转让方是企业,除了交印花税,还应该交哪些税呢?有兴趣的小伙们可以思考一下,留言讨论
我们今天专谈个人在公司中的股权转让,那么企业股东按照以上规定交税之后,应该怎么做会计处理呢?
首先公司中股东股权转让,实收资本明细科目需要进行调整:
借:实收资本--转让方
贷:实收资本--受让方
转让股权的股东所交纳的印花税及个人所得税由于是股东个人所交纳,与公司无关,公司不做相关账务处理
【第6篇】国税发2023印花税
案例1: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变化,如何缴纳印花税?
某企业2023年实收资本金额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该公司2023年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2023年6月该企业减少资本公积80万元;2023年12月该公司又增加资本公积200万元。
问:2023年该企业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解析:资金账簿印花税应根据“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增加的部分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若上述公司资本公积先减后增之后由于未超初始金额,不用补贴印花税。多贴部分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若超出则对超出部分补贴印花。
案例2:委托贷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某银行2023年-2023年从事委托贷款业务,具体流程为:委托单位与该银行先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委托单位委托该银行将此笔款项贷给合同注明的甲公司,该银行不承担确保款项安全的责任,只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后由该银行与甲公司(借款单位)签订委托贷款合同(上面注明贷款金额)。
请问:委托贷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解析:
只有企业与金融部门签订的借款合同才需缴纳印花税。
企业与金融部门签订的委托借款协议,以及企业与非金融企业签订的借款协议,均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征税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案例3:电子“请购单”是否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某电信分公司主要负责全省电信网络手机销售工作,该企业购机手机业务,通过用友财务软件中的erp系统与总公司通过电子“请购单”进行确认、付款,然后生成入库单,总公司给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购单上明确一下事项:存货编码、存货名称、单位、数量、总部出货单价、订货金额、需求公司(分公司)、采购公司(总公司)、调入仓库。
请问:上述电子“请购单”是否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994号)二、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一、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因此,上述“请购单”所载内容具备合同要素,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是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应税凭证。符合以上规定,应缴纳印花税。
案例4:购销合同收入的计税依据是否含税?
请问:工业企业,销售环节和采购环节购销金额是按含税金额贴花还是不含税金额?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方式分别是如何确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第十八条 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解析:
分两种情况:
一是查实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购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二是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情形:
因为增值税为价外税,以纳税人账载购销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不包含增值税。
案例5:新车交接确认表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某汽车销售公司年销售额约5亿元人民币,企业销售环节未签订合同,但与购车主签订了新车交接确认表。确认表中含有买卖双方的名称、提车时间、金额、发票号、付款方式、车型资料等内容。
请问:上述确认表是否作为印花税应税凭证?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
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十二条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二、数量和质量;三、价款或者酬金;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解析: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销售汽车虽然未签订购销合同,但如果买卖双方签订的“新车交接确认表”中包含上述合同要素,则属于“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也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应税凭证,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案例6:受让人持有两份合同,是否均应贴花?
某企业签署合同中注明“本合同一式三份,出让人一份,受让人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请问:受让人持有的两份合同是否均应贴花?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 )
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第十一条 条例第四条所说的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是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应另贴印花。
解析:
印花税针对一次交易合同只贴一次花,如果受让人为一人,对于保留的多份合同,仍然是一次交易行为,受让人只需代表签约的企业方那一张合同贴花,另一份作为备份不用贴花。
反之,若另一份作为正本使用,则另需贴花。
案例7:未签订购销合同的购销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某企业与长期合作的客户,购买器材未签订购销合同,仅以交货确认单上确认双方购销的金额及权利义务关系。
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解析:
只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往来凭证,要素虽不完全但明确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如有结算单据、交货确认单,就应视同合同,缴纳印花税。
案例8:企业注册资本未认缴,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某企业认缴资金为500万,实缴资金为300万元,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的规定,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解析:
如企业并未实际认缴出资,会计账簿上按照会计准则结算,无记载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金额,暂不缴纳印花税,可待实际认缴到位后再缴纳印花税。
来源:西城税务
【第7篇】印花税按实际认缴
导读:有些公司的注册资本为认缴制,在当月做账的时候,股东都还没有注入资金进来,在这时候公司会计在实际做账上就会产生疑问,不知道印花税缴纳的内容跟实际缴纳的要求。那么,认缴制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认缴制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因此,企业应在记载资金账簿的次月,按照“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
认缴制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缴纳依据有哪些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看过了本文关于认缴制下如何缴纳印花税的解析,如果会计觉得个人的能力还无法完全理解,在有空就应该要来会计学堂深入学习下,让自己对于印花税缴纳的内容跟范围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第8篇】印花税含增值税吗
对于企业来说,给予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重视肯定不会少。毕竟这两位“老大哥”在所有税种里面的地位,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我们也要明白一些小税种虽然看着不起眼,您要是不按时足额缴纳,也是偷税漏税行为。我们对于小税种,也是给予足够的关注才行呀!下面,虎虎就来说说印花税这个“小不点”!
