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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2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

【第1篇】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

毕业院校汇总

吉林财经大学35吉林工商学院19长春大学17北华大学16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14吉林警察学院14长春工业大学13吉林师范大学12长春财经学院10白城师范学院9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8长春理工大学8通化师范学院7吉林化工学院6吉林农业大学6山东工商学院6延边大学6长春师范大学6大连民族大学5吉林建筑大学5东北电力大学4黑龙江东方学院4吉林大学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4长春工程学院4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4东北石油大学3哈尔滨理工大学3黑龙江工程学院3吉林外国语大学3佳木斯大学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3内蒙古财经大学3云南财经大学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3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3长春光华学院3长春科技学院3北方民族大学2大庆师范学院2东北农业大学2哈尔滨金融学院2哈尔滨商业大学2哈尔滨学院2河北金融学院2河南工业大学2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辽宁财贸学院2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南阳理工学院2齐齐哈尔大学2山东师范大学2西北民族大学2湘潭大学2燕山大学2长春建筑学院2

【第2篇】四川省国家税务

电子税务局变更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手机号码咋操作?看这篇就懂了!

操作流程:

(以四川地区为例,各地差不多)

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

也可直接在搜索栏输入“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步骤:变更税务登记填写

1、查看《变更登记清册》,选择变更登记内容。

《变更登记清册》

1、生产经营地邮政编码

2、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

3、从业人数

4、单位性质

5、网站网址

6、财务负责人姓名

7、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种类

8、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9、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10、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11、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12、办税人姓名

13、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

14、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

15、办税人固定电话

16、办税人移动电话

17、办税人电子邮箱

18、税务代理人纳税人识别号

19、税务代理人名称

20、税务代理人联系电话

21、税务代理人电子邮箱

22、总分机构类型

23、总机构

24、分支机构

备注:

只有以上24个项目可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变更,其他项目变更请先至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工商登记后再到大厅进行变更。

2、填写变更登记内容

变更办税人员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号码时需要变更后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填写好内容后点击下一步,最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点击确定后会自动带出变更人员的相关变更项目。

变更电话号码需短信验证。

3、变更登记后请及时进行实名采集

变更登记提交后可在办结事项查看办结状态,当显示办结,即为变更成功。变更成功后请及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采集后才能正常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选择网上采集或者到大厅进行实名采集。

网上变更税务登记常见问题

q1: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选择变更登记,提示无权限办理?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应选择法人的身份登录。

q2:办税人员或者财务负责人电话变更时提示变更的电话已被多个人员(身份证号)登记,不能在网上变更?

答:当电话号码被多个身份证号码使用时不能在网上直接进行变更,需到大厅核实后进行变更登记。

q3:变更登记项目里找不到法人变更信息?

答:网上变更登记只有24个项目,法人的相关信息变更需先在工商进行变更,再到大厅进行变更登记。

q4:网上变更办税人员后,登录电子税务局人员办税人员信息没有变化?

答:当重新登录电子税务局时,办税人员或者财务负责人无变化说明变更失败,可以非正常办结事项中查看失败原因,重新填写正确的变更信息后即可。

q5:购票员不能在网上进行变更?

答:购票人员的增加或者变更需到大厅进行办理。

来源:四川税务、广安税务;秀财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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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

在生活中,常常会发现各种各样的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想要投诉或者咨询。如:购买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买到假冒商品、发现环境问题、医疗卫生问题、遇到劳动纠纷、法律问题、金融消费问题、快递服务问题等等,如果此类问题应该怎样直接有效地投诉、维权?今天的文章把几个全国常用投诉举报电话整理了一下,供大家需要时使用。

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12315是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当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1、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2、当消费过程中,权益受到侵害时;

3、当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

4、当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

纳税服务热线:12366

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于专为全国税务系统核配的,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热线号码。当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拨打举报电话:

1、国税系统税收政策、征管程序等涉税业务的咨询。

2、国税管辖范围的纳税人基本信息等涉税查询。

3、国税管辖范围的一般税收违法举报(包括发票违法举报、税务登记违法举报等)。

4、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5、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质效不满意而进行的投诉。

6、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侵害其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投诉。

7、对国税机关在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服务质效等方面提出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

12333服务受理范围包括: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收入分配、人才工作、公务员管理、军转安置、引进智力等8方面工作,提供人事人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咨询和各类信息查询以及零就业家庭投诉、用工投诉等服务

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12369

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局或“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12313

