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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个人所得税(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2-03 11:32:01 查看人数:2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宁波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宁波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宁波个人所得税

【第1篇】宁波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是地方财政收入组成中的重要部分,也是反映人均薪资水平、产业结构、经济活力等经济要素的重要因素,目前2022上半年全国人均个税10强城市已经公布,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2022上半年人均个税10强城市分别为上海、北京、珠海、深圳、杭州、宁波、鄂尔多斯、南京、湖州、苏州。10强城市中,传统的经济强市依旧上榜,不过像珠海、鄂尔多斯等普通地级市在表现抢眼,人均个税水平较高,说明了地方在人均收入方面表现出较好水平。

上海依旧是人均个税最高的城市,达到了4964元,并且在个人总额方面上海也是位居第一,高水准的人均个税与整体产业结构和薪资水平关系密切,上海的金融、技术服务、高端制造等产业发达,薪资水平高,所以在人均个税方面长期居领先位置。北京上半年人均个税达到了4619元排在了第二位,与上海一样,北京的整体产业结构和薪资水准也是位居全国领先,所以个税收入也较高。高水准的个税收入对于两座城市的财政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均有积极意义。

珠海在上半年人均个税方面表现亮眼,达到了3989元,要高于深圳、杭州等经济发达城市,这主要是珠海上半年股权交易,导致个税收入大幅增长,深圳、杭州、宁波这三座城市更多是依靠先进的产业,提升薪资水平的同时带动了个税收入增长,鄂尔多斯、南京、湖州、苏州均跻身10强行列,值得注意的是鄂尔多斯人均个税超过南京、苏州等经济发达城市,首先人口规模较小是一大因素,另外鄂尔多斯石化产业发达,整体薪资水准较高,所以人均个税也走到了全国各城市前列。

【第2篇】宁波市个人所得税计算

我们公司有三个股东,实收资本500 万,净资产价值 2000 万。因某种原因,又有一个新的个人股东以增资形式进入,投资500 万,按比例应占 20%股份,但投资协议和工商登记约定享有股份 30%。请问这种情况, 该股东是否缴纳溢价的个人所得税?昨天问 12366 增资纳税问题,他们的回复是只有同步都增资才不用缴纳 20%。

回复:亲爱的学员,想搞清楚这个问题,先举个例子:假设一套房子市场价格 100 万,有人仅花了 70 万购得,那么是否要对这个差价 30 万征税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从来没有任何文件规定对“买便宜货”要征税。对该 30 万的征税要延后至该房产再次出售时。由于购买价格 70 万,出售时房产原始成本依然为 70 万,而不能是 100 万,所以 30 万的增值此时就有纳税义务了。但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7]13 号)确有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 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除上述规定情形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 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 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我们认为,这里仅指的是单位低价销售住房给单位职工的情形,属于个案解释,税务局并不能做扩大解释和适用。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概念。股权转让产生收益当然要征税,但用货币增资是一种投资行为,不产生应税收入,无论 是总局网站的答复,还是各位税收专家的专著,大家有着共同的认知。而对于不公允出资,由于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对此处理的情 况不一,大部分税务机关并没有把不公允出资纳入征税范围,这主要是因为对不公允出资征 税缺乏明确的征税依据,且计税基础难以确认。目前只有宁波市地税局专门发文对不公允出资征税(详见宁波地税个人所得税热点政策问答(2014 年第一期第 8 条):问:企业增资,尤其是不同比例的增资情形,引起原股东股本结构发生变化,经咨询工 商部门,其认为该行为不是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答复如下:(1) 对于以大于或等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不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不征个人所得税。上述行为中其高于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对于股份制企业,该部分 资本公积在以后转增资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其他所有制企业,该部分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时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 对于以平价增资或以低于每股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增资行为,原股东实际占有的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发生转移的部分应视同转让行为,应依税法相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 税。我们认为,宁波地税局这个答复貌似有理,实则强词夺理。因为没有任何依据支持该局 这种说法。

【第3篇】宁波市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邮寄申报相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22.2.15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相关规定,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的邮寄申报采用定点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在宁波市范围内,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的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不方便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可以通过邮寄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

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

我市邮寄申报统一接收税务机关为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纳税人应将申报资料寄送到该邮寄申报受理机关(详见附件)。

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

纳税人选择邮寄申报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的,应报送纳税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一式两份),填写其本人联系电话并签名确认。

(一)纳税人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的,应根据规定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或《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二)纳税人取得境外综合所得的,应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及《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

(三)纳税人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四)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的,需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五)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需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六)纳税人有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的,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七)纳税人重要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纳税人可通过下列方式获取相关申报表单:

(一)宁波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表格下载-申报纳税/信息报告栏目下载。

(二)就近办税服务厅领取。

四、申报时间

需要通过邮寄申报方式办理2023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以国内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指定受理邮寄申报的税务机关,并妥善保管该特快专递的寄件凭据,以备核查。邮寄申报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

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邮寄申报后涉及年度汇算应补税或者退税的,因涉及地方财政归属问题,纳税人应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网上办理或者到汇算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个人所得税app可以从官网下载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小编略)

六、注意事项

(一)为便利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简便快捷。对通过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无法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纳税人需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为提高辨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二)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接收回寄资料的收件人、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及相关资料,沟通纳税申报事宜。未注明的,视同相关信息与邮寄申报时的寄件信息一致。

(三)填报信息时,纳税人需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及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情形、内容填写完整的,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办结申报,并对纳税申报表签字盖章,一份回寄纳税人。

(四)纳税人提交的资料不齐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逻辑错误,或者选择寄送的税务机关有误的,税务机关将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及需要补正的资料,连同一份申报表回寄给纳税人。

(五)邮寄过程中遗失遗漏资料或提交的资料属于不予受理情形又无法联系的,纳税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纳税人如有疑问,请拨打0574-12366纳税咨询服务热线。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邮寄申报受理税务机关(小编略)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5日

【第4篇】宁波个人所得税计算器

今天下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至此,七次大修后的新个税法正式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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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

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

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法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个税改革,普通老百姓能享受多少“红利”?

小布给大家算一笔账

★假设a公司甲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按改革前的税法规定,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元,适用3%的税率,每月需缴纳45元个税。改革后,甲员工不需要缴纳个税,个税负担降为零。

★假设a公司乙员工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工资收入1万元,改革前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500元,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555元,每月缴纳的个税为745元。改革后,他的应纳税所得额是5000元/月,每月仅需缴纳290元,减税455元。未来如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后,税负下降将更明显。

按上述方法计算,如果每月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不含专项附加扣除)后月工资收入2万元,改革前的每月需交个税3120元,改革后应纳税所得额是15000。每月个税1590元,个税负担明显减轻,可支配收入相应增加。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桂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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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个人所得税(4个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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