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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0-06 10:26:02 查看人数: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运费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吗

【第1篇】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吗

如果是采购原材料产生的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如果是其他用途则不计入成本。

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材料成本+运费成本)

进项税(材料进项税+运输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其他用途而获得的税票,则计入相应费用,比如销售发生的运输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第2篇】运费如何抵扣增值税

导读: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税务问题一直是刚接触会计的朋友既头疼又必须要掌握的知识,为了帮助更多人能够顺利的理解,会计学堂小编整理了一些通俗易懂的概念,仅供大家进行参考阅读。

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是什么?

答:运输发票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报税需要填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不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以免造成重复采集;申报抵扣其他运输发票,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随同其他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第3篇】购买货物的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购买固定资产时,会计人员一般通过购买价格和相关税费进行会计核算,那么购买固定资产的运费怎么做账?增值税如何处理?让好吖好大账房小编和你讲讲。

购买固定资产的运输费会计分录

1、进不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运费: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购进需要安装固定资产发生运费: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3、安装完工投入使用,和安装材料费、安装费,购进原价一并结转:

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名

贷: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名

购买固定资产预付款怎么做账?

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如何处理?

答:一般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相关分录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相关分录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一般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按新增值税条例规定,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应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按照“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的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综上所述,进项税是针对一般纳税人的特有概念,一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符合《新增值税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抵扣。

【第4篇】农产品的运费增值税抵扣进项税

免税进项税能否抵扣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进项税抵扣相关问题一直以来很受会计人员关注。一般企业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所缴纳的税费就是我们所说的进项税。本文就针对免税进项税能否抵扣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免税进项税能不能抵扣?

答:免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

应税项目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而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能否抵扣进项,主要看是否能够取得抵扣凭证。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准予退(免)税商品,享受免、退税政策因此取得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费发票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出口免税进项税如何做账务处理?

免税企业采购原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企业购进的原材料用于生产免税产品,这时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如果单是出口免税进项税,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怎么做?

1、原材料: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答:进项税指的是公司在购进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所缴纳的一定的税费。

购进免税农产品能否抵扣进项税?

以上就是关于免税进项税能否抵扣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免税进项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5篇】运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专用发票的联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记账联(核算销项)、发票联(核算进项)、抵扣联(抵扣进项)。

二、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三、专用发票领购和使用(了解)

四、专用发票的开具范围

1.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情形: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销售免税货物。

(3)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4)适用免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五、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服务可以汇总开具专票;

(六)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六、专用发票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七、加强专用发票的管理(了解)

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

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

【例题·计算问答题】a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与b商贸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a企业从b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80万元,税金30.6万元;

(2)b公司从a公司购进电脑6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a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70万元,税金45.9万元,b公司以销货款抵顶应付a企业货款和税款后,实际支付货款90万元,税款15.3万元;

(3)b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不含税运费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入库后将收购农产品的40%作为集体福利消费,60%零售给消费者,取得含税收入35.03万元;

(4)a企业为b公司制作电子显示屏,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9.36万元,调试费收入2.34万元,制作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专业加工,取得专用发票,并支付加工费2万元;

(5)b公司销售电脑和其他物品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98.35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分别计算a、b企业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答案及解析】

a企业:

销项税额=45.9+(9.36+2.34)÷1.17×17%=47.6(万元)

进项税额=30.6+2×17%=30.9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47.6-30.94=16.66(万元)。

b企业:

销项税额=30.6+35.03÷1.13×13%+298.35÷1.17×17%=77.98(万元)

进项税额=45.9+(30×13%+3×11%)×60%=48.4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77.98-48.44=2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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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运费增值税抵扣11%

细数增值税的抵扣率!

营改增后最不好区分的事:税目与税率;

案例:

万达广场有一家卖爆米花的店,问:5.1营改增后按照多少缴纳增值税?

解析:

1)店里面摆上沙发,则为现场消费,属于生活服务业增值税按照6% 计算;

2)店里面没有摆上沙发,随买随走,则为外卖,属于销售动产增值税按照17%计算;

序号 项目 抵扣率

1、电费 17%

2、劳保费 17%

3、办公费 17%

4、固定资产 17%

5、加油费 17%

6、修车费 17%

7、租车费 17%

1、苗木费 13%

2、书报费 13%

3、暖气费 13%

4、水费 13%

5、农副产品 13%

1、运费 11%

2、电话费 11%

3、房租 11%

4、装修费 11%

1、物业费 6%

2、会务费 6%

3、培训费 6%

4、广告费 6%

5、保安费 6%

6、咨询费 6%

7、管理费 6%

8、保险费 6%

9、住宿费 6%

10、服务费 6%

11、手续费 6%

补充几个特殊情况的抵扣率:

• 增值税的征收率分为三档。

• 第一档是5%,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项目,基本都适用这个税率。

• 第二档是1.5%,自然人和个体户出租不动产适用。

• 第三档是3%,剩余的情况以及小规模纳税人都适用。

作者:郝守勇

【第7篇】代垫运费增值税

导读:代垫费用的意思很好理解,可以是交易时的运杂费,也可以是其他,小编下面就来讲讲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这里主要说说代垫运费,咨询的朋友主要提及的也是这个。

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

可以通过往来账核算。但这种代收、代付费用需要有合同、协议等详细资料,税务部门很可能会以价外费用的名义要你们作收入并交税的。

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需要做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代垫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代垫费用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时为购货方垫支的费用,例如:代垫运杂费等。

代垫费用与其他代垫款项一样,需要在“其他应收款”账户里核算。

案例:

“代垫运费”增值税会计处理

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不属于价外收费,不并入销售额,不需要计算销项税额:(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运输部门将发票开具给b(俗称“抬头”是b);(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即图示中的a将发票转交给b。

正确进行“代垫运费”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关键问题:

(1)具体是谁最终负担了运费;

(2)具体是谁在第一时间支付了运费;

(3)运费具体支付给了谁,是如何支付和收回的;

(4)运费发票具体给了谁,谁持有运费发票;

(5)到底是谁使用了运费发票;

(6)运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会计学堂整理的代垫费用增值税会计分录如上,因为问题没有更为具体的情境,所以不能确定,这增值税的归属,比如税最终负担运费等,这些问题可以更明确一些。

【第8篇】运费增值税专票怎么开

增值税发票是什么

当我们在成都温江注册公司后,常常需要和增值税发票打交道,那么作为温江公司注册后的老板我们需要知道增值税发票到底是什么?我们常常所说的增值税发票,一般包括2种: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另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均统称为:增值税发票。

无论企业性质、公司性质是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均可以申请开具这2种发票,只是税率不一样而已,对于增值税专票的开具,对方公司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什么我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同样收到了专票?是否我的公司也可以进行抵扣增值税呢?

不可以抵扣(除四川航天金穗首次购买税控盘费用480元和税控盘年服务费280元可全额抵扣增值税以外,其他专票小规模一律不允许抵扣)

我的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公司收到的专票最迟多久以内可以抵扣呢?

根据国家税务局规定,自专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可在这360天内的任一日期进行抵扣认证。

抵扣是什么意思?若我的公司是小规模收到专票也无用,那我干脆不要发票了?

通常情况下,我们口语中常常说的的“抵扣”二字,一般首先想到的就是关于增值税税额部分的抵扣,其次除开税额部分外的金额,还可以做账进入企业的成本费用部分,抵减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所以小规模即使不能进行抵扣也需要足够的进项成本发票,即使发票是普票)。

以上为成都小管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又名温江小管家财务)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增值税专票和普票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信息可以电话咨询我们,也可以找我们办理温江税务代办服务、温江代理记账服务,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多优质服务!

【第9篇】运费增值税6%税率

1. 增值税

1.1. 税率和征收率(一)

1.1.1. 增值税税率

1.1.1.1. 基本税率13%

1.1.1.1.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适用较低税率、征收率的外)

1.1.1.1.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1.1.1.3.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1.1.1.3.1.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1.1.1.2. 较低税率9%

1.1.1.2.1. 货物类

1.1.1.2.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鲜奶、食用盐

1.1.1.2.1.2.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二甲醚

1.1.1.2.1.3.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1.1.1.2.1.4.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1.1.1.2.1.5. 不属于较低税率9%的范围

1.1.1.2.1.5.1. 农业初级产品—植物类

1.1.1.2.1.5.1.1. 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及淀粉;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各种蔬菜罐头;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兑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中成药;锯材、竹笋罐头。

1.1.1.2.1.5.2. 农业初级产品—动物类

1.1.1.2.1.5.2.1. 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各种蛋类的罐头;用鲜奶加工的各种奶制品,如酸奶、奶酪、奶油;按规定生产的调制乳。

