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运费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运费的增值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第1篇】运费的增值税税率
导读:运费在每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中都是会发生的业务,可以说运费是一种经常性发生的业务。在营改增之后,运输企业也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是可以开出专票的。那么运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税率是多少呢?
运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和销售产品产生的运输费用,可以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记入增值税——进项税科目,可以抵扣销项税。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进项税额。
运输业已经营改增了,所以不再按照运费的7%抵扣增值税了,但它是按照11%确认增值税进项税进行抵扣,不是按照13%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二)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邮政业服务,税率为11%。
(三)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运费抵扣的基本条件
(1)支付运费的企业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会涉及到增值税的抵扣问题。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所购货物价款中含有的已交纳的增值税计入商品或货物的成本,运费同样也计入成本。另外,此处所指“一般纳税人”,既指商业企业,也指生产企业。
(2)必须取得运费结算单据(即:运费发票)。运费结算单据是纳税人发生此项业务的惟一合法证据,也是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的原始凭证。如果没有发票,既无法证明业务发生的真实性,也无法确认金额的大小。
(3)准予作为抵扣凭证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这是保证企业所获取的发票有合法的来源。只有来源合法的单据才能充分证明业务的合法性。
(4)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与发票的持有人是同一人。这一点很重要,它证明发票上所列劳务的付费人或接受者是发票的持有人。税法设置这一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减轻支付运费的纳税人的负担,若持有发票并抵扣了税款的人并非费用的支付人,那么这种做法就会违背税法的立法精神,因而是不可取的,是违法的。
(5)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在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和建设基金。在日常的运输发票上,除了运费和建设基金外,一般还有装卸费、保险费等项目。但在所有的项目中,只有运费和建设基金可以抵扣,其他一律不得抵扣。
(6)纳税人必须依法保管好这些运费发票。运费发票是原始凭证中的一种,按要求不得被损毁、遗失和涂改。一旦损毁、遗失或涂改,视同未取得运费发票,运费不能抵扣。
(7)发票必须是当期的。所谓“当期”,是指该运费所对应的货物应在本期计算缴纳销项税额或准予抵扣进项税额。若相应的货物不属于本期,则无论是否依法取得并保管好了发票,均不得抵扣。
【第2篇】最新运费增值税税率
(一)税率概述
13%标准税率
除9%、零税率外的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9%
货物:生活必需品、初级农产品等
营改增: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含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
其他情形
零税率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二)具体项目税率
1.与货物运输有关的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陆路运输服务9%
程租、期租、湿租(交通运输工具+人员)
交通运输服务9%
干租、光租(交通运输工具,不配备操作人员)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航天运输服务
属于航空运输服务,但按国际运输适用零税率
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发包方:以向承包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承包方:以其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互换双方:以各自换出运输工具舱位确认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交通运输服务9%
货运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6%
装卸搬运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
交通运输服务9%
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
其他现代服务6%
2.与财产租赁有关的服务
情形
税率适用
征收率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3%
不动产租赁服务
9%
5%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6%
仓储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3%
3.建筑服务
(1)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3)平整土地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4)容易混淆的
情形
适用税目
苗木
园林绿化
建筑服务9%
苗木销售
销售货物9%,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苗木免税
疏浚
航道疏浚
物流辅助服务中的港口码头服务6%
其他疏浚
建筑服务9%
出租建筑设备
配备操作人员
建筑服务9%
不配备操作人员
有形动产租赁13%
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现代服务6%
4.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情形
税务处理
金融商品
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
纳增值税6%
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不纳
转让金融商品
差额/1.06×6%
资管产品管理人
资管产品运营业务
简易计税(2018.1.1)
其他情形,包括管理服务等
按相应规定纳税
租赁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租赁服务:13%、9%
融资性售后回租
金融服务6%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
金融服务6%
5.邮政服务、电信服务
类型
解释
税率
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9%
其他企业销售邮品
13%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6%)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第3篇】零税率的运费发票
物流公司零税率发票是怎么回事?
答:物流公司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是免税,所以会有零税率发票。
物流公司的税种和税率分别是多少?
答:具体税率规定:
营业税按运输收入3%缴纳、其他服务收入按5%缴纳;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印花税: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3万元以内18%,3万元至10万元27%,10万元以上33%);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交通运输业,是“营业税”纳税人,适用3%的营业税率。去地方税务局购买交通运输业发票。
因为它不是增值税纳税人,所以不存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问题。
不知道税务部门为什么还要扣你运输公司的7%?只有交增值税的企业取得与购进材料的运输费发票才可以扣除7%的进项税.
如果税务部门必须扣发票面额7%的话,就抵扣收入就是了,作如下分录:
1,购买发票时,借:应交税金-扣7%税金(面额*7%)
管理费用-工本费(发票工本费)
贷:现金
2,收到客户的运输费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到的现金-发票面额*7%的费用)
贷:应交税金-扣7%税金(面额*7%)
关于物流公司零税率发票是怎么回事?物流公司税种和税率问题不知道大家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如果你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向我们老会计答疑,我们将会为你解决问题!欢迎咨询互动哦
【第4篇】2023运费发票税率
秒哥,我在京东上买了点饮品招待客户,但是有个奇葩的事情,为什么配送费开16%的税率?不应该是6%吗?
