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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个人所得税(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查看人数:1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个人所得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个人所得税

【第1篇】2023个人所得税

练练写在前面:写本篇文章是因为有网友转发了税乎网公号文:律所买票510万被查 同时有其他网友误以为只罚5万元,觉得金额很少,忽视了补税金额和滞纳金,不算不知道,经过按当时的税率测算,总经济损失相当于买票金额的61%了,如果按2023年新个税法税率测算损失相当于买票金额的50%,滞纳金日期超过约五年半,滞纳金就相当于税款本金了,所以挺恐怖的。

在税务局的稽查案件中,纳税人应在税务局下发《税务处理决定书》后,持处理决定书、稽查清单,准备相关资料,经与稽查人员确认补税金额后,办税员到办税服务厅更改应补税期间的纳税申报表,重新计算应补缴的税款并交滞纳金,如有罚款,同时还要交罚款。

下面案例来自公开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税一稽罚〔2022〕73号

案件名称:江苏***律师事务所-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经查你单位接受无锡***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5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合计4951456.38元,税额合计148543.62 元,价税合计金额5100000.00元。上述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证实为虚开。你单位将上述发票入账,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前税前扣除3400000.00元,于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前税前扣除1700000.00元。

处罚结果:对你单位处罚款5万元。

其他略。

案例中的某律师事务所,因被税务稽查局证实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虚开的普通 发票510万元,需要税前扣除,其中2023年虚开340万元,2023年虚开170万元,那么某律师事务所必须对2023年、2023年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更正申报产生的补缴税款,应该如何计算呢?

由于2023年、2023年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未出台,所以执行的是原来的税率计算,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另此案件忽略专项扣除(10月18日发出的文章因此删除,重新更正后再发文。)

2023年之前经营所得税率表

本案例中只有虚开金额及罚款金额,其他情况并不知情,现在练练基于如下假设:

1、假设2023年某律师事务所1-6月有10位合伙人,7月1日其中两位合伙人退伙,剩余8位合伙人,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按约定比例(如后续表格列示的比例)分配某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所得。

2、假设2023年6月25日取得虚开的340万元的发票。

3、假设2023年1-6月某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180万元,有10位合伙人,经营所得、分配比例、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前)分别如下表:

4、假设2023年7-10月某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120万元,有8位合伙人,经营所得、分配比例分别如下表:

5、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汇算清缴),加权平均核算合伙人全年对应的分配比例,计算出原申报表的应纳税额:

6、由于案例中2023年6月,即2023年第二季度经营所得要调增340万元,那么第二季度分配到每位合伙人的经营所得累计计算金额如下表:

7、更改2023年第二季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产生补税计算金额159.9-40.6=119万元如下:

8、更改2023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及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汇算清缴),同时加权平均核算合伙人全年对应的分配比例,产生补税计算金额如下:

9、2023年实际产生的补税总金额:=194.55-75.55=119万,计算过程如下图:

10、假设2023年合伙人没有增减,全年的合伙人还是8人,2023年某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250万、分配比例、应纳税额如下表:

11、假设2023年12月15日取得虚开的170万元的发票。

12、由于案例中2023年12月,即2023年第四季度经营所得要调增170万元,那么第四季度分配到每位合伙人的经营所得累计计算金额如下表:

13、2023年应补税金额126.80-63.94=62.86万元,计算过程如下表:

14、附超级表格及数据透视表,加权平均核算2023年更改申报表后的经营所得合伙人分配比例,计算过程如下表:

15、滞纳金计算: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补缴税款于2023年4月15日补缴完,那么更改2023年度第二季度申报表、2023年度第四季度申报表、2023年度第四季度申报表产生的滞纳金如下表计算:

直接算出滞纳金122.65万元,补缴税款181.86万元,另加罚款5万元,直接的经济损失是309.5万元,缴款比例占虚开发票金额的61%:309.50/510*100%=61%

特别要说明的是,滞纳金的上限为税款本金封顶,滞纳金以年化18.25%计算,推算滞纳金日期超过年数:1/18.25%=5.48年,即超大约五年半,滞纳金就已达到税款本金的金额了。

不算不知道,通过计算发现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的总金额,相对于纳税调整金额的占比,还挺恐怖的。这只是练练的测算,具体还得以税务部门的核算标准为依据,但练练觉得应该也差异不大了。

上述计算过程比较复杂的,所以财会人员应对被稽查时,会花费大量的时间进行核算及反复与税务局再确认。

本文为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18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第2篇】18000个人所得税

新闻联播每天都在讲减税降费,看起来只是对企业的一种利好政策,其实个人也有降税。比如个人所得税,以前的起征点是3500元每月,现在是5000元每月,不止这些,还有各种费用和专项扣除,所以,对于月收入不满8000元的基本上不用交税,这也是国家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环境及时在调整,还利于民,有利于促进消费和内循环。

3月份,上班族最喜欢干的事,莫过于退税了,似乎在个人所得税app上随便点点就能退个1000多、2000多的,甚至有的退10000多的。那么我们退的到底是什么钱?为什么可以退?app上退的数目到底对不对?有没有给我们少退?当然,如果工资低连个税一分钱都没交,那就谈不上退了。也有可能你的工资够高,来年还要补缴。如果你是要补缴的,恭喜你,你的收入已经超过了全国至少90%的人群,你就是一个隐形富豪。

