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不需要缴纳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哪些类型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哪些类型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由电网和电网签署的销售和电力合同(国内电网制度除外,南方电网有限公司的国内网格)。
在电网和用户之间签署的提供的电力合同不是税收证明,邮票不会征收。
政策基础:关于“邮票税税税部的通知”通知(财务[2006]第162号)
2.根据信贷系统使用贷款延期合同或其他凭据,仅申请最终扩展后延期。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对邮票数税(国家税[1991]第155号)的解释和规定通知
3.“银行同行拆迁”在邮票税税率表中表示,涉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短期资金的行为。合同不是税务证明,而不是打印。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对邮票数税(国家税[1991]第155号)的解释和规定通知
4.出版合同不是税收证明,并未发布印刷。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对邮票数税(国家税[1991]第155号)的解释和规定通知
5.中国人民银行的机构经理业务和委托账簿为各级各个主要银行的代理商,而不是银行本身的账簿,不打印。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对邮票数税(国家税[1991]第155号)的解释和规定通知
6.在代理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的代理人合同,只有代理人,权力和责任不属于税收进化,没有打印。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对邮票数税(国家税[1991]第155号)的解释和规定通知
7.在销售销售租赁业务,承租人的销售业务中,该遗租并未从租赁资产合同和购买租赁资产的合同中征收印花税。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税务部关于筹资租赁合同税务税务政策税务总局通知(财务[2015]第144号)
8.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税收范围
技术咨询合同是各方在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估,预测和调查方面设立了各方的技术合同。相关项目包括:
1.软化科学技术经济研究项目,协调发展;
2.促进技术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其他专业项目。
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应按照“技术合同”税征税。
至于一般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咨询不是技术磋商,其既定的合同不会被击中。
政策基础:“国家税务局关于技术合约税收税的通知”(郭迪旺[1989]第34号)
9.为商店,商店发出的零星加工和维修业务,没有打印。
政策基础:征收税务部税务管理的“规定”(guodian langual [1988] 25号)
10.对于铁路,道路,运输,水和土地运输快递邮件,包裹,发行的运输文件发布,暂时毛皮。
政策基础:征收税务部税务管理的“规定”(guodian langual [1988] 25号)
11.不应适用企业和主管部门签署的合同合同业务合同,而不是财产租赁合同。
政策基础:征收税务部税务管理的“规定”(guodian langual [1988] 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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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明确:这些合同不需要交印花税!
1.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
2.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
3.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34号)
4.各类发行单位之间,以及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地字〔1989〕第142号)
5.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6.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7.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8.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9.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
10.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企业和科研单位,与军队、武警总队、公安、国家安全部门,为研制和供应军火武器(包括指挥、侦察、通讯装备,下同)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防科工委管辖的军工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为研制军火武器所签订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军火武器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200号)
11.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2.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3.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
14.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15.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第3篇】哪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现在是不是还有很多人以为,只要签了合同,就需要交印花税呢?其实不然,虽说合同是印花税的凭证之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需要交印花税的,并且有的时候,没有签合同,你也需要缴纳印花税,比如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凭证等。
各位财会人注意了,这些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没有注意,就要多交税了!
1.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2. 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3.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4.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陆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印花。
5.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6. 对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7.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8.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9. 关于技术咨询合同的征税范围问题,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
(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
(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
(3)其他专业项目。
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11. 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以下是纳税人对于印花税的几大误区,你们都可以看看,它是不是你们曾经的想法。
误区一:印花税计税依据一律按含税合同金额计征
根据财税〔2016〕43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及印花税条例中表述的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
1.如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只记载不含税金额,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如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既记载不含税金额又记载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则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如印花税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则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误区二:实收资本需要每年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税地字〔1988〕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因此,新成立企业,需按实缴资本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以后年度增加实收资本时,才需要按增资金额缴纳印花税,如果资金未增加的,则不需要在该年度对资金账簿所记载的金额进行贴花。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入股企业涉及增资,那么是在次年的1月1日至3月31日进行按年汇总申报纳税,而不是资金到账的次月,纳税人要拿时间点记牢了!
误区三:多缴纳的印花税可以办理退税
根据财税字【1988】2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金额有所增加,则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执行,即已贴印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误区四:所有的经济合同都需要贴花
现行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列举的十一大类应税合同征收,即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没有列举的应税合同,则无需贴花。常见的不需要贴花的经济合同有:劳务用工合同、会计审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委托贷款合同。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哪些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不然又要多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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