01秒哥曾经在一家大型设备制造企业工作,当然那都是营改增之前的事情了。设备生产出来要销售出去,就涉及到运输的。营改增之前,销售货物是缴纳增值税的,而运输服务是缴纳营业税的。
当时的货物增值税税率是17%,运输服务的税率是3%,按照当时的政策,销售货物并提供运输服务是混合销售行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以,按照政策,我当时给客户把货物和运费均开具了17%的增值税发票,「当然,这个其实对销售方是不利的,特别是大型设备运费比较高的情况下,后面具体也进行了一些筹划的安排」
这种行为是混合销售一并缴纳增值税无疑,这个事情当时还遇到一个小插曲,有个客户的会计死活不收你给他开的品名是运输费的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他非要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我给他说了半天政策,又说你这个还能多抵扣进项税「公路、内河发票只能计算抵扣7%」,但是始终没把她说通,后面我让她去问问他们主管税务局,后面也没找我,估计他们税务局说法和我一样。
02最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就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不管是你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是销售服务,亦或是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等,都涉及到增值税,而且我们很清楚,我国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6%、10%、6%三档(这里不说0%),不同的销售行为适用不同税率的。
那么我发生了应税行为,我对应着去看我适用那个税率不就得了,也不是个事。
但是,经济业务多样化,一个单位怎么会如此单纯。
这个世界上,单纯的人总容易受伤,鸡蛋同时放在一个篮子里面,有时候风险特大,多元化经营是现状,滴滴都开始送外卖了,美团都开始美团打车了,我看我朋友圈,微商会计也挺多。
传统行业衰弱,我们就进军新兴行业,多给自己一条路,也多一个选择,所谓东边不亮西边亮,企业更是如此,卖点主打商品,搞点副业,做做代理,参合一下第三产业 ,挺好的。
03企业搞搞两种或者多种不同的业务,彼此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在增值税上我们称之为兼营销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也就说,你得给我算清楚,别搞混了,你卖东西开你的16%的发票,你搞服务,就老实开6%的发票,不管是合同、发票、账务你都给我分开核算,算清楚,别搞混了,别把16%的按6%交税了,如果没算清楚核算混乱,没关系,税务局来通通给你按最高税率征税。
看似很清晰的一个事项,有朋友却跑来问二哥,二哥我们兼营不同税率业务,比如我们销售服务的税率是6%,是不是必须购进的6%的税率的发票才能抵扣,相当于分开核算啊。
好了,这个真的想多了。完全不是这个匹配关系,抵扣的是符合规定的「税额」,而不是税率。
我们只要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按照扣税凭证注明的或者计算得出的税额,就可以直接抵扣,至于是不是要和销售税率匹配,没有这个说法。而兼营说的分开核算和这个更没有任何关系,是对销售额的分开核算。
你看这份发票,又是5%,又是6%,又是17%(现在16%)的,出租房屋的简易计税,收物管费的,转售水电的,这就是兼营。
其实你会发现,对于兼营来说,业务之间都是相互独立的,没有什么依存关系,比如,宾馆(酒店)房间里售卖饮料食品,你住我酒店,你可以选择消费饮料,也可以不消费,反正不是依存关系。
04但是有种业务,它可不是兼营那么简单。
比如销售货物带安装,销售货物带配送,就像文章开头这张发票,很简单,你去买个空调,卖空调的负责给你运输到家并安装好。这种业务我们就不是兼营行为,给他取个名字叫混合销售。
混合销售行为有其特有的特点。
1、必须满足几个同一,同一个购货者或者服务对象,同一时间内发生的同一笔合同确定的经济业务。
2、业务活动中必须含货物和服务,可以简单理解为同一笔合同中的销售或者服务内容必须含有货物,这是一个确认混合销售的关键特殊点。而且一项销售活动中的两项销售行为之间必须从逻辑上有着紧密的从属关系,即有了甲,才有了乙,乙的发生以甲的发生为前提,且两者之间有着密切关联,这是判断混合销售的关键。
混合销售和兼营适用税率可就大不相同了。既然还是混合,也就是要混而为一,只有一个适用税率。那具体是用货物的税率还是用服务的税率来交税呢?
这个也是有规定的。
财税2023年36号文第四十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如果判断混合销售适用税率后,比如销售货物带安装劳务,判断单位是从事货物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那么应该按16%进行开票纳税。
开票的税率选择当然按16%来了,品名嘛,是运输费就是运输费,运输费为什么16%呢?因为是混合销售嘛,编码如何选?当然这种二哥和你从属商品税目确认方面具有同质性,应该选用同一个商品编码进行开票。所以从这点来看,二哥觉得文章开头的这张发票还是有瑕疵。
下面这张清单的编码我个人觉得就没问题,如图:
05关于兼营和混合销售其实主要就是如上所述。
当然也是有例外的,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有了新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至于分开核算就是从合同约定到发票开具、账务处理都需要分开。
因为有些业务他还是比较特殊的,虽然是销售为主,但是安装比例也不小,如果一并按16%计税,负担还是重,所有有上述一些特殊规定,也算是对混合销售的一种削弱。
商品交易日益复杂,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在实务中其实还是较难区分,有时候非常容易造成税率或者征收率使用的错误。特别是在政策理解上本身就存在个体差异,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过程中和纳税人自己的争议也会不断。
随着后期国家简并增值税政策的继续出台,我国的增值税制也会越来越规范,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也会逐渐降低。
【第5篇】代理运费发票税率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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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的运费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是全面营改增的大环境,所以很多财务不知道这样的财务处理怎么做,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
2、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增值税的法规: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大家还有不知道的地方可以点击窗口,会计学堂老会计为你答疑!
【第6篇】增值税运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导读:企业的运费同样需要缴纳增值税,因为是全面营改增的大环境,所以很多财务不知道这样的财务处理怎么做,本文来为大家详细解答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
1、营改增以后,运输企业年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低于500万元的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对外提供运输服务,开具普通发票,按照征收率3%计算。
2、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中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增值税的法规: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企业的运费税率是多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7篇】运输公司运费增值税税率
运输行业某公司运费为500000元,税率17%,怎么税收筹划合理节税
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多多少少都了解一些,但他们总是犹犹豫豫不敢轻易下决定,生怕一步走错使得企业进退两难,所以宁愿舍弃好的政策不用继续循规蹈矩。一等到政策出现改变就会想自己当初没有做这个是多么明智,殊不知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早已解决了很大一部分的税收压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会有很多企业觉得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合规,不具有安全性更加不稳定。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根据国家政策税法衍生出来,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合法!会根据国家政策的改动而做出修改,但会尽可能地不影响主体优惠,保证园区招商进程,给予企业稳定的投资环境及最大力度的扶持(132+7193+5807 甜)。
例:xx货运公司是新开业的公司,该公司经理接到一项业务,为一家工厂运输货物到客户处,运费为500000元,预计加油2750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花费高速公路过桥路费50000元,司机工资40000元,修车费10000元(取得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下的四种方案,算算各自要交的增值税有多少?
方案1:
购进货运汽车500000元,取得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税率为17%,进项税额为72649.57元.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72649.57+{275000/(1+17%)}*17%
+{10000/(1+3%)}*3%+50000/(1+3%)*3%
=72649.57+39957.26+291.26+1456.31
=114354.4元
进项大于销项,当月不用交税.
留抵进项金额=49549.55- 114354.4 =-64804.85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40000-9708.74-8903=108252.29元
应交所得税= 108252.29元×25%=27063.07元
注:汽车折旧=427350.42/4/12=8903元
方案2:
本业务转给个人挂靠车辆运输,运输完毕后该车主交回公司275000元的柴油增值税发票,50000元的高速公路过桥路费,向财务支取50000元的劳务费,挂靠车辆到税务局代开了租赁费发票。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275000/(1+17%)}*17%+ 50000/(1+3%)*3%
=41413.57元
因为该公司没有车辆,此车进项税不可以抵扣.