个人所得税app界面

根据2023年的新《个税法》,居民可以在每年3月1日-6月30日,可申请退还上年度缴纳的超额个人所得税。据此,去年2023年的3月-6月份是第一次退税,第二次就是今年正在进行的2023年的3-6月份了。

为什么之前不可以退,不用我们这些打工的费心操作呢?因为之前都是企业在申报,现在需要我们自行申报了。国家先给我们预扣了已申报的税额合计,然后在来年的3-6月份,统一对上一年所交的税款进行多退少补而已。对于关心这点钱的普通人来说,真的很有必要弄清楚,多退少补的金额具体怎么算,不能稀里糊涂地点下一步操作完就完事了,否则,如果你少退了,你的合法权益你都没有尽力争取到。

个税办理通知界面

如果要补缴,我们应该及时补缴,毕竟合法纳税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如果要退,也应该一分不少地尽力争取,因为这是每个公民都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那么怎么算呢?先看下图。

某某人的申报记录

某某人对应退的钱

从上面两张图可以看出,某某人,假如他的名字为张三。图一显示张三在2023年已经缴纳了2187.72,应纳税额为810.6元,所以他在今年3月份退了1377.12。现在要弄清楚的是2187.72和810.6怎么来的。2187.72是国家预扣的税款,这个在app界面哪里可以看到呢?在首页--->服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可以看到。从下面图可以看出,参与申报的收入只有四项,即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不包含奖金,比如年终奖交的税额,比如下图虽然申报了2487.72,但能申报的只有2187.72元。关于这四项收入具体含义,从字面上大体就可以理解,如果想更深入了解,可以自行查阅资料,或者继续关注我的小号,后续我会抽空讲到。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图一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图二

那这个图上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金额,国家是怎么算出来的呢?篇幅有限,先不展开了,也有点小复杂,下次抽空统一一起讲。现在要弄清楚的是810.6怎么算出来的,还是看图说话。

公式是这样的,总收入114096.05(严格讲应该是收入额,收入额跟收入是不同的概念,对于工资收入,收入额是收入乘以100%,对于其它收入,则会打折)减去费用60000(每个人都一样),再减去专项扣除合计(怎么来的?就是社保加公积金扣除),再减去专项附加扣除18000(18000有哪些?比如租房买房、子女教育、养老等等,具体可以看下个人所得税app),再减去56元的比较特殊的其它扣除,以上这些相减结果得到了27019.94元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参照下图的表,计算出应纳税额等于27019.94元乘以3%,四舍五入得到810.60元。

全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专项附加扣除的几项

这里有几个问题,不知道您有没有想到为什么国家预缴的跟你算得不一样呢?这里的原因很多,也比较复杂,比如张三在2023年的第一个月收入特别高,交了5000元的税,然而在接下来的11个月,工资又特别低,全年收入不超过10万,按照《新个税法》,张三其实不用交,所以他能退。再比如,国家不知道你有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当你申报时,又减去了一部分,所以你有的退。

还有如果你在有其它收入,但个税app上并没有显示这部分收入应该交的税,是否应该也加上呢?其实应该加上,但如果你没有加上,也没有税务机关稽查,你就ok了,税务机关五年内是随时可以查的。所以,在申报时,最好如实填报,依法纳税也是光荣的嘛。

正在申报或者来年申报的朋友们,下次申报时,在点击下一步时要注意自己算下各项数据是否大致相同,再自己亲自算下真正应该缴纳的税额跟app上显示的是否一致,这点非常重要。

到此,你get到了计算的方法了吗?希望能帮到各位,请大家多多关注我的小号。

【第3篇】扣缴个人所得税分录

员工社保个人部分、个税等按道理应由个人交纳,而在实务中,却有很多是由公司来负担这部分支出的,其中缘由,多是劳资双方洽商的结果吧。但这给企业账务和税务处理带来了困难,对此的账务处理方式有:走营业外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用、计入工资总额处理等等,各执一词,很难辨别。那么到底在实务中,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一问题呢?按照主流观点,主要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方案

是按照表面的理解,将企业承担的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保计入营业外支出。理由是:这部分支出并不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应该负担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由个人负担,而且公司约定的薪资也不包括这一部分,所以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而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种方案

是将企业负担的个税、社保视同对职工的薪酬支出。理由是:“实质趋同”原理,个人部分由公司来交,等于变相给员工涨工资。这样的好处,就是工资账务处理正常化,坏处是个税上多交点。

以上的两种方案,我更倾向于第二种方案,而且企业为员工负担的个税和社保,本质上应该是对员工支付的一种薪酬,应将员工实际收到的工资作为税后工资,在缴纳个税、社保时将其还原成税前工资进行计算。

第二种方案的优越性还在于:

(一)使用第二种方案,企业负担的该部分支出可以税前扣除,而第一种方案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715号的第三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第一种方案减少了个人实际应缴纳的个税,会产生税务风险。

例:甲公司为北京地区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职工王某2023年11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为200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应负担的社保、公积金,甲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为25%。

第一种方案的做法如下:

计算应负担个人社保=20000×(8%+2%+0.2%)=2040(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公积金=20000×12%=2400(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所得税=(20000-2040-2400-3500)×25%-1005=2010(元)。

账务处理: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286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00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6200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400

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0000

营业外支出 6450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社保 204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公积金 2400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0

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个税的会计分录与一般情况的处理相同,在此不再赘述。

第二种方案的做法如下:

由于2023年北京市的最高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为23118元,以税后工资20000元为基础推算税前工资,一定是高于23118的,适用25%的税率和1005的速算扣除数。

计算应负担个人社保=23118×(8%+2%+0.2%)=2358.03(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公积金=23118×12%=2774.16(元)

以税后工资倒算税前工资x,x-2358.03-2774.16-【(x-2358.03-2774.16-3500)×25%-1005】=20000,求得税前工资=29292.19(元)。

计算应负担个人所得税=(29292.19-2358.03-2774.16-3500)×25%-1005=4160(元)

账务处理:

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39232.9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9292.19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7166.57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774.16

支付工资薪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29292.19

贷:银行存款 20000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社保 2358.03

其他应付款——个人负担公积金 2774.16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160

比较:

(一)方案二比方案一多支付成本=39232.92-28600-6450=4182.92(元)

(二)方案二比方案一可实现节税=(39232.92-28600)×25%=2658.23(元)

虽然最终方案二比方案一付出的成本高出1524.69(4182.92-2658.23)元,但其实现了风险的规避。一般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收入,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应纳税额,应先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观点: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执行方案二。

【第4篇】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梅梅谈税》专注于企业股权转让税务筹划!助力企业合理、合规、合法进行节税税收筹划!

临近年底、每个企业都会给自己企业的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也是能够做个税筹划的,正确的进行年终奖筹划,少则可以合规节税几千元,多则可以合规节税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小编先分享下个人工资薪金关于个税的缴纳方式:

个人薪金税额=(当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总额-5000元x一年12个月—当年五险一金的社保费用—各种专项附加速算扣除)x对应的税率—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个人薪金汇算清缴的时候,年终奖金的个税计税方法,一般有二种办法:纳税人应当将自身收入的实际数据和金额,分别进行测算,看哪种计算出的结果可以少缴个税,就选用这种方法来计算自己的个税、以及缴纳个税。

一、个人薪金的税收筹划

我们举个例子进行说明:张经理每个月固定薪水12000,五险一金每个月扣除1000左右,(假如不存在上面说到的其它专项扣除項目,参考具体的个税抵扣政策。)张经理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

1、年终奖金单独计算,不并入工资薪金。(不并入)

张经理的工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5000*12-1000*12=72000,按72000去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张经理工资薪金当年度应该缴纳的个人薪金所得税为:72000*10%-2520=4680元

张经理年终奖金部分:10000/12=833.33(12为全年度月份数),按833.33去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税率为:3%,此税率档没有速算扣除数。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五险一金扣除項目在个人薪金部分已经提前抵扣过,就不可以再做为张经理年终奖金的抵减项了。)

张经理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0000*3%=300元

综合上面说到的两个部份,张经理在这一年度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4680+300=4980元

2、年终奖金合并工资薪金综合计算个税。(划入模式)

小编举例进行说明:

年度应纳税个人所得税额=12000*12-5000*12-1000*12+10000(年终奖金部分)=82000

82000部分去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张经理当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2000*10%-2520=5680

3、从上面两种征收模式得出的计算结果来讲,4980少于5680,张经理如果采用”第一种不划入模式“的方法解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张经理的年终奖金在申报交纳个税时应单独计算,不会划入工资薪金进行统一的汇总计算。

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尽管固定扣除的60000元,是5000×12个月计算出来的,但需要考虑张经理是什么时间入职的,工作的时间有没有满12个月,如果没满12个月按照12个月来进行计算的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

2、年终奖金如果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并入工资薪金汇总计算时:用年终奖的具体金额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再去找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不论张经理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在企业有没有满12个月,都是除以12个月再去找适合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不是除以实际上班的时间有多少个月。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股权转让税务筹划请移步《梅梅谈税》!

【第5篇】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还记得小编工作的前几年,每年这时候都会收到税务局的来信,上书“感谢您去年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0元”

言归正传~很多小伙伴不太清楚个人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今天小编就花2分钟给大家说一下~文章都是干货~还请帮忙按赞哦~

首先,根据最新的税务条例,目前个人所得税是按年收入来征收的,而不再是像过去一样以月收入征收,用人单位会根据你的收入情况每个月给你预缴,也因此这两年到了年初大家才会需要打开个人所得税app,来看自己是否可以退税。

其次个人所得税具体的计算办法,超简单的,你的税前年收入减去五险一金后再减去60000和专项扣除,得到的结果叫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这个数字去乘表里对应的税率~得出的结果再减去对应的扣除数~减完后的数字就是需要交的年度个人所得税,就这么简单~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

适用税率和速算数

补充一点,专项扣除一共有6类,看着挺多,其实减少的很有限,比如一年专项扣除6000,但因为要乘适用税率,所以对于大多数人,通过专项扣除减去的个税,一年也就只有几百块而已。