12313,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受理全国烟草专卖品市场监管举报的专用号码。 “12313”举报电话定位于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方面的公益服务,主要功能是接受公众有关违法生产经营烟草专卖品的举报,答复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市民若发现有违法贩卖烟草制品等问题的,请及时拨打“12313”烟草投诉热线,维护合法权益。

全国纪检监察举报:12388

12388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全国法律服务热线:12348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

公共卫生服务电话:1232012320属于卫生行业政府公益热线,是卫生系统与社会和公众沟通的一条通道,是社会公众举报投诉公共卫生相关问题的一个平台。12320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违反卫生法律法规案件的举报;受理公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投诉;受理公众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供中国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保健方面的咨询服务.

金融投诉电话:12363

12363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投诉电话,是为全国性金融消费和投诉的质询服务专用的号码。12363投诉范围包括人民银行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比如说支付结算、征信等,另外就是涉及跨市场、跨行业类交叉性金融产品的投诉,以及影响辖区范围金融稳定的投诉。

司法服务热线:12368

“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可以联系法官、查询案件、诉讼咨询,并可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信访投诉等。

国家邮政业申诉服务电话:12305

12305,是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客服号码。根据《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消费者对邮政业服务质量问题,应首先向邮政业经营者进行投诉。对企业处理结果不满意或在规定的时限内企业未予答复的,可通过“12305”特服电话向当地邮政管理局或国家邮政局提出申诉。也可进行网上申诉。

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电话:12321

12321 接收社会各界关于网络不良与 垃圾信息的举报,受理范围:

1、利用互联网网站、论坛、电子邮件、即时消息、博客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

2、利用短信、彩信、彩铃、wap、ivr、手机游戏(含小灵通)等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

3、利用电话、传真等传播、借助其他信息通信网络或者电信业务传播、发送的不良与垃圾信息。

温律说法:

以上几种常用的投诉举报电话给大家整理如上,如果遇到需要举报、投诉的情况,可以请根据所遭遇选择性举报投诉。以上就是今天的文章,记得收藏一下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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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霏霏律师:

重庆立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中共党员,重庆市律师协会第三届团代表。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

主要业绩:

为重庆晨报/上游新闻提供律师解读,受聘上游新闻帮帮频道特约律师。为重庆科技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供稿。为重庆市渝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建工威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第4篇】山东国家税务网上平台

本报记者 叶晨雯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的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聊城市自然资源部门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模式,推行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便民利民举措,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已启用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章)功能,实现远程身份核验,不动产登记办理从“一次跑”跨入“零次跑”。

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异地通办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办理相关业务。受访者供图

过户业务协同办理

“之前,群众办理二手房不动产权证过户后需要再到各水电气热供应机构重复提供各种材料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现在在我们中心,可通过网络进行协同办理,非常方便!”12月16日,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周丽娜说。

11月1日,家住都市新村的市民董丽娟前来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工作人员了解到,她想在办理完过户登记后立即办理水电气热过户。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随即启用网上协同办理共享平台,通过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与水电气热网上数据共享,顺利为董丽娟办理完过户登记,实现全市首个“不动产+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

不动产与水电气热过户网上协同办理的实现是数据共享的又一次有效实践,也是“放管服”改革的又一个创新应用。市民在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时,将水电气热账户信息录入不动产登记系统,而后依托共享交换平台,将不动产过户数据推送至水电气热企业,市民在办理完不动产转移登记后,无需再携带材料到水电气热窗口进行现场排队过户,变“多头申请”为“一次申请”,实现“协同联办”“当日办结”,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提升了群众办事体验。

除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热过户协同办理之外,我市还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税务联动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协同办理,解决了申请人“多头跑”的问题。下一步,我市还将深化数据共享,推动不动产登记与公积金贷款业务联办、地籍图公开查询、扩展网上业务类型和电子证照应用等功能,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为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便利。

新房登记跨国办理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了业务自主办理专区,推进业务网上办。受访者供图

“今年9月,我们顺利办结了一项‘跨国视频委托’不动产登记业务,自此茌平区不动产成为全市首个跨国办理新房登记的地区。”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蔺康说。

今年9月1日,茌平人杨坤因身在英国无法到场办理新房登记业务,委托其朋友到服务中心咨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随即开启“一网通办”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功能,由其朋友将二维码发送给杨坤,通过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识别成功后进行电子签名,顺利办理完新房登记业务并委托其朋友代领了不动产权证书。

