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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公式(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09-29 08:09:01 查看人数:6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式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的公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增值税的公式

【第1篇】增值税的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1.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4.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5.当期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6.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1)非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7.进项税额=买价(金额)×相关税率

8.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的确定:

9.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10.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11.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1.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2.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动产除外)和销售旧货: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4.销售除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及旧货以外的其他物品:应缴纳的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3%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计算

1.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货物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从价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消费税

=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今天的干货就到这里啦,本篇干货都理解到吗?

【第2篇】应缴纳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各种税的计算方式

1、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2、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4、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5、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增值税计算方法

(2)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3)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2、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4、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5、土地增值税额

(1) 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 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6、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7、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8、车船税

(1) 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 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 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 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 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9、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10、印花税额

(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0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 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 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 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 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 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5/10000

(10) 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 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11、关税

(1) 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本文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会计帮官微、武汉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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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增值税计算公式及举例

在小伙伴们的平常工作中,都会用到这些公式,赶紧收藏起来!

一、各种税的计算方式

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使用税率

2、房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 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 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三、消费税额

1、 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 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四、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 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 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五、土地增值税额

1、 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 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六、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七、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八、车船税

1、 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 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 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 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 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 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九、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十、印花税额

1、 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0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 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 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 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 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 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5/10000

10、 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 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 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十一、关税

1、 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会计帮官微、武汉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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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增值税税负率计算公式

企业类别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明细

销售(生产)企业

建筑业

现代服务

小规模(正常)

小规模(疫情减免)

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

13%

9%

6%

3%

1%

含税收入

3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不含税收入(应税销售收入)

265,486.73

183,486.24

94,339.62

97,087.38

99,009.90

销项税

34,513.27

16,513.76

5,660.38

2,912.62

990.10

应交增值税

28,513.27

10,513.76

660.38

2,912.62

990.10

本月可抵扣进项税

6,000.00

6,000.00

5,000.00

税负率

10.74%

5.73%

0.70%

3.00%

1.00%

说明:1、含税收入、可抵扣进项税是需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的

2、不含税收入、销项税、应交增值税、税负率都是自动生产。

【第5篇】关税增值税计算公式

关税税率即以海关税则为依据,为课征对象计算其在进行征税之时,所拥有的税额的比例。

一、关税税率的税率设置

1、法定税率。其包含有最惠国税率、特惠税率等。①最惠国税率。当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我国国境之内,或者是同我国进行了包含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协定签订的双边贸易国家的国境之内,又或者是能够享受到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属于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国家境内时,就可以用上最惠国税率。②协定税率。当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同我国进行了有关关税优惠条款签订的国家时,就可以用上协定税率。另外,该税率所涉及的乃是区域性贸易协定。③特惠税率。当进口货物的原产地是同我国进行了特殊优惠关税协定的签订的国家时,就可以用上特惠税率。④普通税率。当进口货物的原产地都不属于以上所讲国家的范围之内,又或是并不知道其具体原产地之时,所用的税率就是普通税率。

2、暂定税率。该税率适用于特定的进出境货物。当然在该类货物还附带了技术规格的情况下,海关部门不仅要对其名称以及税号进行审核,而且还要就该技术规格作出专业的认定才行。3、配额税率。与该税率相对应的就是配额制度,而配额制度是说当进口货物未达到规定数量之时,其可以享受到低关税的福利。而一旦该进口货物的数量比规定数量还要多,那么就得使用高关税。4、信息技术产品税率。该税率是以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使用的《技术信息协议》为依据的。5、特别关税。特别是关税的范围很广,像是报复性关税、保障性关税等多个关税种类都属于该范围。

关税税率使用中的特殊情况

1、当进口货物本该按普通税率进行征税时,若其取得了我国国务院的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同意,其就能改成按最惠国税率进行征税。2、当进口货物的包装采用的乃是裸装或者是中性包装之时,需要看其是否能够出具原产地证明,若不能,且无法辨明其原产地究竟为何处之时,就只能按普通税率进行征税。3、当进口货物是在我国的港澳台地区所生产的,又或是其乃是由彭、马等关税区进入我国国境之内的话,可以以最惠国税率进行征税。