专项扣除项目

好了,文章的最后我们来做2个例题吧~张三的年收入是30万元,那张三一年要交多少个税,他的税后收入又是多少呢

以上海为例,为了计算方便,我们取五险一金的比例为20%,不考虑专项扣除。

根据公式,张三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8-6等于18万,对应20%的税率,速算数16920

因此需缴个税36000-16920=19080元,张三的税后收入就是30*0.8-1.692=22万

又比如罗某翔的收入是90万元,据此计算他需要交个税(90*0.8-6)*0.3-5.29=14.5万,

他的税后收入为90*0.8-14.5=57.5万元

张三和罗某翔,两个人税前收入差60万,而税后收入只差35万。这也就是为什么高收入人群会需要通过各种方式避税,而公司也比较喜欢通过诸如股票等方式给他们发放部分工资的原因之一哦~

【第6篇】科研奖励个人所得税

涉税问答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5号)规定:“

一、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了便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奖励单位或获奖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科委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科发政字[1997]326号)和科学技术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办法》(国科发政字[1998]171号)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的企业登记手续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评估机构的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不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享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上述科研机构是指按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研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审批事项的通知》(中编办发[1997]14号)的规定设置审批的自然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机构。

上述高等学校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专门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二、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获奖人转让股权、出资比例,对其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原值为零。

四、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科技人员必须是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在编正式职工。”

来源:西安国际港务区人才服务中心

侵权可删

【第7篇】个人所得税税后推税前

自2023年新个税法施行以来,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扣税前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企业在面试的时候,被问及员工的工资一般都会回答税前工资,但是如果员工想要用税后工资反推税前工资,怎么计算呢 ? 今天我们来做一下个税推算。

在反推税前工资之前,我们必须得知道,计算税后的工资的公式是什么。

计算税后工资公式:

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 - [(税前工资-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加计扣除) x 税率 -速算扣除数 ] -三险一金

拆解:

应纳所得额= 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专项扣除 - 专项加计扣除

应纳个税= 应纳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后工资= 税前工资-应纳个税-三险一金

举例:

小王年薪税后工资150000元,个人承担三险一金每月1800元(一年216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000元(一年24000),税前工资是多少?

税前工资计算:假设年税前工资为x,则:

应纳税所得额=(x - 21600 - 24000 - 60000)

应交个税=( x - 105600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税前工资=x-[(x-105600)*税率-速算扣除数]-21600=150000

假设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则x-(0.1x-10560-2520)-21600=150000

通过计算得出x=(171600-)/0.9=176133.33元

验算:

应纳税所得额=176133.33-105600=70533.33元

预扣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应纳个税额=70533.33*10%-2520=4533.33

税后工资=税前工资 - 三险一金 - 个税

税后工资=176133.33 - 21600 - 4533.33=150000元,

注意:

累计预扣法下,如果是推算月税前工资,每月税后工资相同,月份不同,个税税率也可能不同,在反推每月税前工资也可能跟着变化。

每月税后工资相同 ,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专项加计扣除不同。反推税前工资也会不同。反正个税反推算复杂的“脑阔疼”。

【第8篇】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你交契税了吗?你想交契税吗?反正我想交!我想大家肯定都想交契税。

其实你如果知道缴纳契税代表什么,你也肯定想交契税。对于我们来说,如果想要缴纳契税,最常见的方式就是买房了!对于买房这件事,我不问就一定知道,你肯定想买。当然,买房时怎么缴纳契税,你可能不知道!

契税2023年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契税法》以及相关规定可知,房产契税的收费标准主要分为两种情况: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

住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时,税率减按1%计算契税;大于90平方时,税率减按1.5%计算。

例如,虎虎花了2180000,购买了家庭的唯一住房。

住房的面积为90平方时,虎虎需要缴纳的契税=2180000/(1+9%)*1%=20000。

住房的面积为91平方时,虎虎需要缴纳的契税=2180000/(1+9%)*1.5%=30000。

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情况。不过,正常的情况下,如果购房面积在90平方左右,还是建议购买小于90平方的住房。毕竟少一平方,除了房款会少一些,契税也会节省不少。

2、个人购买改善性住房

个人在有住房的基础之上,再购买第二套住房,住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时,税率减按1%;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时,税率减按2%计算。

例如,虎虎花了4360000,购买了家庭的第二套住房。

住房的面积为90平方时,虎虎需要缴纳的契税=4360000/(1+9%)*1%=40000。

住房的面积为91平方时,虎虎需要缴纳的契税=4360000/(1+9%)*2%=80000。

当然,在真实的情况下,在住房面积大一个平方时,除了契税的税率过高1%,房子的总价款也会增高的。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各地在实际执行时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契税谁交?