这是该中心8月4日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跨国视频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后,又一个首个,那就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利用人脸识别和电子签章技术实现跨国办理新房登记。

2023年该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网通办”电子签章,新房登记业务可以线上自主申请使用电子签章、签名,权利人无论身处何地都可借用网络一键扫码、随时办理。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签名,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登记业务。

当前,对于不动产登记业务,全市形成统一的受理平台,打通了数据通道,实现全市部分业务异地办理。目前,已实现了不动产登记市域办、跨省办、跨境办。

“一证办证”零材料办理

“今年8月,我们完成了我市不动产登记‘一证办证’首例业务。”12月16日,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副主任宋妮娜说。

8月18日,市民杜凤华顺利完成了其在冠县滨湖壹号小区的商品房产权登记。与以往不同的是,她并未到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也没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申请材料,仅携带一张个人身份证,约15分钟,就在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站完成了全部登记流程,成为我市不动产登记“一证办证”完成的首例业务。

不动产登记涉及不动产、税务、住建、公安、民政等多个部门,群众办理等待时间长,费时费力。对此,冠县对不动产登记进行流程再造,创新推出“一证办证”,组织相关部门梳理“一证办证”事项,对接山东省政务服务平台、税务“金三”系统、大数据共享平台、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平台。群众仅需携带身份证,就近到便民服务站或不动产登记大厅进行申请即可。经过人脸识别、缴纳税费等程序后,余下的工作就由后台工作人员来完成,15分钟就可全部办理完毕,节省材料95%,办理时限压缩78%,以往让群众“来回跑”变成了“一站式”办结。

冠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还设置了母婴室、政策咨询室、法律问询室,全面公开服务内容、受理条件、税费标准,让群众一目了然、心中有数;还增设了24小时“不打烊”专区,群众可以通过自助设备打印不动产证书,随到随打。如果群众在外地不方便拿证,还有免费邮递业务,送证上门。一系列改革措施,彻底打通了不动产登记服务距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办事更省时、更省心、更省力。

依托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和受理平台,聊城市探索实行“一网办理”(市民足不出户即可在线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业务)、“一证申请”(市民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即可办理相关业务)、“一窗受理”(协同交易、税务部门依法依规梳理、归并各项业务办事清单,严防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材料纳入收件范围,确保办事群众只需到一个窗口,就可完成不动产登记、税务缴纳等工作)、“零次见面”(申请人通过平台提出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传输申请材料后,利用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认证技术核验申请人身份,待网上申请通过后,申请人扫码缴纳相关税费,选择证书邮寄到家,全程不需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两种选择”(在登记完成后,申请人可自愿选择不动产登记证书邮寄到家或到现场领取两种方式)的“3102”服务模式,让身在市外、省外、境外的群众通过线上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让群众从“多次跑”“多头跑”迈入了“一次跑”“零次跑”。

【第5篇】国家税务局税务政策咨询

一、常见咨询分类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税务咨询属于律师咨询业务之一,而咨询如何收费,市场上分成了以下几类:

免费咨询(政府提供):免费税务咨询多数是自然人的纳税需求和企业简单税务事项,此类问题税务局会在12366官网搜集整理并定期发布,网站上的指导性答复足以解答咨询者的疑问,但答复的结果都是标注仅供参考,并不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

免费咨询+收费代理:此类问题的难度较第一类有所上升,咨询者往往辗转多处问询,答复者仅提供前端简要咨询,且不给咨询者提供任何免费法律文件,后续税务诉讼、出具文书等都是收费的。

收费咨询:多为疑难、复杂、专项的企业税务难题,企业愿意为此支付高额咨询费以取得解决方案,此类税务咨询要求解答者专业化程度高、行业经验丰富、答复能够合法落地,相比前两种咨询难度和耗时都增加了数十倍。

免费的咨询看起来便宜,其实代价昂贵,免费咨询不对咨询结果负责,咨询者参考答复施行后可能造成巨大税务风险,实际要承担高昂代价。企业端的税务咨询,小到一项具体的经济事务如何纳税、大到一家公司如何进行税务合规、再到公司并购重组事项如何进行税筹,问题的专业性更高,答复的要求更挑专业、更耗时间、更易见价值,数万元的咨询费对比几百上千万的节税额,咨询费其实很便宜。

