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哪些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哪些费用可以税前全额扣除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哪些费用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现行有关文件,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
1. 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上述所称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
2.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上述所称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
3. 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上述所称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该法规的所得税前扣除政策。接受捐赠或办理捐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捐赠票据,并加盖接受捐赠或转赠单位的财务专用印章。税务机关据此对捐赠单位和个人进行税前扣除。
4. 向教育事业的捐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5. 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
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9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上述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性机构,是指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设立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该政策适用于在辽宁全省以及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通知》规定确定的试点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自各地区实施之日起执行。
② 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6. 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8号)进一步明确:
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及办事机构、编制经同级编制部门核定,由同级政府领导联系者为完全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捐赠给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捐赠者准予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由政府某部门代管或挂靠在政府某一部门的县级以上(含县级)红十字会为部分具有受赠者、转赠者资格的红十字会。这些红十字会及其“红十字事业”,只有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号召开展重大活动(以总会文件为准)时接受的捐赠和转赠,捐赠者方可享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除此之外,接受定向捐赠或转赠,必须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认可,捐赠者方可接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的优惠政策。
7. 通过指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财税﹝2006﹞66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8号)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个人捐赠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支出可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全额扣除。
【第2篇】加计扣除的费用有哪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历史已经有很久了,毕竟国家对于研发企业的发展还是很支持的。现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比例可以达到100%,即企业研发投入500万,可以在税前扣除1000万。
但是,具体哪些费用可以进入加计扣除的范围,也还是挺复杂的。下面虎虎就来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下这个知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具体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新产品设计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和委托研发费用。
1、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就是可以归集到加计扣除范围内的直接人工费用。例如,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和“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直接研发人员的劳务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企业向研发人员支付的股权激励费用,需要根据税前扣除当年研发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确定。
如果在企业税前扣除的当年,相关人员还在一线直接从事研发工作,可以直接归集在人员人工费用项目里面;如果相关研究人员,已经不再从事研发工作,股权激励的支出就不能归集到人员人工费用里面了,而是要填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里面的“其中:其他事项”行“人员人工费用”列当中。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的费用主要就是,企业在研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动力等费用。当然,企业为了达到研发目的,制造样品的费用也需要归集到这里面。
除此之外,企业研发活动使用仪器的维护、检验、维修等费用,也属于直接投入费用。
3、折旧费用
企业用于研发活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毕竟,企业的研发活动也是一项持续很长时间的经济活动,在这段时间内,固定资产的折旧,肯定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项目。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不仅需要固定资产,同样也需要专业软件,以及各种专利、非专利技术。这些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肯定需要进行归集。
5、新产品设计费等
在企业研发的过程中,需要根据新产品的特点,制定新的工艺规范、现场试验以及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这些活动花费的支出,也需要归集到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项目里面。
6、其他相关费用
对于企业的研发活动来说,除了直接费用以外,还有很多间接费用需要进行归集。比如说,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即可扣除的其他费用,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他相关费用”的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
7、委托研发费用
采用委托方式,支付的研发费用也是享受加计扣除的。需要注意的是,委托研发费用,只能按照实际支出的80%加计扣除。
参考资料:
《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3篇】向个人支付费用,企业负有哪些税法义务企业支付税法
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首先明确两点:
(一)税法范畴下,个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工商户之外)其他个人;本人所称“个人”,专指“其他个人”。
(二)对于公司经营来讲,个人又可分为员工和外部个人;本文乃是特指“外部个人”。那么,企业向外部其他个人支付费用,需要注意哪些税法方面的事情呢?
一、个人所得税义务
这儿涉及两个主要条款: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即原先税法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及加成征收计算方法)。
也就是说:
(一)如果单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向上述个人支付超过800元,则负有扣缴、申报两项义务;
(二)如果单次(月)支付未超过800元,固定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但仍应当如实进行申报。
二、印花税义务
如果企业与个人签订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之内的应税凭证,则应当依法申报缴纳印花税。
三、增值税及附加义务
按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四、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一)境内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
1、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注意:代开主体仍为个人;企业不能自行随意代开)。
2、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1):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注(2):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前提——支付对象是“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执行月度不超过10万元;未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执行单次(每日最多一次)不超过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二)境内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三)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 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五、留存备查“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
(一)合同协议
(二)支出依据(比如结算单、工作量清单等)
(三)付款凭证等 既包括收款收据及内部凭证等现金付款凭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类支付凭证等,也包括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支付凭证、账单等。
以上就是对于向个人支付费用,企业负有哪些税法义务的解释
【第4篇】企业哪些费用可以抵扣所得税
为了少交点税,很多企业都会找发票去抵扣企业所得税,那么你知道哪些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一般来说,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发票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费用发票,另一类的成本发票。
哪些成本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1. 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辅料、运费、生产用的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安装调试费、后期维护费、燃料等发票。
2. 商贸企业:购进的商品发票。
3. 服务行业:其他服务机构开出的服务费、劳务费发票。
哪些费用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1. 招待费:餐费发票、住宿费发票、购买礼品的发票。
2. 办公费:快递费、电话费、物业费、水电费、宽带费、电脑配件、办公耗材、日用品等。
3. 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宣传费、推广费、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的、灯箱等形式的广告公司开具的发票。
4. 差旅费:住宿费、餐费、外地的公交车出租车票、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
5. 福利费:住宿费、餐费、旅游出行门票及车费、职工礼品、团建费、职工医药费。
6. 租赁费:场地租赁、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会场租赁等费用发票。
7. 手续费:银行转账手续费、网银服务费债券所需支出的手续费、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
其实关于费用票这块,还有不少的费用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比如说还有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等。
种类真的太多了,小金在这里就不一一说明了,简单地列出几个比较常见的费用票给大家参考参考。如果你不知道哪些费用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可以找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咨询,他们都能给你答案的,并且还会根据你们公司的实际情况,量身打造一个适合你们公司的节税方案!
