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化妆品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化妆品消费税抵扣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化妆品消费税抵扣
增值税抵扣和消费税扣除分别构成增值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减项。增值税抵扣,是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进项税额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消费税扣除,是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增值税抵扣与消费税扣除有相似之处,但存在本质不同,准确把握两者的异同,有利于规避涉税风险。
范围不同
增值税抵扣范围,可从三个方面把握。
首先要看“人”的范围,即纳税人身份及采用的计税方法。增值税纳税人按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通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特定情形下,也可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情形。
其次要看“票”的范围,即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目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主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完税凭证、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收费公路通行费发票等。
最后要看“用”的范围,即符合税法规定的用途。税法采用反列举法,列举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
消费税扣除范围,主要包括外购、委托加工收回、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税法对消费税扣除范围采用正列举法,部分税目如酒(葡萄酒除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涂料、电池等不属于扣除范围。税法对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应税消费品品目予以具体明确,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是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仍用于生产该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等。二是生产销售允许扣除的品目与外购、委托加工等方式取得的品目非同一税目,即购入某一税目的已税货物,用于生产另一指定税目的货物。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等。
时点不同
增值税抵扣时点在购入环节,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时点。进项税额的抵扣时点首先取决于扣税凭证的取得,如未按规定取得扣税凭证,即便交易已经发生,也无法抵扣进项税额。二是认证(勾选确认)时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扣税凭证,需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自2023年7月1日起,认证期限由180日延长至360日。
消费税扣除时点一般发生在已税消费品生产领用环节。以外购、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委托加工收回应纳消费税已纳的消费税款。把握消费税扣除时点,需要关注三个问题:一是消费税扣除不适用于零售环节,对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二是对既有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时又购进与自产应税消费品同样的应税消费品进行销售的工业企业,对其销售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可以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三是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是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在销售环节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款。
方法不同
增值税实行凭票抵扣制度,一般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进项抵扣金额。如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作为抵扣金额;接受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以从税务机关或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抵扣金额。
消费税实行领用扣税法,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款按当期消费品实际生产领用金额(数量)计算。税款扣除的计算方法按照不同行为主要分两类。一是外购、进口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单位税额)。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二是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为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注明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例如: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原材料期初库存买价150万元,当月购进360万元,期末库存买价180万元。原材料均按规定取得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取得当月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增值税税率为16%。该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7.6万元(360×16%)。准予扣除的已纳消费税税额为49.5万元(150+360-180)×15%。
【第2篇】2023化妆品消费税税率
原创:中国海关律师网
化妆品,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用品。从2023年起,国家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全关通信息网给大家收集整理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并结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进口化妆品的征税、监管规定进行举例说明。
一、征收范围“高档化妆品”
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具体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5号明确了海关监管和征税的具体要求
(一)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商品净重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的化妆品,征税和监管要点
(一)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增加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增加为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不再适用跨境电商政策,应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
(三)举例:1.一套价值3000元的化妆品,以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关税为0,按11.2%的增值税率和10.5%消费税率征税。
2.超过5000元的单件化妆品但不超过该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的,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是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且扣减相应个人年度跨境电商零售交易总额。
3.超过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的,按照一般贸易货物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附:
一、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税委会﹝2016﹞2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5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二、调整的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第3篇】进口化妆品消费税环节
化妆品一般按照功能分类:普通化妆品和特殊类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
(一)一般发用品: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
(二)护肤品:
1.一般护肤品:护肤膏霜类、乳液类、油类、化妆水类、爽身类、沐浴类。
2.易触及眼睛的护肤产品: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三)彩妆品:
1.一般彩妆品: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
2.眼部彩妆: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眼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
3.护唇及唇部彩妆类:护唇膏类、亮唇油类、普色唇膏类、唇线笔。
(四)指甲用品: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五)芳香品: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特殊类化妆品: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是较为特殊的化妆品。
化妆品海关税金:
关税在8%-12%
增值税17%
消费税10%。
普通化妆品进口报关进口所需单证:
(一)化妆品进口国外资料:
1、原产地证;
2、化妆品安全性承诺书(需正本,国外生产商出具)
3、危险品识别表(生产商出具)
4、成分配比表(生产商出具)
5、合同、发票和箱单;
6、提单;
7、原始标签展开图档;
8、熏蒸证(托盘装货才需要提供)
9、生产日期证明。
(二)化妆品进口国内收货单位报关资料: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
2、收货人承诺书;
3、化妆品标签备案信息(非首次进口);
4、营业执照。
化妆品的进口清关流程:
1、化妆品备案凭证办理(批文)(发货前资料经我司审核后安排办理)
2、化妆品信息确认 (我司会有专门的团队安排审核)
3、备货安排国外走货 (贵司安排或我司安排)
4、准备单证 (我司提供相应的模板安排做单证)
5、货物到港 (我司安排换单)
6、报关&报检 (海关流程&原检验检疫商检流程)
7、交税
8、商检放行
9、送货
10、出具入境检验检疫凭证
进口化妆品注意事项:
1、客户进口的产品及资料需要提供给我司审核,我司会审核原包装标签的成分与国家食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上的成分是否对应得上,如何表达才更合适等。
2、进口的单证如产地证、卫生证等资料是否与进口其他资料一致,避免客户因资料对不上等问题到时延迟清关手续时间。
3、客户在选择进口清关公司,不要一味相信相关的口岸人脉关系是不可取的。要选择专业的代理公司作为清关后盾,从而降低进出口风险。
具体可以联系我这边进行操作确认,我这边也会给您提供专业的进口法律法规的解答。
【第4篇】哪些高档化妆品消费税
2023年消费税主要变化—征税范围发生变化:
化妆品更名为高档化妆品,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税率由30%调整为15%。
知识点:征税范围
分布于以下五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批发卷烟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情形
税务处理
1.对外销售
纳消费税
2.自用
(1)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
纳消费税
3.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防范避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中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委托方
受托方
增值税
委托方是增值税的负税人
受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
消费税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
(四)批发卷烟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范围
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税率: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情形
计税依据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销售额全额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包装物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例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规定,成品油纳税环节是( )。
a.批发环节 b.加油站加油环节
c.生产销售环节 d.消费者购买环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成品油的纳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
【例题2·单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
b.销售啤酒的百货商场
c.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外贸公司
d.委托加工卷烟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代收代缴消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5篇】消费税化妆品包括哪些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从30%降至15%。这意味着普通化妆品的价格将随着消费税的取消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近期准备“剁手”的爱美人士可以暂缓购物,等待价格进行调整后再入手。
税收的两个基础要素是税基与税率,而税基必然涉及定义问题。对于何为普通化妆品和高档化妆品,这次的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界定:所谓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在10元(人民币,下同)/毫升(克)或15元/片(张)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举例而言,此次调整实施前,一瓶售价为260元的20毫升装cc霜,其剔除消费税的销售额实际上为200元,不含增值税(17%)的价格则为170.94元(8.54元/毫升),每毫升价格低于10元,属于普通化妆品,可以享受免消费税,调整实施后其售价的降幅理论上可达到30%!
化妆品知名品牌的大致划分
此前对于化妆品统一征收高税率是由于1994年制定该法时化妆品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尚属“奢侈品”范畴;随着经济发展和女性消费水平、护肤意识的提高,化妆品早已成为普通日用品,此前的税法已经不能体现促进化妆品行业发展和公平税负的目标。据官方数据,2023年前8个月中国化妆品消费总额1401亿元,同比增长8.5%。欧睿讯息的预测似乎比现状更乐观:2016-2023年,中国内地护肤品及化妆品市场的零售额平均将按年增长12.8%,比全球的6.0%要高。预计到2023年,中国内地护肤品及化妆品市场的零售额将达2870亿元。对于这样一个增速明显高于gdp且符合转型方向的产业,调低税率显然更能促进经济增长与转型。
已经成为大众日用品的化妆品为何仍将迎来高增长?
答案在于消费结构正在变化。根据360营销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q2化妆品行业搜索研究报告》,从2023年二季度开始,高端品牌的检索量所占比重逐年增加,品牌数量虽少但集中关注度高;大众品牌虽然关注度逐年下降但仍占化妆品牌检索量的70%左右。事实上,从海淘电商gmv中的化妆品占比,以及国人出境购物中的化妆品购买情况就可以看出,国人早已不满足于国内化妆品牌(几乎都是大众品牌),而转向国外的高端化妆品。这驱动着化妆品消费的进一步升级,销售额将在这一过程中显著提升。
海淘也是该政策实行的另一个原因。中新社援引分析人士的评论称,对高档化妆品下调消费税税率,料有挽回流失的购买力的考虑。目前中国民众出境消费明显增长,其中高档化妆品备受青睐。适当降低消费税率,有助于把购买力留在国内。
这个税收政策的调整事实上也是对当前通缩环境的一种应对。通缩状态下,社会需求较疲软,资金和商品的流动都较为缓慢。此时都同税收调整为商品价格下降提供政策动能,可以激发社会对某些关键行业的购买力,从而推动经济加速运转。
【第6篇】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征收环节相对单一,多在商品生产、进口环节征收。
化妆品作为我们日常非常熟悉的日用品,它的消费税率、纳税义务人和征税环节,你都了解吗?