二、税务咨询解答人员素质要求

律师身份:提供税务咨询的税务律师,首先是一名执业律师,有别于传统的税务师,税务律师能为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合法的解答,且能够为企业涉税提供咨询、争议解决、诉讼、辩护等全流程服务,鉴别律师能否提供涉税专业服务能力的首要因素应是其通过税务师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考试、财税法专业硕士考试等,否则没有经过系统财税法学习提供的咨询很容易对税法政策出现误读导致税务风险。

专业资质:税务律师应是考取了税务师资格证或者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士,或者具备5-10年的税务从业经验,无论是通过考试取得专业资质还是通过实践积累服务能力,超过10000个小时的投入是基础保障,税务复杂属性注定短时间的涉税学习无法达到专业要求。

实践案例:税务律师除了具备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的双重资格外,成功为众多企业提供咨询、税务筹划、并购重组方案设计的案例也是咨询服务的重要保障。

三、收费咨询常规流程

1、简单问题描述

咨询者需要简要描述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期望获得的回答范围,以限定解答者对此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

2、提供与问题相关的资料

税法领域的复杂性与数不胜数的税收政策文件分不开,而一项事务想要获得精准的解答离不开与问题相关资料的提供,离开基础材料而提供的解答不仅准确性存疑,甚至有可能完全不具备参考和使用价值。

3、视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对咨询事项所需的专业性资料视情况需要到企业或相关部门调查核实,以便获取准确的需求和提供具备可操作性的答复意见。

4、税务团队耗时分析、搜集、整理、解答问题

针对简要描述的问题和资料的提供,解答者将初步与咨询者交谈获悉解答该项咨询的目的要求、时限要求、解答形式要求等,以便解答团队基于此展开针对性回复。

5、解答形式包括书面答复、ppt演示、形成专项课程讲课、面对面解释答疑等方式

解答一项税务咨询的过程伴随着解答团队内部对问题的初步分析、查找税收政策的支持、匹配税务实践案例、出具初步解答方案、内部讨论完善、最终成稿后按咨询者所需格式交付解答成果。

四、高价值咨询其实很便宜

3个小时的税务咨询解答背后汇聚的是解答团队数十个小时(平均20-32小时)的研讨成果,咨询费即便达到1.2万/小时,相比常年税务顾问每年10万以上的收费以及专项税务顾问按节税额10%-20%的收费,税务咨询的小时费率甚至是廉价的,咨询成果能够给企业立竿见影地带来数百万的节税额,还能化解税务风险、实现税务合规、精准适用税收政策,无论怎么对比,税务咨询的收费其实很便宜。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免费税务咨询不仅无法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因为缺乏针对性而引发更大风险,付费税务咨询能够产生的收益往往是咨询费的几十上百倍,税务咨询的高收费其实并不贵!

【第6篇】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什么用

版权声明:以下内容由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会计网老师,转载请务必留言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来源,违者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谢谢!

1、商业医疗保险都可以个税前扣除200元/月吗?

只要有税优识别码的商业险才可以抵扣个税。“税优识别码”将由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按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原则确定后下发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纳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据。

因此,今后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支出时,均需提供“税优识别码”。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但未获得“税优识别码”,以及购买其他保险产品的,将不能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2、北京的小规模公司,印花税是月报还是季报?还有,如果本月有印花税,并且在税务局都交了印花税,还用网上申报吗?

按月度还是季度申报具体是看税局给企业核定的,这个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上看到。如果核定的是月报,已经缴纳的仍然要按月报按期申报,已经缴纳的可以扣除。

3、餐饮定额发票还能用吗?有哪些相关细则?

饮定额发票不可以使用了,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自2023年7月1号起不能再用。

4、公司租赁营业场所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通常是出租房缴纳房产税,按从租计征来计税。

5、企业销售商品时以现金支票代垫运费2000元,该代垫运费已随货款办理好托收手续,分录怎么写?

运费发票开具给采购方且转交采购方、收取代垫运费的:

借:应收账款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6、一般纳税人16%改为小规模纳税人(3%)需要什么手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变为小规模纳税人,库存商品是否一定为零才行?

一般纳税人变更小规模不必要去库存商品是0的情况,带上营业执照副本跟公章去税局,按税局要求填写相应表格申请。

7、刚从单位离职了,新单位有三个月实习期,这个期间的保险是不是要自己补交?

试用期也是要为职工要缴纳社保的。

8、如果通讯费报销,发票的抬头是员工个人呢?需要缴纳个税和税前扣除吗?