本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元- 41413.57 =8135.98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235042.73-48543.69-50000=116864.03元
应纳所得税:
116864.03×25%=29216元
方案3:
xx公司以375000万的将业务转包给中通公司,运输完毕后,中通公司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xx公司,并收取了运输费.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375000/(1+11%)}*11%=37162.16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37162.16=12387.39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337837.84=112612.61元
应纳所得税:
112612.61×25%=28153.15元
方案4:
xx公司向中通公司租用了其汽车和司机,租金为100000元,开具11%的运输增值税发票,xx公司提供油费275000元,其他费用由中通公司自行解决。
当月销项={500000/(1+11%)}*11%=49549.55元
当月进项={100000/(1+11%)}*11%+{275000/(1+17%)}*17%
=9909.91+39957.26
=49867.17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49549.55-49867.17=-317.62元
应纳税所得:
450450.45-90090.09-235042.74=125317.62元
应纳所得税:
125317.62×25%=31329.4
四个方案中应交的增值税如下:
方案1:留抵-64804.85元
方案2: 8135.98 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7.62元
四个方案中,方案1和方案4最省税.,方案2中等,方案3
交得最多。
四个方案所得税如下:
方案1: 27063.07元
方案2: 29216元
方案3: 28153.15元
方案4: 31329元
方案1所得税最少,方案4最多,方案2和3差不多持平。
企业在成立运营开始之后便要伴随着税收与发票他,税收优惠便成为了大多数企业关注的重点。按照税法税率纳税当然是最基本的前提,不过学会正确纳税,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保证更多的企业利益!那为什么使用率却不到1%?国家统一颁布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依据宏观经济及行业类型统一实行,这个暂且不论。极少数地区拥有税收优惠政策,加上国家大力支持,当地设立经济开发区用以招商企业。但很多企业都是抱着观望的态度,而等几年政策稍有一变动就觉得这个政策不稳定,可能会对主体公司造成影响。
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有要求吗?任何行业都可以享受吗?其实园区对于招商企业也确实有一定的要求,为了维护园区的环境和政策的稳定性,当地欢迎优质的企业入驻,对行业基本没有限制,遵守园区制度,坚决杜绝偷税漏税和虚开发票的企业。除此之外,当地为了方便企业从而采取总部经济模式,不需要企业在当地实体办公,注册办理及后续工商税务等问题均有专员代办。注册地址由园区免费提供,企业只需正常进行开展业务和纳税即可享受当地的财政扶持。
【第8篇】运费增值税税率
你了解6%、9%的税率包括哪些吗?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一、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生活服务、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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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答: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加大对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优惠力度。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政策要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规定适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
企业委托境内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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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货物运费税率是多少
什么是混合销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①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②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判断标准
增值税征税范围中只有货物与服务的组合才可能是混合销售,其他组合方式,如销售货物与销售不动产不属于混合销售。即混合销售是一项销售行为,虽然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但二者之间有直接关联或互为从属关系。
举例
在沃尔玛点外送直接送家,货物加运费是典型的混合销售,按货物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笔者一直有个疑问,那购物单上既有13%货物又有9%货物,按哪个适用税率,本例中运费按多少税率缴纳增值税呢?
分析:我们参考沃尔玛的发票,运费按13%缴纳增值税。
①有免税、有9%、有13%税率
②有9%、有13%税率
-end-
【第10篇】运费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先问个问题,中国税收收入中,哪个税的收入占比最高?
答案是:增值税。
中国2023年税收收入17万亿,其中,增值税收入名列第一,7.7万亿,占比45%,企业所得税次之,3.7万亿,占比22%。(以上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2020》)
很明显,增值税一家独大,占了税收收入近半壁江山。企业所得税连增值税一半都不到。
但是,普通老百姓却不太懂增值税。你说所得税,谁都懂,收入扣掉成本费用得到利润,乘以25%交税,符合大众的日常认知;你说增值税,很多人就蒙圈了,什么销项税抵扣进项税,不做财务、不搞企业的人就不太明白。
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做财税的,天天面对增值税,也未必真就搞懂了它。
不揣冒昧,今天就以本人浅薄的经验,给大家聊聊增值税的基本法。
一、层层抵扣
根据我个人总结,增值税有四大特性:
1、层层抵扣
2、毛利税
3、价外税
4、半转嫁性
咱们挨个来讲。
增值税,首创于法国,顾名思义,对增值的部分课税。我买进来一堆钢材和其他原材料,花了100万,打造出一批小汽车,卖了300万,从原材料到卖出的成品,增值了200万,这200万就是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假设增值税税率是13%,这家企业需要交的增值税就是:
(300-100)×13%=26万
但是,账面上到底增值多少,企业是有操纵空间的,为了和逃税行为作斗争,法国人发明了“购进抵扣法”。
大意是,企业都以销售额乘以税率交增值税,所谓销项税,但是,买进来的货物已经负担过的增值税可以扣除,所谓进项税。
我们把刚才例子中的算式括号拆掉,变成:
300×13%-100×13%=26万
300万乘以13%得到的39万就是销项税,100万乘以13%得到的13万就是进项税,销项税39万减去进项税13万等于应该交的增值税26万。
你要问了,这不就拆了个括号,怎么就能保证企业不逃税呢?
增值税最关键的一条来了,进项税要凭借特殊凭证来抵扣,如果买的东西来自国内,一般就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来自进口,就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所以,公司财务才会告诉你,出差住宿必须开具专票,开普票不给你报销。普票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
还是上面的例子,咱们按上下游拆成三家公司:钢材公司、零部件公司、汽车公司。
钢材公司卖一批钢材给零部件公司,100万元;
零部件公司用这批钢材制造出了小汽车所需的全部零部件,卖给汽车公司,200万元;
汽车公司用这些零部件造出了小汽车,售价300万元。
现实中汽车行业不是这么简单,只是为了方便理解,我们用最简单的模型。
钢材公司(100万)→零部件公司(200万)→汽车公司(300万)。
钢材公司的销项税是100万×13%=13万;
零部件公司的销项税是200万×13%=26万。零部件公司的进项税则来自钢材公司的销项税,100万×13%=13万,要抵扣这部分进项税,就要取得钢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零部件公司最后交增值税26万-13万=13万。
汽车公司的销项税是300万×13%=39万。汽车公司的进项税来自零部件公司的销项税,200万×13%=26万,要抵扣这部分进项税,就要在购进零部件的时候获取零部件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票。汽车公司最后交税39万-26万=13万。
所以,看到了吧?