关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2、从量: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3、复合: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4、滑准:应纳关税税额=t1、2×p×汇率

【第6篇】建筑工程增值税计算公式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的划分: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按费用构成要素的划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按费用构成要素的划分)及内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

其中: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1.人工费的组成;2.材料费的组成

1.人工费的组成

▶人工费:指支付给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各项费用。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己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

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生产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等)。

3)津贴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材料费的组成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费用,以及周转材料等的摊销、租赁费用。

▶材料费=σ( 材料消耗量 * 材料单价 ):一般计税方法时材料单价需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1)材料消耗量:

指在正常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建筑安装产品所消耗的各类材料的“净用量”和“不可避免的损耗量”。

(2)材料单价:

▶指材料从“来源地”运到“仓库”直至“出库”形成的综合平均单价。

▶材料单价组成: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材料单价中的材料原价、运杂费等均应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1)材料原价:

是指材料的“ 出厂价格 或 商家供应价格 ”。

2)运杂费:

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包装、捆扎、运输、装卸”等费用。

3)运输损耗费:

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

是指为组织采购和保管材料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工程设备:

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3.施工机具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① 折旧费;② 台班检修费;③ 维护费

3.施工机具使用费

定义:【施工机具使用费: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

组成:由1)施工机械使用费(①折旧费; ②检修费; ③维护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⑤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 ⑦其他费用);2)仪器仪表使用费 组成。

1)施工机械使用费:

计算式:施工机械使用费 = σ( 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 机械台班单价 )

▶ 机械台班单价组成:由下述的①折旧费、②检修费、③维护费、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⑤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和⑦其他费用组成。

▶(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及仪器仪表台班单价中的相关子项均需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① 折旧费:指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即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台班折旧费 = 机械预算价格 × (1-残值率) / 耐用总台班 - ① 预算价格 = 机械原值 + 采购和一次运杂费 + 车辆购置税

- ② 残值率按《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有关基础数据取值为 5%

- ③ 耐用总台班 = 折旧年限 × 年工作台班 - ④ 检修周期 = 检修次数 + 1

② 台班检修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必要的大修理。

台班检修费 = 一次大修理费 × 检修次数 × 除税系数 / 耐用总台班 - ① 除税系数 = 自行检修比例 + 委外检修比例 / (1 + 税率) - ② 耐用总台班 = 大修理间隔台班 × 检修周期 - ③ 检修周期 = 检修次数 + 1

③ 维护费:指除检修费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维护费(经常修理费)= 检修费 × 维护费系数k

或维护费(经常修理费)= σ[(各级维护一次费用 × 除税系数 × 各级维护次数)+ 临时故障排除费 ] / 耐用总台班

3.施工机具使用费:1)施工机械使用费: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⑤ 人工费;⑥ 燃料动力费;⑦ 其他费用(税费)

3.施工机具使用费

1)施工机械使用费: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④-1 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拆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安拆费 = 一次安拆费 × 年平均安拆次数 / 年工作台班

④-2 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的整体/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的装卸、运输、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安拆费及场外运费:按机械不同分计入台班单价、单独计算和不需计算三种类型:

☛(1)计入台班单价(只计算一次安拆费及一次场外运费):

安拆简单、移动需要起重及运输机械的轻型施工机械。

☛① 一次安拆费:包括人、材、机、试运转的费用。

☛② 一次场外运费:运输、装卸、辅材和回程等费用。

☛(2)单独计算(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单独计算):

☛① 安拆复杂、移动需重型起重及运输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单独计算;

☛② 利用辅助设施移动的施工机械,其辅助设施(包括轨道和枕木)等的折旧、搭设和拆除等费用可单独计算。

☛(3)不需计算(不计算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①不需安拆的施工机械,不计算一次安拆费;