以上就是哪些发票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内容,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第5篇】企业哪些费用税前扣除
年后各企业单位已经逐步开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下面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准确掌握各类税前扣除项目是顺利完成汇算清缴的重要前提。今天税小皖为大家归纳了常见费用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
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二
职工福利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
工会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或者代收凭据才可依法在税前扣除。
四
职工教育经费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特别提醒
1、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2、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3、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作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五
社会保险费和其他保险费
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符合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据实扣除。
企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保险费可以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六
利息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
七
业务招待费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八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九
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
防疫捐赠支出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十一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一般企业按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经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十二
扶贫捐赠支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来源:安徽税务、亳州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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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年底可预提哪些费用
预提费用指应由受益期分担计入产品成本或商品流通费,而以后月份才实际支付的费 用。
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科目。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规定预先提取但尚未实际支付的各项费用。就是企业还没支付,但应该要支付的,要记入负债。中国新会计准则已废除该科目,原属于预提费用的业务现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预提费用的特点是受益、预提在前,支付在后。
分录一般是:
计提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费用科目
贷:预提费用
冲销(实际支付)
借:预提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比如公司每年要交120000元的燃气费,是年底一次性缴的。为了每个月利润均衡,不至于到年底的时候波动较大,可以分月计提该费用。每个月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燃气费10000
贷:预提费用
年底缴纳时
借:预提费用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会计中的预提费用是属于资产还是属于负债或是属于费用类科目?
会计中的“预提费用”属于负债类科目。预提费用时记入账户的贷方,支付费用时记入借方,一般余额在贷方,表示已计入当期费用但尚未支付的款项。
比如在《医院会计制度》中规定“预提费用”科目核算医院预先提取的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等。
(1)按规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等时,
借:管理费用
贷:预提费用
【第7篇】哪些费用不能税前扣除
一、案情概况:
a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自行开发生产相关软件产品,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2023年度,a公司取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90多万元。取得该笔税款后,a公司在会计上单独核算,将其投入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中,用于扩大再生产,尚未达到资本化条件。
近日,税务局在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a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将即征即退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全额调减,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却未进行调增。
经税务机关与a公司财务张小姐核实确认,该笔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a公司获取的该笔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软件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填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时,应进行调增。
最终,a公司调增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
二、风险提示:
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政府财政拨款等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要谨慎对待,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若该类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也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同时,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一旦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相关支出更不能加计扣除。
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可以择优选择更为适用的税收政策,即企业对于这部分收入可以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也可以选择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不征税收入不是免税优惠,如企业希望相关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并依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话,建议作为应税收入进行税务处理。
三、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第一条: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第二条: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第五条:企业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五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第一条:“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已改为13%税率);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注:政策如有变动,请以最新法律法规为准
【第8篇】税务中研发费用有哪些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活动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贯彻落实科技规划纲要精神,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企业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这一规定有利于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我国企业核心竞争力。 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两部分分别核算。 在开发阶段,判断可以将有关支出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包括: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在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可直接归属于无形资产开发活动的其他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间接费用、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可辨认的无效和初始运作损失、为运行该无形资产发生的培训支出等不构成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 账务处理时,相关费用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企业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先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区分资本化部分和费用化部分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税务处理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具体项目需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的范围。 具体计算加计扣除时,按照研究费用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费用,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摊销。 与直接减免税相比,加计扣除的对象是企业的某些具体支出项目,在这些项目上支出越多,得到的优惠越大,因此加计扣除对于鼓励企业加大对某些项目的支出更有针对性。根据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鉴定费用。 (九)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十)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对于企业研发项目获得的政府补助,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形成的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加计扣除。 此外,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2023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其中缩短折旧年限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应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企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政府科技部门出具的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 填写年度申报表时,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征求意见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需单独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企业可通过该表直接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第9篇】哪些费用属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市场推广属于销售费用当中的广告费或业务宣传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别是:1、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2、业务宣传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以宣传本企业的资产、劳务、服务为目的;以画册、光盘、适当的实物为载体;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以业务宣传名义向客户或特定关系人赠送礼品的支出,不属于业务宣传费。3、两个费用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作为广告费,虽然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额,但超过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业务宣传费同样每年在企业所得税前有扣除限额,超过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二、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答:一般企业扣除标准不超过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类企业扣除标准提高至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联企业可按分摊协议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区别
企业的广告费应该记入销售费用--广告费.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例如:公司宣传资料的印刷费等开具的发/票.