1.1.1.2.1.5.3. 食用植物油

1.1.1.2.1.5.3.1. 皂脚;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

1.1.1.2.1.5.4. 自来水

1.1.1.2.1.5.4.1. 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

1.1.1.2.1.5.5. 居民用煤炭制品

1.1.1.2.1.5.5.1. 工业煤炭

1.1.1.2.1.5.6. 饲料

1.1.1.2.1.5.6.1. 饲料添加剂

1.1.1.2.1.5.7. 农药

1.1.1.2.1.5.7.1. 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蚊香、消毒剂等)

1.1.1.2.1.5.8. 农机

1.1.1.2.1.5.8.1. 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1.1.1.2.1.5.9. 食用盐

1.1.1.2.1.5.9.1. 食用盐以外的其他盐

1.1.1.2.2. 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类

1.1.1.2.2.1. 交通运输服务

1.1.1.2.2.2. 邮政服务

1.1.1.2.2.3. 基础电信服务

1.1.1.2.2.4. 建筑服务

1.1.1.2.2.5. 不动产租赁服务

1.1.1.2.2.6. 销售不动产

1.1.1.2.2.7. 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3. 低税率6%

1.1.1.3.1. 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1.1.1.3.2. 增值电信服务

1.1.1.3.3. 金融服务

1.1.1.3.4. 生活服务

1.1.1.3.5. 销售无形资产(含转让补充耕地指标,不含转让土地使用权)

1.1.1.4. 零税率

1.1.1.4.1.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1.1.1.4.2.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主要包括: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1.1.1.4.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零税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4. 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1.1.1.4.5. 适用零税率的租赁业务辨析

1.1.1.4.5.1.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地区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5.2.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承租方

1.1.1.4.5.3. 租赁类型: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增值税零税率的申请方:出租方

1.1.1.4.6.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1.1.5. 易错易混

1.1.1.5.1. 增值税的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低税率,只可能是基本税率或征收率。

1.1.1.5.2.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不适用税率而适用征收率。

1.1.1.5.3. 除另有规定外,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适用货物的适用税率,非征收率。

1.1.1.5.4. 增值税的征收率不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适用征收率。

1.1.1.5.5. 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视具体情况有所差异:(1)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3)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一)

【第10篇】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

企业购买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时所支付的运费,计入所采购的原材料的成本,如果企业是小规模纳税人,则直接按价税合计计入原材料价格,其增值税也计入成本,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则应该单独确认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计入产品成本。

【第11篇】运费增值税抵扣

抵扣方法

具体要求

以票抵扣

法定扣税凭证上的增值税税额

计算抵扣

1.外购农产品

2.道路通行费

3.购进旅客运输服务

一、以票抵扣:取得法定扣税凭证上面注明增值税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 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 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一)购进农产品

项目

内容

税法规定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扣要求

1. 购进已税农产品并销售——以票抵扣: 进项税额=发票上销售额×9%

2. 购进免税农产品并销售——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9%

3. 特殊情况——收购烟叶,考虑烟叶税(20%)

1、一般纳税人购进已税农产品并销售——以票抵扣进项税额 9%或10%

a、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法定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9%);

b、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专票上注明的金额和 9%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品公司(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水果后销售,取得果品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9%

2、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9%或10%)

a、按 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并销售

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 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超市(一般纳税人)从果园购进水果后销售,进项税额=购进水果的买价×9%

b、按 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免税农产品生产加工 13%税率货物后销售:

来源

用途及税率

进项税额扣除

政策

* 外购已税农产品(取得进口缴款书、增值税专票、代开专票);

* *外购免税农产品(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收购发票)

直接销售 的:税率9%

按 9%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 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实务操作中购进时按 9%,生产领用之后加计 1%。

连续加工为13%货物销售

按 9%

+1%

例:某食品厂(一般纳税人)2021 年 12 月从养鸡场购进家禽加工熟食制品,取得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 50000 元;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 2000 元、增值税 180 元。

进项税额=50000×10%+2000×9%=5180(元)

采购成本=50000×90%+2000=47000(元)

3、纳税人购进流通环节全免税的农产品:

a、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增值税 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b、生产、批发、零售环节销售免税,购进不抵扣。

4、收购烟叶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实付价款总额×(1+20%)×9%或 10%

例:某烟草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 年 9 月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 120 吨用于销售,收购烟叶实付价款(含 10%补贴)总额 220 万元,之后以不含增值税 310 万元的价格全部销售给卷烟生产企业,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7.9 万元。

烟草公司进项税额=220×(1+20%)×9%=23.76(万元)

卷烟生产企业进项税额=310×(9%+1%)=31(万元)

5、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办法(3类产品试点)

a、 适用试点范围: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 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

b、 核定方法:

①以销售产品核定进项税额—— 销售扣税

②不含税价款为依据;

c、 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 3 种方法核定:①投入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

d、 当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9%)×9%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100%

(二)路桥闸通行费增值税抵扣———取得电子普通发票

纳税人付费

进项税额

1.道路通行费(3%、5%)

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桥、闸通行费

进项税额=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5%

(三)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纳税人购进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抵扣,如购买国际旅客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境内单位提供国际运输零税率)。

2、扣税凭证包括: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

3、旅客限于与 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4、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按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取得凭证

抵扣依据

进项税额确定

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普票

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旅客客运发票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 9%)×9%

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例: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 月份发生如下交通费:

a、 员工因公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 4.8 万元,燃油附加费 0.65 万元、民航发展基金 0.54 万元。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4.8+0.65)÷(1+9%)×9% =0.45(万元)

注释: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民航发展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不计入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b、 为客户支付境内机票款,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行程单,票价 2 万元,燃油附加费 0.18 万元、机场建设费 0.03 万元。

为客户支付的机票款不允许抵扣,列入招待费。

c、 员工境内出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客票,票面金额 5.995 万元,另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的出租车客票 1.03 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995÷(1+9%)×9%=0.495(万元),出租车客票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不得计算抵扣。

三、特殊的进项抵扣模式

(一)、提供保险服务的纳税人(保险公司6%)

1、实物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自行向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购进的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13%)可以按规定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2、现金赔付方式承担机动车辆保险责任的,将应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直接支付给车辆修理劳务提供方,不属于保险公司购进车辆修理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保险公司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资产重组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计算销项税额--免税), 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以结转至新纳税人处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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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11点运费增值税怎么计算

一、增值税销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计算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销售额确定

1.一般规定: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含税销售额的换算:普通发票、价外收入等。

【提示】换算时税率包括17%、13%、11%、6%

3.核定销售额顺序。

4.特殊销售,重点是:

(1)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2)以旧换新:新货价格计税(金银首饰除外)。

(3)包装物押金计税:应纳增值税=逾期押金÷(1+税率)×税率

(三)“营改增”试点行业的销售额

——重点关注差额计税

1.金融商品转让:销售额为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

(1)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选择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3)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1)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根据2023年4月30日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3.现代服务:

(1)航空运输服务: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2)客运场站服务: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从承运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不得抵扣。

4.生活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5.销售不动产:

(1)房企中的一般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转让非自建不动产,扣除购置原价的余额为销售额。

6.上述扣除价款,应取得符合规定的有效凭证。

有效凭证包括:发票、境外签收单据、完税凭证、财政票据、其他。(注意多选题)

二、进项税额

(一)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以票扣税

2.计算抵扣(外购免税农产品)

(1)一般农产品:进项税额=买价×13%

(2)特殊农产品:烟叶。

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1.2×13%

3.不动产进项税额的分期抵扣(新增)

2023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23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60%(扣税凭证认证当月),第二年抵扣40%(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

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

(二)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提示】上述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的情形。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提示】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进项税额转出(计算题、综合题考点):

1.按原抵扣转出(注意原来计算抵扣)

2.按现在成本×17%(13%)

3.按净值×适用税率

4.分解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5.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其他问题

(一)销项税额时间界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其中“营改增”行业特别之处:

(1)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规定;

(三)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价税合计额;

(四)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扣。

(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1.适用试点范围:

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核定方法:

以销售产品为核心核定进项税额——实耗扣税法

(1)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3种方法核定:

①投入产出法;②成本法;③参照法。

(2)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损耗率=损耗数量/购进数量

(六)“营改增”试点前发生业务的处理(新增

1.按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不足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不得在纳税人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时抵减,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2.“营改增”之前已纳营业税,之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应向原主管地税申请退还已纳营业税。

3.“营改增”之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査等需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

【第13篇】运费发票的抵扣增值税

答:运输发票税额抵扣: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运输费用(代垫运费除外),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

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

报税需要填增值税运费发票抵扣清单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6〕16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通过认证采集的新版货运发票,不填写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中,以免造成重复采集;申报抵扣其他运输发票,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5〕61号)的要求,填写《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随同其他申报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第14篇】国税代开增值税运费

近年来,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实务中执法人员对此行为的认识与理解有所不同,执法上也造成不一致。有些时候就放纵了犯罪。

所谓“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持有人在他人有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应他人的请求,为他人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对此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问题上,在理论界和实践界都存在着分歧。