契税由购买不动产的买受人交。

具体来说,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都是有卖方缴纳相应税款的,即“卖方纳税”。像我们常见的增值税、消费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而契税比较特殊,在土地、房屋的归属权发生转移时,有实际购买人缴纳税款,即“买方纳税”。

从缴纳契税的目的来看,就是为了使新的产权所有人拥有不动产的产权。并且获得纳税证明,从而有了法律保护的依据。毕竟,没有缴纳契税,相应的产权证明是不能进行登记的。

参考资料:《契税法》

【第9篇】中国税制连载02|个人所得税

中国税制简介连载02

个人所得税简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1950年政务院公布的《税政实施要则》中,就曾列举有对个人所得课税的税种,当时定名为“薪给报酬所得税”。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和人均收入水平低,实行低工资制,虽然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直至1980年以后,为了适应我国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我国才相继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

上述三个税收法律法规发布实施以后,对于调节个人收入水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按内外个人分设两套税制、税政不统一、税负不够合理。为了统一税政、公平税负、规范税制,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同日发布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4年1月28日国务院配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二次修正,规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三次修正,主要修改内容:一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800元/月提高至1600元/月,二是进一步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申报范围。修改后的新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四次修正,将原税法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据此作出了减征利息税的决定。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个人纳税法进行第五次修正,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2023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六次修正,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月提高到3500元/月,调整了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相应调整了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将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时限由次月7日内延长至15日内,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3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第七次修正,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的重大转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年汇总计算征税,将减除费用标准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0000元/年),优化调整了税率结构,设立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新税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其中提高减除费用标准和优化调整税率结构等减税措施先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扣除。 另在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中增加个人养老金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据实扣除。

相关链接: 这些年来相遇相随的税种

【第10篇】代扣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为他人支付的费用如何代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怎样做分录?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应发数)

贷:现金 (或银行存款) (实发数)

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

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拓展知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以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税务机关应按规定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手续费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成绩优异的办税员(财务人员).'由于上述规定中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11篇】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是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现在国家正在发力扶持。9月底国家明确了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这是非常重要的消息,但是被不少人忽视了。

应该说,国家每一次出台新政策,对很多人都是好机会,这一次也不例外。如果你符合特定的条件,现在开始缴纳个人养老金,不但能少花钱,将来还能多领钱,何乐而不为呢?

一、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先来看看这一次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

9月26日,国常会决定对商业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主要内容包括:

1、对缴费者按每年12000元的限额予以税前扣除;

2、投资收益暂不征税;

3、领取收入实际税负由7.5%降为3%。

这三条内容很重要,对很多人来说也很难理解,我来简单解读一下。

第一条:税前扣除限额每年12000元。个人养老金平均每月缴费1000元以内部分不用缴个人所得税,对于个税税率为10%的人来说,每月可以节省100元,对税率45%的人来说,每月可节省450元。

第二条:投资收益暂不征税。投资收益按规定是要交税的,税率为20%,如果投资为正收益,那就省下了20%的钱。

第三条:领取实际税负降了4.5%。这是和个税递延的商业养老保险相比较而言的,正常为7.5%,个人养老金降到了3%,也就是说最终还要交3%的税。

以上就是简单的解读,如果你能看懂了,就知道自己该不该买了。如果还不明白,就继续往下看。

二、哪些人适合购买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既然被称为第三支柱,那么,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显然更好一些。

第一支柱是基础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第一支柱没参加的,要先买基础养老保险,否则不适合购买个人养老金。

第二支柱为年金,机关事业单位叫职业年金,企业叫企业年金,是否参加是由单位先决定,个人再同意才能缴纳的,因此这个有没有不影响购买个人养老金。

因为个人养老金排在第三位,而且是商业化运作的,因此相当于“锦上添花”,第一支柱为“锦”,第三支柱为“花”。

哪些人适合购买,不能一概而论,以笔者的认知,用自己个人所得税税率来判断是最直观的。

1、如果你的全年收入还达不到缴纳个税的标准,税收优惠对你没用。如果买了个人养老金,领取的时候还要交3%的税,这样就等于多花钱了,工资比较低的情况下,购买意义不大。

2、如果你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购买个人养老金现在可以节税3%,但是退休领取的时候还要交3%,相当于缴税时间推迟了,本身工资就不算高,这种情况下购买也没有太大意义。

3、如果你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满额购买个人养老金一年可以免税1200元,到退休时领取缴税3%,相当于节省了7%,这样还是比较划算的。

4、如果个税税率达到20%以上,那显然就很划算了,按12000元满额购买是最省钱的。

需要注意的是,税率是分档的,如果刚刚达到10%的税率,扣除12000元后仍处于3%的档位,那就要看有多少额度按10%缴税,如果小于12000元,按实际额度购买个人养老金是比较好的。

最后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张三每年工资16万元,扣除五险二金后实发工资为12.6万元,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为2.4万元,有(12.6-2.4-9.6)=0.6万元的工资按10%计税,那么,他每年购买6000元的个人养老金是比较划算的。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请以官方公布的消息为准。

【第12篇】银行利息个人所得税

近日有条友提问:一亿存款,利息是否交税?