业务宣传费与广告费的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第10篇】研发费用归集表有哪些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重要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还是有企业对于这个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归集仍存有疑问。
因此,在这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季,政管家就从研发活动的形式、研发费用项目这两方面下手,为大家说一下研发费用应该如何归集?
研发活动的形式
01自主研发
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主要分为四种,而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要注意区分。
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行研发,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
02委托研发
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研发经费受委托人支配,项目成果必须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和实现委托人的使用目的。
只有委托方部分或全部拥有时,才可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若知识产权最后属于受托方,则不能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
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其中“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03合作研发
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发项目。合作各方应直接参与研发活动,而非仅提供咨询、物质条件或其他辅助性活动。
合作研发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合作方应该拥有合作研发项目成果的所有权。
合作研发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合作方应该拥有合作研发项目成果的所有权。
合作开发在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分别投入、各自承担费用、知识产权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自己的研究成果的知识
如何计算: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如何计算:企业共同合作研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按照《企业(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经登记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分项目设置《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分项目核算,并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算加计扣除。
04集中研发
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
如何计算
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集团应将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提供给相关成员企业。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参与各方在该研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
注意
根据97号公告留存备查资料要求,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归集口径
目前研发费用归集有三个口径↓↓↓
01会计核算口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相关政策: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
0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相关政策: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03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
政策口径最小,主要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
这三个口径存在这一定的差异,企业在实务当中需要注意一下差别,避免实务处理时出错,导致错过了福利。
【第11篇】汇算清缴哪些费用
费用一
项目名称: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费用二
项目名称: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三
项目名称: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四
项目名称: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五
项目名称: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费用六
项目名称: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七
项目名称: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费用八
项目名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费用九
项目名称: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费用十
项目名称: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费用十一
项目名称: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费用十二
项目名称: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学习,坚持才有用:
【第12篇】税收性质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私募基金,大家也是相当了解的,它贼能赚钱,一不小心就可能得到一笔巨款。
同时,投资私募基金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毕竟人家也要赚钱呀。
(不能做冤大头,不能白干活[奋斗])
当然了,除了私募基金的费用,它是要税收的,话不多说,一起来看看!
私募基金有哪些费用
如同所示:
1固定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投资人付给私募管理人,用于管理该私募基金的费用。
通常费率为1%-2%,按年固定交付,管理费一般是用于覆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室租金、人员基本工资等固定成本。
管理费一般按日计提,按月或按季支付,我们所看到的基金净值是已经扣除了这项费用的。
也就是说,我们投资私募基金的时候,是交给私募基金经理进行管理,而私募基金经理则需要我们缴纳一定的管理费,毕竟人家也需要赚钱,我们也不能让人家白干活,是吧!
2认购费
认购费是指在基金发行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私募基金产品时支付的手续费。
一般情况下,需要缴纳1%的认购费率。
例如,如果购买100万元的私募基金,认购费率若为1%,那么,需要向银行账户汇101万。
3申购费和赎回费
申购费是指投资者在基金成立后的存续期间,基金处于申购开放状态期内,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时所支付的手续费。
申购费率一般为1%。
赎回费是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间,已经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可以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单位时,所要支付的手续费。
也就是说,在基金开放日那天,基金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赎回费率也是1%。
4浮动管理费
浮动管理费,也就是业绩保存,是指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前,从收益中分一部分给管理人,作为管理人为基金创造佳绩的“辛苦费”。
目的是鼓励基金经理更好地运营基金投资,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比例通常是20%。
所以,要想赚更多的money,私募基金经理会更加努力的为投资者争取更多的利益,只有这样,他们的钱包才能越来越鼓。
5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是指私募基金托管人为私募基金提供服务而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收取的费用。
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逐日计算并累计,至每月末时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通常是每年0.05%。
可以说,私募基金托管人是为基金提供资产保管、投资监督等服务,而向基金收取一定的费用。
6基金服务机构服务费
基金服务机构服务费又称行政管理服务费,是指私募基金服务机构为提供基金募集、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私募基金服务业务收取的费用。
一般而言,基金行政管理服务费自基金成立日起,每日计提,按季支付。
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服务机构,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私募基金税收有哪些
私募基金不同类型的组织形式,纳税主体的也不一样的,一般私募基金可以分为: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契约型三种。
一起来看看,不同主体的缴纳究竟有何不同吧!