首先,有人认为,“如实代开”就其本质与内容上讲不是虚开。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虽包括代开,但代开未必就是虚开;“虚开”是指内容虚假,而“代开”系指形式虚假。如果代开的发票内容本身也虚假,对代开者和要求他人代开者无疑应当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代开的发票有实际经营活动相对应,并不是虚假的,存在着真实的经营活动,开票人必须向税务机关缴纳票面上填开的税额,对于国家税收来说,没有也不可能造成税收损失。因为从总体上考察,发票的开具是“实开”而非“虚开”。因此,对代开者和要求代开者都不应认定为犯罪,

笔者认为,为他人如实代开发票,虽然是有实际经营活动,但实质上也是虚开,代开不过是虚开的一种形式而已。实践中,请求代开者都是不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小规模纳税人,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受票方只能享受4%或6%的进项税抵扣,不享受17%或13%的进项税抵扣。因此,两个独立的经济主体之间,为别人代开专用发票,即使被代开者有真实的货物交易,代开者也不可能自己去承担应缴的税款,他必须向请求代开者索取利益以弥补其损失和索取好处费。实际上,请求代开专用发票者,也不会按17%或13%的税率向开票者支付好处费。而代开者则必须想办法来弥补其因此所受到的损失。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代开者弥补其损失,最常见的采取以下几种手段。一是以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方法来抵补;二是以取得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来抵补;三是从关联企业虚开专用发票以抵税,然后,关联企业再以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废旧物资收购发票再抵补;四是利用虚假运费发票来抵补等,而这些手段均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因此,如实代开行为存在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是一系列的,对该行为应当进行定罪处罚。

另一方面,要把握该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侵害了该罪的犯罪客体,符合该罪的犯罪特征,对该行为就应当以该罪进行处罚。

其次,也有人认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目的犯,即“虚开”在主观上必须以偷骗国家税款为目的,这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而“如实代开”行为如上所述,与虚开有着本质的区别。虽违反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和使用制度,具有违法性,但该行为在主观上没有偷骗国家税款这样的目的,客观上不会造成国家税款的损失,并不具有刑法上实定的、成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意义上的社会危害性,故不能以该罪定罪处罚。

笔者认为,本罪并非目的犯,而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如实代开”该发票的目的,达到定罪标准的就构成该罪。不妨解读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的规定:(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3年以下……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2)1996年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答复》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自己未进行实际经营活动但为他人经营活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199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发的《经济犯罪追诉标准的规定》均规定,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解释》中对此行为也作了明确规定,请求代开者虽“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这种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之一。

综上所述,“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不但侵犯了该罪规定的犯罪客体,且给国家税款造成损失,并属于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应当处罚的行为。因此,“如实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此行为应以该罪定罪处罚。

作者系江苏省沭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和民警

【第15篇】运费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购进扣税法。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在正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支付的增值税额,以及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缴纳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购买或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未向对方支付增值税,也可按一定比例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我们先来给大家介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以上是有票可以抵扣的情况,下面是无票抵扣的情况)

3、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业产品,准予按照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扣除;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4、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又有哪些呢: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3%征收率计税的销售货物行为: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沙、土、石料;以自己采掘的沙、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自产的自来水(桶装饮用水13%);自产的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例:以下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财税(2016)36号)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免征增值税项目,例如根据【财税2016(36号)】,有40项试点过渡的营改增项目免税。

集体福利,指企业内部设置的供职工使用的食堂、浴室、理发室、宿舍、幼儿园等福利设施及其设备、物品等;个人消费,指以福利、奖励、津贴等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物品,特别强调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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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运费发票增值税清单

导读: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相关的会计分录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整理,欢迎阅读。

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

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

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材料成本+运费成本)

进项税(材料进项税+运输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如果是其他用途而获得的税票,则计入相应费用,比如销售发生的运输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运输费

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是否计入成本?

首先:采购成本结构中的相关税费,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应计入存货采购成本的税费。

其次: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具有代收代缴的性质,与净利润的计算无关。如果不存在赊购赊销事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即表示本期应付未付的增值税增加净额。如果存在赊销事项,“应收账款——增值税”、“应收票据——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增加净额,则表示本期应交的增值税中有一部分本期并未收到,在收付实现制下不需要缴纳,故应从“应交增值税”中予以扣除。“应付账款——增值税”、“应付票据——增值税”期末贷方余额增加净额,说明本期购入存货应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中有部分并没有支付,而原来在核算“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时是将其作为当期“进项税额”抵扣当期“销项税额”的,依据收付实现制原则,这部分未付现的“进项税额”不能进行抵扣,故此应该加回。

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运费产生的增值税计入产品成本吗的有关问题,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若对此仍感到疑问,可点击窗口与答疑老师进行在线咨询!