纳税义务人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化妆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根据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只要是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符合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中提到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消费税税率
在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被规定为30%。不过在2023年,国务院调整了化妆品的消费税率,规定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的消费税,而仅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把消费税率下调为15%。
这里指的高档化妆品,是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的完税销售价格不低于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张)的化妆品(包括美容类、修饰类、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在税务总局印发的相关通知中,将演员(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时使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等,排除在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类之外。
征税环节
一般来说,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如果将生产出来的化妆品又投入了再生产,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生产出来是为了销售,那么就需要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受托方需要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受托方是个人除外。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一般是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为征收。
关于化妆品的消费税,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7篇】2023化妆品税率消费税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八、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规定:“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第8篇】进口环节化妆品的消费税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化妆品消费市场,2023年中国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进口22.74万吨,进口金额132.27亿美元。2023年1-9月中国美容化妆品及洗护用品进口量为33.86万吨,同比增长4.7%。进口金额为144.48亿美元,同比增长25.5%。
如何进口化妆品
一、化妆品进口税费
1、普通护肤品与化妆品 33049900 进口关税1% ,进口增值税13%;2、唇用化妆品 33041000 进口关税5%,进口增值税13%;3、眼用化妆品 33042000 进口关税5%,进口 增值税13%;4、香水及花露水 33030000 进口关税3%,进口增值税13%;5、指甲化妆品 33043000 进口关税5%,进口增值税13%;6、洗发剂 33051000 进口关税3%,进口增值税13%;7、其他护发品 33059000 进口关税3%,进口 增值税13%;8、牙膏 33061010 进口关税3%,进口增值税13%;9、香皂 34011100 进口关税6.5%,进口增值税13%;10、精油 33011990 进口关税15% ,进口增值税13%;备注:【1】从澳大利亚、新西兰、东盟国家进口可以享受零关税。
【2】进口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高档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为15%。
化妆品进口关税
二、化妆品从国外进口到中国的条件:(一)进口的产品必须取得中国药监局的备案或批件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取得食药监的备案许可方可进口。国外生产企业应委托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办理进口化妆品备案许可。 1、普通类化妆品进口备案凭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办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普通化妆品包括:润肤霜、防晒霜、润发油、护发素、洁面霜、沐浴液、洗发水、卸妆液、香粉、胭脂、唇膏、发胶、染发剂、烫发剂和香水等。2、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行政许可批件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办理《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含美白)、防晒的化妆品。
(二)进口的企业必须取得进口化妆品的资质进口的企业必须办理海关备案等企业进出口资质,并办理进口化妆品收发货人备案。
化妆品进口报关
三、化妆品的进口流程:1、提前办理化妆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凭证(批文);2、进口企业办理进口化妆品收发货人备案 ;3、设计中文标签,贴好标签;4、准备进口清关单证;5、国外发货到港;6、报关报检,海关出税单;7、缴税,查验,贴签,放行;8、送样,取得检疫合格证书。 四、进口化妆品报关所需文件:1、进口合同、发票、箱单;2、运单或提单;3、国外官方原产地证与卫生证;4、国家药监局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5、进口化妆品收发货人的备案号6、进口化妆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7、进口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重量、产地的详细清单;8、企业进出口权资质;9、其他进口清关资料。
化妆品的进口流程
【第9篇】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
红刊财经 综合整理 陈瀚
1.欧佩克8年首限产 国内成品油降价恐落空
据媒体报道,北京时间9月29日凌晨,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英文缩写:opec)非正式会谈终于修成正果。欧佩克通过电邮发布的声明称,该组织在阿尔及尔就3250万桶/日~3300万桶/日的产量目标达成一致,以加速去库存令市场重新平衡。这是opec国家八年来首次降低原油输出。此前不被外界抱太大希望的限产协议竟意外达成,消息传出后,原油市场大受提振,国际油价盘中直线拉升。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改委油价调整窗口今日开启,面对欧美原油期货暴涨,有分析指出,国内汽柴油价格本轮恐无望下调。
2.页岩气发展规划印发
据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印发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3年),部署了大力推进科技攻关、分层次布局勘探开发、加强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市场等四大任务。根据规划,2023年目标完善成熟3500米以浅海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突破3500米以深海相页岩气、陆相和海陆过渡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在政策支持到位和市场开拓顺利情况下,2023年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300亿立方米。
3.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税率由30%降至15%
据财政部30日消息,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4.发改委拟大幅下调光伏电价补贴控制光伏过热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下调补贴力度。业内人士称,新政对光伏企业盈利提出了挑战。份关于新能源电价调整的“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了三类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光伏电价。“征求意见稿”称,地面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拟调整为0.55元、0.65元和0.75元,比现行电价标准分别降低了0.25元、0.23元和0.23元,即降幅分别为31%、26%和23%。新政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巴宝莉中国降价25%走向平民化
近日,英国老牌奢侈品burberry在中国香港及大陆调价的消息甚嚣尘上。据媒体记者调查发现,burberry此次调价主要涉及包袋和冬装,变动比例高达25%。店员称降价主要系受中国进口关税降低影响。随着跨境电商和代购市场的崛起,奢侈品全球价格一体化已经是行业趋势,中国消费者消费观念逐渐成熟,越来越少的人为奢侈品牌在中国市场的昂贵价格买单。但由于生产数量极少或成本较高等限制,有的品牌无法通过降价拉高销量来自救,对降价仍持观望态度。是继续保持价格定期上涨,还是紧跟潮流降价,将成为奢侈品行业一个两极分化现象。
6.规避借壳还能脱胎换骨 三爱富打出重组三板斧
据媒体报道,上海国资整合的最新案例正式出炉。三爱富今日公布了详细重组预案,先以现金方式收购教育类资产、然后向大股东及关联方出售氟化工相关资产,最后大股东将20%股权转让给央企中国文发。有意思的是,该组合拳环环相扣,一旦打完,公司就实现了变更主业兼“易主”,如此“脱胎换骨”行为竟然还不构成重组上市(俗称借壳)。按照预案,三爱富重大资产重组与股份转让的交割先后顺序为重大资产购买交割、重大资产出售交割、股份转让交割。
欢迎关注红刊财经微信号(hkcj2016),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第10篇】化妆品生产消费税税率
为了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我们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3年1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首页《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lisms.mof.gov.cn/lisms);或者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首页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条法司(邮政编码100820);或者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邮政编码100038),并在信封上注明“消费税法征求意见”字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3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三条 纳税人在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第五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七条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八条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第九条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第十条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和数量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海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 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第十二条 外购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一)烟丝生产卷烟的;