1所得税
公司型的私募基金,主要是以其公司法人为主体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般,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还有对于投资者和私募管理公司来说,也要根据实际的纳税主体情况,对应要缴纳的部分进行缴纳所得税。
对于能够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公司型基金来说,适用15%的税率。
合伙型基金与契约型基金层面不作为纳税主体。所以,均不存在所得税。
2增值税
契约型的私募基金并非纳税主体,其基金层面无需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后,公司型私募基金与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因其收入种类不同而存在差异。
如下:
•若为转让股票、债券等金融商品,属于增值税调整范畴。
•若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合伙份额的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但如果转让股权、合伙份额为投资附加回购类型的交易结构,其实质为债性融资,存在被界定为贷款服务从而缴纳增值税的可能。
•对于转让新三板股票的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取决于实践中税务部门是否将新三板股票视为金融商品,目前各地有不同操作,但倾向于将新三板股票视为有价证券类的金融商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投资者而言,收益部分是按照公司型、契约型、有限合伙型三个主体类型来缴纳所得税。
而关于投资者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其实根据相关规定,只要不是承诺收益部分,都不需要交税的。
可以说,这是对于私募投资者的利好政策,可以吸引到更多的投资者。
那么,这就是私募基金赚钱的来源,当然能力有多大,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私募基金能够赚到钱,但同样也要缴纳一定的税!
(全文完)
【第13篇】管理费用哪些税前
核算分类总则:一级科目管理费用科目代码:6602(也可适用于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只是研发费用需要多加研发项目辅助核算),同时为便于分类统计和后续数据分析对比,下设明细分类:人力类费用、办公类费用、业务类费用、代理类费用、摊销类费用、其他管理费用。
通过设置这样的费用支出分类,在做财务和业务数据分析时可综合考虑,如人力类费用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人力储备相关,办公类和代理费费用与业务发展关联度一般,业务类与客户和销售有较高的关联度,不过这只是总体大致分析,如要细致分析,必须要深入分析到每个最末级科目,才能做出相对准确真实的分析。
本文目的是通过统一设置科目级次和名称、辅助核算、摘要书写规范级及科目核算的注意事项,来统一和规范财务核算口径,保持核算的一惯性,特别是财务人员离职工作移交后,不同的财务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核算方式不同。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统一注意事项:
1、发生额一律在借方(增加用蓝字、减少用红字或前面加负号),无论是实际付款支出、计提或分摊、全部或部分退回、核销或冲减管理费用的业务情况。目的就是统计该科目发生额,只需要查看科目余额表、科目明细表或汇总表的借方发生合计金额即可;
2、员工先行支付再走报销流程的费用,公司根据实际管理需要,可要求员工提供支付凭据的截图作为附件单据(因目前几乎没有用现金支付);
3、很多共用的合同和协议、出差申请、外出申请、招待申请等不用打印纸质资料,如财务租赁合同和财产使用发生的费用支出时的凭证,合同在网上报销系统可提交作为审核查阅和备查,但是可选择不用打印作为附件,只需注明合同编号,节约纸张费用;
4、本文所要求作为附件的费用报销单包含:公司模板的书面费用报销单、网络或电子审批系统打印的费用报销单。
1. 人力类费用
1.1 员工薪酬 (科目代码:6602-01)
1.1.1 核算内容:核算员工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补贴、提成、激励奖金等,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按照上述核算内容下设三级科目;
1.1.2 辅助核算:部门;
1.1.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补贴、提成、激励奖金等;
1.1.4 附件单据:工资计提和部门分摊表;
1.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员工薪酬费用,实际发放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薪酬科目。
1.2 社医保(科目代码:6602-02)
1.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聘用员工所缴纳社医保的公司承担部分;
1.2.2 辅助核算:部门;
1.2.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员工社医保;
1.2.4 附件单据:社医保计提或支付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1.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社医保缴费中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实际缴纳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社医保科目。
1.3 公积金(科目代码:6602-03)
1.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聘用员工所缴纳公积金的公司承担部分;
1.3.2 辅助核算:部门;
1.3.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员工公积金;
1.3.4 附件单据:公积金计提或支付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1.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公积金缴费中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实际缴纳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科目。
1.4 商业保险(科目代码:6602-04)
1.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聘用员工所缴纳商业保险的公司承担部分;
1.4.2 辅助核算:部门;
1.4.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或分摊xx年xx月份员工商业保险;
1.4.4 附件单据:商业保险计提或支付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1.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商业保险中公司应承担的部分,实际缴纳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商业保险科目。
1.5 福利费(科目代码:6602-05)
1.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计提或支付员工的福利费,如聚餐、团建、节假日聚会、过节费或发放物品、员工困难补助或其他福利费;
1.5.2 辅助核算:部门;
1.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项目福利费;
1.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单据或消费记录、福利支付明细表、福利部门分摊表、福利申请表、福利品领用记录或分摊表等;
1.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福利费,实际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1.6 工会经费(科目代码:6602-06)
1.6.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计提或支付员工的工会经费,如工会活动费、工会慰问等支出;
1.6.2 辅助核算:部门;
1.6.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或xx项目工会费用;
1.6.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单据或消费记录、工会活动支付明细表、工会费用部门分摊表、工会活动申请表等;
