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 核定征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印花税 核定征收
最近,很多小伙伴向小编咨询印花税相关问题,尤其是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相关政策。今天,小编整理出一些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01、什么情形下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进行印花税核定?
答:印花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其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未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02、目前我市印花税是如何核定征收的?
答: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或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应税凭证签订情况,在市局确定的幅度范围内确定核定征收比例。
03、厦税公告2023年第27号文印花税核定比例调整的范围有哪些?
答:主要调整了批发业务、零售业务和外贸业务购销合同的核定比例:
(1)批发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60%-80%调整为25%-70%;
(2)零售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30%-70%调整为25%-70%;
(3)外贸业务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由原来的80%-100%调整为15%-70%。
04、纳税人的经营行为若包含多种业务的,应如何判断适用范围?
答: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包含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其主营业务确定适用范围。
05、根据厦府[2019]10号文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我市外贸业务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统一暂按下限15%执行,是指对所有外贸业务的购销合同都按15%的核定比例征收吗?
答:当然不是。首先,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前提是纳税人发生了问题1中列举的情形,并由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核定征收管理;其次必须是以外贸为主营业务纳税人,才能适用15%的核定征收比例。不是所有的外贸企业哦。
06、是否以外贸为主营业务应如何判定?
答:是否以外贸为主营业务的标准,可以其外贸业务(含进口业务和出口业务)是否占50%以上为判断依据:
(1)进出口总额占购销总额50%以上;
(2)出口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
(3)进口额占总购入额50%以上。
以上三个条件达到其中一个即可。
07、对购销合同核定后,纳税人是按照收入计算计税依据吗?
答:不对,购销合同核定后,其计税依据为购销总额,也就是应该按购入和销售金额的合计数以及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核定比例计算计税依据。
08、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定结果有异议或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定结果有异议或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据,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进行调整。
【第2篇】印花税需要每月申报吗
新印花税法执行后的首个大征期来了,对于按季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来说需要注意了,10月大征期,按季申报印花税跟之前不一样了。
根据新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是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其中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可以选择按季或按次申报缴纳印花税,应税营业账簿可以选择按次或者按年申报缴纳印花税,但是各地规定上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直接规定了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计征。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已经没有了按月计征的情形了。具体之前按次、按月申报的变化,可以参照下图:
之前按月申报的,系统一般会直接自动转为按季申报,具体大家可以去电子税务局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中看一下,如果原按月的没有自动变更为按季,建议联系一下当地税务主管机关。
如果查询发现没有按期申报的税种认定,则需要先进行税种信息认定。但是如果是按次申报的话,不需要进行认定印花税税种信息。
同时,需要提醒大家的是,2023年10月25日前,需要完成2023年7-9月的印花税申报工作,如果不能按时完成,或将产生涉税风险。
有些小伙伴可能第一次接触印花税的按季申报,对于操作流程可能不熟悉,我们顺便简单给大家讲一下新印花税法下的纳税申报流程。
1、一般如果进行了税种认定,直接从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里就能进入印花税的申报页面。如果没有进行税种认定,直接搜财产和行为税,就能找到印花税的申报入口。
2、然后进行税源采集,多数人需要采集的是2023年7月1日之后的税源信息,所以在税源采集页面需要选择“新增税源”。
3、如果之前进行了税种认定,那么税源采集比较简单,只需要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和“计税金额”这两项内容。如果内容比较多,建议直接用导入模板功能批量导入。
如果之前没有进行税种认定,或者按次申报,需要自行增加税源明细,分别填写应税凭证名称、税目、税款所属期、计税金额等内容。
4、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然后进行申报就行了。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按季申报,就算当季度没有印花税,也需要做零申报,否则就会产生逾期申报的后果,可能会影响信用,甚至罚款。
印花税的零申报比较简单,先采集税源信息,然后进行申报即可。在采集税源的时候,应税凭证数量和计税金额都填0,应税凭证日期可以选择所属期的最后一天。
当然,也有个别地方电子税务局因为系统原因,可能计税金额不能填0,否则无法保存申报。对于这种情况有种参考办法是:在计税金额那里随便录入数据,生成纳税数据后,再把计税金额改成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税务局具体的操作界面和步骤可能略有不同,但是都比较类似。另外,小微企业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系统会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第3篇】2023年印花税征期
01
定了,9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刚刚通知!