☛②不需相关机械辅助运输的自行移动机械,不计算场外运费;

☛③固定在车间的施工机械,不计算安拆费及场外运费。

注:自升式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拆费的超高起点及其增加费,各地区、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⑤ 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在施工机械规定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人工费 = 人工消耗量 × (年制度工作日/年工作台班) × 人工日工资单价

⑥ 燃料动力费:

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材料(煤)、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⑦ 其他费用(税费):

主要是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交纳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交强险)及年检费。(本部分的保险费仅为交强险,不含商业保险)

3.施工机具使用费: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4.企业管理费: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

3.施工机具使用费

2)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施工仪器仪表使用费 = σ(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 × 仪器仪表台班单价)

▶(当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及仪器仪表台班单价中的相关子项均需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

▶ 仪器仪表台班单价组成:由下述①折旧费、②维护费、③校验费、④动力费组成,但不包括检测软件的相关费用。

① 台班折旧费 = 施工仪器仪表原值 × (1-残值率) / 耐用总台班

② 台班维护费 = 年维护费 / 年工作台班

③ 台班校验费 = 年校验费 / 年工作台班

④ 台班动力费 = 台班耗电量 × 电价

4.企业管理费

定义: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组成:1)管理人员工资; 2)办公费; 3)差旅交通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 6)劳动保险及职工福利费; 7)劳动保护费; 8)检验试验费; 9)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11)财产保险费; 12)财务费; 13)税金及附加; 14)其他。

1)管理人员工资:

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2)办公费:

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簿、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嗳降温等费用。

当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办公费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原则:以购进货物适用的相应税率扣减,其中购进自来水、暖气、冷气、图书、报纸、杂志等适用的税率为9% , 接受邮政和基础电信服务等适用的税率为9% ,接受增值电信服务等适用的税率为6%, 其他税率一般为13%。

3)差旅交通费:

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企业管理费:4)固定资产使用费;5)工用具使用费;6)劳保及职工福利费;7)劳动保护费;8)检验试验费

4.企业管理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

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 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当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固定资产使用费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原则:购入的不动产适用的税率为9%,购入的其他固定资产适用的税率为13%,设备、仪器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以购进货物、接受修理修配劳务或租赁有形动产服务适用的税率扣除,均为13%。

5)工具用具使用费:

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当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工具器具使用费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原则:以购进货物或接受修理修配劳务适用的税率扣减,均为13%

6)劳动保险及职工福利费:

是指由企业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7)劳动保护费:

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8)检验试验费:

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

当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检验试验费中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原则:按税率6%扣减。

4企业管理费:9)工会经费;10)职工教育经费:11)财产保险费12)财务费13)税金及附加:14)其他:5利润

4.企业管理费

9)工会经费:

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

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1)财产保险费:

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

12)财务费:

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3)税金及附加:

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非生产性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环保税(包含工程排污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①等各项税费。

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均作为“税金及附加”,在管理费中核算。

14)其他:

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保险费等。

5.利润

利润:指施工单位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获得的盈利。

利润的计算依据: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确定计价定额中利润时,应以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作为计算基数,其费率根据历年积累的工程造价资料,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确定。 (由施工企业根据企业自身需求并结合建筑市场实际自主确定)

6.规费

▶基本组成:1)社会保险费:①养老保险费、②失业保险费、③医疗保险费、④生育保险费、⑤工伤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

▶规费的计算依据: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且不同省市根据其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规费费率。

①以陕西省为例,工程规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七险一金):

②其中养老保险费率为3.55%,失业保险费率为0.15%,医疗保险费率为0.45%,工伤保险费率为0.07%,残疾人就业保险费率为0.04%,生育保险费率为0.04%,意外伤害保险费率为0.07%,住房公积金费率为0.30%,合计费率为 4.67% 。

▶工程规费的计算公式:工程规费 = 规费基数 × 规费费率(如陕西省为 4.67%)