印花税是按销售收入交税吗?
印花税是按销售收入交税。当然,不是所有的业务都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税法列举的凭证,进行计算缴纳印花税即可。另外我们要注意这里的销售收入是不含税的销售收入。具体来说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就是”合同金额,且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当然,如果公司在签合同时没有把增值税单独列明,就需要按照全额计算印花税。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增值税单独列明。毕竟,对于企业来说,能少一点是一点。我们要知道这属于正常的税务筹划,而不是避税行为。
企业按照含税额缴纳印花税,不仅没人说你的好,还要说企业的财务“傻”!连这点税法知识,都没有!
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
其实印花税已经完成了立法工作,在《印花税法》中,也是具体规定了印花税的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
可以说《印花税暂行条例》在这一方面,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也是给企业财务工作带来了很多麻烦。
毕竟,在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实务处理方面就要出现很多困惑和争议。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对于纳税期限的理解肯定不能统一。
新《印花税法》当中,对于纳税期限和申报期限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即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在纳税义务发生以后,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特殊性
这里之所以对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进行展开来说,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即证券交易印花税征税环节的特殊性,以及证券交易印花税终于以法律的行为规定了下来。
证券交易印花税征税环节的特殊性
如果对印花税有的了解的财务人员,肯定都知道印花税的征税环节比较特殊。其他的税种基本都是“单边”征税,而印花税比较特殊是双向征税。
当然,虎虎说的不是印花税的一般规定,而是印花税的特殊规定。虽然印花税是双向征收,但是证券交易印花税毕竟特殊就是单边征税。当然,原来证券交易印花税也是双向征税,后来为了激发资本市场的活力,才降为单边征税的。
具体来说,即我们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只需要在卖出股票时才需要缴纳印花税,而在购入股票时不需要缴纳。
证券交易印花税终于“转正”
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印花税里面的地位,肯定是其他税目不能相提并论的。但是,你要是看过《印花税暂行条例》就会发现,那里面根本没有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影子。
可以说,证券交易印花税并没有出现在正式的法律条文里面。当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影响力还是很猛的。股市中有名的530惨案,就是由于把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从1‰调整到3‰造成的。
当然,新《印花税法》当中证券交易印花税终于获得了转正的机会。可以说这样的情况,也有利于我国股票交易市场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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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技术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一、 购销合同
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
税率:按购销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范围: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税率:按承包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三、 技术合同
范围: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税率:按所载金额0.03%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四、 借款合同
范围: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
税率:按借款金额0.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五、 财产租赁合同
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税率:按租赁金额1‰(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六、 仓储保管合同
范围: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税率:按仓储保管费用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七、 财产保险合同
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税率:按保险费收入0.1%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八、 营业账簿
范围:生产、经营用账册
税率: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账簿人
九、 货物运输合同
范围: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税率:按运输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说明: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十、 产权转移书据
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
税率:按所载金额0.05%贴花
纳税人:立据人
十一、 加工承揽合同
范围: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税率: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税率:按收取费用0.05%贴花
纳税人:立合同人
十三、 权利、许可证照
范围: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
税率:按件贴花5元
纳税人:领受人
计提印花税: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支付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财税〔201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减免幅度,请依据当地规定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10篇】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手把手教你:10月大征期如何填写新印花税申报表
园区税务纳税服务2022-10-01 08:30发表于江苏
2023年7月1日新印花税法已经实施,按季申报纳税人10月需要进行首次申报。
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让我们一起来共同学习一下。
第一步
查看鉴定
查看路径:电子税务局首页——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注意:之前按月申报的鉴定,已统一修改为按季申报,纳税人可以看到一条有效期止为2022-06-30的鉴定,说明该鉴定已无效。新的鉴定有效期起均为2022-07-01。如下所示:
第二步
印花税税源采集和申报进入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三种路径