税务局明确: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一、征期:1日-20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工会经费代收
二、征期:1日-30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三、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以及金税盘版抄报方法
每月要先打开开票软件,再申报增值税,否则会导致清卡失败!
● 抄报税流程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税务ukey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点击:【数据管理】-【数据管理首页】-【汇总上传】
【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核实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是否跳至下月,开票截止时间为10月,数据报送起止时间为9月。
● 金税盘(航信)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软件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一般在征期范围内初次进入开票系统,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如果系统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点击“确认”,说明抄税成功,如下图所示:
如未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需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进行抄税。
抄税成功后退出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直接点“确认”即可。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远程清卡
需在征期范围内操作,一般为15号之前。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远程清卡】。
4)验证
远程清卡成功后,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选择开具的票种依次查看。
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一月 ,汇总报税资料为“无”证明清卡成功。
● 税控盘(百旺、中润四方)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
点击【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如果没有自动反写,需手动操作。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
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跳至下月。
02
印花税纳税期限重大调整!
一、取消按月申报,之前按月申报的统一调整为按季。
按照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调整为按季申报后,纳税人第一次按季申报所属期是7-9月,申报期是2023年10月。
大家可以登录进电子税务局自行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二、没有印花税核定信息的,发生应税行为时,可按次认定。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就可以看到“印花税”申报选项啦。如果按次申报印花税,记得在“税款属期”栏目下选择“按次申报”哦。
三、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申请调整为按季申报。
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就可以调整为按季申报。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如果有需要调整的,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期限的选择哦!
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调整”,点击进入“资格信息报告—我要调整经营内容(税种调整)”界面。
在下方“变更税种的具体事项”中填写需要增加的按季或按年申报的印花税税种信息并提交。等待后台工作人员审核添加完毕就可以啦。
四、按年申报一般适用于营业账簿。
五、按次申报、按季申报如何选择?
按次还是按季申报,大家可以根据上面区别进行选择,如果你目前没有税种认定,你也不想麻烦去认定,那你就按次申报。
如果你合同较多,难以在每次签订后申报的,可以选择去核定税种按季申报缴纳,一旦核定,那每个季度都要申报,没有发生也要做零申报处理,否则就有逾期不申报信息,影响信用分。
03
9月申报期常见税收优惠
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需要缴纳2023年11月、2023年2月所属期已缓缴的税款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二、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减半优惠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三、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四、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80号)
04
常见问题
1.在电子税务局中发票结存数量显示有误,如何处理?
答: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验旧日期选择领取月份或开票月份),建议验旧提交完毕24小时之后,再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数量是否显示正确,如仍然显示有误,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2.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表时提示:申报失败,征收品目为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存在减免金额,但税收减免性质为空,请录入税收减免性质代码,如何处理?
答: 纳税人需自行确认是否享受相关减免。
1) 如确认享受减免,打开左侧报表列表中《附加税申报表》,查看第一行次减免代码是否选择,应正常选择后重新申报;
2) 如确认不享受减免,查看《附加税申报表》相关行次是否填写了减免税(费)额,应清空减免额行次数据后重新申报。
3.在电子税务局中以“邮寄配送”方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代开过程突然出现缴款失败情况后立即停止继续开票,而在“欠税信息查询”中却出现了该笔代开业务的欠税信息,如何处理?
答: 如果纳税人确认发票代开未成功而发生了欠税情况,需拨打4006289911联系票务中心核实处理。
4.在电子税务局中如何作废填报有误的服务贸易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答: 如备案后已经付汇,则不允许作废,但允许申请修改;如备案后尚未付汇,允许作废或者修改。
修改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在页面中点击【修改】,进行修改操作即可;
作废备案具体操作如下: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中,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作废】,在页面中点击【作废】即可。
5.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是否可以撤销不抵扣勾选的发票?