如果不是公司抬头的发票,需要计入工资里面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有不正确之处欢迎大家讨论 请提出指正。

学习要坚持才有用:

【第7篇】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此次公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共设置26个职位,计划遴选公务员40人。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查阅《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名前请详细了解税务总局公开遴选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栏、“备注”栏所明确的有关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职位表中“考生咨询电话”栏对应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二、报考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填报说明》要求,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清晰、有效上传《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个人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要准确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信息,其中,职位要求的学历须为报考人员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并且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11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二)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填起,并注明时间、院系、全日制或者在职学习、学历学位。例如:2023年9月—2023年7月,某大学法学系,全日制学习,本科,法学学士。上述信息均以报考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三)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其中,机关工作经历应填写到处(科)室。借调工作经历以及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应注明。例如: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一级科员;

2023年8月至今,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四级主任科员。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某局某处,借调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在“年度考核情况”栏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等次,主要包括3种情况:优秀、称职和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五)报考人员须在“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请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注明。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六)报考人员须在“本人承诺”栏,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因信息不实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报考人员本人手写并填写落款日期。报考人员未签名承诺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七)“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指定位置盖章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落款日期。公章图案应工整清晰,联系人及电话须真实有效。未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信息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八)遴选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其他”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及时接收遴选机关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考时符合资格条件,报考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关于报考专业,作如下说明:

(一)专业类别目录表(见附件)根据税务机关实际岗位需求编制,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个别相近专业拟尝试报考的,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在“其他”栏内完整填报所有学科名称及成绩,由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遴选岗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例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均可报考。例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附件:专业类别目录表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专业类别目录表

序号

专业类别

目录表包含专业

1

哲学类

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

2

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3

财政学类

财政学,税收学,税务,国际税收

4

金融学类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

5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发展合作

6

法学类

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

7

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注:该专业名称为“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8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

9

民族学类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1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1

公安学类

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铁路警务

12

教育学类

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卫生教育,认知科学与技术,劳动教育

13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对外汉语,中国学,文秘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14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会展,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媒体创意,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新闻学

15

历史学类

历史学,考古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

16

数学类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17

物理学类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量子信息科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

18

化学类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19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0

海洋科学类

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军事海洋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

21

地球物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行星科学

22

地质学类

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23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24

心理学类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科学,犯罪心理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计量心理学,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学校心理学,健康心理学

25

统计学类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6

力学类

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

27

机械类

机械,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兵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28

仪器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

29

材料类

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稀土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30

能源动力类

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核能工程,航空发动机工程,燃气轮机工程,航天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能源服务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

31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气技术教育,电机电器智能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工程,电缆工程,能源互联网工程,智慧能源工程

32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真空电子技术,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微电子制造工程,微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物理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学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海洋信息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柔性电子学,智能测控工程

33

自动化类

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邮政工程,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控制工程,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34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科技防卫,物联网工程,传感网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电影制作,保密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区块链工程,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35

土木类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土木水利,农田水土工程,人工环境工程,城市水系统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36

水利类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

37

测绘类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38

化工与制药类

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精细化工

39

地质类

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

40

矿业类

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资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智能采矿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

41

纺织类

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丝绸设计与工程

42

轻工类

轻化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43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邮轮工程与管理,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航空交通运输,管道交通运输,智慧交通,智能运输工程

44

海洋工程类

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海洋机器人,智慧海洋技术

45

航空航天类

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

46

农业工程类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机装备工程

47

林业工程类

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木结构建筑与材料

4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地球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

49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临床工程技术,康复工程,生物与医药

50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食品工艺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用菌科学与工程,白酒酿造工程,食品工程,发酵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

51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

52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

53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轻工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合成生物学,生物技术与工程

54

植物动物生产类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烟草,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智慧农业,菌物科学与工程,农药化肥,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农业,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生物育种科学,饲料工程,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

55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科学与技术,湿地保护与恢复

56

动物医学类

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

57

林学草学水产类

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士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业,风景园林,智慧林业,水产,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捕捞学,渔业资源

58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系统理论,系统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科学,邮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审计,计算金融,应急管理

59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食品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零售业管理,创业管理,海关稽查

60

财会审计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

61

农业经济管理类

农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营管理教育,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62

公共管理类

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海警后勤管理,医疗产品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外安全管理,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慈善管理

63

社会保障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64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图书情报

65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66

工业工程类

工业工程,总图设计与工业运输,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产品质量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

67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

68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69

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表演,戏剧学,电影学,影视学,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媒体创意,戏剧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曲艺,音乐剧