财政部的开卷答案是:不需要。

国务院在2008年10月发布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所得利息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过去国务院对是否缴纳利息税也做出多次调整。在2007年7月2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2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修订)对第十四条做出以下修改:

1、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在2008年10月8日前存款利息还是需要交个人所得税的。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13篇】深圳个人所得税申报

一、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2号)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分为代理申报和自行申报办理方式)、办税大厅申报、邮寄申报三种方式。其中网上申报方式如下表:

二、网上申报(代理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b表)

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

2.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 。若该税款所属期已有申报成功或待反馈的明细记录,则【收入、费用信息】不允许修改。

3.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纳税人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可确认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4.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点击左侧【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

网上申报(代理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b表)

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实名注册后可直接进行登录操作;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能进行登录操作。

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若已存在申报成功记录,修改公共信息时,会提示“对已申报成功的申报表,需要重新报送”;修改公共信息后,与之不一致的申报成功记录的“申报状态”都变更为待申报。

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待申报信息栏勾选对应投资者的姓名,点击【申报】进入报表填写界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4.若需补交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税款缴纳页面。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弹出二次确认后,点击【确认缴税】按钮后会跳转至第三方缴税页面进行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

…………

网上申报(自行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b表)

纳税人实名注册后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选择申报年度“2021”,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信息。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

三、办税大厅申报

注:篇幅容量有限,不一一展示了。资料来源,深圳税务局。

本篇为《2023年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篇》,有兴趣可留言。

【第14篇】地税个人所得税模板

建议打印出来,发给员工看

公司全体员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明确了纳税人办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

为了能够保证大家尽可能在1月领工资时就能够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公司需提前做一些安排,以下请各位知晓和操作参考:

个税专扣4种填报方式!三步走!

纳税人享受“专扣”政策只要走三步:对条件、报信息、留资料

无论是单位扣除,还是自行申报扣除,都仅需填报专扣信息表相关信息即可。

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可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填表说明

1、子女教育

填报资料: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

留存资料: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佐证资料。

2、继续教育

填报资料: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填报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填报证书名称、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等。

留存资料: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留存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

3、住房贷款利息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4、住房租金

填报资料: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或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5、赡养老人

填报资料: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协议等资料

6、大病医疗

填报资料:患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留存资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7、扣缴义务人信息

纳税人选择由任职受雇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本栏。

扣缴义务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由扣缴义务人在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目前,“专扣”信息表有四种填报方式:

一、下载手机app“个人所得税”填写

二、登录各省(区、市)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

三、填写电子信息表

四、填写纸质信息表

如何扣除?

一、纳税人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格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人力资源部门,也可通过手机app或网页填写后推送给扣缴单位;

二、纳税人想个人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可以在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税务机关后办理退税。

国税总局:个税专扣信息表填写答疑

一、通用类

1.什么情况下需要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答:个人需要办理符合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

2.个人需要向谁提交电子模板?

答: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后,可以及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其在办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扣缴时,依据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办理税前扣除。

3.个人何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

答:个人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并计提个人所得税前,向扣缴义务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由扣缴义务人用于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4.个人是否必须向扣缴义务人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可以通过填写电子模板,并提交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也可以在年度终了后,通过汇算清缴自行申报办理扣除。

5.个人是否还有其他途径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除填写电子模板外,个人还可以填写纸质报表的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续,税务部门还将逐步提供更多的网上信息采集渠道,由纳税人填写后,通过网络传递给扣缴义务人,用于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6.是否需要每月向扣缴单位填报电子模板?

答: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未变化的,每个扣除年度只需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一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可,无需按月提供。

7.是否必须在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电子模板才能在次年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个人可以年底前向扣缴义务人提供次年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信息,也可以在扣除年度中的任意时点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截止到当前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可扣除额计算应扣个人所得税,亦即在扣除年度内可以追溯扣除,使个人充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如张先生的小孩在2023年11月已经年满三周岁,在2023年3月1日将子女教育扣除信息报送扣缴单位,子女教育每月可扣除金额为1000元,则扣缴单位可在3月8日工资发放时,计算张先生的子女教育的累计可扣除金额为3000元,可以在当前月份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8.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是什么原因?

答:可能存在以下原因:一是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导致信息采集失败;二是个人填写的个人基础信息与此前扣缴义务人采集的基础信息不一致,导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失败;三是由于政策理解问题,个人提供的情况不在可扣除的范围之内;四是电子模板提交时间晚于扣缴义务人计提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间,在当月未及时办理扣除;五是扣缴义务人操作有误,未准确获取及计算填写可扣除额。

9.填写了电子模板但未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与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和税款计算情况,如有问题可由扣缴义务人进行更正申报或者下一期代扣个人所得税时调整。如存在软件操作或者政策执行方面的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

10.每月收入不足5000元,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否也需要填写电子模板?

答:如果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金额未达减除费用标准(5000元/月),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可无需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1.年度中间若相关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模板的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电子模板,并及时报送扣缴义务人。

12.扣缴义务人应从哪个功能入口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在扣缴客户端中,进入到“办理2023年及以后的业务版面”,通过【专项附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导入或手工添加方式采集。如果当前为“办理2023年及以前的业务版面”,则可通过系统上方的【业务切换】按钮进行切换。

13.模板批量导入后,提示部分导入成功,后续如何操作?

答:请认真耐心的查看导入日志,对于模板的必填项目,如有漏项,会导致失败,日志中会有明确说明,“【xx专项附加扣除】页签:【明细行x】的【xx】未填写,请检查。”请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后重新导入即可。

14.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导入时提示:纳税人信息在系统中不存在,无法导入,怎么办?

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中的人员信息必须提前在人员信息采集处进行采集,才能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请先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导入相关人员信息后,再导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5.在某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批量导入16个模板后,只显示13条信息,什么原因?