第一种: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第二种:电子税务局首页——套餐业务——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第三种: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财产行为税”——在搜索结果中选择“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
第三步
印花税税源采集
点击“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综合申报套餐”进入税源信息采集,如果纳税人有按季申报认定,会显示在“本月需要申报的财产行为税报表(必报部分,依认定)”中,如果没有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请注意:1.如果按季申报的鉴定有多条,此处会显示多条按期申报的税目,而且不能删除,没有税款也应当零申报,否则容易出现漏申报,产生风险。同时,按季申报的印花税,不会在按次申报的税源采集表中出现。
2.如果纳税人需要改变纳税期限,按次改为按期(按季、按年计征),或者在原有税种鉴定基础上增加印花税税目,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以按季申报为例,点击印花税申报表后的“税源采集”,进入税源信息采集表,再点击采集表中的“新增税源信息”:
依次填写“按期申报”中的采集字段,带*符号的为必填项,以下逐项说明:
1.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
2.应税凭证数量: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3.税目子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详细列明了印花税税目和子目,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则不需要填写子目。
4.税款所属期起、止:首次按季申报的,为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0日,依此类推;按年申报的,为自然年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次申报的,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5.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即应税凭证数量大于1时,“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会自动显示为税款所属期止;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与实际结算日期一致。
6.计税金额:填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首次申报时此项填0。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确定计税依据后据实申报印花税。
7.实际结算日期、实际结算金额: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填写,填写时会有弹出窗口,可以增行填写。合并汇总填报时,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
8.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按照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的代码填写。对于“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优惠不在此处填写,而应当在纳税申报界面选择,请纳税人不要选错:
9.对方书立人信息:选填,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完成税源采集后,点击“保存”,系统提示采集成功:
第四步
印花税纳税申报
在税源采集界面点击“综合纳税申报”或者重新进入申报套餐界面,点击“税源信息同步”,完成同步:
请注意,申报时不要忘记选择本期是否适用“六税两费”优惠,然后勾选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税源,点击“申报”按钮:
系统会提示本次申报的税款,请纳税人务必确认税款计算是否准确:
以上即完成申报。
印花税按次申报的操作和按期申报类似,纳税人可参考以上步骤填报,详细填表说明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4号。
编发: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税收宣传中心
【第11篇】营业账簿印花税交几本
自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后,印花税申报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其中明确: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而按年计征的,应以年度为纳税期限,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此前,财小加整理部分印花税申报的要点,为了帮助各位财务同事顺利完成工作,财小加再次提醒:千万别这样申报!
01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期到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按年计征的,应以年度为纳税期限,在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也就意味着,2023年1月,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也该申报缴纳了!
1.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 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税率是多少?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注意新旧变化:2023年7月1日印花税法施行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明确的“自2023年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也已同步废止!
3. 营业账簿印花税如何计算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02
营业账簿印花税,千万别这样申报
实务中,有些财务同事可能对政策理解有误,认为:只要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上年增加了,就要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且习惯在年中增资时按次申报缴纳……这样的想法是错误的,可能导致多交冤枉税!
财小加提醒,把握以下两个要点:
营业账簿印花税是“以年度记载”为单位进行计算缴纳的,即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当年年末(12月31日)比年初(1月1日)账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部分计算缴纳。
要理解“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表述中“已缴纳”的概念,切记不是比“上年度”增加,而是比“已缴纳”增加!
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财加公司2023年成立时账载实收资本500万元,申报缴纳了资金账簿印花税1250元(公司资本公积一直无变化,且不考虑其他减免因素),2023年减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380万元;2023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450万元;2024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560万元;2025年增资,年末实收资本账载金额为630万元,那么——
1. 2023年和2023年印花税如何计缴?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2023年增加,就应该按照“450-380=70”中那增加的70万元计算缴纳2023年度营业账簿印花税。
但其实这种分析思路是错误的!应及时纠正,避免多缴税款!