(二)鞭炮、焰火生产鞭炮、焰火的;
(三)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高尔夫球杆的;
(四)木制一次性筷子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的;
(五)实木地板生产实木地板的;
(六)石脑油、燃料油生产成品油的;
(七)汽油、柴油、润滑油分别生产汽油、柴油、润滑油的;
(八)集团内部企业间用啤酒液生产啤酒的;
(九)葡萄酒生产葡萄酒的;
(十)高档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的。
除第(六)、(七)、(八)项外,上述准予抵扣的情形仅限于进口或从同税目纳税人购进的应税消费品。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凭合法有效凭证抵扣消费税。
第十四条 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五条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委托海关代征。
海关应当将受托代征消费税的信息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共享给税务机关。
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计征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十六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三)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第十七条 消费税纳税地点,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以及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第十八条 消费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计税期间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半年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 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应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消费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年×月×日起施行。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说明如下:
一、 制定本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选择烟、酒、汽柴油等部分消费品开征消费税。2008年11月,根据消费税历次政策调整和改革情况,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1994年至2023年,累计征收国内消费税105,176亿元,其中2023年征收10,632亿元。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的要求,从2023年启动了新一轮消费税改革,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消费税相关改革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成熟。
制定消费税法,有利于完善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政制度,有利于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 制定本法的总体考虑
(一)延续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经历了几次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成品油税费改革,2023年以来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等。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也基本平稳,因此,《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二)将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内容体现在法律草案中。为了充分体现改革成果,结合现行政策和征管实践,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和完善,将《条例》上升为法律。主要根据征收环节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范围表述;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目税率表。
(三)根据消费税调控特点,授权国务院调整税率。消费税是调节税种,对生产和消费行为具有重要调节职能。国务院需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等因素,对消费税税率进行相机调整。因此,《征求意见稿》设置了对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
(四)根据消费税改革需要,在消费税法中设置衔接性条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后移消费税部分消费品征收环节等消费税改革工作一直在推进中。考虑到这些工作在消费税立法后仍将持续,需要依法授权国务院组织开展相关试点。
三、《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纳税人。《条例》中纳税人的规定,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等多个概念。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又增加了批发、零售,考虑到生产、批发、零售都会发生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概念进行了整合,统一表述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条),并对消费品自用情形进行单独表述。(第三条)
(二)关于征税对象和税率。《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做法,采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的方式确定消费税具体征税对象和税率,明确了国务院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第二条)
(三)关于应纳税额计算。《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为避免专业名词产生歧义,《条例》中“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调整表述为“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第四条)
(四)关于计税价格。《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关于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额分别核算的规定。(第五条)
参照国际通行概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对销售额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即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对价,包括全部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以人民币以外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六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对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计税价格的规定,并规定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保持前后概念统一,将《条例》中“自产自用”和“生产”的表述调整为“自用”和“销售”。(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五)关于抵扣政策。《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关于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抵扣政策,同时按照现行政策,对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抵扣政策进行明确,涉及卷烟、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成品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对于抵扣凭证管理也进行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六)关于税收减免。结合现行政策执行情况,《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调控的特点和税收政策实践,明确了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四条)
(七)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结合税收征管实践,《征求意见稿》对《条例》中“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进行了细化规定,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补充和完善了关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自用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相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第十六条)
(八)关于税收征管。结合征管实践,《征求意见稿》中补充对纳税人申报应税消费品计税数量明显偏低时的核定权限,增加海关作为核定部门,即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和数量明显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税务机关、海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和数量。(第十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对消费税征收主体的表述,同时明确海关应当将受托代征消费税的信息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共享给税务机关。(第十五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关于纳税地点、税收征收管理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一日、三日和五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第十八条)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消费税共治条款,明确相关部门需要配合税务机关消费税管理活动,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利于维护健康公平的消费税法制环境,也有利于后续消费税改革的顺利实施。与增值税法草案保持基本一致。(第二十一条)