答:扣缴客户端在一个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可以导入全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完成后,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页面只显示有该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无此项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信息不在此展示,可通过其他专项扣除菜单查看其他人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首页填写

1.什么是扣除年度?

答:扣除年度是实际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与填写时间并非同一概念。同时,新个人所得税制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可以在此时点之后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本次只采集2023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扣除年度应填写2023年。

2.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填写有何注意事项?

答:要填写此前扣缴义务人在员工基础信息采集时采集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否则,会造成个人信息与此前采集的基础信息无法对应,导致信息采集失败。

3.为什么要提供配偶信息?

答:根据政策规定,个人享受子女教育、房屋租赁、住房贷款等专项附加扣除时均涉及配偶的相关情况,有鉴于此,个人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需要如实提供配偶情况。

4.年度中间填写电子模板的,此前配偶情况发生过变化的如何填写?

答:按照填写电子模板当时的情况填写即可。

三、子女教育支出

1.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2.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3.同一子女某个受教育阶段中间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发生变化的,是否需要分别填写?

答:无需分别填写,只需要填写填表时的就读学校即可。

4.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

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5.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6.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7.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8.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9.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0.对于寒暑假是否中断享受?

答:不中断享受。只要纳税人不填写终止受教育时间,当年一经采集,全年不中断享受。

11.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四、继续教育支出

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六、住房租金支出

1.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2.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3.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5.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6.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七、赡养老人支出

1.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3.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八、其他问题

1.填报电子模板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一是不要修改、删除和调整电子模板的字段及字段格式;二是建议用excel填写电子模板;三是填写电子模板时请仔细阅读相关的说明和提示。

2.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电子模板所列行次不够怎么办?

答:可以插入一行,或者复制一行,在最后一行后粘贴增加行次填写。

3.部分电子模板会读取失败,如何处理?

答:常见情况有以下几种:

(1)部分因为填写不规范,建议按照导入时客户端反馈的导入失败提示信息修正后,重新执行导入;

(2)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格式兼容性造成,建议在执行导入的电脑上用excel打开导入失败文件,然后保存为xls或xlsx格式后,重新执行导入;

(3)部分可能因为电子模板文件损坏,文件打不开,这种情况下只能重新采集数据。

4.拿到的电子模板文件损坏后,从哪可以下载新的电子模板。

答: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5.电子模板填报完毕后,扣缴义务人应该如何进行导入操作?

答:扣缴义务人将收集到电子模板放至指定的文件夹,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导入按钮,选取“导入文件”,选择对应的文件夹,即可导入相应的电子模板数据。

扣缴义务人在导入电子模板时,为提升模板导入以及问题排查效率,需要提醒员工进行规范的文件命名,如:单位名称+员工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人员比较多的单位建议分部门建文件夹;同时,为确保导入模板的成功率,建议限制每个文件夹的文件数量。

6.专项附加扣除模板是否可以重复多次导入?

答:可以,不会造成信息重复采集。如果批量导入后,仍有提示导入失败的模板文件,建议可尝试再次导入。

子女教育费10个专项答疑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3.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4.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5.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6.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9.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10.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总局口径:个税专扣50问

1、个税app进不去怎么办?

一般来说,个税app进不去是因为网络连接异常或所连接的服务正在停机维护。请先验证手机是否能正常上网。如果能正常访问其他网上信息,那很可能是个税app服务器正在停机维护。近期由于各省税务局正在开展国地税并库工作,个人所得税app系统需要相应配合停机进行数据投放工作。2023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宁波将全程停机;后续其他省市也将根据国地税并库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停机数据投放,具体信息详见各省市税务机关网站通知。个税app登录页面上也会显示正在停机以及可恢复使用的时间,请在此时间后重新登录。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个税专扣电子模板哪里下载?

可以从各地税务机关的门户网站下载,或者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菜单,选择其中的任意一项专项附加扣除入口,点击导入按钮,选择模板下载,即可下载最新的电子模板。

3、住房贷款利息怎么扣除?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么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5、个税app系统如何下载?如何进行注册等操作?

一、关于个税app如何下载?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项目组提供以下下载渠道:(一)苹果 app store 苹果app store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可在app store中搜索“个人所得税”,点“获取”进行下载。(二)安卓终端应用(1)各省电子税务局扫码下载渠道。广大纳税人可通过各省电子税务局入口,跳转到自然人办税服务网站后,进行手机app扫码下载。(2)各大手机应用市场。目前已经在华为、小米、vivo、oppo等应用市场上架,应用名为“个人所得税”,后续会上架更多应用市场。广大纳税人可以在上述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安装,如应用市场下载出现问题,则建议使用上述二维码扫码下载方式进行安装。二、关于个税app如何注册?当前,个税app支持以下两种注册模式:(一)人脸识别认证注册模式(此模式只支持中国大陆居民),即通过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然后与公安系统动态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二)大厅注册码注册模式,即纳税人到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经办税服务厅人员验证人证一致后,登记个人证件信息并派发注册码。纳税人再选择此模式,输入注册码、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等信息,验证通过后再填写账号和手机号码,短信验证通过后完成注册。

6、2023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缴纳?