【第17篇】销售货物有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个公告已经出台,物流运输企业要注意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23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条外,其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三条同时废止。

大白菜点评:关于货物运输发票,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多种形式,最早的是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下图一】,可以抵扣票面金额的7%;然后过渡到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提高至11%【下图二】;现在的又一次改变,相信也是为了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相衔接,就象农产品采购发票纳入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样,早晚要纳入税务的千里眼管理。那么问题来了,机动车的有可能将来纳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吗?

这是会计实战讲师大白菜,2023年在今日头条给大家整理发布的第1条专业文章【累计第47条】,希望大家喜欢!一个人力量有限,如文中叙述有错误,欢迎大家共同探讨指正!

大白菜,会计师,正保教育开放平台讲师、汉唐财税在线实战讲师,专注会计实战教育。原创的《大白菜会计实战教程》,已经在山东省版权局获得登记,详情可访问《大白菜会计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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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什么时候运费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的.最新规定:从3月1日起,通过发票查询平台勾选认证抵扣的期限由当月最后一日调整为次月申报期结束前两日,所以,5月份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勾选确认的发票,可以抵扣4月份的销项税额.

月初认证的发票当月可以抵扣吗

一般当月认证的发票都是当月抵扣.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认证通过的方可作为扣税凭证.如认证不符,按规定处理.

发票办理注意事项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收据才是收付款凭证,发票只能证明业务发生了,不能证明款项是否收付.

发票是指经济活动中,由出售方向购买方签发的文本,内容包括向购买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名称、质量、协议价格.除了预付款以外,发票必须具备的要素是根据议定条件由购买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须包含日期和数量,是会计账务的重要凭证.发票也通常称为付款单.在中国大陆,付款单、收款收据在民间有时也被统称为发票.中国会计制度规定有效的购买产品或服务的发票称为税务发票.政府部门收费、征款的凭证各个时期和不同收费征款项目称呼不一样,但多被统称为行政事业收费收款收据.为内部审计及核数,每一张发票必须有独一无二的流水账号码,防止发票重复或跳号.

1、凡前来代开发票的企业必须主动出示《发票购买印制簿》上注明的购票员身份证或办税员证.

2、凡办税员或购票员不能前来,除出示购票员办税员身份证件外还应出示代开人员的身份证件.

3、企业委托有资质中介公司前来代开发票的,必须出示企业法人代表签发的委托书及代开人员的身份证件.

4、如企业要求代开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限购量申请(审核)表》,由专管员初审,主管所长审批转稽管科审批后,方可到窗口开具.

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简称.用于销售应缴纳增值税的货物时所开具的发票.我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后,为确保属于价外税的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而印发,供企业使用.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专用发票作为扣款凭证使用的,仅限于购销双方均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

专用发票,海运条例术语,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

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第19篇】运费增值税税率

你了解6%、9%的税率包括哪些吗?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一、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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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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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增值税运费抵扣进项税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在外地购进的货物因需火车运输,故由汽车运到火车站,承运方开具公路运输发票,有真实的货物交易和铁路运费发票,收货方和发货方均为一个单位,取得的公路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其发货人、收货人、起运地、到达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67号)第五条规定:开具《货运发票》的要求(二)填开《货运发票》时,需要录入的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外,其他内容包括:开票日期、收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发货人及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及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及代码、运输项目及金额、其他项目及金额、代开单位及代码(或代开税务机关及代码)、扣缴税额、税率、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号码、开票人。

所以,贵公司开具的发票如果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将可以抵扣。

哪些运费发票是可以抵扣税的?

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其收货人、发货人、起运地、达到地、运输方式、货物名称、货物数量、运输单价、运费金额等项目的填写必须齐全,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有关项目必须相符,否则不予抵扣,准予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的货运发票种类,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

路运费的货票能否抵扣进项税?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内容是如何处理的,关于这个内容要符合相关税务总局针对增值税征收管理的相关要求才能抵扣的,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吗(20篇)

如果是采购原材料产生的运费的增值税计入成本。如果是其他用途则不计入成本。如果是采购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运输发票,则计入材料成本中会计分录如下:借:原材料(材料成本+运费成本)进项税(材料进项税+运输进项税)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如果是其他用途而获得的税票,则计入相应费用,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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