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按股份比例享受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为:
1. 订立公司章程。
2. 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 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 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 登记发照。
【第3篇】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各有何优缺点
1、合伙企业的优缺点
(1)优点简单,设立成本低,但高于独资企业,设立快,对有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有限责任。
(2)缺点对无限合伙人来说承担无限责任,筹资困难,但比独资企业要容易,产权转让困难。
2、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缺点:
优点:
(1)有限责任公司既保留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的优点,又克服了股权分散、股东责任心不强的缺点。
(2)有限责任公司既继承了公司股份可转让的优点,又克服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过于频繁的缺点。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股份有限公司简便,内部管理比较容易。
缺点:
(1)有限责任公司筹资规模和范围受到严格限制,无法与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竞争。
(2)公司转让股份限制严格,甚至在股东对公司经营不满时,也不能自由转让出资,不利于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
【第4篇】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吗
1、不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得有股东会。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3、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5篇】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在约定的期限内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6篇】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吗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中外合资企业;
3、中外合作企业;
4、外商独资企业;
5、国有独资企业。
上述企业依法可以不设立股东会,除此之外,其他种类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此外,即使设立股东会,在某种意义上,董事会仍是企业的权利机构。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将股东会的部分权利授予董事会。
【第7篇】离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分割
离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是: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8篇】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可全部由法人出资设立,也可由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但全部由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此类。如果出资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是自然人,就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第9篇】有限责任公司是什么意思
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对于创业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适合创业的企业类型,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
注意事项;公司办理了工商注册后,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10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如何产生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11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第12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怎样退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退股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也可以要求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有一种退出方式就是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第13篇】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有什么区别
1、投资主体不同。有限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体户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2、法律形式不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具备法人资格。3、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有注册资本,个体户没有注册资本要求。4、征收税种不同。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只缴个人所得税;有限公司的经营所得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5、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个体户是无限连带责任法律,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连带责任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14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15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哪些责任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
(五)追加出资义务。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16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3、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4、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5、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以上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第17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哪一些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优点是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这种形式一般适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18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有哪些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12、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19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能继承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是可以继承的。如果公司章程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那么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只能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获得股权转让的收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中,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20篇】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缴费电话是多少
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经营天然气、汽车加气、等,于2002年6月27日在重庆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285(万元),我公司的办公地址位于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金融中心重庆。
1. 名称: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 地址:重庆交通街113号。
3. 电话:13608333511。
4. 简介:在职员工20名,一直以服务顾客为前提,恪守信誉,一切以使合作客户获利更多、发展更快为宗旨,以用户满意为最终目标。本着品质、高效发展、热情服务的办事原则,致力于打造业内品牌,诚挚邀请新老客户在经济建设大潮中携手并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