答: 通过“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勾选的发票不能用作抵扣用途。如果为当期勾选的发票,在未申报抵扣之前可以先撤销统计,通过【抵扣勾选】-【发票不抵扣勾选】模块查询已勾选的发票,查询到对应结果后取消勾选,然后重新提交,提交成功后通过【抵扣勾选统计】模块进行“申请统计”以及“确认”发票操作即可。
6.在电子税务局中进行增值税代扣代缴申报,其中《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第17列对应“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栏次标黄,且无法带出数据,应如何处理?
答: 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第3列“征收品目”下附加税的征收品目中,点击对应叉号(删除),然后重新选择征收品目即可。
文章仅供参考。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办税总动员、河南税务、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入侵比删
【第4篇】小微企业季报印花税
小微企业在国内近些年来发展势头很猛,不少人员对其有所偏好。不少的小微企业人员都会选择去进行一定的合理避税。所以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
减免税的三种基本形式
减免税有三种基本形式,分别是: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1、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基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及跨期结转等。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②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③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④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2、税率式减免
税率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率为内容的具体形式。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例如,《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税率从16%下调到13%,从10%下调到9%,就属于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额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过直接减少税额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有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征收以及另定减征额等。例如:在2023年上半年出台的政策中,公告2023年第4号就属于税额式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很明显,这是对增值税额的直接减免。
03 企业的税收怎么计算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5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5篇】房地产企业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税率打油诗,方便记忆:
租赁仓储我来保
千里挑一跑不了
加工承揽又勘察
产权归你运输哪
投入资金保运营
万分有五为安宁
购销安装需技术
万人三行路平平
资金短缺需借款
十万之五贴印花
账薄权力已许可
每件五元要记清
印花税的有关知识请见图:
【第6篇】印花税要每月申报吗
1、 增值税: 月报 (据具体行业不同税率不同,税率:13%、9%、6%) 计算公式: 不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1+1%&3%) 销项增值税=不含税销售收入*1%&3% 应交增值税=销项增值税-进项增值税
2、附加税:月报 ①城建维护建设税7%(城区外5%)、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②计算公式:**税=应交增值税*对应税种税率
3、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2023年新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①小微企业利润300万以下税率5%,②小微企业利润300万以上税率25%③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注意:①2023年小微企业利润100万以下税率2.5%优惠政策已取消。 ②一般纳税人也可能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标准详见相关政策规定)
4、个人所得税:月报①月起征点5000,超过5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再纳税(详见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②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专项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专项附件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5、印花税:月报
【第7篇】政府的借款合同印花税
导读:不仅企业购销合同之间需要缴纳印花税,借款合同之间同样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企业之间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具体内容请阅读全文。
借款合同印花税率的多少要看借款人是跟谁借得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那些借款合同可以不交印花税呢?
1、小微企业优惠:根据财税[2014]78号文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2、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企业与非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3、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包括企业之间的统借统贷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贴花。
4、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经过协商仅延长借款合同还款期限签订的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暂不贴花。
【第8篇】怎么知道要交印花税呢
大家好,我是村口小黄,投资游戏升级中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一聊“印花税”,一种我们经常听到的税种,但是却有很多人并不知道它的具体含义和作用。
那么,什么是印花税呢?
印花税 是一种针对特定文书、合同、证明等文件的税收。它是由政府对公民和企业在进行某些经济活动时签订的文件收取的一种税款,常见于房地产交易、股票交易、借贷等场景。
印花税的收取可以有效地控制经济活动和金融市场中的投机行为,同时也是zf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印花税可以追溯到17世纪的荷兰。当时荷兰商业发达,生意遍布全球。然而,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促使荷兰政府需要寻找新的征税项目。
有人提出:百姓在生活中经常需要签署文件和合同,但如果只是两个人签字,一方违约就没办法了。因此,他们需要政府认证来保障权益,到时候扯皮打官司也能有依据。
于是荷兰政府就在凭证上盖章,这个凭证就合法了。政府当然不会免费赠送这个章,需要缴纳印花税。
这个想法非常受欢迎,一方面扩大税收,一方面增加民众信心。接下来,这种征税方式传到了世界各地。
1854年,奥地利政府开始征收印花税,并将征税方式改为粘贴印花税票,而不再盖章。
如今,印花税逐渐应用于各种经济交易中。比如,我们买房后拿到的房产证、买保险时签订的合同,以及办理经营许可证等等。
可以这么说,很多需要签署纸质文件的地方,就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
而股票交易则是印花税应用的重要领域之一。每次股票交易都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印花税,其中港股的征税方式相对更严格,无论买卖都需要缴纳。
如何减少印花税的负担?