当我们要求以票抵扣之后,各个环节的纳税人,为了能够抵扣进项税,都会主动向上游索要增值税专票,于是,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就形成了,层层抵扣叠加下去,直到最终消费者为止。
对个人消费者而言,你买小汽车时,价款里包括了进项税,可是,你不再有下游了,没有销项税,增值税抵扣链条停止,所以,你的进项税也就无从抵扣了。也就是说,理论上,层层加码的增值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了。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间接税有更强的转嫁性,增值税层层转嫁,最后转嫁给了终端消费者。
不过,在真实的经济活动中,这种转嫁往往不是百分之百,这点我放到第四节“半转嫁性”详谈。
现在我们总结一下增值税的第一条特性:
以票控税为基本流转特征,更难避税,层层抵扣,更容易转嫁。
二、毛利税
前面说增值税原理的时候,大家应该已经感觉出来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似乎和所得税差不多啊。
所得税是:(收入-成本费用)×税率
增值税是:销项税-进项税
增值税不就是把所得税的括号给拆开了嘛。
单从算式上来看,确实如此。
但是,两大体系长期各自发展,已经有了千般不同。
最核心的区别就是增值税要凭借专票购进抵扣。而现实中,你会发现,许多成本和费用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票的。
最典型的,工资。
你不妨想想,单位给你发工资的时候,你何曾给单位开过发票?工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肯定是作为成本费用扣掉的,不需要发票。但是,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工资作为成本费用,能提供进项税么?
不能。
对很多公司来讲,人力可是成本费用的大头。
再比如,公司贷款要支付利息,维护客户关系要胡吃海喝,偶尔再一起按个脚搞点文体活动,可税法规定,利息、餐饮、娱乐费用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再比如,公司购买了一批《由缰小记》的书,给员工每人发一本作为新年福利,这种用于集体福利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除了这种完全不能抵扣的,还有一些部分抵扣的项目。
胖友们知道,增值税现在主要有三档税率,13%、9%、6%;简易计税方式有两档征收率,5%、3%(3%疫情期间暂时按1%执行)。
如果嫌弃税率太多记不住,记一个13%就行了。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就是13%,这个税率最常见。
交通运输一般是9%;
找人给我公司拍个广告、做个税务咨询,这种现代服务是6%;大家出差住酒店,酒店给开的票也是6%。
于是,问题来了。
如果我是个卖汽车的公司,销项税率是13%,除了购进原材料进项税率是13%以外,其他的,运费、广告费、咨询费、出差时的住宿费等等,你会发现,进项税率都比13%要低,销项与进项并不匹配。
直白点说,进项扣得少了。
可以这么说,对一个企业而言,成本类进项税还算齐全,而费用类许多都没有进项税,或是不能抵扣,或者是不能完全抵扣。
所以,回到之前说的算式。从计税依据来看,企业所得税是净利税,而增值税近似于毛利税。
这一点又会导出三个推论:
第一,再次告诉我们,增值税比所得税更难规避。想少交企业所得税,可以把费用做高,把净利润做没;但是,很少有哪家企业连毛利润都是负的,那意味着,它在亏本卖东西,真要这样,这企业离破产也不远了。
而增值税近似毛利税,如果毛利还是正的,销项税减去进项税大概率也是正数,增值税就还得继续交。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企业明明连年亏损,还在源源不断交税,主要交的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二,鉴于增值税与所得税之间这种牵连关系,税务机关的大数据会对你公司的增值税、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结构比对,当两税之间申报的收入、成本有很大差异的时候,恭喜你,你的企业将受到额外关注。
第三,因为增值税许多项目都无法抵扣,增值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比企业所得税要大很多,单从算式上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在企业所得税基础上,对企业利润重复课征的一道税。
所以,对一个生产企业而言,企业利润的实际税率不是25%,而是25%+13%=38%,鉴于增值税许多项目不能扣除,总和税率应该在40%以上。
当然了,这只是一种纯数学计算。我们之前说了,增值税层层转嫁,如果增值税百分百转嫁出去了,那企业的实际税率就还是25%。
现实中的情况是,往往是转嫁了,但又没完全转嫁,企业利润的实际税率在25%~40%之间。
这个问题先不急着讨论,我们留待第四节半转嫁性中详说。
三、价外税
我们说增值税相对容易转嫁,有三个原因:
第一,单从销项来看,直接对销售额课税,税与价的关系简单、直接、明显,要想转嫁的话,直接在价格上加税额即可。不像所得税,是收入扣了成本费用得到利润再课税,税与价之间的关系隔了好多层。所得税如果要转嫁,很难说清应该有多少分摊到价格上。
第二,增值税层层抵扣;
第三,增值税价税分离。
大家签合同时,经常看到这两个词——含税价、不含税价。这里的“税”特指增值税。
在中国,超市商品标价时只标一个含税价,所以,普通老百姓对增值税完全没概念。到国外旅游的话,你会发现,很多国家超市货柜上会标两个价格,一个是含税价,一个是不含税价。这么一比,你就知道你掏的钱,多少是付给了商品,多少是交给了财政。
日本比较典型,去玩的话就会发现,货架或者菜单标两个价,一个写着“税込”,一个写着“税抜”,顾名思义,前者就是含税价,后者就是不含税价。有时候只有一个不含税价,结账时,你会发现突然多了一笔费用,那就是额外加上的税钱。
只是,日本管这个叫消费税,其实就是我们的增值税,对商品和服务普遍征收的。如果我没记错,日本现在的消费税税率有两档,10%和8%。
而在中国,消费税完全是另外一个税,类似奢侈品税,主要对那些国家不太希望你过多消费的货物征收,比如烟、酒、成品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等。
你会发现,标不标税钱,对消费者的心理影响是很大的。
不标,多数人才不会去算商品价格里含了多少税;
标了,消费时会明显感觉到肉疼。
个人消费时很少遇到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区别,企业日常经营则天天遇到,签合同时通常会明确,含税价是多少,其中增值税多少,并以税控系统开出的金额为准。
正因为价税分离,所以,企业明白交易金额中有多少是收入,有多少是税,在做商品定价时,会考虑税额的因素,把税转嫁出去。增值税的价外性,是易于转嫁的重要因素。
接着我们问个问题,企业算利润的时候,要不要扣增值税?
在券商工作时,隔壁团队有个同事做某家企业的盈利预测,搞了个模拟利润表,把增值税列进去了。它没学过财务,所以不知道,增值税只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上,不体现在利润表中。
这一点上,增值税和其他的税很不一样,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都体现在利润中。
这和增值税的价外税设计有关。
还用前面的例子,汽车制造企业,增值税税率13%,买进一堆钢材,不含税价是100万,进项税13万;造出了一批汽车,卖了300万(不含税价),销项税39万。这企业是这么记账的:
两个不含税价分别计入成本和收入,企业的利润是300万减去100万等于200万。(咱们先不考虑各种费用以及附加税,用最简单的模型。)增值税往哪记呢?