1.6.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工会经费,实际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科目。
1.7 教育经费(科目代码:6602-07)
1.7.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计提或支付员工的教育经费,如培训费、网络培训费等支出;
1.7.2 辅助核算:部门和个人;
1.7.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或xx员工培训费;
1.7.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培训申请或培训通知书、培训结果报告(人力部保存)、培训协议等;
1.7.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本科目只计提或分摊教育经费,实际支付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科目,骨干员工、高价值培训或附带个人技术和能力证书的需附有培训协议。
2. 办公类费用
2.1 办公费(科目代码:6602-08)
2.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购买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印刷费、打印费等支出;
2.1.2 辅助核算:部门;
2.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办公费;
2.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部门办公费用分摊表、合法合规的发票、采购申请和送货单(签字)、入库单等;
2.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办公用品或办公耗材统一采购、领用并备有一定的库存,可通过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科目核算,根据部门领用表再分摊到管理费用,也可做备查账并将未领用的归到一个虚拟部门,按部门分摊核算,每月再根据领用表调整。
2.2 通讯费(科目代码:6602-09)
2.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固定电话和私人电话补贴等支出;
2.2.2 辅助核算:部门;
2.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通信费;
2.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通讯费清单和部门分摊表、私人电话补贴必须有电话号码的合法合规的发票等;
2.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私人电话补贴可通过补贴直接作为工资的项目在薪酬发放,但是要合并到月度薪资扣个人所得税;也可通过私人合法合规的发票报销,但是需要按照岗位级别设置一定的定额标准,并参考当地允许税前扣除的报销标准。
2.3 快递费(科目代码:6602-10)
2.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快递费、邮寄费和小额物流费用等支出;
2.3.2 辅助核算:部门;
2.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快递费;
2.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快递费清单和部门分摊表等;
2.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项费用仅核算职能管理部门发生的快递费,采购和销售业务产生的物流费在以下管理费用-物流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23)核算。
2.4 网络it费(科目代码:6602-11)
2.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wifi费、无线网络费、网络安全、it等设备维护费、it、购买网络或it所需耗材等支出;
2.4.2 辅助核算:部门;
2.4.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网络it费,支付xx月无线网络费或it维护费,支付购买网络耗材等;
2.4.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购买网络和it耗材清单和部门分摊表等;
2.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项费用核算购买网络或it耗材单位价值如超过1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在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科目(科目代码:6602-12)核算。
2.5 低值易耗品(科目代码:6602-12)
2.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购买单位价值大于100元且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费用支出,如路由器、小型办公桌椅、烧水器、茶盘、装订机或胶印机、小型设备等支出;
2.5.2 辅助核算:部门;
2.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低值易耗品费;
2.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采购申请表、送货签收单、低值易耗品清单和部门分摊表、领用表等;
2.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项费用核算需建立管理台账,要建立领用责任人管理制度,并保持与总账科目借方累计余额一致。
2.6 租赁费(科目代码:6602-13)
2.6.1 租赁费-房产租赁(科目代码:6602-13-01)
2.6.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场所、仓库或临时租赁的场所;
2.6.1.2 辅助核算:部门(或+辅助核算:项目-房产);
2.6.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房产项目xx时间段租赁费;
2.6.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房产租赁合同、合法合规的发票、部门分摊表等;
2.6.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租赁多处房产项目,可以再加上项目-房产项目辅助核算,房产项目基本信息加上合同起始和终止租赁时间、租赁面积、租赁单价和月租金额。
2.6.2 租赁费-车辆租赁(科目代码:6602-13-02)
2.6.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租赁的车辆;
2.6.2.2 辅助核算:部门(或+辅助核算:项目-车辆);
2.6.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车辆项目xx时间段租赁费;
2.6.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车辆租赁合同、合法合规的发票、部门分摊表等;
2.6.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租赁多辆车辆,可以再加上项目-车辆项目辅助核算,车辆项目基本信息加上合同起始和终止租赁时间、车辆系列规格排量、租赁单价和月租金额。
2.6.3 租赁费-设备租赁(科目代码:6602-13-03)
2.6.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租赁办公设备或经营设备,如一体化打印机、安防或疫情期间检测设备等;
2.6.3.2 辅助核算:部门(或+辅助核算:项目-办公设备);
2.6.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设备xx时间段租赁费;
2.6.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设备租赁合同、合法合规的发票、部门分摊表等;
2.6.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租赁多种设备或多台设备用于不同场景,可以再加上项目-设备辅助核算,设备项目基本信息加上合同起始和终止租赁时间、设备系列规格排量、租赁单价和月租金额。
2.7 物业管理费(科目代码:6602-14)
2.7.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自有或租赁房产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2.7.2 辅助核算:部门;