① 规费基数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

②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7.税金(增值税)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增值税) = 税前造价(即人材机管利规之和) * 增值税适用税率

▶增值税分两种:一般计税方法(9%)和简易计税方法(3%)。

(1)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增值税销项税额 = 税前造价×9%(税率),其中税前造价(即人材机管利规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增值税 = 税前造价×3%(税率),其中税前造价(即人材机管利规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含税价格计算。

【第7篇】增值税交税计算公式

导读:增值税和消费税都是流通环节涉及到的税金,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消费税是一种价内税,两个税种的计算基数是相同的,只不过税率存在着差别。很多人不是很明白销售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如何计算,本文将介绍一下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方法。

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计算

答:如何计算增值税

简单地说,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购销的货物其实都是含税的货款。因此在计算收入时都要把增值税剔除,即:

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款, (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

不含税价款*17%=增值税 (销项税或进项税) (购入时是进项税,销售时是销项税)

购入:10000/1.17=不含税货款8547.01

8547.01*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销售:15000/1.17=不含税销售额12820.51

12820.51*17%=增值税(销项税)2179.49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79.49-进项税1452.99=726.5

如果按你所说货款减去税金,即不含税价款。比如进货,就是用:

含税价10000-进项税1452.99=不含税价款8547.01.

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价税合计10000/1.17*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

购入时,虽然不分开进项税,但是也是含税的。只是因为规模小,国家规定不让抵扣进项税。

因此要将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存货。比如上例中购入10000,全部记到存货成本中,不剔除增值税,因为国家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

销售时,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即:

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3%=应交增值税。

比如上例中销售15000。即:

15000/1.03=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

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3%=应交增值税436.89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二)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6.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7.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即:

销售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价外收费

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区别

1、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含消费税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培值税税额);

2、消费税的绝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只在货物出厂销售(或委托加工、进)环节一次性征收,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不再征收。增值税是在货物生产、流通各环节道道征收。

对从价征收消费税的税应税消费品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额的税基是相同的,均为含消费税而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3、消费税是增值税的配套税种,它是为适应建立以增值税为普遍调节税种,对生产经营环节实行普遍征收,辅之消费税作为特殊调剂税种,选择部分消费品(香烟,酒类,化妆品,高档轿车等),实行交叉征税的双层调节机制的流转税而设置的一个新税种。

【第8篇】增值税税金计算公式

9点税金计算的公式:1、税金=不含税销售额*9%。计算税金时,如果知道不含税销售额,直接用不含税销售额乘以9%的税率即可;2、税金=含税销售额/(1+9%)*9%。如果计算税金时不知道不含税销售额,而只知道含税销售额,那么需要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最后再乘以9%的税率即可。

根据我国税收体系可知,9%的税率主要应用在增值税的计算方面。在营改增以后,增值税已经变成了我国的第一大税种。对于增值税的计算,也是一件复杂的事。

9点税金怎么计算?公式是什么?

对于增值税税金的计算,需要分为两种情况:已知不含税销售额和已知含税销售额。不同的情况下,计算的公式是有区别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已知不含税销售额

税金=不含税销售额*9%。

对于增值税来说,直接使用不含税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就是需要承担的税金。

比方说,一件商品的不含税销售额是2100000,税率是9%。

税金=2100000*9%=189000。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件商品最终的售价=2100000+189000=2289000。

当然,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一件售价是2289000的商品,包含的税金是189000。

不过,由于我们在购买商品时支付的金额是最终的售价,对于商品到底包含多少税金并不会太在意。

2、已知含税销售额

税金=含税销售额/(1+9%)*9%。

增值税虽然是价外税,但是这是对于企业来说的。对于我们消费者来说,不管增值税是价外税还是价内税,在支付时并没有区别。

所以我们在计算商品包含的增值税税金时,需要把含税销售价换算为不含税销售价,然后再计算包含的税金。

比方说,一处房产的售价是3270000,税率是9%。

税金=3270000/(1+9%)*9%=270000。

也就是说,我们买房子虽然支付了3270000,但是房子的不含税销售价格是3000000,而不是3270000。对于其中的差价,就是我们买房子需要承担的增值税。

这部分税金,我们只是交给了开发商。当然,这部分税金最终也不是进入了开发商的口袋。对于开发商来说,我们需要把这部分税金上交税务局。开发商只是承担了代收税款的角色。

增值税在什么情况下使用9%的税率?