首先不要钻空子,一旦被查实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我们应当合法合规的寻求减少印花税的方法。
1、对于一些大额的交易,我们可以考虑分期交易,避免一次性支付过多的印花税。还可以考虑采用其他的交易方式,例如转让股权、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等方式,以减少印花税的负担。
2、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印花税的负担。对于一些特定的领域或者特定的纳税人,zf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产业等。如果我们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3、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者税务师来规划我们的交易,以达到最优的税务效益。他们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相关的法规政策,制定最佳的交易方案,避免不必要的印花税支出。
最后,印花税是我们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合法合规的了解和规划,可以更好的优化我们的交易。
【第9篇】租赁印花税如何计算
众所皆知,印花税是我国征收的一个税种,近期收到一个网友提问关于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今天就跟找邦企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财产租赁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2.包括财产租赁合同在内的各类应税合同(凭证、书据等)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3.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起点为一元,即税额超过一角但不足一元的,按一元纳税.
4.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超过一元的,尾数四舍五入至角,即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
印花税
印花税怎么缴纳?
印花税总共有三种申报缴纳方式:
1、到税局申报印花税,并购买印花税票,然后将印花税票贴到合同或证照上并画销.
2、到税局申报印花税,缴款并得到税收缴款书.
3、通过地税局软件网上申报、银行划款、并生成电子缴款书.
当一份合同或证照的应纳印花税额超过500元时,应选择后两种申报缴纳方式.
当一份合同或证照的印花税额小于500元时,可选择上述3种申报缴纳方式的任意一种.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印花税在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是啥的回答了,除此之外还有关于印花税的缴纳方式说明,小编也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我们!
【第10篇】注册资金与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账务处理:
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之前是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1、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怎么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后,认缴但未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无需缴纳印花税,待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缴纳印花税。
2、税务机关对印花税进行核查时,纳税人应该怎么办?
印花税的检查,由税务机关执行,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税务人员查获违反条例法规的凭证,应按有关法规处理。如需将凭证带回的,应出具收据,交被检查人收执,纳税人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3、纳税凭证是国外货币的,怎么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4、哪些凭证免征印花税?
对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三)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自2023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5、同一种类纳税凭证需要频繁贴花的,该怎么缴纳印花税?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那如果我们公司注册资金是1000万
如何缴纳印花税?
有朋友咨询新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是1000万元,印花税怎么计算缴纳?今日就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要怎么处理吧!
情 况 1
公司若是属于认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0,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情 况 2
公司若是属于实缴的1000万元,由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需要按照万分之2.5缴纳印花税。
政 策 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的规定: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应该按照实收资本的金额计算印花税。
政 策 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因此,应该按照实收资本的金额计算印花税。
【第11篇】融资租赁什么缴纳印花税
导读: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那么各合同印花税都有哪些规定,又是如何计算?其征税范围又有哪些呢?
问:对技术开发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有何规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四条规定:“对各类技术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为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但对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对于技术转让合同印花税的适用税目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一条规定:“技术转让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为这些不同类型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凭证,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目、税率。其中,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所书立的合同,适用‘技术合同’税目;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书据,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
问: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计算?