2.7.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物业管理费;
2.7.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物业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等;
2.7.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有多处自有或租赁多处房产,且每处房产的费用需独立处理,可以加上项目-房产辅助核算,房产信息除以上租赁的相关信息外,需再补充物管费单价等信息。
2.8 水电气费(科目代码:6602-15)
2.8.1 水电气费-水费(科目代码:6602-15-01)
2.8.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水费支出;
2.8.1.2 辅助核算:部门;
2.8.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水费;
2.8.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水费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租赁协议等;
2.8.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水费费用不高,可直接合并到电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15-02),或者三者水电气合并到电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15-02)核算。
2.8.2 水电气费-电费(科目代码:6602-15-02)
2.8.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电费支出;
2.8.2.2 辅助核算:部门;
2.8.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电费;
2.8.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电费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租赁协议等;
2.8.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水费和气费用不高,可直接合并到此科目电费合并核算。
2.8.3 水电气费-气费(科目代码:6602-15-03)
2.8.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天然气支出;
2.8.3.2 辅助核算:部门;
2.8.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天然气费;
2.8.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天然气费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租赁协议等;
2.8.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果公司天然气费用不高,可直接合并到电费科目(科目代码:6602-15-02)合并核算。
2.9 绿化环保费(科目代码:6602-16)
2.9.1 绿化环保费-绿化费(科目代码:6602-16-01)
2.9.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绿化、保洁、垃圾清运、消毒等卫生绿化支出;
2.9.1.2 辅助核算:部门;
2.9.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绿化费;
2.9.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个人保洁收据、绿化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服务协议等;
2.9.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如个人保洁的费用,不高于500元的,可书写收据并在收据上写明姓名、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作为报销附件。
2.9.2 绿化环保费-环保费(科目代码:6602-16-02)
2.9.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需要环保设备或环保设施的发生的费用支出;
2.9.2.2 辅助核算:部门;
2.9.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环保项目和分摊xx部门绿化费,摊销xx项目xx部门环保费分摊;
2.9.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环保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环保服务协议、分摊计算方式等;
2.9.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公司如发生较大金额的环保项目支出,可暂挂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摊销时在分摊入此科目。
2.10 维修费(科目代码:6602-17)
2.10.1 维修费-场所维修费(科目代码:6602-17-01)
2.10.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场所零星维修费,如排水系统维修、墙壁地板小修支出;
2.10.1.2 辅助核算:部门;
2.10.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地方维修费;
2.10.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服务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维修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此为重要凭证一定要附上,用于维修业务是否完成及后续在再次发生维修的责任确定)等;
2.10.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公司如发生较大金额的场所维修项目支出,可暂挂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摊销时在分摊入此科目。
2.10.2 维修费-设备维修费(科目代码:6602-17-02)
2.10.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发生的办公设备零星维修费,如空调清洗和加氨、电脑和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小维修支出;
2.10.2.2 辅助核算:部门;
2.10.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分摊xx部门xx设备维修费;
2.10.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服务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维修支出结算表和部门分摊表、验收单或验收报告(此为重要凭证一定要附上,用于维修业务是否完成及后续在再次发生维修的责任确定)等;
2.10.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公司如发生较大金额的设备维修项目支出,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加入固定资产原值一起折旧,也可以暂挂待摊费用科目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费用摊销时在分摊入此科目;。
3. 业务类费用
3.1 业务招待费(科目代码:6602-18)
3.1.1 业务招待费-管理部(科目代码:6602-18-01)
3.1.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非客户业务类招待费支出;
3.1.1.2 辅助核算:部门;
3.1.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招待费;
3.1.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招待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1.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下摘要内容可不加招待对象。
3.1.2 业务招待费-业务部(科目代码:6602-18-02)
3.1.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客户业务类招待费支出;
3.1.2.2 辅助核算:部门+客户;