实际上,由于2023年、2023年财加公司年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均未超过已经缴纳印花税的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00万元,因此:
2023年、2023年均无需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2. 2024年印花税如何计缴?
同样的,由于2024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60万)比已经缴纳印花税的2023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500万)增加了60万元,因此:
应于2025年1月15日之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 60万 × 0.025% = 150元
3. 2025年印花税如何计缴?
由于2025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上述)已缴纳印花税的2024年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了630-560=70万元,因此:
应于2026年1月15日之前,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 70万 × 0.025% = 175元。
03
营业账簿印花税,五大重要提醒
除此以外,申报时这些事项也应注意:
01 申报前,需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
02 2023年7月1日后,曾按次、按季申报并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的,需在主管税务机关指导下重新规范税费种认定。
按次申报的,从2023年7月1日以后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
按季申报的,从最近一次按季申报的当月重新规范认定(如,最近一次是10月按季申报了7-9月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则需从2023年10月起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的税费种认定,认定期起为2022-10-01)
03 2023年度内已按次或按季申报并缴纳过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在2023年7月1日以后认定了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的:
2023年1月征期内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应从计税依据中扣除已按次或按季申报过的营业账簿印花税,按照差额填报计税依据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04 凡认定按年计征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人,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未增加的:
需要在年度终了之后15日内进行“零申报”。零申报时,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可以填写税款所属期止的时间,即12月31日。
05 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开办企业,营业账簿印花税应在2023年1月征期内全额申报缴纳。
04
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南
以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为例:
1. 税种认定是前提: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应以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为前提,否则电子税务局端不能进行申报。
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功能,查询具体的税(费)种认定信息(如未认定按年计征的营业账簿印花税,需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种认定)。
2. 确认税(费)种认定信息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财产和行为税申报(印花税)】。
3. 在左边显示对应录入税种信息情况(首次进入税种列表页面系统会弹出提示框),阅读完提示信息后点击【确定】,关闭提示框。系统展示印花税税种列表页面。
注意:申报2023年营业账簿时,对应申报月份应该是2023年1月。
4. 点击【采集并申报】按钮,进入税源采集页面。
注意:如果在税源采集页面没有显示需要采集的“营业账簿”税源,需要手工修改一下【税款所属期起】和【税款所属期止】分别为 2022-1-1 和 2022-12-31。再次点击【提取认定信息】按钮,系统会自动将营业账簿相关税源信息带入报表中。
5. 填写相关数据信息后,点击【保存并确认】,系统校验成功并给出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进入税源申报页面。在申报页面可以看到已采集的“营业账簿”的税源信息。
6.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系统校验通过后返回申报结果。如果有税款,系统会给出缴款链接。
……篇幅原因,更多相关财税干货内容,关注财加教育,后续将持续为您放送!
【第12篇】公司印花税怎么算
情 况 1
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情 况 2
公司若是属于实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需要按照万分之2.5缴纳印花税。
政 策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应该按照实收资本的金额计算印花税。
政策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应该按照实收资本的金额计算印花税。
高顿 成就你财税职业梦想!
来源:高顿财税学院,转载于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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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印花税是什么?一句话秒懂印花税
但凡签过合同的人,都知道印花税的存在,但它究竟是什么呢?一句话解释:
印花税就是交易文件或者合同上盖的章,有这个章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再准确一点的说法就是:印花税就是对经济活动的税务凭证。
对于印花税的解释,官方是这么说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出版图书和领取合法有效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根据在应税凭证上使用印花税作为纳税标志而命名的。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设立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领取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个人。
理解了吧?就是说,花钱购买了印花税,而只要盖上了印花税的印记,就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印花税的起源
早在公元1624年,就诞生了印花税。
当时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而双方约定的方式简单粗暴,很容易被伪造,于是出现了第三方的证明者。但有人又说了,我怎么知道证明人是不是被收买了啊?
于是大家“迫切”地需要国家层面的保障,只要缴纳一点点钱,盖上经过政府认定的章,就是具有法定效率的!于是印花税就这么诞生了。
也有一种说法是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当时执掌政权的统治者摩里斯(maurs)为了解决财政上的需要问题,拟提出要用增加税收的办法来解决支出的困难,但又怕人民反对,便要求政府的大臣们出谋献策。
众大臣议来议去,就是想不出两全其美的妙法来。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
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可见,印花税的产生较之其他税种,更具有传奇色彩。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可以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
正是这样,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而我国,也在1949年,有了新中国第一套印花税票。
此后,从1988年起,印花税经历了开征、缩减税目、与其他税种合并、恢复征收等种种变迁过程,成为了我国税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第14篇】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
导语: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怎么填?
