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高档化妆品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消费税中的高档化妆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消费税中的高档化妆品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征收环节相对单一,多在商品生产、进口环节征收。
化妆品作为我们日常非常熟悉的日用品,它的消费税率、纳税义务人和征税环节,你都了解吗?
纳税义务人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化妆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根据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只要是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符合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中提到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消费税税率
在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被规定为30%。不过在2023年,国务院调整了化妆品的消费税率,规定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的消费税,而仅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把消费税率下调为15%。
这里指的高档化妆品,是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的完税销售价格不低于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张)的化妆品(包括美容类、修饰类、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在税务总局印发的相关通知中,将演员(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时使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等,排除在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类之外。
征税环节
一般来说,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如果将生产出来的化妆品又投入了再生产,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生产出来是为了销售,那么就需要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受托方需要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受托方是个人除外。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一般是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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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环节
一年一度双十一就要到了,各位小伙伴们免不了买买买,那么,买买买这么多年,你知道化妆品里的消费税是什么吗?今天咱们就一起来看看~
消费税是统称,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化妆品消费税只是其中一个税目。
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类、芳香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芳香类化妆品 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化妆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只有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才征收消费税。像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
而所谓的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其征收税率为15%。
假如化妆品公司生产的10000ml化妆水,次月通过市场部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100000元,每一毫升价格10元,刚好达到消费税所规定标准(在10元/毫升及以上),应按照销售额计税:
销项金额乘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
应纳消费税=100000*15%=15000元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虽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而实际承担消费税的却是我们消费者。
相信通过这篇文章,大家对化妆品消费税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随时咨询广源信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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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哪些高档化妆品消费税
2023年消费税主要变化—征税范围发生变化:
化妆品更名为高档化妆品,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税率由30%调整为15%。
知识点:征税范围
分布于以下五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批发卷烟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情形
税务处理
1.对外销售
纳消费税
2.自用
(1)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
纳消费税
3.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防范避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中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委托方
受托方
增值税
委托方是增值税的负税人
受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
消费税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
(四)批发卷烟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范围
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税率: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情形
计税依据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销售额全额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包装物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例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规定,成品油纳税环节是( )。
a.批发环节 b.加油站加油环节
c.生产销售环节 d.消费者购买环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成品油的纳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
【例题2·单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
b.销售啤酒的百货商场
c.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外贸公司
d.委托加工卷烟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代收代缴消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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