在2023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7、子女教育费怎么扣除?

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8、如果个人所得税年度预扣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

9、个税住房贷款利息可以专项附加扣除,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10、赡养老人的子女如何对费用进行分摊?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11、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12、如果扣缴义务人不接受纳税人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13、赡养老人的分摊扣除,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协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六条:纳税人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需要留存备查。

14、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1月1日后取得工资可以扣吗?

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16、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贷款的定义是什么?

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8、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1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20、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报相关扣除信息?

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按照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内容。

2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扣除范围是什么?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3、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23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4、请问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2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五条: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26、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27、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标准定额扣除。

28、专项附加扣除中,扣缴义务人如何为纳税人办理扣缴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第九条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扣缴义务人应当将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一并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

29、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应当如何操作?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30、个人的工作城市与实际租赁房产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条件扣除住房租赁支出?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3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需要去税务局申报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第一条: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3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否按16万?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二条,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在境内就读的,税务机关可以获取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纳税人不需留存资料备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35、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36、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员工个税专项扣除信息采集?

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税务总局随即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相关政策发布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形判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和范围,通过填报纸质或电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向扣缴义务人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使用后续税务机关上线的远程客户端,通过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等方式便捷办理。

37、员工提供的信息,企业怎么核实是否真实?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也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相关信息。

但扣缴义务人根据其所掌握信息,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8、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吗?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9、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进行扣除;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由纳税人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备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

留存备查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并无统一的模板要求,纳税人应参照以上规定,签订真实的租赁合同或协议,完整披露以上信息。

41、纳税人怎么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数据?网站还是现场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手机app、web网页、电子税务局)、电子或者纸质报表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鼓励并引导纳税人采用远程办税端报送信息。

42、纳税人可以不提供专项附加扣除资料给企业,到时自行申报扣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4、个人所得税是否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纳税人确有延期缴税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办理。

45、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183天,属于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46、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是否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赡养老人的费用?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那么分局会把资料再传给扣缴义务人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8、专项附加扣除证明怎么提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十九条: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49、招一个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招一个境外员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内员工外派到境外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个人的,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境外员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属于非居民个人,其取得所得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内缴税,不得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50、预缴工资薪金的个税,发现预缴申报有错,多缴纳了,是可以当期办理退税还是等办理了汇算清缴再多退少补?

区分具体情形办理:如果是由于申报错误、与实际不符而导致多缴的,可以选择当期办理更正申报申请退税;如果是未及时报送或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导致多缴税款的,由于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累计预扣法申报纳税,纳税人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补充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的下月办理预扣预缴申报时,申报享受,准确缴纳预缴税款。

新个税扣缴系统来了!

打开你的个税系统,看看新个税扣缴客户端长么样子!

打开扣缴客户端软件提示升级:

重新启动后,会出现如下界面,请点击”下载升级”

下载完成,重新启动系统提示:

点击“马上迁移”,注意:仅迁移人员状态为【正常】的员工。

点击“确定”进入新的申报系统了。设置申报认证方式就可以了。点击“保存”。新的申报系统就出来啦!

退出重新启动,就会出2018(旧申报)和2019(新旧报)选择界面。

重要提示: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之前,一定要先进行员工信息采集。

看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样子吧!(大病医疗是由个人进行申报的,所以扣缴客户端不用采集相应的信息)

1、子女教育

2、继续教育

3、住房贷款利息

4、租房租金

5、赡养老人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一、汇算清缴时间

2023年3月1日-6月30日

二、汇算清缴流程

1、下载个税app(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注册登记个人信息

2.1 注册个税app的方式有两种:大厅注册码注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2.2 任选一种,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完成验证即可。

2.3 绑定银行卡:用于补税/退税

3、申报流程

3.1 简易申报方式

【适用人群】

1)未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人

2)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具体操作流程】

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行申报。如图所示:

2)进入申报界面→选择【简易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

3)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可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确认已缴税额无误后点【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3.2 标准申报方式

【具体操作流程】1)登录个税app,点下方【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择【标准申报】→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可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也可选择【我要填报空白申报表】),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可以预先查看相关收入纳税数据,建议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方便、准确又快捷。

2)确认选择后,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选择确认【任职受雇单位】→点击【下一步】→逐一确认收入和税前扣除。

温馨提示:全年一次性奖金有两种计算方式,大家可以参考上一篇文章,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申报。

3)对【收入】、【费用】、【免税收入和税前扣除】等项目→核对或填报→点击【下一步】→系统根据计算结果在左下方显示【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点击【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4、补税/退税

4.1 依据系统计算和提示申报金额,如果是正数,即为需要补缴的个税,如果是负数即为上个年度多预缴的个税,可以申请退税。

4.2 如果申报结果提示为退税,可点击【申请退税】,选择已绑定的银行卡(记得要绑定一张借记卡,最好是一类卡),点击【提交】即可,一般在3-5个工作日会将退税款支付到绑定的银行卡。

2023个人所得税(15个范本)

练练写在前面:写本篇文章是因为有网友转发了税乎网公号文:律所买票510万被查同时有其他网友误以为只罚5万元,觉得金额很少,忽视了补税金额和滞纳金,不算不知道,经过按当时的税率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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