(九)关于消费税改革试点。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的表述,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实施办法,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二十条)
【第11篇】化妆品销售环节消费税吗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计税依据
计税公式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白酒、卷烟
销售额、销售数量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
其他应税消费品
销售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
高档化妆品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34×15%=5.1(万元)
【例题2·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3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50×2000×0.5+1500000×20%=350000(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特别注意: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1·多选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将小轿车用于碰撞试验既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选项c,属于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改装后的加长型豪华小汽车卖出时,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08年,修订)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普通化妆品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而普通化妆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从2023年12月1日起,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
从价定率
(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10%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推导过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其生产成本为8500元。
(1)如果同类产品售价为15000元,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该高档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消费税税率为15%。
『正确答案』
(1)同类产品售价15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0×15%=225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17%=2550(元)
(2)无同类产品售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8500×(1+5%)÷(1-15%)
=105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500×15%=1575(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500×17%=1785(元)
【例题2·综合题】(2008年修改)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条),适用比例税率36%。
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1.35×36%+(300+10)×0.015
=155.31(万元)(单位一定要一致)
【例题3·单选题】(2023年)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自产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6.8
b.18.9
c.18.98
d.19.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1)将自产地板赠送给福利院和发给职工作福利,均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不属于四项用途,不用最高售价,而是平均价。
应纳消费税=[(160+113)÷(800+500)×(200+300)+160+113]×5%=18.9(万元)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2篇】销售化妆品消费税吗
【明起,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指价格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人民日报)
【第13篇】消费税中的高档化妆品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征收环节相对单一,多在商品生产、进口环节征收。
化妆品作为我们日常非常熟悉的日用品,它的消费税率、纳税义务人和征税环节,你都了解吗?
纳税义务人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化妆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根据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只要是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符合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中提到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消费税税率
在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被规定为30%。不过在2023年,国务院调整了化妆品的消费税率,规定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的消费税,而仅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把消费税率下调为15%。
这里指的高档化妆品,是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的完税销售价格不低于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张)的化妆品(包括美容类、修饰类、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在税务总局印发的相关通知中,将演员(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时使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等,排除在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类之外。
征税环节
一般来说,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如果将生产出来的化妆品又投入了再生产,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生产出来是为了销售,那么就需要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受托方需要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受托方是个人除外。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一般是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为征收。
关于化妆品的消费税,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第14篇】化妆品消费税扣除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一步,了解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有扣税规定: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此外,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例题∙多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没有扣税的规定。
第二步,掌握扣税计算: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实耗扣税法)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 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210.20 b.216.20
c.224 d.225.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 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买价均不含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生产企业期初库存烟丝200万元,本月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购进的烟丝数量共计5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烟丝4吨,计算本期可以抵扣的烟丝消费税。
『正确答案』本期可以抵扣的烟丝消费税=150÷5×4×30%=36万元
第三步,掌握扣税环节:
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第四步,了解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第15篇】2023年化妆品消费税
导读:消费税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间接税种,国家是为了调节消费方向制定的,随着税法不断的完善,消费税征税范围与税率也发生很大的变化,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文件同时明确规定,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 毫升(克)或15元/ 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属于税法规定的高档化妆品则需要按照15%的税率缴纳消费税,属于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产品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消费税奢侈品
消费税奢侈品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