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应该填写取得合同凭证或应税证照的日期。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也可以理解为,经济合同当中签订合同的日期或企业取得应税证照的日期。当然,对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而言,就是纳税人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比方说,企业的购销合同在2023年5月11日签订,那么企业在填写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时,直接填写“2023年5月11日”即可。
当然,对于企业来说,只有按次申报印花税时,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才是必填项目。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申报印花税的税款所属期就是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日期的当天。
如果企业的印花税,选择按期申报时,税款所属期不是一天而是一个时间段。这样的情况下,应纳税凭证书立(领受)日期就没有意义了。
如何申报印花税?
印花税的申报方式有两种,即按次申报和按期申报。
1、按次申报
对于按次申报来说,还是很好理解的。就是说,企业对于每一份合同申报一次印花税。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在当期没有发生过印花税纳税义务时不需要申报纳税。
而且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当企业选择按次申报时,也不需要进行税种的认定。企业发生纳税义务时,直接据实申报即了。
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申报印花税的税款所属期就是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按次申报其实企业使用的并不多,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自然人代开发票时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当然,这里自然人不要自己进行申报,税务机关在代开时就会进行申报纳税的。
2、按期申报
对于一般的企业来说,印花税的纳税业务还是很多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不能发生一次纳税业务就申报一次。
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允许纳税人把一定期间签订的合同等应税凭证分别归类后汇总缴纳。当然,按期申报主要就是按月申报和按季申报。
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先到税务机关进行税种的认定。而且对于企业来说,不管当期是不是发生纳税义务,都需要进行纳税申报。
当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发生情况,把纳税所属期定为一个月或一个季度。
这里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企业选择按月或按季申报时,一般的情况下需要在税款所属期结束之后的15天之内,申报纳税。如果遇到节假日,这个时间也会进行适当地调整的。
如何计算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应税凭证的金额*税率。
如一份购销合同的合同金额为300000,则印花税=300000*0.0003=90。
印花税的税率还是比较多,企业在计算时需要使用正确的税率进行计算。
【第15篇】改制资产评估增值印花税
当企业出现资产评估增值的情况时,不能置之不理,而是要考虑应该如何进行财务核算以及纳税处理。
现在,就用实例详解怎样核算与纳税处理。
一、案例
嘉诚房地产公司名下有块100亩的商业用地,2023年以80万元/亩的价格,受让该土地,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不太稳定,所以一直闲置未开发,公司因资金周转的需要,以该土地抵押给银行进行融资,在进行土地抵押前,对该土地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市场价值为200万元/亩。
二、财务核算
(一)受让土地使用权时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 80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8000万元
(二)评估增值时账务处理
借:无形资产 12000万元
贷:资本公积 1200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嘉诚房地产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开发前,应先按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将该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无形资产,开发时,再将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二、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转让2023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增值税税率。
但是,本案中嘉诚公司只是对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市场价值的评估,并未对外进行使用权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并未发生转移。
因此,嘉诚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无需缴纳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
是不是“土地一评估增值”就等于“土地增值”了,就要交土地增值税呢?
很多公司就顾名思义,以为“土地增值”那不就要交土地增值税,哪知道这税种属于财产和行为税,交与不交要看你是否转让。自有土地评估增值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如果转让时发生的增值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三)企业所得税
在会计上,对评估增值的资产,一方面增加相应的资产价值,另一方面增加企业的资本公积,也就是说,会计上对评估增值部分不确认为企业的收益。按照成本核算的要求,对资产评估增值部分企业可以计提折旧和摊销费用。
在税法上,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所谓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在税法处理上,资产评估增值不需作账务处理,由于嘉诚公司土地使用权未发生转移,所以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相关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计税5元/件。
这样一来,如果企业资产发生了评估增值,会计上也进行了账务处理,那么根据印花税相关的规定,应就增加的部分缴纳印花税。
(摘自昌尧讲税,作者马昌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