答:购销合同是很多企业都会涉及到的经济合同,签订了购销合同就需要考虑印花税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完成纳税义务。对于购销合同,是按照购销金额乘以印花税率万分之三计算,按月申报缴纳。
各地制定的征收办法一般是按照当月(采购金额+销售金额)*比例*0.03%计算的,但是这个比例各地不同。具体还要咨询当地的税务局。
问:技术服务合同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三条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问:技术咨询合同的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34号)第二条规定:“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有关项目包括:1.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2.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3.其他专业项目。对属于这些内容的合同,均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的规定计税贴花。
至于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问:对融资租赁合同如何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第一条规定:“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第12篇】印花税按什么时间申报
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有些朋友对印花税的按次申报流程还是不太明白,特别是零申报。
之前就有一个朋友遇到过这个问题,征期内没有发生应税业务,申报时金额又不能为零,折腾了好久。
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就把印花税一键零申报的流程整理一份吧,希望能给需要的朋友们做个参考。
首先:进入电子税务局 —— 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综合申报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然后:进行税源采集 —— 新增采集信息 —— 一键零申报
最后:不要看到一键零申报就以为完成了哈,还要点击下一步并进行申报后才算完成整个申报哦。具体操作“下一步” —— “申报”。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哦:
按次申报的印花税,要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再次强调一下:是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不是季度终了之日哈,小心因申报不及时而产生滞纳金哦。)
按季申报的印花税,要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虽然本季度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但是也要在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之内,进行零申报。
感谢您的耐心阅读,愿我的分享能带给您些许帮助。
【第13篇】印花税申报怎么删除
来源:北京税务
01
问:跨区税源登记中之前登记的项目地址如何删除?
答:您好,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进入后点击“02 查询经营项目地址及税率”,在需要删除的项目地址后方操作下方点击【删除】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跨区税源登记。
三、【跨区税源登记】进入后点击“02 查询经营项目地址及税率”。
四、在需要删除的项目地址后方操作下方点击【删除】即可。
02
问:本月申报的印花税存在错误,如何作废申报?
答:您好,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模块,可以查询、打印、更正、作废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印花税。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四、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页面,可以查询、打印、更正、作废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印花税。
03
问:请问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完印花税后,到哪里进行缴款呢?
答:您好,印花税申报成功后,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选择您需要的缴款方式缴纳印花税。如果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元以下(包括1元),税费缴纳模块不会产生应征信息,无需缴纳。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选择您需要的缴款方式缴纳印花税。如果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元以下(包括1元),税费缴纳模块不会产生应征信息,无需缴纳。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北京税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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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11日
【第14篇】营业账簿印花税新规定
营业账簿印花税知识点汇总
日期:2022.7.12 税乎网整理
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第十一条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注意:这里仅针对增加的部分应该补缴,并且是按年进行比较。但如果发生减少,并无退税的规定。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明确营业账簿,其税率为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23年7月1日起失效。
也就是说,财税〔2018〕50号的相关优惠政策是平移到印花税法中进行了规定。
依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目前各省对符合上述条件纳税人的印花税减免都是50%,也就是说,符合10号公告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账簿印花税减免后税负为万分之一点二五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实行按年计征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等部分税种纳税期限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 2023年第2号)规定,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缴纳
目前所见的地方文件针对营业账簿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时间规定都一样。
下面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科目 4002 资本公积的说明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等,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二)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贷记有关资产科目或借记有关负债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为借方差额的,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涉及的资本公积,比照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三)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还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
在行权日,应按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按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五)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六)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还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该项金融资产的剩余期限内,在资产负债表日,按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摊销金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应在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七)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收购本公司股票方式减资的,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科目;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低于面值总额的,应按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所注销的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库存股”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股本溢价)。
(八)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有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资本公积);属于无效套期的,借记或贷记有关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资本公积。
【第15篇】多少以上的印花税不许贴花
误区一:
所有的合同都要贴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也就是说,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凭证,无需贴花。比如招聘合同、审计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等。
误区二:
没有履行的合同就不要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规定贴花。
误区三:
合同签订时无法确定金额不需要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25号),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误区四:
未签定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进一步明确,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可见,只要具有合同性质的购销往来凭证,要素虽不完全但明确了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就应按规定贴花。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第一条关于应税凭证确定,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规定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误区五:
实收资本需要年年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的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因此,公司每年更换资金账簿时,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有增加,则增加额贴花;如果没有增加,则不需要缴纳该年度资金账簿的印花税,也不需按5元定额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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