进项税13万计入资产(其实是会计上的借方),就像你到按摩店充了张卡,这是你的资产,以后每次消费可以从卡里面抵扣;销项税39万计入负债,这个好理解,类似于你实际按摩消费需要缴付的账单。
销项减去进项,就是应交增值税。(暂时不考虑其他明细科目。)
如果是正数,意味着你充值卡用完了,要额外结账;
如果是负数,意味着你的充值卡还有额度,不需要额外付款,以后还能抵扣。
在这个过程中,只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不涉及费用。所以,在会计制度设计上,增值税是不影响利润的。
如果我不这么设计,把增值税还原到价格里,作为费用的一部分,利润会不会受影响?
还是前面的例子,如果把税加进价格里,那么,购进的钢材成本就是113万,卖出的小汽车收入就是339万,增值税费用另算,是39万减去13万等于26万。企业利润为:
339-113-26=200万
和之前的结果一样。
所以,我们说,增值税是不影响利润的。
这一点,对搞财务的人来讲,是基础得不能再基础的常识。
但、是!对非财务专业的人来讲,你一定感觉到了,似乎哪里不太对劲。
很简单一个问题:如果增值税根本不影响利润,那为什么还会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偷逃增值税的行为呢?
因为增值税的设计存在欺骗性。
增值税的理论与实务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鸿沟。
此时就必须要谈到增值税的半转嫁性了。
四、半转嫁性
前面我们说了,因为销项税的计税依据直接来自销售额,且层层抵扣、价税分离,所以增值税易于转嫁。
但这个转嫁只是相对而言。
如果能做到百分之百转嫁,理论上,每一家企业都是先掏钱负担了进项税,而后通过销项转嫁到下一家,从上游到下游,层层流转,一直转嫁到终端消费者。最终消费者只有进项,不再有销项,负担了累加到最后的所有增值税。
很多税法制度设计,都来自这个理论。
胖友们知道,出口退税退的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其中,增值税出口退税退的是进项税,还是销项税?
进项税。
为了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对出口产品,销项税本来就是免掉的,除此之外,我们还把它负担的进项税给退掉,让出口产品以无税或者低税状态打入国际市场,这就是出口退税的税法理论。
实际操作中,对生产企业执行的叫“免抵退税”政策,对外贸企业执行的叫“免退税”政策。
所以,除非是限制类出口产品,多数出口产品的增值税是不会转嫁到外国人头上的。
可以看到,出口退税这种设计,其理论基础就是我刚才说的增值税完全转嫁。
增值税不进利润表,这种设计也基于完全转嫁理论。
但现实情况是,增值税并不完全转嫁。
举两个例子。
先看一个完全转嫁的例子:之前我们遇到一家生产企业,因为疫情现金流出了点小状况,想融资续命,大家考察一番,发现他家的几套机器设备挺值钱,可以搞个售后回租那种融资租赁。
胖友们知道,金融机构经常接触各行各业,但这些人不可能对每个行业都了解,你这些机器到底值不值钱,值多少钱,他们又不是专家,根本拿不准。所以,这种时候,他们只认一个东西——专票。
你买机器设备的时候不是有发票吗?他们以发票上的金额为基础给你批融资额度。
然后问题来了。企业买这批机器设备的时候,和厂家之间做了点沟通。厂家说了,如果你不要发票,税点就不用给了。假如设备的不含税售价是5000万,税额是650万。厂家的意思是,你要发票,那我就卖你5650万,如果你不要发票,我就卖你5000万。
于是,企业选择不要票。
当时确实省钱了,可是,没发票,融资的时候就出了问题。这也算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吧。
在这个例子中,设备供应商对这家企业的增值税是100%转嫁的。这种情况现实中很常见,大家应该也都遇到过,在网上买东西,本来是500块钱,你要求开票,对方说,那得额外算税点。
再看另一个例子:之前《避税的基本法》中讲到一个事儿,我们遇到的一家技术服务公司,它服务的客户要求把技术服务开成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前者税率是6%,后者是13%,这样,客户能抵扣的进项税就变多了。
后来就有许多胖友发私信问我,不管开多少,那不都是客户掏钱么,自己掏了钱,自己再抵扣,没赚啊。
这些胖友就是被增值税完全转嫁理论荼毒太深。
在这个事例中,当然是双方本来就谈好了一个含税价,比如100万,如果正常按6%税率开票,不含税收入就是94.34万,增值税是5.66万;结果,甲方爸爸开口了,你给我按13%开票,乙方怕失去这个客户,只能让利,总价是没变的,这时,不含税收入就变成了88.50万,增值税11.5万。
客户能抵扣的进项税从5.66万变成了11.5万,可以少交5.84万的增值税。
但是,细心的胖友应该想到了,进项税抵扣变多的同时,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却减少了,从94.34变成了88.50,利润增加了5.84万,此消彼长,与进项税的增加是等额的。
这导致客户要多交5.84乘以25%等于1.46万企业所得税。
综合下来,客户一共可以少交5.84减去1.46等于4.38万的税。再算细致点,还可以把城建税及附加的影响考虑进去。总而言之,客户是赚的。
在这个例子中,技术服务企业的增值税就是不完全转嫁,如果当初双方谈好的100万是考虑了增值税的话,那么,技术服务企业最多只转嫁了6%的那部分,后来增加的差额部分没能转嫁。
正如这个例子所见,在现实生活中,增值税到底能转嫁多少,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议价能力。
前国税总局局长有过一句总结:“我赞成间接税是由购买者和销售者分别承担的。分担比例取决于需求和供给弹性。”
谈完半转嫁性,我们再回头看之前说的毛利税性质和价外税性质。
毛利税视角的理论基础是增值税100%不转嫁;
认为增值税不影响利润的理论基础则是增值税100%转嫁。
而实际上,从整体经济活动来看,增值税是半转嫁的。
所以,才会有之前的结论,考虑到增值税,企业整体的所得税率其实是在25%~40%之间,真实税率取决于增值税转嫁程度;增值税虽然受制于会计制度设计,不在利润表中体现,但实际上是影响利润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增值税的转嫁程度。
五、结语
最后做个总结,增值税以抵扣链条为形式特征,属于流转税、间接税;以票控税是征收关键,更难避税;从课税对象来看,近似于毛利税;从会计角度来说,属于价外税,不影响利润表,但实际上根据企业的议价能力大小,增值税转嫁程度有所区别,会内化为企业成本费用的一部分。
以上整个讲解过程都采用了简化模式,说的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在内。汽车企业的案例也不用深究,真正的汽车企业不可能买了一堆钢材就造出小汽车来。此外,进项税转出、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等,都不在考虑之列。
说完增值税,再回头聊几句税改。
好多人有个误解,认为开直接税,就不要间接税了,有点非此即彼的意思。
不是这样。
如果蛋糕可以永远保持做大的速度,那么,可以永远只征间接税。
但能不能做到,稍微有点疑问。其实,当大家感觉卷生卷死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在证明,蛋糕增速在放缓了。
间接税有赖于可持续性的消费。当蛋糕做大速度放缓,一部分人又蛋糕分得太多,而富人的消费占收入比例向来偏低,社会整体的消费能力就会受到影响,间接税的税基就会萎缩。
接下来当然就要影响到税收,影响财政。
那么,这部分税收的缺口应该怎么办呢?