对于增值税来说,常见的税率是13%、9%和6%。对于9%的税率来说,也是属于低税率。毕竟,6%的税率属于营改增的产物。

具体来说,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销售或农产品等货物时适用的税率为9%。

【第9篇】增值税计税公式

导读: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及特征是什么?施工企业到底是怎么来计算和缴纳增值税的?增值税改革对施工企业有何影响?本文将对以上几个问题进行探讨,并以此探寻施工企业在税务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应对措施。

一、增值税基本原理: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为了更好的理解增值税的原理,首先要明白两个基本概念,间接税和增值额。

以税负是否转嫁为标准,可以把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以收入或财产为计税基数,税负直接由纳税人承担,不能转嫁给他人,比如:所得说和财产税。

间接税以支出或消费为计税基数,纳税人只是间接承担税负,真正的负税人是消费者。税负成为了产品成本的一部分,谁购进货物,谁就缴纳这个税款。比如: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间接税。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税款在销售方收取货款时一并代收了。

增值额是指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在购入货物或取得劳务的价值基础上新增加的价值额,也就是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销售额与购入原材料、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两者之间的差额。对增值额收税是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根本区别,也是增值税的主要优越性之一,下面来举例说明:

从上表可以看出,营业税是对销售额(全额)征税,造成了严重的重复征税,因此最终的实际税负远远高于规定税率。而增值税只是对增值额(差额)征税,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在规定税率一样的情况下,增值税的税额远小于营业税的税额。

二、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由增值税的定义知道,既然增值税是对增值额征税,那么可以知道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非增值额)x增值税税率

这就是直接计税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很难实现,因为销售额的应税税率不一定和非增值额的税率一致,而且增值项目和非增值项目也难以划分清楚。因此,在我国目前采用的是间接计税法,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际上就是把不同的金额用不同的税率计算出各自的税额后再来相减,差额就是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也就是把增值额转换成税额后,来计算增值税,并不是直接采用增值税的定义,而是做了一个等价变换。

三、增值税的特点:

1、避免重复征税:

增值税只对增值额征税,对销售额中属于转移过来的、以前环节已经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则不再征税,从而有效的排除了重复征税因素。比如:购买钢筋原材料时,13%的增值税已经作为购买钢筋价款的一部分支付了,在销售建筑产品时钢筋不再重复征税,在实际操作中就是通过钢筋进项税发票抵扣来实现不重复征税。

2、层层转嫁,最终消费者承担全部税款:

经营者作为纳税人只是把从买方收取的税款转交给政府,经营者并没有承担增值税的成本。也就是增值税构成了商品成本的一部分,随着商品的逐层销售而逐步把税款交给了政府,直到货物最终卖给消费者,所有税款都转嫁给了最终的消费者。

增值税具有逐步向前推进的特点,经营者并不是增值税的承担者,最终消费者才是全部税款的实际承担者。

3、便于税务管理:

要实现不重复征税,媒介就是“进项发票”,抵扣链条把各个阶段的买卖双方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销售方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既是销售方计算销项税额的依据,也是购货方可以抵扣的凭证。在抵扣链条中,哪一个环节少缴了税,必然导致下一个环节多缴税(政府收税总额不变)。这就让买卖双方形成了制约关系,这种制约关系就防止了偷税、漏税的可能,政府在轻松征税的情况下还能随时进行有理有据的检查。

四、施工企业增值税计算及缴纳流程:

施工企业增值税的缴纳主要分为预缴和申报两种情况。增值税预缴主要是为了平衡税款的地域差异,不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的跨市跨省项目,应按照规定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增值税申报是在每月15日前,申报上月应纳税款,是向企业机构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缴纳增值税。

下面举例来说明增值税预缴的整个流程:

a公司所在地为重庆市北碚区,项目所在地为重庆市潼南区。经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核对确认,2023年12月工程进度款为100万元,a公司需向建设单位开具票面金额为1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这笔工程款。

在施工过程中,a公司将劳务作业分包给b公司,已支付b公司分包款25万元并取得相应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a公司还取得了票面金额30万元税率为13%的钢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票面金额20万元税率为3%的混凝土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计算预缴税额及附加费:

因为该项目属于跨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预缴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在潼南区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100—25)/1.09*0.02=1.3761万元

计算预缴税款的基数是: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的不含税价。通常建筑服务价款在合同中都是按含税价约定的,所以这里要除以1.09来得到不含税价款。预缴税率为2%。

另外,只要在缴纳税款时就必须同时发生附加税,预缴和申报都一样,只不过在计算附加税时采用各自地区的对应税率。附加税包含城建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按规定,市区城建税税率为7%,县城(镇)为5%,不在市区或县城税率为1%。教育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率为2%。计算如下:

在潼南区缴纳城建税=13761*7%=963元

在潼南区缴纳教育费附加=13761*3%=413元

在潼南区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13761*2%=275元

2、填写预缴申报表

按潼南区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预缴增值税申报表

预缴税款表

预缴纳税申报表(附加税)

3、在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预缴增值税及附加并开具完税证明

在潼南区按通过审核的申报表金额缴纳预缴增值税和附加费共计:15412元。在完税后拿到完税证明就可以由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了。

预缴完税证明

4、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收取工程款

a公司开具票面金额10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给建设单位并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收取该笔工程进度款。增值税发票通常采用三联,第一联为白色,属于a公司记账的成本发票;第二联为绿色,是建设单位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发票;第三联为红色,是建设单位记账的成本发票。

销售方记账联

购买方抵扣联

购买方发票联

关于增值税申报

增值税预缴是对每个项目而言的,而增值税申报是对企业而言的。按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每月15日前,申报企业上月应纳的全部税款。假设还是上面的a公司,12月份收款如上(只有这一个项目),在下月15日前应该向北碚区税务管理部门申报增值税,具体步骤如下:

1、计算增值税税额:

在北碚区申报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00/(1+9%)*9%=8.2569万元

进项税额=∑进项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25/(1+3%)*3%+30/(1+13%)+20/(1+3%)*3%=4.762万元,注:劳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3%

在北碚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额=82569—47620—13761=21188元

在北碚区缴纳城建税=21188*7%=1483元

在北碚区缴纳教育费附加=21188*3%=636元

在北碚区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21188*2%=424元

2、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按北碚区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预缴增值税申报表

3、缴纳增值税及附加并开具完税证明

在北碚区按通过审核的申报表金额缴纳预缴增值税和附加费共计:23731元。在完税后向税务局索取完税证明。

施工企业增值税申报完税证明

在上面的例子中,假设潼南是属于县城,城建税税率为5%,而北碚区为城市,城建税税率为7%。那么势必在潼南预缴增值税时发生的城建税少于北碚区的城建税,这个差额13761*(7%-5%)是不用补缴的,在哪个地方缴税就按哪个地方的税率执行。

另外,以上面的例子可以来看看实行增值税后的企业税负情况到底怎样。a公司纳税总金额=15412+23731=39143元,而在营业税时期的税金=100(1+3%)*3%*(1+12%)=3.26万元。

可以看出实行增值税后并没有降低施工企业的税负水平,而主要问题就在于劳务和地方材料的可抵扣税率太低,另外还有25万(100-25-30-20)没有任何抵扣,这不是利润而主要是在税务管理中进项发票管理的缺失造成的。这就是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的重点和施工企业税务管理的重点,这在后面会谈到。