3.1.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客户招待费;
3.1.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招待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1.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只核算招待客户的支出,便于统计每个客户招待的费用,并与客户销售业绩做对比。
3.2 交通费(科目代码:6602-19)
3.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城市区域内外出办事发生的交通费支出;
3.2.2 辅助核算:部门;
3.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员工交通费;
3.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外出申请、合法合规的发票(起始+终点,用途,签字确认)、网约车合法合规的发票和行程单(+用途)等;
3.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合法合规的发票的时间一定要和外出办事时间一致,和考勤可以审核确认,网约车的行程和员工电话号码一定是本人使用且外出办事地点是真实有效的。
3.3 差旅费(科目代码:6602-20)
3.3.1 差旅费-管理部(科目代码:6602-20-01)
3.3.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非业务类出差支出;
3.3.1.2 辅助核算:部门;
3.3.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员工招待费;
3.3.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出差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3.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四级科目:交通工具、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差旅补贴等。
3.3.2 差旅费-业务部(科目代码:6602-20-02)
3.3.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客户业务类招待费支出;
3.3.2.2 辅助核算:部门+个人;
3.3.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员工差旅费;
3.3.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出差申请审批单、合法合规的发票、消费记录等;
3.3.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四级科目:交通工具、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差旅补贴等。
3.4 车辆费用(科目代码:6602-21)
3.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自由和租赁车辆发生的油耗、保险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支出;
3.4.2 辅助核算:部门+项目-车辆;
3.4.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车辆xx费用;
3.4.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维修申请、维修结算单和维修验收单会签字、保险单复印件、停车记录单(体现实际停车地点和时间)等;
3.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三级科目:油耗、保险、维修费、停车过路费。
3.5 广告宣传费(科目代码:6602-22)
3.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宣传广告业务支出;
3.5.2 辅助核算:部门;
3.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广告宣传项目支出;
3.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宣传申请、效果图或验收报告(需签字,须作为附件,供审核人员查阅广告宣传效果)等;
3.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此科目下可再细分三级科目:宣传制品、网络媒体、电视或广播媒体、纸质媒体、户外广告,项目金额较大,也可以再设置三级科目的项目-宣传广告项目辅助核算。
3.6 物流费(科目代码:6602-23)
3.6.1 物流费-采购(科目代码:6602-23-01)
3.3.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办公用品采购、或采购零星物流费支出;
3.6.1.2 辅助核算:部门;
3.6.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物品或项目采购费;
3.6.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采购用途、物流费明细表或分摊表等;
3.6.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发生与采购订单相关的直接物流费分摊计入材料成本等。
3.6.2 物流费-销售(科目代码:6602-23-02)
3.6.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销售业务物流费支出;
3.6.2.2 辅助核算:部门;
3.6.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部门xx客户物流费;
3.6.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法合规的发票、物流费明细表或分摊表等;
3.6.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如无设置销售费用科目,此科目下可在管理费用下核算。
4. 代理类费用
4.1 审计费(科目代码:6602-24)
4.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内部和外部审计业务支出,包括年度审计、年度税审、高新或研发加计扣除专项审计、高管离任审计、上市前审计等;
4.1.2 辅助核算:部门;
4.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审计项目支出;
4.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审计报告(不打印、作为财务部资料存档)等;
4.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设置会计审计、税审、专项审计、高管离任审计、上市前审计等三级科目,各项审计要以审计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4.2 法律顾问类(科目代码:6602-25)
4.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法律顾问费和诉讼业务支出,包括法律顾问年度合作费用、独立案件的法院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4.2.2 辅助核算:部门;
4.2.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律师事务所xx项目支出;
4.2.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法律培训报告和案件相关文书等;
4.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根据实际管理需求,可设置年度法律顾问费和案件法律费用三级科目,如案件较多的可在案件法律费用科目单独设置项目-案件辅助核算。
4.3 咨询评估费(科目代码:6602-26)
4.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非法律的外部咨询和评估业务支出,包括财务咨询、营销咨询、研发项目咨询、资产评估、客户或供应商外部尽职调查等;
4.3.2 辅助核算:部门;
4.3.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咨询或xx评估项目支出;
4.3.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咨询报告和评估报告(不打印、作为直接部门和财务部资料存档)等;
4.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各项咨询和评估业务要以咨询或评估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4.4 税金(科目代码:6602-27)