70

设计学类

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数字游戏设计,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设计艺术学,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71

英语相关专业

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翻译”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语言学”专业]

72

其他外语语种

[参照英语]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8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

各位纳税人、缴费人

注意了!注意了!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

优化纳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税务局

决定对办公地址进行搬迁

具体搬到哪儿去

一、2023年11月18日起,局机关办公地点迁至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24楼(地铁:天府公园地铁站d1出口向东300米;公交:地铁天府公园站向东300米;停车请至负三楼专用停车场),联系电话028-63900324

二、2023年11月18日起,派出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原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海昌极地海洋世界附近),迁至成都市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24楼(交通方式同上),联系电话028-63900602

三、派出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不变。

看完了记得转给同行

别跑错地方了

来源:天府税务

编辑:刘锐

【第9篇】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软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紧扣“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先后深入到白城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白城市巡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车辆购置税网上办理业务宣传活动。

活动中,第二税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4s店分别发放了《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指引》和《吉林移动办税系统app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操作指引》宣传资料,详细介绍了在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客户端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具体操作流程,解答了4s店工作人员遇到的实际操作问题,方便他们为购车人进行操作指导。

据了解,此次活动在实践中总结了便民利民的措施方法,进一步了解了纳税人的需求,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记者 姜宁 报道)

【第10篇】海南省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2〕4号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7号)第二条所指生产设备,增列旋转木马、秋千及其他游乐场娱乐设备等文体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设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商品分类,包括:旋转木马、秋千和旋转平台,过山车,水上乘骑游乐设施,水上乐园娱乐设备等8项商品。具体范围见附件。

二、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进口财关税〔2021〕7号文件和上述第一条规定范围内的自用生产设备,按照财关税〔2021〕7号文件规定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三、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增列自用生产设备清单(点击文末链接可下载附件)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3年02月11日

【第11篇】湖北国家税务发票查询

01

问: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分包方开具的免税普票,还能进行分包款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款规定:“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内容:“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即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可以扣除分包款;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建筑企业只在预交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实际计算缴纳税款时不能直接扣除分包款,而是根据分包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票认证,计入进项税额,实现税额抵扣,而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对应的分包款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可以进行分包款扣除。

02

问:用于研发测试的车辆,待研发结束之后对外销售了,想问一下就是制造这个车辆时产生的这个费用能否计入研发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03

问: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一、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

四、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发布前企业在2023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五、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04

问:从单位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年平均还是月平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在哪里查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年平均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咨询当地统计部门。

05

问:其它草地属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答:根据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1号第二十二条:“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其他草地如果是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属证明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如您还有其他税费需求或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了解或咨询:

【第12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

我公司制定了员工交通补贴办法,以货币方式每月随工资一起发放。请问如何进行会计核算?企业所得税能否税前扣除?交通补贴是属于“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费”?

会计处理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一条企业福利性补贴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结论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以货币方式固定与工资薪金一并发放的交通补贴,在会计和税务处理时,均应当作为工资薪金处理。

来源:每日税讯、中国税务报 | 综合编辑

作者:孙慧敏

责任编辑:李星红、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13篇】四川省国家税务总局

1月10日上午,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首批进面名单已公布,原计划招录3.1万人,最终全国共有91045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比去年国考多了2.1万人。另外,部分职位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需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共计7995人。

注:历年国考招录人数、进面人数

2022国考工作地点在四川的职位,共招录1237人,超过3800多人进入面试,其中招录大户“四川省税务局”进面人数就有3006人。

四川省税务局最低面试分数分析:

1、2022国考

四川省税务局招录1000人,3006人进面。

最低值:91.3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营山县税务局(南充)一级行政执法员(四)

最高值:138.7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成华区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三)

2、2021国考

四川省税务局招录700人,2088人进面。

最低值:91.5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沐川县税务局(乐山)一级行政执法员(四)

最高值:141.9分,来自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税务局-一级行政执法员(四)

不在首批面试名单上?你还可“捡漏”

据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消息,2022国考共有1855个职位,需面向社会公开调剂7995人,其中:四川需调剂172人,涉及职位55个。

未入围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可于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8:00期间登录“专题网站”填报申请调剂的相关信息,1月17日之后查询调剂结果。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如:学历、专业等对口;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国考调剂名单:

【第14篇】国家税务总局七宗罪

一宗罪:通过离岸家族信托,向海外转移大量资产

自2023年开业以来,4位创始人为了合理规避国内外汇管制,同时保证资产传承,隔离债务和法律风险,先后成立了香港过渡中间企业,凡普金融开曼总公司(创始人占80%股份)和开曼家族信托,通过信托控制总公司,总公司控制香港公司,再由香港公司间接控制国内企业等一系列股权搭建,将原本的所有凡普系旗下所有的中国公司全部包装转换受凡普金融开曼控制或者间接控制的外资公司。

自2023年凡普金科港股上市申请提交失败以来,更是处心积虑进行股权架构改建,将资金端企业(包括爱钱进)剥离出来,独自留在中国,而旗下的其他企业通过重组区分为投资管理线路清晰的企业集团,并依法全部挂钩海外。

通过离岸家族信托控制的好处在于:

1 离岸家族信托,可以规避外汇管制,有更为宽松的法律和税收环境,钱可以落袋为安

2 将财产的所有权和受益权分离,隔离债务风险,避免父债子偿或者夫债妻还

3 逃避国内的监管,做到国际避税

截止2023年1月停标以来,爱钱进累计撮合交易总额为2315亿元,按照凡普集团每一单出借除了利息外,假定还要加收平均30%的手续费计算下来,6年以来,管理费收入695亿,扣除各类成本,假定现金贷平台平均净利润率为35%(现实中可能更高),推测可能有243亿人民币资金流向海外,而其中的80%,推测大约194亿资金流入了四位创始人的在开曼的家族信托基金中,具体数据需要经侦查验。

这种股权和信托的混合搭建,达到了一举多得的目的,可以精准地隔离财产,防止诉讼,规避外汇管制,同时将国内赚取的违法收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转移境外,对于中国的p2p平台,乃至其他的从事个人消费金融行业的助贷,小贷公司而言,都是首创,也为中国在放松金融业外资准入政策的同时如何防范企业利用外资身份,隐匿逃避追责,向海外转移资产提出了课题,拉响了警报!

二宗罪:获取营业牌照时强调中国法人身份,规避外资增值电信业50%准入要求

凡普系信托合约安排可见凡普系的国内企业基本都是受信托合约安排下的外商直接或者间接投资的企业,而中国对于外资增值电信服务业有准入要求,外资占比不得超过50%,明显股东知道此事但依然向所有人隐瞒了此事,并且竭尽所能把自己包装成中国企业。

三宗罪:税法上逃避中国居民企业认定,未就全球收入缴纳中国所得税

在税法和国际反避税条约中,对于实际管理机构的认定可以直接用来判断居民企业身份,从而反国际避税。

实际管理机构的认定的法律条款

2023年《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该条约参与国家68个,中国为其中之一,简称《国际反避税公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居民企业的定义均为: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纵观爱钱进乃至凡普系,80%收入来源于境内,所有创始人皆为中国公民且在中国经常居住参与经营,市场营销大部分活动全在中国境内

一旦被认定为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那么就算包着外资的皮,也依然属于中国居民企业,需要就全球收入缴纳25%的居民企业所得税。

四宗罪:高利贷,砍头息计入出借本金,不公允服务费分配转移大量高利贷手续费去往海外

1 合同本身的高利贷(2023年以前部分合同)问题:借款人在任买或者钱站网站上申请借款35000 ,为期3年,对应的凡普系关联企业任买科技(会牛科技),凡普金科(凡普互金)等公司进行风控审核,随后爱钱进在互金平台上发出标的,此时的标的本金增加为37800,其中加上了砍头息(服务费)2800,借款人实际到账35000,随后借款人还款的每期利率除了需要按照37800*10.3% 计算的合同利息1225.02支付外,还需要加上每期616.68,共36期的服务费,这样综合计算下来,借款人的实际利率为59%,过了法定红线。

2 服务费在各关联公司间分配的问题:从上述可见,作为吸引资金的爱钱进,所占的服务费比率确是最少的,90%的出借管理费流向了凡普上海,凡普金科等企业,同比人人贷和宜人贷等头部平台,吸引的出借人资金最多,而收取的服务费最少。大量的服务费通过这种不公允的安排,通过各类关联企业流出海外,流入了创始人信托基金的腰包

3 2023年之后,爱钱进修正了高利贷合同问题,在出借人合同中删除砍头息部分的描述,用《服务协议》一笔带过使之更为隐蔽,而服务协议在出借人端完全看不到,本质上属于故意制造阴阳合同欺瞒出借人

如下列合同描述:

第三条 还款事项

3.1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以及《服务协议》所约定的日期及金额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 支付相关费用。若出现逾期或提前还款的,乙方应依照本协议及《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3.2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自每期还款日起,有权委托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直接从乙方还款 账户(指乙方签署的《委托划扣授权书》中约定的用于还款的乙方银行账户)划转相应金额用于 向甲方还款、支付《服务协议》约定的相关费用。

3.3 如因乙方还款账户金额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支付费用或者乙方还款账户状态不正常等乙方 原因导致未能按照本协议及《服务协议》的约定有效完成还款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丙方和丁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从黑猫投诉中随便找一条,就可以看到砍头息已经从2023年的8%提高到了至少25%,同时上述的服务协议在借款人名为《信用咨询和管理服务协议》

且2023年之后的合同包括之前的大部分合同,爱钱进作为居间方竟然管理费分文不收。简直是开办了一家慈善企业。从我的650个底标统计结果来看,爱钱进服务费比率仅0.37%

五宗罪:“老友计划”

老友计划名词解释:当借款人无力偿还第一笔借款 并且逾期超过30天的情况下,借款人授权服务方(通常为会牛,凡普金科)为借款人在大眼象商城购买(老友计划升级保全服务),产生一个新的消费订单以及一系列配套的二次扣除服务费协议。期限24个月~48个月不等,利率14%。

这时候借款人往往发现,自己账户里的钱一下子多了,可转瞬间又被划走了,划去哪里了?老友计划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的同意监管银行将消费金额代为划款到凡普上海(也就是现在的上海榕树)账户中。”

爱钱进的老友计划实质上就是展期合同,且没有得到原合同出借人和承接展期合同的出借人的同意,造成了大量的逃废债!

六宗罪:数据造假

1 代偿金额造假

人人贷成立9年,爱钱进成立6年,同比人人贷的撮合交易1093亿,爱钱进累计撮合交易量为2315亿,为人人贷的1.3倍,但是横向比较代偿金额,人人贷代偿仅为15亿,爱钱进代偿123亿,整整高出了7倍,涉嫌数据造假

2 银行监管造假

银行监管可以这么随意的吗?一会儿快钱买保险,一会儿小富商城,老友计划下借款人还直接划转凡普上海,这么随意的监管模式下,征信后的资金流向如何接受大家的监督?为何不能在华夏银行监管账户下,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归集于一个账户下,清清楚楚地扣除你的每一笔服务费,非要绕地球一圈?

3 财务数据造假

资产负债表:表中异常膨胀到总资产1/4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审计报告居然完全没有半点说明,要知道其他应收和应付是最容易造假的地方

b 利润表:在平台业务萎缩的基础上,竟然还增加了1个亿的导流费,直接做空2023年利润,使之较2023年下降了四分之三。

七宗罪:央行征信强制要求下,砍头息25%没有上传征信,牺牲出借人本金

从上传征信的借款人合同中得知,借款人申请借款18000,凡普系服务费砍头息6480,实际出借合同本金24480,上传征信的数据为实际到账的18000,直接给出借人造成了6480*(1+14%*借款月份)的本金损失

而这25%砍头息部分,本应由凡普系吐出来,可贪婪成性的股东吃下去容易吐出来难,目前股东高管不仅不正面问题,反而上线了“三无产品商城”和“应急折让”继续收割。

这个“折让通道”是连受让人都不写明的债权商城,转手打折都在3折左右,一旦好奇点击,立即生产确权协议,无法撤回!完全复制了电信诈骗惯用的手段!

转自微博:@抬起头向着太阳的方向

【第15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怎么用? (附发票查验操作流程)

一、出台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7号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经过前期试点,系统运行平稳,税务总局决定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自2023年1月1日起,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平台首次登录平台,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二、特别提示

(一)打开浏览器

建议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的微软ie浏览器、50.1版本的火狐firefox浏览器、55.0版本的谷歌chrome浏览器。

(二)登录网址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三)安装根证书

根据提示安装好根证书,登录后就可以查询。

三、发票查验

在本查验平台中,可查验所有增值税发票,包括:(1)增值税专用发票;(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卷式发票);具体有关的查验说明详见网站的发票查验说明栏目。

四、发票查验说明

(一)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为,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如果是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二)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三)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四)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五)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特别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

五、操作步骤

(一)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二)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合计金额;

(三)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增值税普通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6.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说明: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停用,根据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规则,只能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故现在已无法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查询到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9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23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条外,其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15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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