五、增值税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

1、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要求更高

增值税的原理把买卖双方用“抵扣链条”联系起来,在政府征收的总税额恒定的前提下,谁在税票方面管理得好就势必会少发生税额,谁管理得不好就会多发生税额。因此,实行增值税对施工企业的财务工作要求更高。

首先是每个工程项目必须单独建立财务台账,各自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单独专人管理,这是预缴和申报时都要用到的重要资料。发生了费用就必须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尽量保证抵扣链条的完整性。

其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和认证有一套标准的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施工企业财务人员必须要严格的按规定执行,否则在进项税额上就可能出现较大损失。

另外,增值税票务管理的时效性比营业税时期要求更高,势必让财务管理工作的过程管理更加严格和仔细更强调事中控制。

2、对施工企业产业结构的影响

在营业税时期,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前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施工企业尽量要发展成“自给自足”的庞大实体。

自己生产原材料、自己发展劳务公司、自己建立管理团队、自己发展各种专业施工队伍等等,这样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就不存在向外部市场“采购”的行为也就不会有应税行为。只会在建筑产品销售时发生一次应税行为。

这样一来,施工企业势必向综合化、集团化发展。但结果就是企业体系越来越庞大,管理机构越来越复杂,团队缺乏活力和应变能力。一旦市场发生变化,这样重资产的企业根本就没有转型的可能,比如:在当前疫情的情况下,重资产企业就只有灭亡一条路。

实行增值税之后,企业可以专精一项自己的优势业务,其他的都可以找市场上的精英服务来代替,反正税收是不会重复的,只要管理好自己的抵扣税票就行了。比如: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甚至管理咨询和造价咨询分包,只要别人比自己做得好就没必要自己费力去发展自己不擅长的业务。

这样的结果就是深化个人执业,施工企业向轻资产发展,企业结构扁平化,分包队伍、专业工作室将有很大发展空间。这就加大了每个“点”的竞争,因为在每个专业领域只有做得最好的才有业务来源,每个个人或团体就有必要深挖自己的专业才能生存,这会让整个行业进入有序竞争、焕发活力,建筑业才可能有创新和足够的发展内力。

当然,我国建筑行业增值税改革还任重道远,比如:完善和统一增值税税率,尽可能减少税率档次;尽量让抵扣链条完整,办公费、生活费、工资等等都能抵扣;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比例,比如:提高混凝土和地方材料的抵扣税率,让进项税和销项税匹配;预缴或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能及时退税等等,让增值税为建筑行业的发展、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推动力。

我是工程良友,你工作和学习中最真诚的朋友。发文的初衷既是自己的再次学习和认知总结,又想借此给正在努力打拼的工程人些许帮助。能力有限,有不当之处请包涵。有想了解更多问题的朋友可以留言一起学习、讨论。

【第10篇】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人库。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2.相关项目的计算方法为:

①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数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③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即汇总的进项税额不包括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

④总机构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3.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考点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新增)

4.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松汇总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电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案例精析】某航空公司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为“营改增”-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23年10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分支机构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10月~12月实际应补缴增值税=50+100-30=120(万元)。

【第11篇】房产增值税计算公式

近一二十年来,房价被多房囤积的炒房团,导致房价居高不下,靠炒房发家致富,身价过亿的温周炒房团的,如今也是昙花一现,负债累累,而今又在大环境的趋势下更是雪上加霜。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为了安定有序健康的发展,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民生政策,尤其针对楼市,为了促进社会和谐安定,国家出台的关于超过住房居住面积收取税费的问题,相关条例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这个问题大家有什么想法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第12篇】增值税公式计算公式

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者商品附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的计算: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11%税率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货物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进项税额=货物、固定资产、不动产的购进额或费用支付

额×适用税率

假设商品进销两个环节税率相同的情况下:

应纳税额=(销售额-购进额)×税率。

【第13篇】预缴增值税计算公式

例解分支机构预缴税额计算方法

2023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版次:06 作者:代锦东 高颖

在汇总缴纳增值税过程中,分支机构的预缴税额具体怎么计算?实务中,主要有销售额配比法和预征率法。

销售额配比法

考虑到实际操作的简便性,大部分汇总缴纳增值税企业按照销售额配比法计算增值税税额。

在销售额配比法下,总机构汇总计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按总机构、分支机构的应税销售额占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分摊,由总机构、分支机构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可以分三步进行计算:

第一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计算方法是: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取得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应转出进项税税额。需要说明的是,当期总机构和分支机构汇总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当月不分配税款,留抵税额留待下期抵扣。

第二步:计算销售占比,计算方法是:分支机构当期应税销售额÷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当期汇总应税销售额。

第三步:计算分支机构应预缴增值税额,计算方法是: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销售占比。

举例来说,a金融机构在某省内汇总缴纳增值税,已知2023年第三季度,汇总销售额为8000万元(假设无其他特殊销售事项),总机构销售额为500万元;全部分支机构销售额为7500万元,其中,甲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为8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80万元,汇总增值税进项税额120万元(假设已经全部认证且当期全部可以抵扣),不存在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为简便计算,以甲分支机构为例。)

那么,a金融机构应进行如下计算:

第一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a金融机构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为:480-120=360(万元)。

第二步:计算甲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及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合计。甲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为:800÷8000×100%=10%;除甲分支机构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销售占比合计为:(7500-800)÷8000×100%=83.75%。

第三步:计算甲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及其他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合计。甲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为:360×10%=36(万元);除甲分支机构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额合计为:360×83.75%=301.50(万元)。

预征率法

出于企业规模、销售额较大等因素考虑,邮政、电信、航空运输、铁路运输等特殊行业企业,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按照预征率法计算增值税额。此时,分支机构以当期实现的应税销售额按预征率计算预缴增值税,就地申报纳税;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

分支机构应预缴的增值税=分支机构当期应税销售额×预征率。

举例来说,某铁路运输b公司按照预征率法计算增值税税额,在2023年第三季度,汇总销售额为8000万元(假设无其他特殊销售事项),销项税额为480万元,汇总进项税额120万元(假设已经全部认证当期全部可以抵扣),不存在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其中,全部分支机构销售额为7500万元,乙分支机构的销售额为800万元。

如果b公司选择用预征率法计算,假设根据当地政策规定,乙分支机构应当在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时,按照4%的预征率计算当期预缴增值税,那么,乙分支机构应预缴的增值税额=800×4%=32(万元),除乙分支机构外,其他分支机构应预缴的增值税额合计=(7500-800)×4%=268(万元)。

(作者单位: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14篇】增值税抵扣计算公式

在实际工作中其实经常会遇到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应该怎么计算的一些知识点,那么你对这部分内容了解吗?如果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看看吧。

我们首先要了解,增值税发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票,是不能抵扣的,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并且是认证过的才可以

哪些进项税额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可抵扣增值税怎么计算

1、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2、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会计分录

1、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在建工程(购入原材料用于建设不动产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基本生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以上就是有关可抵扣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以及知识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5篇】增值税含税计算公式

含税销售额的换算

为了符合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要求,纳税人在填写进销货及纳税凭证、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分项记录不含税销售额、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以正确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然 而,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一般纳税人将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合并定价收取的方法,这样,就会形成含税销售额。

我国増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 不含増值税本身的数额。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如果不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就不符合我国增值税的设计原则,即仍会导致对増值税销项税额本身的重复征税现象, 也会影响企业成本核算过程,如果普遍出现以含税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的做法会在某种 程度上推动物价非正常上涨情况的出现。

因此,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含 税销售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时,必须将其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对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 应税销售行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 (1 +税率)

公式中的税率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增值税暂行暂行条例》所规定的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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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公式(15个范本)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1.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2.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3.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4.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5.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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