4.4.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管理税金支出,包括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残疾人保障金等;
4.4.2 辅助核算:部门;
4.4.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年度残障金,支付xx月份xx税金;
4.4.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银行出具的缴款单据、税金计算或缴交依据等;
4.4.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各项咨询和评估业务要以咨询或评估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4.5 设计费(科目代码:6602-28)
4.5.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设计费支出,包括装修设计、办公场所设计、产品设计、商标和品牌设计等;
4.5.2 辅助核算:部门;
4.5.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xx供应商xx项目设计费;
4.5.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委托协议、设计图或设计结果报告等;
4.5.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各项设计业务要以设计图或设计报告作为结果上传附件。
5. 摊销类费用
5.1 累计折旧(科目代码:6602-29)
5.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包括房产、交通工具、设备、融资租赁其产的累计折旧等;
5.1.2 辅助核算:部门;
5.1.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xx月份累计折旧;
5.1.4 附件单据:折旧计提明细表和折旧部门分摊表;
5.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的分类设置必须与固定资产的分类设置保持一致,两科目都是按照分类设置的二级科目也保持一致。
5.2 无形资产摊销(科目代码:6602-30)
5.2.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无形资产的费用摊销,包括自购和自主研发的软件、商标、品牌的费用摊销等;
5.2.2 辅助核算:部门;
5.2.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xx月份无形资产摊销;
5.2.4 附件单据:无形资产计提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5.2.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的分类设置必须与无形资产的分类设置保持一致,两科目都是按照分类设置的二级科目也保持一致,如有需要进行项目辅助核算,也必须保持一致。
5.3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代码:6602-32)
5.3.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包括房产大装修、设备大修、或者受益期较长的资产分摊费用等;
5.3.2 辅助核算:部门;
5.3.3 摘要书写规范:计提xx月份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3.4 附件单据:长期待摊费用计提明细表和部门分摊表;
5.3.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的分类设置必须与长期待摊费用的分类设置保持一致,两科目都是按照分类设置的二级科目也保持一致,如有需要进行项目辅助核算,也必须保持一致。
6. 其他管理费用(科目代码:6602-99)
6.1.1 核算内容:核算公司发生无法归集到以上科目的费用支出;
6.1.2 辅助核算:部门;
6.1.3 摘要书写规范:支付或计提xx费用;
6.1.4 附件单据:费用报销单、合同或协议、合法合规的发票、证明资料等;
6.1.5 科目核算注意事项:此科目发生的金额一定很小,如有较大金额,应再独立设置核算二级科目。
【第14篇】增值税价外费用有哪些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在销售价款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奖励费、违约金、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补贴、赔偿金等。
价外费用与主合同价款共同构成增值税销售价格,价外费用可以单独开具发票,价外费用与主合同应选择同一个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
价外费用可以开普票也可以开专票,和所销售的货物、服务、不动产保持一致,进项税额抵扣和主合同项目抵扣方法一致。
价外费用账务处理:收取手续费、包装物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收取违约金、补贴、赔偿金计入营业外收入,返还利息、奖励费属于加价性质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价外费用判断标准:业务交易正常发生,合同正常履行,主价款存在,有主价款才有价外费用。
有收到对方款项且需要缴纳增值税,肯定要开增值税发票。不是所有支出都要开票,如果合同没履行,如解约违约金就不是价外费用,开收据就可以了。
【第15篇】地方税务局代收的费用有哪些
股票交易都有哪些费用?
别说外行人了,就算很多老股民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在他们的印象中,这些费用都是笼统模糊的一片,不过好在费用不多,基本可以忽略。
但“小数怕长计”,特别是对短线操作的股民,这些费用积累下来,也是很可观的。
所以作为一个理性投资者,必须要弄明白,这些费用都是多少钱,交给谁了。
他爹是谁?他娘是谁?今天我就替大家掰扯清楚。
综合来看,股票交易若有四大费用。
分别是印花税、过户费、规费和佣金。我一个一个来说。
一、印花税。
之所以把印花税放到第一位,就是因为这个费用是最多的,对所有人强制征收的。
印花税的税率为成交金额的1‰。比如你成交了10万块钱,就要交100块钱的印花税。
但好在这个费用只对卖方收取,买股票时不需要交。
这就等于国家鼓励你买,不鼓励你卖。
这个费用不是给证券公司的,是交给税务局的。
大家不要感觉这个税挺高的,比较一下历史,就发现印花税的税率一直在下调。
从最高时的买卖双方都交的5‰,到现在单边征收的1‰,这说明国家越来越重视资本市场的建设,越来越有“轻徭薄税”的思想了。
说不定哪一天,这个印花税也能取消呢。
二、过户费。
过户费是交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买卖双方都要收取,这个也是必交的,全国统一价。
税率不算高,万分之0.2。交易10万块钱,收费两块。
三、规费。
规费分两块。
一块是万分之0.2的证管费,大家可以看到。这个费用的名字里边有个“管”字,是证券公司代收后交给证监会的。毕竟整个股市都是证监会管着的。
还有一块,是万分之0.487的经手费,是证券公司代收后交给证券交易所的。因为沪深两市都是靠证券交易所运营的。他们要收个费用,谁也挡不住。
四、佣金。
以上三项税费,都是国家要求必须交的。第四项费用佣金,才轮到证券公司来收。
国家要求证券公司的佣金不能超过3‰,实际上哪有公司敢收到3‰?真收到这个数,客户都跑完了。
证券公司默认的收费标准都是万分之五或万分之三。
当然,这个费用是可以根据客户资金情况,证券公司情况,以及和客户经理协商,再做调整的。
以上四大费用就是股票交易的总费用。前三项费用都是不可更改的,强制征收的,最有变数的就是证券公司的佣金。
为了拉客户,很多证券公司都玩起了文字游戏,逐渐演化出全佣金和净佣金的说法。
所谓全佣金,就是证券公司给你说的佣金是一条龙服务,包含了印花税之外的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有哪些呢?分别是过户费、证管费、经手费。
上面也说了,过户费是万分之0.2、证管费是万分之0.2,经手费万分之0.447,合计是万分之0.887。
这部分费用本来只是证券公司代收的,严格来说,不能叫证券公司佣金。充其量只能算证券公司的成本。
但采取全佣金模式的证券公司,把这部分包含进去了。
这样的公司去宣传的时候,是比较吃亏的,因为他们价格总显得比净佣金的公司高。
所谓净佣金,就是证券公司给你说的佣金不包含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就是过户费、证管费和经手费(合计万分之0.887)
因为这部分费用不算多,所以很多客户都不敏感。
客户不敏感的地方,就是容易浑水摸鱼的地方。
所以很多券商宣称自己的开户佣金低,都低到地板价了。
那作为客户,就要额外多问他一句,你说的佣金,是全佣金还是净佣金?
他就知道碰到专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