【第11篇】一般纳税人运费税率是多少合适
导读:一般纳税人促销服务费税率是多少?促销服务费也是服务费里面的一种,这个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缴纳方式是怎样的呢?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简单介绍的内容,欢迎点击阅读!
一般纳税人促销服务费税率是多少?
促销服务费税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是6%,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是3%
促销费入会计什么科目
促销费是为了销售而发生的费用,所以促销费计入销售费用.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服务费专用发票吗?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以后所有发票都在国税,可以根据实际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如果营业范围内有咨询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可以开,直接在税控软件上选择相应的开票项目,税率自己会出来.
什么叫促销服务费
公司近期已付清该笔款项.
其实,销售服务费在基金合同中是有明确规定,只是并没有引起普通投资者的注意.譬如建信货币基金,在其基金合同中就很清楚地写明了销售服务费则是用于支付代销机构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并不是所有的基金都要收取销售服务费,基金要不要收销售服务费要取决于基金合同.一般来说,销售服务费主要是不收申购费的部分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至于收取方式,基本是在基金资产中按日计提.通常是收取的比例是每年0.25%.由于基金合同中规定的不同,每只基金也不尽相同.
一般纳税人促销服务费税率是多少?该怎么记账呢?上文为大家介绍了这个可以计入到销售费用,且一般纳税人是开6%的税率发票,更多会计实操问题,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第12篇】运费发票6%税率
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时,采购价格可能包含运费,也可能不含运费。对于不包含运费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承运商支付运费。根据会计准则,运费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sap中,收到承运商发票后,可以通过'后继发票'的方式处理运费发票。
例如,系统中有如下采购订单,数量为200,入库数量200,已全部开票。
当前收到承运商y000001的发票,不含税金额为50.00,需要录入系统。miro进入发票处理界面,
选择'后续借计',在原有发票的基础上再录入后续借向发票。录入发票日期和采购订单号,回车。系统显示数量为200,金额为0,表示已收到发票数量为200,需要手工录入后继发票金额。
录入发票金额,税金,税率等信息。此时可以发现默认的发票方还是a000020,选择'细节'页将发票方更改为承运商y000001。
然后模拟凭证如下,
模拟无误后,保存,生成系统发票凭证。mir4查看运费发票凭证如下,
选择'后继凭证'查看会计凭证如下,应付承运商y000001人民币54.40元,运费成本50.00计入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此物料为s价,因此计入差异科目)。
me23n再次查看采购订单历史如下,
说明: sap中通过'后续借计'的方式处理运费发票,因此要先录入材料发票后,才能做后续借计。如果运费发票先到,一般等材料发票录入后再处理运费发票。录入运费发票时,记得要在'细节'页中更改发票方,否则系统默认应付给材料供应商。
【第13篇】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率
1、原材料。
钢材、水泥、油品等为17%或征收率3%;农产品为11%或征收率3%;商品混凝土为17%或者3%。
2、周转材料。
自购周转材料为17%或11%或征收率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为11%或征收率3%。
3、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性建筑(如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临时水管线(如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临时道路(如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设施。
进项抵扣税率:建筑劳务为11%、材料购销为17%、分包为11%,或征收率3%。
4、租赁费。
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纳税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租用施工机械配备操作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5%。
5、劳务派遣费。
劳务派遣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3%或5%。
6、分包款。
建筑服务分包款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 3%。
7、运费。
运输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
8、差旅费中的住宿费用。
差旅费一般包括出差人员发生的吃、住、行费用。其中,餐饮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机票、船票、车票等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住宿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9、办公用品。
企业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0、通信费。
包括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办公电话费及服务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等。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增值电信服务的进项抵扣税率为 6%或征收率3%。
11、快递费。
业务往来发生的同城的快递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2、车辆使用费用。
包括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费、过桥费。其中,车辆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油料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3、过路过桥费。
企业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 5%或 3%征收率换算后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4、水电气暖费。
其中,水费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3%,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 17%或征收率3%,天然气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暖气费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
水、电、气、暧费应注意将经营办公与集体福利分开,用于集体福利部分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15、会议费。
指企业举办会议而向会务服务提供方支付的会议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6、物业管理费。
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7、安保费。
购买安保服务的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5%或3%,为加强安保而购置的摄像头、消防器材等费用、监控室日常维护开支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8、书报费。
包括购买的报纸、杂志等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上游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的除外。
19、咨询费,中介服务费。
向各类中介机构支付的费用,如审计查账、验资审计、资产评估、高新企业认定审计、法律咨询,税务咨询、经济顾问、技术顾问等,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0、广告宣传费。
广告制作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广告设计、广告发布、广告代理等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1、劳动保护费。
因工作需要发生、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员购买的、具有劳动保护性质的劳保用品,如手套、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用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
22、勘察勘探费用。
进项抵扣税率为 6%或征收率3%。
23、设计费。
进项抵扣税率为 6%或征收率3%。
24、检验试验费。
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5、保险费。
财产保险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 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6、培训费。
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27、物料消耗。
主要指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如电线、灯、清洁工具、管理用具、包装容器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28、安全生产用品。
包括施工生产中购买的安全防护网、安全网、钢丝绳、工具式防护栏、灭火器材、漏电保护器、防爆防火器材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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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运费抵扣增值税税率
随着物流运输业的不断发展,运输成本成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部分重要支出,因此有必要对运费进行会计处理和适当的纳税筹划。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被纳入增值税纳税范围,本文按运输方式不同进行涉税分析,并通过综合考虑来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同时利用临界点进行了纳税筹划。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常发生与运费有关的业务。购进货物过程中经常会产生运费,销售货物行为中同样产生运费,在其他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也会有运费业务发生。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各种运费相关业务是自己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都会产生不同的涉税效果。如何对运费进行纳税筹划也就显得意义重大。
物流运输运费涉税的会计处理分析及纳税筹划
一、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相关业务处理依据
1.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2.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①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进口关税和其他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二、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业务的会计处理
2023年度我们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做了更详尽的政策指引。其中: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8 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其中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增值税税率为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3]125号)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至此,发生运费相关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可以开具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的内容、规格、样式详见《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4号)之规定。
举例说明:甲钢铁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10日从乙企业购入生产用铁矿石4 000吨,单价2 500元(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中规定每吨铁矿石运费111元(价税合计),另外单独向承运方支付(谁负担运费分不同的情况),款项未付,材料已到达入库。上述业务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结果用万元表示。
1. 假设上述运输业务为第三方丙运输公司负责运输的涉税处理。
第一种情况:运费由甲企业承担,则运费中的11%计算进项税额,剩余的89%按准则规定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在购进货物活动中,甲企业作为购货方的会计处理:
借:原材料 1 0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4.40万元
贷:应付账款——乙企业 1 170万元
应付账款——丙公司 44.4万元 第二种情况,运费由乙企业承担,则运费中的11%还是计算进项税额,剩余的89%按准则规定计入销售费用处理。故乙企业在销售货物活动作为销售方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甲企业 1 17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万元
借:销售费用 4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万元
贷:应付账款——丙公司 44.4万元
2. 假设上述运输业务分别由购销双方负责运输情形的涉税处理。
第一种情况,购货方甲企业用本公司的车自己运输,其发生的费用除了人工费用和固定资产消耗,发生的油料费和维修费等可抵扣费用,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按17%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其余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种情况,销售方乙企业用本公司的车队送货上门。这样要么提高销售价格,要么另外收取一部分运费。此种情况下,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都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适用销售货物税率一并计征增值税处理。
除了购销经营活动中发生运费业务,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业务发生的运费,取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处理为以运费的11%计算进项税额,以其89%计入当其损益处理。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或购进免税货物、用于集体福利、非增值税项目等业务发生的运费,按规定不准抵扣进项税额。
三、企业生产经营中运费业务的纳税筹划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在购进环节或销售环节,还是经营管理环节发生运输业务,通常按承运人不同,可以分为自己运输和委托第三方运输两种情况。
自己运输即需自己拥有车辆或车队,企业需要购置固定资产和支付人员工资薪酬、相应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还要支付相应的办公费用等支出。除了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时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平常的可抵扣支出主要是车用油、车辆维修费及其他费用。这些支出容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其支出额的17%。
委托第三方运输,企业先前不必花费一定数额的支出购置固定资产,同时也不会支付车辆相关人员的工资薪酬。但需要支付给第三方运输费用,其费用实质包括第三方的车用油、车辆平均摊销支出、第三方人员的劳务成本和第三方企业的财务利润。企业取得第三方运输企业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其支出的 11%。
两种运输方式下,设运输成本为y,运货量为x,则:
自己运输成本(y1)=固定成本(y0)+ax
第三方运输成本(y2)=bx
y1、y2相等时,会有一个运货量的临界点x0。
如下图所示:
两种运输成本对比
可以看出在运货量为x0时,两者运输成本相等。随着运货量增大,自己运输的成本利益优势越明显,即平均成本越低。所以我们在进行运费纳税筹划时要综合考虑,不单单是考虑税收利益,更应重视综合经济利益。
自己运输可以抵扣支出金额的17%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委托第三方运输,可以按运费的11%计算抵扣增值税。因此两种方式下计算抵扣的增值税额会存在一个税额相等的临界点。这个扣税临界点的应用前提就是运输成本总金额相等,如上图在x0处比较税额抵扣才有实际意义。否则,综合成本的影响可能会远大于税额的影响,纳税筹划有可能会失去效益优势。
1. 利用税额相等的临界点进行税收筹划。
自己运输,可以按可抵扣支出金额的17%计算抵扣增值税额;而委托第三方运输,可以按不含税运费的11%计算抵扣增值税。两种方式税收利益比较的前提就是运费总成本相等。假设运费总额均为f,自己运输可抵扣支出金额为k,则:自己运输可抵扣增值税额=k×17%;委托第三方运输可抵扣增值税额=f/(1+11%)×11%。
可抵扣税额相等时,则:k×17%= f/(1+11%)×11%,结构百分比(k/f)为58.29%。即当总运输成本相同的前提下,自己运输成本中可抵扣支出金额的结构百分比为 58.29%时,与委托第三方运输计算的可抵扣增值税额相同;当可抵扣支出金额占运输总成本的结构百分比大于58.29%时,自己运输可抵扣增值税额较大,税负较轻;当结构百分比小于58.29%时,则委托第三方运输可抵扣增值税额较大,税负较轻。
换句话说,采用哪种运输方式纳税筹划效果更好,要看临界点上可抵扣支出金额占运输总成本的结构百分比。当这个百分比大于58.29%时,自己运输税收利益大;否则委托第三方运输税收利益大。当然这个前提是在总运输成本相等的前提之下,实际中可以把这个临界点作为评价节税方案的一个重要参考。
2. 企业内设机构分立,寻求税收筹划方案。
企业自己拥有车辆或车队,需要有配套的资产和人员投入,对应的管理成本也会增加。如果把车辆或车队资产和人员整体与企业剥离,分立成一个独立运输法人单位,可能更有利于贯彻现代管理理论的责权利原则,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从纳税筹划角度讲,也可能有更好的税收利益。
成立运输单位单独法人,可按不含税运费的11%计算抵扣增值税,本企业同样也可以按此数计算抵扣。购进货物环节,税收利益与委托第三方运输方式相同。但销售货物环节,额外收取的运费不再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按17%交纳增值税。而不含税运费的11%本企业可以计算抵扣,剩余的89%作为销售费用。独立运输单位也会按不含税运费的11%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剩余的89%作为营业收入。从整体企业角度来看,独立运输法人单位运输成本总额中可抵扣支出金额的税收影响和没有分立时影响相同。所以如果企业销售商品送货上门业务较多时,可以采用将车辆或车队分立成一个独立运输法人单位,企业整体税负会有所下降。否则单独成立运输法人单位,会因为额外支付其他附加税费,使得税负有所增加。
当然,有关运费的纳税筹划,是选择自己运输还是委托第三方运输,主要还是看运货量是否足够大。如果运货量超过临界点x0的量越多,自己运输成本会相对越低,财务利益就会越大。而在两种方式下,纳税筹划的关键还是要看运输成本中可抵扣支出的结构百分比,在运输总额相等的前提下,在临界点之上,自己运输税收利益大,相反则利益小。究竟是分立成运输法人单位还是自己运输,主要还是看销售货物行为中运费金额和业务量的大小。如果金额和业务量都足够大,可以分立,否则没必要分立。实际生产经营中,自己运输和委托第三方运输运输总额真正相等的情况相对较少,有没有筹划节税的利益需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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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运费抵扣进项税税率
不得抵扣进项税转出的八种计算方法
原创:纪宏奎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包括: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 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 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因购买货物而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等。只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抵扣了进项税额,才存在“转出进项税额”的情况。上述项目的进项税额如果已经抵扣,则必须从发生当期的进项税额中转出,其中有些进项税额转出可以根据相应的扣除率直接计算确定,有些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某些特定方法计算确定应转出的进项税鄂。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方法:
一、直接转出法。对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可以确定进项税额的,应当将该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例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如果所购进货物直接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则需要直接全部转出进项税额,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即为当初已认证抵扣过的进项税额13万元。
二、实际成本法。对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例2:a公司(一般纳税人)购买一批物资于年终发放给职工,所购买物资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的规定,购买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货物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当进行认证。在认证之后再从当期进项税中转出。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比如某生产企业将生产经营用的外购白糖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外购的白糖在购买的当期已认证并抵扣,后期用于职工福利,用于职工福利时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则进行抵扣是按照用于职工福利当期白糖的实际成本10万元与9%的税率计算应转出进项税为0.9万元。
应当注意的是,购进货物、劳务用于不得抵扣情形的进项税转出还应当包括购进货物、劳务相应承担的交通运输服务中所包含的增值税。以上述为例,假设当期运输白糖发生运费的实际成本为1000元,相应还应当转出运费进项税额1000×9%=90元。
三、成本比例法。成本比例法适用于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由于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中既包括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成本,也包括工资成本以及制造费用等,因此,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不能直接计算进项税额转出额,而应根据在产品、产成品中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及应税劳务成本比例情况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损失在产品、产成品的实际成本×外购货物占在产品、产成品成本的比例×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3:2023年3月某服装厂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仓库被盗,共损失产品账面价值80000元,当月总的生产成本为420 000元,其中耗用外购原材料的价值为300000元,则损失产品成本中所耗外购货物的实际成本=80000×(300000÷420000)=57143(元),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1743×13%=6726.59(元)
四、收入占比法。收入占比法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对于纳税人而言,进项税额转出是按月进行的,但由于年度内取得进项税额的不均衡性,有可能会造成按月计算的进项转出与按年度计算的进项转出产生差异,主管税务机关可在年度终了对纳税人进项转出计算公式进行清算,可对相关差异进行调整。
运用收入比例法计算进项税额转出时需注意4点:一是“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是指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有关的应税项目销售额、简易计税项目以及免税项目销售额,不包括与“能够准确划分进项税额”有关的应税项目销售额、免税项目销售额以及简易计税项目;二是“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是指既用于应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以及免税项目但又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三是免税项目销售额不得进行不含税收入的换算;四是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对按照收入比例法转出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五是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既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又用于一般计税项目的,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
例4:a公司2023年7月共有两个项目,其中项目一采用简易计税方法,项目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购进400万元(不含税)的原材料用于项目一和项目二的原材料无法准确划分清楚。已知6月份项目一取得收入400万元,项目二取得收入600万元。(假设购进原材料进项税率13%,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一般计税方法税率为9%,各项目取得的收入都是含税收入)。首先把各项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项目一的7月不含税收入=400÷(1+3%)=388.35(万元);项目二的7月不含税收入=600÷(1+9%)=550.46(万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400×13%×388.35÷(388.35+550.46)=21.51(万元)。
五、建设规模占比法。建设规模法只适用房地产企业。对房地产公司房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转出按照“建设规模”占比进行转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房产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而此处的“建设规模”是建筑面积,
例5:某房产公司开发a、b两个楼盘,a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b楼盘适用一般计税方法。2023年7月发生广告费106万元(取得专用发票,税额6万元),假设该广告费无法区分专门针对哪个楼盘。a楼盘已符合交房条件,当月确认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b楼盘尚处于预售阶段,当月预售房款为2000万元。两个楼盘建设规模分别为2万和4万平方米,则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万元[6×2÷(2+4)]。
六、还原计算法。还原计算法适用于外购的免税农产品改变用途或发生非正常损失;改变用途的进项税转出。由于外购免税农产品是在“含税”状态下(即“含税”支付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当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进行会计处理时,即分离出进项税额和不含税成本;而当不含税成本(不含税支付额)下的免税农产品及运费改变用途及发生非正常损失需转出进项税额时,则必须先将不含税支付额还原成含税支付额,然后再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进项税额转出=账面成本/(1-9%)×9%
例6: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进小米,支付买价100,则可以自行计算抵扣9%的进项税额,所以100分为两部分:100×91%=91计入账面成本、100×9%=9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现在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当初抵扣过的进项税额=9万元。假如现在告知账面成本91,则不能直接用91×9%做转出,也不能按照91/(1+9%)做转出,因为当初是用100×9%抵扣的进项税额,所以现在要把91还原为当初小米的买价100,可以按照数学方法解决:设小米的买价为未知数x,那么x×(1-9%)=账面成本91万元,则小米的买价x=91/(1-9%)=100(万元),然后100×9%等于当初抵扣过的进项税额9万元,即为现在要转出的进项税额。
应当注意: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相应进项税转出时,也应当按照10%的扣除率还原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七、平销返利换算法。平销返利换算法适用于纳税人外购货物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冲减进项税金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国税发〔2004〕136号还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利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7:某商场2023年1月份从某粮油加工厂购进一批食用植物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 000元,增值税为2700元;2023年3月份,该商场从粮油加工厂取得返还资金10900元,则该商场3月份应转出进项税额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0900÷(1+9%)×9%=900(元)
八、净值计算法。净值法主要适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进项税转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对外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所以,其发生的成本费用应当以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例8: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2023年5月1日购进复印机一台,在会计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折旧期五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万元,于当月认证抵扣。2023年12月,该纳税人因管理不善复印机被盗,该非正常损失购买的固定资产不得进项抵扣,应于发生的次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的净值=10000-(10000÷5÷12×6)=9000元,应转出的进项税额=9000×13%=1170元
应当注意:1、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不得抵扣情形的进项税转出还应当包括购进固定资产相应承担的交通运输服务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购买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运费属于直接费用,应当予以资本化。在计算该固定资产进项税转出时,还应当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运输费用。2、购买不动产用于不得抵扣情形的进项税转出仅限于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货物(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